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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助内容;资助目标;资助原则;感性思维.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内容
(一)芙蓉学院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对象
芙蓉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该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资助标准与资助对象。对象主要是我院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者,由于名额和资助面的限制,在这部分学生中还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包括思想作风正派,没有反国的不良动机;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习刻苦,积极上进,主动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我院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名额比例是1:1:1,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
首先,学工部按省教育厅的名额分配计划,拟定评选通知,并告知各系学工负责人。系部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评审工作。
其次,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如有其它情况,可提交县级以上的病历材料,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或家庭受灾证明),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三、系部初审。系部成立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以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每个寝室一名代表,班干部和非班干部各占一定比例),认定结果出来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期限是5天。
最后,院学工部审核,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系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与国家助学金有关的系列材料,院学工部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通知系部做好国家助学金系统录入工作,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对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不了解,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受限。据本人查阅相关论坛以及对学生的调查得知,存在学生对国家助学金不知情、不了解的现象,引起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大一入校在进行学前教育时,学生没有认真听辅导员对学生守则中有关国家助学金的讲解和宣读。二是个别班级的辅导员在进行更换过程中没有做好交接工作;三是个别辅导员准备不充分,在开始评定国家助学金之前没有将有关的文件和要求通知到班,反复宣讲有关政策文件。
(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获得助学金资助。主要原因有两个:(1)他们拒绝接受资助:在高校大学生中间,存在一批家庭经济条件差,自尊心强的学生,他们宁愿自己利用课余时间在外面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不愿意同学们知道他们的家庭经济情况;(2)无法提供贫困证明材料;部分学生因为户籍所在地不给他们开贫困证明材料,导致他们放弃申请或者即使写了申请不符合文件要求而遭淘汰。
(三)个别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即使每一年的助学金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但评定结果总是会出现极个别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获得资助的情况发生。
(四)个别未申请到助学金的同学内心不平衡,存在抱怨心理。曾经在我所带的班级中,有一名学生在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过程中打电话给我,诉说他内心的想法:他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但大学期间一直在书法协会兼职打工赚钱,月收入大概两千左右。班上的评议小组觉得他有赚钱能力,不是那种需要资助的对象,所以贫困生认定结果中位居末尾,他觉得这样很不公平。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感性思维
(一)“清”即清楚――首先,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辅导员应该清楚的了解有关国家助学金的一系列文件内容。其次,应该清楚每一位写助学金申请的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心理情况。第三,对评议小组的每位成员的身份和人际关系情况要清晰明确。
(二)“情”即情感投入――首先,作为与学生密切联系的辅导员,应该对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对每一位助学金申请者要投入充足的感情,用心去了解他们,用爱去鼓励他们,用行动去支持他们。其次,抱着对每一位申请者负责的态度,身体力行的参与到整个评定过程。第三、调整心态,淡定以对。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个别学生情绪激动、直言顶撞辅导员的现象。诚然,辅导员的情绪可能会受到影响,在无意识中可能会对该学生存有敌意或不满。但此时,辅导员更应该及时反思自己的工作。
(三)“请”即请示汇报――首先,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初期,辅导员接到评定通知,充分思考有关注意事项和流程安排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包括助学金的文件要求,名额分配和评定方式等等;其次,评定中期,主动汇报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班级的评选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上级领导,请示解决办法。最后,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确定以后,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民意”,针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并将反映的内容和调查的结果向领导汇报,提出自己的想法,并征求领导意见,按照领导要求做出调整。
作者简介:王慧(1986-),女,湖南常德人,硕士,研究方向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资助办成立后,得到上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县教育局领导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x主任其及其他工作人员曾多次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并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业务方面的培训,使我们能够比较快熟悉学生资助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长亲自检查工作进展状况。在这,我借此机会对各位领导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支持和帮助!我们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为重点,努力构造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着力提高资助育人效果。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们一些做法。
一、及时成立学生资助专门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我们学生资助工作都是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由年级负责把关,后汇总到学校,由于各年级标准,做法无法统一,所以资助对象随意性大,透明度低。随着新的资助政策的出台,及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及时成立专门资助机构,副校长主管,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并配备我校精通电脑操作,曾多年跟学生资助打交道的同志做为资助办的专干。在学校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挤出资金保障资助办公条件,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规范贫困生申报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1、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资助工作透明度。每项资助项目开展前,我们都在学校内张贴资助政策及资助项目,公布资助对象、条件。
2、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有关政策条件提出申请,汇报家庭基本情况,造成贫困的原因等。
3、班级评议:由全班同学根据申报人的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评议。
4、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根据申请理由、申报人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次审核。
5、年级领导复核,年级办根据各班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把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提交到资助办。
6、资助办研究。资助办得到材料后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学校贫困生总体情况,把全校贫困学生按困难类型区分为:特别困难、相对贫困、临时贫困、不贫困四种,分类分级统筹考虑。
7、进行公示。确定资助名单后,在全校进行公示5天,如公示期有导议,经调查属实,及时更换,并再进行公示。
8、把确认为贫困生的给予建立档案,建档后的学生还要进行一次建档资料的确认,并签字。
三、不断完善贫困生档案创建工作。
1、加强对家庭贫困学生档案建立工作。我们通过问卷调查,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多及时跟踪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变动情况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如xx,XX年父母健在,家庭收入稳定,,我们不予建档,XX年初,他爷爷病逝,3个月后父亲急病离他而去,母亲经受不了打击,xx天后脑病瘫痪在床!他面临着人生艰难选择。我们得知这状况后,及时为其建立贫困档案,学校免其学费,并发动学生为其捐款,解决其生活问题,让他安心备战xx年高考!
2、加强对资助材料保管。纸质材料分类归档,电子材料备份保管。
四、提高工作责任心,确保资助工作和谐。
1、平时认真研读有关资助政策、文件。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重视与暂未获资助学生沟通,稳定其情绪。
3、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支持配合资助工作。如xxx同学,父亲是银行退休人员,母亲是银行工作人员,初评时我们列为不贫困不予建档,可其家长强烈要求我们给予建档,并声称这是国家的钱,他们只要求建档盖章,钱由他们自己找有关部门要,不关我们事。我们通过耐心细致工作,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让他放弃要求,把机会给别人。
五、拓展资助渠道,加大资助力度。
1、学校自筹资金,扩大帮扶对象。
本校学生人数较多,大多数来自贫困家庭,资助面广,有些班主任曾因本班困难学生多而自诩为“丐帮帮主”。国家资助有限,而我们学校又是一所年轻的学校,政府投资有限,学校负债累累。社会曾戏言:苦不苦,看看二高。每年年底,校长室坐满债主,连家门口都有债主轮流值班。可学校还是坚持“决不让一个学生在二高因贫困而缀学”的信念,每年都从紧巴巴的经费中挤出资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远的不说,就近三年达..万. (XX年..万、XX年..万、XX年..万),其中XX年就达..万,而我们学校07到XX年高考奖还没着落阿!
2、争取社会救助:学校牵头,联系企业,经济能人,进行一对一帮扶。
3、学生互动。每年都发动学生对突发事件导贫困或突发危病同学捐款,特别是XX年对高0716班学生xx骨癌捐款达1.5万元。虽然这爱心不能挽救他生命,但这大爱也能让他在九泉下得到慰籍。
六、重视对贫困生感恩励志教育,提高育人效果。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户籍在*市区(含*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内,通过高校招生计划录取,家庭特别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大学生: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含低保边缘户)的子女;
(二)父母双亡且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的;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四)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
(五)革命烈士子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或终止资助;
(一)经审核,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等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三)高校年度期末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功课,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四)本人申请不愿再接受资助的。
二、资助学生确认
凡申请资助的学生都需填写《*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申请表》,并通过以下途径予以确认:
(一)学校认定。凡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三学生(含历届生),可在当年的第二学期前凭有效证件以及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向所在学校申请大学助学。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审核认定资助的初选名单,签署意见,于学期结束前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二)部门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系统的工作职能,推荐需资助且又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名单,于学期结束前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三)关工委审核并报协调小组审定。由市关工委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资助名单后,报资助工作协调小组审定,于每年7月上旬予以公布。资助工作按高校录取顺序分批进行。
三、资助类别和标准
第一类:考上重点大学的,资助标准12000元,第一学年6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学年2000元、第四学年1000元。
第二类:考上本科(二本)大学的,资助标准10000元,第一学年5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四学年各1000元。
第三类:考上本科(三本)大学的,资助标准8000元,第一学年4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四学年各1000元。
第四类:考上大专院校(不含民办大专)以及职业技术院校的,资助标准6000元,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学年1000元。
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师范免费教育政策的不再享受该资助政策。
资助经费支出时间为每年8—9月。
四、资助形式
(一)结对资助,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直接出资资助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二)汇集社会力量,扩大帮困助学资金,由关工委组织安排资助学生。
资助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由市关工委通报资助情况。各种形式的资助工作每年一次,不搞多头资助。
五、资金来源
为保证资助工作的长效性,解决资助资金来源要坚持“政府拨一点、慈善总会助一点、部门单位出一点、社会各界募一点”的原则。
(一)财政部门要把助学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每年安排约占年需资助资金总数60%—70%的专项资金。
(二)贫困家庭子女大学资助要列入慈善总会的帮困助学范围,每年要安排资助资金。
(三)允许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在预算内、外经费中提一点作为帮困助学资金。
(四)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款。
建立“*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资金”专项帐户,该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每年向资助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