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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复工作:根据残联康复部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的配合残联的各项康复工作,在原有的康复工作中基础上达到创新、巩固和提高。把办证残疾人的康复档案全部建立起来完善2011年的康复档案的填写工作。对低视力、聋儿、白内障等残疾人做好摸底工作及时上报给残联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积极的做好残疾人的用品用具的供应工作。掌握他们所需求的各种用品和用具,及时的汇报给残联经行配置。并且和市三院联系争取在助残日到来之际对全社区的残疾人经行一次大型体检工作。对个别残疾人有针对性的介绍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二、就业工作:积极配合残联抓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掌握好本社区的失业人员,一旦有就业机会,及时向他们提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并配合好残联和各个部门对残疾人经行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残疾人都能有一技之长,才能扩大就业面。鼓励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从业。针对我社区的盲人多的特点和残联积极配合开展“盲人按摩妙手兴业:的二期工程。
三、宣传文体、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残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活动争取在社区搞好两个新颖的大型活动。来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积极配合残联做好第四届残疾人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运动会的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发现人才及时上报给残联。市残疾人有展示自己的才能的机会。在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博客的撰写工作及时的把社区的残疾人活动和工作情况发表在博客上,及时准确的做好残疾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社区残疾人活动的手写记录和影像留存工作。积极准确的做好各项工作报表。不定期的打电话给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己的信息化的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四、组联工作:设立协会组织,建立协会制度,把志愿者队伍更加完善帮助所联系的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与残疾人。结合、维权、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等项工作,宣传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团结残疾人,教育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及残疾人康复、维权、就业等服务记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着力构筑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体责任,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并有效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因地制宜,满足需求。立足社区实际,依据社区康复对象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以普惠性的制度安排和困难残疾人特别扶助政策相结合,保障基本康复需求,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3、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大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随报制度,从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抓起,做到早期干预、早期预防、早期康复。
三、目标任务
2010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设置率100%,社区建立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置率不低于90%;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100%,培训合格率95%;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康复服务建档率90%以上;残疾人及亲友的满意率不低于85%。
四、职责分工
1、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具体制定并协调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工作队伍,组织人员培训,督导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普及康复知识,指导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2、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在校残疾学生参加康复训练,依托区培智学校开展教育康复,宣传康复知识,教育家长预防残疾。
负责指导社区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计划,采取优惠措施,扶助贫困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负责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基层工作队伍的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首报,普及防残知识,预防先天残疾。
3、财政审计局。负责及时安排全街道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并监管使用。
4、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提供康复服务;会同区残联制定残疾人参加医保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
5、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创建工作机构,配齐康复协调员;落实社区康复工作经费;推进社区康复室建设,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方法步骤
1、组织筹备阶段(2010年1月—2月)。学习上级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任务和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2、推动实施阶段(2010年3月—7月)。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普遍推开的方法,逐步开展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
3、自查评估阶段(2010年8月—9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检查阶段(2010年10月—11月)。全面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残联,负责创建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各社区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抓好具体落实,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和完善各项社区残疾人工作为内容,以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属真正感受到“方便在社区,活跃在残协”为标准,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共享经济和社会成果。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
1、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村(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担任。社区残协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社区残协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从实际出发,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可与社区村(居)委会合署办公,办公、活动场所挂统一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活动室。
3、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建设经费预算,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村(居)委会中要制作社区残疾人工作公务板,比较详细地反映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残疾人就业、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求助、求职志愿者、邻里助残、残疾人康复训练等项目统计档案,有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并有活动记录。
(二)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
1、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凡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助残,献爱心活动;杜绝残疾少年儿童因生活困难而失学,使社区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依托村(居)委会,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开展种植业、个体就业;积极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失业、下岗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社区服务网点和其他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应给予适当优惠照顾及减免,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有效地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卫生站),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组织指导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建立社区康复理疗室;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讲座。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网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4、社区服务机构有为残疾人服务项目并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5、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村(居)委会制定优惠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和民事调解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法律援助,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6、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7、协助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县社区残疾人工作成立紫金县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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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由贺子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同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敢于面对问题,为百姓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同时加强民政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做好“五保”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的管理,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完善医疗费的报帐制度,让他们安度好晚年。
四、加大困难群众“五难”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中弱势群体存在的治病、临时生活困难,按照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户及时给予救助。
五、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六、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七、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资源共享,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加强政策法规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康复技术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残联、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残联。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园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审评。各街道、园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管理本辖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
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标准,落实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项目,加强对设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训练室的管理,配备专(兼)职康复指导员;组织开展康复指导员专业培训;抓好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区民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
区财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康复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制定。
区教育局: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纳入课程内容,普及康复基础知识。加强特教中心残疾学生的康复及评估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牵头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处置工作,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工作,按程序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及解除强制治疗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12年7月)各街道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8月)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依据任务指标分解要求,落实各自职责,协调解决问题,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区六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检查;在检查评估基础上,8月底前完成本区自查报告。
(三)整改阶段。(2012年9月)查漏补缺,逐个整改,巩固提高。
(四)迎检阶段。(2012年10月)迎接省审评领导小组对本区的检查验收。
一、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专干队伍建设。街道残联现有15人组成的专干队伍,划片区覆盖全街道残疾人工作。今年残联出台《骆驼街道残疾人工作项目化管理方案》和《骆驼街道残疾人专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了对专干队伍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专干例会制度,对专干进行思想教育和各类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专干政策熟悉,技能熟练,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二是健全残联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计划制订和落实机制。将残联工作内容列入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月度工作计划,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底有小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创建要求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等一系列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工作网络服务大厅。三是细化残联工作网络。充分发挥街道肢残分会的作用,完善《联志报》信息考核制度,调整版面,丰富版块。
二、落实优惠政策,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
1.扎实做好各类救助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大病救助工作。有18名残疾人经审核获得大病医疗救助,共计68582余元。二是开展特困救助工作。有43名残疾人经核实困难情况获得了4.58万元特困补助,及时缓解了他们生活困境。三是对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补助。第一季度共补助178人,金额52056元。四是对残疾车整治人员进行自谋职业补贴,第一季度补助18人10400元,第二季度补助16人9400元。对18名残疾车车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全额补助共计84700元。五是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提高残疾人扶助力度。到目前为止,全街道享受重残低保政策的有55人,共计补助金额为144900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238人,补助金额530601元;托安养工程共计79人,补助金额75945元。
2.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帮助23名条件符合且有养鹅场地的农村残疾人每人每年申请了100只小鹅苗。为6名轻度智障、肢体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沙河阳光家园建设。
3.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工程。依托城乡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网络和残疾人家庭搭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工作平台,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一是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通过社区卫生康复站,定期上门指导肢残者、智力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二是加强精神防治康复,健全精神卫生随访制度,定期回访、医疗救助,共为169名精神病人办理了免费服药。三是围绕区残联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目标,对74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筛查,完成复明手术27人。对19名视力残疾人进行了助视器验配。对37名听力残疾人进行了助听器验配,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对24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轮椅、助行器、拐杖等康复器材。
三、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一是积极组织文体赛事。举办了首届“残联杯”全区门球邀请赛,共邀请了区48支兄弟门球队伍参加。开展“爱心携手,共赏新城风貌”活动,组织助残志愿者陪同10位行动不便,久不出门的残疾人乘坐三轮车沿途参观海尚广场、新区府及箭湖广场等新城景观。组织辖区内14周岁以下特殊儿童家庭开展“亲子乐淘陶”活动,21名特殊儿童在家长和残疾人专职干事的陪同下进行了陶艺创作,在2小时的活动中,完成了创意笔筒,小熊、小狗等一系列充满创意作品,度过了欢乐的亲子时光。二是积极参与上级赛事。积极筹备7月份区残疾人运动会的参赛工作,组织残疾人运动队伍,制定训练方案,认真组织集训。
四、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残疾人慰问活动
一是以庆日为契机,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14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慰问总金额9800元,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慰问金额16000元,六一节慰问14周岁以下残疾儿童21人,金额4200元。二是在第13个全国“爱耳日”,邀请社区医生在三江超市门口举办广场活动,共发放资料150余份,并为老年人提供听力检查、量血压、中医搭脉等义诊活动,得到广大老年人的认可和支持。
下半年工作思路
1.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在组织建设上,要深化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在队伍建设上,要认真组织残联干事学理论、学业务,增强对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大胆创新残联工作机制,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优化服务,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构筑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落实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康复、托养、安居、助学、就业等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努力实现残疾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以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为中心,以困难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助学扶贫、结对扶贫、救济扶贫等,运用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努力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同时,以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政策落实按比例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积极开发适应残疾人劳动特点的公益性岗位。
导致耳聋的因素有耳毒性药物、遗传、感染和疾病,因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导致耳聋的人数逐渐增多。这一人数众多、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已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部分城市已经成立了防聋指导小组,开展了耳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拓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它国际组织的合作领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卫生部组织颁发的《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对加强耳聋性药物的使用管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1998年1月,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在京的听力学界、特殊教育学界的知名专家进行座谈,大家一致建议由卫生部牵头,尽快确立全国“爱耳日”,加强社会宣传,普及耳聋预防和康复知识,以减少耳聋发生。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2000年3月首次全国爱耳日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首次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1999 年国务院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正式将我国设定“爱耳日”活动列入 1999 年度工作计划。而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等十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 3 月 3 日 为全国“爱 耳日” , 并于2000年在首都和各省会城市成功地开展了第一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一、统一思想,统一规划
金阊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联《关于确定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通知》精神,以“快人一步、先人一拍、胜人一筹”的超前意识和思路,规划全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
在制定《金阊区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坚持“融为一体、共同发展、共建共享”原则,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列为主要考核指标。 在充实区残联基础上,成立了“五个专门协会”。全区所有社区居委会全部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代表担任,成员由社区各部门及优秀残疾人、居民代表组成,专设一名专职委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动员社会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首先突出政府主导地位,措施到位。区政府通过扩大社会福利企业规模、销售社会福利彩票和政府财政投入,投入300万元兴建了苏州市规模最大、设施最全、功能最新的金阊区培智学校,投入50万元新建了金阊区“手拉手”爱心援助中心,投入50万元新建了金阊区残疾人俱乐部。先后出台了《金阊区残疾人安置就业工作意见》、《关于做好金阊区残疾人保障金收缴工作的通知》和《金阊区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意见》等文件,区建设局、民政局、教育文体局、公安分局和司法局、卫生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制定计划,落实了措施。
其次扩大社区覆盖面,服务到位。全区39个社区居委会党总支或党支部,都建有残疾人帮扶小组,530名帮扶小组的党员协助社区残协做好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委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长等社区工作者,积极配合社区残协。全区8000余名社区志愿者常年活跃在社区,为残疾人提供社保、维修、康复、保健、医疗、家政、中介、咨询、养老等26个服务项目。
再次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参与到位。每年在残疾人节日,开展全区性大型助残活动。平时在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助残活动,全区6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53户残疾特困家庭和216户比较困难的残疾人开展“面对面的关怀、面对面的爱”活动。
三、促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1. 建立规范化台账。区残联对街道、社区两级残疾人工作台账做到了统一名称、标识、内容、项目、装订的“ 五统一”。 2. 加强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了区、街、社区残疾人工作“六项制度”。3. 推进信息化建设。金阊区在全市第一个为所属社区居委会配备电脑,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和开发已经完成,街、居社区残疾人资料已输入并联网。
四、利用社区优势,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作用
健全了组织网络。为五个专门协会配备了办公场所,落实了活动经费。全区街道各专门协会分会全部成立。各分会会长在街道残联换届选举中均被选为残联主席团副主席,同时又是区级专门协会理事会成员。区肢残人协会会长还被推举为区残联副理事长。
强化了参与意识。区残联召开各街道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时,特邀各专门协会会长参加。在对区属社会福利企业年审时,各专门协会派出代表参与工作,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整合社区资源,稳步提高社区残疾人生活质量
通过整合、利用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服务、场地设施等“五种资源”,取得明显成效:
1. 拓展康复工作网络。全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9个社区康复室,做到残疾人康复工作职责、制度和优惠措施上墙、康复器材到位、康复人员定岗,已为1200名残疾人建档、立卡,并开展训练服务。在金阊医院、培智学校和驻军医院分别建立了肢体、心理精神、智力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 扎实开展多形式就业工作。全区17家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299名,通过社区服务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分散安置残疾人718名,自谋职业的残疾人276名,总计就业1409名,占1456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总数的96%。
3. 丰富文化教育。利用社区教育设施、师资等资源优势,开设电脑、电子商务、服装、按摩等残疾人就业培训班6期共有182人次受训。
4. 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全区建有无障碍设施老年公寓9个、社区服务中心5个、社区残疾人活动室26个、无障碍公厕10座。
一、创建目标
年我市岐山县、凤翔县、陈仓区已被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称号。今年我市将按照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要求,开展“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省和国家检查验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已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的岐山县、凤翔县、陈仓区,按照创建标准继续保持并完善提高,建立白内障复明长效工作机制。
四、创建步骤
新增的创建单位,要按照“工作标准”和“评分表”要求,拟定和完善创建方案及工作计划,落实定点医院和所需资金,条件成熟即开展工作。今年11月前没有进行过检查的区县通过省、市检查验收。今年市级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五、经费保障
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市和县区的定点医院降低手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单病种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按比例报销;贫困患者(“低保户”家庭)纳入医疗救助体系,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由市和区县残联及财政落实补贴经费。省、市视工作情况对创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全面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检查。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
――爱耳日是庄严的人权宣言:彰显了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和“聆听,健康,和谐”的时尚理念。
――爱耳日是生动的社会舞台:展示了政府的关怀,世间的挚爱,社会的文明进步。
2007年3月3日是第八次全国爱耳日。这次爱耳日的主题是“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3月1日,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暨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召开了新闻会,由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的听力医学专家、社区工作者和瑞士峰力集团技术服务人员组成的“爱耳日宣传服务小分队”举行了出发仪式,随即分赴山西等地,为基层群众“送知识、送服务、送温暖”,就此拉开了第八次全国爱耳日活动的序幕。
在这次仪式上,正式启动了由中国人民总医院、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和威海澳麦尔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为革命老区听力残疾人免费进行病因学基因检测及耳聋预防指导活动”;瑞士峰力集团为爱耳日活动捐赠了助听仪器并义务向全国各地提供青少年听力保健手册。
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刘金峰在会上介绍,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我国现有听力残疾人2004万人,每年因各种原因,新生聋儿近3万人,听力损伤与耳聋已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听力健康对于青少年发育与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生活在广大农村的青少年,听力健康受到更多的不利影响,宣传与普及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知识,加强青少年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团中央等国家12个部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国爱耳日活动的通知》,对此次爱耳日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在城乡主要社区和医院,以及学校、网吧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青少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宣传听力保健知识,并组织各级“爱耳日宣传服务小分队”,深入边远基层社区开展服务,为青少年和听力语言残疾人办实事。
此次爱耳日,对于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提高全民的爱耳护耳意识,促进防聋治聋工作的深入开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爱耳日回顾
在1998年举行的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会议上,16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建议确立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第2330号)的提案,引起了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并共同确定从2000年起,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从2002年起,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也成为爱耳日的发起部委(部门)。
――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国家十二部委(部门)已将爱耳日活动列为每年的工作计划,共同确立当年爱耳日主题,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活动方案。由于爱耳日纳入了政府正令体系,在组织力度、活动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了保障,从而保证了活动实施的广度与深度。据统计,截至2006年的第七次全国爱耳日,省部级领导出席爱耳日活动达600余人次;地、市、县级领导参加爱耳日活动达3000人次;爱耳日活动覆盖的县已由最初的308个发展到2116个,将近全国市县总数的90%。
――每年确立不同的活动主题
每次爱耳日主题的确立,都经过广泛的社会调研和充分的专家论证,8次爱耳日的主题分别是:“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减少耳聋发生,实施早期干预”,“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防聋走进社区”,“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预防听力损伤和耳病,人人享有健康听力”,“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主题既与当年中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又有内在的专业逻辑相互衔接,从而构成有机的宣传整体。
――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爱耳日活动的中心内容已经由各地的中心地区、繁华场所,向城乡基层社区辐射;功能由单纯的宣传,融入和加强了指导与服务;时间也从爱耳日当天不断扩展,组织了宣传周活动,或者把爱耳日主题作为全年的防聋宣传要点;更多地采用新的科技手段,例如,通过互联网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向基层社区发放专家讲座光盘,利用广播、电视开展远程咨询、义诊,以及在报刊上开设专栏、专版,社会效益不断扩展。
据不完全统计,在历次爱耳日活动中,共有44万人次接受了义务测听,524万人次接受了听力健康咨询,更多的人通过爱耳日了解了听力保健知识,增强了爱耳意识。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爱耳日活动得到了医院、康复机构、机关、学校、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有关方面的广泛参与与支持,社会公众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强。
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参加爱耳日宣传报道的新闻媒体已达1.4万余家(次),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西门子听力集团、瑞士峰力听力集团中国总部、丹麦奥迪康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等一批富于公益精神的助听设备企业,以捐赠助听器、参加咨询服务、协助制作宣传品等各种方式,对爱耳日活动予以了积极支持。例如,在第四次爱耳日举行活动中,有17个国内外厂商捐赠助听器近千台和人工耳蜗6套。
――爱心资助听力残疾人群
据不完全统计,爱耳日活动中,约有近8万人次听力残疾人得到了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资助,仅2006年第七次爱耳日期间,全国各地共向听力残疾人捐赠助听器8000余台,总价值2200余万元。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质有量。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上级残联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我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共有2乡16镇,总计269个村/社区。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10612人,其中进村入户调查人数:10223人,采用电话调查的人数3人,入户调查率:99.97%。落实了专项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集中举办了二期调查员培训班,培训调查员100名,分别到三个人口多,残疾人数量大的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培训调查员76名,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学习的调查员掌握了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求,错误率低,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在调查数据初录和复录阶段,为确保系统录入的数据与纸质表内容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我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各乡(镇)精心挑选了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素质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数据录入工作小组,集中在县残联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全力承担我县残疾人调查表的系统初录与复录工作,县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全程督导。圆满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二)“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期间,XX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活动主题,早安排,早布置,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一是5月6日,县残联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县残联的初步安排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分管领导刘龙林副书记的支持,县残工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助残日期间要为残疾人做好两件以上实事,张贴助残日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是5月13日,县残联邀请XX市第三人民医院孤独症治疗专家来我县为全县孤独症儿童及家长讲授孤独症的临床症状、诊断以及抢救性康复等知识,并与家长、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认真解答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活动中,县残联还为每个孤独症儿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多关爱、关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生活等问题。XX新闻联播在助残日当天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5月13日,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题为在校的残疾学生讲了一堂食品药品安全课,辅导学生们做了一套康复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县举行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服装捐赠发放仪式,有31名残疾人到场参加活动,领取了合身的衣服,宣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助残善举。
五是动员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5月14日上午,“康复乐”脚病修治专业店10名技师,自备车辆,自带药品,到八都镇敬老院为在该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脚,治疗脚病,并为每位老人送上一双袜子、一瓶药膏。
六是县残联在5月1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6人开展登山活动,这36名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协助,兴致勃勃,登上了XX县最高峰---大东山,感受了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参与集体活动的愉悦心情,体现了我县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七是各乡镇残联、县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在助残日期间悬挂了助残宣传横幅。
(三)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XX省残联、XX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15〕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乡(镇)残联、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按照相互职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负责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养的所有残疾人名单;残联负责组织、核残、统计、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摸底数据,为协助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地数据依据。
(四)各项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工作:一是我会于4月和10月,两次组织XX康明眼科医院王木保院长一行11人,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开展“白内障免费筛查”活动。共筛查总人数为360人,其中患白内障总人数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费手术,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县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对象申报工作,组织了0-6岁4名、7-17周岁3名聋儿参加了省残联的人工耳蜗筛查。三是继续与市、县精神病院合作,将残联精神免费救助资金与省级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将我县346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治疗救助范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设立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和监护人奖励基金,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切实加强了20个社区康复站管理,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救助与服务,并建立了康复需求评估档案,已完成任务数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协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筛查工作;为3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每人发放了助学金2000元。
3、就业和扶贫工作: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活动为14名残疾人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找到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安置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认真落实了140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上岗工作,专职委员、管理员工资报酬,年底统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划拨到他们帐户。
今年加大了向上级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资金的力度,向省残联争取了种养示范基地和种养大户两户,为贺远庭、李连娇、周文诚、袁贱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残疾人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的向市申报工作,并争取了二户,鼓励他们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就业和共同发展致富。
结合XX县委、县政府的“双学双用双服务工作”,我会分别在白水镇井冈蜜柚种植基地、冠山乡、醪桥镇叶小平水产养殖基地、县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盘谷镇优质稻种植基地等共开办了10期“双学双用双服务”讲习班,为县残联领导干部及残疾群众传授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帮助当地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4、工作:我会与县局、各基层残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做好疏散、化解、劝返等工作,一年来接待来访8余人次,来信5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件,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5、办证工作:我会切实加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标准,一年共换发残疾人证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整治。自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后,我县残联进一步加强整改,我会健全和完善了《XX县残联机关管理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一条规范举措,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制度化、长效化意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下基层调研密集开展,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改为以电话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2015年至今以残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综合数量和规模,与八项规定前相比,精简了50%,大大降低了开支,提高了效率。
2、开展发展环境深化年活动,重点围绕“三单一网”建设,我会严格按照县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县残联办证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整治,摒除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3、高度重视法治XX建设,把“法治XX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健全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残疾人矛盾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提供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县残联领导干部参与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4、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县残联多次深入水田乡富口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鼓励富口村6户贫困户立足特色抓项目,指导他们走养牛致富的路子,作为他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举措,并在中秋节期间为他们送去粮油等慰问品和每户300元慰问金。
5、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措施。县残联从办公经费中抽出10000元资金,帮助阜田镇育贤村抓孙家小组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挂点村联系制度,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认真学习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
6、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同时,认真抓好阜田镇育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牵头召开协调会三次,落实帮扶建设资金6万元(每个单位2万),搞好了硬件建设。
7、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加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测自评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进行核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全力进行巩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加强了对周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反复督查、整改。同时,努力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身边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晓明作为“中国好人”的推选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联系,将贫困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动态,力求做到不遗漏、不误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完成好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
2、主动联系县就业服务局,以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地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我县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积极帮助他们寻找合适就业岗位,大力倡导、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底数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继续做好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信息资料录入到相关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台帐、年报、快报的上报工作。
5、切实做好三进三解三促走访活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挂点帮扶、提升大走访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在深化创业创新调研和结对联系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再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真情送服务活动,努力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工作氛围和“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力求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和群众得到实惠。
二、主要活动内容
县属各单位以组建各类服务团队的方式,面向创业创新主体,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为改善民生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科技、文化、医疗、信息、项目、资金、人才等下基层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受欢迎、覆盖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的送服务活动。
(一)开展医疗卫生进海岛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医疗专家下偏远小岛为群众诊治活动,免费向群众赠送药品,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渔农民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生殖健康环岛行”和“生育关怀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生局)
3、开展“关爱行动送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4、开展农贸市场肉类、贩运蔬菜经营户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二)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送戏、送图书、送电影)(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送体育健身器材进社区,开展社会体育骨干培训活动,开展渔农村社区国民体质监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3、组织送文化下工地活动(送图书、送劳动合同法、送职工艺术展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义工艺术团下乡慰问演出。(责任单位:团县委)
(三)开展送温暖到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情系渔农村”关爱活动,看望慰问困难群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开展重点优扶对象“关爱功臣”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开展特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四)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联村帮户”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
2、开展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活动,举办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责任单位:县人劳局)
3、组织开展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4、开展船舶行业的初中级技工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5、开展渔农村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6、开展“科技下田头”及举办“阳光培训班”活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7、组织开展“就业保障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劳局、县经济开发区)
8、设立“巾帼创业贷款”助推妇女创业。(责任单位:县妇联)
(五)开展政策法规帮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劳动合同法、海洋渔业法、税法、国土资源法、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协助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劳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
2、开展“安全生产日”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开展送法制电影下乡、送法制读本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5、开展专利申报和专利知识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6、开展碘盐“三率”宣传。(责任单位:县盐业局)
(六)开展资金项目扶村企活动。主要内容为: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工作,推进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服务工作,帮助做好结对企业有关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开展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境外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为企业安装内部安全保卫视屏系统,加强对企业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高技防能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开展渔农村通村联网公路建设,做好江南岛公交车开行调研。(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做好重点用海项目企业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6、开展“本地拟建、在建的船配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帮助指导企业申报商标注册,规范渔、农产品订单合同。(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8、帮助企业进行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开展渔农家乐旅游项目策划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渔农办、县旅游局)
10、做好船舶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1、组织开展“协调服务进重大工程项目”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筹建、生产过程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经济开发区)
12、帮助指导涉外修造船厂根据查验机构要求,落实相关监管设施工作。(责任单位:县港口办)
13、帮助长涂镇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6月初到6月上旬)
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召集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送服务活动协调会和部署会,安排工作任务。各参与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填写报送《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
2、实施阶段(6月上中旬)
为营造浓厚的送服务活动氛围,形成联动效应,原则上要求各项活动集中安排在6月上中旬开展。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未列入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整体方案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早组织真情送服务活动。
3、总结阶段(6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送服务活动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填写《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切实落实责任。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单位共同组织参与,各部门的送服务活动,均要由领导干部带队。已确定的送服务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参与,多方协调,认真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围绕送服务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真情送服务活动。
2、坚持统筹安排。各部门要把握好工作节奏,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活动。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进程,认真抓好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送服务活动实施进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切实加强协办单位的协作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共享小康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通知》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原则,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促进残疾人阳光康复行动的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十二五”末,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对象
(一)项目内容
“助明”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助听”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人工耳蜗手术、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且已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给予处理器升级。
“助行”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上肢、下肢、特殊假肢),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安装矫形器、适配无障碍生活辅助器具、实施抢救性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实施机构康复训练。
“助医”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和住院补助。
(二)实施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全额享受补助或补贴。
2.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30%补助或补贴。
3.残疾人“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康复项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在执行国家、省有关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卫生、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所需的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资金以财政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主,鼓励社会捐助,市和县(市)区共同负担。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和工作绩效,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市对余姚市欠发达乡镇、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各补助50%,其他县(市)区各补助30%。
四、工作要求
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是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要认真对照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工程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二)统筹康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的医疗保险、医疗和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要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要结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实行“居家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特殊康复服务,对按要求定期上门完成康复指导任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适当补贴。要加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医疗报销定点范围和工伤康复医疗体系,将康复医学科室的设立作为各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定级的重要标准,将康复站(室)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内容。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参与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对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各地要视情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要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康复学科带头人和康复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要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开展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活动,带动和促进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有效实施。在创建活动与巩固成果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共享”要求,着力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山东省乳山市始终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为指导,进一步健全组织,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组织领导保障。市、镇两级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按时督导调度。作为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议题,专题研究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工作。市、镇、村普遍建立了康复中心、镇康复指导站、村康复室,并指定了负责人,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确保市、镇、村三级有组织、有领导、有专干。
整合资源,培植市场机制
康复工作必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卫生医疗单位现有的康复机构、康复器材、康复设施和康复人员,使其做大做强。一是争取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乳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并投资100多万元对该中心2700平方米的大楼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对该中心内设的康复指导站、盲人按摩指导站、辅助器具服务站,采取市场化手段,社会化运作,即“中心”提供房屋、场地、基本器材,社会合同人或单位负责人员、技术和训练指导,且自主经营,使残联自身康复机构建设向前迈了一大步。二是挂靠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康宁医院建立了3个市级康复中心,内部设立了肢体、精神、视力、听力语言、智力五类残疾的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市医院还专门拿出一整层病房大楼,为康复中心提供场所,并实行独立核算。三是针对镇卫生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日趋增强的新特点,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争取民政、慈善等资金150万元,对全市15个镇卫生院的镇康复指导站和60个中心村康复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帮助培训配备了100多名专(兼)职康复医生。
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机制
坚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大盘子,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一是加大考核。建立康复工作联席工作制,凡是研究召开康复工作的会议卫生部门都参加。每年,市残联与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并将康复工作列入残联和卫生工作年度考核责任制,年终由残联和卫生局共同对各医疗机构的康复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加强培训。近4年,先后安排50多名康复业务骨干到省级以上康复中心和医院进修。还加大了自我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两期由康复医生参加的康复技术培训班,受训人员500余人次。同时,还对康复协调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率达到100%。三是协调联动。积极争取和支持卫生部门将康复中心(指导站)单独设立,并独立核算;鼓励其同卫生医疗业务紧密结合,互为促进。还争取社保部门认同,将康复项目列入“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四是实行工作补助。每年由市残联给予各镇卫生院(康复指导站)一定的经费补助。按每完成一名残疾人康复服务,且建立标准的康复服务档案,发给卫生院10元的补助;去年开始,对肢体康复训练实行补助,按每完成一名残疾人康复训练疗程,且建立标准的康复训练档案,发给50元的补助。
积极作为,完善服务机制
一、任务指标及实施时间
任务指标:免费为13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实施时间:年月日—12月31日。
二、受助对象及申报步骤
(一)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五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无”人员)患者;
2.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
4.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
5.其他贫困白内障患者。
(二)申报步骤
1.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按照“光明行动”项目受助对象条件,对本村(社区)内的白内障患者进行认真地筛查核实、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并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照《省“助残工程”——光明行动项目受助患者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城乡低保证、革命“五老”人员证、多种疾病证明等)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镇、街道残联审核;
2.镇(街道)残联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按照受助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初步确定受助患者,并在《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情况及初审意见;
3.镇(街道)残联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审批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区残联复核;
4.区残联根据当年任务数,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批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网上填报录入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一)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患者手术费每例(单眼)约150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费用。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对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项目所需手术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省财政按每例(单眼)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2)区财政按每例(单眼)500元标准(从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给予补助;(3)不足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减免优惠,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财政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安排的每例(单眼)1000元补助资金扣除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手术耗品所需经费后,由市财政按照分配给我区的任务数下拨,区残联按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定点医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向财政申请上级及本级补助资金并拨付给定点医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残联会同区卫生、区财政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配任务指标及经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组织督导、检查,验收;按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计划,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市残联。
2.区残联、区财政、区卫生等单位的职责分工:
——残联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卫生部门:负责选定手术定点医院;组织医务人员与残联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协调手术定点医院,为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二)认真组织摸底筛查,确定受助对象
区残联、区卫生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受助对象标准”,共同组织人员入村到户,做好受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工作。区残联应严格把握救助对象的标准,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定受助对象,并把数据分别报送市残联、市卫生局。
(三)选择手术定点医院
区卫生局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作为手术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求有“扶残助残”的爱心和责任心,能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配置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所需要的手术显微镜等有关设备、器械及医务人员。手术医生应具有眼科专业医师资格,有熟练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能严格施行术前、术中、术后的规范化操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区残联与经区卫生局批复的定点手术医院签订相关工作协议,明确残联与医院的职责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四)采购手术耗材
手术定点医院根据市、区卫生局要求统一按照中国残联招标的指定品牌进行手术耗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手术耗品含:人工晶体片、手术缝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定点医院采购情况(含: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应及时报区残联、区卫生局备案。
(五)严格经费管理,落实、用好项目经费
1.区财政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项目的工作经费及手术患者的资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2.区财政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区残联也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等业务。
3.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将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六)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定期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经费落实、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残联组织区财政、区审计、区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定点手术医院的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广泛宣传发动
在宣传白内障的复明工作中,要重点宣传省、市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突出这一品牌,制定系列宣传方案,进行跟踪报道。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项目,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建立项目档案,做好手术录入、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