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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内。杜绝发生因管理部门失职导致的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巩固提升。通过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等管理手段逐步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有效应用。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部标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平台的运行管理,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建立道路运输企业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抓落实,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隐患得到明显控制和消除。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科室要把安全监管贯穿行业管理全过程,按上级要求把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做仔细。同时,要承担安全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任务及督办工作。
1、制定2015年安全监管计划,明确各科室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各科室要与各管辖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奖惩标准,严格目标考核。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政务中心窗口。
2、第一季度局安委会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内容和责任。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3、清理道路运输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重点清理客运(含旅游)、危运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并将辖区企业明细、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安全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表。2月中旬前报安全监督科。(汇总后报至市处安全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4、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客、货运道路运输许可、机动车维修和物流相关业务备案的审查工作,严把行业市场准入关。同时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各科室“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督促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各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5、制定暗查暗访工作方案,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暗查暗访不少于一次。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二)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
按照安全隐患发现、督办、跟踪、复查、销号“五统一”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措施到位,坚决根治到位。
1、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辖区企业做好隐患的自查和排除,形成长效隐患排查机制,同时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把企业排查与各科室排查结合起来,运输管理科、维修管理科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2次。物流发展科每月抽查企业不少于15家。并将检查情况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法规科将违规查处及调处情况报安全监督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三)强化打非治违
以窗口地带及客货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理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有序发展。
1、制定2015年本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货运(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客运(旅游、班线及客运站)、维修行业为监管重点,开展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将取证情况报法规部门调处。同时对各科室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好打非治违文字信息的上报工作。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长效安全教育效培训机制。
1、制定2015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本企业培训计划报局安全监督科,督促企业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每月收集、汇总辖区内违法违规人员名单上报运管处。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3、按照要求开展客运、旅游、危运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例检人员参加市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四月初上报名单。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4、建立法人定期考核制度,
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管理工程师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5、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五)强化科技应用和动态监管
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手段应用,力争完成“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专职人员岗位视频系统。
1、引导和督促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加快动态监控岗位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使用,同时将信息平台安装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监督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档案。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夜间通行情况的监控,实时掌握所属车辆安全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2、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信息平台的抽查工作,确保辖区营运车辆抽查率不低于30%,特别是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或虽已安装但未接网联控信息平台的客运、危运、大型物件、租赁车辆,以及未安装车载视频的长途卧铺客车,将暂停其营运资格。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3、对每个经营趟次的旅游包车行程车辆运行轨迹进行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线路和时间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同时将企业违法违规和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包车客运标志牌网上发放自动审核降级为人工审核的参考依据。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私自变造、伪造车辆运行轨迹和提交虚假车辆信息的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政务中心窗口。
4、制定包车客运标志牌抽查计划,每月定期抽查企业客运(旅游、班线)包车标志牌申领情况,并通过车辆动态运行信息平台进行复核。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5、对相关客运包车标志牌申领、核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局相关科室通报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企业明细,督促落实客运包车标志牌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责任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六)强化规范及标准应用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建立和落实行业规范,加快成果转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水平,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照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全面完成“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省厅及市交委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并将标准化达标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督促企业落实标准。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目标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任务,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七)强化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安全检查
完善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时段开展领导带队、全员参加、企业全覆盖的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
1、制定大检查总体方案,明确时间、范围、重点,并进行综合组织协调。
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科。
2、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具体时间、企业明细、制作检查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八)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提高全行业应急救援能力。
1、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一至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到位。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管理力度,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县经济再度腾飞开创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提高交通系统科学管理水平,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确保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轻微事故发生数;
(二)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为载体,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三)加强学习培训,以交通系统工作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船员、公路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公路养护人员为主,开展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对海事部门、运政部门、路政部门执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海事部门、运政部门完善三级台账,建立动态管理登记,使台账准确,严整和科学;
(六)继续开展严打整治和交通事故严防活动,加强路面监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非法营运、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从严查处,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督查力度,严把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八)加大道路运输稽查工作力度,对道路运输市场实施有效监督,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九)海事部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检查和现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十)抓好公路施工企业、公路养护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章现象。
(十一)加强路政部门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整治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占道为市、打粮晒谷、堆放杂物等行为,及时清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目标管理,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继续推行“一岗双责”,狠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与相关单位及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纳入对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宣传展板、派发宣传材料、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对各下属单位及各挂靠车辆单位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各级领导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生产方面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带有普遍性的交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生的影响较大涉及>!工作汇报,组织基层单位经验交流,共同促进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推动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感,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各个安全生产环节,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县运管所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在坚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运管所负责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出租公司、车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在辖区内发班的班车、在辖区内从事驻地经营的旅游车、出租车、货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日常安全监管。运业、运业、运业、公司等驻成都旅游车由州处与汶川县运管所共同监管,驻川主寺旅游车辆主要由监管中心负责监管,松潘县运管所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生产
1、各运输企业、车站切实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发班,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把驾驶员资格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聘用,运输企业每年应到公安部门对驾驶员一年内的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关情况要进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及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清理登记,并建立“黑名单”制。做好gps监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装带行驶记录仪的gps监控系统,要切实按照管理制度对超速、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对客车偷拉私跑、未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行为除内部处罚外,还要向属地县运管所上报,各县运管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州运管处,州处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从业资格证。要加强“安全承诺”的执行力度,未进行安全承诺客车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制度,未系扣安全带的一律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二级客运站酒精检测制度,做好抽查记录。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测及出站检查工作,安全例检人员严格按照例检流程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安排运营。
2、强化“三品”的检查。一是重点加强行包检查,严防“三品”进站。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人员,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对拒不配合行包检查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车,对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是各客运站要执行车站负责人专项督促“三品”检查值班制度,要加强对进入候车厅乘客可疑行包的开包检查,特别是对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决不允许可疑行包上车。三是要强化驾驶员路上“三品”检查责任,签订责任书。
3、严格汽车客运站检票口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车站。客运站内停车场和发车区域是车站安全管理重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车站台。汽车客运站应在检票口处张贴“凭票进站”的告示,检票人员对无票的旅客要拒绝进站,并做好解释工作。
4、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维护好客运车辆技术,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按规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生产。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旅游车辆和长途车辆必须在州外进行二级维护,班线客运车辆一年四次二级维护必须有一次是在州外定点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车的技术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5、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安委会上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有针对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培训学习,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和教育计划。
6、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县级站实行所长专项督查制,所长每月不少于4次到车站对源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运政人员驻站,监督、指导汽车客运站发班、管理和安全学习,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各县运管所要派出客运管理经验丰富的运管人员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进行严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农村源头安全管理责任。
7、强化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部门要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客运公司的要按照班线客运管理模式管理农村客运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淘汰,退出农村客运市场。二是做好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打表、强行拼车、故意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
8、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行业继续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9、各县运管所要认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3〕213号)、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已通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通知》(川运函〔2013〕18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川交函〔2008〕944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州汛期特点,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考试,严禁不合格车辆、违法违章车辆载客出站,严禁站外揽客,严禁恶劣天气或道路断道期间发班,严禁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承诺发班。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倒查制度,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
(三)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按照州处下发的《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14年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州运发〔2014〕41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做好“暗访”行动计划,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至州运管处运输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严把路面管控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客运班线专项整治。州处将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进行明查暗访,各县也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对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宰客、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站点、随意上下客、恶意抬价压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州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和未进行检查的运管所要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格治理超时、超速、超员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强化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业务、职业道德教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道路运输秩序,使经营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经营,树立州道路旅游运输新形象。
5、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为客货车辆提供优质、便捷的维修服务。一要重点打击占道维修、维修质量低劣、高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全州客货车辆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二要继续完善应急救援维修网络,储备应急救援维修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应急维修点和应急维修救援车;三要转变运管所管理职能,为维修业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在重点区域建立连锁维修网点。
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科学规划辖区客运线路,周密组织实施,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各县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车主承担,不得发生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现象。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客车运行时间安排,严格执行山区三级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运行的规定。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车和参加应急运输保障。
8、强化危险品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等三关,督促企业实行“统一招聘驾驶员、统一用工制度、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车辆停放、统一保险”管理,运管部门要建立与危险品运输企业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车辆实行安全、动态、经营、调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管。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以总公司gps监控平台全覆盖监控,分公司和客运站分片区重点监控相结合的gps三级平台监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重点管理,减少漏洞。二是各县运管所要完善对所管辖企业gps三级平台的监控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管辖企业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客运站三级平台工作情况和参营客车车载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州及公司内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记录、每日不在线登记上报制度和月分析报告等制度,要密切与公司各部门配合,加强对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强化本公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将gps完好情况纳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车趟次安检内容,凡是gps不在线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客运班车和旅游车,应先停运修复再发车。五是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gps人为屏蔽、安装开关、人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停运,吊销当事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当事车辆线路经营权。
10、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驾驶员的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一是要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客运车辆在冰雪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盲目强行通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确保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承诺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能检测企业要严格按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测,要把业务技术强,责任心强的检测员安排到检测岗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要求,完善各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整改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依照管理权限逐级验收销号。三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档”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报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天气状况、路况通报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公安、气象、公路部门的联系,做好车辆运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强化与气象和公路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行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路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和旅客,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险路段警示、各线路通车能力等情况,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驾驶员要服从运行线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挥,坚决杜绝冒险行车和“三超”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三要认真落实上级用各种方式通报的有关路况、天气信息,及时开展检查和安排布置,确保政令畅通。
(六)完善预案,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七)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输服务
一是各县运管所要强化运输服务监督管理,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平台,以96515运政监督投诉电话为抓手,州处将对服务质量投诉、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等举报进行及时严肃处理,净化运输市场。二是要督促运输经营者教育广大从业者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诚信优质服务,及时检查生产设施设备,为优质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0xx年运输公司年度工作计划1为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总公司安全计划的顺利完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如下安全生产计划:
一、工作方针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工作做好、做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争取使一般事故频率降低至最低程度。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人,责任明确。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精神,做到令行禁止。
3、结合“春运”、“安全月”、“安全周”及“百日安全赛”等活动,加强对售票人员及站务人员的教育。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4、严禁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客货混装,保证行车安全。
5、各汽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的“三优”、“三化”要求,强化汽车站管理,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严格按照“客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候车和乘车环境。
6、严格“源头化”管理,严禁不经过年、季、月、日检的车辆进站报班营运,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
7、认真贯彻落实总公司出台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对“三品”检查工作要严查严堵,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违规必纠。
8、继续贯彻执行“以人为本,防重于抢”的方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大汛,确保交通干线正常运行。
9、全力做好北京奥运交通反恐安保工作,本着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加强防范的原则,提高反恐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0、严禁对中小学生包车,对旅游包车要按要求逐级签订包车安全责任书,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包车,同时做好存档工作。
11、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一定要有记录、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12、认真学习《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河南省道路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树立依法治理交通的思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13、凡进站运行的车辆,(包括;社会、个体、外公司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灭火器压力、合格证、年审标志符合要求),没有配备灭火器的车辆或灭火器不符合要求的,汽车站停止报班,待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班营运。
14、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要求的“四项机制”“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有关规定。
15、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不经过领导同意禁止私自用车,违者严肃处理。
20xx年运输公司年度工作计划2为强化安全管理,公司坚持认真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公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本安全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宣传载体,以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重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等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安全行车事故不超过22万公里/次,承担同责以上交通责任亡人事故不超过2200万公里/次。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GPS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2%,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率100%。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
以“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措施有效落实”为标准,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级落实安全责任,与驾、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进行考核,确保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内部协调,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工作环境常见的安全隐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及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的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日常教育和培训。各单位(部门)每月至少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做好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知识学习工作。
3、加强安全会议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安全例会。按照安全生产列会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例会制度。
2)节前会议。根据国家节日安排通知,开展好节前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
3)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汇报节日期间的工作动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20xx年运输公司年度工作计划3××年度××市××运输有限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安全第一为重要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运输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运输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物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现将××年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二、安全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夯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实现“本质安全”的目标,从根本上使我公司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平安道路运输”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重大泄漏污染事故;
2、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隐患整改率为100% ;
4、在岗职工教育面为100%。
四、任务计划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二)、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1、我司计划在××年实行开展管理人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全年累计不得少于××次,继续开展驾押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每月至少××次全年不得少于××次,以强化安全运输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公司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
2、我司计划在××年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次,安全例会每月召开××次全年共计××次,安全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次全年共计××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认真召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到“月初有布置、月末有总结、季度有会议、年度有计划”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式。
3、我司计划在××年里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次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次,以加强驾押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为目的,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传达安全知识。严把驾押人员入职关,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事前防范能力、事发应急能力和事后处置能力。
(三)、抓好车辆管理维修检查等安全工作
1、车管科要严格执行车辆检查制度,坚持每月的至少××次全年不得少于××次的安全例检工作,严格督促车辆二级维护、例保和车辆日常维护制度的落实,为营运车辆提供安全、可靠的安全技术保障;认真落实车辆检验制度,认真履行检测工作职责,严格检测规定,按时车辆年审、季审工作,审核相关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确保资料的追溯性。
2、安全科要精心组织,加强监管,认真开展好××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圣诞”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消防、治安、维稳等安全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继续加强停车场消防、治安安全,加强运输途中、下游卸气站、停车场防火、治安、维稳等安全工作。
(四)、深入开展好全年安全运输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运输生产专项整治始终是安全管理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全年安全运输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把此作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事故的重要举措和深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运输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认真开展“百日安全”、“安全生产月”、“防洪抢险”等安全生产活动。
2、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现有管理运行模式,进一步落实我公司安全运输生产管理主体责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车辆技术档案和驾押人员从业资格进行清理核对,对安全管理制度、gps使用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不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薄弱环节,立即整改完善,消除隐患。确保公司安全运输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时刻提高安全警惕
1、公司安全科应牵头组织各项安全运输生产检查工作,除了日常安全例检以外。由领导牵头组织的路检路查工作全年不得少于××次,由安全科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次,各分队自行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次。驾押人员除了每月××次的安全培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次安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包括事故演练,行业部门开展的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
2、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各个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专题活动、应急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等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定期公布,好的给予奖励,差的给予处罚,努力排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运输生产环境。
(六)、做好各项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及制度完善
1、安全生产档案工作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运输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企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科要按照台帐管理制度,做好公司××余项基础台帐的管理,部分档案要1年1换1存。使基础台帐、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要不断更新、完善、增添,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为了继续规范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台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科要严格做好各种安全运输生产会议记录工作、事故处理内容记录等,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协会货运专委会编制的《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示范文本的各种会议记录格式进行记录。在工作中对不完善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达到完善率100%,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七)、强化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
1、每月各个安全员对公司××台营运车辆gps定位装置和使用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私自改装、人为破坏系统的驾押人员要严格处罚,保障××台车辆gps监控设备使用正常。监控员也要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车辆要及时解决及时处理,保证运营车辆24小时监控在线率达100%,严格落实安全动态监管主体责任。
2、严格按照gps监控管理制度,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22时-5时)营运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且要监控驾押人员的作息时间,严格坚持连续每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20分钟的驾驶管理规定,杜绝驾驶员的疲劳驾驶现象,按公司规定疲劳段(凌晨5时-7时)严禁驾驶车辆。调度要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示,保障运营车辆运行安全。
(八)、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1、继续按照公司驾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严格“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制度。新进人员要切实做好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从业人员考试卡、员工三级教育卡等内容。签订××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运输生产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一线督导、推动落实,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对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8次,安全生产培训6次。5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秀爱同志专门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当场与所属站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效管控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汽车客运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务工人员返岗长距离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重点公路路段及桥梁,长途客车、危货车和特种设备的驾驶员、操作员、押运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扛起政治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领导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具体指导、全程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工作举措,深入整改存在问题。
(二)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辖区内129家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自改问题隐患169项。151家企业开展了风险辨识,辨识出0项重大风险、151项一般风险。全部都已经整改完毕。
1、危货运输企业管理。我县共有危货运输企业2家,危货运输车辆牵引车47辆,挂车53辆。主要隐患是驾驶员疲劳驾驶,我们深入危货运输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人员、车辆、制度、设施都严格检查。安装了车载防疲劳电子设施,有效解决疲劳驾驶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防静电工作,加强GPS监控管理,相关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各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对监控人员的管理。
2、加强道路运输服务保障。汽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及实名制购票等管理规定,做好车辆及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工作,严防危险品上车;进京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管、严查、严处违规中途上下旅客的行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工作,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相关设备。
3、加强公路服务保障。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公路桥梁、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临河临塘、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做好四、五类桥梁安全管理,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4、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依托联合治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车辆695辆,道路客运11起,黑出租11辆(按道路运输、道路客运、出租运营分列)。
6、加强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实锻炼应急队伍,更换补充应急物资。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7、做好燃气运输整治。我县共有燃气运输企业2家,燃气运输车辆50辆。责成运管站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落实。
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一是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二是强力整治安全隐患。
3、继续做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为切实加强2012年我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辖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狠抓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措施,促进辖区内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不超过去年同期,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我乡三个文明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客运企业监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委会、乡直各办、所、站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条例》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全省集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对运输车辆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二)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要会同交警中队督促客运者对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未依法进行强制维护、定期检验以及维护与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不得参加客运。要会同交警中队对参加营运的客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一次审查。各企业对经审查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核发统一格式的“交通安全学习卡”的客运驾驶员应在今年期间组织四次学习以上,并在学习卡作学习记录。
(三)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者:一要严禁客车超载或人货混装;二要强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客运者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品检查员,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配备安全检测仪器的车站,要开包检查;三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的日趟检制度,检验人员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客运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四要加强通往灵通客运车辆超载和柴三机的人货混载的管理。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各村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和路面通行秩序的监管,督促企业在运输生产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要督促危货运输企业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安装使用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对违反从业资格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工作,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对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无剧毒化学品准运证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处。
(五)联合行动,开展服务活动
各村、安全生产、乡派出所车管组、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和春运服务工作,认真查纠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联勤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共同协商建立既发挥把关作用,又方便客车通行的勤务方式。要根据灵通山旅游、朝圣客流的变化,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
(六)严格路面监控管理
交警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加强路面安全监控,检查和纠正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10%。严禁只罚款而不采取分载卸客的措施。交警部门要协助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对超载客车的卸客分载,分载费用及因转运而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七)加强事故隐患点段的监控
各村、安全生产、派出所、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会同进行一次清查,发现存在影响通过安全的,要尽早采取应急措施,避免运输滞留。对已排查尚未整改完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要再次向有关责任部门和县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年内增设一批警示标志和减速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修路筑桥是造福百姓、保民平安也是造福百姓的发展观,谋民生之利,整市场之序、强安全之策,努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市场体系,大力构建安全便捷、保障有力的交通出行条件。全力营造文明法治、安定有序的交通执法环境,使平安交通成为交通率先发展的新品牌、科学发展的新优势、和谐发展的新动力,为平安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辖区内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政府下达指标范围之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水上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达到95%以上;干线航道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导致的48小时以上堵航事件,不发生内河船舶重大污染事件。
2、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明显减少。县内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率达到60%以上,积极推进城乡公交化运营;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9%;完成新建、改建标准化汽车客运站3个,新建农村客运站3个。
3、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进一步落实预防预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4、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杜绝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研究和制订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并逐步落实。
6、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三、组织机构
为使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县局成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云礼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制股、工程股、海事、航道、运管、港务、公路和局安全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四、工作任务计划和步骤
(一)制订方案,动员发动阶段(3月上旬)
主要任务:把平安交通建设纳入各单位工作总体规划,分析研究建设平安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台帐,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专项深化,整体推进阶段(3月中旬至5月)
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各项措施为主线,紧紧围绕“五整治五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发展环境。
1、开展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创建平安交通治安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由运管部门负责,联合公安落实交通治安秩序整治。集中整治各汽车站周边的“黄牛”市场,打击拉客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由公路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安监部门,针对闯卡逃费和偷盗公路沿线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加强对收费站附近村镇小路的治安管理,对村民设卡收费及车辆绕道逃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开展运输秩序整治,创建平安道路运输环境。
运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一是交通监管部门对各自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逐一登记,对交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中涉及安全的环节,制订许可工作流程,明确负责人,规范许可程序。二是完善和实施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进入县区的客运班线车辆实行定点经营、定线行驶,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和无牌无证、无线路经营权的“黑车”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运输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和加强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个长期、稳定、可靠的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快推进以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为核心的道路客运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高公司化经营比率。督促客运企业逐步提高客运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或行车记录仪的比率,并建立与其相配套的监控平台。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与其相配套的监控平台,切实发挥其监管效能,加强车辆管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深化治理外挂车船工作,对拒不回归的车辆、船舶,要通过调查取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严厉打击;对已经回归的车辆、船舶,要加强后续监管,做好技术、从业人员等安全监管方面的把关,共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五是公路部门要深化公路治超工作,完善治超站点布局,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公路超限运输现象,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长效机制。
3、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创建平安道路通行环境。
由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公路安保工程整治。一是进行隐患排查。对全县辖区内干线公路危险路段、桥梁、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二是建立隐患档案。对排查出的重点险路、危桥重新确定隐患等级,建立管控方案。三是重点隐患制订整治方案,安排整治工作计划;对暂时不能列入整改工作计划的,要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养护措施。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订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提升施工路段交通组织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加强路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开展建设施工秩序整治,创建平安施工环境。
由局工程股负责落实交通建设施工秩序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安全专家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安全专家参与。二是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审查、加强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三是将安全工作纳入施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对进入我县交通建设市场的所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建立信用制度,将企业安全作业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创建平安水运环境。
由海事部门牵头,运管、航道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综合治理。海事部门要立足船舶、船员等源头管理工作,推进船员管理系统、船舶管理系统、动态执法与管理系统和船舶检验业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船员考试管理;继续完善和落实船员证书协查长效机制,加大持假证的打击力度;严格船舶法定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行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检验的过程控制;结合外挂船舶整治,制作固定式钢质船名号牌,打击持假簿子船舶;建立健全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实船签证制度,深化船舶超载治理,杜绝严重超载行为;采用动、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管制手段限制大吨位船舶进入湖西航道,避免船舶航行困难甚至堵档。加大渡口、渡船整治改造力度,完成渡口渡船达标任务,督促落实镇、村、渡工三级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联系,有针对性的做好汛期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运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严格淘汰和改造老旧船舶,改善和优化船舶运输结构,提高内河运输效率,保障水上运输安全。
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养护,强化航标管理,维护干线航道畅通。要强化干部职工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公路部门要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将撤渡建桥工程纳入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快撤渡建桥进程。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
主要任务:6月份前各单位要对照建设平安交通的目标、工作任务及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6月5日前将工作阶段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6月中下旬组织专业人员,对照建设平安交通的工作实施方案,逐一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下步整改意见。对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不利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改完善提高阶段(7月至9月)
主要任务:各单位针对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规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方案中要求完成的工作事项,逐一进行完善提高。
(五)考核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0月)
主要任务: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客观评价。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制订出建设平安交通长效机制,提出下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意见。并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为平安交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年终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各安全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还要针对各安全专项工作分设组织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切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主要领导要把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系统内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综合治理。
各单位于3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将组织机构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安全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还要将各安全专项工作分设组织机构一并上报。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安全专项工作制定专项方案。方案重点要突出、内容要具体、计划要周密、措施要得力。对活动开展每一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要结合年度开展的“安全管理基础年”活动,按照原始性、真实性、规范性要求,收集、记载、归纳、整理建设平安交通工作台帐。
各单位于3月20日将方案及专项方案以文件形式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建设平安交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发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要积极宣传平安交通取得的成绩,注重树立宣传交通部门在建设平安交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对交通部门的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在宣传和树立典型的同时,对危害交通平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重视和保护交通设施以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舆论氛围。
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__年8月18日开始至__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__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__年9月21日至__年7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__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__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开展整治的地区,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根据本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关注本地区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政府报告予以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务必于__年9月10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总结。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的原则,通过专项行动,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体系,深化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货运源头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及安排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和执法标准
1.自__年9月21日起,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__)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于__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入口计重检测设备超限超载认定参数的调整工作,参数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千克。
(二)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理
3.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入口计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4.专项行动期间,如有必要,高速公路入口可采取24小时联勤联动管控,其中,省管高速公路省界和成都主线收费站由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和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其他高速公路入口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所在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及营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
(三)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5.专项行动期间,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6.各地可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流动联合治超,试点推进非现场执法,构建普通公路网格化治超格局,深入推进普通公路治超工作。
(四)加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
7.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1 X 2”治超模式和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8.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沿线货物装载(分装)站场的监管,清理取缔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五)严格实施违法超限超载处罚和惩戒
9.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相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实施处罚。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等相关信息记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
1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信息纳入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六)从严查处和打击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
1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近期公路站点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特别要结合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实施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实施“全国一盘棋”的重要意义,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以及货运源头企业相关人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检查督导,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和考核;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固化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体系,继续坚持高速公路入口管控模式和“一路四方”协调机制,及时固化普通公路联勤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以及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强化落实货运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输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正确处理好治超工作与保通保畅的关系,防止出现路面阻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注治超新标准实施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政府解决,并将相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向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货车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引,结合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实际,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综合服务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营造集中整治强大声势,提高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推进货运车辆违法问题的源头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中型货运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告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内容、措施、要求和意义,使专项整治行动广为人知。
(二)开展集中整治(__年3月1日-10月30日)。
1.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改变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私自增加货箱高度、增加弹簧片数、加长等,货运车辆擅自改变外廓尺寸和其他登记技术参数的,一律视为非法改装,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依法进行处罚。
2.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大型货车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处罚。
3.集中整治货运车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对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集中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对于超载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对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依法卸载、处罚后放行。
5.集中整治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液体和散装货物运输车辆遗洒、不按规定加盖苫布等违法行为。对于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做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纠正;对于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吉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罚。同时,交通部门依据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整治措施。
1.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为加大整治力度,由公安、交通、城管、国土和住建等部门共同成立联合执法小组,落实24小时执法制度,在市区主要出入口对过往的货运车辆逐一检查,从严管控。
2.成立流动执法小组。由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组成市区流动执法小组,深入市区街路开展流动执法,对货车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3.设置治超站点。
(1)洮瓦路北大桥治超站:
负责人:王晏 农村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洮瓦公路2公里处(北大桥南侧),由交通部门负责安排临时执法站(或移动房屋),负责移动检测设备的配备,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安排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
2.洮突路治超站:
负责人:任承栋 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洮突公路5公里处(公安交警洮府中队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安排临时执法站(或移动房屋),交通路政部门负责移动检测设备的配备,公安交警、交通负责安排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运管2人。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张国栋兼任,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情况反馈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责任分工。
1.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协调等工作,推进全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协调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设置洮突路治超站,并组织实施好治超站点的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负责对疑似违法车辆进行拦截、初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证件、牌照齐全的车辆引导至执法站进行称重;负责对超出栏板高度的货运车辆,按照规定责令其恢复,对拒不恢复消除违法行为的,强制恢复后按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3.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路政、运管等单位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设置洮瓦路北大桥治超站,组织实施好治超站点的执法工作;交通路政部门负责查处营运证照不全、从业资格证照不全等违规运营行为,安排设置称重设备,对疑似超载货运车辆进行称重,对超载、超限的车辆进行处罚并负责卸货转运工作。
4.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市区路面检查工作,对建筑工地车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带泥上路、不覆盖、遗洒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5.市国土局负责对辖区内沙石厂矿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和排查摸底,做好宣传告知等工作,严格禁止沙石厂矿企业在销售沙石时超载、超限装载,从源头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营运行为。
6.市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严格禁止超载车辆、不加盖苫布车辆参与建筑材料的运输。同时,负责督促建筑工地配备高压水枪,对驶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确保轮胎清洁后上路行驶。
7.市监察局和检察院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市宣传部门负责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此次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部门多、持续时间长、整治任务重,整治成果事关城市形象提升,事关百姓出行环境,事关货运市场营运秩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建立包保制度,将此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全市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执法过程中采用执法记录仪摄录取证,充分利用执法终端设备,将货运车辆号牌、货箱尺寸等相关信息核对到位,做到执法规范、查处公平。
一、2014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项目前期贮备工作。积极与省州对接,抓好工业园区段14公里道路改建工程,预计投资9000万元;抓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300公里的规划设计。
(二)抓好农村公路建设。2014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2条即:计划建设萨门村路10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班达村路9.7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确保2条路在年内完成。
(三)加强公路养护管和监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投入专业养护人员28人,临时养护人员171人,投入养护资金79万元;二是加大安保设施的投入,计划实施70公里,1550万元(其中国家配套资金1400万元,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150万元)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和安装工程,其中小路12公里,28公里,路10公里,农村公路35个村35条;三是计划投入抢通保通资金200万元。
(四)加强站点建设。一是计划对县旅游客运中心站进行提升改造,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二是计划对米亚罗客运站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监督。目前在建工程有县木城沟道路工程、县乡道路水毁恢复工程b标段、乡村路工程、县寺庙基础设施工程。在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中,树立质量第一的念,把工程质量工作作为首要目标,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以上在建农村公路建设在2014年5月—8月顺利完工。
(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监督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打好201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强化源头管、路面监督,开展路检、路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合法秩序。结合县上的治超限超载、打非治违方案,运管和交警联合进一步严厉打击黑车营运现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七)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和分管部门与单位,管好自己的家属与配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交通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八)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国道317线、高速路的征拆协调、配合和稳定工作。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通村公路的领导;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做好相关协调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五是是加强日常监督管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在通村公路建设中继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管、监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责任,继续采取监管领导分段分片包干,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每条路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我局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公路管养护工作的书记兼副局长任副组长,公路养护办、工程股、财务室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养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规范化,根据《县农村公路管养护办法》和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责任书》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的农村公路级级有人管,条条有人养。
(三)加强公路应急抢险工作
一是全县公路抢险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成立抢修应急领导小组。三是公路抢险应急的日常管工作,收集气象、水文信息,掌握汛情等、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落实防汛人员、物资、设备、抢险队伍等;筹备抢修资金,安排好防汛值班。按照统一指挥,分别负责的原则,落实抢险应急岗位责任制。加强汛期实行防汛值班制度,保证信息传输渠道通畅。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农村公路养护股要根据所辖路段实际,成立若干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责任,合布控抢险机具,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到位。
运输公司安全例会: 制度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 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 1~5 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学习员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能与 会的要补学,每月至少下乡一次,对乡下驾驶员学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学习,并 做好学习通话记录。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 20 元罚款,擅自 缺席者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 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 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 100%。
运输公司安全例会:生产中长期规划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持续改进。
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1.安全指标
(1)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频率次要责任以上 2次
(3)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06人
(4)车辆直接经济损失控制2 万元
(5)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工伤重伤人数为零 ,特大工伤事故为零
(6)火灾事故次数为零
2.五个达标
(1)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率100%
(5)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公司各单位(部门)依据本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进行分解,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以便于考核评定。
三、 五年安全目标: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安全素质,在我司各级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管理制度制订相关的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三)坚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定期组织驾驶员和责任经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坚持开展对车辆的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五)坚持以科技为支撑,提高技防能力;
(六)坚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七)坚持隐患排查治理;
(八)坚持对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九)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坚持安全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十一)坚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十二)坚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运输公司安全例会: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交通局和区运管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我们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安全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组织,设置安全机构或明确分管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工作人员及安全专用车辆,设置安全工作经费。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和每个人员的安全职责。单位与业户和驾驶员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状率达到100%,落实安全责任纵到底、横到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做到奖惩兑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事故。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在停车场悬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及车辆限速等安全生产宣传画、图片、标语。督促驾驶员或押运员学习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制止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行为。
四、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一)做到五同时。建立并落实每月一次的货运
例会制度,做到研究、部署、检查、总结、表彰工作的同时,研究、部署、检查、总结、表彰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确保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驾驶员、押运员,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安全教育、培训到位。驾驶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每月至少2次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集中教育,不能参加集中教育的要采取补课措施,确保驾驶员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加强现场管理,把好管理检查关。
1、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审查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凡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准其从事道路运输。
2、把好车辆技术关。严格执行《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营运车辆要按期维护,做到不拖保、不漏保,并定期上线检测;严格落实出入库检查制度,并按规定在《安全记录卡》上签章,杜绝病车上路。要保持车辆的制动、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并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按规定配备车用灭火器。
3、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办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把好车辆发车关。严格出入库检查,凡证件不齐或不符、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出入库检查未按规定签章的,一律不予出车。
4、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开展各种形式的
安全活动,促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春运、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两会等重要时段,冬、夏季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检查率达到100%。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重点看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完好,制动、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拖、漏二级维护情况等,凡不合格车辆,一律中止运行,限期整改,杜绝带病车上路运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治理,加大对治理安全隐患的投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发车前利用广播、班前会等形式,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素质和安全行车自觉性。驾驶员做到不违章行驶、不超速,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开车打手机。途中一旦发生事故,押运员要负责把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遇雨、雪、雾、冰冻天气,及时了解周边地区道路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谨慎安排车辆运行。冰雪路面运行,配有ABS系统的车辆要配备沙、铁锨,没有ABS系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滑链,否则,一律不准发车。
(六)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和消防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保留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安全通道,确保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能快速疏散。
(七)制定和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搞好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向区交通局和运管处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
(八)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上报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方案、总结。
五、特大行车责任(50%)事故:0。
以上五条,我们保证做到。
承诺单位:
负责人:
年 日 月
运输公司安全例会_运输公司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开展安全例会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各车间部门。
三、步骤
1 公司每两个月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进行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参加。
2安全例会必须要有记录,与会人员要在记录上亲笔签名。分析会上提出的措施要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3 安全例会的基本内容: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发生的事故、障碍、违章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运转中发现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听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报告;综合分析安全趋势;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
安全例会工作是考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本制度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公司办负责执行。
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二月五日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客运公司安全例会制度第一条管理人员安全例会
一、公司每月日(特殊情况视实际而定)召开一次管理人员安全例会(安全工作会议)。
二、会议内容主要为: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解决当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安全培训会)。
三、要求全部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5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公司安委会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
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工作。
要求全体安委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6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例会
一、年初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公司每月日召开一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特殊情况视实际而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教育效果。
三、全体司乘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蒙AK1475的卧铺客车从呼和浩特发往西安,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时,与河南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号牌为豫HD6962的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两车起火,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
此次特别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国务院安委会为此紧急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金柱就贯彻落实国家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指示要求,全力抓好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培训,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认真汲取包茂高速“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一是严把驾驶人培训关,对机动车驾驶人,尤其对从事大中型客车运输、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要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加大对乱班乱线、非法营运、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查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及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一是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载客营运行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厉查处无证上岗、持假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三是严厉查处不符合运行线路要求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营运;四是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客车不按规定检测和不按期二级维护行为;六是查处客运经营者不投保或不按规定保额投保法定保险的行为;七是查处客车不按期进行年检年审行为。
(三)加强对道路的排查治理。对县内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渡口码头和“马路市场”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交通、公安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整治工作由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残联及各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洪文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8日—9月3日)。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活动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4日—9月17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辖区(单位)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客运车驾驶人台账,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对无牌无证的车辆要给主管部门(当地交警中队或县交管大队)上报具体名册,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县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分别对道路交通隐患(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同时将重大隐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8日)。在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整治威力,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9日—10月28日)。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治本之策,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有效指导和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
(二)严把驾驶人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准入门槛,严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把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关。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交通部门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驾驶人,终身禁驾营运客车。
(三)严格车辆登记查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制度,对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机局重点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标准检验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对临水、临崖及临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安装防撞设施护拦护墩,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治理意见,健全完善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增设防护墙(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限期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积极组织专人做好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无事故隐患。
(六)严格企业准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监、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状况的审查、评估,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凡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营运车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报班、出站登记制度、“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以及客车报停报告制度。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要建立完善进站经营车辆档案,做好营运车辆的等级维护、保养等安全例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校车管理。按照《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公安局交管大队和教育局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性能的检测,严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关,严格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加大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运学生行为。
(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安局交管大队、农机局要以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为重点管控区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分别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强行超车会车、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残联做好工作配合)违法载人和非法从事经营等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纠、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九)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效果,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报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监管的措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国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自动控制水平低,本质安全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2009年起,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同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法规标准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贸易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21.加快制修订安全技术标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研究、规划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优先制定和修订当前亟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修订现行的化工行业与石油、石化行业建设标准,提高新建化工装置安全设防水平。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以前,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地区上年度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4.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6.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7.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8.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对驾驶员的奖惩
1、年安全奖:凡一年内未出现事故或发生事故责任不在本人,按保险公司返还安全奖的70%奖励驾驶员(凡出事故并负有50%以上责任的不得安全奖),其余30%奖励管理人员。
2、月安全奖:按0.006元/公里计算安全奖,凡发生事故者,不论大小,当月不给安全公里奖。
3、驾驶员在一年内行车没有发生大小责任事故者,办公室奖励100元,出事故者不得奖。
4、节油奖:月节油奖按办公室审定油耗和行驶公里核算,每节约一公升油奖0.80元;全年节油在400公升以上,年终按全年节油数另奖0.10元/公升;每超耗一公升汽油按市场价驾驶员自付。
5、租车费按总收入15%提奖,奖励管车人员和驾驶员,奖励方法按出车天数、行驶公里计算。
6、修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修理费以去年年终修理费总额为基数,本年度节约部份,按30%提奖小车班及管车人员。
7、驾驶员行车去外地执行任务,因各种原因,被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罚款,按罚款总额本单位报销70%,剩下30%由驾驶员自负。
8、驾驶员未经派车人员或分管领导许可,私自动用小车办私事或给他人办事,除按违纪处分外,发生大小事故,后果自负,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并按对外服务收取租车费用,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9、驾驶员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视其责任,酌情给予纪律、行政处分。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视其责任,给以50—1000元经济赔偿。
10、驾驶员行车途中,出现方向、制动、轮(鼓)胎松落,驾驶员失误等事故险情(平时保养没发现事故苗头,或错加油料、虽没发生事故,但出现了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轮胎松落等险情),酌情给以10—100元经济处罚。
八、驾驶员的劳保待遇
1、按国家工人劳保用品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购买、统一管理,由小车班长统一发放。
2、劳保用品购买的时间和使用的年限,由小车班长掌握登记,使用时间一个月的劳保用品,在每季度内购买一次,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劳保用品到时购买。
3、购买数量:驾驶员每月毛巾一根、手套一双、肥皂一联(计25元以内),购买劳动服2年一套,水胶鞋2年一双(计250元以内)。
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一、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评价内容:
1.成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2.有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工作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实行政村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分级表(略)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运作机制
评价内容:
1.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2.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认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4.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问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运作机制分级表(略)
(三)建立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
3.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4.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5.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级表(略)
(四)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评价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事故成因、规律、特点及趋势分析全面、准确、科学。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内容全面,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4.工作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分级表(略)
(五)扶持农村客运发展
评价内容:
1.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
2.制定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5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分级表(略)
(六)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连续两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或超过当年死亡人数控制指标30%以上,以及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向州(市)人民政府上报检查报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6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分级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
2.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上固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实交通安全宣传经费。
4.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分级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评价内容:
1.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街道办事处、物业、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机构,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张榜上墙。
3.在社区显要位置设立4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较齐全的交通安全读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6.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9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8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分级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
评价内容:
1.成立交通安全组织,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与本单位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2.建立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对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
3.在本单位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单位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5%,驾驶人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9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分级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评价内容: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成绩综合评定范围。
2.长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针对学生特点,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幼儿园要利用幼儿交通安全读物、挂图、招贴画等,做好对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0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分级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评价内容:
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公路沿线的每个村寨有2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2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公路沿线以外的每个村寨有1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1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村庄周边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句。
3.结合农村特点,充分运用农村现有资源,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85%。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1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分级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评价内容:
1.运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曝光典型事例,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2.每年对每个家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数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进家庭面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2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分级表(略)
(十三)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评价内容:
1.定期将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汇集成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供给当地党委、政府、学校及相关单位。
2.在车管所(站)和驾驶人考试场(站)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3.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4.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或发放宣传材料。
5.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
6.及时报道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曝光。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3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分级表(略)
(十四)交通参与者守法率
评价内容: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程度。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4交通参与者守法率分级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执法
(十五)县、乡道路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建立驾驶人和车辆管理台账,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对农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人列管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较为完善。
2.强化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在赶集天、民俗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等车流、人流集中的时段,组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运政管理所、农机监理站等人员加强对车辆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处罚,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乡(镇)人民政府每年与各行政村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政村与本村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4.乡(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制度。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5县、乡道路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六)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
评价内容:
1.无牌无证率。
2.机动车辆超速率。
3.客运车辆超员率。
4.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率。
5.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率。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6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分级表(略)
(十七)重点路段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拥堵路段设置执勤点,严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7重点路段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八)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
评价内容:
1.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治超站点,严格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治超站点交通组织科学,无严重交通堵塞现象。
3.公安民警进驻治超站点,各司其职,合作密切。
4.治超经费得到保障和落实。
5.对超载货车驾驶人实行严格记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8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分级表(略)
(十九)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评价内容:
1.交通部门按规定受理、审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
2.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的检验率达到100%。
3.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的审批率达到100%。
4.公安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9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分级表(略)
(二十)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机动车不按标志标线规定通行、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头盔、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信号灯、不按标志标线通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情况。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20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一)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评价内容:
1.重点路口安装闯红灯监视设备。
2.重点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装测速设备。
3.测速设备安装路段上设置测速提示标志。
4.安装闯禁行监视设备等交通监控设备。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1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二)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情况
评价内容:
1.制定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方案。
2.路网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静态交通管理制度和机制,停车场站建设和管理到位。
4.统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2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分级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评价内容: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定时交通信息。
2.利用可变情报板,实时动态交通信息。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级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
评价内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实行“绿色通道”。
2.建立危重伤员医疗专家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分级表(略)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
评价内容:
1.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同时,进行记分管理。
2.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到100%。
3.不参加教育考试的,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率达到100%。
4.将所有违法记分的信息(含异地违法、肇事驾驶人的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录入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5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分级表(略)
(二十六)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评价内容:
1.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市场准入申请,严格运输企业准入资格管理。
2.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驾驶人等从业人员资格。
3.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制度。
4.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
6.依法查处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负主要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6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七)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
评价内容: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从业人员,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齐全完备。
2.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3.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并有效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车载终端。
4.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20%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视情节严重情况对驾驶人或车主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7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八)对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
评价内容: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无在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8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九)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评价内容:
1.建立校车和学校、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校车行驶路线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数据库,定期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建立学校、幼儿园聘用驾驶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制度,完善校车和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车许可制度,统一校车外观标识,规范车内安全防护设施。
4.校车和承租车辆依法登记注册,定期检验,车况保持完好。
5.校车和承租车辆无超员现象。
6.没有将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作为校车的现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9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分级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
评价内容:
1.公安部门及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2.农业(农机)部门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公安部门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分级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一)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挂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60%以上。
3.国省道干线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学校周边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0%以上。
4.各县(市、区)每年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5.以国道、省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养护要求,规范设置公路路口,关闭不合理开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障碍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弯路段设置减速设施。
6.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数据,全面、准确地评价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效果。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1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分级表(略)
(三十二)城区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上(双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的数量。
单位:块/公里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三)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
评价内容:建成区内信号灯控交叉口数量占应设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总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3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分级表(略)
(三十四)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
1.交通隔离设施设置规范、合理。
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科学、合理,满足实际需求。
3.学校周边过街设施、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率为10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4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
评价内容:
1.对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如实统计、归档汇总,并及时上报。
2.每季度分析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形成分析报告。
3.每季度向社会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六)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6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七)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八)无证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8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三十九)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9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
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0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1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
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驶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2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三)酒后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3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四)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
评价内容:本行政区域3年以内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4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分级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侦破的致人伤亡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数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总数的比例。
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的控制目标。当前已进入冬季,是事故的高发期,又是企业赶任务、抢工期的生产旺季,为保证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冬春季节气候和生产环境多变,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对今年排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进行回头看,切实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对被列为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及各项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完毕的,要跟踪督办,年底前必须坚决完成。同时要着手部署明年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结合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列入年度整治重点,编制工作计划、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期限进行整改。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多的特点,抓好安全监管,开展对违章生产、违章作业的安全检查。同时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对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易燃、易爆等重点品种,要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消费旺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四、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周密的运输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及时落实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元旦春节运输安全有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对运输车船的检查,把好源头关,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与运输,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投入营运,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病车”和超载接送。各级水上交通和渔业部门要加强水上与渔业生产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和非客船载客。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游客安全。
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冬、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当前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结合元旦春节来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点为大型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等,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现场监督,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监管和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强化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高危行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淘汰落后的、不安全的生产方式和设备,积极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春季来临之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