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绿色城市创建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使绿色理念拓展到商家的商务活动中,着力于路“绿色商业大街”功能的深度开发,营造出安商富商的商业环境;按“北方明珠、绿色路”的定位,把路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华夏民族风情、海滨城市特点、鲜明环保特色的新型商业大街。
坚持建成一条规划标准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综合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商业街;坚持在整体建设上、公共管理上、商品质量上、商业经营行为上突出绿色的原则,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坚持树立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商业理念,构筑完备的商业质量、物价、治安、城建、环境等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市场规范、经营有序的运行机制;坚持完善商业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改造交通设施,确保交通顺畅有序;坚持建立商品生产消费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二、创建目标
1、创建范围:路“绿色商业大街”,东起成仁街,西至如意巷,南始太原街,北达火车站,全长近2.3公里。创建重点是兴工街到五一路地段,创建工作形成规模后,北拓至火车站,南延到太原街,最终在全区推广。
2、创建时间:计划到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现代化市场的产品质量管理,营造文明诚信购物秩序
1、运用现代商业市场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品牌战略活动,推广绿色产品营销和绿色商务活动,提高“绿色商业大街”竞争力,使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达到优质产品的标准。
2、以健康、安全、优质、精品为创建主题,全面履行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日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和果蔬农残的定期抽测,定期举办绿色产品标识和认证产品的鉴别、宣传、培训。
3、建立产品质量跟踪服务运行体系和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创新品牌销售形式,及时商业信息和产品质量信息。引导商家建立以商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绿色商业大街”自律管理体系。
(二)加大市容综合整治力度,优化环境质量
1、发挥城建、卫生等部门的行业监管优势,科学引导和运用标准规范的管理方法,对商业网点的环境卫生,特别是餐饮业、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地活动场所的卫生安全加强监管,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绿色商业大街”良好的卫生环境。
2、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工作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销售、消费等关节点的卫生监管,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3、加强环卫管理,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做到无垃圾、少灰尘、路面见本色,公共广场能席地而坐。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容器完好清洁,垃圾要按资源化分类收集。
4、商业大街商店的立面牌匾、广告设计规范、整齐。
5、整顿沿街广告牌匾,无“三乱”招贴,公益设施安全完备、摆放整齐,无白板、无破损。
6、开展治理乱设商亭、清理无证非法流动摊点活动,坚持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7、创造群众购物的安全环境。在路繁华商业地段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组建巡警机动队,建立警民联防,保证群众的购物安全。
(三)以安全、健康、节能为出发点,积极开拓绿色商务,提高社会对绿色商品的认知度
1、开拓绿色商务,创建绿色商店、饭店、酒店,推广绿色消费,建造优良适宜的消费环境和节约能源、节省资源的内部管理制度。
2、采用国际标准,推行ISO14000和ISO9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日用品等绿色商品的认证工作,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体系,通过统一的机构管理、统一的认证体系、统一的认证标识,确保流通的商品环保、卫生、安全、健康。
3、积极推进“绿色商业大街”商家与绿色商品生产基地的联合,合作开发销售绿色品牌商品。为绿色商品、绿色食品的供应商与商业街零售、餐饮单位之间牵线搭桥,在商业柜台和餐饮店布设“绿色商品”标识和绿色食品区域,逐步提高绿色商品零售上架率,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绿色商品和绿色食品。
4、出台“绿色商业大街”餐饮业绿色消费规范,推行绿色用餐,推广使用环保型包装材料,鼓励简便包装。积极向社会和消费者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购物理念,创造绿色消费氛围,促进绿色消费文明的形成。筹备设置绿色产品信息库,开设绿色之窗,为商家及公众提供绿色服务。
(四)改造交通道路,全面提高路交通通行能力
1、实施畅通工程,进行道路拓宽改造,完善交通网络系统,建设路高标准车行道、步行道。
2、广泛应用交通科技管理手段,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增设交通信号设施,改善交通秩序。在“绿色商业大街”中心街区,适时引进建设自动化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规范型地面停车场,充分利用、使用好已建设的地下停车场,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所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
3、优化交通组织,调整交通结构,提高车辆流速,降低机动车噪声和尾气污染。通过广泛宣传、严格管理、文明执勤,打造交通文明路街。
(五)加大创建宣传与培训,强化市民参与意识,建设健康商务环境
1、在路“绿色商业大街”上设置若干环保型公益广告牌、栏、廊,印制并发放倡导节水、节电、绿色消费提示的宣传资料,对途经商业街的公交车辆,有宣传创建“绿色商业大街”的内容,编制商业街绿色消费指南及创建“绿色商业大街”的宣传手册。
2、定期举办以绿色为主题的公益性活动,开展绿色理念、绿色商品展示,举办各类讲座研讨会、展示周、推介会等活动,使绿色的理念播撒到每个商家和市民心中。
3、加强对商业街内经营者绿色营销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商业营销队伍、服务队伍,打造绿色服务品牌。
4、加强市民参与意识,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加强市民对商品、食品的质量监督,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等坑骗消费者的现象发生,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的绿色商品市场环境
(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构建“人文”环境景观和商业信息平台,提升商业街信息化管理水平
1、栽种树木绿化环境,在主街部位突出“高”、“精”、“雅”风格的立体绿化景观,高标准铺装人行道及盲道,规范沿街的户外广告牌,促进区域环境的整体改观。
2、实施夜晚楼宇和橱窗灯饰亮化规范管控工程,提高亮化水平,积极推出文化风情线,布设人文景观雕塑,营造良好窗口形象。
3、加快发展数字化管理模式,构筑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平台,逐步建成与互联网互通的电子触摸屏,利用已建成的电子大屏幕,及时最新绿色商品信息。
四、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年7月~年10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制定《创建路“绿色商业大街”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签定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2)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计划,上报区创建办公室。各创建单位可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创建工作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调整创建工作计划。
2、实施阶段(年11月-年5月)
(1)创建办公室根据所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路“绿色商业大街”绿色商家考核付分标准和细则,为下一步考核评比工作做准备。
(2)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在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依照分工,组织所涉及单位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3)区创建办公室加强工作的指导,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切合实际、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创建工作中的各类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3、验收阶段(年6月~年11月)
(1)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年7月,各责任单位参照考核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及时整改。
(2)年8月至年9月创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年10月至年11月创建工作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检查合格后向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依照考核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和细则,对各责任单位定期检查考核,对被授予“绿色商家”的单位向全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4、总结完善阶段(年12月)
创建办公室建立创建工作档案,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对创建路“绿色商业大街”工作进行整体考核验收,并举行路“绿色商业大街”揭匾仪式。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路“绿色商业大街”创建领导小组,统揽创建工作全局,把握创建工作的进程和发展方向,组织制定重要决策,对创建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完成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加大对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将建设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相互协调机制,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力争提前完成既定目标。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为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身心健康,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平衡、人文关系和谐的新*,现就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创建*生态市为目标,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节能减排,构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全面开展绿色文明小区、绿色学校、绿色工厂、生态环境优美村镇、有机绿色食品为主的生态创建活动,切实解决一些环境脏乱差等民生问题,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8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超过95%,80%的创建单位达到考核验收标准。同时,今年要在五大生态创建中各树立10名标兵,打造一批精品、典型,为创建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生态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创建绿色文明小区
在全市普遍开展绿色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的社区环境管理体系和公民参与机制,教育居民履行环保责任,动员居民参与环境建设,利用各种形式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大力倡导生态、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社区文化,认真开展社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节水节能、绿化美化、卫生防疫等工作,建立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周末卫生日”和“城市清洁日”等环保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镇。
协助单位:市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市城建局(房产处)、卫生局。
创建主体:全市各城镇封闭社区
(二)创建绿色学校
在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学校生态环境建设,对师生进行生态教育,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培育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在组织建设、环境建设、环境教育与实践、教育效果等方面达到绿色学校标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创建主体: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创建绿色工厂
在全市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树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企业典范,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局
创建主体:各企业
(四)创建生态环境优美村镇
在全市各乡镇、村开展生态和环境优美村镇创建活动。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优美村镇建设标准,本着“合理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强化生态理念,发展村镇经济,改善村镇环境,推动村镇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建设,促进村镇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优美村镇,为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助单位: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创建主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五)创建有机绿色食品
在全市各乡镇村开展有机绿色食品创建活动。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有机绿色农业生产标准,努力通过有机绿色食品认证并使用有机绿色食品标志,打造安全,优质,营养、无污染食品。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市环保局
创建主体:各乡镇、村、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三、生态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全市生态创建工作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环保局协调各部门进行生态创建指导,环保局生态科负责全市绿色创建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为生态创建责任单位,各生态创建责任单位要成立生态创建工作机构,制定生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协助单位协助责任单位做好相关生态创建工作,严格履行在各项生态创建工作中的业务管理职能。
(四)各生态创建主体要分别制定生态创建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生态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市政府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对生态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申请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单位,应提供生态创建工作总结、创建技术报告和相关材料,考核验收按照生态创建具体标准实行百分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的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市政府对通过考核验收单位予以命名挂牌,公开确认、公开表彰,优先争取国家、省专项补助资金,优先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机制。
对已命名的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平时采取重点抽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对未通过复核的单位撤销绿色命名,对撤销命名后重新创建的绿色单位市政府不再予以奖励。
五、生态创建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创建主体,必须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消除创建死角,要摸清底数,建立创建台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要确定一至两个条件较好、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予以推广。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生态创建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向人民群众传播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建立并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动员、鼓励、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