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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推进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董事长或(董事)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长或(董事)审核批准实施。
4、个人以及部门之间不得直接干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部门对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流程质疑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文字报告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过行政会议方式研讨解决。最终裁定权(董事长或董事)
(7)各部门汇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权、私定。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0元以上(上不封顶)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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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月二十六日
社区活动工作人员纪律
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遵守《员工请假制度》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以及《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四、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七、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八、爱护公司物品,损坏、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娱乐活动室管理规定
一、娱乐活动室是供业主(住户)业余开展各种文体康乐活动的场所,不准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按规定应买票进入活动室,凭票领取、使用活动器具。
三、每周一、三、五下午免费为本小区(大厦)老年人开放,不对外营业。
四、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五、活动完毕及时归还活动用品,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卡拉OK管理规定
一、凡需租用卡拉OK室者,先在服务台办理手续,凭票入室。
二、进场和离场时需清点唱片入器材,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三、不准放录像和不健康的节目,禁止从事一切违法活动。晚上活动时间不超过11:30。
四、注意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不准酗酒、吵闹、斗殴。
五、设务才器材由工作人员操作使用,顾客不得擅自或强行使用。
桌球室管理规定
一、凡参加桌球活动者,须登记交押金(或证件)订台,由工作人员安排时间场次后方可进行活动,收费按台/小时计算。
二、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不在室内吸烟,饮料不放在球桌上。
三、爱护室内设施和活动器具,不准将球和杆乱丢,不准在球台上和墙面上乱画,不准坐在或站在球台(包括小孩),损坏设施和器具照价赔偿。
四、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活动结束后迅速离场。
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凡需参加乒乓球球活动者,须在服务台登陆记交押金,每个台按小时计价,经工作人员安排好时间场次后,方可进行活动。
二、室内不得有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行为。
三、爱护室内设施和体育器具,不提将衣物挂在球网上,球台上不准坐人,损坏设施或器个照价赔偿。
四、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活动强束后迅速离场。
网球场管理规定
一、凡参加活动者需先定场购票入场,按小时计价,每小时一个场地为一票,每个场最多入场四人。
二、定场购票时应写明日期、时间和场次,因特殊原因需改场时,必须在所定场次四小时前,带票前来更改;因天气情况需改场时,限在当天更改,隔日票作废,凡售出的票,只能按上述规定改场,不能退票。
三、保持球场内清洁,爱护场地和设施,入场者禁止穿皮鞋和钉鞋,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放入场内,不准在场内吸烟,遗放垃圾,不准进行其他活动。
四、讲文明礼貌,不在场内追逐打闹,参加活动者必须服从当班工作人员管理,不强行延长活动时间,到点后迅速离场。
游泳场管理规定
为了给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凡进行入本游泳场游泳者,必须讲文明礼貌,穿着非游泳衣、游泳裤者谢绝入池。
二、凡进场者必须经过体验合格,持市、区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发的健康证,否则谢绝入场。
三、凡有皮肤病、传染病、癫痫病的人及酗酒者,一律禁止下池游泳。
四、凭票入场,一人一票(包括小孩),本村住户可凭有效《住户手册》到售票处购买优惠票、每月每户最多可购60张。
五、不准爬越栏杆或强行冲入,按时进场和出场。
六、下池游泳前先更衣淋浴,再经消毒池洗脚方可入池,严禁在池内跳水、潜水、骑“膊马”、玩球和打水,影响他人游泳。
七、下池前应看清池边水深标识,凡身高在1.4米以下或不会游泳者,不得进入大池游泳,游泳不熟练者不得过分区线入深水区游泳。
八、注意公共卫生,不在池内吐痰、大、小便和丢杂物,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阀。
九、更衣室内衣物保管箱自带锁头,贵重物品存放在贵重物品保管处。
十、入场者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游泳场一切规章制度。
儿童游乐场管理规定
一、儿童游乐场专供儿童使用,谢绝成人在设施上活动。
二、小孩活动时,家长或保姆要保护孩子的安全,不要从滑坡往上爬,摇秋千时幅度不要过大。
三、讲文明礼貌,互敬互让,不在场内争执、吵闹。
四、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杂物,不玩泥沙,不随地大小便。
五、爱护场内设施。
门球场管理规定
一、门球场属非营业性专项活动场所,场内不准进行其他体育活动。
二、凡参加活动者需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按规定、有组织的进行活动。
三、入场人员应爱护场内设施,注意卫生,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四、自觉维持场内秩序,不争用场地,争吵。影响四周业主(住户)休息。
五、自行车不准带入场内,不参加活动者不得入场。
六、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强行使用场地。
七、开放时间为:早7:00—8:30,下午4:00—5:30。
游泳场电器管理规定
一、灯具:
1.游泳场内大灯和门灯由售票员按时开、关。
2.更衣室、走廊的灯具由守门员负责开关。
二、音响:
1.售票员负责音响录音带、CD盘及话筒的管理和操作。
2.要适控制音响的音量大小,不要影响附近住户的正常生活。
3.在每场开场前播放两次游泳场管理规定内容的录音带,入场后重播一次管理规定和十五分钟的音乐。
游泳场衣物保管规定
一、游泳场设衣物保管,保管对象为当场购票入场者的衣物(只含衣、裤、鞋、手袋等随身物品),保管时间为当日开场时间,清场20分钟后不再负有保管责任。
二、保管柜自带锁头,清场后游客必须将锁头取下带走,以便下一场游客使用。
三、锁匙丢失时,需经保管员核实后,方可砸锁取物。
为了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绩效的评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是安全绩效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3.2管理者代表批准安全绩效评定计划、评定报告。
4、程序
4.1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标准化绩效评定组组长,评定组组长的职责有:
4.1.1组织策划内部评定、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
4.1.2主持开展现场评定;
4.1.3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报告》;
4.1.4组织检查、验证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4.2 标准化内部评定每年进行1次,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工作流程图如下:
4.3.1 评定组长编制《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4.3.2 《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应覆盖公司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和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所有条款。
4.4 现场评定由评定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在首次会议上,评定组长明确本次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内部评定的程序、方法、日程安排等内容。
4.5 评定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评定,根据本企业所适用的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填写在《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表汇总表》上。评定中若发现不合格,由评定小组成员填写《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并当场请受评定部门负责人确认。
4.6 现场评定结束后,评定组长主持召开由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负责人、评定组全体成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宣读不符合项的内容;
(2)评定组长综述评定情况、报告评定结果;
(3)评定组组长说明后续有关要求;
(4)管理者代表讲话,指出评定结束后须改进的问题。
4.7 不符合及其纠正/预防措施
4.7.1根据评定结果,由评定组长负责统一审定《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需下发各责任部门。
4.7.2各责任部门收到《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表》后,必须及时进行不符合项的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7.3 评定组对实施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8 末次会议后,评定组长负责编写《安全标准化体系内部评定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放各有关部门。
4.9质量管理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5 、记录
5.1《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实施计划》
5.2《安全标准化内部评定汇总表》
崔黄口镇农业服务中心是镇政府下属的一个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办公室,是以服务农村农业的为主的办公室。崔黄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有固定电话只有一部,可以打通市内所有电话,打外地的不行。办公室内有人员7人,这7人在工作当中需与外部联系时共用这一部固定电话。这部电话与主任办公室是相连的,电话管理是没有什么规定的,没有什么规章制度的,是处于自然状态的。办公室的人员文化程度是比较高的,均是全日制大专以上,由于没有电话管理的规章制度,虽然由于大家的素质相对农村的群众感到较高一些,没有出现过与农村群众打电话过程中出现过过激的通话现象,但大家对电话打的方法及礼节礼貌问题是模糊的和不清的,导致打电话的过程中有时出现打电话的方式方法不正确,礼节礼貌不够、说话口气重;有时对电话来访者,采取感情用事,对于认识的电话来访者就谦逊一些,对于不认识的电话来访者就态度恶劣一些等现象。作为镇政府下属的一个服务农村和农业的部门,如果电话打不好,就会影响者政府的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也会造成不必要的开展农村农业工作的难度。
二、相关理论概述
接打电话是办公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办公室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通道,是办公室信息接收和发出的重要工具,是办公室与外界良好交往的重要通信工具,是树立和影响单位形象的重要通信工具。
三、崔黄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三个不足之处)
(一)接打电话过程中存在方式方法不正确的问题。经调查,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的个别人员在电话过程中存在有时说话态度不谦逊的现象。例如,工作人员老张,由于其岁数大一些,他对接来电态度存在不谦逊问题,接电话的第一句就是“你是谁?”一句话让对方心情上就难以接受,有要被审讯的感觉。在接电话时不是本着为电话来访者解决问题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本来农村的问题打到乡镇一级是不容易的,是在不能解决问题情况下,他们才不得以打这个电话,以期待来能够解决自身的问题和麻烦,心情上是无助的,思想上犯难的,而我们一个电话一盆冷水浇过去,可想而知,他们的心情是多么难受和矛盾的。另外接打电话时,不知道如何处理相互的关系,不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没有什么方法和程序,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如,工作人员郑在接到村子里一人来电时,对方要求找主任,他只是讲“主任不在,打手机”就给挂了。主任回来后问起此事来,他什么也回答不上来,他即不知道对方是哪个村,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对方来电要办什么事。
(二)使用电话过程中存在权责不明晰的现象。在使用电话过程中,特别是接电话时,存在权责不明晰的现象。在使用电话过程中,由于只有一部电话,来电话后,铃声响好几遍后,方才有人去接。有时大家都有事时,均没有人去愿意接电话,而且均没有什么事时,也没有人愿意去电话。最后是岁数大的看年轻的,年轻的看年老的。好在,大家是相对自觉地,形成一个习惯,离电话越近的人,一般由他接,他有事再由再接人去接电话。这样大家来电话后,先看一下,离电话最近的人是不是我,外界的人来电话,总是感觉接电话不是太快,反而总是慢几拍。这样,对使用电话,不明确谁主要负责接电话,谁负责协助接电话。电话的主体责任没有明确。
(三)电话使用过程没有制式的电话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话时,存在没有制式的电话管理规定。感觉电话只有一部,而且室内有7个人,没有什么必要制度电话管理规定,这是主任的想法。而现实中,由于没有使用电话的规章制度,直接造成了接电话的权责不明晰,造成了接打电话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方式方法、良好的态度及应有礼节问题。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甚至没有在历次开会过程中讲评过相应的使用电话的问题,更没有将使用的电话管理规定明文上桌,上墙,更不能让大家一目了然地熟悉和掌握接打电话的管理规定。
四、改善崔黄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管理现状的建议(针对三个不足找三个改进建议)
1.规章制度:
2.员工手册:
3.工时:
4.加班:
5.休息休假
6.工资
7.福利:
8.社保:
9.四金:
10.工伤:
11.女职工三期:
12.培训:
13.劳务派遣:
14.服务期:
15.试用期:
16.绩效考核:
17.商业秘密:
18.竞业禁止:
19.保密协议:
20.辞退裁员:
21.劳动仲裁:
22.劳动争议诉讼:
23.经济补偿金:
24.违约金:
二、专家答疑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3.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
4.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5.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6.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
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班工资如何支付?
8.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在工作时数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其工资?
9.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10.如何折算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
11.如何支付职工的病假工资?
12.什么是“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
13.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4.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
15.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16.什么是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
17.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违约,企业违约应如何处理,劳动者违约应如何处理?
18.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和身份证?
19.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0.如何制定公司制度?
21.如何做好职务分析?
22.如何确定绩效考核指标?
23.薪酬体系如何与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挂钩?
24.企业劳动争议的防范与化解?
第一部分企业规章制度经典案评
一、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二、企业规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职工试用期间怀孕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职工的法律依据
五、企业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六、单位不得擅自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
七、企业处罚职工过、罚必须相当
八、职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十、员工手册VS试用期政策
十
一、职工违纪,单位举证
十
二、年底双薪谁说了算?法官:签合同时应该明确
十
三、规定违约金需合法
十
四、规章制度可否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二部分企业规章制度经典案评
一、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二、企业规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职工试用期间怀孕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职工的法律依据
五、企业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六、单位不得擅自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
七、企业处罚职工过、罚必须相当
八、职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十、员工手册VS试用期政策
十
一、职工违纪,单位举证
十
二、年底双薪谁说了算?法官:签合同时应该明确
十
三、规定违约金需合法
十
四、规章制度可否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人事管理制度样例(一)
人事管理制度样例(二)
二、单项规章制度范本
1、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1)录用制度
人员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流程
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员工聘用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员工聘用制度
员工招募、调配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XX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有关规定
XX有限公司招聘员工的有关规定
招聘申请单
应聘人员登记表
录用通知书
(2)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员工考勤的规定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缺勤处理方法(一)
缺勤处理方法(二)
月度考勤统计表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勤管理办法
(3)工时制度
值勤细则
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加班管理规则
XXX科技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细则
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申请单
(4)假期制度
员工休假规定
休假程序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给假细则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轮休办法
春节放假细则
员工请假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请假管理办法
(5)薪酬制度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薪资与福利管理
_____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员工工资核准表
变更工资申请表
奖金管理制度
餐饮业奖金制度
(6)福利制度
员工保险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旅行意外保险
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XX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员工福利委员会服兵役补助办法
员工抚恤办法
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
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婚丧贺金补助办法
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
福利委员会奖学金办法
福利委员会子教育奖助办法
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XX公司关于各种津贴的规定
(7)考核制度
绩效考评制度
员工绩效考核
公司员工考核表
考核制度
自评表
面谈构成表
XX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人事考核规程
XX公司人事考核规定
XX公司人事考核章程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考核规程
成绩与效率评估表格
软件工程师考评表
绩效考核面谈表
(8)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实施方法
培训管理制度
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实施纲要
新员工培训成绩评核表
公司员工教育实施办法
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实施制度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在职训练制度
XX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培训方法
XX大饭店人员培训办法
院前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管理部门总体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2组织机构建立
车辆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3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这在《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车辆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的救护车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要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后,院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实施。在实施前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传达到从业人员,积极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包括:救护车使用安全规定、维修管理规定、油料管理规定、车载设备(担架、通讯、负压、防护滤网)使用规定及操作规程、新上岗人员及岗中培训规定等。
4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
岗位安全责任制是院前急救机构保障安全运营的最基本、最重要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清责任,各司其责,才能建立起科学严密的、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体系。院前急救车辆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责任制应包括:维修管理员职责、保险管理员职责、交通安全管理员职责、停车场管理员职责、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规定、车辆机械责任事故管理规定、驾驶员年度安全驾驶责任书、驾驶员在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驾驶责任书、文件和档案管理规定等。
5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除日常人员及车辆管理和维修等费用外,还应有按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管理,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该专项费用可用于安全设备的添置,如行车记录仪、负压系统改造等,还可用于安全培训及奖励、应急救援演练等。
6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营水平状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车辆管理部门年初就应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有培训目的、培训人员范围、培训内容及要求、考核结果,并记录在案。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期分批的开展,要按规定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7监督与检查
车辆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救护车使用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形式应根据安全生产运营需要和特点,采用月检查、抽查、专业检查、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大型活动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方法一般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检查表内容应有序号、检查项目、参考标准、检查结果或评分、发现问题、检查对象、检查时间、被检查对象、责任人、整改期限等。检查人员按检查表的项目条款对照实际情况逐项比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登记建档,及时组织整改和采取措施治理,防止事故发生。
8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
由于院前急救机构主要承担着将患者及时送达医疗机构的任务,任务量较大,每日出车次数较大,车辆运营数也较大,城市内交通状况也拥堵,交通安全事故难以避免。但是否及时、真实地报告情况,关系到安全事故能否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安全管理员通过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型、责任、人员伤亡情况、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等进行分析评估,及时与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使事故及时快捷得到解决。同时教育驾驶员改进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达到减少和避免救护车急救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目的。
9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监督指导管理近几年来,一件件学校食卫生安全事故频发,触目惊心:2011年,吉林省四平市80余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广州大学城43学生疑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崇宁镇中心小学31名学生食用早餐后恶心呕吐事件;2013年5月6日,湖南涟源行知中学73名学生疑因吃米粉中毒事件,等等。一桩桩事件发生后,似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级级会议、一份份文件、一层层检查、一次次督导。然而,实际效果又是如何呢?一些学校在一阵恐慌之后,随着检查活动的结束,很快就把专项整治的措施又抛在了脑后。“食不安宁”的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事故照常发生。笔者就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卫生部门缺少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后续工作跟不上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三条指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由此看来,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而正是由于两个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负责,造成了职责不清,衔接漏洞,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的混乱状况。除了颁发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卫生部门在一年之中,几次到过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既使到过学校,除了发几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开罚单外,在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又现场做了哪些指导工作?教育部门除了文山会海之外,又管理了哪些内容,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把饮食安全卫生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反之,学校食堂达不到卫生条件,不能颁发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能够让学校食堂关闭停业吗:学生食堂关闭停业后,学生到哪里去吃饭?教学秩序又怎么来维持稳定呢?
2.食堂内部专用场所及必要的消毒、保洁设施还有待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第二款“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四款“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第七款“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第八款“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比照上述条款,普通中、小学校中的部分食堂还没达到基本的场所和设施还未达到要求。可为什么这些单位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一方面在于满足日益扩大的教学规模的需要,在引入竞争的同时,就要满足学生及家长的生活需要。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做实不贪大,安全无小事。
3.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并未按章执行
学校食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都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要求的各类规章制度。可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国家没有相应的学校饮食经营单位准入制度,再加上学校食堂有着社会餐饮行业无可比拟的丰厚、稳定的回报利润。所以,吸引了众多商家的目光,但更多的却是由熟人通过各种关系来进行经营。这虽便于管理,但碍于面子或其它原因,具体管理者很难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搞好饮食卫生本是学生食堂首要的任务,但一些炊事员在加工制作和食品出售过程中,图省事、讲速度,简化操作程序,同时,工具不定位存放,出售食品时不戴口罩,等等。这些现象阻碍和制约着学生食堂卫生状况的改观。因此,大多数学校并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却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度。
二、解决的办法
1.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饮用水管理,将其提到与教学质量同等的高度来抓,把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督促强化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应急处置,重在预警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关键在于事前的干预措施和预警。
3.健全制度,依法管理
一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问责制。二是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并进行常规演练。三是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及时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原料采购制度、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的实效。
总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关乎祖国下一代的重要工作,只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团结协作,并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制度
1月21日,国务院审议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三年内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笔者所在的山东省莱芜市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关系全市人民医疗保障的各项制度早已全面执行,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医疗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基金业务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医疗机构作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实施的重要载体,如何做好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使现有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现有医疗保险基金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内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医疗人员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医疗机构作为医疗保险支付环节的执行者,存在着种种道德风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参保人员就医诊疗过程与结果的不确定性,政策制定时存在着一定的“空隙”等等,都为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违规行为提供了可能,使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出现漏洞,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解决这些问题,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科室建设
为了保证广大参保、参合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同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医疗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负的社会责任,在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执行各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应指定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成立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由该机构负责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共同做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认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诊疗和用药过程中避免一切向“钱”看的不道德行为,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塑造“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尽可能地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更好地执行各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做到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针对参保人员的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专门制定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规定和住院管理规定。门诊管理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的使用管理与特殊慢性病就医管理规定。医院应加强对经办机构为其安装的医疗保险刷卡机的管理,设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坚决杜绝利用门诊刷卡机套取现金及冒名使用医保卡现象的发生。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就医应设立专门的就医科室,对使用特殊医疗证就医的参保患者做好身份识别,杜绝冒名使用特殊医疗证行为的发生。坚持因病、因证施治,对不属于特殊医疗证就医范围的诊疗及用药应单独开具处方,避免病证不符现象的发生,保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的合理使用。住院管理规定,首先应建立严格的住院登记手续,做好参保患者身份识别,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及有关科室工作人员要层层把关,做到人证相符、病证相符并严格执行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坚决杜绝冒名住院和挂床住院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不得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做到小病不住院,降低参保人员住院率,从而减少医疗保险基金的住院支付金额。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杜绝大处方、重复检查、延长住院、分解收费、搭车检查、搭车拿药等不正当的医疗收费行为。为此医疗机构可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例如,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便对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员给予罚款、通报等惩罚措施。通过制定详细严格的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到严格执行,使医务人员提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认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参保患者住院费用,从而降低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支付金额。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应自觉接受并主动积极配合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参保患者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到参保患者所住病房检查该病人医保证与病人是否相符,再次确认病人身份,进一步杜绝冒名住院及挂床住院现象的发生。在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其住院治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住院病历、输液记录等资料,对患者住院治疗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杜绝串换药品、分解收费、搭车拿药、搭车检查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制度培训;新护士;临床实践
新毕业护士(简称新护士)是指毕业后工作1年内的护士,新护士从学生走向工作岗位,面对临床工作的特点是要求护士在错综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将正确的事做对的背景[1]。本研究以规章制度是用来规范新护士的一切行为。经过1年的临床护理工作,以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护理工作核心制度问卷进行调查,分析新护士对临床中这三项制度概念、认知状况,为新护士安全护理提供参考,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5年毕业护士86名,女80人,男6人;年龄20~31岁,平均年龄23岁;大专学历45人,本科学历40人,博士学历1人。
1.2方法
1.2.1规范制度方法 应用讲授法、演示法、研讨法、案例分析等强调日常护理工作所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医院层级到护理部至临床科室均有评估新护士遵守制度的效果。
1.2.2掌握制度内容 ①医院规章制度内容:聘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编外用工管理规定、职工薪酬福利、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职称晋升、培训政策、职工外出进修管理办法、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制度、计划生育、科研工作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的重要性、侵权责任法、强化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依法行医、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三基”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②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培训内容:医院感染知识、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流行病学、消毒隔离、手卫生、传染病管理、职业安全健康、医院感染常见病原体及耐药现状。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内容:医嘱护嘱执行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护理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患者告知制度、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2.3问卷调查 采用自编的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护理工作核心制度问卷进行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向86名新护士说明调查的目的,在征得其同意后,由其按指导语自行填写,并在当场由调查者本人收回问卷,当场检查填写是否完全,共发放问卷86份,收回有效问卷86份,有效率100%。每份问卷100分,得分越高,说明掌握制度内容越多。
1.3y计学方法 所有统计由SPSS19.0统计软件完成,计量资料以(x±s)表示,因资料分数呈偏态分布,采用多样本比较的秩和检验,并进行两两比较,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三项问卷得分 医院规章制度问卷平均(66.43±11.50)分,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问卷平均(82.25±6.91)分,护理工作核心制度问卷平均(90.93±5.52)分,医院规章制度的得分低于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得分。
2.2三项问卷得分比较 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问卷得分经多样本比较的秩和检验,可认为三项制度内容掌握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3.1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内容枯燥乏味且难于理解[2]是对理论而言,新护士在临床工作中有案例分析,能较好地将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和临床护理有机结合起来,因而理解和掌握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变得容易。医院感染制度贯穿于平时的常规护理操作中,再益于新护士在带教老师的耳濡目染下,将院感制度和临床护理相结合,有效防范工作中由于接触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体液而导致的暴露[3]。此经历增强了新护士对医院感染制度的掌握。尤其是每个季度的由科室举行的制度学习与病例讨论,能更好地为新护士掌握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和医院感染制度增加一臂之力,在上级护士的强调下,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医院感染制度不断地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得到巩固。因此,由表1可见,三项问卷得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2医院规章制度内容在新护士岗前培训中已经统一接受培训,但经过1年的时间,由表1可见,医院规章制度的问卷得分仅(66.43±11.50)分,即新护士掌握医院规章制度状况低下,而患者在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方面不断提高的现状,需要新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应具备一种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4],才能确保在错综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将正确的事做对。因此,根据调查结果的薄弱点,重视新护士掌握医院规章制度,熟悉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5]成为重点。展开了对新护士在第1年的临床护理中,以不同临床案例,有的放矢地结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实例分析,使新护士相信规章制度是用来规范护士的一切行为的理念,将护理工作中的危机事件消灭在萌芽状。
综上所述,通过调查了解新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对制度掌握状况,分析其掌握各种制度的深浅度,针对薄弱点加强防范,是全面提高新护士安全治疗护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胡德英,刘义兰,邓先锋,等.新护士护理安全系统化培训措施与成效[J].中华护理杂志,2012,47(11):971-974.
[2]刘红,刘书香,戴莉,等.案例分析法在护生护理核心制度培训中的应用[J].护理学杂志(外科版),2012,27(2):67-69.
[3]徐錾娴,马小琴.护士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危险因素及防护的研究进展[J].护理管理杂志,2013,13(8):565-566.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职责明确
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为防止节能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按照总队、支队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大队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节能减排
根据节能目标要求,大队在第一季度着力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方案的制定,便于今后更好的开展节能工作。经研究讨论,目前已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有:大队节能规划、大队2010年节能目标措施方案、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水、电使用管理规定等。
三、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节能减排是一项基本国策,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节能意识,了解全国的节能形势和节能措施,使节能工作深入人心,在第一季度,大队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较大的提高了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并将所学知识联系实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节水、节电、节油理念得到普及。
四、及时上报节能数据,充实台帐内容
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职责明确
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为防止节能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按照总队、支队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大队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节能减排
根据节能目标要求,大队在第一季度着力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方案的制定,便于今后更好的开展节能工作。经研究讨论,目前已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有:大队节能规划、大队2010年节能目标措施方案、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水、电使用管理规定等。
三、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节能减排是一项基本国策,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节能意识,了解全国的节能形势和节能措施,使节能工作深入人心,在第一季度,大队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较大的提高了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并将所学知识联系实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节水、节电、节油理念得到普及。
四、及时上报节能数据,充实台帐内容
关键词:后勤 制度建设 规范化 标准化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一个企业要发展,必须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要进行认真、系统、全面的制度化建设。因为没有规范系统的制度作保障,企业很难作大作强,更不会有规模发展,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后勤逐渐社会化,引进企业模式进行经营管理。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对后勤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满足师生对后勤保障的新希望,也为后勤企业自身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新模式,我们必须致力于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
1 后勤管理,立制为先
后勤工作是一个复杂、系统的项目工程,也是关系到后勤管理工作是否真正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真正地把我们的后勤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品位,上升一个新的亮点,那就要为后勤工作建立一个管理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的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如我们在2010年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咸阳师院党发[2010]37号)文件精神,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后勤处(集团)议事规则》、《后勤服务集团工程招标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作暂行规定》、《后勤服务集团财务报销规定》、《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借款规定》、《后勤集团往来款项管理规定》等,还有各中心形成的《教学楼管理办法》、《教学楼安全管理规定》、《教学楼管理制度》、《校园管理规定》、《饮食安全工作制度》等等。这些管理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管理中形成且不断修订,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服人,使我们的后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制度建设稳抓稳打
为了适应高校后勤改革的新形势,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塑造后勤员工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能力,使后勤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后勤集团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全面启动制度建设。
一是广泛动员,规章制度是对每个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工作期间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么去做,怎么把大家的意志统一起来,实现企业目标,各个管理层面如何规范管理,各部门如何协调及自己的职责权限等,所以制度建设应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二是分步实施,抓实抓细每一个环节,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的同时,更要有较强的可操控性,后勤制度的修订,更要符合学校后勤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
首先,紧密联系实际,反复调查研究论证。后勤集团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学校及后勤管理的实际,制定周密的制度规划表,并及时督促各部门完成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初稿,并反复修改完善。
第二,集思广益,民主讨论。后勤集团所有规章制度都要经过各部门的共同探讨和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的集体讨论,同时还要征求有关专家或学者的意见。
第三,精雕细琢,修成定稿。后勤集团各部门修订的制度,要经过相关中心(科室)及分管领导反复阅看,集团办公室仔细斟酌文字,严格把关,统一进行排版、刻盘,打印成册。
3 制度建设应与时俱进
高校后勤管理集团的制度建设要围绕“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后勤队伍建设的新情况”为总体要求,对制度要进行充实和完善。
①完善规范制度体系,后勤集团制度汇编应包括员工手册,各部门规章制度和集团运行管理体制三大体系,在各部门规章制度中,一定要设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更加系统的明确每个岗位要求,每位职工的具体职责和任务。集团运行管理体制要以制度的形式保证其如何和运转,规范工作程序及管理模式。
②制度修订要更加专业化,针对性要更强。后勤企业包括衣食住行用等方方面面,且每个环节都有很大的程度的区别,除了员工手册的统一约束管理,还应针对性地分别对待。于是,集团企业应充分考虑这一点,在制定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时,实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如:饮食中心要依据最新的食品卫生安全法,特别要增加《饮食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等,各中心(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
后勤集团的制度建设一定要联系实际,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才能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益。尤其是工作量的细化和考核细则的修订和完善,集团的各项工作指标才能更细化,评价更量化,在很大程度上才能保障后勤集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后勤集团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迈出一个新台阶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素.浅论高职院校的后勤建设[J].企业家天地.2007(09).
[2]赵相华.建立现代高校后勤管理的长效机制[J].高校后勤研究.2007(03).
[3]蒋律,吴社富.高职院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模式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10).
[4]尹忠强.高职院校要构建后勤管理的长效机制[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7(06).
[5]管永建.对高校后勤改革的几点看法和认识[J].高校后勤研究.2000(01).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 规章制度 合法性 问题与对策
前 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一、高校规章制定权概述
(一)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 条第2款、第89 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 条、第42 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 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 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第四,国家教育部2005 年3月25 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 条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 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 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 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 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 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 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 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 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 使得草案 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 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 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 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 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 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 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 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 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 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 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 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 形同虚设; 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 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 等等。以上问题, 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 丧失权威性, 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 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章制度的体系不完善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 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 各类机构不断增加, 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 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 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 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 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 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 没有文字表述, 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 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 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 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 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 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 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 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 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 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 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 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 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 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 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 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 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 否则即使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 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议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转贴于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 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性行为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四、结 语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发展中的必由之路,总之, 重视并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 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参考文献:
[1]李功强,孙宏芳.高校规章制度:问题、分析、建议[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10).
[2]参见罗豪才,毕洪海.通过软法的治理[J].法学家,2006(1).
[3]罗豪才,宋功德.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J].中国法学,2006(2).
[4]朱四倍.管理者的权力与大学生的权利[N].大众日报,2005- 03- 31.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 规章制度 合法性 问题与对策
前 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一、高校规章制定权概述
(一)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 条第2款、第89 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 条、第42 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 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 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第四,国家教育部2005 年3月25 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 条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 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 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 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 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 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 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 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 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 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 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 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 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 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 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 形同虚设;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 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等等。以上问题, 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 丧失权威性, 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 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章制度的体系不完善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 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 各类机构不断增加, 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 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 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 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 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 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 没有文字表述, 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 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 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 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 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 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 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 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 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 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 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 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 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 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 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 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 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 否则即使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 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议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 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