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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以巩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以下简称“国优”)创建成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题,按照强基提质、创新提速的工作思路,在抓重点、突难点、创亮点、显成效上下功夫,认真实施好“一二三四五”工程,努力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全年出生人口控制在4600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以上,人口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财政投入达市下指标要求;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力求突显“五大成效”: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计生惠民政策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巩固“国优”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新水平
要以建成“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新起点,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要针对省督导评估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再找差距,再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迎“国优回头看”工作。要大胆探索计卫合作模式,整合计生、卫生资源,将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内容融入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利用卫生人才、技术优势,避免医疗风险,极力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切实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要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启用优质服务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启动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推行移动终端采集试点工作。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乡村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需要。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1.狠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治工作。积极开展“省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治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依法治、民主管理、维权律”的计划生育群众治工作机制。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齐抓共管。坚持和完善“两包一挂”制度,不断完善“村(居)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治运行模式。坚持“依法治、民主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计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服务承诺协议,建立健全基层人口计生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活动,搞好人口计生村(居)务公开,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治工作规范化。明确人口计生基层群众治工作着力点。把利益导向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和落实促进群众觉履约的激励措施,在村(居)集体资源分配上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把计生协会作为重要力量,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带头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治工作。大力推广永嘉乡何家冲村基层群众治示范经验,力争到年底全区示范面达到60%,为“省级基层群众治示范区”验收做好基础工作。
2.狠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机制,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从以人为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落实各级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实。要强化宣传发动,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增强群众主动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清理、收集信息,及时掌握动态,按时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培训,组织符合条件对象参加健康检查。计生、卫生联手,进一步强化技术服务,完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的准确性。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评估,定期开展室间质量评价。花大力气做好孕期全程跟踪随访。科学整理数据信息,定性定量分析,探寻科学规律,为完善人口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顺利推进。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街)的民生工程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全区的共同努力,使符合条件对象优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目标人群参检覆盖率达80%,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风险,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突破难点,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新发展
1.力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上有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传、重点帮教等形式,让群众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擅降低和减免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未按照规定要求征收的,与工作经费的划拨和人口计生目标考核挂钩;对于一次清确有困难的,必须签订分期缴款协议。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管理的意见》(公发〔〕58号)规定,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必须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后,凭计生办出具的《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方准许办理入户手续,并当月通报情况。严禁不查验《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就办理入户手续。将入户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情况纳入区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当事人按《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法院要切实承担起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取证和强制执行工作。四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实行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制度,力争6月底前全面实行。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及时划拨落实;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票据的规范管理;财政、审计、监察、计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和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质量全面提升。
2.力求在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上有新突破。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重要意义、目的。深入育龄群众之中,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使广大已婚育龄妇女充分认识和了解各种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各种适应症及禁忌症、意外妊娠对身身体的危害,消除思想误解和顾虑;让育龄妇女认识到,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仅是为了响应避孕节育号召,更主要的是保护身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和谐。加强随访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随访服务,坚持“三必访”,即新婚夫妇必访、产后妇女必访、节育术后必访。特别是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人员定期随访。做好记录,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及时解决困难。提高奖励幅度,调动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政策,将奖励标准提高到400元,将异地落实长效措施人员纳入奖励范围,调动育龄妇女觉落实长效措施的积极性。强化责任考核,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各乡镇街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效应,强化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将其纳入逐村(居)、逐组、逐户、逐人清查对象,确保落实率达40%以上。
3.力求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对全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登记建档录入PIP系统。强化部门联动,各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全区齐抓共管局面。强化区域协作,主动加强同周边区县及流出人口密集的地区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进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的形成,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四)着力打造亮点,突显人口计生工作新特色
一是开展计生温馨活动,打造关爱母婴行动。与“孕优”随访工作相结合,区、乡、村计生服务人员要加强对产后妇女的随访和关怀,全区将精心制作4000份“母婴大礼包”,把避孕节育、产后保健、母婴护理、育儿知识等科学知识和计生人文关怀送到群众家里,切实体现温馨计生。
二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打造“青春健康校园行”行动。积极与区教育局联合,力争在部分中学试点开展“青春健康校园行”活动,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到学校进行巡回宣传教育,将青春期保健、艾滋病与性病防治、性教育等知识送到青少年身边,让全区更多青少年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三是开展计生宣传活动,打造新型农村人口文化阵地。拓展人口文化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人口文化文艺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形式活动,广泛宣传基本国情、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等,传播人口计生知识。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不断丰和发展人口文化。新增建设人口文化中心1个,人口文化站1个,人口文化村5个,人口文化农家乐4个。力求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开展计生惠民活动,打造“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兑现现有的计生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关怀和帮扶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家庭发展政策。进一步推进“幸福”建设,开展幸福家庭创建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婚姻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引导群众养成积极健康、和谐幸福的婚育观念和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与习惯。重点打造“幸福独生子女家庭”、“和谐计生之家”、“三结合帮扶致户”等系列评选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任务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加大计生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的人财物保障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强、勤廉双优的人员队伍。切实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丰培训内容和形式,积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培育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工作热情和工作激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成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2014年,区卫生系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国优质计生服务区”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增强人口工作安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现行计生政策
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全面落实《2014年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要经常研究解决本单位及挂点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特别是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将计生工作与卫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进行。按照《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指定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并充分利用卫生墙报、宣传栏、上街义诊咨询、卫生三下乡等各种有效手段和途径宣传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社会危害性,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证。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各项计生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1.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积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利用卫生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进一步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母婴保健等科学知识,积极开展生育咨询指导,普及婚前保健知识,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婚检率。大力开展优生检测、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率。
2.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在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生育女孩的家庭在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深化“关爱女孩”的政策,对农村二女结扎户,实行看病免收挂号费、“六一”节期间免费为二女结扎户女学生体检等优惠措施,使农村生育女孩的家庭在政治上得到关心、在政策上得到优惠、在服务上等到优先、在生活上得到帮助。
3.协助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4.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全系统的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调查,建立计划生育台帐,确保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查环、查孕查病率、计准确率达到100%,综合节育率达95%,台帐建成率100%。
三、把握重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要认真执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和省卫生厅《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爱岗敬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要加强对母婴技术执业机构执业人员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规范持证育妇终止妊娠手术。对政策内怀孕因意外伤害如不及时施术将影响其生命等特殊情况,须由二人以上施术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施行手术,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
3.要健全完善无生育证分娩通报制度。对无生育证分娩的,做到在分娩后2日内,最迟不超过5日,向计生部门通报;根据有关计生政策,积极配合计生部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定期与计生部门就出生、免疫、节育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交流通报制度。
4.落实B超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手术行为,要与计生、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整治终止妊娠类药品市场,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5.探索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制度。配合区计生部门,以政务信息网为平台,依据岗位职责,提供医院出生儿童名单、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和预防接种信息。
二是拓展工作职能。全着力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提升“世代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对城乡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及随访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老年健康保健指导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人口综合服务。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查处基层工作人员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完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公开服务承诺,规范合同管理,80%县(区)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完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居)公开、办事公开;重视做好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定期下访,建立计划生育查处和群众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问题。
四是实施“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全面落实生育关怀奖扶措施。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致富能力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宣传、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推动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文明、健康促进、权利保障、能力发展和素质提升;落实农村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城镇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制度,全面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继续推进农村0-6周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