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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城
北部,距县城41公里。有国土面积167.33平方公里,辖七个村委会,142个村民小组,全乡境内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有人口22100人。全乡有已婚育龄妇女3380人。其中:一孩妇女803人,二孩妇女1333人,多孩妇女1071人。截止8月31日,全乡常住人口共出生196人,出生率为11.14‰,比去年同期少生12人,其中计划内17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8%,死亡率7.29‰,自然增长率为3.85‰。
二、工作完成情况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用和风细雨的工作方式,开展和谐计生、平安计生。通过全体乡、村、社干部及协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截止8月31日,有90户长效节育对象(结扎对象)、617位一孩妇女和26位计划外怀孕妇女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自觉落实了相应的避孕措施,特别是有14户一孩家庭主动放弃了生育二孩的权力,自愿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在全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有11户农户自愿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常住人口中二扎率为68.7%,多扎率为96.9%。流动人口中二扎率为37.3%,多扎率为73.4%。一孩妇女避孕率为77%。综合节育率为79.7%。
三、具体做法
(一)打牢基础,奠定基石,结牢网底
为打牢村组计生工作基础,从源头解决问题,从网底结牢,从村组抓起,摸清人口底数,搞准人口信息,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
1、对台帐管理改革进行大胆尝试。多年来,人口信息很难准确掌握,这除了人为因素以外,还有台帐本身的设计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组织计生办工作人员对台帐设计进行了改革,将过去的多本台帐合为一本,删去重复信息,增加新的科目,使其每户农户的所有信息用一页(a、b两面)就能完全统计。通过这一改革,一是解决了过去帐多难管的问题;二是解决了过去经常出现的漏统漏报问题;三是能准确地掌握人口信息中的重点对象;四是确保了整个台帐的帐帐、帐实符合率;五是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六是解决了包社干部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便于计生工作的抽查。
2.提高协会小组长和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计生信息准确与否,计生宣传员和协会小组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搞准人口与计生信息,提高宣传员和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放权让他们大胆管理。把每个村民小组的土地使用审批、林木采伐、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等用村规民约规定下来,这些手续的办理必须经小组长签字方能认可;二是提高协会小组长和宣传员待遇。每月增加协会小组长计生信息费30元,每人每月增至60元。宣传员待遇每月增加200元,每人每月增至460元;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把每月22号定为全乡各村例会日,例会由各村组织召开,挂村领导必须参加。会上首先由协会小组长汇报该协会计生情况,然后挂村领导讲解本月有关工作及相关政策,最后兑现协会小组长计生信息费。通过放权、提高待遇、加强领导,协会小组长及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人口信息自然就更准确了。
3、加强督查,进一步搞准人口信息。工作能否到位,跟踪问效致关重要。为进一步搞准人口信息,我们采取了“双查双补”措施。双查,即:查人口,查手术。一是对过去已登人口信息中的四项变动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核查;二是对已术对象的所术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查对。双补:一是对已查出人口信息中的错统、漏统进行补登;二是对查出的应术未术、假手术等对象进行补救。“双查双补”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帐帐,帐实符合率,更有效地控制了计划外生育的发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乡对包社干部实行“一杆子”工作法,要求142个社的包社干部人人过关,组织乡干部、宣传员用一个月的时间,逐社逐户查对人口与计生信息,共查出全乡漏统漏报700多人,解决了过去人口中出现的四不清问题,使全乡人口与计生信息有了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给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换个说法,转变方法,做好服务
一是将过去每年开展三次的“医学监护”改为“家庭健康检查”;二是由过去的孕后抓手术措施落实向孕前管理服务的新格局转变;三是做好婚孕培训、检查服务,今年共开展婚前培训540人次,孕前培训295人次,孕前检查198人次,发放叶酸片70份,随访120人次。
针对服务对象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送上,一片真诚服务,一句好话相送。其次是做好两个服务,即对
家庭健康检查对象做好孕情病情检查,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智力测试和体格检查;做好相应的服务,让独生子女、两女结扎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执法是否公正,是老百姓信任与否的关键。在广大老百姓的心中,长期以来最担心的就是我们的干部在政策执行中的不公,、暗箱操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
将每月应办生育证对象、应术对象、应征社抚费金额等以社为单位,进行阳光操作,把每户的情况一一向群众进行公示。同时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在操作过程中,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而且还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也很好地取信于群众,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真正实现了双赢。
(四)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一张照片管到底
对已婚育龄妇女加强管理,是我们整个计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减少计划外生育的一条捷径。为此,我们以社为单位,从育龄妇女办结婚证时起就建立个人档案,将每个已婚育龄妇女的个人信息录入档案并贴上个人照片,使之与医学监护证相对应。这样,既可以解决过去在医学监护过程中张冠李戴以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问题,又可以解决在督查过程中漏查的问题。
(五)政策倾斜,发挥协会作用
用好用活政策,充分体现政策的优越性。在扶贫、就医、上学等方面,重点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以及自觉落实计生政策的农户倾斜。去年10月以来,特别是在抗冰、抗洪工作中,我乡给予独生子女等计生家庭以重点倾斜、扶持:一是发放30户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救灾资金1.6万元;二是在民房恢复重建中,覆盖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41户,资金8.05万元;三是就医方面,一年共减免258户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合作医疗资金1.6万元;四是在就学方面,一年来共减免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各种费用1.63万元。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对在校的56名中小学女学生在生活方面给予了特殊的政策,补助了生活费每月75元,同时还允许她们在乡内自由选择班级就读。对考上高中及中专的2名女学生也给予了一定补助,补助每人每月150元。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为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以及自觉落实计生政策的农户提供帮助。在已建协会的努力下,在养殖业方面,5个生猪养殖协会完成生猪人工受精1500窝次,实现了在乡内的猪仔自给,2个黄牛冻改协会完成人工受精310窝次,在此基础上又发动了50户养殖户参加到协会当中成为了协会会员,同时在协会的支持下还成了养殖大户。另外,经过协会的工作,还对协会养殖的1310头能繁母猪进行了投保,使263头受损能繁母猪给予理赔,理赔金额2.6万元。
在协会的努力下,新成立了野鸡养殖协会,小米辣种植协会和蚕桑种植协会,养殖野鸡700多只。新种小米辣500亩,蚕桑200亩,而且还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每亩补助协会会员50元。
(六)加大激励机制力度,减少工作风险和投入成本
从2008年5月起,我乡在市县的奖励政策基础上,又制订了新的政策,对主动进行知情选择,自愿落实相应手术的农户予以相应的奖励。
对生育一孩,在时间范围内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避孕手术的受术者奖该受术对象奖金20元,对生育计划内二孩的农户,在时间范围内,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的,奖受术者奖金50元;计划外怀孕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农户,奖该农户奖金一孩500元、二孩300元。截止去年10月以来,就有26户计划外怀孕的农户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了相应的补救措施,领到了补助资金累计1万余元。自愿主动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自愿主动上交社抚费的计生农户都领到了相应的奖金。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管理方式的过程中,用政策引导,加之激励机制的双重作用,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在于一方面减少了行政成本,同时又避免了工作风险,消除了很多潜在的工作隐患。
(七)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新晨
一是加强对宣传员、计生办、服务站人员的教育管理,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对具体业务及思想政治素质进行培训,使他们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得以提升,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增加宣传员和协会小组的管理,教育他们要用好权,掌好权不能因为手中有权而胡作非为,营私舞弊,教育他们要把手中的权用来为民谋利,为民办事。
(八)采取新的举措,努力推动村民自治
为真正落实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我们制订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借鉴龙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新颁布土地管理办法》,农村流动人口一折通的使用,农村林木采伐审批,农村建房手续审批,村、社计生工作例会,计生保证金(办生育证时就就收取)等一并写入村规民约。交村民进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修改,最后交村民执行。让村民小组长在管理的过程中权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充分体现村民在自治的过程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引导村两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
二是进一步引导村两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是新的工作形势所需
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流向、价值取向、环境制约等因素的影响,计划生育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流动人口、下岗、离岗、“口袋户”、“空挂户”等人员大量增加,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在经济转轨期,人们婚育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非婚生育、离异再婚、早婚早育等人数增多,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弱化,计划外生育控制乏力;三是人口反弹压力大,从现在的低生育水平成就取得的方式上讲,主要是靠行政干预实现的,在取得的低生育水平的背后,蕴藏着旺盛的“生”机,积蓄着顽强的“反弹”势能;四是由于现实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社会心理浮躁,部分育龄群众认为计划生育政策不公,对计生工作抵触情绪大,极易导致群体围攻和恶性案件,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管用,工作难度加大。计划生育干部畏难情绪抬头。要改变这种局面,最佳选择只能是依法管理,依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实施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实条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于2002年9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又一里程碑,它标志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又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迈进了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一步。根据宪法制定并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使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意志,为这一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强制力将保证它的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等,这对公民的生育行为具有导向、引路的指导作用,示范、警醒的教育作用,规范、惩戒的强制作用,从而保障基本国策的实施。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为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增添了支撑力。一是国务院先后颁发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施行,这将促进全面贯彻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二是《母婴保健法》、《婚姻法》、《劳动法》、《收养法》等都有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如《母婴保健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劳动法》规定晚婚晚育者增加假期。《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收养法》为保证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顺利实施,防止一些人利用收养行为,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引发人口管理失控现象,明确规定,严格限制收养子女的数量,无论是单身收养,还是夫妻共同收养,一般只限一名子女。这些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坚持“三个必须”,依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一,必须努力提高国策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开始全面进入依法优质服务的新阶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已建立起来,新形势、新任务对计生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尽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当前,计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我们所面对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上、文化层次上、工作方法上的不适应,因此每一位从事计生工作的同志都必须提高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成为执法、守法、护法的模范。
一、当前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在计划生育的前提下,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与形势。近几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放开,流动迁移人口问题给计生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为:流动人口范围越来越大;村(居)计生干部不重视出生信息上报的准确率;计生管理人员变动比较大,兼职多,管理不到位;我国人口的人群分布复杂多变,影响计生统计工作的质量。
所以说,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式不容乐观,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政府的科学决策,而且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另外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度。所以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提高质量,在当今复杂的人口管理下,避免统计方法和数据的误用,以便提高计生工作质量。
二、造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方法和数据误用的原因
(一)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在经济迅速发展下,各级领导把工作重心移到经济建设中,处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忽略了计划生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不重视人口统计工作。致使人口统计工作中经常出现问题,而无人过问,相关人员就更加不重视统计工作的开展。另外,相关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上,基层领导也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致使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能力很差,计生部门在进行工作时,数据很难及时反馈。
(二)信息化进程步伐缓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也应该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利用计算机网略技术来进行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但是我国计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完全发挥其作用,仅仅满足了其日常计生工作统计、查询以及简单的数据分析。另外,计生部门计算机应用仍然停留在以数字为中心,没有足够的统计分析应用。计算机主要用于对数据的登记与统计,涉及统计分析、预测与研究的方面很少,降低了统计与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三)人口本身的复杂性。我国人口基数大,分布不均,人口分布具有群体性特征,同时又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个案,其自身的模糊性比较大,但又要求统计工作的精确性,致使计生部门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比如在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指标适用的人群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说来这些统计指标不适合用于分析规模较大的人口群体情况,也就是说许多指标在县、乡级使用也不太合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计生统计报表一般都是由上级制发,各级基层单位按统一的口径填报每个项目。这样一来,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计算指标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体性要求被忽视,没有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容易致使计生统计工作的错误。
三、如何避免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统计方法和数据的误用
(一)重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首先应该加强各级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力度,转变原有的观念,认识到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开展。加强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使计生工作于各级部门相互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首先把本地区的与计生部门紧密相连的部门(医院、防疫、卫生等)信息共同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再次要以省为单位,使全省的相关部门信息都开放共享,确保计生部门人口统计数据的正确性,以便提高人口统计质量。
(二)提高计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改变传统的以数字为中心的统计方式,转化为能够帮助基层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有用的材料。另外,要完善计生统计分析报告,过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分析报告仅限于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的数据变动情况,还要求对各种数据的逻辑关系、变化原因等做一定的分析与预测。同时加强分析检查力度,对统计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检查与修改,纠正信息不准或不全的统计报表。
(三)按照人口定量与定性的特点进行统计。人口计生的统计分析主要是对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一般情况下,数据分析通过对人口定量的描述,在对人口进行相应的定性分析。如果没有定性的分析,定量分析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定性分析应以定量分析为基础,不能颠倒顺序,否则影响统计方法和数据的准确性。
【关键词】人口与计生;基层工作;依法行政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带有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驶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
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和民族强盛。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之所在。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
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 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二)“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
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三)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
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办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四)职权异化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二是权钱交易。三是滥用权力。
三、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三)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行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参考文献
[1] 江亦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EB/OL].中国人口信息网,2003年3月2日.
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特点1、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主要负责人。从我们查处的基层计划生育方面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其中大多数是乡镇党委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书记、乡长以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2、多名犯罪嫌疑人“联手”作案的现象严重。每一起犯罪事实,往往是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具体实施人以及斡旋人来共同完成。他们共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借以达到所共同追求的非法目的。
3、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开性。一些从事计划生育的人员乃至一些乡镇,为了自己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公开或半公开地向一些想生二胎的计划生育户明码标价,只要交点钱就可以生二胎。甚至有些计划生育干部竟然动员辖区内计划生育村长去主动寻找想交钱生二胎的农户。而就计划生育对象户来讲,交点钱,既可以免去罚款又省了到外地躲避,双方都有利,一拍即合。行为已经悄然地从隐秘走向公开。
4、作案手段的多样化。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经历,为他们积累了作案“经验”。分析他们的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先与计划生育对象签订合同收取押金,然后故意放纵生育没收押金法;第二、视超计划生育不闻不问,等待罚款法;第三、搞虚假准生手续,收取手续费法;第四、降低人口抚养费征收标准,培养征收户法;第五、隐瞒少报超生人口法等等。以此达到谋取局部或个人利益的目的。
5、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觉得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女孩也照样能够做到这些。从调查结果看,经济条件好的一般不会冒着被罚得倾家荡产的危险而去硬性超生,计划生育工作做的相对较好。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由于交通地理环境和人们生育观念的差异,地方财政紧张,政府将计划生育政策视为一种自己可控的资源,加之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价值观的错位,,,进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原因
1、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犯罪的必然因素。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大权仍集中在乡镇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因此,行贿者便将目标盯住了大权在握的主要干部,这些能拍板定音的干部,一旦经受不住诱惑,便会陷入金钱的泥潭,沦为人民的罪人。有的干部对于计划生育问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对手中的权力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2、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是犯罪,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生几个孩子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为你办事,你交点钱,只要没有装自己腰包,有什么不可”。不明不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地方财政状况欠佳,被迫违法创收。多年来,对计划生育部门投入很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一分钱不投入,甚至还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仅仅靠罚款来运作,以至于出现计划生育干部收罚款抵工资的现象。而诸如检查、妇检、宣传等等均需要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为了小集体的经济利益而。
4、落后的生育观念是滋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犯罪的土壤。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部分仍然存在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落后意识。为了生到男孩,而不惜倾家荡产的人依然还有,这给了部分计划生育干部可乘之机。
5、上级部门监管不力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上级职能部门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上报的申请生育的材料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复查,甚至存在渎职问题。这为违法者提供了可趁之机,从而滋生犯罪。
6、财务制度不规范,给了违法人员可乘之机。财务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财务账目混乱,收入、支出全凭各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计划生育部门的账上屡见不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谁收谁用,不用 白不用的情况。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
三、遏制预防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破坏了国家计划生育法令和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是当务之急。
1、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文化素质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引导计划生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对待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遵纪守法。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所有的管理体制改革、权力制约等措施都是对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进行控制。要真正遏制计划生育干部职务犯罪,还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消除其犯罪的内因。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该服务于人民。另外,努力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的条例,使公众自觉地遵纪守法,让一些图谋不轨的计划生育干部失去犯罪的土壤。
2、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体制本身的漏洞,对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图谋不轨者想为不能为。首先,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对乡(镇)计划生育人员的职责有明确的界定,并要相互制约。对下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做到检查经常化、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廉政建设要依靠群众,只要把群众动员起来了,到处就布满了警惕的眼睛,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了,现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来自群众举报的事实,充分证明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探索新的新闻监督形式,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特点
1、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主要负责人。从我们查处的基层计划生育方面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其中大多数是乡镇党委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书记、乡长以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2、多名犯罪嫌疑人“联手”作案的现象严重。每一起犯罪事实,往往是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具体实施人以及斡旋人来共同完成。他们共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借以达到所共同追求的非法目的。
3、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开性。一些从事计划生育的人员乃至一些乡镇,为了自己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公开或半公开地向一些想生二胎的计划生育户明码标价,只要交点钱就可以生二胎。甚至有些计划生育干部竟然动员辖区内计划生育村长去主动寻找想交钱生二胎的农户。而就计划生育对象户来讲,交点钱,既可以免去罚款又省了到外地躲避,双方都有利,一拍即合。行为已经悄然地从隐秘走向公开。
4、作案手段的多样化。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经历,为他们积累了作案“经验”。分析他们的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先与计划生育对象签订合同收取押金,然后故意放纵生育没收押金法;第二、视超计划生育不闻不问,等待罚款法;第三、搞虚假准生手续,收取手续费法;第四、降低人口抚养费征收标准,培养征收户法;第五、隐瞒少报超生人口法等等。以此达到谋取局部或个人利益的目的。
5、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觉得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女孩也照样能够做到这些。从调查结果看,经济条件好的一般不会冒着被罚得倾家荡产的危险而去硬性超生,计划生育工作做的相对较好。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由于交通地理环境和人们生育观念的差异,地方财政紧张,政府将计划生育政策视为一种自己可控的资源,加之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价值观的错位,,,进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原因
1、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犯罪的必然因素。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大权仍集中在乡镇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因此,行贿者便将目标盯住了大权在握的主要干部,这些能拍板定音的干部,一旦经受不住诱惑,便会陷入金钱的泥潭,沦为人民的罪人。有的干部对于计划生育问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对手中的权力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2、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是犯罪,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生几个孩子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为你办事,你交点钱,只要没有装自己腰包,有什么不可”。不明不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地方财政状况欠佳,被迫违法创收。多年来,对计划生育部门投入很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一分钱不投入,甚至还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仅仅靠罚款来运作,以至于出现计划生育干部收罚款抵工资的现象。而诸如检查、妇检、宣传等等均需要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为了小集体的经济利益而。
4、落后的生育观念是滋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犯罪的土壤。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部分仍然存在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落后意识。为了生到男孩,而不惜倾家荡产的人依然还有,这给了部分计划生育干部可乘之机。
5、上级部门监管不力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上级职能部门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上报的申请生育的材料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复查,甚至存在渎职问题。这为违法者提供了可趁之机,从而滋生犯罪。
6、财务制度不规范,给了违法人员可乘之机。财务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财务账目混乱,收入、支出全凭各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计划生育部门的账上屡见不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谁收谁用,不用白不用的情况。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
三、遏制预防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破坏了国家计划生育法令和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是当务之急。
1、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文化素质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引导计划生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对待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遵纪守法。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所有的管理体制改革、权力制约等措施都是对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进行控制。要真正遏制计划生育干部职务犯罪,还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消除其犯罪的内因。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该服务于人民。另外,努力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的条例,使公众自觉地遵纪守法,让一些图谋不轨的计划生育干部失去犯罪的土壤。
2、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体制本身的漏洞,对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图谋不轨者想为不能为。首先,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对乡(镇)计划生育人员的职责有明确的界定,并要相互制约。对下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做到检查经常化、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廉政建设要依靠群众,只要把群众动员起来了,到处就布满了警惕的眼睛,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了,现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来自群众举报的事实,充分证明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探索新的新闻监督形式,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人民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在社会活动中,人民的需要不同,而科学发展观可以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民都可以在这个环境下进行生产活动,从而让人民真正的劳有所得,实现人生价值。
(二)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社会发展中,不仅要加强经济建设,也要加强政治和文化建设,从而实现社会的整体进步。
(三)实现协调发展。近年来,城市建设、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同的地域和地区都有着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城市和农村间的差距更大,科学发展就是实现各地区、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从而消除阶级差别、地区差别、领域差别。
(四)实现可持续发展。资源是有限的,环境也是需要保护的,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进行合理的开发,保证环境不被破坏,资源可继续再生,实现经济发展的持久性,为子孙后代造福。以上内容就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只有做到了以上几点,才是真正的满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发展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科学发展观就相当于理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工作,让实践工作真正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而保证实践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的实现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工作科学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坚持学习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进行实践工作,没有理论知识做基础,实践工作不仅进展缓慢,还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我们在具体实践工作中,要学会通过掌握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则来进行实践,保证实践工作是经得住推敲和考验的,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还有,实践工作必须可操作性强,因为实践工作就是具体的做事,只有应用起来方便、快捷,才能保证实践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时的对外政策,解放思想固然有其优势,可以让我们学会抛弃旧观念,引进新思想,让我们的生产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味的采纳外来思想,引进外来技术也不一定都是好事,不适应我国国情的东西会很多,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而科学发展观就是我们解放思想的理论基础,它可以让我们有了发展的方向,从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科学发展。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中一定要坚持马克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从而制定符合我国发展的方针、政策,让我国经济朝向我们制定的目标前进,让我国的人们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这才是我们解放思想的目的。
(三)实现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科学发展观不仅包括客观世界的改造,也包括主观世界的改造,这是实现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共同改造和共同进步。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不仅实现了生产力的进步,也实现了人们思想和观念的进步。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理论指导,进一步解放人们的思想,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让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技术更先进,真正的实现了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共同提高,从而在工作中多做贡献,服务于社会。
三、科学发展就是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提高人民素质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只有合理的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们的素质,才能保证经济的增长。我们要了解,我国的GDP一直在增长,但是我国人口数量也在增多,只有人口增长率低于GDP的增长率,才能保证国民生产总值在增长。在经济发展中,人口素质也是起到很大作用的,只有人们素质提高了,生产效率上去了,国民经济才能增长。联合国曾经做过统计:人口发展要实现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在人的体能、智能和技能三方面有所增长,这样才能实现人力资源的增长,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
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做法
计划生育工作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有效办法,是加快人口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我国,不仅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共同发展,因此,计划生育工作一定要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体做法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为根本,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实现人民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二)以持续发展为前提,合理的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发展的持续性。
(三)以全面发展为方针,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共同发展。
五、结语
[关键词]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质量
[DOI]10.13939/ki.zgsc.2017.08.119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要实现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必须要对人口的数量、结构、素质、分布等方面是否实现动态平衡进行有效的监测,并结合监测的数据,分析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程度,进而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就是对人口相关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的过程,可见提升其质量对国家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1目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1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队伍建设不达标
首先,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属于典型的基层工作,但目前我国街道、社区设置的相关从业人员数量非常少,通常仅设置1名统计员,其不仅要完成计生报表、数据统计等本职工作,而且还要定期为上级考核做准备,落实区域计生科技服务等,这直接导致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人员因工作任务繁重,出现数据质量更新不及时、统计报表提交不及时等问题的概率较大[1]。
另外,虽然近年来“说实话、报实数”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得到重视,但仍存在部分统计人员为应付考核,提升绩效,而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使统计工作的价值被严重地削弱,可见统计队伍除在成员数量方面不足外,在成员素质方面也有待提升。
1.2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失真的可能性较大
首先,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在进行数据采集过程中,因对采集数据真实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或自身统计能力不足,漏统、重统等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导致统计数据失真,此问题在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长期存在[2]。其次,近年来我国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虽然极大地为新婚登记人员提供了便利,但因部分环节被舍去,新婚通报及时性差,新婚、育妇数据遗漏的可能性增加;最后,公安部门目前要求的报户手续中并不明确地要求结婚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统计数据失真的概率。
1.3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较低,且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人们尝试加大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但目前部分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仍然较低,而且只将数据分析和上报工作作为信息化处理的对象,数据采集方面仍存在欠缺,不利于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3]。另外,现阶段部分地区报表制度、填写账册表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等不能满足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问题仍然存在,使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都不能得到保证。
2提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质量的方法
结合目前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量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的方法。
2.1强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队伍建设
首先,我国各乡镇地区的计生中心,要结合目前统计工作的实际质量以及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统计队伍进行优化,在避免出现人员冗余问题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统计人员数量,以保证统计人员可以高质量地完成统计工作,提升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考虑到统计人员队伍规模建设难度大主要是因为晋升空间小、人员调动大,所以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当的改善[4]。
其次,要有意识地提升相关统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使有限的统计人员可以尽可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统计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层面着手:一是针对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统计人员认识到统计数据采集真实性的重要性并掌握统计的相关方法和措施,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二是针对统计人员实施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等,提升统计人员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优化统计人员的人才选拔制度。例如在村级统计人员选拔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市管、镇聘、村用”的形式,而且保证聘用的人员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不超过35周岁的年龄,而且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充满热情,在上岗前要对其进行统计、计算机业务等知识的培训,保证进入统计工作的人员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能力;四是有意识地完善基层统计人员的福利制度,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使统计人员可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2.2强化信息共享和信息核对工作
强化信息共享和信息核对工作的直接目的是提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例如,每季度市政府针对人口信息开展信息共享会议,在会议中对卫生部门的出生实名登记、分娩对象的相关信息共享;公安部门的新生儿入户情况、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数据分享;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情况等数据分享,通过在数据分享的过程中达到统一统计口径的效果[5]。
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还要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即针对共享中出现的数据矛盾和差异进行具体核对的过程,在核对的过程中,通常以月份、区域等作为核对的主要形式,以此达到对统计数据查漏补遗等效果。
可见,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必须先肯定数据统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失真,并有意识地结合各部门的统计结果,尽可能地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为统计数据分析奠定基础。
2.3强化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笔者认为强化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统计资源进行规范化、保密化管理,在保证统计信息安全性的基础上,提升统计相关表册的填写质量以及保存质量等,这对提升采集对象的配合积极性以及避免采集数据的遗失、失真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规范,例如,针对已婚育龄妇女,按照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类型提取信息;针对婚前管理,利用人口信息系统对18周岁以上的未婚青年,根据就业情况确定重点对象;在制度中要明确育龄妇女统计工作的开展规范,为避免隐性生育、隐婚等育龄妇女漏统问题出现提供依据[6];三是通过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定期核对的必要性,通过保证技术服务资料、育龄妇女卡片、信息报告单以及相关系统的记录等完全一致,进而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注重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利用计算机在信息采集、传输、计算等方面的优势,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计算机采集的信息在真实性方面可能存在欠缺,如何对真假数据进行识别,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将统计工作的大范围联网,也是相关工作的重点。
3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人们已经认识到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提升其工作质量的必要性,并在实践工作中,有意识地结合相关工作的特点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对提升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质量的方法展开不断的探索,这是国家计生管理基础工作水平提升的体现,应合理地加强建设力度。
参考文献:
[1]崔艳敏.浅谈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统计现状[J].中国城市经济,2012(3):253.
[2]谢红梅.关于做好新时期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浅析[J].才智,2015(35):288.
[3]高霞.探讨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方略[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7):212-213.
[4]高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现状与改善对策[J].质量探索,2016(2):91-92.
今年以来,山东省平度市人口计生局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五到位”工作法,加强文明执法、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抓普法到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出台后,平度市计生局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一法三规”、一条例的纳入普法规划,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结合月随访和生殖健康普查活动,把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全市镇街道的每个角落。该市城关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15日为辖区村(居委会)计生主任举办培训班,组织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发放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材料12万份,接受咨>:请记住我站域名/
二是抓效率到位。该市计生部门在执法和过程中,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法审批和发放有关证件,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提高依法服务水平。该市蓼兰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还通过社会及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对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承诺解决时限,在承诺时限内解决。今年以来,该市共出动执法20余起,无一例因违法违纪造成群众上访案件发生。
三是抓规范到位。每月中旬,该市计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梳理执法依据,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在执法程序上,无论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还是法律法规的实施,都按规范运作。在制作执法文书方面,要求执笔人员必须具有执法资格,调查取证材料必须有两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并按时进行组卷归档。
1月29日,春节来临之际,范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基层”活动。县、乡计生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重点宣传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突出宣传各级出台的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围绕新型婚育观、孕前优生、避孕节育、青春期健康保健、生殖健康等内容,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新型婚育观念,科学引导家庭成员的婚育行为。此次活动出动宣传车14辆,发放各类宣传页3300余份、挂历830份、避孕药具960盒。 (巩持印)
方城县节后四项措施促人口计生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2013年2月16日上班第一天,方城县人口计生委就迅速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节后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务求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实现工作开门红。一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再次学习了《南阳市转变工作作风“十禁止”》, 明确了上、下午考勤查岗制度,通报了新一年度工作规划。二是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会后分别召开会议,就本单位承担的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谈想法、提建议、创思路、谋发展,实现上下一心、全员团结。三是节后各乡、镇(街道办)全面组织刷写标语、悬挂过街联、出动宣传车,全力营造集中宣传活动浓厚氛围。四是及早做好春季优质服务活动准备。尤其针对节前节后扎堆结婚的对象及常年外出回归的流动人口,逐户上门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力争做到应检尽检。 (吴志高 贾毅洲)
固始县泉河铺乡春节期间慰问计生
困难家庭
为使计生困难家庭愉快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2月2日,固始县泉河铺乡组织由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5个慰问小分队冒着小雨和严寒,深入全乡17个村(街)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每到一户计生困难家庭,慰问小分队都为他们送上大米、食用油、猪肉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慰问小分队还专门到泉河卫生院看望了正在住院的王店村计生户张春山、何桥村计生户李家兰,为他们每人送上500元慰问金,祝福他们尽早康复,回家过节。
此次慰问活动共为全乡85户计生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3万余元。 (陈世仁)
辉县市“双节”期间关怀慰问计生困难家庭
春节前夕,辉县市委副书记王献臣、副市长邓智敏在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的陪同下,分两路到常村镇、百泉镇计生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在常村镇常东村特别扶助对象郭志俭、常西村马秀英家中,市领导为他们送去面粉、大米、油、方便面等慰问品,详细询问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在百泉镇八盘磨村刘保兰、楼根村黄彦余等4户生育关怀抚慰金发放家庭,市领导不仅为他们送来了生育关怀抚慰金存折,还带来了面粉、大米、油、方便面等慰问品。 (韩久春)
郑州市人口计生委领导调研慰问管城区计生
困难户
2月1日,郑州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王清芬、副主任兰维娜一行在管城回族区委副书记武拥军和副区长孙梅的陪同下,到城东路商城花园社区进行了调研,并走访慰问了计生困难家庭。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商城花园社区公共服务指导中心、公共信息平台在线综合演示,重点调研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创新、人口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详细了解了管城区方便群众办事的情况。王清芬充分肯定了管城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随后,调研组走访了商城花园社区的特扶家庭马富同和计生贫困户张凡英的家。王清芬对他们响应国家政策、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表示感谢,并代表政府为每户困难家庭送上了米、面、食用油和500元慰问金。 (田磊 周雪莹)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软件开发过程;文档管理;源代码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29-7076-02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简称计生)软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软件产品的规模日益庞大,软件复杂度也越来越高。如果计生软件开发过程中缺乏统一有效的项目管理,将造成软件成本日益增长,开发进度难以控制以及软件质量差、软件维护困难等情况。该文着重对计生软件开发过程管理中,尤其是软件维护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探索可行的解决途径。
1 存在问题
计生软件开发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和软件开发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业务需求理清了,开发出配套的应用软件,实际推广应用也不错,基层也逐渐熟悉了软件的操作,经过验收,软件开发方把源代码和相关文档移交给我们,结束了工作。但由于统计管理办法或统计报表的重新修订或业务部门提出新的需求,需要更新维护已有的软件,找出原来的开发文档和源代码,遗憾的是,各种文档混乱不堪,除了用户手册有用以外,从计划、需求、设计、源代码、测试、到维护、配置管理、版本控制、验收报告等一系列文档,要么是旧的,要么缺这个缺那个,要么根本看不懂,维护人员拿过源代码,得从头看,猜测哪个功能用了哪些源代码文件,对哪些表进行了操作,最可怕的是用源代码编译的程序与基层使用的软件版本不一样,这就说明开发过程管理出现了问题。所以维护人员会经常说,让我改程序,还不如让我重新编。可是即便是重新编,这些文档仍然用不上,还得按软件工程的要求重新来过。
另外,计生业务系统有很多,区划、全员人口、育龄妇女、流动人口、抚养费、数字化服务站、部门共享、奖扶、药具等等,举个例子这些系统管理的对象都是人,人都有管理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民族等属性,也就是说录入界面和功能都差不多,我们在全员人口软件编写的程序,拿到育龄妇女系统,一样的控件,比如管理单位,当然可以拿来用,不用重新编了,从构件库直接调出来复用就可以了,但能做到的不多。
2 解决方法
2.1 三层系统架构设计
微软在软件体系架构设计中推荐的分层式结构一般分为三层,从下至上分别为:数据访问层、业务逻辑层(又或成为领域层)、表示层。
下面举例(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WIS))说明三层结构设计理念:
1) 用户界面层WebUI(表现层)――用户在使用WIS系统的时候他的所见所得。
2) 数据实体层Model――将参数传递给SQLServerDAL,用于数据库进一步的增、删、改、查操作。也可以将数据库查询执行的结果保存其中,双向传递参数。
3) 业务逻辑层Bll――针对具体问题的操作,对数据业务逻辑处理。
4) 数据访问层SQLServerDAL――该层通过数据访问实现对数据的增添、删除、修改、更新、查找等。
5) 抽象数据访问层IDAL――是数据访问层SQLServerDAL的接口层,SQLServerDAL层跟BLL层的实现就可以同时进行,高内聚、低耦合。
6) 数据访问实现Maps――内含具体的数据库操作语句。
分层式结构的优势:
1) 开发人员可以只关注整个结构中的其中某一层。
2) 可以很容易的用新的实现来替换原有层次的实现。
3) 可以降低层与层之间的依赖。
4) 有利于标准化。
5) 利于各层逻辑的复用。
2.2 数据库设计
因为计生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所以有关人的信息应统一组织存储,从而能保证信息共享,例如各应用程序都存取共享的“区划人员主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是面向业务主题的数据组织存储,这些主题数据库与业务管理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相关联,而不是与通常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相关联。主题数据库强调建立各个应用系统“共建共用”的共享数据库。不同的计生应用系统的计算机程序调用这些主题数据库,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各系统之间不必要的接口。通过建立主题数据库,简单、科学地实现了各计生应用系统的集成。因此数据库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信息化建设的成败。
2.3 开发过程管理
利用好的工具来管理计生开发过程,例如,Visual Studio 2010 (VS2010)是微软最新的开发工具,基于微软最新的.NET Framework 4(包含模型-视图-控制器, 和 MVC2组件)平台,整合了微软最新的软件开发过程优化工具、管理工具和测试工具,还提供了扩展功能,让开发者可以定制自己的应用环境和开发方式。VS2010非常适用于团队式应用程序生命周期开发(ALM),并提供了很多强大的、独一无二的功能和特性。Team Foundation Server(TFS)是处于应用程序生命周期管理的VS解决方案核心的协作平台。 TFS 提供一些基本服务,如版本控制、工作项和 Bug 跟踪、生成自动化以及数据仓库。此外,敏捷计划工具通过与 Microsoft Project 和 Project Server 集成可帮助您计划和管理项目。TFS中的一组工具与VS结合使用,可以切实有效地管理应用程序的生命周期。通过使用这些工具,开发团队可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并更高效地设计、实现和部署代码。
2.4 文档管理
文档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依据GB/T 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从软件开发与管理的角度对软件进行分析,并达到以下要求:一是从全局角度,增加软件业务流程图、数据流程图、序列图和需求跟踪矩阵、模块、控件和构件的说明;二是详细写出源代码注释;三是从维护角度,应提供比较全面的文档资料;四是计生这一特定领域内的软件具有更多的共性,要求更高的软件复用率。
2.4.1 建立文档管理网站
用共享目录下的众多文件来组织和保存文档有许多弊端,比如无法对文档并行修改,无法查看文档修改的历史记录,即对文档的版本控制比较困难,想快速地检索出关注的特定内容在哪个文档也不容易。最好的办法是建一个文档管理网站来管理所有文档。Media Wiki就是不错的选择,它是全球最著名的开源wiki引擎。它使用的是WAMP5,配置的是PHP+MYSQL+Apache的集成环境。在Web浏览器里,登录Wiki系统,在特定页面的可编辑区域里,用Wiki语言书写,修改和保存。而大家像浏览普通页面一样,浏览Wiki语言写成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文档管理网站要限制登录用户的权限,注意保密和信息备份。
2.4.2 制定业务管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GBT 18848-2002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等制定相应的区划人员管理、全员人口管理、育龄妇女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共享、技术服务或数字化服务站、执法办案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药具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管理规范,它是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内容包括管理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运行与操作,以及帐卡和报告单填报,反馈表、公开板和信息一览表的运用等。
2.4.3 编制规范的文档
源代码是人编出来给机器看的,而文档是人写出来给人看的。文档分为开发维护文档和用户安装使用文档两类。编写文档时应尽量清晰、简单,需求、设计、用户手册同一内容章节编号要一致,便于对应,编写内容偏重于图表,这样能更好的表现业务、数据的流转。需求分析应包含业务流程图或UML活动图,数据库设计应包含数据流图或E-R图,软件设计应包含UML类图、UML序列图等来静态或动态地描述计生业务。利用VS2010开发平台体系结构功能可高效绘制各类UML图,其中UML类图和UML序列图还可以从源代码中生成,再利用TFS平台来管理源代码。
3 结束语
计生软件开发过程管理就是要坚持固化、简化、标准化,避免踏入僵化、随意化两个误区。沉淀从事计生信息化的众人的智慧的过程就是“固化”,这包括计生知识库、软件开发管理流程和面向计生领域的软件构架及构件库。同时还必须简化计生软件开发过程。采用基于构件的软件开发方法是简化软件开发过程的一种有效手段。计生应用领域内业务的标准化,是推动整个计生软件行业内各个计生部门规范软件开发过程的前提基础和有力保障。标准,凝聚着众多计生部门的智慧,同时,又大大简化了标准所规范的计生领域内软件开发过程。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不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认真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一是脚踏实地,大胆创新,勇于开拓,迎难而上,将民建*的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向纵深推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守国家计生政策,杜绝违法乱纪的人和事的发生。
二、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乡计生与人口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是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负责人、乡共青团、妇联、计生专干、计生服务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职责明确,乡党委政府与村签订了*年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村的计生各项任务,同时制定了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三是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干部的绩效评议,各包村责任人要无条件协助村、组干部开展计生工作,各乡干部要在包村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计生工作。
三、目标任务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我乡*年计生与人口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心必须要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开展,做到目标、职责明确。具体任务一是符合政策性生育达到90%;二是综合避孕节育率达到90%;三是三结合帮扶8户以上;四是三查一治达95%;五是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面100%,征收金额60%以上;六是按政策切实兑现农村的各项奖励。
四、工作安排
为了将*年计生工作做到有序开展,将年度工作作如下安排和部署:
1、继续推行“三查一治”,做到一个季度一次普查,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开展此项工作。
2、加强对流动育龄妇女的管理,力争一个季度排查一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乡范围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到各村发放宣传资料,不得少于二次。要求各村年度内至少办四期专题宣传栏。
4、集中时间,11月至4月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论文关键词】计划生育;新机制;人口管理科学;人本主义
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为内容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中央关于在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所做出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是以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创新发展。它不仅反映了中国新一届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进执政理念,而且体现了人口管理方式的进步,反映了人口管理科学的要求。如果我们回顾人口管理学的发展,进而追踪管理科学的发展历史,就可以看到,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从旧机制转向新机制,与人口管理科学从传统走向现代有密切联系,并且对人口管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管理科学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演变
人口管理科学是管理科学在人口管理领域的应用,因而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是和管理科学的发展演变密不可分的。
管理科学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诞生于20世纪初,一百年来,经历了从泰罗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到行为科学理论,再到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的演变,其管理哲学也从理性主义逐步向人本主义升华。
泰罗科学管理理论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罗是科学管理的创始人,他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提出了用科学研究和方法代替纯粹的个人经验的科学管理原理,即通常所说的“泰罗制”,开创了管理理论研究的先河,使管理真正成为一门科学,泰罗因此被人们称为“科学管理之父”。
以泰罗制为代表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虽然以其科学理性在管理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其理论本身包含着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即:“理性”与“人性”的矛盾,在追求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理性的同时,也在不断压抑人的心理需要和行为发展。古典管理学视管理客体为“经济动物”,主张对管理客体实行“物本管理”。其管理方式表现为重物轻人,把人当工具来管理,工人只是作为“机器的附属品”。“理性”在古典管理科学那里,被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于是在其推行过程中,很快便暴露出了诸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紧张,工人抵触情绪严重等种种缺陷,最后其主导地位不可避免地被以人际关系为核心的行为科学所取代。
行为科学是通过把握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发展变化规律,来提高对其个体、群体、组织心理及行为预测、引导、控制能力,及时协调个人、群体、组织之间相互关系和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传统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相反,行为科学强调重视人这一因素的作用。它认识到一切事情都要靠人去做,一切物的生产都要靠人去实现,一切组织目标都需要人创造。因而强调应当把管理的重点放在人及其行为的管理上。行为科学研究了人的各种各样不同层级的需要,提出必须针对人的需要和需要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人的行为进行预测、激励和引导,由此间接达到对事和物的有效控制,从而实现管理的预期目标。行为科学在管理哲学上的突出贡献是提出了“以人为中心”的口号,带来了管理与人的关系的重大转变,奠定了西方管理哲学的人本主义基础。
二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外部竞争愈加激烈,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科学经营决策要求日益提高,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乃至博弈论为代表的现代管理科学随之诞生。现代管理科学既吸取了泰罗科学管理理性的营养,又注重了行为科学对“人”的研究,使得人本管理开始以人的知识和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强调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具有现代化意义的“以人为本”。
二、人口管理学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转变
与一般管理科学的发展轨迹一样,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也遵循了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演变逻辑。虽然“人口管理学”这一学科概念提出的历史并不长,但是人口科学历史久远,内容丰富,并且人口科学的理论探索从来都没有忽视过人口管理的内容。
西方早期的人口思想是近代人口科学重要的思想来源。其主要代表人物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一公元前347)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一公元前322)以及后来的重商主义都分别提出过国家干预婚姻、调节人口的主张。色诺芬对当时国王用人口是否增长作为评价官员政绩标准的做法十分赞赏;柏拉图主张由统治者规定结婚年龄和男女配偶选择,让最优秀的男女互为配偶;亚里士多德更认为国家的主要职责就是调节人口数量,使之稳定在一定程度并协调其相互关系。重商主义则提出国家应采取各种手段鼓励人口增殖,甚至不惜从其他国家“获得”人口。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们对人口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多的研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已认识到经济上的需求是调节人El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空想社会主义者如康帕内拉更强调婚姻和生育都必须服从社会的控制和调节。
最著名的还是马尔萨斯人口论。马尔萨斯人口论可以说是世界人口思想史上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一种人口思想。这种争议和分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
在人口思想史上都是空前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基本思想为从事人口研究和人口管理的人们所熟知,他的“两个级数”、“两种抑制”将人口管理推向了理性主义的极致。
到20世纪上半叶,伴随着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人口科学研究更加全面系统,技术方法也更加成熟先进,涌现出大批经典的人口研究理论成果,如著名的“人口转变理论”、“适度人口理论”,以及凯恩斯的“失业理论”等都发端和发展于这一时期。这些理论成果虽然对人口过程的变动规律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但在人口管理的哲学理念上,仍然完全是理性主义的,贯彻了较多的“国家意志”和集体理性。
人口科学在人口管理理念上的真正跨越是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在行为科学和现代经济学影响下而产生的微观人口学。
微观人口学是以个人或家庭的人口行为为研究对象,它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1954年和1957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H.列宾斯坦分别发表了《经济一人口发展理论》和《经济落后与人口增长》两本著作,首开从微观角度对家庭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作成本一收益分析的先河,实际上是引用了经济学的理论和概念,对家庭生育决策作经济学模拟。他将父母为生养孩子所花费的种种费用及为其牺牲的时间、机会等,都视为孩子的成本,而将孩子为父母带来的感情满足,为家庭带来的经济收入、贡献等视为孩子效用,然后像对产品进行成本效用边际分析那样,以家庭模型,即父母对孩子取舍作模拟分析,从而建立了生育的微观人口经济模型和著名的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成为最先进行微观人口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之一,为人口科学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
1960年,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贝克尔(Becker)发表《生育率的经济分析》一文,在吸收列宾斯坦有关微观人口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西方有关消费行为理论来分析家庭的生育决策,考察孩子的边际家庭效用及其数量质量替代关系,创建了著名的“孩子数量质量替论”,贝克尔以新视角考察研究家庭收入和父母行为对生育子女数目的影响,阐释了家庭规模与收入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对后来微观人口理论的研究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贝克尔本人也因其突出的研究成果,成为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并于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列宾斯坦和贝克尔的影响下,又有各种新的微观人口理论,包括“劳动一闲暇时间分配理论”、“家庭效益化和合理选择理论”等纷纷问世。微观人口经济分析,特别是生育率的微观经济分析在60年代兴盛一时。
微观人口学可被看作是从人口行为发生机制的角度来对人口管理科学进行的探索。它在人口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从技术上研究了人口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信息传导机制和博弈反应机制,而且在于它在人口管理的哲学理念上将人口管理的目光从“国家”、“社会”的需要转移到“家庭”和“母亲”的需要,把人口管理科学放置到了人本主义的基础上,因而它是人口管理科学的一个巨大进步。
近年来,人口管理科学注意吸收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营养,将人口行为的家庭人本需要与社会理性规范相结合,引导人们树立对社会生育规范的文化认同,将人口管理推向了更具人口现代化意义的人本主义。
中国学者也对人口管理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除改革开放以来所涌现的大量人口管理学研究成果以外,根据《当代人口学学科体系研究》一书所作的检索,人口管理学的学科名称其实还是中国学者提出来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有过建立人口管理学,抑或计划生育学的讨论,当时有几种主张:一是主张建立一门计划生育学。如史成礼、余亦之的论文《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学之我见》就主张建立计划生育学。之后,在1984年,杨德清主编的《计划生育学》就出版了。二是主张建立人口管理学。如曹占泉的论文《对建立“人口管理学”研究的设想》中写道:“人口管理学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动态人口为对象,用计划的方法来组织管理人口的科学,人口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人口管理学研究的目的就是根据人口的动态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性,通过国家确立的管理机构,有计划地调节、控制和管理人口,使人口的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从有计划地调节、控制和管理人口的实践活动中逐步总结和完善人口管理的具体内容,为国家管理人口提供科学论据。”三是主张建立人口生育管理学。如向洪、邓明主编的《人口管理实用辞典》中写道:“人口生育管理学是研究人口生育管理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学科。人口目标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计划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信息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决策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政策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等,都是人口生育管理学应该研究的对象。通过这些研究,揭示人口生育管理活动规律,确立人口生育管理方法,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人口生育管理学的研究体系。”除了上述三种主张以外,还有主张把学科定名为“计划生育组织与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从本文要讨论的问题角度看,问题主要有二:一是不应把人口管理狭隘地理解为人口计划实施,而应理解为包括对人口行为发生环境、发生机制、控制机制等内容的全部人口行为的干预活动。二是其学科定义,还普遍带有很浓厚的理性主义色彩。要用于指导我们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必须进行理论创新,实现新的思维跨越。
三、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对人口管理科学的政策实践和理论推动
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而提出的一种新的人口管理方式和新的人口制度安排,它反映了中国的人口管理正按照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引领,从理性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变。它不仅是对传统的古典人口管理科学的革命,而且是对微观人口管理学的超越和对现代人口管理科学的呼唤。这表现在:
1.在政策基点上,新机制完全遵循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美国密执安大学社会学系的竹下让(Takeshita)教授曾经这样描述现代化的人口管理:生育动机(或生育意愿)取决于两种变量的权衡轻重:一是行为者的生育观,生育态度;一是行为者对群体社会生育规范、生育准则的感知以及对遵循这些规范的评价。如果前一变量起主要作用即主观性成分大,就易产生失范生育行为;反之,后一变量作用大即群体性社会性成分大,就易产生合理的生育行为即规范性生育行为。竹下让认为,人的生育行为就是主观生育观、生育态度,客观社会生育规范、生育准则两股力量在社会支持和自信心的影响下较量斗争的结果,这就是人们生育行为的内在动作过程。按照现代人口管理“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要改变人们的生育行为,就应该对影响人们生育行为的各个要素特别是社会支持和自信心进行调控,通过引导人们对社会生育规范的感知和对遵循规范的评价,建立一种生育文化认同,使人们生育行为规范化。
竹下让的观点反映了现代人口管理的人本主义追求,而这恰恰是中国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正在进行的实践。
新机制深刻理解在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和中国文化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生育需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生育意愿,在追求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管理目标时,不采用过去那种简单的控制生育行为的做法,而是通过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供各种生殖卫生、医疗保健等“优质服务”,满足其生活需要,同时辅以各种政策宣传,文化引导,在群众对社会生育规范和原则充分感知和评价认同基础上,将个体生育观、生育意向纳入群体社会生育规范之中。这完全符合现代人口管理科学对人口行为的人本管理原则。
2.在政策内容上,新机制提出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不仅体现了现代公民社会的理政原则,而且从人口管理学的意义上讲,这正反映了现代人口管理科学将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有机结合的要求。所谓“依法管理”,是既要对个体人口行为进行必要的制度约束,同时要求这种约束必须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在充分尊重管理客体法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措施将个体人口行为纳入社会制度规范之中,而绝不能以行政压迫和简单随意的方式对个体人口行为进行强制规范。所谓“村(居)民自治”,是既要注重村(居)民的组织角色,又注重其作为决策者和行动者的角色,充分肯定其自组织、自学习和自适应能力,将对个人激励的理论和方法转换到树立村(居)民整体的共同价值观念上,通过共同价值的认同,实现村(居)民的自我约束。所谓“优质服务”,则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们在物质生活和感情生活上的人本需要。
长期以来,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较多考虑的是贯彻国家意志和集体理性要求,而较少考虑为生育群众的个体需要提供服务;在工作方式上,更多注重的是对人口生育状况的监控管理,而较少关注生育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这些都与执政为民的理政原则不符,也与人本主义的人口管理理念不符。“优质服务”就是要对此作出纠正。而“政策推动”则是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再辅以政策来发挥引导调控功能,从而把硬性管理技术和软性管理艺术结合起来,把理性精神和人本主义结合起来,实现由“物本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转变。计划生育是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当人本主义的人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成为大家的共识,各部门从多个角度共同为生育群众提供服务,解决群众的问题,满足群众的需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就落到了实处,计划生育工作就进入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全新境界。
一、 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模式选择
当前, 人口管理和统计的区域范围一般按居住地原则和户籍地原则确定。在对企业进行管理权的确定时也有类似的原则, 即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实质上是对跨区域的企业确定在某方面的唯一管理者。
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对象是育龄群众, 主要是育龄妇女。对育龄妇女的管理要做到全员管理, 且不重复, 这就要求将每个育龄妇女按居住地、工作地( 单位) 或户籍地等为依据纳入一个管理机构管理。在农村, 由于育龄妇女一般有稳定的居住地, 且居住地和工作地点基本一致, 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按居住地管理是现实的选择。但在城市, 由于育龄妇女的居住地和户籍地可能有差异, 按工作地管理, 还是按居住地管理, 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模式有其演变的过程及相应的社会经济背景, 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首先是从单位管理为主向社区管理为主转变, 其次是社区人口管理从户籍地管理向现住地管理转变。
单位管理为主的模式: 全面落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在职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 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员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即由社区管理。以单位管理为主模式的社会经济背景是客观的, 因为在城市得到充分利用并且最有效率的社会组织资源是“ 单位”, 而且行政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大企业单位还会持续发挥其作用。单位通过经济手段对个人的奖励和处罚是对“单位人”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约束。因此,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 应该以单位负责为主、社区管理为辅。
社区管理为主的模式: 根据《英德市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社区居委会要做好本辖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并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共同做好辖区内集贸市场、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所属门面商铺房屋承租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内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辖区居民应当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社区管理为主模式的条件:(1) 我国社会中大量人员从“ 单位人”转变为“ 社会人”;(2)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的城市社区服务事业应运而生, 在解决了城市居民的部分日常生活问题的同时, 也使“ 社区”的概念逐渐被政府和社会所接受。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0.95‰抽样数据, 河南省城市已婚育龄妇女 75%有工作, 25%没有工作, 即 3/4 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以在单位进行管理, 1/4 的育龄妇女需要在社区进行管理。没有单位的人员, 就没有单位的管理和经济约束, 是社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户籍地管理在人口流动和城市内部人户分离较少的情况下是十分有效的方法。目前在农村实行户籍地管理仍然是十分有效的, 但对于城市的人口管理, 尤其是对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和城市内部的人户分离人口, 就不能仅靠户籍地管理。因为这两类人群可能长期不在户籍地生活和工作。
二、目前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中存在问题
1、人户分离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问题。一是本市常住户口, 跨区居住跨区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即持有本市户口的双方在非户口所在地申领生育服务证, 包括三种: 居住在村庄的; 居住在新建小区的; 居住在单位宿舍小区的。她们的共同点是在原户籍登记地未作健康检查, 在现居住地未登记或者在登记过程中不配合、以在户籍地管理为借口推托。当她们需要申领登记证时, 户籍地以居住地可以申领为由拒绝发放, 而现住地对她们的情况又不了解。对于长期在本市居住的人口, 一般可以通过户籍地和现住地协商解决, 但对外地迁入人口的情况了解比较困难。二是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属于空挂户人口的管理。分为集体户口空挂户( 学校毕业未转; 原来有单位现破产或辞职的; 企业倒闭转制的) 和家庭户空挂户( 2004 年户口放开后转入市区的; 通过非正常渠道转入市区的; 购置房产后转入情况不明的, 包括未居住、居住后只登记转入人的和多处房产的) 。这些育龄群众的户口在本地, 但长期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当她们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时, 由于对她们的生育史不了解, 尤其是对其配偶的情况不了解也无法查证, 容易出现问题。一些人办理了出生证后不通知管理部门就流动到其他地方居住, 使出生证领取和出生事件发生在不同地区, 也无法办理辖区间的转接手续, 给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2、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要求, 其目标是为了方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目前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已经初步完成, 各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设备和信息员, 在信息采集和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数据库建立初期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量大, 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录入速度慢, 在信息更新过程中需要更新的内容多且有一定的重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人口信息化方面投入了过多的精力, 甚至影响到日常管理工作。
3、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考核问题。目前对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考核, 存在着考核标准不切合实际、在不同类型地区工作内容和情况不可比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比较的问题。考核标准不切实际主要表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和流动人口管理率标准比较高。如在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对流动人口进行 100%的管理和信息登记。评价和比较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质量, 应该在同一地区之间进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城市和农村不同, 有都市村庄和没有都市村庄的社区不同等。在有都市村庄的社区即使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精力, 也可能比流动人口少的社区的管理水平低。
4、贯彻“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难落实。在都市村庄居住的具有城市户口的人口, 按“ 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 应该由房东负责管理, 但多数房东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按目前的实际, 又无法追究房东的责任。
5、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不同居住地之间共同管理缺乏协调机制。由于流动人口流动频繁, 登记信息量大, 一个居住地对应着众多的户籍地, 要实现对流动人口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共同管理, 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三、解决当前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的方法
1、对城市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模式, 需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内容的变化进行合理的选择。
2、针对人口流动性和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强的事实,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 其信息与全员人口信息内容一致, 由育龄群众携带, 变更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签章, 作为动态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依据。
3、处理好人口信息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日常工作的关系。人口信息化的目的就是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提供全面动态的信息, 但目前人口信息的全面性还远未达到, 流动人口信息也因没有全面连网而基本无法使用, 两者的长远目标是一致的, 但在短期内有一定的矛盾, 因此要处理好两者关系。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08]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金星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以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