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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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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根据区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学,做好发放告家长书。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过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篇二:铃铛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2. 新生入园需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

3. 新生入园前需要向卫生老师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记录,并登记。

4. 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教师将本班幼儿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好班级幼儿花名册,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 编制幼儿点名册,及时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及时家访。

6. 对不缴纳管理费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籍。

7. 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帐等)

8. 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

9. 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并专门造册登记。

篇三: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

幼儿学籍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内容。为了规范泗泾幼儿园的学籍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性,我园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泗泾幼儿园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为学籍管理员,班级学籍管理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实行班级学籍管理制。

2、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学籍信息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3、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预防接种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和登记。

4、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班主任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编制幼儿花名册。

5、每学期初,各班教师对班级幼儿花名册进行核对,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6、各班班主任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教师及时用多种形式与家庭取得联系,掌握缺席缘由,并按时上报保健室,准确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7、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有园长的证明并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账等)

8、幼儿园档案管理人员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

9、其他说明:

第2篇

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鉴于学籍管理制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提倡应随着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而适时改革。特别是如何在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之间搭建起高校“人才成长立交桥”,是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让学生能在“立交桥”里实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高等教育资源上的沟通交融,或实现不同层次间的转换衔接,改变目前我国三类高等教育三轨“平行”、缺乏共享的不利局面,逐步营造交叉渗透、互惠互利、共赢互进的氛围,提高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度。

二、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内容尚待完善

以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为纲领性文件的现行我国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就其制度本身的缺陷,最明显是以下两点:1)国家扩大了高校对学生的教育自,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中涉及的13处相关条款学校拥有自主审批权。当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高校的管理制度和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的合法性就受到了质疑。2)重视管理控制,忽视学生的个人发展。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尽管是以“人本主义理论”为指导,担部分内容成了学校对学生单向要求的“规范性”行为,体现了学生在单一模式下被动使用学校资源的群体管理特点。

(二)管理机制不顺畅

学籍管理工作是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与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业紧密相关的重要工作。但学工线与教学线的不同归属,让各高校在学籍管理的实际操作、处理及上传下达的过程中,带来很多不便。比如学生违纪,浙江省内各高校处理情况很不一样:有些高校划为两块,与学业相关的考试违纪由教务处负责,其他违纪的由学生处负责;有些高校都由教务处负责;也有部分高校都由学生处负责。从学生违纪文件机构看,有些高校尽管考试违纪是由教务处负责,但文件却是由学生处,教务处只提供违纪材料。这些从执行程序上导致了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管理脉络不畅。

(三)运行过程中法治观念薄弱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教育立法工作逐渐回归到人们的视野,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初步构建了以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与教育规章为主体的法规体系。然而,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还是相当不完善和不健全的,表现为法律法规各层次之间的矛盾冲突、法律法规制订时的疏漏、立法上存在的诸多空白、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差等问题。

三、落实改革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学籍管理工作的关键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高校教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管理才能上层次,上水平。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学籍管理工作被视为简单低级重复的劳动,配备的学籍管理员学历层次偏低,有的甚至缺乏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及网络使用技能。只有领导真正认识到学籍管理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重要性,才能使学籍管理工作更好更快的执行。

(二)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是搞好学籍管理工作的人力保障

学籍管理队伍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籍管理工作的执行者。随着电子注册、学年注册、学位注册等的网络化程度的日益普及,对高校学籍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学籍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工作的运转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是衡量一所高校的日常教学水平的标志。

(三)落实“依法治校”是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法律保障

第3篇

一、高校学生学籍制度管理运行的情况分析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衍生物,其在保障高校学生权利,明确高校学生义务,指导高校做好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等方面发挥着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高校进行学生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经多次的修改,其内容日趋科学化、人性化和现代化。在《规定》的指导下,各高校也结合本校校情制定了更加详细、明确的学生管理规定和细则。然而,在实际的学籍管理运行和实践过程中,因对该制度的宣传、细化、执行、监督和学生自身等各方面的原因,高校学生学籍事件时有发生,学生学籍管理中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问题。

(一)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学生权利的救济内容相对偏少

无论是2005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还是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身的学籍管理规定,大多是将学生学籍的取得、保留、撤销以及学生休学、退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界定,可以说是刚性规定比柔性规定要多。这些学籍管理制度更强调学校对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功能,而对指导性文件《规定》所强调的人本、育人和服务功能没有凸显出来,关于学生权益的激励方式和学生权利救济途径、程序和部门没有进一步明确。

(二)缺少对特殊个体学生的人文关怀

对某些特长、专长特别突出的“偏才”的学籍管理办法较为缺乏,有“破格录取”的规定,而“破格毕业”、“将功补过”等特殊人文关怀和权益保护的政策规定很少,不利于因材施教和少数个体学生发展和成人成才的需要。

(三)高校学生对学籍政策的领悟不够全面

就高校对学生关于学籍制度的学习、宣传普及方面,作者结合所在学校和湖北省普通高职院校的普遍做法,发现许多高校仅在学校入学教育时向学生讲解了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发放相应的学生手册。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管理部门人员在学生违规或有违规倾向时,才向学生讲解某一方面的学籍管理办法,更多的是强调对学生的制约和约束以促进对学生的管理。这些做法带来的后果是学生对《规定》的认识十分粗浅甚至根本不知晓,容易违规,甚至在违规后不知所措,有时还会使学生利用极端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学籍权利或者错过权利救济时机。

二、健全以人为本的学籍管理制度建议

(一)改革学生权利救济机制

各高校可以以《规定》为依据,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特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申诉的学生权利救济办法。具体来说,在事前,通过创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宽松学生休学年限、强化学生思想意识教育等途径,争取让更多学生能够完成大学学业;在事中,严格尊重事实,深入调查,多方取证,做到依法办事,按规办事,达到以处分促管理、促教育的目的;在事后,允许学生通过正常的学校途径和社会司法途径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并对学生权利救济方式和具体途径进行进一步落实和规定,对具体救济组织和机构进行科学规划,对分级诉求的办法予以告知,在最大限度内保障学生的权益。

(二)创新学生学籍管理体系

在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上,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创新学校学籍管理体系,真正让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具体做法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在学校出台规定时,可由学校领导牵头,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学生的诉求,师生共同参与制定“公约”;二是在学生学习过程中针对学生转专业、转校、休学等情况,可根据学生自身的优劣势、兴趣爱好等,制定相对人性化的可执行的特殊政策;三是在学生毕业测评体系中,可增加专长培训、考核的辅助学分评价指标,尊重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重视特殊个体的培养和发展,在灵活调整政策的同时不失公平公正,真正做到人人都能成才。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