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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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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制度

第1篇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2010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多业主公共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不含住宅楼)。整治从2012年5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总体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实高层公共建筑业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的消防设施专项维保资金保证机制;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规范高层消防设施管理委托行为,落实物业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隐患治理制度,形成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街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组长、街道调研员赵玉璧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李凤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并汇总各社区开展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牵头部署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牵头落实整改治理措施,确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按期除隐患;负责无物业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未向物业移交的高层公共建筑整治的具体监管;协同区住建局、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底前)

各社区要通过在高层公共建筑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12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

各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单位等)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自查项目表进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设施及管理已移交物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无物业或未移交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设施未正常年检的,要在2012月12月底前落实年检工作,并保证每年依法年检。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项目原因和计划、消防设施年检落实情况或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需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对各高层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督查落实(2012年6月-2015年8月)

各社区要定期牵头督促辖区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及时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街道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第2篇

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要点解读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第六条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贵,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八)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九)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住宅楼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六)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第十五条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或单位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二)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对于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要对整第十八条改期限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检查人员应当督促社区单位或居民家庭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社区单位,要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社区单位涉及规划布局等原因而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基础设施、档案建设

第二十一条社区消防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住宅楼除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外,还应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每单元至少配备4公斤装ABC类干粉灭火器4具;有条件的社区每户居民家庭配备4公斤装ABC类干粉灭火器l具;每户配置自救滑绳1副;

第二十三条各个社区要依托社区警务室、保卫室和值班室等设置消防服务室,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等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不得向居民额外收取各种费用。

第五十条街道办事处应设消防工作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培训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防火检查档案。

(三)消防巡查档案。、

(四)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五)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六)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其他有关档案

第六章消防宣传培训

第二十七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宣传设施:

(一)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

(二)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三)在每个居民楼旁设置消防宣传栏;

(四)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

(五)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有线广播网络,负责平时的消防宣传和火灾时的报警及疏散指示。

第二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二十九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三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4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XX]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XX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

3月16日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3月19日 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 3月22日 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3月25日 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着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第5篇

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20xx年3月10日开始到4月底,在***范围内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的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xx]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20xx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第6篇

一、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综合福利院、光荣院、乡镇敬老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场所。

二、目标要求

以拉网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养老机构针对性火灾隐患自查。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立即摸排本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火灾隐患底数,并抓好隐患整改,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对火灾隐患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会同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并与消防、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

(二)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要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制度不完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因用火、用电不慎易引发火灾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养老机构老弱病残人员多、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养老机构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要牵头,联合消防大队立即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掌握当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本次检点内容为: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改变,消防设施配置是否正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以专题报告报请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理。

(四)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8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消防大队要分别牵头组织本地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根据养老机构入住对象的认知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逃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以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迅速、全面、有序地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各地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各类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排查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完善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各地于8月20日前将本地阶段性整治情况分别上报到县民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县重点督查阶段(8月31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重点督查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要针对火灾隐患,采取果断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方案请于月10日前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联合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详见附件1)于12月1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台消安委[]2号),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8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XX]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X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

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

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9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05]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5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10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从街道、社区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排查整改计划,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将消防安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玮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组织领导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完成街道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每日检查记录”、“消控中心值班记录”、“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等工作台帐,进一步明确将日常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考核、全年考评等工作制度。通过领导带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先进单位给予重奖,对整治不力的单位扣除考核成绩或提请停业整顿,做到奖罚分明,有效推进消防安全的长效管理。来源于: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9-5月5日)、集中整治阶段(5月6日-7月20日)、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1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落实行动,确保按期消除隐患,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重点是:

1、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在去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监控,防止反弹;严格源头控制,杜绝新的隐患,防止新“三合一”现象产生,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并通过省政府的验收。

2、加强专业市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我街道专业市场众多,其中市政府要求整治的市场2家(*同力新型装饰市场、*服装市场)及省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佳好佳居饰商城,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在提升改造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每日不间断消防安全检查,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和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用途,未经消防审批或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或开业;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市场和市场周边经营或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加强市场电器线路的整治,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加强电扇、空调、插座等电器的管理和维修。三是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积极引导市场商户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五是实行重大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选先进,并与街道考核兑现制度挂钩。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要继续深入开展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六个必查”、“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加强消防设施的有效保障和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的能力,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营业,管理混乱的要限期整改或整体搬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消费的良好环境。来源于:

三、加强宣传,强化氛围。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新《消防法》5月1日实施契机,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场所等活动,积极开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严格按新《消防法》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海报、刊物、讲座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新《消防法》的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了解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专业市场要加强市场员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组织、引导群众疏散和逃生的能力。街道5月下旬将组织机关干部、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等开展新《消防法》知识培训,第三季度组织各社区、辖区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等开展《*省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培训,确保做到领导重视,人人关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一方平安。来源于:

第11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夯实“四个能力”建设和网格化、户籍化社会管理基础。

成立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镇长卢焕新为组长、政协联络处主任、政法书记鲁承保为副组长,以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工商所、安监站、森林消防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管领导鲁承保,专干鲁国庆,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1、重点检查场所

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物资密集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设工程基地。

2、集中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装修装饰的、日常防火重点巡查部位和场所或单位。

在辖区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整治、开展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员部署阶段(7月21日-7月28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12月20日)

对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跟踪督改,挂牌督办,对已排查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不反弹。

3、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

1、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2次,严格遵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构建消防安全立体防控体系,要组织对网吧、宾馆、酒店、商场、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本辖区火灾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2、突出抓好重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形成联合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规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阻塞消防通道的、违规使用明火、电气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等坚决关停整改或拆除,要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严防大”的要求,用足法律手段,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强化全民消防

宣传教育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使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乡村一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教育,要以发送消防短信,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以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强监管,增强防范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单位进上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使单位的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要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摸底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以致发现火灾事故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2篇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重点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

1、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2、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3、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4、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5、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四、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2009年3月10日至4月15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伏玉琼为组长,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

2、摸底排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县政府将组织公安、文化、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清理盘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县公安、文化、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填写《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存档备查。

4、检查验收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4月15日前,县政府将组织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级相关部门要提早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县政府对所辖乡镇(街道)的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不得少于该乡镇(街道)公众聚集场所总数的20%。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和《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登记表》并签字存档。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公安、文化、工商、安监、消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执法合力。媒体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2、严格执法,确保整治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姑息。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督促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明确责任,严格整治要求。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停职检查;对工作失职特别是因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造成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第1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创造稳定平安环境,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市将以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为契机,以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入口,以彻底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准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一)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要求;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领导包片挂村(社区)督导消防工作制度;强化公安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经常性监管防范水平。

(二)充分发挥市和镇(街)两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形成固定的季度例会制度,协调工作,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促进部门和基层各方联动、齐抓共管。

(三)在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评价体系中增加消防安全工作内容与分值,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考核,推动各镇(街)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二、狠抓基础,提升能力

(一)加强消防规划制定修编和组织实施工作,尚未编制消防规划的镇(街)于年内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已完成规划编制的镇(街)要落实消防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市规划、消防部门要共同做好消防规划实施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市政消火栓达标率和完好率,完成全部村(社区)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任务,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年内组织中心镇和其他镇中心区市政消火栓达标以及村(社区)专兼职消防队组建考核验收。

(三)结合我市实际,在改革消防监管模式、引入中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组织开展村(社区)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推动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指导服务的试点工作。

三、攻坚克难,重点整治

(一)巩固落实“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监管网络,健全巡查档案,落实整改职责。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动,严格依法整治,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电线乱拉乱接、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阻塞、装修装饰材料不合格等多发性火灾隐患,从法定手续、建筑安全、消防措施、安全设备、责任主体、管理制度等项目着手,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查漏补缺。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抓好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隐患整改和挂牌销案工作,明确进度要求,确保整改实效。

四、创新宣传,加强培训

(一)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消防法》专场报告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新《消防法》宣传活动。

(二)创新发展多层次社会化消防培训,抓好消防公益宣传和消防培训市场化服务采购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以“一畅两会”为重点,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普及报警、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市民消防应急能力。

(三)建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企业经营者深入学、企业员工全面学、广大群众普及学。

五、整合力量,规范管理

(一)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安警力与消防现役部队力量整合,理顺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实现一个窗口办事、一支队伍管理和一个主体履责,并确保在权责移交过渡期内双方紧密配合,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第14篇

20*年在*辖区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和工作场所分离,尤其是按摩业场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辖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良好。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一化、二级、三制”为载体,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深入地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成立“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兼)*(兼)

四、工作重点

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重点单位,*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所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以及辖区内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针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娱乐场所及居住出租私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疏散障碍等突出问题,重点予以整治。对按摩业从业人员留宿包厢的问题,彻底加以根除,着力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消除消防隐患,努力构建“和谐*”。

五、工作措施

(一)消防监管工作信息化

消防监管工作实行网络管理,将“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工作理念融入消防监管工作,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网上消防监管电子档案,将辖区内的社区、出租私房、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的消防情况上网登记,尤其是“三合一”场所,并将对上述部门的消防检查、整治及处罚等情况详细记录在电子档案中,同时也全面体现消防监管工作的严谨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信息化具体内容:

1、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2、辖区内除重点单位以外的一般单位、社区及出租私房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3、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预测分布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2)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火灾隐患;

(3)出租私房火灾隐患;

(4)“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5)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

4、辖区内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治和处罚情况。

(二)消防监管工作等级化

将辖区内的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分级别管理,即“二级”管理,将各行业、部门分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和一般消防监管单位。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包括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25家和*派出所列管的27家。单户住宿5人以上,连片住宿10人的出租私房列管一般消防监管单位。社区责任民警对重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要进行1次普遍性检查,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抽查不少于5家。负责各社区消防监管的副所长对本社区消防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社区民警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三)消防监管工作制度化

消防监管工作坚持三项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防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定期联系、定期检查、定期提醒制度。每月联系消防大队一次,互换、互享、互醒消防相关信息;每季邀请消防大队干部为社区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社区民警联合消防大队每季为辖区居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讲座,宣传消防安全。二是责任到人制度。全面负责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人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法人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民警同本社区的出租私房业主也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人。三是建立消防监管单位的互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消防监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使各消防监管单位负责人发现兄弟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举一反三,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从而提升了各业主的消防安全的意识。

六、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月开始,到20*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年1月15日前)

召开各村、社区的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民警大会,统一认识,广泛动员,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进行,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治有效性。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年1月16日至2月10日)

各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内全面开展排摸,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年2月11日至12月)

各村、社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予以当场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予以复查,对限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加快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安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要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管的职责,要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街道各村、社区及驻村(社区)干部要充分认识整治“三合一”场所的重要意义,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抓细抓好。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新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在油竹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开展检查。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在整治期间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油竹派出所要加强对属于一般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要落实《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实施等各项流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施工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县消防大队依法督促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人员具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工作,教育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书面上报公安、消防、发改、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国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油竹新区不仅要整治生产企业的“三合一”行为,还要将底层设有经营用房,二层以上有住户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纳入整治范围,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两个农村片和移民片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发现隐患后,书面上报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电力、安监等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依法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租赁双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我区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组织形式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区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大检查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