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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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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流动商贩 就业权 城市公共空间 管理制度 协调

城市管理与流动商贩权益保护制度协调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者从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保护的角度对城市加以管理,忽略了流动商贩的利益保护,对流动商贩采取禁止或压制的态度,从而引发了管理者与流动商贩的冲突,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在公共舆论环境中城市管理者基本上处于被指责的境地(宋志刚,2011)。

随着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的不断深入,近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对城市进行管理建设中对流动商贩的认识以及相应的政策有了很大的转变。一是制度上从单一强调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理到在管理城市中开始关注流动商贩相关权益保护,二是,在管理方式中强调服务理念、人性执法、柔性执法等。

城市流动商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保护流动商贩的权益,既有对社会贫困群体就业生存权利保护的现实考虑,同时也有我国建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过程中扩大并保障私人领域的自由和权利的理论依据。此外还有营业自由原则的制度依据。但是,流动商贩的活动确实带来了公共空间的拥挤以及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而这些又对其他群体的利益带来影响,这实际上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以及公共产品使用中个体利益的界限问题,因此,并不能因为保护流动商贩的权益就放弃了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以及流动商贩行为的规制。而执法理念与方式的转变及完善仅仅解决的是执法效果问题,并不涉及不同主体利益冲突在制度上安排问题。因此,有必要明确城市管理与流动商贩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协调机制 。

城市流动商贩就业权保护与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使用制度的冲突

城市流动商贩既是一种历史现象,同时其特征功能也与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在我国现阶段,城市流动商贩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活动场所看,流动商贩通常在道路两侧、小区周边、单位周围、车站附近、地铁口、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市场周围等城市公共空间流动摆摊;从人员构成看,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农村或城郊农产品生产者。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员涌入城市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进入城市劳动谋生是他们基本的生活方式。二是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无稳定收入者。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对劳动者技术、知识等素质要求的提高,采用旧技术的传统产业不断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员,这也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以上流动商贩的来源群体基本上属于城市中的贫困人群,普遍而言文化程度较低,技术能力弱,找到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存在困难,自己开店创业,又缺少资金。对他们而言,势必要选择适合自己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的方式来维持生活收入,流动摆摊设点销售小商品投入成本少,周期短很容易成为他们的首选,实际上成为他们以这种方式就业的途径;从收入情况看,流动商贩的平均收入水平不仅远低于企业经营者等商事主体的平均收入,而且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平均收入水平。大多数流动商贩的经营所得仅能够维持本人及家人的基本生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虽然都以营利为目的,但在社会功能上,则有很大不同,前者实际上主要是就业功能和某一群体维持生活来源收入的功能,后者则主要是实现投资增值的功能。

劳动就业权即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是各国宪法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也规定了政府促进劳动者劳动就业的责任。既然城市流动商贩的主要来源是城市贫困群体、无业人员、农村进城人员,因此应当属于促进就业法律制度重点保护的对象,政府有责任促进这些群体的人就业。事实上,我国《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了与流动商贩有关的促进就业制度,主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从上述规定看,无论是城市劳动者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还是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都是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提供便利和照顾的方面,流动商贩既然是城市贫困居民中的无稳定收入群体和农村进城人员实现自我就业的一种主要途径,从促进就业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政府应当对其经营地点、范围、条件提供便利,而不应当强调限制。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中面向公众开放使用、能够在其中进行各种活动的空间,包括山林等自然环境,街道、广场、公园等人工环境,以及建筑内部的公共空间等类型(师春梅,2012)。城市公共空间不仅具有生态功能,还具有社会功能。城市公共空间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公共产品是社会公众有权共同享用或消费的产品或服务、资源等,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但是,作为公共产品的城市公共空间虽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特征,但当超过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承载容量时,就会发生拥挤,即达到公共产品使用的拥挤点时,城市公共空间就具了竞争性,从而使他人使用受到限制(刘兆鑫,2012)。由于资源的有限性,政府除了通过增加城市公共空间供应量的手段满足公众需求外,为了能够发挥公共空间的功能,还要通过一定的限制手段,运用公共权力明确城市公共空间的合法地位或范围制止私人侵占行为、并允许或禁止政策对象从事特定活动。这在法律上表现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管理制度。在我国,目前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散见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其中最主要的是以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秩序为核心内容的相关法律制度。例如国务院颁发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省、城市颁布的地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此外,还有一些与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有关专项的制度,例如公园管理制度、户外广告管理制度、集贸市场管理制度、道路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予以一定的限制。

流动商贩就业权保护与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制度的协调原则

由于流动商贩从事活动的地点是城市公共空间,促进就业法律制度和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法律制度出发点不同,前者的立足点在于鼓励、提供便利,后者在于规范和一定的限制,虽然二者在根本目标上并无矛盾,但是,对流动商贩使用公共空间的具体规则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制度冲突,这种冲突如不能合理协调平衡,不仅影响到各地政府相关政策制定的不稳定性和不一致性,而且会影响到人们对流动商贩管理是否具有正当性混乱认识。 如何协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使用制度与促进就业制度,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平衡,在具体制度上,需要专门研究,笔者在此只从协调机制的角度提出一些协调的原则。

(一)公共空间允许流动商贩使用为原则且特定公共空间禁止使用为例外

城市公共空间本身就具有开发性和非排他性,除了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外,并无用途的特定限制,流动商贩在公共空间摆摊售卖相关商品是自身就业的一种途径,与企业的商业经营活动存在差别,其本身并不是违法行为,一般也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不应当针对此种行为限制其进入公共空间,从促进就业的角度出发,流动商贩经营通常只能在公共空间进行,如果一般性地禁止流动商贩在公共空间从事相关活动。则促进就业制度对于流动商贩而言就无法发挥作用。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的公共空间,其用途或功能是特殊的,因此,对在该场所从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和时间需要特殊的限制,否则就使该公共场所的特定功能或用途无从实现,在此情况下,可以把某些特定用途的公共空间列为禁止流动商贩经营的场所,例如,天安门城楼附近、人民大会堂门前等地以及一些特定的公园、道路等。

(二)就业权保护优于城市形象维护原则

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商贩急剧增加,客观上给城市环境卫生保护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由于流动商贩无论在自身形象、经营工具、销售方式等方面与现代城市高楼广厦、灯火辉煌、道路宽阔、车水马龙的背景形成鲜明对照,一些地方在出于维护城市形象的考虑,限制流动商贩使用公共空间。笔者认为,城市形象塑造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为了塑造城市形象而牺牲城市贫困群体的就业则不足取,因为,城市形象的好坏,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如果一个城市不关心贫困群体就业,许多人员处于无业状态,生活来源没有保障,民生问题解决不好,则不可能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就业权的保护间接涉及到劳动者生存权的保护,是宪法规定的权利,而城市形象的维护,则是精神生活提高的需求,因此,在就业权保护与促进和城市形象保护冲突时,应当把就业促进放在优先位置上,不得以维护城市形象为由,限制流动商贩使用城市公共空间。

(三)为流动商贩提供就业便利不得破坏公共空间基本特性的原则

公共空间的基本特性在于其公共性,公共性的表现在于任何人可以进入,一般不予限制,但是任何城市公共空间都是有限的,如果使用过度,则发生拥挤现象,这将导致其他人无法使用城市公共空间。如果某些群体经常使用该公共空间,则其他群体事实上长期无法使用,而成为某些人专有或专用的场所,则将导致城市公共空间事实上丧失公共性,使一部分人占用了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这就造成了为了某一部分人的权利或利益而牺牲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允许流动商贩使用公共空间是基于权利平等原则公共空间不得对流动商贩加以歧视或差别对待决定的,也是促进就业制度的要求。但是,任何权利都有界限,当流动商贩使用某一城市公共空间,其使用时间的持续程度、使用人数的规模导致其他社会公众事实上无法使用该城市公共空间时,就形成了为促进一部分人就业而直接损害多数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城市公共空间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仍以保护流动商贩就业权为由对破坏公共性的现象不加限制,势必导致城市公共空间枯竭,影响城市公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市正常社会经济发展,最终也无法保障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就业权和生存质量。应当根据某一城市、某一地段的具体情况,确定该城市各个特定公共空间的最大承受程度,据此,在不破坏该公共空间公共性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使用公共空间,如果超出了公共空间的承受程度,破坏了公共性,或者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则应对流动商贩使用公共空间的人数、时间等进行必要的限制。

(四)尊重传统习惯和居民需求差异原则

在原则上允许流动商贩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同时,还应考虑到传统习惯和居民需求差异确定某些特定地段的城市公共空间是否允许流动商贩使用以及允许如何以何种方式使用。例如,在某些特定社区或写字楼旁设置流动商贩,与该区域人们的需求不符或者将明显影响其利益,除非在习惯上或传统上该地区就是流动商贩摆摊的地区,否则应当予以限制。

参考文献:

1.宋志刚.城管来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第2篇

一、通信项目管理目前的现状

(一)项目涉及领域广而复杂

通信工程与繁忙的城市街道、公路、办公室的电信区域、生活小区,以及一些相关的群山,田野,果园等地都会产生一定的关联。不同的地理环境就会产生很大的气候差异,如夏季高温,冬季的冰冻现象,阴雨天气潮湿等情况,这些不同的气象条件为良好的进行正常的建设项目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与此同时,通信工程的施工工地往往会在很多未知的领域,工作人员具有高流动性且相对分散的性质,不会固定在一个工作地点,时间也不是按照规律进行,这些条件均会不利于管理的良好开展。

(二)项目接触的对象复杂

通信项目管理的需要参与的对象和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比如:高速公路管理局,市建设局,交通运输有关部门,林业建设部门,市政园林,镇政府和村委会等;涉及到个人层面的进一步的有许多城市的居民、村民等。这些具有不同背景的每一个部门或个人如果未经过良好沟通的,对于该项目的进一步施工发展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施工。

二、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的创新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用自己的设计施工队伍或者分包商来进行完成。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的优点体现在:一是将业主的风险部分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但是这也需要承包商承担更多的风险;二是让承包商直接对业主进行负责,可以有效的提高工程效率,对于承包商来说也可以减少与业主之间多余的联系时间,有效地缩短了问题解决的时间;三是将项目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交给承包商,使承包商具有一定的权力,可以有效地缩短时间;四是负责项目的承包商可以对其进行整体规划,财务管理,提高质量,使工作能够高效的完成。但是,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也会存在有一定的缺点:一是承包商的风险增加,会使得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价格上升,增加了业主承担资金的总量;二是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加大,如果没有合理的监管进行控制,就会给承包商带来非常大的风险,可能会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三是要求业主必须选择有信誉的承包商。由于在整个施工建设过程中,都需要承包商来进行设计和实施,对承包商的依赖度比较高。所以这就要求业主要选择有信誉的承包商。

(二)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

项目管理合同承包的具体内容,是指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完成后,业主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信誉良好,可靠的技术和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整体项目管理学习。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一般分为项目定义、项目实施和项目运行三个阶段。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的优点是:一是对业主的文化要求降低,其只需要做出几个决定,而大部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商完整的进行接管,降低了对业主的能力要求;二是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商一般都是由有关管理部门监管并负责安排的,业主可以减少与承包商接触的次数;三是管理经验丰富,可以有效地提高效率,不断完善整体的规划;四是可合理的使用资金,避免盲目投资的情况发生,减少业主不必要的浪费。项目管理合同承包模式的缺点有:一是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管理承包商提出很高的要求,保证承包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承包商在这种制度下仍然会承担非常大的风险和责任;三是在环节中增加了管理部门,这就意味着增加了经营管理的费用。

第3篇

【关键词】承包商;管理机制;构建;实施

重庆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下属专业化运输公司,主要为油气田勘探开发提供运输吊装服务和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为适应市场需要,公司自2006年开始引入社会资源,开展物流经营活动。经过10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机制,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一、承包商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实施背景

1.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是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成为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机制是公司实现依法治企、合规管理的需要。

2.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是企业强化HSE管理的需要

集团公司为进一步强化承包商HSE监管工作,了《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承包商执行统一的HSE管理标准,并将承包商事故、事件纳入发包单位事故事件管理并考核。这些举措促使公司必须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以适应HSE管理的需要。

3.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是解决承包商数量多、作业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的必要手段

公司使用的承包商有180多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26个省。承包商数量多、作业范围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要实现承包商统一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承包商服务质量和HSE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系统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机制。

二、承包商管理机制构建与实施的主要做法

1.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管理职责

承包商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设承包商管理办公室,作为承包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牵头组织承包商准入、培训、检查、考核评价、年检及日常工作。推行公司、基层单位、基层队承包商三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2.实行三准入制度,严把承包商准入关

凡申请进入公司市场的承包商,必须通过设备、HSE准入后,方可办理市场准入,三证缺一不可。气田水运输还需取得上级公司HSE准入后,方能申请办理公司准入。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对每家申请准入的承包商进行审查,凡是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入。

3.资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严把承包商资质审查关

公司对承包商的引入采取资质符合性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并推行部门会审和总经理审批制度。承包商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承包商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会审,审查合格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对新申请准入的承包商,还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申请资料与考察结果不符的,不予办理准入。

4.建立三级培训机制,严把承包商人员素质关

公司每年组织开展承包商集中培训。公司层面主要负责对承包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培训;基层单位主要负责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主管的培训;基层队对进入作业现场的承包商所有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交底。公司建立了培训考核档案,对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严禁其参加相关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种作业或专业技术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推行评价报告制度,严把承包商业绩关

公司每半年对承包商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基层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分别按服务业绩和QHSE业绩两项进行考核。年终汇总各次考核意见,形成对承包商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与其资质年审能否通过挂钩。

6.监督管理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严把承包商现场管理关

公司通过两种手段强化承包商现场管理。一是派驻现场监督和管理人员对承包商进行监管,重点检查承包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现场文明施工、“三违”情况、承包商管理履职等。二是采用先进的科技信息手段,实施公司、基层单位、基层队三级监控,通过安装GPS终端或手机定位对车辆进行监控。

三、承包商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尽管公司在承包商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一套适合公司管理需求的系统的承包商管理模式,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持续提升承包商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承包商管理机制,公司还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4篇

1、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建立和人员配备

公司设立了由参建各方组成的安委会,作为*工程的最高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部门,部门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兼职安全员,两名安全员都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公司从开工到现在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各承包商要求严格执行。建立了由业主、监理、设计、各承包商四方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管理体系。今年来重点修订几个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水电站2009年防汛预案和抢险预案,已通过凉山州防汛办审查,修改版已重新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2)针对工程特点和所在地森林防火要求,制定了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制定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和管理办法。

二、*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妥善及时处理了“*”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了全工地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安全检查。

2、4月份签订了*核能源公司与*公司的《安质环责任书》,并通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各承包商和*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3、配合*核能源公司对*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召开了与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座谈会,布置全年安全重点工作。

4、按照*核能源公司要求重新修编制定了《*工程2009年防洪度汛及应急抢险预案》。

5、组织开展了3月底、4月底、5月底的全工地安全大检查活动,共查出安全整改隐患上百个,由监理专项发文给各承包商进行专项整改,目前隐患大多已完成,有的正在进行之中,公司联合监理将严格督促承包商完成相关整改,并把情况以月报形式反馈。

6、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核能源公司和*县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在工地全面展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活动”等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三、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1、首部枢纽按期实现了汛前全部完成水下工程施工,实现了导流洞封堵,闸坝过流,完成进水口工作门安装的目标,基本实现了闸首安全度汛。

2、“*事故”洞段1#下游爆渣已经清理完毕,正在进行塌腔回填工作,下阶段掘进严格按省安科院提出的安全措施进行。

3、下发了通知要求隧洞各标段,加强弃渣管理。尤其是ci-2h、ci-3h标,必须在特定渣场弃渣,不得沿河、沿高边坡弃渣。

4、通知要求*公司*料场沟口生活营地原则上汛期不

能住人,施工管理人员应撤离到砂石加工厂房居住,防止泥石流危害。

5、加强了*料场高边坡变形观测,遇有大雨、暴雨长时间的雨水情况,则将开采区人员和设备撤离至安全地带,停止毛料开采。

6、针对厂房后边坡局部存在变形加大的趋势,召开了四方会议,停止压力管道开挖,先进行一期衬砌、加强支护,同时加快压力管道岔、支管施工,尽快完成砼回填压坡,保证厂房安全。

7、开始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按防汛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砂石骨料毛料开采:汛初和汛末可适当保持一定开采量,有持续降雨或高边坡有不稳定(变形)时停止施工,在保证高边坡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汛期毛料需要。

四、*公司下季度(第3季度)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1、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月活动情况,总结安全月活动成果。编制总结报告汇报公司。

2、组织开展每月全工地的安全大检查活动,联合监理督促承包商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3、加强工地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严格按防汛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检查各承包商做好弃渣管理工作,督促各承包商对沿河堆放的材料、设备以及建在不稳定渣体上的临时房屋进行及时的转移、拆除。

5、加强*料场高边坡变形观测,遇有大雨、暴雨及长时间的雨水情况,应将开采区人员和设备撤离至安全地带,停止毛料开采。

第5篇

西南油气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要是为四川油气田后勤服务的,主要服务川渝两地的18个区域性油气田生活基地,工程项目点多、面广、规模小。以2013年为例,工程项目有80余个,合同总金额1.6亿,涉及的承包商近70家,这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先天难题。2010年矿区服务事业部制定了《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审核关、QHSE业绩关、人员素质关、施工监督关、现场管理“五关”,严格签订工程安全合同,严格承包商安全监督考核,使承包商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矿服系统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总体上还是存在重准入、轻监督、少清退问题。

2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不足和难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要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主体,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直线责任部门要求多、落实少,属地单位监管责任缺位,项目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造成了现场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加大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难度。2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首先,由于集团公司“三控制一规范”及矿区业务收缩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有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满足承包商安全监管需要。其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注重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忽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检查,忽视承包商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的检查。再次,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及安全知识,履职能力有限,对于存在的问题难以有效查出及准确处理。3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困难。在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缺乏,资质挂靠、随意分包、违法转包等乱象大量存在,承包方和实际施工方不统一,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不明确,部分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或施工技术,造成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但建设单位是与被挂靠方直接签订合同,对承包商的各类业绩考核也只能针对被挂靠方,难以真正落实到实际施工方。

2.2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1承包商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施工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现象频发,他们往往成为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另一方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配备,一是不按中标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二是中途更换频繁,三是由现场施工员或技术人员替代。部分管理人员认识存在偏差,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认为花过多的时间在安全工作上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认为安全和工期是矛盾的。2承包商安全投入不足。现行的施工招标,尤其是土建招标,大多是低价中标,虽然在合同中要求安全费用单列,而且单独制定了安全合同,但是在承包商低价中标之后,因为缺少对安全资金使用的监控,不少承包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负效益,能省则省。安全投入不足,还体现在承包商聘用尽可能廉价的劳动力,对所辖的施工人员缺少有效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以及设备设施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且质量低劣等。更有甚者,由于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给施工作业带来了安全隐患。3承包商内部管理混乱。由于矿区建设项目多、规模小的特点,承包商施工现场有“工头式”管理现象,没有建立或者部分机构没有设立,一些对口联系无法建立,没有形成顺畅的管理链,使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进行对接,存在管理死角。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多流于形式,尤其是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所以在施工前就没有办法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一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如作业现场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临时用电违规搭接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彻底的消除。

3承包商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3.1建立项目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规模和作业风险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设置专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开展日常巡检,严格审查其作业方案,重点加强现场监管;规模小、风险低的项目进行属地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进行监管。

3.2健全安全监管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是项目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协调、监督参建各方的安全工作,明确直线部门、属地单位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单位、个人考核实施细则,对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处罚,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及时撤换,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将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3.3理顺承包商管理链的衔接

承包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各个阶段,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多,要科学统筹整个管理过程,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每个环节,在管理链上形成无缝闭环对接,做到既有合理分工又有沟通协作,实现投资、工期、安全、质量的协调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3.4优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特点,在项目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矿区服务事业部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及审核清单为依据,编制适宜于自身管理需要的工作指南和工作表单,化繁为简,增强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对一些内容涵盖面较广的安全标准编制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的执行程序,建立矿服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

3.5抓好现场监督人员及承包商培训

1抓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只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提高了,才能对更好地对承包商进行监管,打造和培育一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专业队伍。各建设单位可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并在矿区服务系统内部进行经验分享,为兄弟单位借鉴参考;可组织各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课件开发,开展经验交流评比活动,通过交流、学习,集大家的智慧,共同提高矿区服务事业部的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2抓好承包商的培训。一是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分公司要求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施工单位逐级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查资料,抽查员工;三是在施工区域张贴安全文明警示语,处处提醒,采取公示栏对单位之间或民工主动遵守或违反规定给予公示等方式营造安全文件氛围;四是通过培训将成熟的安全管理方法推行到承包商内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矿服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通过触动承包商员工的灵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由被动接受检查变为主动抓安全管理。

3.6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1人员、材料、设备入场管理。核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合同约定的一致,变更项目(或施工过程中变更必须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尤其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对项目不熟悉,造成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断档。审查承包商入场人员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核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承包商的报价中应当单列此项费用;重点检查承包商列入概算的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总体评价挂钩,并在项目完工后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3施工过程抓关键、保重点。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管理资源有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找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因此,对建筑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可以放在对这五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4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管道;承包商;HSE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P7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线长、涉及专业较多,建设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较为繁杂。由于国内石油天然气行业承包商HSE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HSE管理水平较低的承包商通过低价中标等形式进入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造成了建设过程中诸多HSE隐患或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局面。承包商的HSE管理,往往是建设工程HSE管理的薄弱而尤为关键的环节。为了对承包商实施有效的HSE管理,从承包商的选择、开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管理、承包商HSE绩效考核等4个方面探讨了承包商HSE管理的对策,对防止和减少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承包商HSE管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承包商低价中标,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为争取到工程项目,部分承包商往往会控制投标报价,业主过分关注承包商的中标价格,对于承包商在HSE资质和能力方面关注较少,HSE资格准入关把关不严,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承包商取得工程项目,这往往给后续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和风险。

1.2承包商安全投入不足

部分承包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为节约经费,总是减少安全措施环节,降低安全措施要求,在安全措施和环节控制上“偷工减料”。压缩和减少安全专项资金、劳保用品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培训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在承包商执行项目过程中屡见不鲜。

1.3工程以包代管,安全责任不落实

为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或受资质限制等原因,承包商往往将部分分项或分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很多分包商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三违”、“低老坏”现象突出、人员安全技能和意识差。部分承包商过分追求利润最大化, HSE资格准入关把关不严,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往往缺乏动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以包代管,安全责任不落实。

1.4 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和技能差

承包商用人具有随意性、流动性大的特点,在不同地点做项目,承包商为降低成本,在项目所在地招人,所招人员随意性大、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不足、风险识别能力和遵章守纪的意识较差。部分承包商对作业人员进行了一定的安全培训,但多数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显著。

承包商HSE管理的对策

要有效管理承包商,必须从采办阶段、合同履行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结合承包商HSE管理的现状及原因,从承包商的选择、开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管理、承包商HSE业绩考核等4个方面探讨承包商HSE管理的对策:

图1 承包商HSE管理流程图

2.1 承包商的选择

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时,业主应组织对承包商进行HSE资格预审,优先选择以往HSE行为和业绩良好、HSE资质和能力满足要求的承包商。

业主应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对承包商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的HSE管理和监督。合同中应细化双方的HSE权利和职责、业主的HSE管理要求和要点,并将作为管理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2.2 开工前的准备

业主应针对项目的特点进行项目施工风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风险控制措施在开工前对承包商进行宣贯。业主应组织承包商进行入场前HSE培训,承包商应组织新入场员工开展入场前HSE培训。

业主应组织对承包商的开工前HSE检查,未经开工前HSE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

施工过程的管理

在施工阶段,业主应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主要从HSE管理制度、HSE管理人员和职责、高风险作业管理等9个重要要素入手。

2.3.1 HSE管理制度

承包商应结合现场管理的实际,建立一套完善的HSE管理制度,经审批后贯彻执行。编制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应急预案;施工、检测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两书一表”、应急预案等。

承包商应定期开展HSE审核,检验HSE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实现PDCA的循环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2.3.2 HSE管理人员和职责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HSE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员工的HSE职责,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要求配备足够的、资质和能力满足要求的HSE管理人员。业主应定期对承包商配置的HSE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对资格不符合,或工作能力欠缺,或责任心不强的承包商HSE管理人员进行撤换。

2.3.3高风险作业管理

承包商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应进行作业安全分析,按照作业步骤/环节,辨识各作业步骤/环节的风险,逐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明确每项措施的责任人,并逐项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工期长、施工难度大或施工风险高的施工作业,承包商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经审批后严格落实。

业主应严格监督承包商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严格审核承包商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落实。

2.3.4变更管理

承包商的工程变更、人员变更要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要求执行,变更应经过监理和业主审批同意。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承包商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文件重新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严格落实。对于变更产生的风险,承包商应进行有效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3.5 HSE会议

召开HSE会议的目的是让各参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聚集在一起以分享HSE信息、良好的实践和经验教训,并明确相关方的HSE要求。

承包商应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HSE会议,应确保其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参加每次的HSE会议。监理单位应每周组织承包商召开HSE会议,分析和解决当前存在HSE问题,确定HSE工作要求和计划。

2.3.6 HSE培训

承包商应完善HSE培训制度,每年制定HSE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必要的HSE培训,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对于新入场职工,承包商还应进行入场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HSE培训方式应多样化,可采取安全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事故案例分享、安全座谈、安全视频观看等不同形式,致力培训的实效性,避免流于形式。

承包商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将员工的安全培训信息进行录入,定期对安全培训档案的信息进行分析,从系统上找出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改进。

2.3.7 HSE检查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HSE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源,并立即组织整改。承包商应建立隐患整改跟踪表,对承包商、监理、业主或其他人员发现的隐患或不符合进行跟踪整改,对于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业主。

业主应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商进行HSE检查;承包商在现场必须积极配合业主、监理、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人员的HSE管理和检查工作。

2.3.8应急管理

承包商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应急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应急计划,在开工前完成编制,并报请监理和业主审批。

承包商应在应急预案/应急计划中明确应急各方的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机制、各自的决策权限及应急演习等内容,并与业主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承包商应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人员、物资、资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2.3.9 安全生产费用

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明细,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中。

业主应督促承包商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并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承包商HSE绩效考核

业主应完善对承包商的HSE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对承包商的HSE绩效评价(如月度绩效评价、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等),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业主可建立承包商档案,客观记录承包商基本信息、受检查/审查情况、HSE事故/事件情况、奖惩情况、HSE管理评价等各类信息,承包商档案应用结果将为后续工程选择优秀承包商提供借鉴和参考。

实践应用

广东省某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010年3月全面开工之初,承包商现场HSE管理较混乱。经过认真总结分析,并应用了以上HSE管理对策,从承包商的选择、开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管理、承包商HSE绩效考核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严格的管理,在承包商HSE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东省某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项目尚未发生任何可记录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1436天,保持良好的HSE绩效。

第7篇

关键词:钻井承包商 安全管理 HSE业绩 安全文化

一、目前石油企业钻井安全现状和钻井承包商现状

一直以来,外来承包商施工导致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都在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占较大比重。尽管引进了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国家和企业也都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事故发生的级别和频率较之从前大大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仍旧严峻,不时发生的安全事故仍旧让人防不胜防,安全意识丝毫不能懈怠。在石油企业所有承包商中,钻井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尤为重大,这是因为钻井施工作业由于其自身不可避免的特性而导致主要危险因素众多,危害巨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目前在钻井承包商施工队伍中,普遍存在着作业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等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警惕性差,不能及时发现危险源,发生危险不能做出正确反应。同时,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对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差,不能主动学习和接受,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更是无法正确理解。这些都是潜在的人为危险。而同时承包商队伍都是社会化的市场队伍,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目的,这就导致承包商往往过分注重短期经济效益,当安全和效益发生矛盾时,便轻安全、重效益,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求取利润最大化。还有一部分承包商,虽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并签下合同,但之后变层层分包,入场施工时不知已变更到谁的名下,因此,在技术设备和安全设施上的投入可想而知。

二、石油企业钻井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承包商管理评审不严格

资质是承包商相关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所有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尽管钻井承包商自身存在种种问题,但核心问题是石油企业在承包商入场前的资格评审和入场后的跟踪管理不到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超前入场。很多时候,企业为了赶工期,往往使承包商提前入场施工,边施工边补齐各项手续和文件,这必然使评审力度大打折扣。甚至有企业存在“钦定”、“内定”现象,这更使资格评审流于形式,也为入场后的跟踪管理埋下隐患。

2.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

由于种种原因,石油企业在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也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现象,安全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实际案例,教育与现实脱节。因此,尽管企业一直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但取得的成效并不显著,并未能真正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责任心,从而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基础薄弱。

3.企业与承包商管理脱节

目前普遍存在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内部管理双层体系、双层标准并行现象,企业和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不统一,势必造成管理上的模糊不清和混乱。工作中个人责任意识欠缺,出现问题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石油企业安全管理脱离钻井施工现场实际,企业与承包商管理严重脱节,往往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三、钻井承包商安全管理几点建议

1.加大资格审查力度,规范评审管理工作

包商的准入关,这是所有问题的源头之所在,因此,石油企业选择承包商入场,一定严把准入关,进行资质审查,选择资质具备、业绩优良且经验丰富、无不良记录、素质过硬的承包商队伍。

1.1审查过程要规范、严格,切忌走过场

对有意向的承包商,要到其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等进行审查备案,借助地方政府的专业安全监督力量,加强对承包商的入门审查。

1.2初审过关后,还要对承包商的各项资质、施工管理能力、人员素质、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存在初审资质与后续跟踪不匹配现象的承包商,要坚决予以清除。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它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作为高危的石油生产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石油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还要层层分解安全责任目标,明确第一责任人。

2.2石油企业与钻井承包商也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钻井承包商必须对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承担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全面责任。

2.3加强对钻井承包商队伍内部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钻井承包商施工队伍同样需要建立起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个人安全生产责任。

3.加强钻井承包商HSE管理

钻井承包商自身素质的提高是保证钻井施工安全的关键一环,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承包商自身的建设,督促其建立HSE管理体系。

3.1对承包商进行HSE管理理念、体系标准、规范要求等培训,帮助其建立HSE管理体系,使先进的管理理念融入到钻井承包商施工队伍管理中,融入到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逐步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和自我安全诊断能力。

3.2加强对承包商的HSE业绩考评,将承包商的FSE资质、能力、业绩作为选择长期合作的首要条件,督促承包商自我提高,持续改进,从内部主动进行安全防控。

四、结束语

钻井承包商是石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关键一环,石油企业要实现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首先要实现钻井承包商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石油企业要把对钻井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和承包商建立正确的安全和利益关系,从而确保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局势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顺华.油田开发生产安全技术[M]. 东营: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09.6.

[2]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胜利局发[2008]181号文件).

[3]沈国平.浅论HSE管理体系在化工健身项目监理中的应用[J].上海企业,2005.11.

第8篇

【关键词】核电站承包商培训授权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随着宁德核电(简称NDNP)建设的迅速发展、社会专业分工以及核电站运营管理需要,我们检修公司已介入核电站1#、2#机组常规岛及BOP维护、大修工作,并成为核电站的安全运营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核电站对安全的要求极高,核电站形成了特有的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工作管理过程,所以如何使我们常规电力行业的检修承包商熟悉和掌握核电站的管理要求并按要求工作是重要的一个课题。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承包商基本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使核电站承包商员工具备基本的核电站安全质量意识和行为规范,保障核电站的安全运营是非常必要的。

1 核电站安全运营要求的特殊性

核电是利用原子核裂变进行电能生产的核工业企业。为了进行生产,电站配置了成千上万的机械、电气以及仪控等工业设备。这些设备在其运行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故障失效,以及工作人员的一些不当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事故发生,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除此之外,核电站特有的核辐射及核泄漏则是其潜在的最大风险。因此,核电站不但具有常规电站的工业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保卫等安全风险,更重要的是具有潜在的辐射泄漏导致的辐射污染风险,并且这种风险始终是核电站营运者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旦出现核泄漏事故,不仅对核电站带来致命打击,还将造成深远的社会影响,甚至生态灾难,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发生在1982年的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就是例证。所以,对于核电站的运营安全,不仅要避免和减少常规的工业安全事故,更应防范辐射和核泄漏风险。而实现这一运营安全要求,就是通过核电站所特有的工作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来实现的,这些管理制度及人员行为又构成了核电站特有的安全文化。

1> 工作过程管理

工作过程管理的目的就是保障核电站涉及设备运行及检修的任何一项活动都处于监控和受控之中。核电站一般都设置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并作为电站生产活动的基本管理制度。以秦山三期核电站为例,其工作过程管理最大特点就是许可证制度,即任何在电站系统设备上工作都必须有许可证。电站任何一项工作从其产生到其结束,都有严格流程管理,一般经历工作申请、准备和风险分析、申请许可、开工、过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交还许可、填写工作记录等环节,并且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严格遵守核电工作过程管理制度是在保障核电站运营及人员安全的最基本要求之一。

2> 安全管理

为保障核安全,核电站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都制定了包括核安全、工业安全、消防安全、辐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电站保卫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穿于电站工作过程中。而且,核电站运营过程中必须时刻接受国家监管部门、国际相关机构的监督和审核。

3> 质量管理

安全是目标,质量是保障。如何保障工作活动满足质量要求?核电站质量保证管理通过两个方面进行:即质保监查和质保监督。质量保证由电站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独立于工作执行部门,并对电站管理层负责。

4> 安全文化

据世界核工业领域统计,人因失误占核电站运行事故的70%左右,人员行为对核电站安全的贡献非常重要,安全文化作为企业和人员行为的综合体现,其概念和重要性在核电领域已被广泛接受。意识决定行为,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安全质量意识是保障核电站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这必须通过培育安全文化来实现。因此,在核电行业,无论是对核电站正式员工,还是承包商员工,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培育是核电站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

2 核电站培训授权制度是人员资质的重要保障

核电站由于存在着有可能引起放射性释放的潜在风险,核电站的安全是世界核行业及各国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为了确保核电站无事故运行,提高其运行可靠性,核电站工作人员的资质必须得到保障。这种资质包括必要的核电站安全质量意识、知识技能水平等。而员工资质的获得和维持以及提高必须通过持续、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再培训来实现。

基于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要性,核电站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一般都制定了培训授权制度,通过培训,保证电站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以及安全质量意识。授权制度作为核电站运营过程中的一种管理手段,形成有效的工作管理措施,确保具备有资质、有能力的人员从事电站工作,从而保障电站安全运营。

3 NDNP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制度

授权培训过程应包括以下8 个主要环:

NDNP规定:任何在NDNP工作的员工必须在完成相应岗位的基本授权培训。获得基本授权方可进入核电站现场,但员工从事现场工作则需具备相应的工作授权,即还需进一步获得运行或维修或工程技术等方面授权。基本授权是获取工作授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NDNP实施三种彼此独立的授权:核安全授权(NS)、工业安全授权(IS)、辐射防护授权(RP),这三种授权构成了核电站基本安全授权。

授权具有一定的有效期,必要时可进行授权更新或取消授权。这种授权的时效性决定着每一个员工必须按照个人年度计划进行复训及新课程学习,同时为了掌握和提高业务水平而不断接受技能培训,以确保个人上岗资格的延续。

培训和授权上岗的要求不只是针对本公司的员工,对来厂工作的各承包商人员也同样适用。NDNP规定各个承包商也必须自行组织各类培训并进行相应授权,必要时承包商培训与授权可由NDNP协助完成。

4 核电站承包商管理内容和范围

核电站承包商直接或间接从事核电站相关工作,因此,保障承包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质量意识和资质亦是非常重要的。我国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中明确要求:确保承包商单位和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能力承担核电站相关工作是核电站承包商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目标,同时也是核电站承包商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

核电站承包商资质管理是一项复杂工作,涉及承包商组织机构、财务、人员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培训等等。基本安全培训授权仅是其中一个环节。

5 长期独立承包商基本安全培训授权

1> 总体要求

综上所述,长期独立承包商应建立本单位员工基本安全培训授权体系并能实施自主培训,从而在其本单位内实现良好的安全培训氛围和培训环境。并将员工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工作做为其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临时性的阶段性工作。

必须具有独立的培训大纲及实施该培训大纲所需的人员、设备及相应的程序。按照大纲要求对其员工进行质量、安全培训,并根据员工在核电站所承担的工作特点和技能水平,按核电站的授权要求进行授权,授权需经NDNP培训处审查认可。

必须按照岗位工作要求组织相应的技术及技能培训,培训内容由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自行安排,但课程设置及培训计划应由NDNP培训处审查认可。

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电站培训处对其培训、授权工作的监督与审核,并针对核电站培训处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根据NDNP培训处认可的授权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和考核,培训处根据情况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承包商单位完成培训考核后,给予员工相应授权。

2> 制定基本安全授权培训大纲

基本安全授权培训大纲是承包商单位自主实施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的指导性文件,大纲应包含承包商单位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授权要求、培训课程设置、授权流程、教员管理等内容。基本安全授权培训大纲应保证与核电站相关程序的一致性。初版以及每次修订升版后的培训大纲须报NDNP培训处审核,经认可后方可生效实行。

3> 制定基本安全授权培训计划

基本安全授权培训计划是承包商根据培训大纲实施基本安全授权培训的具体执行文件,用以指导其培训活动的实施。

承包商应在每年度实施培训前完成该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核和批准,并送NDNP培训处审查备案。

基本安全授权培训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实施方式、培训日期、课程课时设置、考核方式及要求等。并按照是否有NDNP核电站现场工作经验及相关培训经历对培训人员分类组织实施初训及复训。

4> 培训课程和内容的设置

培训课程、课时及内容的设置必须符合培训大纲及核电站相关程序的要求。技术及技能培训内容由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自行安排课程。总体上授权培训及复训课程要求见下表。

其中,各授权课程有效期均为一年。承包商单位在授权培训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做出具体计划安排,但原则上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课程科目与课时。初训强调课程知识的系统理解和全面掌握,复训重在知识要点的回顾和经验反馈。各单位应根据人员的组成情况将初训、复训分别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 培训教材

承包商可选用核电站指定的教材或自行编制授权培训教材,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教材内容进行适时更新。其中复训课程教材内容要求结合现场最新经验反馈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电站培训处对编制和更新的教材内容予以审查和认可。

6> 授课教员

为保证培训质量,承包商应建立一支有实际工作经验和教学技能且相对稳定的授课教员队伍。NDNP也会把承包商教员资格审核作为承包商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工作的重点。根据NDNP程序要求,教员应具有以下资格:

1) 系统接受过各类授权课程的培训并具备二级授权;

2)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 具备核电站或相关企业现场工作经验,承担过或正承担现场工作负责人以上职责,熟悉核电站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全制度;

4) 具有较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承包商单位自行负责教员的选聘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填写《教员资格评审表》,报NDNP培训处审查,经认可后方可正式承担相应教学任务。

7> 培训实施与考核

承包商应按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如有变动应提前两周将变动情况纸制通知NDNP培训处备案。培训过程应严肃规范,保障培训效果。课程培训结束应进行考核,考核应规范严格。试题的覆盖面及难易程度应符合培训大纲和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

8> 授权

一般人员授权: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所承担的责任对其人员进行相应等级的授权。

工作负责人授权: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配备或增加的日常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在任职前具有核电站或相关企业现场相关工作经验,按计划完成年度培训,并通过NDNP培训处组织的二级安全授权考核。

9> 记录

承包商单位有责任保存清晰完整的培训、授权记录和文件以备NDNP相关部门检查。其年度培训、授权记录还须以台帐及统计表的形式提交电站培训处,由培训处予以审查和认可。

10> 培训监督与检查

监督检查是承包商自主安全培训的评估环节。为验证其培训质量及授权的有效性,NDNP培训处将会通过以下方式对承包商单位的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日常过程监督:依据承包商单位的培训计划,NDNP培训处通过课堂听课、考场巡视、教材教案审阅等方法对承包商单位自主实施的培训过程进行抽查监督,并填写《承包商培训有效性检查记录单》。

年度综合检查:每年度大修前,NDNP培训处成立大修承包商培训与授权监督检查小组,对承包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培训与授权进行综合检查,并编写《年度承包商自主培训能力检查报告》。

监督检查项目包括培训大纲、培训计划、教员资质、考核情况等项目。

监督检查结果均进行记录,并将结果反馈至承包商单位及NDNP相关部门。同时将相关结果报大修处纳入核电站承包商项目合同考核管理。

11> 入厂授权等效考核

入厂等效考核是NDNP培训处组织的独立考试,目的是检验承包商自主培训的有效性。承包商人员在本单位已完成基本安全授权培训课程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基本安全授权,他们在进入核电站现场工作时,必须申请参加NDNP培训处组织的入厂等效考试。入厂等效考核分日常和大修两类,日常授权等效考核是针对在核电站现场承担日常独立维修工作的承包商人员;大修入厂考核则是针对来核电站现场参加大修的承包商人员实施的考核。二者在考试侧重点上有所区别。

根据NDNP管理要求,初次考核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可降级参加考核,降级考核不及格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成绩有效期自考核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已参加NDNP培训处开设的基本安全授权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之内,其成绩可等同为入厂等效考核成绩。

根据承包商人员授权级别不同,授权等效考核分三个级别:劳务、技术工人、工作负责人。等效考核分为初训等效考试和复训等效考试。

劳务人员是指不需要基本安全授权的承包商行政管理、后勤支持、文员等。技术工人是指授权等级为NS1、IS1 承包商人员。工作负责人是指授权等级为NS2、IS2及以上承包商人员。

1)日常授权等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安全授权课程的内容。不同级别的考核侧重点不同。

对于劳务和技术工人的考核流程如下:承包商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考核人员培训记录供NDNP培训处审核确认后,由NDNP培训处组织实施考核,并出具《日常独立维修承包商人员基本安全授权等效考核成绩表》。

为强化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管理,对于工作负责人考核流程如下:承包商单位培训负责人提供由NDNP对口专业处签署审核意见的《NDNP日常独立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安全授权等效审批表》及培训记录,NDNP培训处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考核,并出具《日常独立维修承包商人员基本安全授权等效考核成绩表》。对于考核合格人员,由培训处处长在审批表上签字认可,NDNP用人部门主管经理予以批准。

2)大修承包商入厂考核

凡需办理大修通行卡参加NDNP大修的承包商在进入现场工作前,必须参加大修承包商入厂考核。

大修入厂考核内容除主要包括基本安全授权课程的内容外,还包括大修临时管理规定等内容。不同级别的考核侧重点不同。大修入厂考核采用集中统一考核方式进行,并采用综和试卷。

其考核流程如下:承包商单位应提前将考核计划以及培训授权台帐报至NDNP培训处审核。NDNP培训处根据各单位呈报的考核计划统筹安排考试。考试结束,培训处出具《大修承包商入厂考核成绩记录表》,成绩合格者获得入厂资格,并确认其授权有效(有效期自考核合格之日起一年),该成绩表将作为大修承包商办理大修通行卡的依据之一。

已获得NDNP等效授权或参加NDNP相应授权培训且在授权(成绩)有效期内的人员可不需要参加考核。

6 结束语

目前核电站将主要精力放在自身员工的培训授权上,对承包商的安全培训管理的重视还不够,本文所阐述的核电站承包商基本安全培训授权的一般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检修公司介入NDNP安全运营提供参考。只有建立有效的承包商基本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提高承包商员工安全质量意识、降低人因事件,才能在提升核电站安全水平上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石油企业;安全管理;承包商

1石油工程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分析

目前,石油工程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显著特征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并存、一个突出和一个加大”[1]:1)“三个并存”:一是安全生产风险总体可控的发展趋势,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时有发生的现状并存;二是“低、老、坏”等老问题,与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瓶颈和市场不断拓展之间的矛盾,以及与外包业务逐步增多产生的新风险相互并存;三是表面的行为安全问题与深层的系统管理问题并存。2)“一个突出”:社会化承包商管理相对薄弱、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3)来自政府监管、社会环境、建设方需求和企业内在发展动力的安全生产压力显著加大。

2改进思路

对于国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来说,应继续推进QHSE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基础,突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推进现场标准化和环保提升,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贯彻落实“抓领导、领导抓,抓反复、反复抓”的安全管理理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2]。

3改进对策

3.1抓好QHSE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企业应以搭建综合管理体系为契机,重新梳理管理程序和流程,查找管理盲区和薄弱点,充分评价企业作业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不断融合、删减作业文件和记录格式,规范管理制度、工艺和操作规程,形成“一贯到底、简化实用”的QHSE管理体系。2)企业应对标融合油田建设方安全生产需求,及时优化调整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正向传递安全生产业绩压力,持续改进企业制度规程,确保“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目标一致、协调一致、配合一致,最大限度将安全业绩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铸造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基石。3)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体系内外部审核,突出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落实以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审核内容,客观验证评价企业QHSE管理体系运行实效。

3.2推进安全生产职责归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

1)企业应按照时间进度安排,继续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厘清各部门、各属地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权范围,推进安全管理职责归位,形成一岗一清单的职责架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可落实、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逐步构建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企业应继续加大违章行为的统计分析,制定有效管控措施,突出“过程绩效”考核导向,尤其是加大屡改屡犯重复性问题的处罚力度,消减企业问题点总数,努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过程考评有机融合的考核机制。3)企业应继续加大安全职责履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完善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失责追究为主要制度依据的安全生产追责制度体系,严惩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严抓“不会监督、不想监督、不严格监督”等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失责行为,严追制度缺失、失效等管不住、管不好的失察和失职现象,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3.3立足作业现场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企业应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级的作业风险再识别、再认识,继续完善作业过程“风险管控清单”,科学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提高风险辨识培训效果,提升一线员工风险辨识评价和风险管控能力。2)企业应继续加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于大班作业、重点工序、关键环节以及高风险作业的全过程监督。3)企业应配套制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管理规范”,确保新取试油监督证人员的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和应用,进而加强属地作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自主监管水平。4)企业应加强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做好施工前风险评估、细化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严格作业票现场审批,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环境监测、监护人员落实到位,确保作业风险全面受控。5)企业应将远程视频监控和支持系统深度应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重要载体,大力做好远程指挥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打造人机结合的立体风险防控和监控网络,提升风险管控及试油现场安全换阿伯监督管理水平。

3.4严抓违章行为持续做好标准化现场和环保管理提升

1)对于企业来说,应继续坚持“高标准、严处罚”的现场监管高压态势,针对有章不循、隐患不及时治理、问题点不积极整改等行为,尤其是因操作原因导致的“低、老、坏”等重复性问题,要通过“抓反复、反复抓”的工作方式,逐步消除治理;针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等痼疾顽疾,要继续采取“猛药去疴,重罚治违”的严厉手段进行追责处罚。2)企业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利用体系审核检查问题点数据库资源,做好问题分类统计分析,探寻各类型问题在各作业单位和各试油工艺实施过程中的分布规律,通过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消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3)企业应通过加强标准化现场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巩固标准化建设和环保提升成果,做好试油作业的过程监督,强化对于履职不到位行为的责任追究,依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3.5多措并举加强承包商管理1)企业应结合顶层设计和业务外包发展方向,系统梳理制定承包商管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分层级明确企业各部门、属地单位的承包商监管职责和管理要求,细化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安全生产过程监督,以及竣工后绩效评估等三个阶段的管理要求,为承包商管理工作夯实制度基础。2)企业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融合式管理”的承包商监管原则,采取源头控制与结果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继续加强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全过程监督,分类划定高风险外包业务范围,制定承包商购买安全生产类商业保险的最低标准。业务发包部门应通过现场指导、桌面推演等方式,指导验证承包商针对质量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尤其是应对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助推重点承包商企业提高抗事故风险的能力,降低企业管理承包商及承包商事故善后处置的压力和风险。3)企业应通过会议宣贯、安全生产培训、现场检查验证等方式,确保承包商施工素质达标可靠,同时还可尝试在重点的可长期合作承包商中筛选管理和技术骨干纳入企业培训体系,同步参加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制度规程、现场施工风险为重点。

3.6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1)针对特种作业、特殊作业,企业应确保需持证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作业人员资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2)企业应结合岗位实际和培训需求,加强培训需求分析,通过完善建立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矩阵,紧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企业应通过突出现场培训、班组培训、技能培训,重点结合岗位风险辨识评价、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做好员工QHSE履职能力和安全警示教育。4)企业应充分发挥各企业兼职培训师作用,将班前班后讲话作为日常培训的重要阵地,打造一流培训师队伍,鼓励员工参与各类理论和技能竞赛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而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培训实效。

3.7差异化施策强化井控管理

1)企业应牢固树立“积极井控”理念,对石油工程工艺井控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分级,结合实际井况、邻井资料及复杂情况,从设计源头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措施,实施“一井一策”管理。2)企业应发挥井控专家区域挂点制度,着力提升基层井控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3)企业应持续推进井控装置更新,提升井控管理本质安全水平。井控办公室、井控车间应做好井控装备的协调管理、现场技术服务及验证。4)企业应积极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防喷”应急演习,通过现场培训提升员工井控业务知识和井控操作技能,提高班组应急处置能力。

3.8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应健全“日常工作、信息报告、应急值班”等应急管理制度,构建“一点报警、多点联动,一方应急、多方协助”的应急处置救援机制,加强应急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应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应急培训,开展各类实战、桌面应急演练,持续检验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提高企业应急风险管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3.9抓好质量管控打造高质量发展企业形象

1)企业应加强地质、工程质量管理,严把工艺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关。对于企业来说,针对工艺选择、风险评价等各环节风险因素必须识别到位,设施装备、施工工序、资料录取必须满足井控及各类安全生产作业标准,同时严格制定切实有效的作业计划书和应急预案,从设计源头控制好作业风险。2)企业应进一步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创优、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提炼优秀品牌故事,打造企业质量品牌形象。3)企业应坚持精益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质量保障能力,打造优质工程、亮点工程、精品工程,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形象。

3.10加强常规风险管控加强日常交通与消防管理

1)企业应推行承包商驾驶人员岗前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驾驶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用车单位对承包商车辆的日常监管,落实出车前检查及乘车人负责制;利用GPS监控平台做好车辆的动态管理,对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重点关注连续油管车、修井机等大型车辆的路途风险,做好行车计划安排和途中押车工作;做好冬季、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风险管控,及时预警预报,严控车辆出行风险。2)企业应通过做好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爆的消防专项检查,强化抽汲、试产等工艺实施过程中的火灾爆炸风险识别,加大施工现场、驻外基地、后勤库房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参考文献

[1]张权,陈宁宁.加强油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J].化工设计通信,2019,45(10):57-58.

第10篇

1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保证工程安全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完成公司任务指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通过建立、健全工程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每位管理者的职责和岗位责任,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从而保证各项技术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实现项目管理的精细化,针对具体施工状况及技术水准制定出具体目标,明确责任。

2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3工程管理职责划分

3.1 工程部职责

3.1.1全面负责川渝项目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收集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等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安排,完成项目部交代的工程管理任务。

3.1.2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制定项目员工培训计划,组织落实部门员工考核,组织员工进行工程管理培训。

3.1.3落实HSE体系及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

3.1.4组织对分项目、分项目片区、工程施工点进行工程监督检查,现场HSE管理执行情况,施工过程管理及5S管理执行情况,作业许可管理与应急响应管理执行情况,承包商管理执行情况。

3.1.5监督工程进度执行情况,负责工程进度偏差整体分析,建立工程进度偏差预警机制。

3.1.6负责项目工程吊装运输车辆管理,控制机械台班成本,组织进行工程机械台班成本分析,报送上级领导。

3.1.7负责组织对项目承包商进行审核,并对承包商进行过程监督考核,完成上级单位对承包商的考核安排。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承包商管理要求。

3.1.8负责各工程管理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向各相关部门提供所需工程信息。负责与项目部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同其他部门完成项目任务。

3.2 分项目、各片区职责

3.2.1负责组织分项目、各片区所属工程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各级管理培训、学习,并安排人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报送。

3.2.2建立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分项目、各工程HSE体系及质量体系的运行、维护。

3.2.3根据工程情况完成分项目、片区、施工点工程管理人员的分配、调整,解决各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确保生产计划的落实。

3.2.4组织新开工程进行工程对外劳务及分包内容划分,报送划分资料。

3.2.5负责安排各工程落实落实上级承包商管理要求,提供承包商相关资料,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考核。

3.2.6负责监督各工程机械台班使用及费用,控制所属项目工程成本。负责了解规划各工程材料运输方式,根据现场条件提出整体运输等节约工程成本的方法,配合经营进行招投标。

3.3 工程施工点职责

3.3.1负责现场施工机具、设备、人员的协调及施工生产的平稳运行.制定施工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纠偏。

3.3.2负责现场HSE体系及质量体系在施工现场的具体运行及维护。

3.3.3负责新开工程工程信息报送,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准入考核。

3.3.4负责工程审批及管理作业许可;负责组织现场进行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的具体实施;

3.3.5负责召开施工例会,安排安全喊话,组织联合大检查;负责组织现场HSE管理及5S管理;负责承包商施工过程考核及评价;负责各项施工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3.3.6负责核实现场工程使用的机械台班确认,并安排上报安岳大项目部。

3.3.7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落实高风险作业挂牌制度,组织对高危作业进行报备。

3.3.8负责组织进行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宣贯、培训、学习,落实执行项目部分配的其他任务。

4工程管理奖惩细则

4.1项目管理奖惩细则

4.1.1关于项目定期收集整理上报的固定资料,安岳大项目部定期统计通报,第一次通报对该工程及负责人进行警告,第二次通报对该工程负责人罚款100元/次。第三次通报在处罚工程负责人的同时,对该工程片区负责人罚款200元/次。如果因相关资料交底不及时、不清楚而造成各工程资料上报不及时或有问题的,工程部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4.1.2关于项目

4.1.2关于工程开展自检自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现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完成闭环,应及时自省不做处罚。超出规定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对施工单位按照4.2.3条条款进行处罚。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217-02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2.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3.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3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4.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4.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8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4.9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06).

第12篇

【关键词】进度管理;总承包;工程项目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水平的工程建设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通过多年的项目时间,现在工程总承包制度因为其自身的优越性,越来越受到推崇。但是,我国工程总承包制推广的时间比较短,和先进国家相比差距比较的明显。国内的工程总承包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尤其是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制度起源于欧美国家,因为其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受到了投资方和承包商的青睐,并且逐步的推广开来,现在国内越来越的工程也采用这种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商,和投资方针对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工程的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负责,这个工程的建设包括,对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对项目设计方案的选择;施工建材的购买、使用;施工和建设。简单的数,就是整个建设项目都有承包商负责。通过合同规范投资方的付款行为,承包商的建设行为。

二、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计划制定的不合理

工程进度的制定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制定之后必须严格的执行除非受到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一般不能改变计划。但是很多工程总承包商,在制定进度进化的时候非常的马虎,经常出现不联合实际的情况,凭经验和投资方的要求随意的制定进度计划,导致进度计划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在实施的过程中难以实现,使进度计划变成了一个摆设。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即使承包商经验丰富,做过很多类似的项目,也不能简单的凭借自己过去的经验,随意制定进度计划,要严格的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经过分析、考证制定进度计划;第二、制定的计划要详细,不能是一个很简略的计划,随意制定一个简单的计划,没有详细每个阶段该完成的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的考核造成困难。

(二)进度计划执行不严格

很多的进度计划虽然制定了,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非常的马虎,不管完成还是没完成,都没有相应的惩罚制度。很多工程的总承包商都不重视进度计划的执行,往往制定的是一个计划,执行的是另外一个计划,这就让进度计划变得有名无实,导致进度计划的制定变得毫无意义,只是走了一个过场。一些工程的总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经常迎合投资方,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执行了另一个进度计划。一些情况下,由于进度计划制定的相对比较的简单,一个阶段和另外一个进度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比较的大,导致施工的某些阶段,开始进度较慢,后期开始赶工期的情况,很容易出现施工的风险,造成经济和人员损失。

(三)监管和惩罚制度缺乏

进度的执行情况必须要进行监督,如果监督工作不开展,很多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会显得懒散,与之相对应该建立的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惩罚制度。惩罚制度应该制定的相对详细,这样就会在处罚的时候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工程的总承包商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制定专门的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如果进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总承包商就对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人把工程进度工作进行层层的划分,使进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的对策

(一)合理制定进度计划

制度的制定不能光凭工程总承包商的经验,承包商要组建进度小组,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度要对图纸进行分析,对于天气,水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制定不能被投资方方所左右,应该尊重实际的情况,很多投资方并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他们对于工程建设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制定的进度计划很多都带有主观的想法,不客观,如果片面的迎合投资方的想法很有可能给施工带来麻烦,从而造成纠纷。进度计划制定的时候,要给理想的进度留一些调整的余地,不能理论上一个月完成的阶段,制定计划就是一个月,应该留一些余地,避免应该一些预想不到的情况,导致进度计划达不成。

(二)严格执行进度计划

如果工程承包商进行调研后,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但在施工的时候却不严格的执行,那计划就是一纸空文。进度计划对工程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的意义,可以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因此,只要制定的进度计划,就要严格执行,即使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施工现场电力系统出现问题,出现了恶劣的天气也要尽量克服,但是如果有一些威胁施工安全的情况出现,即使会耽误工期也应该停止施工,安全第一。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总承包商应该规律性的对工程进度的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三)建立进度管理制度

实践表明,不重视工程进度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建设,进度管理就会变的越来越难提高。想一步做一步,做到哪里算哪里,工作慢慢来的模式和方法,与当前日渐繁重施工任务,高效率高标准的工作要求以及良好的工作作风相违背。制度管理能够成为施工进度管理的指挥棒。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也制定了施工进度的一些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工作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条有序的施工进度制度规范,能够避免进度管理人员在现场工作的随意性,还能够使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分明,操作有章可依,大大提升了施工进度管理者和施工工人的责任感。通过引入规章制度来管理施工进度工作,能够有效地制止一些人情关系等不好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杜绝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切实有效的提高了工程承包商的项目建成效果,为工程承包商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摘要】本文对工程总承包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论述了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性,对目前国内工程总承包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对工程总承包中,出现的计划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没有相关的监督措施等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进度管理;总承包;工程项目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水平的工程建设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通过多年的项目时间,现在工程总承包制度因为其自身的优越性,越来越受到推崇。但是,我国工程总承包制推广的时间比较短,和先进国家相比差距比较的明显。国内的工程总承包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尤其是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制度起源于欧美国家,因为其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受到了投资方和承包商的青睐,并且逐步的推广开来,现在国内越来越的工程也采用这种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商,和投资方针对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工程的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负责,这个工程的建设包括,对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对项目设计方案的选择;施工建材的购买、使用;施工和建设。简单的数,就是整个建设项目都有承包商负责。通过合同规范投资方的付款行为,承包商的建设行为。

二、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计划制定的不合理

工程进度的制定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制定之后必须严格的执行除非受到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一般不能改变计划。但是很多工程总承包商,在制定进度进化的时候非常的马虎,经常出现不联合实际的情况,凭经验和投资方的要求随意的制定进度计划,导致进度计划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在实施的过程中难以实现,使进度计划变成了一个摆设。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即使承包商经验丰富,做过很多类似的项目,也不能简单的凭借自己过去的经验,随意制定进度计划,要严格的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经过分析、考证制定进度计划;第二、制定的计划要详细,不能是一个很简略的计划,随意制定一个简单的计划,没有详细每个阶段该完成的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的考核造成困难。

(二)进度计划执行不严格

很多的进度计划虽然制定了,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非常的马虎,不管完成还是没完成,都没有相应的惩罚制度。很多工程的总承包商都不重视进度计划的执行,往往制定的是一个计划,执行的是另外一个计划,这就让进度计划变得有名无实,导致进度计划的制定变得毫无意义,只是走了一个过场。一些工程的总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经常迎合投资方,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执行了另一个进度计划。一些情况下,由于进度计划制定的相对比较的简单,一个阶段和另外一个进度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比较的大,导致施工的某些阶段,开始进度较慢,后期开始赶工期的情况,很容易出现施工的风险,造成经济和人员损失。

(三)监管和惩罚制度缺乏

进度的执行情况必须要进行监督,如果监督工作不开展,很多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会显得懒散,与之相对应该建立的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惩罚制度。惩罚制度应该制定的相对详细,这样就会在处罚的时候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工程的总承包商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制定专门的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如果进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总承包商就对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人把工程进度工作进行层层的划分,使进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的对策

(一)合理制定进度计划

制度的制定不能光凭工程总承包商的经验,承包商要组建进度小组,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度要对图纸进行分析,对于天气,水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制定不能被投资方方所左右,应该尊重实际的情况,很多投资方并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他们对于工程建设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制定的进度计划很多都带有主观的想法,不客观,如果片面的迎合投资方的想法很有可能给施工带来麻烦,从而造成纠纷。进度计划制定的时候,要给理想的进度留一些调整的余地,不能理论上一个月完成的阶段,制定计划就是一个月,应该留一些余地,避免应该一些预想不到的情况,导致进度计划达不成。

(二)严格执行进度计划

如果工程承包商进行调研后,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但在施工的时候却不严格的执行,那计划就是一纸空文。进度计划对工程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的意义,可以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因此,只要制定的进度计划,就要严格执行,即使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施工现场电力系统出现问题,出现了恶劣的天气也要尽量克服,但是如果有一些威胁施工安全的情况出现,即使会耽误工期也应该停止施工,安全第一。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总承包商应该规律性的对工程进度的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三)建立进度管理制度

实践表明,不重视工程进度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建设,进度管理就会变的越来越难提高。想一步做一步,做到哪里算哪里,工作慢慢来的模式和方法,与当前日渐繁重施工任务,高效率高标准的工作要求以及良好的工作作风相违背。制度管理能够成为施工进度管理的指挥棒。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也制定了施工进度的一些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工作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条有序的施工进度制度规范,能够避免进度管理人员在现场工作的随意性,还能够使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分明,操作有章可依,大大提升了施工进度管理者和施工工人的责任感。通过引入规章制度来管理施工进度工作,能够有效地制止一些人情关系等不好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杜绝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切实有效的提高了工程承包商的项目建成效果,为工程承包商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参考文献

[1]夏增明,史云德.建设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与进度计划编制探讨[J].吉林a电力,2006,02:54-56.

[2]米子德.浅析某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进度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1:173+182.

第13篇

 

金跃102井“3.25”亡人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项目管理中对承包商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硬伤”,也暴露出一些干部员工合规意识淡漠、安全思想麻痹的“软肋”。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青海项目部进一步查找青海作业队、青海区域的辽河项目单位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深入分析对制度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到位、习惯性违规的原因。

第一部分 已完成的工作

一、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确保活动起点高。按照“大排查、大讨论、大整改”活动要求,认真落实直线责任和区域责任,高标准、严落实。组织青海项目部、安全生产科对修井作业、调剖、堵水、酸化等所有在青海区域施工的辽河施工队伍开展了活动,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查摆安全隐患10项。通过活动的全面开展,让施工单位及员工对该事故的认识更加深刻, 增强安全合规意识,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二、坚持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确保活动范围广。把全员参与作为推进活动的重要任务, 让各项目单位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组织青海作业队、各项目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驻地、运行车辆、安全资料进行自检自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备给青海项目部,及时暴露存在的问题,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做到全力整改,提高了全员安全施工意识。

三、坚持安全教育、强化思想,确保活动理念强。青海作业队组织对63名新员工进行三级入厂教育,对应知应会和现场实际操作方面进行培训、考核。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会议,对新增风险进行识别,提出防范措施。开展员工井控应急演练,强化员工井控安全意识。

第二部分  工作中发现的不足

一、  现场检查方面:

从检查发现的这些问题来看,反思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思想上比较重视,但缺少具体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存在软件资料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员工能力安全评估、现场标准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调剖药剂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符合;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能力评估、提问员工应知应会知识答不出来;配电箱缺少隔弧板、设备旋转部位防护不全、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二是现场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有待提高,存在现场标准不掌握,不知如何去做、去管,主要表现在:进入现场油罐车未打接地、未告知整改;操作配电箱未使用绝缘手套(经检查现场也未配备);吊装作业时,员工站在吊臂下。三是项目单位的上级安全部门对区域的施工项目检查的少或检查的不细致,导致存在问题多,应要求项目单位的上级安全部门加强监管,与我们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作业队新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井控意识淡薄,存在安全隐患。应强化大队层级现场检查考核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完毕,有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罚,并现场提出警告,如再次发现以上重复的问题,加倍考核。

二、安全管理方面:

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对青海区域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系统的摸排、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青海区域市场分布较广,难以对现场安全生产做到完全管控。敦煌、涩北作业区、花土沟三地相距较远,均为6个多小时的路程。以往将市场开发工作为主,对项目单位现场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管和检查有些“走形式、走过场”,发现安全隐患整改后,不能做到对日常安全施工进行“实时管控”。同时,还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对青海区域辽河项目单位行使监管的职能,是由项目管理部机关职能科室履行,还是由青海项目部履行没有界定。目前青海项目部由于市场开发压力大、人员不足,安全监管能力也不足,建议机关职能科室定期组织对青海区域的辽河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青海项目部做好沟通协调等配合工作。

(二)对项目单位安全管理不足。目前对承包商的管理主要有HSE准入制度,签订与各种商务合同同样效力的HSE合同、现场监管。这些管理措施对项目单位起到非常大的约束作用,也控制了很多风险,防范了很多事故。但是,在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项目单位用人的随意性,削弱了HSE准入管理的效果。同时,项目单位为降低成本,随意性大,不太能花很多精力和财力去培训他们,使得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很差。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现场管理,采取重点专项检查、日常周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来实施;完善检查考核措施,要切实起到对项目单位的惩戒作用。

(三)青海作业大队方面科技实业外雇特种车辆车况不良,车辆用时得不到保障,维持生产很吃力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另外青海采油一厂要求大队自行处置油污地膜,但作业大队没有处置能力。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  分层管理

对青海区域的安全管理”由内而外,由重到轻”分自营项目单位、承包商、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三部份进行管理。

(一)自营项目单位

小修作业是项目管理部的自营项目,对于作业队的管理,近期的工作:一是积极筹备三支队伍投产工作,与甲方对接,准备开工时需要软件资料及现场标准化施工要求;二是对现场井控设备进行检查,组织新职工井控实际操作演练,新入厂工人利用等停时间开展岗位练兵,包括正压呼吸器佩戴、安全带佩戴使用、工具识别、应急演练,提高井控意识,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三是待井控器到位之后,抓紧时间送井下作业公司井控中心进行检测;四是跟青海油田采油一厂工艺室要施工井号,进行现场勘察;五是对采油一厂污水排放地点进行调研,及审批程序进行摸底;六是对采油一厂跃进二号区块完井地面污染处理进行调研、油污泥处理排放地点进行调研和对审批程序进行调研。

下一步将建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干部员工做到“有法可依”。加强新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每名员工“过筛子”,不合格的员工坚决不能上岗;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作业大队应急处置方案与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培训、演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管控与检查工作,依照作业区规章制度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严格考核通报,警示员工减少失误,做到“违法必严”。

(二)承包商管理

1.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编制管理制度的刚性标准,结合《青海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将承包商准入、承包商培训、承包商评价、考核与奖惩等内容进行细化,完善管理制度。例如:将承包商的单位资质、项目上人员的安全证件、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设备的基本情况等资料收集备案。

2.现场检查,青海区域主要承包商共有6家,分别是科技实业、天华实业、泰利达、玉龙、晨宇、钻采院,根据承包商提供的危害因素辨识清单,针对调剖、堵水、酸化等项目的现场施工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图,完善现场安全检查表;对承包商施工现场做到1个月一次全覆盖检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不漏掉可能导致事故的一切因素。同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与承包商共同商讨后,形成定稿,坚决按照制度实施,面对违反制度的现象发生,绝不姑息。

3.建立青海区域HSE分委会微信群,通过微信通知通告、进行安全文件宣贯、对安全工作的安排等。坚持开展双周例会活动,通过会议了解承包商的日常生产安全工作实施情况、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宜等。对承包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和考试,主要培训三类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将培训记录、资料、考试成绩留存。

4.编制承包商评估表,通过承包商提供资质、对承包商的日常安全检查、项目结束后安全绩效考察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协同市场科对承包商完成年度评估,作为下一年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三)青海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

一、现青海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有油建、筑路、研究院、设计院四家。对于没有承包关系单位的管理,联合相关单位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出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责令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并要求将整改后的通知单和整改后的照片返回,形成闭环。

二、采用切实有效的安全经验分享模式,让所有人员参与到安全培训教育中来。安全经验分享是将本人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典型经验、事故事件、不安全行为等总结出来的。通过介绍、交流、讲解等方式,启发大家相互学习,激发大家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吸取事故教训,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筑起坚实可靠的安全防线。

三、加强关注员工的思想状态和身体状况,确保员工全身心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中。人的思想精神状态决定着人的注意力能否集中,操作技能是否正常发挥和运用,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是否时刻挂在心上,及时关注员工的思想状态,确保不让岗位员工带着工作不良情绪和家庭生活顾虑上岗作业。同时,青海又是高原地区,发现员工有胸闷、乏力等身体不适时,要停止作业,现场先进行观察,如情况严重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在保障员工的生活水平的同时,多与员工交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解员工心声,为员工排忧解难。

第14篇

关键词:承包商;安全管理

1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水泥企业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合法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将承包商纳入自身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从入场选择到完工退场的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管理覆盖全过程,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承包商识别

水泥企业常见承包商主要是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维护单位、包装运输、施工单位等。

3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3.1承包商的选择

严把准入关,选择有资质、各项条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承包商进驻水泥企业。由水泥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拟用承包商进行安全综合能力评估,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能力、相关工作业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合规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投入和资源保障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资料完善情况、到厂作业人员是否依法缴纳各类保险、入厂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等。综合能力审核通过后,承包商方可进入招、投标的程序。

3.2招、投标

通过招、投标流程,对准入企业优中选优,选择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的承包商承接企业项目,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招、投标工作由水泥企业分管负责人组织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招、投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明确变更后的报备,确定安全管理信息沟通的方法和渠道,施工期间的安全奖惩办法等,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3.3安全管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水泥企业应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内容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与承包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安全管理协议应把施工资质或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人员参保凭证和体检证明、施工装备和工器具的完好性检查记录、近三年同行业安全施工业绩等材料作为附件备查。

3.4施工安全方案

由承包商基于项目特定风险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方案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组织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全面交底。

3.5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作业。由水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培训,就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事故案例等进行培训;项目属地主管部门负责部门级培训,包括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危险作业管理要求、项目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内容;承包商负责作业前培训,针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方案等内容的培训,所有的培训要进行相应的考核并合格。承包商应将培训记录交到水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3.6开工安全审查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开工前安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承包商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并组织施工。开工安全审查包括项目施工安全方案是否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查通过;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施工安全方案具体内容和要求;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项目安全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作业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齐全有效;设备、工器具是否完好;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7现场管理

企业应将承包商纳入统一安全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要求承包商按照施工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控制措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安全员发现承包商作业人员变更后,要求从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危险性较大或与正在生产运行设备、区域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双方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

4评估与续用

水泥企业应制定承包商安全绩效评估制度,在作业过程当中,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绩效评定,通过安全绩效评定的方式促使承包商安全管理达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管理协议要求,根据安全绩效评定结果对承包商进行奖励和处罚,形成激励机制,并将安全绩效评定结果作为承包商续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

5结束语

第15篇

从投资控制的主观因素影响分析来看,中小型水电站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1设计单位前期投入设计精力不够

设计深度和精度不能满足要求。地质条件不明,导致招标阶段出现漏项,施工图阶段设计变更频繁,投资控制难度大;设计方案精度不够,还存在较大优化空间。

1.2监理单位资源配置不能满足合同要求

人员变动频繁,人员素质和数量很难达到现场管控的要求,对现场监督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投资成本控制现场把关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1.3施工单位对中小型项目大多实行管理型承包

采用切块分包模式,总包单位投入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也相对较少,对分包单位的管控能力较差,对工程履约造成了不良影响。

2投资控制主要措施和方法

作为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是水电站开发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影响投资控制关键性因素。如何充分调动电站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建设者的主观能动性?从投资控制的主观影响因素和重要环节入手,通过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投资控制手段,结合中小型水电站投资控制管理实例,重点分析中小型水电站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2.1强化设计龙头作用

提高设计深度和精度,从设计源头上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根据经验统计,设计阶段成果对项目建设投资影响程度占75%,因此在招标设计阶段进一步提高设计深度和精度是控制投资的关键因素。强化全周期设计优化,在预可研、可研阶段进行设计方案优化,通过多方案比选和论证,寻求技术经济最优的设计方案;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施工图优化和施工措施优化,在满足同等功能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充分、合理地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在资源配置方面,加大对设计阶段时间和资金投入,增加设计力量,提高设计服务质量;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相关设计管理制度,规范设计成果的深度和精度要求,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在激励机制方面,设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建立设计服务考评机制,引入监督机制,激励与约束并行,以激发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业主要进一步强化主导作用,发挥其总协调的职能和作用,提高设计成果的深度和精度,加强对新增变更方案措施的技术、经济审查,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比较分析,真正做到从设计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某水电站在如何提高设计成果、激发设计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方面,采取主要做法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建立健全设计合同履约考评办法,设立节点考核基金和投资优化奖励。每月由业主组成考评组定期对设计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通过考评强化对设计合同全要素的管理,促进设计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和现场服务质量,主动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实践证明,强化设计管理取得效果良好,电站实现了提前投产发电,控制节约效果明显。

2.2强化监理现场管控作用

提高现场监督服务水平和质量,从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提高投资管控水平监理人员作为业主聘请的现场管理代表,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关键性因素进行控制性管理。监理投入的人员数量、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理念等,成为制约工程投资控制的因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数量和质量方面远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表现为监理人员数量投入严重不足,专业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更换频繁,不利于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导致现场施工管理和商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给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对投资缺乏有效管控。在如何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上,结合某水电站采取的主要做法,建立健全业主对监理合同履约考评办法。每月定期由业主组成考评组对监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通过考评强化对监理合同的全要素管理,完善监理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适度提高现场监理人员收入,引导监理公司把优势资源配置到核心岗位上,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提升现场监理服务质量;与监理公司总部建立合同履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监理公司总部通报现场监理履约情况,加强与总部沟通和联系,争取监理公司总部的技术和管理支持,促进现场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最大限度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方面的管控作用,真正做到把好投资控制的第一关。

2.3强化承包商合同履约意识

提高承包商对分包商管控能力,通过合同管理创新增强投资控制效益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建筑市场不断扩大,大额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导致总承包商对中小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重视程度不够。对中小型项目人力资源、设备资源、技术和管理支持力度不大,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大多采用切块分包的模式,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管控力度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控手段,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给合同履约带来不可控风险。结合某水电站的做法,可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与承包商总部合同履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承包商合同履约责任主体。定期将现场合同履约情况向承包商总部进行通报,借助承包商总部管理平台,争取承包商总部对项目部更多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技术和管理支持,强化合同资源配置和现场管理,促进项目合同顺利履约。

(2)督促总承包商加强对分包商管控力度,严防“以包代管”。中小型水电站因投资额相对较小,承包商多采用管理型承包,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切块分包,应督促总承包商从分包合同管理模式、资金支付、生产要素控制等方面加强管控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履约。

(3)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创新,破解合同资源配置难题。结合项目合同特点和工程实际情况,分析项目合同履约风险,准确把握合同执行重点和难点,应势而变,顺势勇为,择机适度采用合同费用资源化的模式,破解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不愿意主动投入资源的难题,强化合同资源配置,确保合同顺利履约。

2.4强化合同管理执行

转变管理思路,实现施工管理到合同管理转变,通过加强合同执行力增强投资效益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中小型项目管理模式多以管理型项目为主,实行切块分包,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控力度相对较弱,谁掌握了资源谁就拥有话语权。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生产要素和全过程管理,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改变传统施工管理模式,实现从施工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全员参与合同管理,以合同条款作为管理的标准,强化合同执行力,一切都按合同约定办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和措施,防止增加不必要的投资成本。通过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学习,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制度培训宣贯,让合同管理者熟悉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理解合同条款实质性要求,用合同语言说话,用合同条款办事,真正做到依靠合同来管理工程、建设工程。

2.5加强甲供材料采购、供应、核销管理

避免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和过度消耗,强化甲供材料统筹管理控制投资成本一般工程建设成本中甲供材料所占比重相当大,用动态的思路和平衡的原理搞好甲供材料“采购、供应、核销、库存”统筹管理,对投资成本控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成立甲供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从组织上保障甲供材料的管理流程顺畅,搞好甲供材料统筹管理。

(2)建立和完善甲供材料定价机制,采用招标阶段同期市场价格进入合同清单组价,让甲供材料供应价与市场价格相对统一,消除甲供材料市场价与供应价格差异的“二元制”结构,从源头上避免倒卖材料获取价差的行为。

(3)加强甲供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核工作,用动态的思路和平衡的原理搞好甲供材料“采购、供应、核销、库存”统筹管理。在编制工程进度月计划的同时要编制材料需求计划,根据需求计划结合库存量及适量储备量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作为甲供材料核销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平衡甲供材料库存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加强对甲供材料需求计划的审核,确保甲供材料需求计划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4)建立甲供材料核销报表制度。每季度定期对甲供材料核销一次,核销时间与工程进度结算报表结算时间一致。根据实际消耗量与理论消耗量对比及时进行材料核销,并对每季度材料核销结果进行简要分析总结,重点分析是否存在材料消耗不合理的现象。

2.6加强工程计量和结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索赔,增强投资管控能力

严格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开展计量和结算工作,做到工程计量和结算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提高计量的准确性,加强计量的及时性,遵循计量的合规性,重视计量的严谨性,特别是针对隐蔽工程项目的计量和结算,对计量人员的资格、计量校核、计量支撑性材料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计量签证随意性和把关不严。主要做法有:

(1)提高计量的准确性,建议业主方配置专业的测量工程师或计量工程师,通过增加专业资源配置,加强计量管理,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计量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因计量原因造成投资不必要增加;

(2)提高计量的合规性,熟悉工程量清单规范、合同文件和定额编制说明,规范和完善计量支撑材料,避免不合理的计量和不规范的计量;

(3)高度重视计量的管理工作,适度依托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监理计量工作管理,提高监管力度,发挥监理现场管控作用,让监理工程师把好投资控制的第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