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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目标是: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3亿人次,接待入境游客35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5%和15%;旅游总收入2900亿元,同比增长19%。
一、立足全局,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争取省人大支持下半年完成《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和政策层面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借助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将旅游业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打造温带滨海旅游连绵带为目标,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旅游业规划》,重点开发滨海度假酒店集群,力争年内开工一到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选择一处较大岛屿或宜于封闭的半岛,争取享受国家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有关政策。利用国家准许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停靠政策,加快半岛邮轮码头建设,着力构建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停靠港,逐步将青岛港打造成邮轮母港。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始终把旅游大项目建设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三季度召开第三次全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重点推动改造提升一批传统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高端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力争全年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个,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推动泰山、“三孔”、蓬莱阁、刘公岛、崂山、南山等著名景区,配套开发演艺、餐饮、住宿、购物项目,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抓住国家扶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以沂蒙老区为中心的红色旅游。加大旅游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和创意,参加国际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旅游招商活动。抓好省委、省政府去年在香港、日本、韩国举办的大型招商会签约旅游项目的跟踪落实。发挥《全省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的作用,对在建、拟建、签约重点旅游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国外著名旅游规划咨询公司进入山东旅游规划市场,与国内、省内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共同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城市、跨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省重大旅游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与省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订《新文化旅游遗产标准》,引导重点旅游项目强化文化支撑,精细施工,高效管理,培育“遗产型”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参与三次产业结构性调整,着力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精品培育成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共同开发产品、培育市场、完善保障机制,引导旅游消费。围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培育文化节庆、旅游演艺以及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
(四)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旅游大企业培育工程,全省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选择一批规模实力较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如山东银座旅游集团、烟台南山旅游集团、青岛城投旅游集团、山东蓝海酒店集团等,支持其开展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支持山东黄金集团、鲁信集团、青啤集团、烟台张裕集团、潍坊景芝酒业集团、德州皇明集团等,将旅游板块做大做强。支持鲁商集团利用其商业网点和销售平台,进行食、住、游、购、娱旅游要素一体化开发试点。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源,组建一批以旅游为主业的综合性旅游大企业集团。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产业
(五)推动各级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升级。以“五级联动创优工程”为抓手,一是在县级以下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利用中央和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旅游项目、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域旅游服务功能;引导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突出生态、乡村、民俗特色,完善旅游要素,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力争全年新增3—5个旅游强县、30个旅游强乡镇、50个旅游特色村。二是对照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条件,指导全省35个优秀旅游城市严格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修订城市旅游规划,重点加强城市旅游集散、咨询、救援、自驾车营地体系,城市特色街区、城市美化亮化和夜生活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旅游功能和旅游要素的聚集度,加快从“旅游城市”到“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转变。三是引导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济宁曲阜全省首批6个优秀旅游城市,学习借鉴杭州、大连、成都创建最佳旅游城市试点市的经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文化景观以及城市发展水平,高水平规划筹划,开展最佳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在国内外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项目,加强对唯一性、代表性文化资源的保护,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多语种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游客和市民的满意度。下半年,省旅游局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启动创“最佳”的城市进行评估检查,择优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打造二至三个国际知名的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1)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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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活动。将2011年确定为“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出台《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一整套涵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安全管理的旅游标准体系。深入宣传推广《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全省服务业行业组织开展“好客山东”服务竞赛活动,评选出“好客服务”100名金质奖、1000名银质奖、10000名铜质奖,营造人人代表“好客山东”、处处体现“好客山东”的社会氛围,履行“好客山东”的庄严承诺。把《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对优秀旅游目的地、省级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以及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的创建标准和复核、暗访内容。以贯彻《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大对旅行社的管理,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旅行社管理机制。严格对外省旅行社驻鲁办事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旅游目的地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山东省旅游质量公报》。
(七)加强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启用旅游卫星帐户统计体系,建立山东旅游资源数据库。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旅游数字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各旅游企业的省级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功能,畅通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数字化建设,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以及3a级以上旅行社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旅游品质保障系统。整合各类旅游“一卡通”,推广使用“好客山东旅游卡”,完善提升功能,形成全省统一,集旅游咨询、城市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于一身的便民利民惠民“旅游一卡通”。
(八)认真落实全国旅游减排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广泛引入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旅游企业广泛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突出抓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节能减排。争取国家旅游局支持,依托德州皇明集团太阳谷微排国际酒店制订国家星级旅游饭店节能标准,力争全省旅游饭店、旅游景区节水节电量每年同比下降5%,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大力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转变市场营销方式,培育旅游消费热点
(九)将“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重点由推介形象为主向推介形象、营销产品并重转变。围绕打造“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强化全行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意识,区分不同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涉旅企业参与的原则,形成产品开发营销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引导机制,加快实现从以资源换市场向资源换市场、市场换市场“双轮驱动”的转变,即依托9400万人口庞大的省内旅游市场,与友好城市、主要客源地、区域旅游合作伙伴等建立市场互换机制,互为客源、互为市场、互利共赢。各市要重点面向国内市场,通过区域旅游合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旅游产品。省旅游局重点与港中旅、中青旅、上海春秋国旅、康辉国旅、携程等战略合作单位以及境外大旅行商合作,面向日韩、俄罗斯、东南亚、港澳台等主要入境旅游市场,组织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出一批历史文化、滨海度假旅游产品。与北京、上海、广州等欧美远程游客中转站城市合作,推出一批对接连线的旅游产品,间接吸引欧美远程游客。全省重点培育“观世博、游山东”和“好客山东贺年会”两大产品。“观世博、游山东”要以“唱响好客山东、喜迎世博宾朋”为主题,以文化旅游和滨海生态旅游为重点,整合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以及鲁菜资源,扩大影响面,增强吸引力。在办好首届“贺年会”的基础上,7月份启动“贺年会”筹备工作,提前动手,创新策划,丰富内容,科学安排,办一届高水平的“贺年会”。
(十)将市场开发与培育旅游消费结合起来,促进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加大对发展旅游消费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发展旅游消费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教育等部门合作,推动开展职工带薪休假旅游、修学旅游、老年旅游以及家庭旅游。与省邮政公司合作,实施“旅游下乡工程”,发挥城市带动农村、旅游带动农业的作用,实现城乡旅游市场的互动。出台《山东省全民旅游休闲纲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惠民措施,扩大出游规模,提高出游率,培育城乡居民新的生活方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开展“全国百城游山东”活动,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市场,拓展珠三角、中原、东北、西北市场。把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作为扩大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培育一批山东著名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品牌,创建旅游商品营销联盟,推进联销经营。紧紧抓住世界经济普遍回暖、入境旅游市场日趋活跃的机遇,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对日韩、港澳台、东南亚等近距离入境旅游市场,实行“以出境游促入境游”,建立客源互动机制,促进主要入境旅游市场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完善入境旅游奖励政策,调动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开发入境旅游市场的积极性。将出境旅游纳入统计考核指标。 [2]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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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创新鲁菜,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培植旅游消费新的热点。以“贺年会”为平台,实施鲁菜振兴规划,扩大鲁菜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餐饮在旅游要素构成中的市场份额。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鲁菜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鲁菜创新和人才培养。按照养生、绿色的原则,加快鲁菜标准化建设。在星级饭店、旅游餐馆,以及纳入“鲁菜馆”管理的社会餐馆等,全面推广鲁菜,支持涉旅饭店、餐馆等培育1—2个特色鲁菜菜品。着力培育以鲁菜为主体的“贺年宴”品牌,将“贺年宴”打造成弘扬鲁菜文化、培育创新型鲁菜人才的重要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饭店品牌,支持鼓励发展形象鲜明、有齐鲁文化特色的主题文化酒店。将“山东客栈”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主题酒店。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和旅游部门建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十二)全面推进职业化导游团队建设。严格职业化导游团队的准入。对职业化导游团队导游实行分级管理,推荐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导游,参加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层次的重大政务接待活动。对在岗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职业化导游员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并享受不同的出国考察、奖励、免费培训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职业化导游团队条件的导游实行退出机制。支持泰山、三孔、蓬莱阁等著名景区开展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等从事高层次导游服务工作试点。
(十三)加大旅游人才选拔培训力度。组织鲁菜研究所、山东旅游项目策划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管人才。上半年省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联合,举办大型山东旅游人才招聘会,聚合各类人才参与我省旅游建设。以服务全省旅游发展为基点,充分发挥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在旅游培训、旅游教育和旅游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培育成全省旅游人才培训的主渠道。鼓励和组织有关高校与专家开展山东旅游的重大课题研究。支持省内高校重点旅游学科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旅游企业四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
(十四)加强旅游部门执政能力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市县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创造性地落实“三定方案”,全面提高旅游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旅游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旅游专家委员会在旅游创意、项目策划、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继续举办“旅游创新奖”,用好“旅游局长博客群”,广泛吸纳网友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更加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热情好客、认真办事、创新务实、勇于奉献”精神,培育“好客山东”机关文化,率先成为“好客山东”的践行者。
3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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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兴县”战略,按照《__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突出山水、文化、物产三大资源优势,强化旅游资源整合,促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努力将旅游产业发展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惠民富民的民生产业,全力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
按照“多业融合,全县一景”、“原真文化,多点集聚”的发展理念,通过项目推进、服务提升、基础配套、体制创新等举措,力争到2015年末,我县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建设初显成果,基本建成“产业基础稳固、品牌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产品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优美、配套服务优良”的华东地区重要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并成功申报成为省级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产业基础稳固:以我县目前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及趋势为依据,力争至2015年,全县旅游接待量超600万人次,旅游人均消费达到600元,实现翻番,旅游总收入超35亿元,实现旅游经济的倍增的目标。
品牌特色鲜明: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根本,以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为主线,以环大盘山旅游区、东北台地旅游区、云山旅游度假区等核心区块为重点,全力打造“山水__,休闲养生好地方”的旅游品牌形象。全面推进旅游项目精品建设,力争成为全省高品质旅游景区(项目)最多的县市之一。
空间布局合理:综合开发__的山水、物产、文化资源,依托全县交通网络格局,形成一核(安文—云山旅游综合服务接待中心)、两翼(环大盘山旅游区、东北台地旅游区)、三线(皇家茶场、南孔阙里、山祖水源)、多节点(以管头、横路、大皿、榉溪、梓誉、马塘等为重点的旅游村落)的空间发展格局。
产品体系完善:注重旅游产品创新,契合市场需求,紧抓市场脉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生态避暑度假、民俗文化体验,以及运动康体健身等四大主题旅游产品,同时积极引入自驾车营地、自行车旅游、徒步旅游,以及探索温泉养生、高山滑雪、攀岩、空中滑翔等新型旅游产品,形成类型丰富、内容创新、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体系。
生态环境优美: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生态县”建设,严格控制生产、生活污染,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使全县的空气质量、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
配套服务优良:打造覆盖全县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域1小时旅游交通圈,通景公路全域覆盖;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促进大众交通和旅游交通的无缝对接;创建智慧旅游系统,推进旅游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旅游管理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1.明确总规地位。尽快启动《__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旅游总规”)的修编工作,进一步梳理县域旅游资源分布情况,明确旅游产业定位及发展目标,完善旅游项目库,进一步强化旅游总规的统领作用。
2.完善规划体系。以全县旅游总规为指导,在科学策划的基础上,完成《专项改革试点县规划》、《全县休闲观光农业基地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强化规划衔接。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涉旅项目的前置审核,未经旅游主管部门前置审核备案的涉旅项目不予立项。强化旅游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林业、文化、商业等各类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力求各类规划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科学整合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统筹效益最大化。
1.整合提升东北台地旅游项目。以管头村为核心,通过乡村绿道,串联横路、马塘、向头、佳村、陈界、廷潭岗、东里、大山头等村落,玉山古茶场、水下孔、十八涡、舞龙峡等景区景点,万苍金土地休闲观光农业园等景观农业,形成我县东北部旅游核心。整合各村落农家乐旅游产品,形成“乌石人家”统一对外营销品牌,逐步树立鲜明的市场形象。
2.推动环大盘山旅游项目建设。以大盘山为核心,积极推进花溪、百杖潭、灵江源森林公园等景区,以及榉溪、大皿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漂流、溯溪等特色水上游乐项目,形成我县南部旅游核心。
3.提高城区商贸旅游功能。利用花溪景区、云山旅游度假区与县城之间的地缘优势,发展影院、酒吧、茶艺休闲、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丰富城区的夜游项目,拉长旅游产业链;加快西山、新兴街等区块开发,增强娱乐、消费等旅游功能;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营造“文明县城”的城市环境;通过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手段,提高文溪两岸的景观风貌。
4.加快云山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度假区基础设施和广天休闲山庄、__养生不夜城、大盘山博物馆、中华养生园等项目建设,加大园塘、黄檀林场招商力度,加快温泉堪探、开发进度,力争三年之后出产品,五年之后树品牌。
5.创新旅游项目。以资源禀赋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入及创新旅游项目,重点探索发展云山旅游度假区的温泉养生旅游项目、青梅尖高山避暑项目、皇城湖区块旅游项目和鞍顶山等地高山滑雪、滑草、攀岩类
体育旅游项目,以及云山旅游度假区、高二、维新、双溪等地的旅游养老项目。6.提升现有景区品质。三年内,创建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盘山国家地质公园、管头村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每年新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3A级旅游景区2个。
7.发展精品乡村旅游。以管头、横路/!/、大皿、榉溪、梓誉、马塘等村为重点,发展精品乡村旅游。其中①管头与横路村主要通过农家乐产品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精品乡村民宿、青年旅社、银发公寓等多层次乡村度假项目;②大皿村以明清古建筑以及丰富的民俗活动为核心,重点整治村落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要素,打造“江南小凤凰”;③榉溪村以孔氏家庙为核心,开发以耕读文化为主线的乡村旅游项目;④梓誉村以宗族文化为核心,开发体验型乡村旅游项目;⑤马塘村以玉山古茶场为依托,开发茶文化旅游项目。加大其它19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力度,使历史文化村落成为今后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的重要节点。
1.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充分利用我县茶叶、中药材、食用菌、水果、蚕桑、高山蔬菜等特色农业基地及高山梯田风光,通过景观营造、设施配套、线路整合等手段,使其成为集产业观光、科普认知、农耕体验、摄影写生、旅游休闲、采摘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生产基地。同时积极探索家庭式的主题农场项目建设,创新农业旅游发展与运作模式。
2.旅游与林业的融合。通过全县的绿化、美化,加强不同季节花卉及色叶树种的种植,实现森林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提高县域空间的景观效果,改善城市及村镇生态环境,促进城市、村镇、居民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3.旅游与商贸的融合。结合旧城区改造、云山旅游度假区与新城区开发建设及尖山、双峰等城镇发展,加强旅游与城镇第三产业的融合,逐步打造集旅游商贸于一体的特色街区,提升城镇商贸旅游的比重与品质,大力发展城镇商贸旅游,发挥“旅游小镇”集散功能,集聚消费人气。
4.旅游与文化体育产业的融合。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将玉山的赶茶场、高二的七夕节、深泽与双峰的炼火、万苍的谷将山庙会、盘峰的祭孔大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成旅游项目,积极开发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推动“民俗文化旅游集聚区”建设。依托我县与横店影视城的地缘优势,积极接受其产业辐射,利用我县境内梓誉、大皿、榉溪、横路等原生态的村落环境及景观风貌,积极发展影视创作、书画创作等文创产业,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凭借我县空气清新、水质纯净、环境优美,适合户外运动的优势,加强旅游与体育的融合,培育发展滑雪、滑草、山地自行车等户外康体运动旅游项目,与我县传统的山水观光旅游项目形成互补。
1.完善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县内交通网络建设,加强与周边县市交通对接,积极推进形成“四纵三横十六连”的区域骨干交通网络。完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开通__至主要客源地的旅游专线。三年内完成磐新线窈万段、42省道一期、40省道三期等公路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公路。完善各景区、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指示系统,健全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交通和旅游交通的对接。建设县旅游集散中心和尖山旅游集散中心。启动东北台地玉山、尖山、万苍等地的田园休闲绿道建设,依托沿途的特色乡村、景区景点以及工农业生产旅游点设置服务驿站,为“骑友”和“驴友”提供配套服务。
2.提升住宿档次及特色。以“鼓励发展特色主题酒店,大力发展经济型快捷酒店,合理发展高星级酒店,提升发展社会及乡村旅店”为原则,实现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多元化发展。重点提升以管头为代表的乡村民宿品质。支持城市商务酒店、度假酒店/度假村、主题特色酒店、经济型连锁酒店、青年旅社、汽车旅馆、露营地、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提高旅游住宿级配水平。创建1家四星级酒店、1家主题特色酒店、4家三星级酒店。
3.打造地方餐饮特色。培育一批“名店”和“老字号”餐饮品牌企业,挖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美食佳肴;推出特色菜肴系列,如绿色有机餐饮系列、中医药养生药膳系列、有机茶养生宴系列;培育城镇特色餐饮街区;积极举办美食节庆活动。
4.提高旅行社经营水平。规范全县旅行社运营机制,鼓励现有旅行社的兼并、重组,培育旅行社龙头企业。三年内争创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各1家。通过加强培训、强化管理等方式提升全县导游总体水平。
5.增加旅游购物比重。促进农特产品、工业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大力挖掘和开发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重点培育6家以上集基地、收购、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龙头企业;以“浙八味”特产市场为依托,通过线路组合、设施完善、规范管理等举措,建立以中医药保健品为主体,包含茶叶、菌菇、果蔬等物产的旅游购物基地;加快城区、云山商业街区和综合性旅游购物商场建设。
6.丰富休闲娱乐业态。以云山旅游度假区为依托,新建高品位休闲养生街区,开发中药熏蒸馆、药浴馆、药膳馆、中医针灸馆、推拿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项目,使之成为__高档养生休闲中心。整合创新民间传统文化节目,建立一支专业的旅游演艺队伍,打造一台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产品。
7.构建智慧旅游体系。建立涵盖县旅游局、旅游企业、旅游行业协会及乡村旅游点的网站体系,健全旅游咨询、信息、在线预订、行业管理等功能,构建__旅游服务信息数据库;以花溪、百杖潭景区为试点,推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语音导游讲解系统建设;充分依托高速服务区、各主要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设置二维码信息咨询体系。
1.拓宽营销渠道。整合县域旅游相关营销资源,积极与周边县市区合作,提升联合推介、市场营销机制,实现渠道共享、客源互送。加强与杭、甬、温、台及沪、苏等主要客源地旅行社、旅游中介机构的沟通协作,鼓励本地旅行社积极开拓地接业务,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与知名旅游电子商务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构建旅游电子商务营销网络。
2.组建县旅游形象推广中心。由涉旅企业、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县旅游形象推广中心,负责全县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重点旅游村落、农业观光基地、休闲山庄等的统一营销、包装、推广,实现全县旅游营销一盘棋运作。提高__旅游品牌意识,加强旅游品牌商标注册。
3.创新营销方式。制作__旅游形象片,构建__旅游主题形象体系,在杭州、上海、苏南等主要客源市场的主流媒体进行播放。鼓励各旅游景区拍摄微电影,在本景区网站、全国知名旅游网站及门户网站上播放。积极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微博、微信营销。
4.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现有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购物市场等的服务标准,提升我县旅游服务总体水平。增加与旅游类院校合作,加强各层次、各类型旅游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建设旅游诚信体系,深入开展旅游消费场所推荐活动,建立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和监管机制。
1.构建大旅游管理体制。成立由县政府主
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__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旅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旅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同时成立__县旅游协会,强化行业监督与自律。2.启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整合利用行政资源,努力使我县进入浙江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1+6+X”行列,申报成为全省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县之一。
3.成立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整合全县涉旅资产,组建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为我县旅游发展提供投融资和创业平台,为我县旅游集约化经营和科学管理创造条件。
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积极参与投资旅游开发项目,积极鼓励农户参与旅游创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的营销宣传等,有效保障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地方特色,以建设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A级乡村旅游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为重点,加快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为我省绿色崛起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和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发挥社会资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二)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规范经营、持续利用的要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推动乡村旅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原生态和原生文化资源,突出以乡村地域及与农事和农家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特色风貌,突出以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景观与森林生态文化结合的特色功能,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理念,充分整合农村、农业、林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实现差异对接、优势互补、合理组合,构建功能完善、形式多样的产业布局,推动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益。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机制,不断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投融资体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旅游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提高效益。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时间,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景区,培育一批精品目的地,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培养一批高素质从业人员,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旅游商品,丰富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全面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1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06亿元,带动直接就业48万人,间接就业240万人。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健全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加快编制《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要强化规划执行力度,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开发保护。要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的保护,保持特色风貌以及当地居民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乡村旅游景区(点)内的污水、烟尘、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均衡、持续发展。
(三)改善基础设施。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整体布局,着力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状况;大力整治村容镇貌,推进旅游村镇、街道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景区(点)房屋外观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旅游区(点)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加快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
(四)创新旅游产品。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乡村特点,发挥森林养生和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健身和养生等多样化需求。
(五)强化宣传推广。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媒介,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支持和鼓励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定期建立信息制度,引导理性经营、理性消费,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省乡村旅游点质量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省旅游强县标准》和《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制订《省农家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系列标准,对乡村旅游区点、食宿娱乐、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指导,提升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水平。
(七)发展旅游商品。积极支持和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和林区职工依托当地的特色资源,兴办旅游产业,设计和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绿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艺”、“一林一色”。推动农林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提升产业化水平。
(八)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原料采购、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市场营销、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发展和管理协调长效机制。
(九)加强示范引导。积极创建一批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A级乡村旅游点、示范旅馆、示范餐馆、示范购物场所以及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示范企业,对验收达标的实行统一管理。鼓励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鼓励乡村旅游发展较快的县和村镇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鼓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对创建成功的优先安排项目发展资金。
(十)强化人才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建设一支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乡村旅游管理队伍,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当地实际的乡村旅游营销队伍,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旅游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将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项目补助标准给予技能培训经费补助,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投入。各地要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持政策。发改、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公路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倾斜。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实行收费优惠。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免收办证费用。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星级农家旅馆免收标牌费,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价格,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
(三)实施用地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鼓励开展乡村旅游规模经营。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用地应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重点乡村旅游地区经营用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涉及乡村旅游产业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