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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劳社厅发〔1998〕7号)及《关于劳动监察决定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劳社法司发〔199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实施行政执法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机构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和能否及时改正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口头责令其改正,或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改正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机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答复》(法办〔1998〕69号)有关规定,按相应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用人单位违法侵害劳动者经济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监察执法机构应依照《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等规定,做出有关用人单位须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拒不履行的用人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并按相应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有关《关于劳动监察决定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中涉及的《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式样的通知》(京劳法发〔1997〕119号)文件中统一的有关文书式样执行,仍使用现行格式。《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式样制作,并应分填写式和制作式两种格式,一般程序应采用制作式。
(一)走访人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走访选民,联系群众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最重要最常用的渠道。为此,我镇要求每位市代表联系15户以上选民,2家以上部门和企业,全镇共发放便民联系卡1200多张,要求人大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走访选民,在走访中收集社情民意,走访中宣传政策方针,联系群众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群众最期盼解决的,代表们收集整理后形成建议积极向人大会反映,争取重视,协调解决。其中2015年上级安排项目解决两个村近3000居民的安全饮用水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近三年来我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村组、学校、企业,调查了解镇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宣传各级政府惠民措施在本地区的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共200多条,分别在市镇人大会上反映,畅通了民生政情的交流渠道,凝聚发展活力。
(二)规范阵地建设,搭建履职平台。按照市人大关于建设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搭建起市镇代表履职平台。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分别在羊古(第一代表小组)、黄荆坪(第二代表小组)、农大(第三代表小组)、鸭头(第四代表小组)、山田等(第五代表小组)村(社区)建立了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每个活动室做到“八有三公开十上墙”,
建立了代表接访制度和代表接访台账,设立代表接访回音壁。自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以来,共开展各类活动5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90多项。第一代表小组开展了集中走访、代表述职等活动。第四代表小组开展了经验交流、知识培训等活动。2014年分别组织了第一代表小组张国平代表和第二代表小组周慈英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推进代表履职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辖区内市人大代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向群众进行宣传解读。十以来,镇人大多次组织市代表宣传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策。同时,突出依法治国方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督促部门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建议落实。代表小组组织市代表针对群众密切相关的农村水利交通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集镇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引导代表在调研中提出问题,提准建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中掌握业务,提升履职水平。近三年来,市十六届人大二、三、四次会议期间市代表形成、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共65条。而市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答复解决,督促各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重点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
(一)做好工作评议,督促依法行政。近年来,一是多次组织市代表参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并对城管、计生、林业等相关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组织市代表做好对市直单位的工作评议。近三年,组织我镇市代表参加对市人社局等13家市直单位的专项工作评议。并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150多条,均得到各部门的回应、重视和解决。关于加快金阳大道建设步伐尽快隧道入城的建议均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解决和回应。
(二)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
进展。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体现代表对政府工作监督中的理解、支持。每年7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参加市政府半年情况通报会,同时,2013年7月各代表小组分别听取镇政府工作半年情况通报。2014年8月全体市镇代表集中参加政府半年工作通报会,会上,向代表征求了政府半年工作意见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对各站、办、所和驻镇单位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效促进了部门的服务提升和作风改善,为优化环境,提高效能、助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组织代表视察,推动工作落实。近年来,镇人大组织市代表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教育、文化、卫生、社保事业的发展等开展视察,组织市代表开展了《社会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环境保护监督等专项行动。2014年8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11月份对农田水利畅通工程建设、狮岩村河道治理、高田村示范屋场建设、山田集镇亮化等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今年人大会期间,我镇组织全体市镇人大代表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了观摩。有效助推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认真调研当群众意见的代言人。按照“三联”活动要求,将代表便民联系卡分发到户,并进行定期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问题解决率达95%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当好了群众意见的代言人,部分代表因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拥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村级换届选举时被选为了村干部。如市代表周慈英当选为鹤源社区主任,成为了村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张晚魁、戴检芝、朱书仲、张国平、周慈英等代表又是村(社区)书记或主任,在服务群众、夯实基层、改善民生、推进村民自治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
(二)自主创业当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积极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鼓励代表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全镇15名市代表中,朱书仲等代表从事烤烟栽培、油菜栽种,在主导产业升级上起带头作用;吴丹、周慈英、王武良、戴胜等代表自主创业,在谋求带头发展上起示范作用。田孟良、杨文传等代表从事企业管理,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助推作用。全体市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是全镇民营经济迅速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当地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较好地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风采。
(三)热心公益当回报社会的有为人。我镇积极为人大代表创建联系社会各界的活动载体,通过“三联”(即联部门、联企业、联群众)活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作用。一是组织市代表开展帮扶农村偏远学校“十百千”捐款活动,我镇共筹资31.2万元,发放2万元助学金,重点支持向坪学校、洞庭学校建设。二是组织代表支持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如张晚魁代表每年自掏腰包定期慰问楼古医院住院患者,他的优秀事迹曾在红网《书记去哪儿》栏目专题播出。还有部分市代表都确定了帮扶对象,以生活物资或慰问金进行帮扶,近两年代表们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达150多人次,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代表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关爱。
目前,就我镇而言,人大代表在履职行权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重选举,轻管理,履职意识不强。
从工作中看出,一部分代表觉得一旦当选就和选民无关了,简单认为履职只要参加一下会议就行。有的甚至把代表身份当成是一种个人政治荣誉,认识不高,定位不准,仅在会议期间才启用代表身份,甚至把代表工作视为额外负担。平时也很少主动联系选民,导致与选民关系疏远,被称为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甚至因外出经商、办企业,对参加会议“不感兴趣”;有的代表对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有的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要求消极被动,履职意识淡薄。
(二)重本质,轻业务,履职能力不强
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水平的高低。一部分代表不能适应新要求,没有掌握新业务,凭威信说话,靠经验做事,甚至部分代表即使了解民意面临新情况,受自身各方面能力约束,说不上事,更解不了难。
(三)重现实,轻长远,履职眼界不高
部分代表对为民办实事是很热心,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围的局限,往往把职责理解得非常简单。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事关全镇的重大问题知之不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透,对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应该顾全局、抓重点、议大事把握不到,缺乏引导和调研,会议发言,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往往停留在为本村(组)、本家族争取具体的、现实的利益上,甚至带有“私事”色彩和个人情绪。不能着眼全局,立足长远,展望未来。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工作经验等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依法治区“十大行动”、深度普法暨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和法治示范创建等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人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我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党委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研学《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行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根据全区法制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4月初,联合法院、公安、住建等10多个部门的力量,采取搭台宣传、流动宣传、走访调查、联合整治等方式,历时一个多月,深入各用工单位开展了“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制宣传治理活动。
(二)加强教育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在日常管理中,我能够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决做到用法律法规管理人和事、用法律约束引导干部职工,在全系统积极倡导法律大于人情、办事不可逾法的工作思想,切实推动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健康步入法治化轨道。结合管干职能,着力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考核办法。深入挂包村(社区),实施党员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四大活动”,加强对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科学依法的生活方式与办事规则。
(三)加强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今年来,我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欠薪治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制宣传治理”、“行政许可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情况”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了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用工关系,建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服务窗口和基层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正确引导,确保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今年来,我主动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自觉将人社系统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他交办事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评议。 今年,区人大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在评议中,各位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我们以后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高度重视人大对人社工作
的评议,组织专人,成立专班,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限完成了整改。通过评议,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城镇职工参(续)保34000余人,城乡居民实际参保62.5万余人,征收职工医保基金9200万元,征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188万元,均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及时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坚持把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来抓。今年,我局具体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要涉及就业创业、拖欠工资、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为把代表建议办实办好,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健全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确保了办理实效与质量。承办的14件建议,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商率、回复率、反馈率、满意率均达100%。
(一)着力创业型城市创建,就业创业形势持续向好。一是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590人,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30人,其中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70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6个,品牌培训16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850人。二是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截止目前,收集创业项目4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0万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6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50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50万元;创业培训830人,成功创业493人,带动就业1125人。以盘兴物流为依托,创业孵化园建设稳步推进,规划面积6000平米,目前1000平米精品馆已投入使用。园区现有孵化企业24家,其中正在孵化的大学生创办企业13家,涉及通讯信息、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生活服务、文化创意、设计策划等产业,成功孵化的企业有巴中民安商贸有限公司、巴中A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易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家。三是支持农民工和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2016年,全区登记返乡创业人数590人,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0余家,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68个,其中回引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62个(无空白乡镇),计划总投资17.24亿元,完成投资7.7989亿元。
(二)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五大”社会保险参保达94.9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约5.15亿元,待遇支出约12亿元。今年来,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分别为5万余元和204万元;查出死亡退休人员42人,及时停发了养老金;异地外伤申报270人次,经核查其中77人次的受伤医疗费用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涉及金额100余万元;暂停了2家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保患者住院,处违约金57万元,查处2笔虚假费用,上报公安立案调查,涉嫌金额10余万元。
(三)稳慎推进工资人事制度改革,全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制度建设,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6年,先后赴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24名音乐、体育教师;考核招聘18名硕士研究生、5名省属免费幼儿师范生、3名“三支一扶”项目志愿者和3名“一村一大”项目志愿者;选聘36名教师充实到棠湖学校任教;面向社会公开考调21名优秀教师到巴师附小兴合国际学校;完成了21名专业士官安置聘用工作;完成了2016年首批27名市委人才办引进人才聘用手续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48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更改工龄165人;提高享受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待遇工资2人。
(四)狠抓劳动维权维稳,劳动关系总体和谐平稳。今年来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党性修养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注重对新常态下业务知识的学习,先后在《蚌埠日报》、《蚌埠工作》等党报党刊上发表《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精准发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新常态下禹会发展新局面》、《抢抓历史机遇推进产城一体全面促进禹会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等调研文章,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坚持群众观点,强化行动自觉。我始终要求自己坚持开门接访,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及时解决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如秸秆禁烧、安全生产事故、防汛等,均做到身体力行,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结合群众路线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活动,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了以柴油机厂为代表的老旧小区征迁、以天润化工周边区域为代表的化工周边棚户区改造、以张公山二村为代表的老旧小区环境改善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了党性修养,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二、履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逐步优化。我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大力实施调转促“486”行动计划,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多项经济指标总量、增幅和贡献率均居全市前列,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3.3:75.8:20.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6家、家庭农场1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9家,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工业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中粮、丰原、八一等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99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总部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丰原集团、蚌埠玻璃设计院“走出去”成就斐然。佳先化工、中晶光成功在新三板上市,佳先化工、中晶光成功在新三板上市,中旭建设、利德工程设备、行星工程、禾泉农庄、亚源印染、汇能动力等公司新三板上市工作正加速推进,其中,佳先化工到创业板上市已获省批准,中旭建设即将进入券商内核阶段,有望在今年实现新三板上市。服务业蓬勃发展,总投资超10亿元的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总投资6亿元的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总投资5.65亿元的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大楼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1亿元的蚌埠花博园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民政园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欧尚项目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重要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支撑经济提速。总投资1.5亿元的禹会双创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总投资9亿元的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成为省内工业园区第一家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专业营运公司。园区平台承载力不断提高,六六房车项目、游艇项目、智能电动车架项目、疏水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直埋式蒸汽管道项目等一批高附加值、高带动性、高成长性的优质项目成功落户园区,成为未来经济新增长点和持续发展新引擎。
(二)城乡统筹步伐加快,产城一体加速融合。我始终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重要抓手,全力实施旧城改造和马城新区建设双轮驱动战略。征迁拆违、大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拆迁2.1万户,拆迁面积约224.4万平方米;开工安置房约2万套、180万㎡,竣工约9800套、80万㎡,7000多户拆迁户顺利实现回迁;实施市级大建设项目29个,累计完成投资65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4个,城市“一环”内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最大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柴油机厂周边等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金域蓝湾、荣盛西湖观邸、御湖观澜世家、和顺第九街等一批现代化生活小区拔地而起,滨河西片区、钓鱼台、酒精厂等一批老旧棚户区旧貌变新颜。圆满完成区划调整,组建禹会马城行政中心,总投资15亿元的206国道、总投资8.5亿元的马城新区安置房、总投资4亿元的黄苏段淮河干堤退堤项目、总投资2.5亿元的现代水运码头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总投资5亿元年产12万平方米PC板项目、总投资5亿元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璃微珠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大连尚能风电场开发项目等一批产业项目进展顺利。全区上下呈现基础设施全面铺开、产业项目加速推进、产城融合不断加快的新景象。
(三)各项改革全面发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我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有序完成了政府机构、城市管理、医药卫生等各项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社区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社区换届,稳步开展村改居试点,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建设城区”、“ 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先进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公布权力清单586项。扎实推进基层医改,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两权”融资,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5.2万亩。搭建建投、禹发、禹泰等融资平台,争取各类资金57亿元。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快速提高,组建国家、省级研发中心14个,专利申请授权量位居全市首位、进入全省市辖区前十强,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区”。
(四)民生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我们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将有限的财力优先向民生倾斜。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城乡居民累计享受低保金3亿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13.8%。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工程,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初升高比例达96%以上,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大禹文化产业园被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禹墟遗址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已争取国家建设资金,花鼓灯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验收,冯嘴村花鼓灯传习所被省文化厅授予“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称号,禹会花鼓灯艺术教育基地和特色学校揭牌,群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荣获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称号。我始终把“青山绿水”作为最大的民生,投入近2亿元对张公湖、八里沟、席家沟等城市水体进行治理,新增街头游园、城中绿地20余处,淮河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大洪山林场非法盗采行为得到坚决遏制。创城工作累计投入超过1亿元,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经营性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基本到位。秸秆禁烧连续四年实现零火点目标,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以内。积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不断深化法治禹会、平安禹会建设,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身体力行严格做到“三必须”。一是重要事项和重大财政支出必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财政审批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三是新进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逢进必考。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健全廉政机制,筑牢廉政防线,先后制定《关于禹会区征地拆迁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禹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我始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八条”和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筑牢廉洁从政防线。我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力行节约,精文减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始终以身作则,做良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决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
一、主要做法
(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建立新形式下维权工作新机制
调研表明:通过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联系,推动形成维权工作合力,逐步完善了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使维权工作融入全市维稳工作大局。
建立领导机制。在市委重视下,推动建立起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由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计生、妇联等15个单位组成,每年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部门履职履责,构建起“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推动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挂牌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要求各基层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做到“三优先”: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在民政局设立“反家庭暴力临时救助保护中心”,为使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临时性救助场所。在市区8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每月25日指派律师志愿者到市妇联机关定期接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组建并不断壮大法官、检察官、律师三支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定期到社区、乡村,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召开维权志愿者座谈会,交流维权工作经验,探讨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开展结对帮扶,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妇女儿童维权公益事业提供支持,为贫困弱势妇女办好事、做实事,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
建立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机制。2008年以来,市妇联在全市98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在基层司法所实行挂牌办公,建立了“三个统一”(即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规程,统一纳入考评)、“四有”(即有人员、有机构、有牌子、有制度)和“五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条热线”、“一本台账”、“一套制度”、“一支队伍”)的工作规范,使维权工作网络覆盖全市,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突出自身特色为着力点,把维权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之中
调研反映,各级妇联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善于“借台唱戏”,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同时,有效的促进社会稳定。
开展源头维权。配合市人大在全市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将调研中反映的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农村外嫁女(离异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家庭暴力及婚姻伦理道德等突出问题进行疏理,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和省妇联,同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开展宣传倡导。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月和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组、送法进家庭”,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2010年专程邀请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红来我市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辅导报告,大力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各界更加关注妇女事业的发展,着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
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在市县两级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截止目前共接受咨询150余件次;实施妇联领导、律师定期接访和日常工作制度。泾县自2005年起,坚持实行由县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几年来,共参与了180多起涉及婚姻家庭、青少年犯罪、侵害妇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案件审理,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参与,取得一定成效。
实施关爱行动。一是“开展特困救助”。在市委市政府支持重视下,我市于2008年建立特困妇女儿童救助资金。开展对市特困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向46位特困妇女儿童发放特困救助资金30.8元;建立起5000余人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把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的关爱救助服务送到弱势群体中。二是实施“女性健康工程”。市县妇联每年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健康体检活动,受到良好的效果;在乡镇广泛开展妇科病普查,孕产妇“降消”培训班、“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服务,提高她们的健康水平。郎溪县作为全国艾滋病防治项目县,县妇联通过培训、表彰、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面对面”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爱心帮扶”。组织全市妇女、爱心妈妈及巾帼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送书、送毛衣、送爱心,拓展“春蕾计划”品牌工程,筹措150余万元资金,资助2095名女童继续上学,建宣酒爱心书屋2个,使他们感受到妇联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家庭平安和谐。
(三)以建设文明和谐家庭为切入点,为社会管理创新增添力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构建社会文明的基石。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全市上下联动,一是开展以“五好文明”家庭为统领的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各级共评选五好文明家庭17917户(市级200户),平安家庭836户,“平安家庭示范户”100户,将创建“平安家庭”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评考核体系,泾县等县综治办列出专项经费对“平安家庭”示范户给予奖励。绩溪县华阳镇和宣州区澄江办事处塔影社区分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区和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荣誉称号。省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示范点各1个;表彰好母亲47名、好媳妇87名、好军嫂19名。二是开展“双合格家庭”争创活动,多次举办“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材”家庭教育报告会和“讲文明、树新风、做魅力女人、创和谐社会”大型公益演讲会、知识竞赛、研讨会、文明礼仪讲座等等,努力在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上引导妇女提升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培育合格“小公民”争当优秀母亲。三是倡导健康有益的文明行动。各级妇联组织能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百万家庭读书征文活动、爱国歌曲大家唱、“党哪,亲爱的妈妈”红歌赛、红歌大家唱等多种活动,建立完善妇女文体活动站,适时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陶冶女性情操,丰富精神生活,引导妇女通过提升修养更好地建设家庭、服务社会。
(四)以引领妇女创业就业为抓手,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中取得新成效
调查显示,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各级妇联充分发挥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广泛搭建平台,组织和引领广大妇女创业就业,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与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年培训人次达万人,帮助妇女掌握一技之长;联合供销部门培训初级和中级农村女经纪人、女致富带头人170(人次);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女农民工、SYB巾帼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班36期,培训后就业3595人,完成女农民工培训任务1000人。2010年成立市妇联家政服务培训中心,共300余名妇女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实现了持证上岗就业。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09-2010年,全市为141名妇女落实财政贴息贷款1183万元,带动近2万名妇女实现就业。2010年10月,迎接了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的成功召开,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连续三年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巾帼创业贷款”活动,助推女性创业,帮助妇女解决创业贷款突破2亿元;2008年市妇联积极争取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连环脱贫资金百万元,有效解决绩溪县山里佬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需求。
扎实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各级妇联以每年春节前后和“三八”维权月为契机,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举办多形式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1.6万人。同时在全市命名一批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为广大妇女就业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依托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巾帼创业园”,积极做好“巾帼创业园”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把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作为妇联组织服务大局、促进妇女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措施,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
坚持典型引路。层层开展以“争先创优建新功,时代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岗位建功活动,激励城乡妇女提升素质,立足岗位,勤奋敬业,争做贡献。对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强化指导和督查,结合民生工程,开展“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提供帮助和支持;2010以来评选表彰各类“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典型157个;联合市交通、住建、城管、工商、旅游等部门表彰行业“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共221个。
二、存在不足
通过实际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存在以下欠缺:
1、资源不足,手段有限,需依靠妇联干部人格魅力、威望,推动创新,推动工作的落实解决;
2、乡村两级妇联干部普遍兼职,精力有限,不能全身心思考、谋划如何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发挥更大作用;
3、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是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紧迫而十分重要的工作,一些基层妇联干部缺乏妇女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深刻认识,以及相关知识的掌握,需要加强培训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总书记在今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就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总体部署,对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工作实践,为把妇联组织打造成“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不懈努力。
(一)坚持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规律性。通过调研,掌握广大妇女儿童的现实需求,找准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根据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妇联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具体举措,提高服务妇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尤其要把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关爱弱势群体作为创新的重要切入点,在促进增收致富、维护权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健康水平等方面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做好服务,促其发展,真正使她们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二)坚持重心下移,协调各方力量,切实指导基层做好维权维稳工作。联合市综治办和司法局全力推进妇女维权站纳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基层维稳综治中心的支持下,进一步充分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妇联等多部门资源,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协调共处原则,重点开展建设平安家庭、开展法制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处理来信来访、制止家庭暴力等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努力做到平安工作联创、维稳隐患联排、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调、维权服务联动,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维权到位。同时要求在县以上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妇女维权岗”。着力延伸妇联维权工作手臂,拓展社会化维权工作阵地。在50%以上社区要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点”,不断夯实基层维权工作基础,扩大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的覆盖面。
(三)坚持服务为本,广泛搭建平台,切实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整合资源,继续开展城乡妇女各类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对以妇女为主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送技术、送信息、送项目下乡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进行创业意识培训,努力提高妇女创业能力;继续落实妇女小额信贷政策,努力扩大农村妇女贷款覆盖面,帮助农村妇女选好项目,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大力开展“巾帼创业园”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发动基层妇联组织做好思想宣传,引导妇女走出家门,就地就近就业,实现自身价值。
1.推进政府决策预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须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用情况。建立专家库,开展决策前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对事关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公开听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2.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推行政策执行“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稿”同步向社会公开。开展政策执行中的政民互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制度和工作机制,根据民意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内容,促进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二、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规范行政职权的行使。对全面清理和确认的行政职权,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依法科学设置事项办理流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路径,实行程序管理,逐步实现权力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将制定的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建立依法行政状况白皮书制度,定期公开全市行政机关年度依法行政状况,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状况。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卫生、环保、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容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逐步覆盖到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公开政风行风和效能测评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5.大力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构建网上服务大厅,实施网上行政服务。推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服务实现互联互通。用2—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市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优选、整合全市网上便民服务资源,以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为核心内容,开展网上办事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6.探索推进网络问政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心声”论坛等相关栏目,建立网络问政专栏。建立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实现网上服务大厅无缝对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联动,用2—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察监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7.积极推进内部公开。规范建立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把内部事务公开与社会事务公开结合起来,重点公开机关内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应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开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权力正确行使。(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三、加大政府公共资金的信息公开力度
8.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公开制度,依法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及时公开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部分重点支出和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9.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全面清理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重点公开“三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内容应包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年度分配结果和上年度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10.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信息公开。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建立集中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台,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主体、依据、范围、对象以及变更情况等。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定期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11.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息定期公开制度,突出公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情况和收支情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机构管理服务情况等,及时公开全市社会保障政策调整情况。完善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健全咨询热线服务功能。积极拓宽就业信息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资金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公开并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开全市房屋维修资金年度归集、划转使用情况,适时公告业主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信息。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网上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建委)
1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依法定期公开全市国有资产状况、监管情况和有关统计信息,定期公开国有资产经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总体情况、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县区政府)
14.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制度。市民政、体育等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开福利、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应定期公开经常性募集的捐赠款物的数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适时公开因突发性事件或特殊救助募集的捐赠款物的数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财政局)
15.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审计公开领域和渠道。依法公开市、县区年度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以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报告。逐步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综合审计结果,逐步公开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四、加大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力度
16.全面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公开政府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解和阶段性开展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情况等,依法加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17.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信息透明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建设工程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季度实施进展情况和年度管理、运营情况。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新区、县区政府)
18.提高招标采购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招标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制度,主动及时招标采购信息,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招标采购业务机构目录、招标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结果、产权转让交易信息;公开采购机构、供应商和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招管局)
五、加大办事公开和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19.深入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条件、程序、标准、过程、结果、监督渠道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市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性强的部门应加强对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指导、监督和业务规范,推动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立医疗集团、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
20.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相对集中的成果,逐步构建市、县区、中心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行政服务综合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区和中心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模式,探索项目代办制,开展标准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创新建立社区(村)基层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将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到社区(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到“十二五”末,规范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贯通、方便快捷的全市行政服务综合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21.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依托社区(村)基层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制度,实现乡镇政务公开事项延伸到村。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的终端延伸到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市监察局)
22.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积极推动全市法人信息库、企业信用数据库和政府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人口信息、土地房屋信息、行政业务信息等公共信息,不断扩大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加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路况、气象等监督、监测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查询数据库。(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六、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2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网站建设,推进部门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水平,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网站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的维护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24.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推动报纸、广播、电视建立公开专栏,不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以及新闻会、政务公开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户外电子播报系统等新媒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市文化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
25.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全市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和工作场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县区政府)
2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健全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细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工作规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面增强全市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单位网站维护人员、新闻发言人和文秘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把业务培训纳入单位内部业务考核;加强政务公开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