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助残帮扶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我们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县扶贫办定点帮扶所取得的效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残联〈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办文〔20__〕1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对县直各单位帮扶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同时在县残联一楼两间门面作为县助残帮扶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为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会议发动。3月23日上午,在县委中心会议室召开20__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暨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动员会,对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例会印发县助残帮扶对象登记表16000份,通过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居)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和排查。三是我们要求各乡镇组织乡镇残联理事长、村(居)残协专职委员进村入户对本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贫困残疾人在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为全面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3、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工作
为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扶贫办开展的“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县直85个有定点帮扶村的单位及各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员名单,按照每个定点帮扶单位帮扶3—4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把各乡镇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推荐给各帮扶单位。二是全县残联系统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帮扶1—2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主动与分包乡镇、村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进行对接,确定帮扶对象。三是要求各帮扶单位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与帮扶对象完成对接。同时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状况及残疾人个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四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助残帮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残联系统447个工作人员与844人帮扶对象正在对接中。
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为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同县司法局配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汝残联〔〕20号)、《关于成立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残联〔〕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残联〔〕22号)文件。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县残联事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民权、县用品用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的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确定职责。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都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残联有专(兼)职援助干部,村(居)委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层层有人管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一、考核对象
19个乡(镇)及统战部、客家文化城管理局、体育局、二轻局、畜牧水产局、医保局、就业局、社保局、煤炭工业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团县委、老干局、妇联、总工会、党校、工商联、残联、档案局等19个单位。
二、考核办法
1、招工服务考核从年1月起,实行每月核查一次。考核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2、招工责任乡镇(单位)年从县内外新招收的且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一个企业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的人员将给予认定。
3、招工服务考核将采取听汇报、建台帐、核名单、查底册、访企业的考核方式进行逐一核实。
4、考核凭县招工服务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回执、企业用工花名册、企业年每月发放工资名册、员工卡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五符合”进行认定。工人进厂务工起始时间从企业录用之日起计算。
三、计分方法
(一)完成任务计分:100分
1、完成年度招工任务50分。完成了全年招工目标任务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加减分。
2、完成专项招工任务30分。在规定时间内按招工领导小组下达的重点企业专项招工任务,完成了专项任务数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按比例加减分。
3、完成其它工作任务20分。
(1)在规定时间内制定了全年招工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得2分,反之不得分;
(2)按领导小组的要求,乡镇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调查并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及工头队伍台帐得3分,未开展调查和建立台帐不得分;
(3)按要求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了乡镇劳动力资源台帐得3分,未建立不得分;
(4)按要求制定了每月招工工作计划,及时进行了每月、每季、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得2分,少一项扣0.5分。
(二)评先认定
(1)年终考评必须达标(90分以上);
(2)必须完成年度招工任务和专项招工任务;
(3)在综合考评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专项招工完成比例进行认定。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参评对象
19个乡(镇)及统战部、客家文化城管理局、体育局、二轻局、畜牧水产局、医保局、就业局、社保局、煤炭工业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团县委、老干局、妇联、总工会、党校、工商联、残联、档案局等19个单位。
2、奖项及标准
(1)招工工作先进单位(5名,奖金各2000元)
(2)招工先进个人(4名,奖金各2000元)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市政府2014年近5000名“应保未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民生实事工程的顺利完成,现就做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政府已把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列入2014年度全市“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每人每年50元补贴。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家庭人员再给予其所选档次缴费标准30%的补贴,补贴额最低不低于当年最低档缴费标准额”的优惠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关系其切身利益,解决残疾人老有所养的重大民生问题。各乡镇(街道)残联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统一思想,理解和领会市政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为顺利完成“民生实事工程”目标,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各乡镇(街道)残联要组织村(社区、企)残协工作者,在认真学习文件、熟悉业务的基础上,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耐心、细致地向残疾人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让残疾人真正了解、熟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要向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宣传市政府文件中对残疾人的特惠政策,努力提高全市残疾人及亲友的政策知晓率,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以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意识,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各乡镇(街道)残联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社会投资建设管理民生实事效能建设等四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近5000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要求,对照市残联的目标任务(见附件1),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做好落实工作,帮助残疾人随带参保必需资料(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吋免冠照三张;低保家庭人员的低保证、重度残疾人第二代残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社区、居委)办理申请参保手续,扎实推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重点确保低保、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档标准参保率达到100%;同时,要着重做好中、轻度残疾人参保工作,扩大残疾人的参保面;并尽量鼓励引导更多的残疾人参加高档标准的养老保险,以更好地确保残疾人老有所养。
四、工作要求
接本通知后,各乡镇(街道)残联须做到:
1、时间要抓紧。文件已于2013年12月下发,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民生实事工程要在今年完成,时间相当紧迫。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切实把握好任务的时间要求,如期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2、任务要确保完成。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各尽其职,确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主动参与,积极与社保中心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并根据每季度的工作进程完成相应任务,在季末上报本辖区内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见附件2)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作为各乡镇(街道)残联推进此项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