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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职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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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职报告

第1篇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由于自己从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对学习和了解掌握的新知识有着更高的要求,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自己用理论武装头脑,吃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每天阅读各类文章,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对重要讲话和文件中的论断和观点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对在新的形势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根据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变化,我十分注重学习新知识,熟悉新学科,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月份到人大内司委工作会注意学习人大的各项业务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学习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

二、摆正位置,认真做好副职工作

正副职的关系能否有机协调,直接影响一个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我在处理正副职的关系中,做到了在思想上尊重正职而不俗气,感情上与正职融洽而不庸俗,组织上要服从正职而不盲从,工作上主动配合正职而不越权。半年来共协助委主任完成了

三、认真细致,加大案件监督力度

到内司委工作后,我主要分管案件的监督工作,在这项工作中,我一是认真负责,从思想上重视。上任之初面对桌上堆放的大量申诉案件,我并没有动摇。而是在思想上重视,静下心来认真分析案件。我到内司委工作后共监督案件38起,起草意见书12份。二是耐心细致,作好当事人的息访工作。工作面临双方当事人的上访,对于那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我总是耐心解释,在兰西县十三户居民楼案件中,面对当事人刘某的辱骂和不理解。我心平气和的与当事人解释,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半年来,我共接待来访人员240多人次。

第2篇

自20__年10月至20__年10月,在上级领导和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牢记自己的职责,始终把组织信任挂在心上,在抓好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严格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上级的各项规定,保证了经费物资的正确使用,维护了全体干警的利益。现结合有关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一、狠抓管理,促进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两年来,为抓好财务管理,我注重在执行财经法规和标准制度上下功夫,落实了财务管理措施,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经费计划管理制度

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经费收支计划。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了月有计划,周有安排。

2、严格落实经费核算制度

按规定设置会计[:请记住我站域名/]科目,按要求组织经费核算。要求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要素齐全,由经手人、验收人、法院领导签章后方可报销。对要素及手续不全的发票,不得作报销凭证。

3、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

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坚决不允许私借、挪用公款和以“白条”抵现金。工资、补贴做到随到随发,确保安全。

4、严格落实实物验收和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对采购的各种物质,由专人认真验收登记,做到钱物相符,堵塞漏洞。

5、严格落实财务交接制度

当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时,能认真组织办理交接手续,对所管理的文件资料、帐簿、凭证、贵重物品、库存现金等都认真清理,并编制交接清单进行交接。

二、狠抓监督,完善单位内控机制

在对待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上,不仅仅停留在“要求了”、“检查了”、“督导了”,而是经常抓、抓经常,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从而增强检查的威慑力和监督的约束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党组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经费安排等重要的财务事项,由党组集体决策,严禁领导者个人说了算。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理财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布置下步工作。在平常的经费审核中,坚持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四个不批”,即:开支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不批,超出规定的不批,手续不全的不批。从而较好地避免了假公济私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各项经费收支明确,使用效益明显

两年来,共有大项经费开支项,其中有:,

预算外收入元,支出元,分别用于,

干警物质文化生活共投入万余元。

四、本人经济状况小结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坚持“以廉为本”的原则,不拿不占单位及所属人员一分一毫。特别在办案、基建、干部提升等重大关键问题上,坚持不喝请酒、不收送礼。

第3篇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要求,现将本人在2018年的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如下述职,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考核。

一年来,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密切配合下,本人带领所分管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圆满的完成了年初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一方面:行政工作方面

游览车服务中心

游览车服务公司在全体员工努力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共接待79.3万人次,联票率达到66%。全年购买200块电瓶,节约电瓶200块,节支19万元。更新10台23座电瓶车。职工维护景区形象和好人好事事件86余起,拾到现金4万余元、手机39部、景区门票28余张、身份证14张。全年无事故运行,游客高峰期无人员事故,无投诉。

水上服务中心

2018年根据水域自然条件和景区总体构思,是水上经营项目,转项经营,创新立项的开始,在探索创新转项经营的基础上,干部职工首先对上下码头进行了重新修整,20条旧皮筏子、10条脚踏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维修和安全检查,打磨、糊漏、抢修,累计节省维修费用近万元,确保了拟定4月下旬游船出租项目顺利正常营业。水上游船出租项目截止10月8日停业,全年出租游船总收入为249600元,比去年多收入21240元,材料支出10400元,燃油支出约17138.27元,电费支出为2500元。黄金周过后,清理所有物品全部入库,更值人员用房利用塑料大棚包装形式安装结束,室内安装电暖气取暖。目前大部分职工执行公司人事部的要求正在带薪休假期间。

全体职工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零投诉,无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全年接待工作任务。

第二方面:学习和廉洁自律方面

一年来,本人在思想和政治学习上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践行“两学一做”为主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转变观念,认真分析查摆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不懈地做好廉洁自律,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尽管一年来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认真总结起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风景旅游行业的一些政策法规学习掌握的不够,应加强本行业的专业学习。二是工作的主动性还要加强。要注重工作的长远性、时效性、科学性,增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政治学习和理论水平有待于加强和提高。要加强日常的学习,提高对新形势、政策、任务的认识和理解,更好的指导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四是对一些设备和技术方面的工作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工作缺乏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减弱,

作为景区的领导干部,在我的岗位和职责上,我要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改革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干出人民满意的业绩。

以上为本人2018年述职情况,虽然2018年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无论是横向与兄弟部门比较,还是纵向与我们自身比较,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值得我们在2019年工作中加以总结,加以改进。

在这里,我要向多年来一直关心、帮助、支持我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表示深深的感谢。在2019年里,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以新的工作为新的起点,为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努力勤奋工作。

第4篇

第三条 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劳务输出和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及直系血亲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购并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根据报告内容认真填写《__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一式两份,于事前15日内主动上报受理部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在事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五条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受理。受理部门要对所报告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审核,于10天内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报告人。报告内容情况特殊的,应由受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审核,并在10天内将审核意见用文字形式答复给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六条 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 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八条 局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行为监察范畴。负责受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机关党委,每年底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第九条 今后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第5篇

根据南纪发[2005]05号和南廉办发[2005]01号文件要求,我办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制度的健全和宣传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办全体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制定了两项措施,并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办公室实际,不断创新我办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载体,充分利用每周五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自觉意识。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规定执行情况

作为县政府的中枢部门,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要求都非常高,我办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的规定,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一是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我们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机关各项制度,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工作汇报例会和民主生活会等。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我办新购办公用电脑和新装空调等都是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三是加强了工作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了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领导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室人员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四是单位招待、接待费用情况。我办坚持必须、节约的原则,来客接待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在指定饭店就餐。由于我办制度健全,执行坚决,各项工作井井有条,基本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

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规定。由于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均能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在这次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反“五个不许”的现象。

第6篇

根据南纪发[2005]05号和南廉办发[2005]01号文件要求,我办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制度的健全和宣传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办全体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制定了两项措施,并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办公室实际,不断创新我办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载体,充分利用每周五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自觉意识。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规定执行情况

作为县政府的中枢部门,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要求都非常高,我办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的规定,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一是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我们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机关各项制度,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工作汇报例会和民主生活会等。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我办新购办公用电脑和新装空调等都是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三是加强了工作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了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领导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室人员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四是单位招待、接待费用情况。我办坚持必须、节约的原则,来客接待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在指定饭店就餐。由于我办制度健全,执行坚决,各项工作井井有条,基本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

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五个不许”规定。由于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均能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在这次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反“五个不许”的现象。

第7篇

第二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是指在干部正式提拔任命前,先行试用,待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考察组,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胜任者,正式任命;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第三条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有特殊情况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部门决定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最短不得少于半年。试用期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试用范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和平级调整(包括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的干部以及选举产生的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五条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试用期间履行职位规定的一切职权,承担职位规定的所有义务,享受职位规定的待遇。

第六条试用程序

1、干部经履行规定程序,确定担任领导职务,在任职通知中同时说明试用期限。

2、试用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3、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报告,做出正式任职或解除试任职务的决定,颁发正式任职或解除职务的通知。

第七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解除职务的不计算任职时间。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8篇

一、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处、科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及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区纪委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区法院、区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由非领导职务改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参照执行。

二、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任职通知时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的,应在发出任职通知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三、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和医疗待遇。

四、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本人应对试用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作风情况进行小结,写出述职报告。考核中一般应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后,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上报正式任职或免去试任职务的意见。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报党委(党组)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正式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免去试任职务手续。被免去试任职务的干部,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并重新确定相应待遇。

六、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中止试用期,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9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县直属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科级正职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受组织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组成审计小组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依法实施审计监督的活动。包括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任前审计。

(一)离任审计。指对党政领导干部提拔、转任、辞职、免职、离岗、退休时所进行的审计。

(二)任中审计。指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审计。原则上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的乡镇主要领导、重要经济部门的领导都要进行任中审计。

(三)任前审计。指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拨前的审计。任前审计需在干部提名阶段完成,审计结果一并报县委作为任命的条件。

第五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计划管理,体现“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原则,有条件的情况,必须对干部实施任中审计和任期审计。每年1月由县委组织部按确定的审计对象提出审计计划,向审计机关下达委托审计通知,由审计机关负责实施。

第六条审计机关在接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委托审计通知书后,在20日内组成审计小组实施审计。

第七条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审计小组依法实施审计,被审计人员和单位不得拒绝、妨碍,其他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

第九条审计小组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领导干部应当写出自己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务收支事项的书面材料,5日内送交审计小组。

第十一条审计小组在审计时,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10篇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包括: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下同);乡镇及街道直属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的正职领导干部;区直属事业单位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晋升、转任、轮岗、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被审计领导应当在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五)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它情况。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地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中长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四)重大投资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决定及其实施结果情况;

(五)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资料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六)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资料;

(七)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八)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有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包括;

(一)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管理绩效情况;

(二)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三)领导干部任期内投资、担保、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交通工具、办公物品移交情况;

(五)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分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用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内审机构工作,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商请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内审机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情况;

(四)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七)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组向内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根据所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修改,并将他们的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审机构,同时将核实和修改的情况告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时抄送上级审计部门及本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任用、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及下列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移交单位纪检部门或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

1、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报经营业绩的;

2、侵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财物的;

3、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4、违反规定将资金借贷他人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11篇

(一)岗位职责

述职报告首先要简明扼要地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所任职务,任职时间。然后要详细介绍 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即自己分管的工作、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之所以要详细介绍, 是因为岗位职责是群众评议和干部考核部门衡量述职者是否称职的标准。同一层次甚至同一 职位的领导者因为分工的不同其职责范围各不相同,但岗位职责是任何一个职位都具有的。

(二)指导思想

这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工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领导干部的工作有其目的性和原则性,那 就是站在党的立场上,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开展工 作。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没有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深入领会,就不可能辨明工作中的 是非曲直,看清事物的本质,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的方法,从而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本 职工作。

(三)主要工作

这是述职报告最主要的内容。要向组织向群众如实地汇报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工作过程中 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都 要一一汇报。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下面这些方面:

自己主持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

协助别人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自己所起的作用如何;

在任职期间,党和国家有哪些方针政策出台,自己是如何贯彻执行的,效果如何;

在任职期间,上级有哪些重要的指示,自己是如何落实的,效果如何;

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了哪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自己是如何处理的。

以上各点,都包括成功和失误两个方面,不能只说成绩,报喜不报忧。

(四)经验和教训

对自身的工作实践,还要能够概括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其中包括成功的经验有哪些,今后 应该如何发扬;失败的教训有哪些,今后应该如何防止。这部分内容要有分析研究、集中概 括,要提高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教训,则应着重分析造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明确自 己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述职报告是领导干部依据自己的职务要求,就一定时期内的任期目标,向选举或任命机构、 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是干部管理考核专用的一种文体。

第12篇

一、考核对象

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

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原任职岗位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由原单位提供相关情况。

驻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县组织部门进行考核。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和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必须突出政治标准,突出领导干部特点,从“政治忠诚、党的建设、改革创新、工作实绩、依法办事、维护稳定、选材育人、团结协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10个方面入手,以“德、能、勤、绩、廉”五个维度综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等级评价。注意体现不同单位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着重考核本年度贯彻落实集团党委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职能职责、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担当作为等方面的表现和实际成效。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应当把抓班子带队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表率作用等作为重要内容。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采取综合分析、领导评价、职工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前期准备(2020年12月22日前)

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被考核单位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领导班子撰写工作总结(4000-5000字),领导干部形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1500-2000字)。以上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单位2020年度考核材料”,发至邮箱420 @qq.com。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情况。

(二)实地考核(2020年12月24日开始)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在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以书面形式述职述廉;参加测评会议人员采取手机微信扫码的方式,按步骤完成对指定对象的考评工作。

(三)等次评定

考核组综合研究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排名、分等,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报集团党委会议讨论后,正式确定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单位要切实将年度考核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扎实做好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好各项考核任务。

第1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任中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对被审计对象任职中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履行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第三条领导干部是指州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下级政府、派出机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领导干部任职满2年,即可安排任中审计。

第五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纳入计划管理。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需要,结合干部任职和年度审计任务情况,经与纪检监察及审计机关协商后,提出年度任中审计项目名单,向审计机关出具任中审计委托书,由审计机关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追加任中审计项目的,由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协商,出具任中审计委托书后,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可以专门进行,也可以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进行。

第七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任中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以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规定,实施任中审计。

第九条任中审计后,审计机关应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干部通报审计结果,同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任中审计结果报告,抄送委托、授权部门等相关单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需要移交纪检、司法机关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委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应结合任中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提交任中审计结果后,组织部门应将任中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任中审计结果存入被审计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商,对有关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审计结果利用情况应及时反馈审计机关。

第十二条经本级党委、政府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计机关可以将任中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4篇

把握四项主要内容述职报告的内容大致包括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不足和失误之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论哪一行业,哪一个级别和层次的领导的述职报告,都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岗位职责

述职报告首先要简明扼要地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所任职务,任职时间。然后要详细介绍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即自己分管的工作、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之所以要详细介绍,是因为岗位职责是群众评议和干部考核部门衡量述职者是否称职的标准。

2.指导思想

这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工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领导干部的工作有其目的性和原则性,那就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开展工作。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没有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深入领会,就不可能辨明工作中的是非曲直,看清事物的本质,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的方法,从而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3.主要工作

这是述职报告最主要的内容。要向组织向群众如实地汇报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工作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都要一一汇报。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下面这些方面:

自己主持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

协助别人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自己所起的作用如何;

在任职期间,党和国家有哪些方针政策出台,自己是如何贯彻执行的,效果如何;

在任职期间,上级有哪些重要的指示,自己是如何落实的,效果如何;

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了哪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自己是如何处理的。

以上各点,都包括成功和失误两个方面,不能只说成绩,报喜不报忧。

4.经验和教训

对自身的工作实践,还要能够概括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其中包括成功的经验有哪些,今后应该如何发扬;失败的教训有哪些,今后应该如何防止。这部分内容要有分析研究、集中概括,要提高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教训,则应着重分析造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明确自己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按照三个步骤行文

述职报告一般分为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写法大致如下:

1.开头

述职报告的开头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时间和岗位职责,二是指导思想,三是履行职责概况和评价。这些内容都要简略地写。需要说明的是,除任职时间和岗位职责必不可少外,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可以安排在后面的主体部分或者结尾部分中。

2.主体

主体是述职报告的核心部分,主要讲工作实绩、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三层意思,具体可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板块。但在实际写作过程中,为了防止有些内容交叉、重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设置内容板块。大致有三种写法:

一是工作项目归类法。即把自己所做的工作按性质加以分类,依次进行阐述。自己主持做的工作和协助别人做的工作也要分开写。另外,在反映一般成绩时突出重点,对自己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有创造性开拓性进展的工作要重点写,日常事务性工作可简略写。

二是时间发展顺序式。即把任期内的时间按先后顺序分成几个阶段来写。为了便于归纳总结,以展现工作的全貌,所以将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按时间分段,便于在各个阶段中详细叙述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三是内容分类集中式。这种形式是最常用的,一般分为主要工作、成绩效益、经验教训、存在问题和对策等几部分。

3.结尾结尾部分主要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把主体部分的“努力方向”作为结尾,这样,主体部分只需讲成绩和问题两层意思。一种是若主体部分已经讲了成绩、问题和努力方向三层意思,结尾只需概括性地总结表态即可。

谨记两个注意事项

述职报告从结构上看较为简易,若要令人印象深刻,还需反复磨炼,有几个问题要切切注意:

1.不要什么都想写

有些人总以为述职报告写得越多越好、越全越好。然而什么都想写,反倒写不清楚,什么都想讲,别人反倒什么都记不住。能概括的一定要概括,能用统计数字说明的就不要记“流水账”,把有限的篇幅用在描述重点、特色的工作上。

2.不要夸大其词

第15篇

政法领导班子是队伍的引领者,是政法系统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带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是关键。我们要着眼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要把忠诚可靠和知法懂法作为政法领导干部任职的必备条件,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政法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2、请谈一下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意见建议

制定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干部考核办法,注重考察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对政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管理;严格执行交流任职制度,推动政法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锻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