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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计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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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计论文

第1篇

(一)健全保险行业监管体系保险会计发展能够加快保险行业监管体系的完善步伐。保险行业的监管方针是“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核心是偿付能力及分类监管,在以上基础逐步建立并健全保险行业的监管体系。首先,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建立系统化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监管体系的内因是偿付能力管理,外力辅以保险监管,构建了一个基于风险性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大了监管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了保险市场的平衡发展。其次,要加强建立高效的分类监管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分为覆盖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能够提高监管的效率,以及实现监管的合理性、有效性、针对性,并且将公司划分成四种,分别是:A类、B类、C类、D类,各自实施对应的监管措施。

(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保单处理采用成本费化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新经营目标与规划。保费收入确认标准的改变会引起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预算管理、业绩考核都会做出适当的改变或调整。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以及保险准备金计量标准的应用,一方面使保险企业获得较大的自,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必须要进行分级授权、分工协作、制约配合。

(三)实现保险监管与会计分离为了完成不同的任务,需要将会计规定和监管规定分离开来。在过去,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但是往往公司计提的准备金远大于实际的保险负债,这样严重阻碍了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与公正度。这次的修订改革,使得保险监管与会计规定有效分离开,保障了保险市场稳定、持续、全面发展。

二、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经营和监管的负面影响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成本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需要具备某些特定功能,比如分拆保险合同储蓄成分、识别内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等。而且要按照准则规定,实时评价估测保险负债是否充足,再保资产是否减值,是否有完善可用的测算模型。而从建立模型到系统都会提高会计信息成本。

(二)引起财务数据的波动在新实施的保险会计制度中,保险企业不能依靠准备金来调整经或平滑历年的经营成果。但是如果关于公司盈利的会计信息被泄露,就会提升融资成本。财务数据的波动在对内融资方面,可能会加大经营风险,股东因此提出高回报率,从而提高了融资成本;在对外融资方面,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会根据新的会计制度确认信贷风险,并及时修改和调整指标,这极有可能增长了融资时间,加大了代价。总之,财务数据的大幅波动会降低投保率,提高退保率,保险公司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杜绝。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1)评估准备金主要依靠的是保险公司的专业经验,这样的会计信息不仅缺乏可比性,且易成为调节利润的手段。公司盈利多,计提的准备金可以适当增加,税负降低;盈利少,准备金可以降低。最佳估计原则的应用使得准备金的评估变得宽松,保险公司依据自身的条件和状况确定利率,方便整理好财务报表。(2)很多评估标准都没有完善,包括: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险费分拆标准、准备金评估标准等等。一是因为没有建立风险划分标准,保险费分拆的落实有待商量;二是因为没有确定统一的细则,不同的公司对其所做的分析理解及措施各不相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添了会计报表编制的难度。

(四)保险公司的业绩未必增长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是会计准则修订的直接反映。据资料统计,我国一些知名保险公司,净利润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股价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会计信息并不明确,也没有实现完全的透明化。新的准备金评估准则可以更好反映保险公司的负债状况,但是在体现公司经营成果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一是改变了准备金评估方法后,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负债额度,在某段时期内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盈利,但是这种利润的增长可能只是短期的,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真实业绩的反映。

(五)监管与会计分离增加了监管成本和风险(1)针对偿付能力监管,新准则确定了新的要求。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过去偿付能力基于旧准则及报表科目的计算分析,这会影响到监管指标以及实际的偿付能力额度。在这种环境形势下,保险监管部门要努力落实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2)监管与会计的分离导致监管方加大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关注度,往往更针对保险业务风险,而对非保险业务风险会产生疏忽心理。(3)新准则与监管规则可能存在矛盾。监管规则的基础通常是会计数据,新准则的实施难免会阻碍到某些实施中的监管规则,所以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六)分业监管易发生监管真空现阶段,金融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一体化,我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明显,诸如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等等。过去的银保合作、银证合作发展到如今的混业经营,比如金融控股、金融集团,均波及到保险公司的管理以及风险防范。这是个投资主体逐渐发展为多元化的时代,保险公司的风险将更加不可预测,其股权结构也将更加复杂。分业监管体制使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再容易协调,而且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最终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关于保险会计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监管步伐,改善监管方法(1)促进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同时要加强保险公司与银行、银监局以及证监局的配合,健全相关的协作机制,统筹监督保险公司跨行跨市场的经营行为,努力完善监管体系。(2)促进会计准则与监管指标的协调性。新准则中指出要及时调整监管指标,从而使信息更时效、实用、透明。(3)改善监管方法,不仅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也要注重防范非保险业务风险。为保障保险业稳定、持续发展,建立高效的保险标准,健全保险业的经营模式。

(二)加强培养保险会计人才因为保险会计同时兼有保险学与会计学的特色,所以研究保险会计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我们在推动保险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培育理论与实务人员的素质,建设全面型高标准人才。

第2篇

IFRS4对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只做了有限的改进,一些国家都允许本国的保险公司沿用既有的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各个国家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无法比较,关于保险合同的会计被业界称为“保险黑箱”。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影响力的增强,2004年IASB启动了该项目的第二阶段研究,其重点旨在保费收入的确认和保险准备金计量等方面达成共识,在FASB的积极参与下,IASB分别于2010年7月30日和2013年6月20日了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履约现金流(包括获取成本)、折现率、边际、保费分配模型、列报、适用范围、分拆、再保险、过渡条款等作出结论,有望彻底攻克保险合同会计这一难题。中国保险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是保险经济国际发展的必然趋势。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继而在2008年8月7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确认、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和保单获取成本是否递延等方面,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2009年12月22日财政部又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简称《新规》),《新规》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吸收IASB准备金计量三因素模型,使我国成为国际上第一个全面吸纳并积极实施IFRS《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最新成果的国家,提升了我国对国际保险会计准则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我国保险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

(一)结构调整未得到实质性突破,分红保险一险独大

《新规》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用保险风险比例来度量重大附加利益,对混合保险合同提出分拆要求,这意味着非保险责任或保障程度低的保费不能确认为保费收入,其目的是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多做保障型业务,增强保险行业核心竞争力。《新规》实施后,作为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不再确认为保费收入,因而其比例不断下降,但《新规》对分红保险的分拆要求相对宽松,依然作为保险合同计入保费收入。据中国保险年鉴资料统计,2000年分红保险仅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88%,但2009年该比例增长到66.94%,2010年和2011年占比分别为77.25%、76.46%,之后各年比率不低于80%,2013年占比86.29%,分红保险成为目前主导寿险市场的龙头。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在于投保人除了可以取得传统保险责任保障外,还可以参与保险公司承保和投资所得盈余的分配。虽然它在某种程度带有保障功能,但更多的是一种理财产品,这种功能错位和金融过度,一方面淡化了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在理财上没有优势,在分红比例达不到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的情况下,退保压力增大。目前,各保险公司退保率急剧上升,很多公司当年现金流为负,赔付危机已经显现,这实际上是为这些年来金融过度在买单。另外,《新规》用保险风险比例大于或等于5%作为保险合同的确认条件,促使某些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故意设置条文,增加出险率低,但出险时赔付金额较大的附加险,从而增加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的支付额,使本来应该作为投资合同或其他合同的险种得以纳入保险合同的范围。

(二)公允价值有失公允,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可靠性受到质疑

保险合同准备金是为了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它具有未来性、估计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从理论上来讲,它是一种或有负债。《新规》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准备金计量三因素模型(即对未来现金流的当前估计、风险调整和合同服务边际),以公允价值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能够客观、适时地对公司的保险负债予以反映,但是这个理想化的目标由于缺少一个公平有效的交易市场而受到阻碍,假设条件的复杂性,加之专业水平的限制也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比如,关于未来现金流的折现率,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实务中统一是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加合理的溢价确定。对于分红保险合同,对其现金流按照与非分红保险合同折现率相同的原则确定其折现率,并不区分不同的现金流。对于具有“长尾巴”赔款的非寿险保险合同也没有考虑对其折现。关于风险调整,目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来计算,即风险调整为不利情景下的负债与合理估计负债的差额。但不利情景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死亡率的变动(对于定期寿险考虑死亡率增加,对于年金险通常考虑死亡率减少)、退保率的变动(退保率的变动方向需根据产品特征确定)、费用增加等因素。对于非分红保险需要采用和合理估计负债相同的折现率,而分红保险需要考虑预期投资收益的变动,而这些因素目前没有一个科学的量化标准。在许多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精心挑选为数不多的情景进行分析,而不是权衡无穷无尽的各种方案。关于合同服务边际,虽然我国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认首日费用,没有确认首日利得,而将其作为准备金的组成部分,即用合同服务边际消除首日利得,但在保险合同准备金后续计量时锁定合同服务边际,选择摊销因子在后续期间内进行摊销,但不改变计算摊销因子的假设。如何寻找合适摊销因子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

(三)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

《新规》改变过去按照保监会制定的统一的法定精算规定,要求采用盯市的方法,以合理估计金额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但对于同一事项可能有不同的估计方法,这期间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和专门方法,精算假设和计量方法的选择不同会导致准备金的评估发生差异,从而使不同的保险公司会计信息难以比较。比如,保险公司在确定折现率时对合理的溢价需要作出大量的判断,在进行风险调整时要作出各种主观权衡。不同的公司在选择摊销因子时采用不同的逻辑前提,有的选择摊销因子的出发点定位于利源,因而选择以保额或预期保障利益支出作为摊销因子;有的则对所有险种都采用保额作为摊销因子;还有的对分红保险采用未来红利支出作为摊销因子。如何达到“随服务的履行系统摊销合同服务边际”的要求,《新规》并没有确定合理的选取范围和方法。另外,从理论上讲,作为会计估计的变更,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但《新规》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对于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日以前发生的有关会计交易或事项应进行追溯调整,其结果是2009年所有的保险公司受益于《新规》的实行,采用追溯调整法通过少提责任准备金等手段进行调整,利润出现全面大幅度增长。

(四)保险监管指标计量基础发生改变,偿付能力报表编报规则面临重大调整

一个完整的保险会计体系不仅包括一般公认会计,而且包括保险监管会计。由于《新规》的实施,将大量改变保险监管指标不同项目的计量和核算基础,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计算口径发生变化,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的计算相应会受到影响,认可资产表、认可负债表编报规则有待调整。最明显的是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在计算实际偿付能力时,有关保险资产和负债的认可价值是否应该也与公允价值挂钩,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另外,2001年,欧盟委员会下属保险委员会启动了偿付能力II项目,2009年10月正式通过,将于2016年1月正式实施。而目前我国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报表科目和披露内容依然沿用欧盟偿付能力I的标准,它建立在旧会计准则和报表科目之上,不能充分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相适应。

三、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对策

(一)改进保费收入的度量标准,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

1.完善保险合同分拆规定。在确认保费收入时,无论是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还是分红保险,对于存在“显著”的投资组成部分,应将其分拆出来并比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能计入保费收入。如果投资组成部分与保险组成部分不是“高度关联”,则认为存在显著的投资组成部分。表明投资组成部分与保险组成部分是高度相关联的特征包括:(1)不可能发生一个组成部分到期或失效而另一个组成部分却没有相应到期或失效;(2)与各组成部分相应的产品在相同的市场或地区不存在单独的销售;(3)保险组成部分的价值随着投资组成部分的价值变化而变化。另外,保险公司在判断某种情形下是否支付重大附加利益时,应当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按照此原则,目前我国对于某些保险风险比例刚好等于或稍微大于5%的合同,有可能通不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2.对保障型业务实行政策倾斜。保险公司应从产品设计、费用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规划结构调整。产品条款的改变对结构调整会产生重大影响,保险公司在定义保险责任及其他条款时,应结合保险合同识别和保险合同分拆的相关要求,明确和量化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及其审批备案标准,不断探索保障型和投资型业务的合理配比,深入分析保障型产品销售不畅的原因,优化产品设计方案,减少保障程度低的产品流入市场。科学制定财务费用方案,实施差异化的费率管理政策,从严控制投资型产品费率水平,严格控制其费用开支,提高保障型产品费率水平,放宽其预定利率限制水平,增强保障型产品的吸引力。建立和完善以结构调整成效作为考核目标的绩效评价体系,改变过去以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增长指标作为评价标准的现状,综合运用规模类指标、结构类指标、保障类指标和品质类指标来科学评估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质量。

(二)完善准备金计量三因素模型,提高公允价值的技术含量

1.关于折现率。保险公司在确定折现率时不能采用权宜之计,例如国债利率、高质量的公司债回报率、或者两者的组合,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与金融工具可观察的当前市场价格保持一致。该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特征应当反映保险合同负债的现金流量特征,比如时间、币种和流动性等方面。后续计量时,折现率应当反映报告期末的所有可获得信息,即是一个“当前折现率”的概念,不得锁定。如果保险合同的现金流不依赖于特定资产的收益,折现率应当采用无风险利率,同时针对非流动性作出调整。如果保险合同的现金流的金额、时间或不确定性全部或部分依赖于特定资产的收益,则该保险合同的计量应当反映这一依赖性。也就是说,应该区分分红保险合同和非分红保险合同的现金流,对那些受到投资特定收益影响的现金流部分,其折现率应当反映特定的投资收益,不受投资特定收益影响的现金流部分,按照与非分红保险合同折现率相同的原则确定其折现率。另外,对于具有“长尾巴”赔款的非寿险保险合同要求折现,但如果折现的影响不重大时,可不考虑折现。2.关于风险调整。保险公司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作出显现估计,即风险调整。风险调整应当是理性的保险人为了不再承担最终履约现金流超过预期值的风险所愿意支付的最大金额,它反映出保险公司风险规避程度和分散化效益。鉴于情景对比法的局限性,保险公司可以考虑采用75%分位数法、条件尾部期望值法和资本成本法,并披露置信水平信息[6]。3.关于合同服务边际。保险公司应当以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对合同服务边际的账面金额累积利息。合同服务边际不再锁定,对未来现金流估计发生的有利和不利变动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都予以调整。不限制合同服务边际调整的增加额。对合同服务边际的调整采用未来法。合同服务边际在任何时候不得为负,且应在保险期间内以简单的时间流逝为基础被系统的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赔付和给付预期发生的时间和简单的时间流逝基础存在重大差异,则应以赔付和给付预期发生的时间为基础。摊销的基础应与所提供的服务模式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分别选择直线法、预期赔付支出和风险净值作为服务的转移模式。

(三)引入综合收益表列报方式,优化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1.积极采用汇总边际模式,将利润表改为综合收益表。保险公司传统的利润表基于收入费用观,采用保费分配模式,主要从保费收入、赔付支出、退保金、费用等计量指标进行披露,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三要素没有体现,而且容易造成保险公司过于注重业务指标,片面追求保费规模,忽略了自身的内涵价值。为此,可以考虑借鉴IASB提出的汇总边际模式,将利润表改为综合收益表,列示风险调整当期估计变更后的变动、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与合同过去和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经验调整)、按锁定的折现率累积的利息(保费负债利息支出)等信息。将折现率变化的影响计入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折现率估计更新导致的变动与保险公司的经营努力关联不大,如果计入损益,损益将受到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承保业绩信息受到干扰。因此,应将使用初始折现率计量的摊余成本信息在损益中反映,而将使用当前折现率计量的现时价值变动信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分开列示,可以提供更加明细的有用信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资产负债的匹配度。当然采用这种方法,对系统有更高的要求,需要追踪保单所有期间的折现率估计参数。而且无法完全消除会计错配,对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资产,错配仍然存在。因此在现阶段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配置情况,自主选择折现率变动计入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但是一旦选定,不得变更。2.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保费分配模式与汇总边际模式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汇总边际法遭到国内众多学者和保险公司的反对,这主要因为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管理所使用的计量指标是承保保费、赔款、给付以及承保利润等,保险公司普遍担心采用综合收益表后将失去这些量化指标,而且分析师、评价机构都用这些指标来计算关键业绩指标,业绩指标的变化会影响在主要财务指标的排名以及评级机构的排名。由此看来,采用汇总边际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不仅涉及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观念的变化,还涉及外部评价标准的调整。传统的保费收入仍含有重要信息,公司股东和外部报表使用者都十分看重,建议在报表中保留对传统保费收入的列示。该模式下保费收入的列示应采用“已赚保费法”,这里不仅体现在“已赚”和“应计”的差异,而且体现在是否将其投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即保费收入应该是已赚保费扣除投资组成部分所对应的合同保费。建议对投资成分单独存在且易于计量的合同采用剔除的方式列报,如具有独立账户的保险合同,以及无重大保险风险的具有任意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其他合同的投资成分分拆难度较大,建议不要求分列。理赔支出金额也应剔除投资组成部分,保险合同准备金项目下面应详细列示合理估计负债、风险边际和合同服务边际等信息。确认首日费用,保单获取成本应当按照与分摊合同服务边际一致的方法列入报表,即按照与保险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转移模式相一致的摊销基础。

(四)完善保险监管会计体系,强化监管要求

第3篇

【关键词】保险属性;保险会计;保险合同;公认会计准则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它以经营特定风险为前提,以集合大量风险单位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进行保险赔付,风险的无形性决定保险产品的抽象性。由于保险公司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无法准确预知事故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因此保险产品的经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执行普通企业会计制度而没有兼顾行业特点,其会计数据将无法满足基本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也无法为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最后,保险运营资金链有别于传统制造行业。对于传统制造业,资金链表现为先支后收,即成本发生在前,收入发生在后。保险运营的逆向性表现在先收后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即保险理赔发生在后,因此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过程中需要采用特殊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企业所适用的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并不适用于保险企业,为了正确评估保险公司的运营,不仅需要对保险会计进行详尽的披露,而且必须单独界定保险企业财务指标,增加赔付率、退保率等特定指标。

由此可见,保险会计所适用的会计规则必须有别于一般企业。保险规则既要考虑会计的一般特点,又必须充分体现保险业的特殊性;既要考虑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和保护投保人利益,又要兼顾保险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既要考虑我国保险业现行的发展特点,又要兼顾国际会计制度的趋同性。

三、保险属性对保险会计规则的影响

尽管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成为全球性的认知,但是极少有学者关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本文将影响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主要保险属性归类为4性,即时间关联性、利润射幸性、产品无形性和大数平衡性。该部分重点分析以上四类保险属性,并结合其特点分析其对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影响。

(一)时间关联性

时间关联性是影响保险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保险属性,其表现为保单的出售一般都横跨一定的时间,公司运营的优劣与时间的关联十分密切。这一关联性引出了会计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即保险公司资产账户投资科目类的确认和负债类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保险公司在签署保单的同时向保户收取保险金,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对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下对投保人进行保险赔付。从收取保费到支付理赔之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将该部分保费收入进行再投资,通过同业拆借或者购买金融工具等形式获取收益。保险公司的投资类科目成为保险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寿产品引进了投资的概念,许多保险公司出售投资连接账户人寿保险中包含了保户有权利参与分红的投资,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科学合理地反映这一部分保户投资,成为保险会计制度中的特色之一。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是我国目前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重点,这也是保险经营时间关联性使然。尽管大部分财产保险合同都为短期合同,但是其合同的有效期不同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因此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报表上有必要对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需要相应的时间,保险会计年度报表为了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必要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已报案或已发生未报案的保险赔付计提准备金。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该类合同的有效期间往往超过一年,收入补偿和发生成本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对该类合同计提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保险赔付,从而更好地为投保人提供服务。

(二)利润射幸性

利润射幸性是指保险公司的利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震幅很大,随机性很强。利润射幸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会计计量方法的特殊性,即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假设,保险会计必须与精算密切联系。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保险会计中凸显了精算的重要性,实现精算与会计的资源共享。此外,利润射幸性引发了保险会计中对巨灾准备等会计问题的探讨,针对目前众多学者对巨灾准备确认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分歧,利润射幸性的会计要素界定成为未来解决这一分歧的主要途径。

(三)产品无形性

产品无形性是指保险商品的构成要素在很多情况下是抽象和不可见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凭借外在的直观感受获得对保险商品品质的准确判断。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会计的披露制度远远复杂于其他行业。

保险公司产品的无形性加强了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简单地从会计信息中获得保险公司相关风险评估、产品定价等详细信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获得有效的信息,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较其他行业财务报表而言必须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以识别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和相关风险。除此以外相关的信息还必须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源于保险合同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四)大数平衡性

大数定理是保险运营的基础法则。大数平衡性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风险在内部平衡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总赔付相对于保费总收入而言就越小。大数平衡性给保险会计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保险会计中使用单一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保险的大数平衡性为会计实践中采用综合评估法提供了可能。单一评估法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计量采用单独分开计价(比如针对每个保险合同或者每个风险的评估),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简易的方式对多个合同或者多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计价。保险会计中综合运用了这两种方式,比如我国保险公司当前适用的会计制度中对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中综合运用了整体测算、按产品大类测算和按照个别产品测算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既可以按公司所有产品品种计算应补提的整体准备金差额,也可以选择按照产品大类分别计算各产品大类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或者按照个别产品分别计算各产品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大数平衡性客观上增加了保险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性。

四、由保险属性确立保险会计规则的意义

我国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了适用于生物资产、保险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特殊行业的会计规则,这主要是由各行业的特殊行业属性使然。尽管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基本的趋同,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趋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各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各国所适用的保险企业会计规则也存在差异。但是各个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共性所在便是保险属性相同,保险产品和经营主体等要素在本质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实现保险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只有从保险行业的属性出发,并且根据其属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使保险会计服务于保险业,加强国际保险市场融合和推动国际保险业的发展。

为了使保险公司在2005年能够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将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即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成果于2004年3月,主要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修改,第二阶段是由保险合同专家组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视,帮助分析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问题。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尚处在讨论阶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内容更为丰富,规定更为详细,对保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准备金计提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来我国的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磨合和修改等问题。研究保险属性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必然性,有助于减少磨合时间和降低修改成本,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侯旭华,许闲.保险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保险研究,2008,(4):17-20.

第4篇

【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保险业实行特殊的会计规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的经营属性决定其会计原则必须区别于其他行业。发展完善保险业会计规则,必须首先分析影响会计规则的各个保险属性。本文力求从理论层面分析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重要属性,进一步充实我国保险会计规则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以推动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属性;保险会计;保险合同;公认会计准则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它以经营特定风险为前提,以集合大量风险单位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进行保险赔付,风险的无形性决定保险产品的抽象性。由于保险公司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无法准确预知事故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因此保险产品的经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执行普通企业会计制度而没有兼顾行业特点,其会计数据将无法满足基本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也无法为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最后,保险运营资金链有别于传统制造行业。对于传统制造业,资金链表现为先支后收,即成本发生在前,收入发生在后。保险运营的逆向性表现在先收后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即保险理赔发生在后,因此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过程中需要采用特殊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企业所适用的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并不适用于保险企业,为了正确评估保险公司的运营,不仅需要对保险会计进行详尽的披露,而且必须单独界定保险企业财务指标,增加赔付率、退保率等特定指标。

由此可见,保险会计所适用的会计规则必须有别于一般企业。保险规则既要考虑会计的一般特点,又必须充分体现保险业的特殊性;既要考虑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和保护投保人利益,又要兼顾保险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既要考虑我国保险业现行的发展特点,又要兼顾国际会计制度的趋同性。

三、保险属性对保险会计规则的影响

尽管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成为全球性的认知,但是极少有学者关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本文将影响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主要保险属性归类为4性,即时间关联性、利润射幸性、产品无形性和大数平衡性。该部分重点分析以上四类保险属性,并结合其特点分析其对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影响。

(一)时间关联性

时间关联性是影响保险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保险属性,其表现为保单的出售一般都横跨一定的时间,公司运营的优劣与时间的关联十分密切。这一关联性引出了会计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即保险公司资产账户投资科目类的确认和负债类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保险公司在签署保单的同时向保户收取保险金,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对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下对投保人进行保险赔付。从收取保费到支付理赔之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将该部分保费收入进行再投资,通过同业拆借或者购买金融工具等形式获取收益。保险公司的投资类科目成为保险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寿产品引进了投资的概念,许多保险公司出售投资连接账户人寿保险中包含了保户有权利参与分红的投资,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科学合理地反映这一部分保户投资,成为保险会计制度中的特色之一。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是我国目前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重点,这也是保险经营时间关联性使然。尽管大部分财产保险合同都为短期合同,但是其合同的有效期不同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因此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报表上有必要对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需要相应的时间,保险会计年度报表为了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必要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已报案或已发生未报案的保险赔付计提准备金。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该类合同的有效期间往往超过一年,收入补偿和发生成本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对该类合同计提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保险赔付,从而更好地为投保人提供服务。

(二)利润射幸性

利润射幸性是指保险公司的利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震幅很大,随机性很强。利润射幸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会计计量方法的特殊性,即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假设,保险会计必须与精算密切联系。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保险会计中凸显了精算的重要性,实现精算与会计的资源共享。此外,利润射幸性引发了保险会计中对巨灾准备等会计问题的探讨,针对目前众多学者对巨灾准备确认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分歧,利润射幸性的会计要素界定成为未来解决这一分歧的主要途径。

(三)产品无形性

产品无形性是指保险商品的构成要素在很多情况下是抽象和不可见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凭借外在的直观感受获得对保险商品品质的准确判断。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会计的披露制度远远复杂于其他行业。

保险公司产品的无形性加强了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简单地从会计信息中获得保险公司相关风险评估、产品定价等详细信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获得有效的信息,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较其他行业财务报表而言必须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以识别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和相关风险。除此以外相关的信息还必须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源于保险合同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四)大数平衡性

大数定理是保险运营的基础法则。大数平衡性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风险在内部平衡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总赔付相对于保费总收入而言就越小。大数平衡性给保险会计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保险会计中使用单一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保险的大数平衡性为会计实践中采用综合评估法提供了可能。单一评估法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计量采用单独分开计价(比如针对每个保险合同或者每个风险的评估),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简易的方式对多个合同或者多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计价。保险会计中综合运用了这两种方式,比如我国保险公司当前适用的会计制度中对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中综合运用了整体测算、按产品大类测算和按照个别产品测算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既可以按公司所有产品品种计算应补提的整体准备金差额,也可以选择按照产品大类分别计算各产品大类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或者按照个别产品分别计算各产品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大数平衡性客观上增加了保险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性。

四、由保险属性确立保险会计规则的意义

我国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了适用于生物资产、保险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特殊行业的会计规则,这主要是由各行业的特殊行业属性使然。尽管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基本的趋同,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趋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各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各国所适用的保险企业会计规则也存在差异。但是各个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共性所在便是保险属性相同,保险产品和经营主体等要素在本质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实现保险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只有从保险行业的属性出发,并且根据其属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使保险会计服务于保险业,加强国际保险市场融合和推动国际保险业的发展。

为了使保险公司在2005年能够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将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即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成果于2004年3月,主要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修改,第二阶段是由保险合同专家组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视,帮助分析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问题。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尚处在讨论阶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内容更为丰富,规定更为详细,对保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准备金计提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来我国的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磨合和修改等问题。研究保险属性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必然性,有助于减少磨合时间和降低修改成本,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侯旭华,许闲.保险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保险研究,2008,(4):17-20.

[2]许闲.世界各国保险合同界定分歧大[N].中国保险报,2008-03-06(5).

第5篇

摘要: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部分从业人员了解不甚详细。本文笔者根据自己对新准则的理解,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再保险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

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起适用于所有的上市公司,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这一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环境和管理要求,对会计准则本身和体系,编号和分类等诸多方面尽可能科学化,系统化,基本做到科学规范。

再保险作为整个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再保险业务进行单独披露是十分必要的。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对此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保险与再保险的业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考虑到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新准则没有照搬国际准则的条文,而是在一些方面作了改进,以便国内保险公司能够逐步适应国际准则的要求。然而,新准则在实践操作中有一定陌生性,在实务中也不可避免会面临一些问题。本文重点就新准则下的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作简单分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2.分出业务的核算:分出业务应独立核算。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3.分保准备金的核算:分保准备金应分开核算。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4.摊回分保费用和摊回分保赔款的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原保险合同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和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5.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③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纯益手续费的处理: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7.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分入业务需要提取准备金,并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该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8.保险人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有关的项目: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项目,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人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的项目包括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分保赔付成本、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和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二、新准则下的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1、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其一新准则要求分保分出人应当于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确认分出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于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回相关准备金。这样规定改变了目前实务中分保分出人根据分保业务账单确认分出业务相关收支的做法,这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更高,对一些保险公司而言,需要通过加强基础工作、改进技术手段等予以实现。其二新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这一原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单独设置账户核算再保险合同产生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收支,如设置“赔付成本”账户核算原保险合同实际赔付金额,设置“摊回赔付成本”(收入类)账户核算再保险合同中应由再保险接受人负担的赔款金额,两账户相抵即为再保险分出人自留业务的实际成本,这种账户对比法有利于保持原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各自业务的完整性。其三保险会计制度中,对于再保险分出人来说,再保险业务的核算主要是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分保赔款、存入分保准备金,分保准备金利息,分保业务往来等内容,新准则关于分出业务的核算除了上述规定内容外,还增加了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及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核算内容。这些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及摊回准备金核算与原保险合同紧密相关。准则规定,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人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时,相应调整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并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2、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明确分保费收人及相关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进行调整。准则规定分保费收入确认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3)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人能够可靠地计量。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美国、欧洲等国家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精算等专门方法预估确认分保费收入及相关费用、考虑到预估需要专门技术方法及可靠经验数据作为支撑,我国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准则采取了与国际惯例逐步趋同的方法,新准则虽未明确规定分入业务分保费收入确认应将预估方法作为基准方法,将根据分保业务账单处理作为备选方法,但其实已隐含了这一内容,即对于已具备预估条件的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与再保险分出人确认分出保费相同的期间,采用专门方法对相关分保费收人的金额进行预估,确认应收分保款和分保费收入,因为这时已具备“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再保险接受人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对分保费收入及相关分保费用无法预估,或预估金额可能与实际金额产生重大差异,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也可根据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金额确认分保费收人及相关分保费用。

新准则要求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分入业务的各项收支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并确认为当期损益,因此不计提长期责任准备金。准备金的核算要依据原保险合同种类计提相应的分保责任准备金。准则规定再保险接受人要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保险合同,再保险接受人应根据本期分保费收入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分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调整确认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作为分保费收入的调整;并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根据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相关的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原保险合同为寿险保险合同,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确认寿险分保费收人的当期,根据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相关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人当期损益;并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三、结语:

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并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因此加强对再保险业务会计处理进行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保险会计新准则;保险风险;再保险

一、保险会计新准则的出台背景及内容突破

(一)保险会计新准则的出台背景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经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四个时期。这些制度规范要么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要么规范过于原则化,不全面和过于宽泛。同时由于这些制度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限制和阻碍了我国保险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为使保险公司规范经营及满足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要求,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将二者合称为“保险会计新准则”),并已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保险会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二)保险会计新准则突破之处

保险会计新准则规定了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和相关信息的列报、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核算等。与原来的保险会计制度相比,保险会计新准则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保险会计新准则的规范对象是保险合同而非保险公司(因为签发保险合同的并不一定都是保险公司),符合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新准则对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新准则对保险公司损余物质和代为追偿款的核算要求可以控制保险公司对利润的估价能力,压缩其利润调整空间,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新准则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可改善保险公司的利润表,由多步式到一步式,在一定程度上可收敛目前“以保费论英雄”的风气;新准则规定再保险业务独立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可比性原则;新准则增加了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范围,使得会计信息透明性增强。

二、保险会计新准则尚存的主要缺陷

(一)未明确界定“保险风险”,也未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要求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这一规定,一方面借鉴国际惯例,引入了“保险风险”概念作为判断和确定保险合同的依据;另一方面还可作为分拆混合保险合同(混合保险合同是指内含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储蓄成分的保险合同,新型寿险合同一般都属混合保险合同)的标准。但是新准则未明确界定“保险风险”,而“保险风险”是保险合同的核心,“保险风险”不界定,保险合同也难以界定。新准则也未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要求,这将使得混合保险合同的分拆难以进行。新准则对混合保险合同的确认原则是:若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能够区分并能单独计量,则进行分拆;若保险风险与非保险风险不能单独区分或单独计量,则不进行分拆,把整个保险合同的保费全部确认为收入。这和国际保险会计准则有所不同,根据国际保险会计准则,只有包含“重大保险风险”的保险产品,其收入才能计入保费,否则作为投资处理。“重大保险风险”是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事故都能使承保人做出重大额外赔付。我国保险会计新准则将“重大”两字移去,而投资连结险、分红险等投资性保单多少都含有保险风险,所以非保险风险保费难以剔除。即只要包含保险风险,在新准则下依然被认为是保险合同,而非“重大保险风险”保费类似于投资基金或银行存款,若全部按保费收入核算,使“保费收入”账户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高低,容易造成保费收入的虚假增长和保险发展的泡沫,也使得我国与其他国家保费收入的确认口径不同,不利于保险业国际间的交往与对比研究。

(二)保单取得成本费用化会计处理方式有违经济学原理

保单获取成本是指保险公司在签单或续保过程中发生的与保险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手续费、佣金、体检费等相关费用,保单获取成本来源于保费中的附加费用。新准则规定保险人在取得保险合同成本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如某一产品可以提供销售毛利,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总额与销售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销售量增加,利润增加。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来看,会计核算的结果也要揭示上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如实反映经营活动的经济后果。如果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会计核算的结果将出现“悖论”,即业务快速增长的公司,其利润会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大幅下降,而一旦销售量增长趋于平稳或大幅下降,利润反而大幅增加。可见,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一方面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另一方面导致会计信息严重背离实际状况,使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另外,在费用化会计政策下,快速增长通常在报表上表现为累计利润下降或亏损,制约了股东对公司价值的分享,致使公司的资源控制在公司经理人手中,客观上助长了内部人对公司资源的控制。一般业务快速增长时期往往也是对资本需求的饥渴期,但在费用化会计政策下,这一时期的报表利润表现却极为不佳,甚至大幅亏损,制约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筹资活动。而一旦该行业处于成熟期或衰退期,对资本不再渴求时,财务业绩却表现较佳。在公司管理层追求资本规模的动机下,反而助长了其不良动机,这将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三)新准则未严格要求“再保险风险”

虽然新准则规定再保险业务独立核算,但是却未明确界定“再保险风险”,这可能导致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将保险风险明确细分为承保风险、时间风险和投资风险三种风险,经原保险人、再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在合约中限制一种风险或几种风险转移的再保险称为财务再保险。原保险人可通过这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只将有限再保险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因此财务再保险又被称为有限风险再保险。有限风险再保险可以降低分保费,也使再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较小,更为重要的是其可以减轻巨灾等低频率高损失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平滑利润,缓解资本需求的压力。财务再保险在现代再保险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给直接保险人和再保险人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利润。正因为财务再保险具有一般再保险所不具备的优点,而得到了保险公司的重视,但也由此引发了不少滥用的情形,最主要的就是没有转移风险或者转移的风险不够充足,不再是再保险合同,而成为其他金融工具,致使公司账面虚增利润。财务再保险可以达到“粉饰报表”的作用,所以由它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澳大利亚HIH保险公司破产原因之一便在于其收购的FAI公司利用有限再保险操纵利润,最终给HIH公司带来巨大损失。我国《保险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未对有限风险再保险作任何规定,《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也未对有限风险再保险的会计处理作特别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也未对“再保险风险”进行明确要求。

三、完善保险会计新准则的建议

(一)明确界定“保险风险”,并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要求

国际保险筹委会对保险风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将保险合同所面临的保险风险分为三类:发生风险,即保险事故实际发生数量与预期发生数量不同的可能性;程度风险,即保险事故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不同的可能性;发展风险,即在合同期间末期,保险人义务金额的改变。因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指数,或者类似变量的变化而引起的不确定性称为价格风险。只引起价格风险而没有保险风险的合同不是保险合同,而是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笔者建议我国借鉴国际做法,对保险风险进行界定;为更客观地反映我国居民受保障程度,在确认保险合同时应增加“重大保险风险”的规定,并对其进行量化,以将混合保险合同中的储蓄、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等非保险风险部分进行拆分,增强保险财务报告信息的价值。不能因为我国市场不成熟,就将“重大”两字移去,使得混合保险合同的拆分无法进行,也使得与国际保险业的趋同过程更加漫长。

(二)对保单取得成本进行递延

保单获取成本资本化的会计政策符合保险经济学的基本规律,可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并且我国保险业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在承保初期,承保业务发展越快,亏损越大,可能影响我国保险公司市场形象,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笔者建议采取保单获取成本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式,可借鉴美国经验,将取得成本递延,并在保险合同期间内予以摊销,以将其和保费收入在保险期间配比。

(三)严格要求再保险风险

虽然我国尚未发生涉及有限风险再保险的重大事件,但由于有限风险再保险被滥用的危害极大,所以有必要采取措施严格监管这种保险产品,以防患于未然。保险会计新准则应列明有限风险再保险的会计处理规则,明确界定“再保险风险”,并对“重大再保险风险”进行具体量化。对转移风险过小的有限风险再保险,可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将其按存款或融资进行处理,或将保险部分与融资部分分拆,分别按保险合同和存款或融资处理,从源头上防范保险公司滥用有限风险再保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编:《金融工具会计与保险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版。

第7篇

由于保费收入是在保单时入账的,而保险责任要延续到保险期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为了正确计算各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要把不属于当年收益的保费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从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的年收入。同理,应将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协作本年收入。这种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是保险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保险利润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一般企业的利润是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或费用后的余额,而计算保险公司的利润应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后,同时再调整年度的计算有很大的影响。

第二,保险企业年度之间的利润可比性较差。一般企业只要经营管理上没有大的变化,各年的利润就会保持相对稳定。年终决算的重点在于估算负债

第8篇

其保险责任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在其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可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师1名、保险公司理赔专家2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委托者和事务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与事务所的后顾之忧,意义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面临的风险很大。通过这项举措可实现与保险公司互助互保、共担风险的机制,大大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在一些发达国家,投保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如果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投保责任保险,在加入WTO后将难以同国外同行竞争。

第9篇

    其保险责任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在其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可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师1名、保险公司理赔专家2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委托者和事务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与事务所的后顾之忧,意义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面临的风险很大。通过这项举措可实现与保险公司互助互保、共担风险的机制,大大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在一些发达国家,投保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如果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投保责任保险,在加入WTO后将难以同国外同行竞争。

    2、有利于落实《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但是,多年来保险领域一直是一片空白,事务所脱钩后,仍沿袭原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的方法,潜在风险很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出现填补了保险领域的空白,使《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得以落实。

    3、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过渡。虽然,我国法律允许设立合伙制事务所,但由于合伙人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大部分事务所仍为有限责任制。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建立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可坚定事务所向合伙制过渡的决心。

第10篇

财务会计论文3300字(一):医保改革中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研究论文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国的医疗保险改革的顺利开展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医疗保险中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公平公正,但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中,制度的不成体系等相关原因使得医疗卫生领域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选择性较大,无法解决基础的医疗保险問题。医院的财务管理直接影响医院发展和效益,在医保改革的新形势下,对医院财务管理进行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趋势,本文简要阐述了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印象,并分析了医保改革中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进行了简要研究。

关键词:医保改革;财务会计;创新

医疗保险是医保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保障人们基本医疗需求的条件,制度的完善关系着国民健康权利的实现,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标准化的会计信息,有利于规范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以免出现不规范的医疗费用,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从而推动全面医保的实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不断好转,对医疗卫生有了更高要求。其中,财务管理是医保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准确地把握医疗财务预算及财务支出可以提升医院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财务工作者要明确自身职责和医保范围,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一、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近些年,我国医疗保险改革成效显著,而财务会计制度是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基础制度。医保改革后的受益群体不断扩大,主要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的医保以及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的收入,推动了整个社会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但也给医院财务会计增加了工作负担。财务会计人员在工作时要明确医疗保险范围,认真询问参保人员的姓名、医保卡号、就诊时间等情况,仔细核实参保人员的住院明细、病种、收费等相关信息,并以报表的形式呈交给有关部门。待医疗保险部门结算完成,财务会计人员还要对照发放款项上的内容和报表,进一步核查统计,确保与医院的支付报销费用保持一致,从而更好地体现在该时间段内医院的经营情况,为社会保险的调整和医疗保险的改革提供准确的数字,做到有据可依。

二、医保改革中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分析

(一)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创新

就医疗服务行业而言,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保障医院现有会计制度职能更好地发挥,提高医院经济业务核算效率,必须将医保改革中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发挥财务会计制度机制的优势,适当调整医院的财务会计内容。此外,还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并赋予其独立的职能,将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科学合理地利用财务信息,有效预测医院的整体经营成果。

近些年,医院发展迅速,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需求不断扩大,使得医院在管理会计工作方面的需求也随之增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现代化技术运用到财务会计工作中,有助于简化工作流程,保障会计人员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医院内部管理中,促使管理会计更好的发展。现阶段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实现了医院会计工作合理化、规范化,为医院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采用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深入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内涵,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用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要加强财务控制,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财务会计的风险,定期组织员工交流会,帮助员工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适应医院会计工作的发展。财务管理工作来涉及优化资本结构、分析知识利益分配状况等内容,所以要一切以医院财务会计实际需求为主,不断优化服务并扩大服务范围。

(二)建立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医院要进行成本核算,强化社区服务,提升财务管理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制度,聘请专业的人才组建优秀的财务会计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有效规范财务会计人员的行为,并积极创新财务管理方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体系,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了企业财务管理综合能力的提高,所以医院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优化管理人员,帮助财务管理人员创新思维,并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

近些年,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医保改革中的财务会计制度发展前途一片光明。信息技术的进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会计制度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如今,信息技术背景下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仅加快了财务会计信息的传输速度,也实现了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的数字化操作,所以这是财务会计工作的重点内容。财务会计制度有利于重新构造财务会计工作,并将其与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提高医保改革中财务信息管理效率,同步展开医保改革和财务管理工作,正确把握行业变化。将信息技术运用到财务会计管理中,不仅减轻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负担,也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核算出现错误的概率,既维护了医院的经济利益,也方便了患者查询自身的医保信息。此外,在医保改革的时代大环境下,会计人员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公众展示信息,有效提高了财务会计制度水平,加快了医保改革步伐。

(三)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应用

就管理财务会计工作而言,要想职能发挥最大价值,必须以会计内部管理为重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积极创新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医保改革需求,并建立满足医院需求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创新财务会计制度。同时,财务会计人员要深入研究信息数据,挖掘其背后含义,补充会计制度的不足,进而加大医院医保改革中的管理力度,因此,在医院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前财务会计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得财务会计制度的职能发挥到最大,有效降低医院的经济损失。此外,在医保改革中应采用财务控制技术,严格把关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不断强化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为医保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财务会计制度系统的稳定运行。最后,医院还要定期组织培训,强化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素养,帮助财务会计人员更好地应对不断升级的会计系统,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医院培养一批优秀财务会计人才,有效降低医院面临医疗保险改革的风险,并增强医院的综合实力,从而给医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创新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使得财务会计理论和规则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在财务会计制度创新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将财务人员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建立符合医保改革需求的会计模式,尽可能地满足医院医疗保险改革的需求。同时,还要增强财务会计报告的价值和会计人员处理信息的效率,帮助医院领导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拓宽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进一步提供财务数据和技术方面的支持,为医院提供有价值的财务信息和技术信息,突破传统财务会计制度的局限性,为医保改革提供更多的机会。此外,为满足财务管理需求,创新财务会计制度,丰富会计组织形式,将现代化技术运用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中,加快信息传递速度,进一步提升会计应用范围,加快财务会计信息化发展进程。财务会计信息不仅是财务会计管理的主要内容,同时也为财务会计数字化的实现提供了技术保障。由于财务会计制度创新融入了现代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实效性,帮助医院管理者准确掌握市场变化,从而更好地进行医保改革的会计制度创新工作。

综上所述,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要紧跟时展潮流,适应当下的财务管理环境,建立先进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为医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医院还要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医保改革中的财务会计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严谨,保障制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提升财务信息的技术标准和水平,遵循行业内的标准,并保持一致,做好财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控制成本。

作者简介:薄云霓(1973—),女,汉族,河北秦皇岛人,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研究。

财务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论财务会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及作用论文

摘要:我国经济在飞速地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市场上各行各业也在快速地发展着,市场上各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既面临着竞争和挑战,也面临着极大的機遇。财务的支配管理和调剂,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现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巨大的机遇中,对于如何进一步去获得利益,财务管理和支配在企业竞争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能够做到可持续的发展,财务会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财务会计可以统计内部财务信息,并且对这些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再通过分析所得的数据,做出相应的规划助力企业发展。

关键词:财务会计;现代企业管理;地位;作用

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小部分,在整个的企业运行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且是不可或缺的。它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处理企业内部各方面的财务关系,起着极其重要作用。它可以通过对企业和市场数据的分析,来进一步规划企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帮助企业明确发展目标。在整个企业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数据的分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在制定计划、研究策略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持。它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一项基础的工作,在整个的企业发展成长过程中,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营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明确企业会计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一)分析经营数据有利于企业发展

随着目前我国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在各种挑战和机遇共存的情况下,企业要想发展,要想进步就必须面对相应的挑战,在激烈的竞争过程中,对其内部的管理和市场数据进行分析,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计划和目标等都是极其重要的,无论哪一部分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面数据的分析和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财务会计可以通过分析对比相应的数据,做出有利于其他部门的科学判断,为企业的发展共同出力。财务会计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极其重要的保障,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一直起着核心的作用,企业的经营运行和发展,都是在财务的辅助下进行的,虽然看起来财务在整个企业的分支中像是基础部门,但很大程度上,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支配得是否合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好坏优劣有着直接相关的作用,这几个过程中,财务会计对财务各方面数据的分析所起的作用非常明显,财务会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1]。

(二)财务会计是企业发展的守护者

当今社会在不断地前进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在社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也在快速地发展,科技在进步,电子信息等技术也慢慢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科技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科技。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已经使得企业面向的不仅仅是国内,企业的机遇和挑战在范围上可以说是已经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广,企业的发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应变,财务管理和分配在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通过数据的分析,可以把握企业改革的方向,财务部门通过对企业内部和外部各方面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规划最适合企业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便于企业在世界贸易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在企业的改革过程中企业旧有的模式在不断地创新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既面临着挑战,也面临着极大的机遇,机遇大于挑战,但前提条件是能够把握住机遇。这个过程企业执掌者需要保持一颗清晰的头脑,这就需要大量的数据管理和分析来进一步地加大抓住机遇的把握,因此财务部门也应当受到重视,让其参与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在规划和决策方面,都可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财务会计通过对企业内部和目前市场上各种数据的分析和处理,更加准确地定位企业发展,制定更有前瞻性和大局性的发展方向,防止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发展决策这个方面出现盲目化,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前瞻性和领先性,更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并发展。

(三)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排头兵和智囊

在这个快速前进的社会中,企业要想进一步壮大和发展,首先得让企业处于社会发展这个大环境中,不断地融入其中探索和总结市场规律并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的各种制度,这就需要大量的信息来辅助。在当代这个大数据的环境下,企业的发展处于一个全球化和全面化的环境之中。因此,企业决策者在各项发展项目的确定与决策下不能出现偏差,对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要有确定性,相比于传统企业财务管理的单一性和片面性,当今在大数据的条件下,企业财务的管理已经涉及无形的财富之中,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计的数据收集和处理的重心也慢慢地偏向于无形的资产这一方面,再通过企业各方面的改革与发展,企业在不断地加强着与世界经济发展的联系。在所有的企业发展的过程之中我们可以得出,财务会计通过其工作的特殊性能够进一步地把握企业发展的方向,是企业阔步向前的开拓者。为了能够更好地进入更大的环境之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就显得尤其重要。财务会计通过对各项数据的分析和处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资料,使得企业的各项决策更加明确与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发展效率。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会计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格局有相应的深入与探索,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财务会计可以将企业的经济资源的利用进一步合理化,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便于企业后期各项工作能有效控制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一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在社会的认可度促进企业发展的高效性[2]。

二、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一)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企业管理是一个整体化的过程,每一个部门都有其重要的存在意义,缺一不可,不同的部门之间需要保持相应的协调,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系最为密切,财务部门的特殊性可以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为企业中各部门提供市场数据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二)有利于降低企业资本的投入量

企业总的目标在于进一步获得更大的利益,财务会计通过对市场数据的分析,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便于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分配,获得最高效的工作效率以极大程度地增加企业的收益,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管控来减少原始资本的投

入量。

(三)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管理

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管理对于整个企业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提升企业运营的效率和速率关键在于提高财务的管理力度,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明确财务管理的效率,通过财务部门对数据的收集与处理进一步完善管理方案,让企业的管理更科学化与高效化[3]。

第11篇

(一)选定论题范围

选定论题范围简称选题,是论文写作的起点,即要选择确定所要研究论证的学术问题,或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本着将客观上的需要和主观上的可能相结合的科学的选题态度。

论题不同于论文题目,论文题目是论文的标题,是从论题范围中选择出来的,研究的范围比论题小。选择论题范围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因为论题范围一般比较大,比较广,是就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加以研究、探讨。作者在写作之前,应该先确定论文论题的范围,具体的论文题目可以在整理、加工资料后再加以明确。

1.论题的来源。正确恰当地选择论题范围与论题的来源是密不可分的。论题可以从理论研讨和社会实践两方面得来:

一方面,来自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新业务、新问题。

财会人员在实务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对此进行研究,进行探讨,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办法。比如,企业的存货大量积压,从而造成会计报告中的存货的信息严重失真。再如,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的加大,原有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这样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解决,由此围绕着“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人员的职责”、“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展开了讨论。

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股票期权业务的开展,以知识资本进行的投资,资产重组概念的提出,通货膨胀的加剧等等,这些都对原有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提出了挑战,也迫切要求有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

另一方面,来自科研领域中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

人们在了解、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时,又发现了新问题,从而需要使原有的理论更加完善或扩展。例如,在探讨研究受托责任会计时,财会人员往往只重视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忽视了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反映,于是在1999年出台了具体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该准则实施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掀起了一场关于现金流量表研究讨论的热潮,而《现金流量表》准则,也在2001年进行了修订。由此可以看到,一些新问题需要研究、探讨,形成比较成熟的理论,然后以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去实现它。

除此之外,我国良好有序的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建立,而且我国也已经加入了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我们的财会工作也要和世界接轨,接踵而来的一些新的经济业务、经济关系势必要求我们的会计理论先行一步。比如,跨国企业会计、海外投资业务处理、金融保险会计、战略管理会计等问题,都值得探讨、研究。

2.选题的一般原则。客观上讲,要选择有科学价值、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观上讲,要选择自己感兴趣,有利于展开研究,自己可以驾驭完成的论题。

这里所说选择有科学价值的、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要是指:其一是要有理论价值,就是指那些对本专业、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能起先导、开拓作用,对各项工作起重要指导、推动作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二是实用价值,就是指那些经济发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选题应该着重考虑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争论的焦点问题。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创造性原则。即在财会专业的研究中、业务工作上有新的发现、新的创造。选择会计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或会计工作实务中的新问题来研讨。因为每一项新的发现、新的方法,都将使该领域科学的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向前迈进一步。

(2)现实可行性原则。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兴趣爱好,并考虑基本的实际研究能力、资料积累,以及可能争取到的指导、协调等条件去选题。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应该在自己熟悉或有浓厚兴趣的业务领域内选题。

(3)补充性原则。可以去选择那些在财会学科的研究中、工作实践中被忽视的领域和被忽视的环节,经过研究提出见解,填补空白。

(4)前瞻性原则。根据个人的能力,尽量去选择那些尚无人问津,或是前人研究的成果或经验,在未来经济的发展中不再适用的问题,经过研究,将其发展、完善,使之更为丰富、完整。

3.选题的方法

(1)观察事物,寻找问题,发现矛盾,探讨解决方法。论文选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从会计实务中选题、从会计理论中选题及从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发展形势中选题。在选题中寻找问题,发现矛盾,如从新事实与旧理论的矛盾中,从不同的观点和流派的争鸣中,从别人失败的经验中,从前人的不足、缺陷或漏洞中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选择自己研究的课题。

(2)多方面探索和一方面选择相结合。选题要将横向空间考察和纵向时间考察相结合。根据财务会计专业的特点,所谓横向空间考察,就是说要树立科学的整体观念,寻找与会计学科相交叉的学科领域,如会计学与管理学、会计学与其他经济管理类学科、会计学与数学等,研究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找出学科结合部,探索用别的学科理论和方法去研究财务会计,运用多学科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财务会计学科领域。所谓纵向时间考察,就是要认识财务会计知识的层次性和不断抽象上升到新的具体会计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无穷性,树立不断开拓和追求新知识的科学态度,不断提出财务会计新的研究课题。

(3)想象、联想、直觉选择的方法。直觉是科学上重大发现的先导,是经验事项通向概念或假设的桥梁,研究重大课题大都是通过直觉选择出来的代表创造成果的概念或初步假设。直觉是创造之母。爱因斯坦的科学创造原理模式为:经验──直觉──概念或假设──逻辑──理论。

4.选题注意事项

(1)虚实结合,以实为主,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业务方法的探讨。拟定的选题,必须结合实际,针对现实,以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最好是自己在学习上、工作中、生活里经常关心的问题,或是时常思考的问题,这十有八九会成功。

(2)难度适中,量力而行,即要探索新问题,又要考虑自己的专业基础。

选题切忌过大、过难、过旧。选题过大,一是难以完成,二是不好驾驭。要选与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地位角度、业务专长相吻合的题目。选题难度过大,会受到时间、精力和资料的限制,是很难写好写完的,若无可奈何,临时换题,时间更紧迫,不可能写好,所以要选与自己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相一致,或者是相关相近的题目。选题过旧,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还会让人觉得有被抄袭之嫌。

选题最好是略有点难度,难易适中,选择具有时代感的题目。总之,选自己熟悉、有兴趣,经常关心研究,有思想准备的题目。

(3)要有自己的见解,中心明确,避免综合论述,拼凑成章。

选题时,要掌握前人和今人的研究成果,要了解该选题研究的现状以及发展的趋势。若是他人已解决了的问题,可以不必花力气重复进行研究。另外,不要人云亦云,凑热闹,找“热门”,要经过深入研究,冷静地考虑,确有新见。

此外,还要考虑个人的时间、资料和研究能力。盲目选择论题,一般说来是不会成功的。选择自己获取信息、寻找图书资料方便的题目,考虑自己能利用哪些社会关系,到哪些单位调查研究,获取哪方面的文书档案、统计报表、数据资料比较方便,这样有助于资料运用起来得心应手,有助于写作的成功。

选题只要是自己有浓厚的兴趣,结合工作实践,能发挥业务专长,有占有资料的条件,能得到指导,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总之,写财会论文,首先要找资料,看文章,了解别人已有的观点、目前存在的问题,启发自己思考。关注并了解财务会计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著名的理论著作及最新研究成果,对于论文的写作必不可少;其次,对各种材料必须消化吸收、融会贯通,针对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经验,重点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提出独到的见解。看材料、写文章,犹如春蚕吐丝,先吃进桑叶,经过咀嚼、消化,排除废物,然后吐出蚕丝,做成美丽的蚕茧,进而织成五光十色的锦缎,切忌搞大拼盘,进行简单的组合装配。

本书第三部分列示了关于财会论文的一些选题,可供参考。

(二)草拟论文提纲

提纲是文章的骨架,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以及全文的逻辑性和结构框架。通过草拟提纲,可以规划基本内容,搭好基本框架,使自己的思想明确、条理清晰,还可以发现构思的缺陷、材料的不足、论据的不充分、思路的不清晰,使论文写作少走弯路。论文提纲一般应包括文章的基本论点和主要论据,反映文章的体系结构。简单地说,提纲要列出一级题目、二级题目,如有需要,再作一些说明。有的人不习惯于写提纲,提起笔来就写初稿,结果由于构思不成熟,往往费时更多。

提纲写好后,要不断修改、推敲。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适合;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是否能阐明中心论点或说明主要议题;三是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段落是否合乎逻辑;四是验证材料是否充分说明问题。这些工作完成后,再开始动笔写初稿也不迟。

1.结构层次安排方法

(1)并列法。即表现为几个观点或几个问题、几类事情或若干事件并列在一起,形式上彼此独立,内容上共同为说明主题服务。这些内容(任务、原因、措施、成绩、经验、体会)没有谁先谁后,谁主谁次的区分,但须注意的是,各层次之间必须有内在的联系,不能互相矛盾、重复、包容,分类的标准、角度要一致。

(2)递进法。说明主题(问题)的各个层次的内容,或者是按照事情发展过程的先后次序,或者是按照事理逐层深入的关系来安排层次。用递进法安排层次,有明显的逻辑上的严密性,人们容易理解和接受。要注意的是,事情和整理的先后顺序必须是确实存在的,而且是实质性的,否则,也不能很好地说明问题。

(3)因果法。任何问题的发生总有其原因,任何做法、事态的发展总有其结果。层次的安排可结果在前原因在后,也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2.论文提纲的形式

论文提纲按照详略程度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标题式提纲。用简要的词语概括内容,以标题的形式列出。在正文中一般可以作为主线、大的框框来处理。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2)句子式提纲。用一个能够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概括内容,该句子可以带有标点。

(3)段落提纲。是句子提纲的扩充,常用来编写详细提纲,故又称详细提纲。有时,当论文逻辑构成单位的内容不能用一个句子概括时,就写成一段话来进行表述。

上述三种形式可以综合运用。论文写作者可根据内容和篇幅的需要加以选择,只要用起来得心应手即可。

3.编写提纲的方法与步骤

(1)先拟标题。拟定标题时,力求简单、具体、醒目,或揭示论点,或揭示论题。需注意的是,编写提纲的标题一般是最后确定的标题。

(2)用主题句子列出全文的基本论点,以明确论文中心,统领全纲。

(3)合理安排论文各大部分的逻辑顺序,用标题或主题句的形式列出,设计出论文的结构和框架。

(4)对于论文中的各大部分,逐层展开,扩展深化,设制细项目,结合搜集使用的材料,进一步构思层次,形成近似论文概要的详细提纲。

(5)对于每个层次分成各个段落,写出每个段落的论点句子,并依次整理出需要参考的资料,如卡片、笔记等,标上序号,排列备用。

(6)检查整个论文提纲,作出必要的修改,即增加、删除、调整等。

(三)编写初稿与定稿

俗话说:“七分材料三分写”。会计论文执笔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为论文执笔成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何把会计领域中好的研究成果,形成创造性的见解和观点,落实在书面篇章中,这是会计论文写作的关键环节。

1.起草初稿。根据编写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初稿撰写有两种方法:一是从头到尾、不间断、不停顿,一气呵成写完初稿,然后再从头仔细推敲加工修改;二是根据文章的层次结构,一部分一部分地撰写、推敲、加工修订,全文分部分写完后,再合并起来通读、统稿完成。

财会专业的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在搜集材料充分的前提下,撰写论文初稿应适度掌握论文写作速度,不宜求快,应始终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敏捷的思维,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井然有序,详略得当。

2.文稿修订。一般说来,好文章是修改出来的。论文初稿完成后,往往存在不成熟、疏漏、重复、有误、用词不当等问题,需要反复推敲修改。修改前,应重新阅读有关参考文献和资料,虚心听取论文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论文,也是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学风的难得机会,因此要认真、严肃、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修改要注意精炼,简明。

第12篇

(一)选定论题范围

选定论题范围简称选题,是论文写作的起点,即要选择确定所要研究论证的学术问题,或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本着将客观上的需要和主观上的可能相结合的科学的选题态度。

论题不同于论文题目,论文题目是论文的标题,是从论题范围中选择出来的,研究的范围比论题小。选择论题范围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因为论题范围一般比较大,比较广,是就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加以研究、探讨。作者在写作之前,应该先确定论文论题的范围,具体的论文题目可以在整理、加工资料后再加以明确。

1.论题的来源。正确恰当地选择论题范围与论题的来源是密不可分的。论题可以从理论研讨和社会实践两方面得来:

一方面,来自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新业务、新问题。

财会人员在实务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对此进行研究,进行探讨,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办法。比如,企业的存货大量积压,从而造成会计报告中的存货的信息严重失真。再如,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的加大,原有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这样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解决,由此围绕着“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人员的职责”、“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展开了讨论。

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股票期权业务的开展,以知识资本进行的投资,资产重组概念的提出,通货膨胀的加剧等等,这些都对原有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提出了挑战,也迫切要求有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

另一方面,来自科研领域中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

人们在了解、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时,又发现了新问题,从而需要使原有的理论更加完善或扩展。例如,在探讨研究受托责任会计时,财会人员往往只重视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忽视了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反映,于是在1999年出台了具体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该准则实施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掀起了一场关于现金流量表研究讨论的热潮,而《现金流量表》准则,也在2001年进行了修订。由此可以看到,一些新问题需要研究、探讨,形成比较成熟的理论,然后以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去实现它。

除此之外,我国良好有序的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建立,而且我国也已经加入了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我们的财会工作也要和世界接轨,接踵而来的一些新的经济业务、经济关系势必要求我们的会计理论先行一步。比如,跨国企业会计、海外投资业务处理、金融保险会计、战略管理会计等问题,都值得探讨、研究。

2.选题的一般原则。客观上讲,要选择有科学价值、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观上讲,要选择自己感兴趣,有利于展开研究,自己可以驾驭完成的论题。

这里所说选择有科学价值的、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要是指:其一是要有理论价值,就是指那些对本专业、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能起先导、开拓作用,对各项工作起重要指导、推动作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二是实用价值,就是指那些经济发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选题应该着重考虑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争论的焦点问题。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创造性原则。即在财会专业的研究中、业务工作上有新的发现、新的创造。选择会计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或会计工作实务中的新问题来研讨。因为每一项新的发现、新的方法,都将使该领域科学的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向前迈进一步。

(2)现实可行性原则。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兴趣爱好,并考虑基本的实际研究能力、资料积累,以及可能争取到的指导、协调等条件去选题。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应该在自己熟悉或有浓厚兴趣的业务领域内选题。

(3)补充性原则。可以去选择那些在财会学科的研究中、工作实践中被忽视的领域和被忽视的环节,经过研究提出见解,填补空白(4)前瞻性原则。根据个人的能力,尽量去选择那些尚无人问津,或是前人研究的成果或经验,在未来经济的发展中不再适用的问题,经过研究,将其发展、完善,使之更为丰富、完整。

3.选题的方法

(1)观察事物,寻找问题,发现矛盾,探讨解决方法。论文选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从会计实务中选题、从会计理论中选题及从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发展形势中选题。在选题中寻找问题,发现矛盾,如从新事实与旧理论的矛盾中,从不同的观点和流派的争鸣中,从别人失败的经验中,从前人的不足、缺陷或漏洞中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选择自己研究的课题。

(2)多方面探索和一方面选择相结合。选题要将横向空间考察和纵向时间考察相结合。根据财务会计专业的特点,所谓横向空间考察,就是说要树立科学的整体观念,寻找与会计学科相交叉的学科领域,如会计学与管理学、会计学与其他经济管理类学科、会计学与数学等,研究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找出学科结合部,探索用别的学科理论和方法去研究财务会计,运用多学科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财务会计学科领域。所谓纵向时间考察,就是要认识财务会计知识的层次性和不断抽象上升到新的具体会计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无穷性,树立不断开拓和追求新知识的科学态度,不断提出财务会计新的研究课题。

(3)想象、联想、直觉选择的方法。直觉是科学上重大发现的先导,是经验事项通向概念或假设的桥梁,研究重大课题大都是通过直觉选择出来的代表创造成果的概念或初步假设。直觉是创造之母。爱因斯坦的科学创造原理模式为:经验──直觉──概念或假设──逻辑──理论。

4.选题注意事项

(1)虚实结合,以实为主,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业务方法的探讨。拟定的选题,必须结合实际,针对现实,以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最好是自己在学习上、工作中、生活里经常关心的问题,或是时常思考的问题,这十有八九会成功。

(2)难度适中,量力而行,即要探索新问题,又要考虑自己的专业基础。

选题切忌过大、过难、过旧。选题过大,一是难以完成,二是不好驾驭。要选与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地位角度、业务专长相吻合的题目。选题难度过大,会受到时间、精力和资料的限制,是很难写好写完的,若无可奈何,临时换题,时间更紧迫,不可能写好,所以要选与自己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相一致,或者是相关相近的题目。选题过旧,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还会让人觉得有被抄袭之嫌。

选题最好是略有点难度,难易适中,选择具有时代感的题目。总之,选自己熟悉、有兴趣,经常关心研究,有思想准备的题目。

(3)要有自己的见解,中心明确,避免综合论述,拼凑成章。

选题时,要掌握前人和今人的研究成果,要了解该选题研究的现状以及发展的趋势。若是他人已解决了的问题,可以不必花力气重复进行研究。另外,不要人云亦云,凑热闹,找“热门”,要经过深入研究,冷静地考虑,确有新见。

此外,还要考虑个人的时间、资料和研究能力。盲目选择论题,一般说来是不会成功的。选择自己获取信息、寻找图书资料方便的题目,考虑自己能利用哪些社会关系,到哪些单位调查研究,获取哪方面的文书档案、统计报表、数据资料比较方便,这样有助于资料运用起来得心应手,有助于写作的成功。

选题只要是自己有浓厚的兴趣,结合工作实践,能发挥业务专长,有占有资料的条件,能得到指导,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总之,写财会论文,首先要找资料,看文章,了解别人已有的观点、目前存在的问题,启发自己思考。关注并了解财务会计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著名的理论著作及最新研究成果,对于论文的写作必不可少;其次,对各种材料必须消化吸收、融会贯通,针对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经验,重点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提出独到的见解。看材料、写文章,犹如春蚕吐丝,先吃进桑叶,经过咀嚼、消化,排除废物,然后吐出蚕丝,做成美丽的蚕茧,进而织成五光十色的锦缎,切忌搞大拼盘,进行简单的组合装配。本书第三部分列示了关于财会论文的一些选题,可供参考。

(二)草拟论文提纲

提纲是文章的骨架,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以及全文的逻辑性和结构框架。通过草拟提纲,可以规划基本内容,搭好基本框架,使自己的思想明确、条理清晰,还可以发现构思的缺陷、材料的不足、论据的不充分、思路的不清晰,使论文写作少走弯路。论文提纲一般应包括文章的基本论点和主要论据,反映文章的体系结构。简单地说,提纲要列出一级题目、二级题目,如有需要,再作一些说明。有的人不习惯于写提纲,提起笔来就写初稿,结果由于构思不成熟,往往费时更多。

提纲写好后,要不断修改、推敲。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适合;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是否能阐明中心论点或说明主要议题;三是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段落是否合乎逻辑;四是验证材料是否充分说明问题。这些工作完成后,再开始动笔写初稿也不迟。

1.结构层次安排方法

(1)并列法。即表现为几个观点或几个问题、几类事情或若干事件并列在一起,形式上彼此独立,内容上共同为说明主题服务。这些内容(任务、原因、措施、成绩、经验、体会)没有谁先谁后,谁主谁次的区分,但须注意的是,各层次之间必须有内在的联系,不能互相矛盾、重复、包容,分类的标准、角度要一致。

(2)递进法。说明主题(问题)的各个层次的内容,或者是按照事情发展过程的先后次序,或者是按照事理逐层深入的关系来安排层次。用递进法安排层次,有明显的逻辑上的严密性,人们容易理解和接受。要注意的是,事情和整理的先后顺序必须是确实存在的,而且是实质性的,否则,也不能很好地说明问题。

(3)因果法。任何问题的发生总有其原因,任何做法、事态的发展总有其结果。层次的安排可结果在前原因在后,也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2.论文提纲的形式

论文提纲按照详略程度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标题式提纲。用简要的词语概括内容,以标题的形式列出。在正文中一般可以作为主线、大的框框来处理。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2)句子式提纲。用一个能够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概括内容,该句子可以带有标点。

(3)段落提纲。是句子提纲的扩充,常用来编写详细提纲,故又称详细提纲。有时,当论文逻辑构成单位的内容不能用一个句子概括时,就写成一段话来进行表述。

上述三种形式可以综合运用。论文写作者可根据内容和篇幅的需要加以选择,只要用起来得心应手即可。

3.编写提纲的方法与步骤

(1)先拟标题。拟定标题时,力求简单、具体、醒目,或揭示论点,或揭示论题。需注意的是,编写提纲的标题一般是最后确定的标题。

(2)用主题句子列出全文的基本论点,以明确论文中心,统领全纲。

(3)合理安排论文各大部分的逻辑顺序,用标题或主题句的形式列出,设计出论文的结构和框架。

(4)对于论文中的各大部分,逐层展开,扩展深化,设制细项目,结合搜集使用的材料,进一步构思层次,形成近似论文概要的详细提纲。

(5)对于每个层次分成各个段落,写出每个段落的论点句子,并依次整理出需要参考的资料,如卡片、笔记等,标上序号,排列备用。

(6)检查整个论文提纲,作出必要的修改,即增加、删除、调整等。

(三)编写初稿与定稿

俗话说:“七分材料三分写”。会计论文执笔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为论文执笔成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何把会计领域中好的研究成果,形成创造性的见解和观点,落实在书面篇章中,这是会计论文写作的关键环节。

1.起草初稿。根据编写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初稿撰写有两种方法:一是从头到尾、不间断、不停顿,一气呵成写完初稿,然后再从头仔细推敲加工修改;二是根据文章的层次结构,一部分一部分地撰写、推敲、加工修订,全文分部分写完后,再合并起来通读、统稿完成。

财会专业的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在搜集材料充分的前提下,撰写论文初稿应适度掌握论文写作速度,不宜求快,应始终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敏捷的思维,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井然有序,详略得当。

2.文稿修订。一般说来,好文章是修改出来的。论文初稿完成后,往往存在不成熟、疏漏、重复、有误、用词不当等问题,需要反复推敲修改。修改前,应重新阅读有关参考文献和资料,虚心听取论文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论文,也是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学风的难得机会,因此要认真、严肃、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修改要注意精炼,简明。

第13篇

一、谢霖简介

谢霖,1885年11月30日出生于江苏武进县罗墅湾,幼时师从其父,学习中式会计理论,初步掌握了中式簿记;少时目睹清政府丧权辱国以及国内经济备受资本主义国家剥削的现状,遂抱着“母实业而父教育”的宗旨,1905年东渡日本。

谢霖1909年7月(明治四十二年七月)至1911年7月(明治四十四年七月)在日本明治大学攻读商科,学习的科目为经济政策,国际司法,铁道,银行,保险,海上保险,商法,总成绩为535分,平均为76.4分。留日期间系统学习西式会计理论,使得谢霖在以后的会计实践中能以此理论为指导,以实干为基础,在神州大地上培养出杰出的会计人才。

图为谢霖在明治大学成绩原簿:

二、谢霖对中国会计教育的贡献:

(一)参与会计实践,积累教育经验

建立中国第一个新式银行会计制度。清末民初,中国发展进入黄金时期,民资企业如雨后出笋般相继浮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充,经营范围、业务不断增加,旧式簿记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在此形势下,谢霖率先在中、交行施行会计改革试点,他以西方借贷复式记账为蓝本,结合中国银行的特点,直接运用日文直译来的“借”“贷”为记账符号,建立中国第一个新式银行会计制度,把老式的“上收下付”式垂直型大写数字的银行账户,改造成为以“借贷”为平行的记账方位,以阿拉伯数字为标准,以传票为记账依据的“现金式借贷分录法”。接着为了适应银行会计改革的需要,将全国中、交总行及各分行会计人员分批调至北京正则会计补习学校,他自行编制教材,亲自讲授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培养了大批的新式会计人才;最后总结银行改革经验,加之系统化、规范化,著成《实用银行会计》一书,传播会计理论。谢霖复式记账法在中、交行的改革试点,引发了工商界企业的热情追捧,纷纷效仿,复式记账法自此在中国扎根。

拟定《会计师暂行章程》。“一战”期间,中国进入短暂春天,官僚民族资本快速发展,公司商行纷纷组建,随之带来了大量的经济纠纷亟待解决,而此时中国尚缺乏会计师制度,加之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一旦涉及经济纠纷案件,无论纠纷双方是国人与外国人的,还是国人与国人的,皆由在中国开业的外国公共会计师仲裁,“国人之含冤不白者,不可胜数”(2)。谢霖为维护民族尊严,国家经济利益,毅然于1918年6月呈请北洋政府农商部与财政部,要求订立国人的会计师制度。当时的北洋政府赞同谢霖“有利商民”(3)的呈请并同时要求其拟定会计师条例,他不仅拟定《会计师暂行章程》十条,还做了详细解释,并将批文底稿上交北洋政府,后北洋政府于同年9月7日正式颁布执行。随即颁发中国第一号会计师证书给谢霖,以资嘉奖。谢霖草拟的《会计师暂行章程》是国人自拟的第一部会计师章程,为其后的会计师章程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为其后会计制度类书籍的编著提供了必要条件。

设立正则会计师事务所,开创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先河。谢霖从日本学成归来,移植到国内的新式复式记账,是有别与我国传统的旧式簿记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他借助科学会计原理,对社会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按其特点,设计不同的会计制度,进行系统的记录、计算、分析、核查,此法更准确、方便、科学,因而受到我国运用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生产的新兴工商业主的欢迎,为适应社会需要,1918年末至1919年初,谢霖组织秦开、杨曾询等人在北京创办了我国第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紧接着又在天津开办分所,后考虑到事务所发展的需要,1930年又将总部迁至上海,1937年因抗战爆发不得已迁往四川成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正则”的分支机构遍布大江南北,在执行会计师业务的同时,事务所下附设正则会计补习学校,宣传西方复式簿记方法和理论。

设计中式铁路会计制度。1934年山西修建同蒲铁路,谢霖受山西政府的邀请,代为拟定铁路会计制度。经过一年多的走访调研,结合所学,谢霖成功制定出第一部适合中国铁路的会计制度,改变了以往由哪国修建铁路便采用哪国会计制度的惯例,得到了国内铁路会计专家的高度赞赏。中式铁路会计制度丰富了中国铁道会计理论,填补了中国铁路会计的空白,为《铁道会计》著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私立光华大学成都分校。1937年“八?一三”后,谢霖受命创办光华大学成都分部,得到四川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城都西郊草堂寺正式建立私立光华大学成都分校,主持校务。通过其努力,该校发展成为了全国有影响、有成就的多层次、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后因学生闹,掩护进步学生,被迫辞去校长职务,但仍不忘教育宗旨,依旧职教各大院校,同时在成都和重庆事务所下附设正则会计补习学校,培养中国会计人才。

担任教授,讲授会计课程。谢霖常说:“会计学在中国还很年青,需要不断充实和发展,需要培育更多的会计人才和金融专家。”(4)为把会计教育贯彻实处,担任明德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商学院、光华大学及成都分校、复旦大学、四川大学、成华大学、川康农工学院、四川会计专科学校的教授,主要讲授《银行会计》、《商法》课程,传播会计理论,教育会计人才。

(二)撰写会计类著作、论文

谢霖一生著述颇多,独著及与他人合著的教材、会计制度达30多部,独撰及与他人合撰的会计论文、公文达30多篇。这些为中国会计理论的传播,会计事业的发展,会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础。此处重点介绍其处女作,即中国学者撰写的第二部介绍借贷记账法的著作――《银行簿记学》。该书1907年在日本东京印刷刊行,以日本学者森川镒太郎所著《银行簿记学》为蓝本,又参考了米田喜作所著的《簿记学讲义》,借鉴在日所学之簿记理论及方法,结合学习心得与体会,以国人所便于接受的习惯与方式著成,既能便于推行新式银行会计学,也能促进中国实业之发展。该书引进主次分明的新式银行账簿组织,改善了中国旧式金融机构的账簿组织形式。新式账簿的设置全面反映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有利于对银钱的控制,便于加强对银行业务的管理;运用传票归类整理账目的功能,对我国实业界广泛使用“传票”奠定了基础;运用西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方法,成为了中式簿记改良的依据。引进的“借”“贷”记账符号及借方、贷方的明确含义,传播了借贷记账法。

三、分析谢霖在会计教育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原因

(一)谢霖幼时师从其父,学习中式簿记,使得其对会计有了朦胧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诱发了他对会计的兴趣。留日期间,修习西方会计理论与方法,在与中式会计相互比较的过程中,编著会计书籍,宣传西方复试记账。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谢霖能在会计教育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离不开此前学习的不断积累。

(二)清末民初,中国发展进入黄金时期,民族资本企业如雨后出笋般相继浮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充,经营范围、业务不断增加,中式簿记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此时谢霖学成归国,带回了中国急需的西式会计复式记账法,运用自身所学,结合中国国情,应时制宜的进行改革,一举取得成功。此后贯彻“母实业而父教育”的宗旨,参与会计实践,不断提会计水平,创办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会计事务,努力把所学会计理论贯彻到中国实业界;重视会计教育,兴办会计学校,担任会计教授,编订会计教材,培养大批中国会计人才。正应了那句话,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

第14篇

摘要:基于“生利之经验;生利之学识;生利之教授法”,为做好师傅型老师,为拓展实践经验,笔者在一个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顶岗实训。通过现场汇算,税务咨询,与税务沟通,项目的谈判等具体工作的展开,取得了大量第一手的教学资源,同时根据期间的工作体会,联系会计专业建设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关键词:顶岗实践;收获;会计专业建设;建议

一、 教师顶岗实践目的

陶行知先生对职业教育者的三点要求:职业教师之第一要事,即在生利之经验;职业教师之第二要事,即在生利之学识;职业教师之第三要事,为生利之教授法。生利即职业学院培养的学生营生之技能,我们要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必须先造就出合格的教师。

生利之学识,我们通过已接受的高等教育和工作中的不断学习已掌握,生利之教授法也通过专门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已基本获得,生利之经验则是从实际的工作岗位中获得。基于以上情况,学院规定本暑假专职教师到企业进行为期一月的顶岗实训。尽量做到“生利之经验、生利之学识、生利之教授法”,带着做好师傅型老师的决心和拓展实践经验的目的,已有15年会计工作经验的笔者又来到了企业。

二、 顶岗实践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岗位

笔者实训的单位名称叫重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企业和税务的一个桥梁,主要经营范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土地增值税汇算,税务咨询、纳税筹划,税务等。硕士论文笔者在本企业顶岗的岗位是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现场汇算,税务咨询,与税务沟通,项目的谈判。

三、顶岗实践的收获

本次顶岗实践,站在会计专业教师的角度充分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

第一,采集了很多教学中有用的案例。本学期笔者讲授《企业纳税实务》课程,在授课时就经常顺手拈来我外出中碰到的很多案例感觉教学效果很好。如重庆某知名蛋糕生产厂家,其员工过生日时,就发本厂生产的生日蛋糕一个(其生产成本为50元,售价100元,不含税)。该厂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50贷:库存商品50这种做账方法,严重违返了税法,税法明确定规定,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公允价值计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借:应付职工薪酬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库存商品50这个公司有员工近两千人,全年下来,共计漏掉增值税金34000元,所得税25000元(漏掉10万元的利润,25%的所得税率)。经我们的发现,提出调整意见,该企业及时补交了税款。否则的话,被税务发现后若定性为偷税,重则追究法律责任,轻则按偷税金额罚款50%-500%并补税。如果在课堂教学中讲授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这一内容时,将该案例中企业做账方法以情境教学的方式抛出来,让学生站在税务顾问角度来纠错,学生的学习热情肯定会空前高涨。通过这种情景式的案例教学,相信学生一定会深刻理解这个知识点。

第二,发现大多数工业企业涉税过程中普遍存在用销售成本作为利润调节池的现象。成本的计算直接影响到所得税税金的交纳,如有的企业因为本期销售较好,利润较高,就人为的将在产品成本降低,提高当期完工产品成本,从而减少当期的利润,减少所得税。如某公司本期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应交纳所得税为25万元,但这公司的老板认为只交10万元的所得税就行了,财务人员只好重新调整成本,将本期的产成品成本加大60万元,减少在产品成本60万元,从而利润总额变为40万元(假设没有上期库存商品),只交纳所得税10万元了。这种情况在企业中是屡禁不止,屡见不鲜的。这是一个多计成本而少计利润进而少交所得税的一个典型的例子。随意调节商品销售成本率以达到调整当期应交所得税 的做法是 明令禁止的。企业应根据不同类别的产品确定合理的商品销售成本率并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保持稳定,到年末根据盘点所得的实际结存成本再对本年的商品销售成本进行调整。

第三,向同事学习到税务汇算方面的知识。从事汇算方面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的工作,与笔者原来从事的工业企业财务工作,侧重点不一样。所以,遇到不懂的就向同事请教,从而学到了很多知识。如汇算的切入点,不同行业企业的汇算侧重点等。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直是会计教学的一个重难点。通过这样的一次实践,所得税汇算步骤与程序更形象生动,汇算中的重点关注问题也更清晰。

第四,向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学习了该行业的会计知识。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还有土地增值税的汇算,这就关系到房地产企业。虽然有在工业企业从事会计工作15年的经验,但对房地产企业却相对比较陌生。为此,在汇算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前,硕士论文笔者先行将各种理论特别是房地产业的成本核算熟悉了一遍,到房地产企业后,再向该企业的财务部门每一个岗位的人员学习。通过努力,基本上掌握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操作模式和核算模式,甚至进一步熟悉了他们常用的避税方式。

第五,了解社会对会计人员用人要求,以及现阶段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对以后有的放矢地授课很帮助。在现实的企业中,许多高难度的知识基本用不上或没机会用上,如企业的关停并转会计,以及上市公司会计,很多会计人员也许一生也用不上。特别是高职学生,更应巩固其基本的专业知识,加强其动手能力。

四、对会计专业建设改进的建议

第一,强化税务知识的教育。

本次实训,笔者发现很多可以说在重庆较为知名的企业,财务人员的基本税务知识是非常欠缺的,更不用说能给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筹划利润。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税务知识讲授,尤其是税务实务操作练习,教会每个学生如何申请报税、计税、缴税、尤其是几个主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更要重点讲授。

第二,加强会计电算化知识的教育。

现在大部分企业已实现用电脑做账,而且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金蝶、金算盘、用友等财务软件做账,有的大型企业还用上了进销存(erp)软件和远程数据系统。故此,我们应重点加强这方面知识讲授,让每位同学都能达到熟练运用这几个财务软件。

第三,强化材料会计方面知识的教育。

高职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大多数是从材料会计开始做起的,因此我们应强化这方面知识的教育。材料会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如材料建账、材料购进、领用、材料成本的分摊,供货厂家的挂账,材料的盘存以及战略性成本管理零库存管理等,都应该分项目进行实训。

第四,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

在很多企业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并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这样一来,税务机关查账时,就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抽资行为,一种是利润分配的实质,前种是违法的,后者是要补交个人所得税的。有的企业保险柜里有很多白条抵库的现象,有些企业只要老板要钱,也不管这些钱老板拿去做什么,直接不履行程序就支付了。还有的企业出纳家里用钱的时候就从企业拿,认为适时补上就行。殊不知,这些都是违反财经法规的。

第五,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现很多企业提倡的是会计向管理进军,即管理型的会计人员较为抢手。管理

--> 型的会计就要求会计人员对内能与企业内其他部门沟通,对外能与税务、银行、工商等沟通。表达能力太差的学生和亲和力太差的学生是不受社会欢迎的。

五、结束语

专职教师有组织地参加社会实践,无论是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还是丰富课堂教学,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无论是会计专业建设还是会计学科建设,都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根据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来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和综合能力的及时培养,进而促成学生零距离就业。

第1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控制;会计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的进程。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是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良好的内部会计论文控制是正确处理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构建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上的财务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资金监控机制、财务会计和审计信息网络控制平台,是从源头实施财务控制,是实现公司治理的根本。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在我国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管,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及并购市场发育不完善,使外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而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建立在人自利的目标函数之上,内部治理机制对人越有效,委托人被架空的问题就越突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控制所必不可少的企业外部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建立或不很完善,特别是公司控制的外部市场竞争机制缺位,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使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控制变成了一种为企业首席执行官(CEO)服务的、人主导型的控制制度。人主导型的内部会计信息控制容易导致委托人对企业控制缺位。作为公司外部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的独立审计,由于部分注册会计师在专业技术与职业道德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使得作为“经济警察”的审计名实难符。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并没有受到必须提供真实的对外会计信息的太多压力。既然经理人员能够掌握和控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且外部又缺乏一定的压力,尤其是对于经理人员而言,会计舞弊及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好处由其享有,信息失真所受的处罚则由企业而非直接责任人承担。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之下,企业会计舞弊、会计信息失真便不可避免。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是对企业进行控制而建立的企业内外一整套制度的安排。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是正确处理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应以内部会计控制为核心,将财务、会计、审计控制纳入到公司治理框架中,即在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建立过程中,设计财务、会计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在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过程中,确立财务预算监控机制;基于公司治理建立财务、会计、审计信息沟通机制。在公司治理中,财务控制属事前、事中控制,会计控制属于事中、事后监督,审计属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是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及时、完整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财务和会计目标的一致性,促进科学决策和效率经营;只有从源头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实行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制衡,才能维护各利益主体的正当权益,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有效的会计信息控制应当能够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某一类或少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三、会计组织结构与会计信息控制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会计组织结构是从会计组织机构设置、权责安排、人员配备、会计控制中心定位等方面来确定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经理层等不同权力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公司治理结构导致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经理层等权力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权力界限。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会计组织结构是针对不同的权力主体确立会计信息控制权,建立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针对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分别确立不同层次的财务控制权。企业集团针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设计内部控制时,由于存在中小股东,要注意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安排以及实施的合法性,以避免大股东(控股公司)对小股东权益的损害,避免发生违法行为。两权分离公司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股东会形同虚设、董事会或监事会效率低下,需要强化股东会权力、细化董事会或监事会内部结构、弱化经营者权力。基于公司治理的会计信息控制,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权制衡制度。在法律框架内,基于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财务、会计、审计组织结构,应建立所有者层次、经营者层次财务组织。所有者层次财务组织,例如,股东会委派财务总监,主要债权人列席董事会,董事会中建立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设立独立董事等。财务委员会作为投资在立法技术层面上,要健全独立董事民事责任的范围,明确界定独立董事的过错行为。笔者认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因一般过失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索赔诉讼所引起的法律费用一般可以列入保险责任范围;而独立董事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符合经营判断原则的行为、欺诈及恶意行为、违反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越职权范围从事与保单规定无关的业务或活动、不可抗力所致损失等等,可以列为除外责任范围。

(三)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本土化我国对于独立董事的选任、监督真正实现客观中立还有一定难度,为此,应当做好独立董事保险费用的信息披露工作。关于独立董事的保险费承担,各国均采用不同的比例,独立董事个人情况及所处行业和面对的市场压力是不一样的,对于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的保费分担问题宜灵活处理。一般来说,可以一般董事责任保险的保费分担比例为基准,在一定幅度内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立。此外,由于独立董事年薪较高,且公司又为其购买保险,因此,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事宜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讨论,公司也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有关信息,公司还应提供相应法律文本以备股东查询。

(四)创新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绝大部分是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他们视名誉为生命,同时,有着良好名誉的独立董事更能受人尊敬和被人重视,更有可能获得聘任的机会,而名誉受损则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受损,甚至可能遭到撤换或被迫辞职。既然声誉对独立董事如此重要,而且它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说,公司或者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保障独立董事名誉不受损害的需求,而独立董事的职务责任又确实给其名誉带来风险,所以,独立董事的名誉风险自然也就可以纳入保险范围。至于独立董事的名誉价值,应该由相应的社会评估机构来判断。中心的核心组织,对财务、会计负责人实施监督,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经理进行信息沟通并制约,避免或减少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层次财务组织主要为经营者控制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服务,为履行其经营管理责任而发挥作用。公司存在各类弱势群体,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会计信息控制体系设计时需要考虑如何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独立董事可代表弱势群体利益,对大股东或内部人形成制衡。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控制平台公司治理有效,才能保证财务信息等真实、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是公司治理的基本条件,也是实施财务控制的基本保证;会计信息是所有控制的前提,财务信息、会计信息和审计信息等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与公司治理相辅相成。由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决策需要不同类型的信息,公司必须满足这些需要,并由此形成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质量决定公司治理效率和财务控制效果,而公司治理和财务控制又直接影响信息的内容和质量。基于公司治理的信息网络为股东治理、董事会决策和监控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以及经营者层次财务控制提供财务、审计等信息,最终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权益、实现科学决策和效率经营,满足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治理的需要。审计信息主要是针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公允、内部控制运行、风险管理等进行评估。从信息来源渠道分析,审计信息可分为内部审计信息和外部审计信息;从信息内容来分析,可分为财务审计信息和管理审计信息。美国公司改革法案授权SEC制定规则,要求公司管理当局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及其评价结果,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当局的评价出具鉴证报告。审计信息的载体有: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测试报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评价报告等,所有者将财务信息、会计信息和审计信息作为激励、约束经营者的主要依据。基于公司治理的会计控制,从人员(组织机构)、资金和信息三个关键要素入手,建立财务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资金监控机制、财务会计和审计信息网络,从源头实施财务控制,是实现公司治理的根本。

参考文献:

[1]樊行健.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2005(2).

[2]胡瑞林.浅议会计控制系统的设计[J].上海会计,2006(1).

[3]张炎兴.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控制观[J].会计研究,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