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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对象
镇政府所有在编人员。
二、自查内容
(一)领导值班。检查领导值班及应急领守情况。
(二)在岗出勤。检查机关干部执行上下班制度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现象。
(三)工作秩序。检查不作为、慢作为,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
三、自查措施
(一)领导重视,积极行动
3月15日,我镇收到《通知》后,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的整顿机关工作秩序领导组,对我镇开展整顿机关工作秩序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明确导向,全面自查
我镇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展开自查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党委书记同志亲自抓,并指出了机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自查发现,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整体工作秩序良好,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但仍然有个别同志存在不能按时签到、值班离岗及上班期间玩手机等问题,影响了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对症下药,积极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积极认真整改。根据存在的问题,在完善机关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8条硬性规定:
1、严禁上班时间利用机关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4、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5、严禁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
6、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7、严禁以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为名奢侈浪费和参加一切不该参加的活动。
8、严禁随意表态许愿、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州“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和今年重点工作,全面监督检查中央1号文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水利局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县市水利局“十二五”水利规划是否符合省、州和本县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要求。
2、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检查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农牧区饮水安全、河道综合治理及防洪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水利专项建设规划的制定及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
3、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率,重点检查纠正虚报假报水利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
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着重检查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实行了“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是否到位、变更工程手续是否齐全、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等。
5、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6、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是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三条红线”的确定和执行,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确定和相关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纠。各县市水利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检查。9月中、下旬,州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0月底前,州水利局形成自查报告报州监察局。
3、重点抽查。年内,州水利局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派专门人员,对重点工程开展1次重点抽查。
4、整改提高。各县市水利(务)局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大对中央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流域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年以来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着重对照文下达的流域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
2、县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从本部门职责出发,对各乡镇(区)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
3、11月下旬,县将组织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县环保局汇总后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突出检点,精心组织专项监察
1、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在12月上旬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点内容:流域各乡镇(区)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辖区交界断面、入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状况;县直各职能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区)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监察局对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2、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需要,在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县监察局要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市监察局及县政府。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治理对象: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报账员。
(二)治理内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插手干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总体要求: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立项和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特别是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和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非政府性投资开发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及矿产资源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着力发现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纪依法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2月1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镇党委在7月17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账员,镇直镇办单位,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前)
1.项目建设单位自查。镇纪委统一组织对全镇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XX县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经项目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镇纪委。镇纪委收集整理后,于9月20日前按照项目类型分类汇总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
2.领导干部自查。全镇干部各村(居)应当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和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治理工作,组织本次专项治理对象如实填写《XX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登记表》报镇治理办。专项治理期间,镇治理办将专项治理对象承诺书等材料纳入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
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本地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退出,于9月30日前,主动向党委报告情况,主动将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上交县廉政账户。
3.相关人员自查。各项目单位、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而违规违法履职的,应主动填写《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表》或自述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镇治理办,可作为依纪依规视情免予处理或减轻、从轻处理的依据。
4.承建单位自查。承建单位要对所承建项目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情形进行自查,填写《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反映表》,签订《承诺报告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于9月20日前,主动向镇党委报告情况。
(三)监督检查阶段(12月31日前)
镇党委、纪委将组织检查组对机关干部、各村(居)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1、近年来有群众举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的工程项目。2、招投标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3、违规采取BT模式、邀请招标方式和不招标直接发包等工程项目。
1.接受举报。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鼓励署实名举报,对署实名举报的,优先查处、及时反馈,镇治理办在镇党政办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
2.个别抽查。镇治理办组织协调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的,反映较多的干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等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发现在填报中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专项审计。专项治理期间,财政所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月15日前)
1.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和场内交易,镇、村两级重点项目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严禁在网外运行和场外交易。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等规范性文件,镇机关干部、各村(居)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工程实施前、中、后签字背书制度,对工程的审批、招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
专项治理后,镇政府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填写《XX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治理,是我镇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全镇干部、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治理是组织上给予存在违规问题干部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要珍惜和把握这个机会,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明确治理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把自己摆进去,从严从实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组织实施,为了加强领导、推动有力、保障到位,建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带头按要求搞好自查自纠,还要教育帮助本村(居)其他对象消除顾虑,积极投入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三)镇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一
近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了期中教学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从听课、教学大纲撰写、评估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学生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情况、师生座谈会等方面,对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教学整体秩序良好
各学院普遍比较重视教学工作,加大了教学管理工作力度。院系领导、青年教师、教学督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听课。多数教师能够在开学初向学院提交教学大纲,一些学院建立了院系两级审核制度。对上学期评估中发现的学生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教师予以改正。课堂教学方面,大部分教师上课认真,内容新颖充实,教学方法得当,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教学辅助环节落实基本到位。
检查中也发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校区上课教师调课率偏高。部分教师对课程教学目标如何与毕业要求相对应理解不到位,教学设计比较空洞。一些课程教学大纲更新不够,没有很好地体现教学改革理念和课程建设成果在教学中的运用。外聘教师教学大纲提交情况不佳。
二、各学院教学工作稳步开展
(一)文传学院
1、一些教师尝试手机终端进课堂,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课前预习、课中师生交互、课后辅导答疑等,丰富教学手段,拓展延伸课堂教学活动。
2、在新生中持续开展青蓝讲坛,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
(二)教育学院
1、建立学院督导听课、教学管理人员巡查、学生信息员反馈构建的教学秩序管理网络,确保日常教学秩序稳定。
2、XXXX级音乐系新生举办入学专业技能汇报音乐会,使新生快速进入专业学习氛围。
3、要求高年级学生采风、报告、展演一体化汇报课程学习成果,充分展示学生运用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综合能力。
(三)环建学院
1、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模板,完善学院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对教学大纲进行院系两级审核。
2、对原化环学院和建筑系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整合,完善学院教学激励机制,汇编完成《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制度汇编》。
(四)机械工程学院
1、坚持每周一院系领导、实验中心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2、部分老师开通微信公众号加强与学生互动,分享学习资源。
(五)思政部
1、开学第一周教师将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课程组长初审,然后再提交教学副院长复审,第二周教学大纲全部上网。
2、制定试卷装订情况检查表,重点考察试卷装订的规范性、完整性,考试成绩提交时间等,要求任课教师自查,再小组全面审查,督促教师养成规范保存教学档案的习惯。
(六)计算机学院
1、组织大一各专业核心课程集中辅导答疑,在线答疑与现场答疑相结合,周一到周五每天安排教师团队辅导学生课外学习。
2、制定项目类课程、课程设计教学档案规范;建立教师定期寻访、学生分散实习网上跟踪机制。
三、评估问题整改
针对前期专项评估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各学院制订整改措施,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广电专业存在教学设施落后,实践教学档案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已起草实验室建设计划到学校相关部门,同时核查整改了实践教学档案中的问题。电智学院对评估中发现的实习过程管理档案不全、实验报告批阅、毕业设计题目难易度不合适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经管学院进一步规范了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对校内仿真实训条件不佳的现状,提出了严格选择实习单位,明确实习计划,规范实习指导书,强化学生日常专业写作训练的要求。环建学院建立一整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实习课程档案归档要求,实现了全过程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实习质量。
部分学院制定检查表,通过教师自查、系初审、学院复审等多个环节,查找和规范学生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学院实践各环节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二
根据通知要求,xxx镇组织人员对去冬今春的绿化工作进行检查,检点为津保路和大广高速两侧种植的树木,同时对各村村内绿化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回报如下:
一、树木成活率
通过加强对去冬今春绿化工作的检查、及时督促各村进行浇水等措施,现在辖区内树木成活率良好,均在85%以上,树木长势良好,其中郭家营村、石家营村成活率超过90%。
二、病虫害防治情况
开春时镇政府统一发放药物,组织各村进行了春尺蛾防治工作,成效良好。气温回暖以来,发现有小范围春尺蛾爆发现象,针对这一情况,镇政府积极行动,组织人员,对发现春尺蛾的千里堤、xxx二村等集中喷洒药物进行防治,效果显著。
三、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村民和工作人员对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有部分村民存在管种不管养的心态,致使部分地块存活率低于平均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病虫害监控。加大对春尺蛾、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后,及时组织进行药物防治,将病虫害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是加强对已植树木的养护和管控力度。在各村明确专人负责绿化树木的养护和管控工作,对死亡树木及时进行补植,保证树木成活率。
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三
根据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为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队自月日起,结合当前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铸造忠诚警魂、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队伍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重点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大队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政风行风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制定了《x大队迎接省纠纷办重点评议方案》,及时召开民警、协警动员大会,使全体民警、协警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查摆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投入到重点评议活动中。
(二)开门评警,广纳民意。一是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为切实找准交通管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我队采取“自已找,群众提”等形式,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客运企业领导、驾驶人与群众等各行业代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征求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问卷调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向群众发放测评表。
(三)自我梳理,认真查摆。各中队、股、车管分所按照纠纷办的要求,积极查摆自身存在不足,正视自己的缺点,比较客观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作出工作承诺。
二、分析查摆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警法制意识较淡薄。部分民警法律法规知识贫乏,执法水平、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条款不熟练,办案证据收集不齐全,工作耐心程序不够等。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表现在路面执法中的文明用语、执勤执法手势不规范,如纠正违法时不敬礼等。
三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困难的工作相互推诿或马虎应付,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
四是少数交通协管员法制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性相对低下,业务技能不精。
五是对个别路段的管控不力。近年来,我县的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民警承受着赵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由于受警力限制,特别是乡镇道路秩序始终得不到有效管控,乡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三、多措并举,边查边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队在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以“重点评议”、规范执法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民警的宗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教育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管理,防患未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牢固树立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窗口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事文明、说话和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从民警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好,促进民警的作风养成,塑造x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三、整治重点
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至6月30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9月10日)
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凡是企业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检查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包括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合格书、意见报告书、中标通知书、质量安全督查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使用凭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现场施工的内业资料)。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树形象、强素质、练内功”活动,坚决做到“三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徇私越权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坚决杜绝擅自脱岗空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坚决杜绝“庸懒散”现象,努力营造勤政务实、风清正气、干事创业的人社发展服务环境。
二、整治内容
以人事人才、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仲裁调解和社保卡服务等窗口为重点,聚焦“”特别是形式主义、新表现,逐项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剖析、强力整改。
一是忠诚担当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人前人后两个样;遇事没原则、态度不鲜明,当老好人、怕得罪人。
二是调查研究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看成绩多、看亮点多,看问题少、看难点少;到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多,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少;走马观花、浮在表层多,扑下身子、解剖麻雀少;好面子讲排场,陪同人员过多或搞隐性陪同。
三是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办法不多、服务不优,主动性不强;“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集中审批“前店后厂”,依然层层过关;承诺成“摆设”,“备案”成“审批”,“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明卡”变“暗卡”;服务电话“有名无实”,长期无人接,接了不办事;网上窗口形同虚设,有栏目没服务,有公开没内容。
四是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堆砌盆景、搞形象工程,显眼地方光光鲜鲜、背静地方破破烂烂;业务审批不及时不到位,经手人员吃拿卡要;对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注水”包装、夸大效果,虚报经济数据。
五是文风会风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会议文件过多,一些会议重复开、层层开、交叉开,会议规模大、时间长、效率低,参会人员多;制定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空话套话多,真材实料少,针对性指导性不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六是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决策不少、落地不多,只重部署、不重效果;机遇看得到抓不住、难落地见效少,牢骚多抱怨多、闯劲小真招少;遇有问题往外推、向上报,甚至层层不表态、责任上推下卸;“二传手”多、“主攻手”少,有的问题被传来传去、拖来拖去、长时间解决不了。
七是总结成绩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重实效重包装,做功不强唱功好,做得不多说得多;一项工作刚刚开始就一门心思谋划搞总结宣传,“兵马未动、经验已出”;“材料政绩”“预期政绩”问题突出。
八是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作为不担当,“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重要预警信息,思想不重视、反应不敏感、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出现一些不该出的“意外”。
九是反映情况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知情不报、听之任之;说好不说坏,报喜不报忧,反映问题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
十是遵守纪律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顶风违纪;自我要求不高,廉洁自律不严,不注重小事小节,不注重勤俭节约。
三、重点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基层支部、各股室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纠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二)坚持以上率下
坚持领导带头,从局党组成员和其他股级干部做起,逐项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全局干部职工做示范、做表率。以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和基层岗位为重点,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强力整改,取得群众满意。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问题十种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各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2021年2月28日前,建立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四)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摆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五)开好民主生活会
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全部落实整改。
(六)开展明察暗访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紧紧抓住“”十种表现特别是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整理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七)开设举报平台
设立并公布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八)开展重点工作落后单位剖析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月选择1—2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落后股室、单位作风问题进行解剖,深挖根源,倒查责任,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九)建立长效机制
紧抓纠正“”,建立一套相关的制度机制,确保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暗访中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同时,要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纠正“”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十)抓好执纪问责和典型案例曝光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适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持续督导,强力推进,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全面负责全局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舆论引导
要把纠正“”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用好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强化宣传效果。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一)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1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二)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本单位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三)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街道办事处、区直职能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职能单位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本辖区流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7日至12月15日)
1.摸清底数。由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地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摸底,于年11月8日前报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流域整治办”)。
2.梳理重点。区流域整治办根据汇总的摸底情况以及本区流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于年11月12日前反馈市监察局。
3.边查边改。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环保局、农林水局、住建局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文件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件)。
区环保、农林水、经贸、住建、交通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单位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单位职责对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由区流域整治办汇总,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由监察机关牵头,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对各有关单位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区监察机关负责监察本辖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有关单位的流域水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察本辖区内的晋江流域段和南高(低)干渠。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月日至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区监察机关于2年月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区政府及市监察机关。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江河渠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区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农林水、住建等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小冀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书记荆瑞芳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自查自纠情况
1、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不存在私设“小金库”。
2、财务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干部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一客不多陪,尽量安排大伙就餐,严格控制待客标准。公车不外借,同时也不借用企业等部门车辆,公车不私用,降低油耗和维修成本。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我镇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五”,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让下级组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良好,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淄教计字(20**)29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县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高教函发(20**)25号)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数据准确,入账及时;校长执行“一支笔”对教育局及学校负责。
4,学校收入管理情况: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及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书杂费收入由教务处核对义务教育及免费补助情况,报账员按照教导处核对的人数及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完毕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5,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了“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
6,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7,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三)
兴义市财政局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21号)要求,兴义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部门按省厅要求开展自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肖勇同志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具体分解落实到局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求涉及到的人员站在财政反腐倡廉的政治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按要求圆满完成此次迎检工作。
自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
3、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分工、廉政风险防控等;
4、财政监督管理情况;
5、现行财政体制执行情况;
6、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情况;
7、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8、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情况;
9、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
10、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今年3月以来,全省人大上下联动,深化对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了司法监督的深入开展。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公检法司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征求人大代表、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反映,实地察看执法办案场所,及时将调研情况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逐个向公检法司机关作了反馈。各市、县(市、区)人大根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各具特点的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自查自纠,务实推进,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把握了指导思想的一贯性。本届以来,省人大对公检法司机关陆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今年,根据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深化监督。在连续三年的专项监督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促进我省的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监督指导思想的一贯性,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动的协同性。全省人大系统和公检法司机关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协调联动,配合默契。省人大内司委深入多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三次全省人大内司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检查、工作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把握节奏,协同推进。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司法厅分别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督察、执法考评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与此同时,各市、县(市、区)制定方案,深入推进,在贯彻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杭州市将深化司法监督与反贪反渎、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宁波、舟山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结合;温州市突出立案和执行两个重点问题、金华市突出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庭队所两个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湖州市专门组织了关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线视察活动;嘉兴、衢州市深入市县司(执)法基层单位逐个听取意见;绍兴、丽水市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健康体检”;台州市早谋划早部署,严格督促自查自纠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显现。
(三)把握了深化监督的创新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人大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后,公检法司机关普遍认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认真整改。二是改进调研方式。既有面对面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又有背靠背征求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既直接听取律师、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又深入实地了解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反映,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增加了调研的实效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司委分别上门召开座谈会,向公检法司机关主要领导当面反馈调研情况,对成绩充分肯定,对问题直接指出,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公检法司机关向常委会的专项报告,不讲常规工作,而是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随后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参与的广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省人大内司委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向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调研活动,都邀请当地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广大代表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省人大内司委在当地组织的调研活动。
(五)把握了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省人大内司委向省公检法司机关反馈意见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即认真研究,有的当场作出分工,有的专门召开党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研究整改举措,分解落实任务。反馈至今不到2个月,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对一些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也落实了责任,列出了计划。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省法院开展了千名律师民主测评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措施意见》;省检察院围绕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对11个市检察院和20个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省司法厅会同公检法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调研中,各方对近年来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队伍素质有提升。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加强对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司(执)法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司(执)法为民宗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执)法工作人员严守铁规禁令,切实改进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制度建设有深化。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把司(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法院系统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针对办案涉及的各个环节,自动生成办案数据 “体检表”,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积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司法工作人员办案方式,规范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围绕“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以执法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出善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导执法实践。
3.司(执)法公开有推进。省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连续几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在中国社科院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指数评估中,浙江省高院、宁波市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国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互联网上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开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信息。
4.司(执)法保障有加强。公检法司机关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司(执)法保障,规范司(执)法行为。法院系统扎实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项目,“点对点”网上查控财产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机制、数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项措施,已经运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用技术手段规范自侦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不断规范办案区的设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对监管区域、执法岗位的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二)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内司委针对公检法司的具体情况,分别作了梳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当面作了反馈。归纳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司(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端正。一些基层司(执)法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规范、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深入,律己不够严格,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与认同。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简单就案办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2.严格、规范司(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公安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全面规范,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到位。公安协辅警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反映较多,影响了公安整体形象。看守所对入所羁押人员以健康为由拒绝收押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方面对此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没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反映也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记标准的执行不够统一,立案难现象依旧存在。民事执行工作意见反映比较集中,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较大。四是有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手段还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较多,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影响执法质量。
3.廉洁司(执)法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多年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调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检法司机关队伍庞大,管理难度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廉政风险也不容忽视,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身份意识欠缺,与当事人交往过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一定数量的司(执)法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和行政处分。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2人,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公检法司机关内部也各自立案查处了一定数量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违公德等几个方面。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治的队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识。二是提升司(执)法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要切实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人才梯次配备,促进队伍良性发展。三是提升职业道德。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荣誉感。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严格防止与当事人、律师的非正常接触,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多年的努力,公检法司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日趋完善,关键还是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要通过学习让每个人对各项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二是规范制度落实,要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项要尽量统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执行异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以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强化监督推动,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制度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提高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内外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登记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上对下的监督管理,落实后置环节对前置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消除消极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刑诉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四是要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行员额制改革,切实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稳定队伍,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关心关爱队伍,提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进一步加大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正面宣传,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执)法环境。
一、行动迅速,方案具体。
2011年12月6日市《实施方案》印发后,市科协党组对此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上报了市科协《关于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领会徐广国书记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时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就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具体工作责任人,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制定市科协实施方案,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市科协结合市活动方案,紧紧围绕科协工作实际,以治理“庸、懒、散、乱、奢”为突破口,从9项内容4个阶段制定了市科协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制定为该项活动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市科协以抓活动方案的落实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征求,自查扎实
市科协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主题,针对党风政风、工作制度规范化管理等,积极开展自查。在治理“庸、懒、散、乱、奢”的问题上,主要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反对,着力解决五个方面问题”。即坚持奋发向上、大有作为,反对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着力解决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对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着力解决形式主义、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坚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反对纪律松弛、精神不振,着力解决大局意识差、自由散漫的问题;坚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着力解决廉洁意识差的问题;坚持理论学习、学以致用,反对不求甚解、一知半解,着力解决疏于学习、学而不思的问题。
结合市2011年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84份,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反馈的形式收回反馈意见46份,经过认真梳理分析共查找出7条突出问题,征求到9条意见,并在市党务政务网和科普网公示。在完成科协机关自查的同时,从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4个方面,认真完成个人自查。3月8日召开了市科协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点评会,同时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上报市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阶段,市科协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查、科室查、个人查的形式深入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边查边改解决问题3个。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科协机关工作人员成为崇尚学习、精通业务的表率;遵章守纪、严于律己的表率;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表率;追求完美、踏实工作的表率。
三、积极整改,措施完善
在完成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后,市科协按照市风清办的要求积极提出转段申请,被列为第一批同意转段的单位。在整改提高阶段,市科协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科协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市科协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方案测评表,广泛征求意见,使整改方案更加完善。整改中,主要从近期整改的三项目标、中期整改的三项目标、长期整改的三项目标出发,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使得整改措施有的放矢,确保了整改效果。5月22日,召开了个人整改方案评议会。会前将个人整改措施进行了公示,此次会议做到了全员参加,逐个点评,针对个别同志整改措施不实的问题、思想意识不深刻的问题,在整改会上得到了及时的纠正,使得干部职工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通过整改,大家充分认识到科协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和推动我市科学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发挥优势,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搭建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等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载体的活动平台,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努力把市科协自身拥有的各种资源和开发利用社会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建立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为科学发展观服务的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务求工作实效,让科技工作者满意。
四、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市科协在该项活动的开展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思想上的问题。活动中仍有极少数人,思想认识不到位,流于形式。总认为科协是个群团单位,没有行政审批的权利,与市上所要求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离得太远,只要把常规工作干好就行了;没有从服务大局的观念上查找自身不足,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在个人自查和整改中,书面报告内容不深刻、上交不及时,甚至还有以业务工作为由逃避活动开展的现象。这些现象在活动中得到了市科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及时纠正,对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个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进程对照个人自查的4个方面逐项开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二是组织上的问题。在活动的组织上,从征求意见到整改提高,不能确保工作的时效性。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的梳理上报环节中,没有进行很好的归纳和审定。特别是没有将市风清办和第三方评价反馈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梳理,而是直接上报风清办建立台帐,导致工作被动。其中一些不是科协的工作和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都作为台帐建立,使得活动开展中不能及时按照市风清办的要求及时销号。在整改措施完成环节上,依然有不按完成时限要求完成的现象,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思想认识不高。在召开自查自纠、个人整改点评会的环节上,个人准备的不充分、不全面、不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能力不强。没有形成一种热烈的、开诚布公的发言局面。科协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以上在推进实施方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对4条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和一时解决不了的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向市风清办说明原因,按时销帐;二是对在召开点评会和整改会中,发言不深刻、问题找得不准的个人提出批评,并责令在周二的集体学习会上重新发言;三是对提交书面报告不及时、质量不高的个人和部室在全体机关会议上提出批评,要求各分管副主席把关负责。通过以上整改,科协活动开展的氛围浓郁,主题更加鲜明,组织保障更加得力。
笔者重点查阅了本地区税务系统以前年度部分检查档案、询访了参加过“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一些同志和相关的部门单位,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十分重要但较多地被忽视的问题—实施治理检查(重点检查)前的筹划部署准备工作存在疏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部署不周密。治理工作分几个步骤、每个步骤有哪些要求,检查工作制度、纪律、原则等没有明确落实,没有周密的总体部署,随意性大、张驰失度。
(二)组织不得力。参加治理活动的部门、人员和相应的组织、经费不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会议一开,班子一建,依赖几个人“变戏法”运转,再加上中途调兵换将,专职人员不专职,消极应付糊差事,用这些人的话说就是“惜借懂懂上、尴尬通遏下”,这就难于保证治理工作的善始善终。
(三)重点不突出。从我地区税务系统近年来的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小金库”易发区、高发区越来越集中到少数权力部门及其二级以下预算部门。但是我们没有很好地根据这一情势,按照上级的规定慎重科学地确定被点部门,而是采取所谓的随机抽取等方式来确定,结果一些刚被查处的单位、没有执收执罚权等无关紧要的部门被列人,导致治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合理性,重点不突出、泛泛而查。在这种情况下,被查的没问题、没查的重点户又漏了网,治理成效大打折扣。
(四)检查不精明。“小金库”来源繁杂、方式隐蔽,设立者更是处心积虑,有一套检查与反检查的攻略,如果不组织参与检查者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不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引导,即使检查治理工作开展了,但由于参与检查者没有一定的业务功底,或缺少科学的方法和技巧,草草上阵,用一种检查模式盲目硬套,缺乏针对性,无的放矢,抓不到要害,也会使检查成效大打折扣。有时明知有“猫腻”,但就不知道“猫”在哪里,“腻”在何处,也无从下手。
(五)执纪不严明。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纪律约束制度和工作规程,责任不落实,致使有些同志在尘世万象面前把不住方向、挡不住诱惑,甚至站错了立场,执纪不力,忘记规程,查处不力,最终导致泄密、串通等事件的发生。
(六)合力未形成。没有制定有效的工作规则,分工不明,配合不力,甚至出现互相推诱、扯皮的情况。
以上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笔者将其大致归纳为“四个没有”:一是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总体实施方案。二是没有一个分工明确配合有序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三是没有一个严谨对路的到单位的具体检查方案。四是没有一套严明的检查纪律和落实措施。
二、强化治理“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的策略举措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前述这些问题,如若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仍不引起重视并得到有效解决的话,则势必会影响治理工作成效。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治理“小金库”是一项十分艰难的攻坚工作,如同行军打仗一样,必须有精心的准备、充足的“粮草”,才能打胜仗。要使治理工作从根本上取得成效,笔者认为,必须严格执行今年中央的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区税务工作实际,在实施检查前部署落实好“三六”措施,着力解决治理检查的“粮草”问题,切实加强治理“小金库”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要做好治理“小金库”工作必须做到“六明确”
一要明确检查运行工作机制。建立检查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制定《治理“小金库”工作规则》等,建立健全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有序高效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
二要明确检查工作原则。明确检查公告、举报公告、纪律公示和集中处理原则。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举报事宜、检查应遵守的纪律进行公告或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小金库”检查审理组集中处理,力求公正合理、尺度统一。
三要明确检查工作方式。根据中央文件要求,一是结合相关检查整体推进。要与规范津补贴和厉行节约、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二是与财务收支联动检查。结合财政、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收集整合检查资料,与财务收支检查有机结合。三是坚持检查与整改、宣传、服务、调研相结合。
四要明确检查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检查中遇到违规违纪等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办公室应组织每周例会制度,交流检查进度和方法,及时汇集分析信息和案情,推进检查工作。
五要明确落实责任追究。治理人员要向治理“小金库”专职领导机构出具履职执纪书面承诺,强化并落实责任追究。
六要明确检查工作规程。制定检查工作规程,具体明确进点会议、实施检查到出具报告整个检查流程每个环节的要点、内容及要求,做到依法按规检查。
(二)检查治理工作要实施“六步走”策略
实施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就要明确思路,事先科学筹划、严谨部署,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检查实施方案。笔者建议采取“六步走”策略依序推进,促使检查工作步步深人。
第一步确定被点单位。首先要坚持五项确定原则。一是符合比例要求原则。符合中央不低于自查面5%、重点单位面20%的规定。二是侧重重点单位和部门原则。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单位和部门。三是被举报或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必查原则。四是自查自纠不力、管理薄弱松散单位优先排定原则。五是资金流向和财务数据异常单位优先排定原则。要细致分析各单位的自查自纠等情况.汇集经济监督管理和执纪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照上述确定原则,由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专职机构,科学合理地排选确定。
第二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由治理“小金库”工作专职机构,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协调好重点检查各个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查前业务培训,重申政策、加强警示、严明责任,统一思想、统一规程、统一口径、统一方法,提高检查成效。
第三步收集分析信息,设计检查方案。单纯就账查账一般难以发现“小金库”。这就需要广泛收集了解被查单位自查情况和单位信息,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设计详细的个体检查方案,而这往往直接体现检查工作水平和成效。一是要查核被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完善签名盖章的手续,明确自查自纠责任;二是到国资管理和支付中心等部门了解有关房屋、财务收支等情况,与自查自纠和调取的财务资料进行比对,看是否存在差异;三是摸清被查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内控制度、隶属单位等基本情况;四是全面了解被查单位的业务和经营管理情况,摸清收人项目、来源、征收方式、具体环节和财务管理体制等情况。继而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各被查单位的关键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判断,设计好检查方案,确定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方向明确、有的放矢。
第四步准备落实查前有关资料。按检查规程,结合检查方式需要,归集相应元素自主设计印制非税收人和其他收人来源与收人情况统计表、经营性资产情况统计表、往来款余额明细表以及检查通知、公示、公告等表格和文档资料。
第五步实施进点检查。根据分工和日程安排,按照检查规程,实施进点检查等手续形成检查报告。
第六步集中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纪委、财政、监察审计等治理“小金库”牵头部门组成的联合审理组统一组织,集中地点、集中审理、集体形成处理处罚意见。
(三)检查人员要牢记“六务必”、确保“六个零”
治理人员要严以律己、严明纪律、严谨规范,牢记“六务必”、确保“六个零”目标,以顺利推进“小金库”治理检查工作。
一是务必牢记保密纪律,确保零泄密。务必牢记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内容,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小金库”信息,确保零泄密。
二是务必牢记廉洁纪律,确保零违纪。务必牢记廉洁纪律,进点时要在被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检查公示,公布监督电话,不在被查单位就餐,不接受被查单位和相关当事人任何形式或名义的馈赠与相关服务,确保零违纪。
三是务必牢记审慎原则,确保零偏差。务必牢记审慎原则,检查时要注重原始资料和相关手续的完备性,科学严谨,正确、客观、公正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零偏差。
四是务必牢记检查规程,确保零投诉。务必牢记检查规程,严格履行检查程序,信守职业规范,文明检查,按规取证,程序合法,确保零投诉。
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200*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信联发〔200*〕*1号)精神,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稽核监察部牵头、行政人事部协助,主要负责本次活动开展的组织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筹备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学习动员
1、200*年*月11日,联社组织召开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联社本部全体员工参加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组织学习省联社《关于开展200*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联社领导对制度执行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社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同时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
1、按照《*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信用社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对履职情况做出了自我评价,对执行制度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违制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联社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了稽核监察部。
3、各社对照四*省银监局《200*-200*年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省联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所列示问题,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未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双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五)对帐频率不符合要求,对帐率未达到100%。部分信用社单位存款账户未坚持按月对帐。
(六)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八)信贷档案资料不齐。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对全县*个法人社,*个营业网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信用社制度执行力,增强各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联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学习动员
1、200*年*月11日,联社组织召开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联社本部全体员工参加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组织学习省联社《关于开展200*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联社领导对制度执行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社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同时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
1、按照《*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信用社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对履职情况做出了自我评价,对执行制度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违制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联社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了稽核监察部。
3、各社对照四*省银监局《200*-200*年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省联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所列示问题,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未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双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五)对帐频率不符合要求,对帐率未达到100%。部分信用社单位存款账户未坚持按月对帐。
(六)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八)信贷档案资料不齐。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对全县*个法人社,*个营业网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信用社制度执行力,增强各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联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为局安监站、建工科全体监督人员。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监站,负责信息报送、邀请专家、编制督查方案、提出查出意见等。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