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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即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关于开展弥勒市2018 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后,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将市纪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科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效
根据《关于推动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 2021年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活动方案分解落实表》,依照方案落实表认真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公司党委将《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列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之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学习。同时,安全环保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了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深化认识,为问题查摆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发现问题。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检查、及公司“四不两直”等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公司“四不两直”中发现,标识不清;库标线模糊不清等问题。公司领导多次强调要规范采购、存放、使用、处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要做好台账管理, 但仍然还在“四不两直”中发现该问题,这说明现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应付了事走过场。主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规矩意识差,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立即整改,一是对产成品库标线年久失修问题,马上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标线,合规合理使用库房位置。二是制作标识牌,摆放至货物前方,做到标识规范。同时由公司纪委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等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是否有问题反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点,纪委随时抽查。“回头看”结束纪委对问题部门的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执纪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X月X日,公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纪检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党支部书记、董事长XXX主持学习了《情况通报》内容,并就学习贯彻、对照检查和整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司各管理人员、纪检工作人员要切实按《情况通报》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要求,认真全面查找公司在纪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对公司在生产建设中,纪检监察方面确实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马虎,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公司要以此次《情况通报》的学习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夯实基础,确保纪检工作在公司全面建设健康发展中起到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司要开展系统教育宣传活动,要将《情况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位员工,全员充分认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增加配合意识和服从意识,纪检人员要切实完善公司纪检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带着遵从,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参会人员纷纷发言,谈认识,谈看法。
二、几点认识
通过学习讨论,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纪检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廉洁建设风险。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将来面临的新任务将不断增多,行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队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是公司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保证。
三、自查自纠情况
针对《情况通报》中着重通报纪检监察中存在的五类问题,公司结合自身担负任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重点清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有待加强。带头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于公司“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纪检制度,主要事项有文件无跟踪记录。
(二)纪检担当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工作更多的停留在会议室、办公室,更多的是学制度、学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和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方法,没能切实与具体事务相结合。
(三)纪检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公司纪检队伍力量薄弱,仅设置有1名纪检人员,还要兼职公司党建,纪检负责人也是由公司领导兼任,纪检队伍未完全形成战斗力。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我公司班子认真学习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特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酒店客房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成 员: 行政办主任
客务部主管
客务部领班
出纳
二、自查情况
(一)客房收费情况
1.我公司旗下酒店及客栈遵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项目经营,客房收费严格按照水牌价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2.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茶室、会议室收费情况
1.我公司旗下酒店及客栈茶室、会议室使用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三、继续规范酒店收费
今后,我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规范收费工作监督松懈,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酒店收费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酒店收费规范要求,确保我公司旗下酒店及客栈乱收费投诉为零,为树立良好的酒店形象而努力,为建水旅游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各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公路管理局《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监字2号),切实做好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
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确定的职责分工:
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或参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办负责本项目,路局纪委会同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路局机关及其所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xx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
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站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宣传动员情况要在5月12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机场自1991年通航以来,安全平稳运行了22年。随着航站发展,机场运行安全要求不断提高,航站在安全基础、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等方面得到了稳步健康的发展,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事后到事前、从经验到科学的转变。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机场的运行安全状况组织一次评估。
二、评估目的
通过对机场管理机构和各保障部门一年来履行职责以及设施设备的状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消除隐患,不断完善机场各种运行手册以及操作规范标准,推进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机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机场运行持续安全、有序、正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负责本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的组织和协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召集评估工作会议,收集汇总评估资料,完成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编写。办公室主任由金红卫同志兼任,赵镇荣、周项兵为办公室成员。
四、实施步骤
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分为部门自查自评、航站检查整改、总结评估、跟踪监督四个阶段进行。
1.部门自查自评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情况,组织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对部门工作逐项进行排查,内容包括一年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的状况、运行保障中的经验教训,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和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自身不能整改的问题,报航站安监室汇总。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有台帐记录,并形成部门自评报告报安监室。
2.航站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在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前的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开展情况,运行保障中执行标准规范的情况,一年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台帐记录情况等,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情况、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等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评,并编写“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按要求将评估报告上报民航监管局,反馈给各部门及驻场单位。
4.跟踪监督阶段(12月21日-2012年)航站安监室针对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到位。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事关机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区人事局:
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xx]124号文《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要求,结合铁山城建系统实际,9月以来区建管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管理干部职工37人,其中行政编人员9人,全额事业编人员12人,自筹编人员8人,其他8人(财政人员24人,其他人员13人);
退休人员8人。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通知》下发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定一名副局长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我局对照《通知》中列出的6个督查指标/25个执行细则,
一是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起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二是对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人进行“吃空饷”问题的清理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氛围。
在宣传中,以局属单位(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对照编制,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坚决做到不留任何死角。
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扎实开展工作。通过自查,我局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
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
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幌子,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于*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本市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本市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止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够规范,甚至个别从业人员贪污受贿。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败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的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市级财政部门认定的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共同成立本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市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各区县专项检查的指导。各区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也要相应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的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和领导,并加强对本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负责汇总本区县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市财政局负责将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发放给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县的发放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发放时,可以拷贝光盘,也可以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海财税网站进行下载。
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各采购机构、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整理本部门、地区的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6月13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重点检查。6月1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区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各区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和整理重点检查情况、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将本地区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区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10月9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期间将采取召开研讨会及专题汇报的形式对部分区县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将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市级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一、召开自摆与整改两阶段会议
4月-7月,我局召开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会议,传达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会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集中整治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安排自查自纠阶段各项主要工作,指出自查自纠阶段,关健是做好问题查摆和问题整改两个环节的工作。
二、深入查摆问题
1、发放问卷调查表。向服务对象发放350份问卷,调查表、了解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满意程度,并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2、走访服务对象。根据工作职能,由单位领导带队走访了各局、各乡(镇),征求他们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走访了16个单位。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召开自摆和整改两阶段会议,我局还召开专题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干部互相评议,深入查找问题把问题找准、议透,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已经局领导班子审核,局班子成员出来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4、发现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的评议,我局在作风效勇建设上,主要发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工作作风方面:
①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具体体现在: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畏难思想。
②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具体体现在: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等行为。
机关效能建设方面:
①服务意识不强,多为被动式服务,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档案信息上网未坚持常态化,到期档案进馆不够及时。
②服务形式单一,多为被动式接待上门查询利用,下基层指导较少,主动开放档案,举办档案展览,开展档案史料编篡较少。
三、认真整改
1、深刻剖析原因。经认真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①激励机制不到位。大家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与责任、利益相脱节,奖惩不到位。②是监督考评不到位。对工作执行力、作风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考评不严格,考评结果与利益没相互挂钩。③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工作不到位的,未能严格追究责任。
2、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原因分析,从整改目标,整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如《五条禁令》《内部管理规定》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工作目标
查摆问题阶段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推进阶段。总体要求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围绕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边查边改3项重点工作,对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评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7月份开始进行的第三阶段认真整改打好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二是开门纳谏,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面对面向群众和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局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参评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并制定整改时间表,认真落实整改。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步骤如下:
(一)组成评议组,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
(二)商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三)评议组召开各类座谈会,组织人员上门走访,接受网上和电话咨询、投诉,开展网上评议等,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四)5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政风行风现场征询意见活动,通过现场办公、反馈,收集和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
(六)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上报局综合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第二阶段关键是找准问题,这是搞好行风评议工作的前提。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评阶段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出表率;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工作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情况,主动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新闻媒体和本单位的网站、板报、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报道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一、认真学习,统一认识
年初,县供销社党委和行政班子首先开展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县社领导班子遵守“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同时先后三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企业经理、书记大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并安排布置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安排,贯彻落实
在安排今年供销工作计划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要的内容,明确中央“八项规定”中心内容要全覆盖地纳入所有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检查:一是会议费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列会议费支出套取现金或列支其他费用;检查贯彻执行“精简会议活动”规定的效果,提出规范会议标准,完善会议费预算的建议。二是公务接待费管理情况。检查大额公务接待费支出,揭示有无支付依据不充分、套取现金、铺张浪费等问题;检查贯彻执行“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效果,提出规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的建议。三是出国费和车辆购置费管理情况。检查因公出国有无指标,实际支出是否超预算;车辆购置有无编制,是否超预算、超标准。
三、自查自纠,制定措施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县纪委的贯彻意见,结合供销行业的特点,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机关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从供销机关的工作作风、质量、纪律、调查研究、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减少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贯彻落实意见。此后,县社党委带头执行,逐项开展自查,各股室认真自查自纠,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同比减少会议7个以上,“三公”经费减少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2万元,精简文件简报20件。未发生出国费用;未购置公车;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规划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各村委会、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土管所办公,由分管领导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宅改“回头看”指导、调度、协调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宅改,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宅改已验收的村点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还未验收的村点督促继续推进,完成宅改扫尾。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宅改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奠定扎实基础。
(一)自查自纠(12月7日-12月18日)
(1)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各村应于12月7日至12月1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宅基地退出拆除不彻底的现象;
2.是否存在废弃倒塌的房屋、户外露天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未退出情况;
3.是否存在“真拆房,假退出”的现象;
4.是否存在拆除后擅自恢复、继续乱搭乱建的反弹现象;
5.是否存在已验收的试点村建筑垃圾未清理、土地平整不到位、基础设施未完善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真交钱、假收费”、垫付空转返还漏收等弄虚作假现象;
7.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收取不彻底、擅自降低有偿使用费标准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没有上缴镇三资平台管理,使用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理事会对违法用地不报告不制止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建设超高超大住宅的现象;
11.是否存在不执行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的情况;
12.是否存在验收试点村资料台账未完善、保管不到位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宅改验收后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名存实亡不再履职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的现象;
15.是否存在改革中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6.是否需要调整村庄规划的情况。
(二)整改落实(12月19日-12月30日)
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各村必须于12月30日前逐一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巩固宅改成果,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宅改获得感。
(三)核查验收(12月20日-1月20日)
(1)验收时间。从12月20日开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按照边整改边验收、逐村过的形式,对全镇已开展第一轮宅改试点的自然村进行全面验收。
(2)验收内容。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对宅改反弹、农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造假、宅基地退出不彻底、环境整治不到位、擅自乱搭乱建等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宅改验收、农房审批相关资料及三资平台有关账目,进村核查并随机上户调查。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分组安排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宅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按照驻村负责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宅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以开展自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努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特征
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突出以下三个字的特征:
(一)在行动上突出一个“早”字
1、早部署
继9月9日省政府、省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动员电话会后,9月10日,我局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行评工作。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9月13日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小琴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李家顺、党组成员郭新、周明山、王晓蓉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郭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蓉、杜永庆、黄琼、向可为副主任,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行评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专班具体抓,全体员工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早动员
(二)在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