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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一)制定镇新一轮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把综治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综合责任目标考核。创建领导小组(综治办)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镇与分管领导、村(居)、企业以及各创建成员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把综治平安创建专项经费、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调解”工作、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专职安保、流动人口协管员、兼职消防队员、村(居)治保会、调委会人员工资报酬按月发放,落实到位。
二、基层基础建设
(一)制定“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医院”、“无毒无村(居)”、“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并制定考核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经常开展考核评比工作。
(二)建立十户联防、警民联系点、“红袖标”工程等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副校长、指导员聘任到位,学校全部有法制宣传活动室和宣传栏,并按要求上法制教育课。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社会稳定
(一)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
(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确保不发生不稳定事件、。
(三)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理等组织和敌对势力工作网络,认真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镇、村两级签订民族宗教责任书。
四、防范控制犯罪水平
(一)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措施,金融机构、单位财务室保险箱等要害部位,全面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等防范措施。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时完成技防乡镇建设任务。
(三)加强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在校生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案件。
(四)认真加强公共场所、企业周边、校园周边和文化市场秩序整治。确保不出现在省、市、县有影响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五、社会管理创新
(一)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加强重点人口管理。积极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机制,坚持回访制度。
(二)禁毒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加强对原“”人员教育转化,依法打击和坚决遏制活动。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依法打击查处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机要保密工作,杜绝重大问题的发生。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提升评估工作的实效性。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涉稳情报信息的日常搜集和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机制建设。坚持排查化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落实定期协调交账会议制度,层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3.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按照上级综治办要求,将控制进京非正常访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评选综治先进的重要依据;协助部门定期排名通报进京非正常访情况,对非正常访问题突出,相关矛盾长期不能化解的由基层站所、村(居)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等处罚。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切实加大进京非正常访问题解决和重点人员教育稳控,严防脱管失控。
二、深化平安建设
1.深化平安建设。按照深化平安建设进一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实施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达标率,实现全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城乡居民家庭、90%以上的行业达到平安创建标准,解决一批影响基层平安的突出问题。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规范平安建设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挂点帮扶基层创安工作,扩大帮扶范围,规范帮扶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黄赌毒”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必有效。依法打击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命案侦破力度,遏制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争创“零命案”镇,创建一批“零发案”村(居)。
3.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思路,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偏远农村等复杂区域和治安乱点,努力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4.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完善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5.严密社会治安防范。继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集镇启动“天网”三期工程建设,加快现有视频监控的升级改造和延伸拓展,实现对主要公共场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网点、学校、商场等重点单位内部视频监控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展壮大专职巡防员、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综治特派员、专业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严格培训、规范管理。
三、发挥“三网”工作体系基础性作用
1.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把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落实好各村民小组长原有待遇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增加农村村组兼职网格管理员的薪酬。完善和落实网格管理员的工作周期、工作重点、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员为职能部门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的“双代服务”作用。巩固农村警务,落实“一村一警”、“多格一警”,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水平。
2.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照“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村(居)社会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综合性管理、网兜式服务”的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综合平台作用。坚持“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以镇为单位进行反复梳理,运用“网兜式服务”的方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层、归口分类、及时解决”的原则,切实解决到位,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网格,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今年,全镇1/3的村(居)要高标准完成社会管理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3.推动社会治理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坚持社会基础信息与专业部门信息相结合,促进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的常态化、高效化运行。重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完善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反映的诉求,通过信息平台转到职能部门,为其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及时回应群众期待提供信息支撑。
4.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对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采集进行补录完善,并随着人口、房屋、组织等客观对象的变化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保真保鲜。充分利用“三网”建设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5.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和特殊人群专群结合服务管控工作。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刑释青少年、服刑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制定具体服务管理措施。针对特殊人群、特定群体重点涉稳对象、重点人员,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与专门职能部门、网格群众工作紧密衔接,实行双向联动,共同做好帮教稳控工作,确保帮教好、稳控住、不出事。运用“三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机制,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做到“应送尽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6.全面实行综治维稳业务“网络上办公”。实现基础台账电子化,重点人口、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维稳工作等政法、综治、维稳基础信息全面实行电子化,录入平台,并依托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动态更新。非涉秘的综治公文、通知实行网络上收发,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电子文档。
四、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居)、进网格、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2.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居)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在村(居)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法治中心等创建工作。
五、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提升基层实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厅办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镇综治专干和村(居)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落实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落实省里确定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采取分层级办班等多种形式,对综治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广大综治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2.推进社会治理(平安建设)项目化建设。建设并运用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康复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关押场所等重点项目,落实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围,推进安全教育阵地、实践基地、网络平台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通讯等,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
(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每周有一节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三)强化岗位安全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有计划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参加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五)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巩固提升“平安学校”创建成果,持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提升平安校园管理水平。制定新的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建立平安创建组织保障、责任追究和考评奖励机制,不断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实效,提高平安校园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六)创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七)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八)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九)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配齐配强综治安全管理干部,重点加强全市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每所中小学、村完小、幼儿园按上级文件规定要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人员和专职门卫,加大安保经费投入,配齐装备器械,落实工资待遇,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综治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十一)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下课前5分钟,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十三)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堂配送、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采取联合行动,定点采购、食品督查、督办及整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把“五大关”,确保五个100%,即:严把培训关,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查食品采购进货关,确保定点采购率100%;严把食堂办证关,确保食堂办证率100%;严把隐患排查整改关,确保排查问题整治率100%;严把事故责任追究关,确保事故责任处置率100%。大力杜绝学生食物、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十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及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打非治违”、“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有性格缺陷行为的偏执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十五)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