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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
(一)强化兽医队伍建设。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官方兽医年度考核、执业兽医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制度,推进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复核,积极做好官方兽医登记备案和执业兽医注册管理。继续做好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审核确认颁证工作。强化乡村兽医登记、培训和从业管理,切实做好乡村兽医信息报录和登记换证工作。支持开展动物疫病防治比武等活动,营造兽医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实践、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兽医机构协作关系。做好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发挥好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定期开展全省疫情形势分析评估会商,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相互促进,实现以检促防、以防促检。
二、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三)强化重点疫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做好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强化20种省内优先防治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做好非洲猪瘟等4类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和防控。继续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工作,科学做好以禽流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适时做好补免工作,继续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试点。按要求做好新城疫、奶牛结核病、种禽场疫病净化、种猪场疫病净化工作,突出抓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推动实施种源正向监测净化。制定实施2016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科学开展病原学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动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态势。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搞好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突发疫情应对处置能力。
(四)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按照人畜同步、分类指导的原则,整合优势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包虫病防治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加大布病监测力度,科学制定防治计划,以种牛场、种羊场和奶牛场为重点开展监测净化。继续实施农业血防综合防治项目,巩固扩大血防成果。统筹做好狂犬病、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控。
(五)落实重点马病消灭净化措施。严格马属动物移动监管,探索建立马属动物常态化管理新机制,强化马属动物特别是竞技娱乐用马、高风险区马属动物的疫病监测,重点做好马流感动态监测,继续巩固马鼻疽、马传贫无疫成果。
(六)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区域化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企业)。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管,支持新建场(厂)科学选址,利用天然屏障,打造无疫养殖场(小区)。
三、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执法
(七)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腐败现象。严格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和执法卷宗评比活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监督执法。严格落实畜禽贩运人员备案登记管理、活畜禽跨省调运指定通道、畜禽调运落地监管、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强化养殖档案管理,切实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情况。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做好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密切关注东南亚国家对我国的跨境畜禽贸易活动,加大检疫力度,规范调运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行驻屠宰场(厂)官方兽医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组织开展检疫知识竞赛、技能大比武活动。积极推行网络化监管、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场所,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九)规范动物诊疗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
(十)强化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强化兽医实验室日常监督管理和诊断技术培训,开展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市、县兽医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开展生物制品企业、大专院校、疫控机构兽医实验室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管理情况摸底调查,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规划,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投资参与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和运营,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开展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的病死畜禽委托处理。新建成投产无害化处理企业2家。
四、加快兽药和屠宰产业发展
(十二)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省级兽药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建立《省兽药GMP检查员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工作程序》等,组建省级GMP检查员专家库。加强兽药GMP、GSP证后监管,严格落实兽药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兽药标签说明书内容。全面开展省内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兽药产品经营环节追溯体系试点工作。严格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销售违禁抗菌药物、原料药拆零销售、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4号),组织做好兽药质量抽检工作,做好第六届中国兽药大会相关工作,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工作,加大抗菌药物残留抽检覆盖面,提高抽检频率,追溯阳性产品。持续强化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畜禽安全用药规定,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十三)引导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探索设立牛、羊、禽屠宰企业建设标准,促进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清理整顿标准,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法定设立条件的,及时核发新证;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对新设立的畜禽屠宰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及时、准确报送屠宰政务信息和监测信息,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及质量追溯登记等日常监管制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积极参与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冲刺全国百强的决战之年,也是创建全省畜牧强市的关键之之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建全省畜牧强市、畜禽养殖标准化“四级联创”为抓手,突出质量安全,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力度,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加大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力度,加大规模养殖治污力度,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畜产品产量工作目标。生猪出栏85万头,同比增长9%;肉牛出栏2.5万头,同比增长16.3%;山羊出栏35万只,同比增长15.9%;家禽出笼600万羽,同比增长12%;禽蛋产量达到6000吨,同比增长10.2%;肉类总产量达到8万吨,同比增长11.3%;畜牧业产值2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5%。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强制免疫密度达到部、省规定标准,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猪、牛、羊、禽发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4%和8%以内;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兽药残留抽样检测合格率均保持100%;动物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分别达到90%以上、100%;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养殖污染物减排目标。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到100%,在消化养殖源新增量的同时,确保畜禽规模化养殖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上年基础上得到稳定削减。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提升畜牧强市创建水平。按照“美丽乡村、美丽”、“把农村当公园建、农业项目当景点建”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市创建畜牧强市实施方案》,巩固上年创建成果,全面做好创建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畜牧生产方式转变。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四级联创”活动,大力推广生猪“150”、肉牛“165”、肉羊“1235”、蛋鸡“153”等家庭式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力争全年新创25个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其中市级以上突破10个,新增标准化养殖模式50栋以上。二是加快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加大对畜牧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力争2013年畜牧业加工值与产值之比达到2.5∶1。突出抓好正大畜牧有限公司总部做强,巩固猪小龙、鸡小龙,发展屠宰加工。指导“清江肉联”规范运行,延伸加工,力争全年屠宰加工肥猪20万头,交易活猪40万头,实现交易加工产值10亿元以上。抓好金旸畜牧、现代牧业、祥旺畜牧、佳宏农牧、九鼎牧业等骨干企业壮大和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启动畜禽标准化养殖信息网络工程,以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场为重点,力争年内现有万头猪场全部建成信息网络工程示范场。三是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按照《市现代畜牧业生猪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突出综合性、示范性、标志性点面工程,放大亮点,彰显特色,高标准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四是加快推进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布局,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技术推广、行业管理、维权保障、市场开拓、联结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推行产销直挂、订单生产。拓展“喜洋洋”,争创“山旮老”省级著名商标,继续保持全省肉羊加工领先水平。
(二)着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巩固现有防疫体制、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抓好落实的同时,扎实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灭源攻坚年”活动,重点推进“四个规范”,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一是规范四季防疫。在提高春秋两季强制免疫质效的基础上,对规模饲养场实行程序化免疫,对农户分散饲养畜禽实行集中免疫与补栏补免和适时强化免疫相结合制度,推进免疫常态化。二是规范报免报检。进一步抓好村级报免报检室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坚持开展建设和运行达标竞赛,在发挥作用和有效运行上下功夫。三是规范建档追溯。分级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管理信息数据库,完善市乡可追溯体系建设,将建档追溯工作纳入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年终考核。四是规范应急处置。加强兽医实验室规范建设,完善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对感染重大疫病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和同群畜禽,采取“露头就打”,做到处理有序、彻底、安全、有效。实施家畜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和净化,抓好家畜血吸虫病综合防治。
(三)着力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常态监管、例行监测、重点监控的方针,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执法、从严处置的原则,以提高素质、健全体系、改善条件、全程监管为重点,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努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监督覆盖面达到100%,监督执法立案率80%以上、结案率100%,病死畜禽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一是强化投入品监管。坚持抽样监测、拉网排查和日常巡检相结合,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面达到100%,每月抽检兽药、饲料等产品不少于2批次。严格GMP、GSP管理,按照“三禁两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全面规范兽药使用。二是强化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畜禽进入屠宰场(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待宰生猪“瘦肉精”检测,实行屠宰企业自检与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抽检相结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现场速测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切实做到“瘦肉精”检测与生猪检疫同步。三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畜禽贩运、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贩运销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拉网式”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兽药经营使用、餐饮服务业、集体伙食单位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安全消费。
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全县生猪存栏58万头,奶牛存栏4.6万头,家禽存栏175万只,建设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20个,培训农民1000人次,秸秆青贮15万吨。建设“畜—沼—果”循环模式示范园3个,农户“畜—沼—果”循环模式示范户5户,农户“畜—沼—菜”循环模式示范户20户,“畜—沼—粮”循环模式示范户5户。三级防疫网络规范运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到位,完成1—2个无公害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全县全年不发生一例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一是投资700万元建设南仁旭日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并积极申报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力争进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行列。同时,在南仁永飞标准化养殖场和下寨村猕猴桃园区再建设2个“畜-沼-果”循环农业园,带动全县“畜—沼—果”循环农业发展。二是围绕大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动员普集镇、大庄现代农业园区内及周边群众发展生猪、奶牛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相应规模沼气池,发展农户“畜—沼—果”循环模式。三是围绕大庄贺家村蔬菜基地建设,在贺家村设施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内一端配套建设10平方米猪舍,猪舍地下建设8立方米沼气池,发展一批农户“畜—沼—菜”循环模式。四是围绕镇、苏坊、游风商品粮基地建设,动员镇、苏坊、游风的农户发展生猪、奶牛养殖,配套建设沼气池,发展农户“畜—沼—粮”循环模式。五是在全县猕猴桃种植面积超过200亩的村,动员群众发展生猪养殖。按照每亩猕猴桃园配套5头猪的原则,在该村发展一批适度规模“畜—沼—果”循环模式养殖户,为果园提供优质有机肥。
2、依托企业引领,发展壮大畜牧产业。依托石羊集团技术、市场优势,发展“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在贞元、代家发展肉鸡产业。依托正大集团技术力量雄厚、服务网络全的优势,在镇、河道发展蛋鸡标准化养殖,与正大集团签订收购合同或配套建设禽蛋批发交易市场或建立经纪人队伍,畅通销售渠道。依托银桥、蒙牛、伊利等大型乳品企业,在苏坊、游凤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与乳品企业签订收购合同,保护养殖户利益。依托渭河沿岸水草茂盛的优势,在长宁、小村、普集街积极发展秦川牛规模养殖。
3、认真抓好标准化养殖。对以前建设的养殖场、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水平。对新建的养殖场,从规划阶段起坚持高点定位,按照标准化要求设计,提升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创建活动,到2014年底,力争有2—3个养殖场达到省级标准化示范场要求,至少1个养殖场达到部级标准化示范场标准。
4、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强化畜禽强制免疫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场程序免疫和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建立起免疫工作长效机制,使免疫工作常年化、制度化。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布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对全县各大养殖场、小区、大户的畜禽免疫抗体水平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加免,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