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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将化解矛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主线,在各镇(街、区)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机制,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要求
(一)各镇(街、区)均应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其他有关单位也可根据职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点。行政复议联系点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行政复议联系点可设在镇(街、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二)行政复议联系点统一名称为“市政府行政复议×××联系点”。
(三)行政复议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1.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知识;
2.接待解答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书写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3.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
4.掌握行政复议受理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所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同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
5.了解掌握行政争议动态,积极开展行政争议的化解。
(四)行政复议联系点应放置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案范围、工作流程和联系电话,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的相关事项。
(五)行政复议联系点应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电、来信、来访基本情况、咨询内容、答复内容或处理意见等,并建立健全台账。
对咨询内容比较复杂或疑难的,可以预约答复,对于确实无法准确答复的,建议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咨询。
(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联系点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联系点应予以登记,并按规定对案件性质、申请理由及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初审。
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应帮助指导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送达地址确认书和其他行政复议文书,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对初审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要求或请求事项不明确、不具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告知进行材料补充或指导其予以明确。申请人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告知其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七)行政复议联系点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公民行政复议的申请,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及财物,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个人信息。
(八)行政复议联系点在咨询受理和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尽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九)行政复议联系点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组织行政复议联系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2000]37号)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助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2000]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闽政[1999]15号),结合我省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医疗补助的原则
(一)医疗补助水平要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二)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三)医疗补助经费要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二、医疗补助的享受范围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省人民政府或省人事厅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省委或省委组织部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五)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应结合当前的机构改革,按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从严掌握核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享受人群。
上述人员均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三、医疗补助的经费来源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国家公务员按享受人数和规定的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单位性质及收支情况在事业费预算中予以安排或适当补助。中央驻闽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由中央单位向当地经办机构缴纳。
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应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比例由各地(市)研究确定。
四、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三)省委和省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
补助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地(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出规定。
五、医疗补助管理层次
地、市以下(含地、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层次由各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确定。地、市以下(含地、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补助等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具体管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离休人员、老的医疗费管理按省委组织部等六家单位下发的《福建省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暂行规定》[闽委老综(1999)003号]规定执行。
省、部属驻榕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省、部属驻榕以外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执行所在地确定的医疗补助办法。
六、医疗补助经费管理和监督
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与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是涉及到国家公务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劳动保障、财政、卫生、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关键词】摸底;城市改造;征收进度
征收工作实践证明,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对于整个工作的后期开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对于征收主体来讲,扎实的前期摸底让其做到心中有数,否则会造成后期工作被动。对于被征收人来讲则会造成心理压力程度的不同。
一、摸底是后续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一)补偿资金预算的需要
补偿资金预算是征收工作开展前进行成本核算的必须步骤。该项工作是对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土地等情况掌握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时期片区改造补偿方案,对本次征收所需的补偿款进行预算。片区基础数据的详实掌握,才能获得相对精确的补偿金额数据。
(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需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收工作开展前的一个环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根据摸底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对项目合法性和合理性、造成环境破坏、群众抵制征收、生活方式改变、生活保障担忧、民族宗教问题、单位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对策措施。真实的各种情况掌握就成为客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石。
(三)保证征拆进度的需要
征收方案中规定的签约征收时间一般为两三个月(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为两个月),之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要想在两三个月内完成大部分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进度,扎实的摸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四)工作汇报及总结的需要
工作进度的掌握和汇报是上级部门对具体实施征收单位的要求。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要对各种数据进行不断汇总、更新、分析、结论,分析过程显示,摸底中掌握的情况是比例中的分母,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可信度。
(五)答复行政复议的需要
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后,要求征收主体对行政复议事项作出答复。书面答复中,用到项目的基础数据及与进度相关的各种汇总数据,这项工作同样要求征收部门开展扎实的摸底工作。
二、不扎实的摸底工作带来的危害
(一)影响区域整体的征收进度
晋中市城区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私产共计607户,单位13个。7月1日征收工作正式开始,7月30日提起了行政复议后,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在这一个月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私产户计363户,单位计7个。在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中,集中于市水利局、武警支队、区调队三个单位,根本目的是借对项目的合法性等事项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问题。行政复议的提起,不仅使得三个单位的征收工作停滞不前,也使得剩余未签约散户产生了等待观望情绪,影响了整个征收进度。
(二)加大了被征收人的心理压力
摸底工作中,填写全面、详尽的调查摸底表、不留真空地带是要求。在正式实施征收工作的两三个月内,再与之进行一些基本情况了解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对“真空地带”被征收人,在片区内征收的大环境中,会对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三)加大了对未签约被征收人的工作难度
就羊毫街片区改造征收工作整个进度来看,签约征收时间结束后,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大部分是在摸底期间就存在等待观望情绪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或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意、或是家庭存在特殊困难、或是涉及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针对这一群体,在摸底中越应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了解情况,才能在后期签约征收中,较顺利的开展工作。
(四)后期工作进度掌握、汇报的不便
在羊毫街片区改造后期工作进度掌握的总结、分析、汇报材料的撰写过程中,前期数据掌握不准,直接导致结论的不准确。不仅加大了征收主体工作量,而且易引起上级领导对整个征收工作的否定。
三、降低摸底工作中的风险的措施
(一)进行业务知识岗前培训
工作人员岗前知识培训是提高摸底工作精准率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就房屋测量工具的使用进行培训,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形成相对精准的测量结果。二是就摸底表的填写方式进行培训,重点事项特别强调,字迹工整、填写规范。
(二)制作项目详尽合理的调查摸底表
调查登记表的设计应全面、规范,信息应涵盖房屋地址的土地证及证号、房产证及证号、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建筑年代、用途、备注信息;此外,还应设置房屋产权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备注信息栏。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应以附件形式说明事情的缘由。
(三)杜绝形成“真空地带”。
一是分组进行摸底时杜绝形成“真空地带”。将分组情况在征收区域平面图上划定,不存在无人负责区域,从区域划分方面保证摸底的全面性。二是各组进行摸底时,要确保走遍责任区域内所有住户,遇到不让入户情况要以房屋地址设立空表形式记录,从组内工作方面保证摸底工作的质量。
(四)规范化的数据整理
摸底信息整理也是摸底工作的重要程序。一是将摸底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以电子版保存。二是将摸底信息以平房(瓦房、砖混、预制、现浇)、楼房(预制、现浇)、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整理。三是将摸底中涉及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撰写书面材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将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有利于保障本市的社会安定,对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新形势下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行政争议增多,社会矛盾凸显,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本市行政复议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
(三)全市行政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
(四)要加强《条例》的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使广大市民知晓、熟悉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介绍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知识,宣传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
(五)要抓紧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复议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的规定,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按照“方便申请、积极受理”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认真搞好受理接待,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拒绝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项,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七)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条例》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作了改进和创新,在制度上体现了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应行政复议办案特点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要重点研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等领域的行政复议问题,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努力做到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八)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争取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四、加强能力建设和完善配套制度,为顺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保障
(九)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保证办案力量。《条例》和《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7号)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复议能力不均衡、人员短缺,根据办案实际需要配备、充实和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至少有3人承办。
(十)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吸收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要定期组织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必须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作风建设,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要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廉洁自律。
(十一)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可以用于接待当事人和举行行政复议听证的场所,提供必要的办案条件,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表彰奖励制度、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制度等配套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结合本机关的办案实际,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为当事人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供条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系统,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十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根据中办发〔20*〕27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结合的法律机制。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和反馈机制。要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监察及等工作的衔接,密切沟通情况,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十五)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中办发〔20*〕27号文件提出的“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六)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对有争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既要重视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既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要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对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纠正,该赔偿的要依法赔偿。
(十七)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人员违法的事实材料直接转送人事、监察部门处理;接受行政复议机构转送材料的人事、监察部门要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送的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纠正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要同时抄送具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经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限期履行,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依据《*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六、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推进
(十八)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常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认真负责地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许多社会矛盾都会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社会转型时期行政争议复杂多样的态势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
2、行政复议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作为政府主导、功能比较全面的法定纠纷解决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理念,以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4、总体要求。坚持行政复议工作服从、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相结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审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水平。
三、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5、做好行政复议的申请接待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对外挂牌,配备接待人员,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簿》。
6、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通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受理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纠正。
7、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始终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既要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要依法赔偿,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要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通过依法办案,以法审理,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坚决纠正其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8、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适时制定配套办法。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制度、证据制度、听证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调解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紧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据、审理有序、裁决合法。
9、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实地调查,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当事人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要积极运用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10、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监督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重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可以下达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建议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上报行政复议机关。
四、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
11、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复议能力不均衡、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12、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作风建设,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要做到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廉洁自律。
13、改善行政复议工作条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用于接待当事人和举行听证等的公开审理场所,提供必要的办案条件,配置办公、交通、取证等相关设备。
14、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和复议决定等工作流程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统计和监督联网。
15、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监察、部门和法院系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协调机制,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五、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6、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领导体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主要领导,是本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主要领导,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亲自签署以本行政复议机关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17、加大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检查结果。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
在具体工作中,县法制办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县法制办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出庭应诉。
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案件。(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依法积极应诉行政复议。县政府作为刘安淑申请州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县法制办受县政府县长委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积极进行了复议答辩,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它有关资料,最终取得了州政府维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所作出通知的行政复议结果。随后,因申请人对州政府复议结果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制办再次受县政府委托,应诉,在诉讼过程中因原告方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经法院主持与被告方调解成功而主动撤回行政,该行政诉讼案终止。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我县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主要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职具体抓政府法制工作。近年来,为了加强县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县政府办公室还指定了1名秘书兼职负责。同时,县政府还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指导性工作。
县编办发文正式设立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并作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挂牌在县政府办公室,设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中调剂2名。在正式设立后的县法制办职能职责中,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一项重要职能。
随着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县政府重新选配了新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公室主任。根据县法制办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县编办发文为县法制办增加1名行政编制,增设专职副主任1名。为法制办配备了1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年轻干部作为专职副主任。目前,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配备基本能保证一般案件的承办,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进行。为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县法制办正积极向县编委报告,争取新增1名行政编制,确保重大复杂案件由3人承办。
(二)切实保证经费和用车需要。
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式设立以来,作为县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工作经费每年都由县财政统一拨至县政府办公室账户。近年来,不论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参训、购买行政复议信息报备软件,还是行政复议办案、行政出庭应诉,县政府办公室对法制办公室经费的支出都非常支持,采取据实列支的做法。并先后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了2台微机、1台打印机、2部电话,两套办公桌、柜、沙发和饮水机等。在车辆使用上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调度,确保了法制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克服人少事多困难,扎扎实实开展基础工作
(一)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并投入使用。
县政府法制办购置了国务院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系统。同年8月,县法制办主任认真参加了在温江举办的全省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培训,学习了系统的操作和管理,适应了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确保了底我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息全部实现微机管理报备,案件的相关数据做到了真实、及时、准确无误。
(二)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上级培训。
在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支持下,我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了全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为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复议工作能力打下了基础。12月初,县法制办主任和政府办1名兼职秘书参加了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我县法制办的人员在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上有了较大提高。
(三)严格复议文书格式,规范化管理档案。
县法制办所有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文书均使用国务院法制办拟定的示范格式文书。每年年初,县法制办都对上一年的文书材料严格按档案建档要求,进行规范化归档管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
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录入微机建立电子表格实行动态管理。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年检工作;针对近年来我县执法部门部分人员岗位变动大,新上岗执法人员亟待培训提高执法素质的情况,牵头组织对县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的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方向州法制办报请办理行政执法证。培训73人,其中新申领、换发证件人员61人,培训后全部通过资格考试,县法制办及时按要求和程序向州法制办申请新办、换发了行政执法证。
县法制办拟对执法证到期、新办证的26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五、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行政复议人员不足。目前我县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均兼有政府办的工作,人力、精力与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多的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县政府正努力争取解决1名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并将及时为县法制办配备1名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业务的工作人员。力争达到行政复议一般案件2人承办,重大案件3人承办的要求。
一、评议考核的原则和范围
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分明。评议考核的范围是指林业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人。
二、评议考核的时间和方式方法
(一)评议考核主要采取自我评议考核和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考核的办法采取听取林业局依法行政执法站室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调阅执法文书、核查文件材料、听取有关具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
(二)每年11月15日前林业局执法科室将自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林业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三)11月15日至11月25日,林业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所得分数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6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评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情况,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领导落实
1.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分管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召开研究布置行政执法工作并有记录,其他领导能够支持和配合。(5分)
2.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有部署和检查。有专(兼)职人员,阶段性工作有部署和检查验收。(5分)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行
1.制定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办事,内容方法步骤符合要求。(5分)
2.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全面清理本部门执法依据,并汇总上报。行政执法证件规范,职权、授权和委托执法职责明确清晰。(10分)
3.依法分解执法职责,量化执法考核目标。职责分解清晰,量化目标准确:
执法内容(2分)
执法范围(2分)
执法种类(2分)
执法权限(2分)
执法责任(2分)
4.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
依法规定执法程序不漏项,执法文书统一规范。(5分)
(三)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行
1.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落实省、市、区执法培训计划,严格培训内容、方式、获得培训合格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5分)
2.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按制度实施检查,检查情况有总结和通报。(5分)
3.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5分)
4.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制度实施过错现任追究。(5分)
5.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评议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评议考核。(5分)
6.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和规章抵触并及时报市法制局备案,重大行政处理决定按规定上报备案。(5分)
(四)依法行使法定职责
1.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全面、正确,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委托执法必须有行政机关的委托书。(5分)
2.严格按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履行执法职责。履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法定事项、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义务。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范围执法,不得越权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5分)
3.依法受理和正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相应的机构,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正确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分)
4.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按法定要求参加行政诉讼。(5分)
5.认真履行行政赔偿义务。按法定要求认真履行行政赔偿义务。(5分)
6.法律文书规范统一,法律文书填写准确、完整,归档符合要求。(5分)
四、评议考核结果的处理
__*年,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初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圆满完成了与市政府签定的责任目标。==月下旬,我局接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年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ly政法[====]==号)后,根据通知精神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局今年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现将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及时确定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年初,根据省厅豫劳社法制[====]=号文件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洛政法文[====]=号文件的要求和指导思想,局领导对此问题作了专门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两个确保和再就业等中心工作任务和增强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等工作,在去年制定的《ly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强化管理,部署安排了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结合两个确保和就业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项工作,确定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确保了全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没有擅自委托、转委托或者以被委托单位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局属劳动监察大队==人全部持证上岗,执法时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
三、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在去年政务公开上墙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充实,现在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有对外服务的,都有政务公开上墙,政务公开的内容有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实行政务公开,我们还将局==个审批项目、==个收费项目放在“审批大厅”办理,为群众来办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四、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一年来,我局在劳动保障工作、劳动监察等方面都能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没有发生被投诉或违法的事例。
五、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做好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年,针对多部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出台的情况,我们通过集中组织与日常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对劳动保障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审核执法证件==个,全部合格。通过上述考试和组织执法人员自学的情况,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率达===%,没有无证人员和聘用人员执法现象。
六、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年,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市有约束性的规范性文件我局都送市法制局备案。
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我局实行行政罚款与收费全额向市政府指定的银行缴纳,实行收支两条线。全年实行行政处罚==起,处罚金额==.==万元。
八、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在进行行政复议工作时,我们积极同有关业务科室联系,并发出行政复议案件的配合答辩通知书,组织并督促有关业务科室准备证据材料和依据。通过这种措施,促进了各科室配合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了行政复议的效率和质量。====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起,均在法定时限内做出了复议决定,法定时限结案达===。被提起行政复议=起,其中被撤=起、维持=起。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聘请了==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厂长经理和职工 群众代表组成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监督员,并发出了聘书,赋予一定的监督权,定期听取他们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和改善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
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年,我们按照要求,完成了法制宣传和教育任务,年初,我科下发了《关于====年度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意见》(l劳社法基[====]=号)。在《劳动法》颁布十周年,《行证许可法》颁布,==.=普法教育周,《劳动保障检查条例》颁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颁布,人大制度建立==周年时,都组织人员配合市政府进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行政程序年”。为扎实做好我县“行政程序年”各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行政程序规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上半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建设及开展情况。
(二)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大行政决策基本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执行情况。
(五)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是否严格规范、准确全面;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行政执法工作的各环节、步骤是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到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情况。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执法案卷。
(八)政务公开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目录编制、公开形式、制度建设等情况。
(九)法制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等。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现场检查。
(三)调阅有关文件、行政执法案卷或者资料。
(四)向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调查了解情况。
三、检查具体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至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半年来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抽查阶段。至为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单位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情况汇总后全县通报。
(一)精益求精,政务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一是求精求细,办文办会保一流。精简发文数量,慎重公文,严格按要求发文,不发“可发可不发”文件,确保发文“少而精”。实行公文“统收统管制”,统一登记、及时送签、随时复查,做到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密件专办。进一步完善会议登记、审批、统筹制度,精细化会务组织,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积极服务、会后及时落实。政府办承办的文件、会议无一差错和失误。二是突出重点,综合调研提水平。立足基本点、突出关注点、把握着力点,认真扎实做好会议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各类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高质量起草县政府文件120余个、办公室文件80余个,撰写和整理领导讲话和各种汇报材料150余篇,撰写综合调研文章30篇,在主流媒体刊物上发表经验和署名文章5篇,发表新闻报道3篇。三是全力攻坚,信息工作大提升。坚持全员信息制度,全力攻坚,认真做好了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1-11月份共向市政府报送政务类信息810条,圆满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其中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条,市政府办公室采用138条,圆满完成省、市年初下达任务。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页面和栏目,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政务信息15325多条,图片、视频325个,网站访问量超过 2000万次。四是高质高效,督查督办上台阶。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县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领导交办等重点督办事项,开展督查督办活动,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8次,发出督查通报23期,有力保证了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认真做好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49件,办结率、见面率均为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五是强化建设,应急值守创一流。进一步加强投入,加强应急平台及队伍建设,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值班工作管理,制定应急值班轮流表,明确值班值守任务,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优化服务,综合协调工作获得新业绩。认真履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职能,根据政府办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坚持抓好方方面面的协调、搞好上上下下的服务,不断适应工作需要、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项交办事项,扎扎实实完成了政府办联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了各类证件办理、征地拆迁、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二是高质量做好综合服务工作。对事关大局、涉及面广的省市领导公务活动和视察调研工作,及时衔接,认真服务,圆满完成__、__来开视察活动、“2015__·__第二届__节”、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__分会场等活动的综合协调及服务工作任务。三是强化化解工作。由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加强与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协调各方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九三”阅兵式等重大政治活动的维稳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社会稳定。
(三)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以深入开展“改革攻坚年”、“法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到合理编制计划,对重大民生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及规范性文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依法审查,全年审查、修改重大决策223件次,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17件,全部合法可行。二是依法实施行政复议。全年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26件,其中,维持1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改正2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21件;全年共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件113个;审验执法证821个,合格721个,注销100个,验审合格率达89%。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推行和有效落实,为我县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
――2012年10日3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组在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10月19日至21日分赴县人口委、安监局、环保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局、交警大队、农委、法制办等10个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执法人员考试、询问情况等方式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评价
一是建立了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大部分执法主体部门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审批,听证主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及督促检查,为《行政处罚法》的正确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各执法主体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制度和办法,明确了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和公示透明等事项,为《行政处罚法》的正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认真开展了法律学习与培训。利用“法制宣传日”和法律颁布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为贯彻《行政处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学习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知识。被检查的9个单位的110名执法人员考试结果表明:90分以上8名,占7%,89至75分为81名,占74%,74分以下21名,占19%,执法人员学法水平有所提高;采用县法制办集中培训、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期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确定了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县政府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办的文件要求,依法界定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责。首先,清理确定了全县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65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3个(含垂直部门4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8个,依法受委托组织4个。其次,梳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257项,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265项。同时对837名执法人员(不含4个垂直部门)的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审查,因调离、退休等原因注销证件240个,对597名执法人员重新确认了执法资格,颁发了证件。
五是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县纪委分别下发《县政府网意见建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电子检查各项制度的通知》,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了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同时,逐步完善了行政复议监督程序,县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在受理前调解4件,转送不符合行政复议的4件,受理并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1件。
六是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档案。从查阅的96件行政处罚案卷来看,在执法程序方面,有93%的案件执行了持证上岗、两人以上开展调查、取证、勘验、笔录、送达等规定;在案件的文书制作方面,有91%的案卷立案报告及审批手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罚款分离凭据等较为完备;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垂直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有93%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一案一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行政处罚法》已颁布实施16年,由于少数单位对该程序法宣传不够重视,认为该法内容空泛,导致部分群众对进行行政处罚难以理解;部分部门学习《行政处罚法》不够扎实,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理解不深、掌握不透,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安监部门2010年牵头立案办理的“5.22”塔机倾覆事故案件,由于处罚的自由裁量显失公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号和行政执法人员证号、署名没有在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上填写,在市安监局、县政府的行政复议中,分别调整了自由裁量和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民)安监罚字[201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因在送达回证上无被申请人的签名确认,法院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不予执行的裁定。此案长达两年之久,至今没有结案。
2、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还不够高。从抽查的96件行政处罚案件来看,在程序和实体上有瑕疵的占五分之一,主要表现在:有的案件已经结案,立案表没有领导和承办人的签名,违反执法程序;有的案件调查笔录不规范,没有应证和勘验证据,给违法事实的认定带来了较大困难;有的案件权利告知不完整或告知时间不正确;个别案件适用法律不准确、不具体;有的案件案卷材料收集不齐全,案件卷宗不规范,没有按一案一卷要求装订;有些案件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不尽合理,对同类案件因较多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承受能力致使处罚标准不一,甚至降低处罚标准,减轻处罚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规定。
3、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或推诿扯皮,或相互掣肘,或出人不出力,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影响着行政处罚的执法效果,突出表现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产品质量等方面,分别由九个职能部门执法,没有建立联合机制,执法力度不够。
4、队伍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执法工作量大,人少事多,如县法制办、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环保局等部门执法设施装备落后,执法专业人才少,执法条件急需改善。
三、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结合“六五”普法,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和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个更加广泛深入的了解,努力提高宣传工作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将《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2、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做好案卷归档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规范化执法文书格式,把握好立案、调查、案件审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告知事项和处罚情况评判等执法环节,认真填写好每一事项;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作好现场勘验笔录、证据应证、检查检验报告、审查审批表等执法文书的制作;要认真核实内容、日期、签字和印章;案卷归档要注意材料顺序并做到一案一卷,目录清晰,每年处罚案卷要有汇总目录;县政府要强化案卷评查工作,组织执法部门随机交叉检查,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案卷归档工作的水平。
1、我镇今年年初就及时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今年召集全镇干部职工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每次会议都有详细的会议记录。(自查分5分)
2、本年度我镇制定详细的依法行政方案,各行政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办事,真正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重大事件通过集体研究讨论落实措施,并记录在案。(自查分5分)
3、及时制定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象征执法队伍建设措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法规培训,无缺训人员。镇内积极开展政治、业务素质教育活动4次。(自查分8分)
二、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自查分56分)
1、今年我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严格按照普法方案按时完成普法任务,今年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100%,法制宣传资料归档完整。(自查分5分)
2、我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都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按规定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无缺报漏报。(自查分4分)
3、我镇坚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彻底。凡属必须公开办理的政务,都依法进行了公布,并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让群众熟知我镇的政务,起到全民监督的作用。(自查分6分)
4、我镇政府今年认真、及时地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并作出认真的调查。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办理的及时办理,无不作为行为。及时调处各类纠纷,我镇司法所、派出所今年共调处大小纠纷28起。我镇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自查分8分)
5、我镇今年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所规定的程序,无侵权和越权行为。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的事项耐心告知申请条件、程序和期限;对受理的申请及时作出决定,我镇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按规定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自查分5分)
6、我镇今年行政处理、处罚文书格式规范,案卷材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格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今年行政处理决定2起,都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自查分5分)
7、我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都按规定进行年检。在执法中我镇执法人员均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派出所干警在执法中都按规定统一着装和配带标志。(自查分8分)
8、我镇行政收费项目设置合法,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安监站、国土所等行政执法部门费用的收缴、管理、支出都符合财政法规规定。无违反法定幅度收费的现象;无挪用、截留、私分规费的现象。(自查分6分)
9、今年我镇无行政赔偿案件发生,行政执法公正合法。(自查分5分)
10、我镇无乱摊派和加重农民负担等违规现象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查分4分)
三、执法反馈和接受监督(自查分26分)
1、我镇坚持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反馈制度,执法督办制度,执法争议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的决定。今年我镇未接到县政府下发的《督办通知》,在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并无不当之处。(自查分6分)
2、我镇今年及时办理县政府交办、转办、督办的申诉案件。(自查分3分)
3、我镇今年分制于6月30日、11月30日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及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自查分5分)
为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兰委办[20*]38号)和《关于行政审批科授权、交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机关,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实施原则
1、职能归并。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按要求设立行政审批科,全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2、充分授权。行政审批科负责承办本部门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
3、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
4、宣传贯彻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
5、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等制度。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6、定期向局里汇报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三、机构设置
合理调整审批职能配置,确保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分管领导:施廷涌局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吴胜忠,办事员:管晓玲、徐力。
四、职责职能
负责做好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含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的农村医疗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审核。
五、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行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局纪检组牵头,承担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涉及到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1、因人为原因未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行政审批延时或失误的。
2、较大或重大项目不及时请示汇报的。
3、在行使审批过程中,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审批,甚至、的。
六、有关说明
1、申请人向环保局行政审批科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发给《*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回单》的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当场发给申请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回单》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及时提交补正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法制组织和监督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杜绝各种违法行政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法治化水平,特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普法教育为基础,以落实依法行政为目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物价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物价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三、目标要求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把物价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物价行政部门的职责,用责任制的形式加以分解落实,促使物价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以保障物价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二是明确主管和分管领导行政执法责任,明确各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权限、程序、标准和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物价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物价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规则,物价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物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物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宣传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1、确定工作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收集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为动员学习作好准备。
2、宣传动员。组织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物价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分解内部执法责任阶段。
1、根据“三定”方案,明确各内设机构的职能和执法任务。
2、将物价部门承担的执法任务对应分解到各业务科室,明确执法种类和责任。
(三)确立执法责任制阶段。
1、分别组织物价执法人员有计划、有重点的学习各自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完善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制度和执法程序及有关规定,包括学习宣传制度、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重大物价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物价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制度、物价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物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物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制度。
3、将有关科室所承担的执法任务落实到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身上,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关于行政执法程序和责任的规定,使每个执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目标、权限、程序、标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总结阶段。
1、对实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2、认真总结物价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五、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建立、审查、实施、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科室和人员限期改正。
2、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请有关部门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同时,把业余自学物价专业知识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一般执法人员都要掌握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熟悉且精通业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各镇(区)、各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镇(区)、各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处、科级领导干部听取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察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列入单位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内容和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二)强化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素质,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以加强文明执法教育和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为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其中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运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网上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年审注册的依据。
二、优化制度建设,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上求突破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各镇(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应当通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后15日内按规定报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镇(区)、各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审查、提出意见。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统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行政行为,在提升服务效能上求突破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按照省市要求,统一规范县镇(区)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清理、减少和调整在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加大联合审批的力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
(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管,优化完善监察监督、法制监督系统功能,使监督工作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运用水平。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办事项目信息的充分告知,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年检、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职责梳理工作。根据执法主体变动、职能调整以及新颁布的法规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执法依据清理、执法职能界定和执法责任制完善等工作。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依据、事项、条件、程序、流程等,必须及时录入行政权力库,并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在5月底前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一次清理、确认和公布。
(九)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年”活动。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力度,定期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案卷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情况。推行涉企处罚“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执法方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惠民实事。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补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劳动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和兵役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
(十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达80%。定期召开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达100%。
四、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管理方式上求突破
(十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评估考核办法,运用行政指导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每个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有行政指导案例,行政指导项目多的部门不得少于10件。
(十三)探索开展行政调解试点工作。确定县公安、人社、工商、交运四个部门为行政调解工作先行试点单位,并逐步在全县推行。建立由政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工作原则,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
(十四)探索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确定安宜镇为“政社互动”先行试点单位,科学界定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做到人员、投入、工作和责任四到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组织领导,在加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上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