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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使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将化解矛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主线,在各镇(街、区)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机制,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要求
(一)各镇(街、区)均应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其他有关单位也可根据职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点。行政复议联系点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行政复议联系点可设在镇(街、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二)行政复议联系点统一名称为“市政府行政复议×××联系点”。
(三)行政复议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1.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知识;
2.接待解答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书写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3.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
4.掌握行政复议受理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所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同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
5.了解掌握行政争议动态,积极开展行政争议的化解。
(四)行政复议联系点应放置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案范围、工作流程和联系电话,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的相关事项。
(五)行政复议联系点应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电、来信、来访基本情况、咨询内容、答复内容或处理意见等,并建立健全台账。
对咨询内容比较复杂或疑难的,可以预约答复,对于确实无法准确答复的,建议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咨询。
(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联系点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联系点应予以登记,并按规定对案件性质、申请理由及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初审。
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应帮助指导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送达地址确认书和其他行政复议文书,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对初审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要求或请求事项不明确、不具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告知进行材料补充或指导其予以明确。申请人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告知其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七)行政复议联系点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公民行政复议的申请,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及财物,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个人信息。
(八)行政复议联系点在咨询受理和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尽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九)行政复议联系点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组织行政复议联系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2000]37号)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助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2000]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闽政[1999]15号),结合我省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医疗补助的原则
(一)医疗补助水平要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二)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三)医疗补助经费要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二、医疗补助的享受范围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省人民政府或省人事厅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省委或省委组织部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五)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应结合当前的机构改革,按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编制的实际情况从严掌握核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享受人群。
上述人员均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三、医疗补助的经费来源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国家公务员按享受人数和规定的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单位性质及收支情况在事业费预算中予以安排或适当补助。中央驻闽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由中央单位向当地经办机构缴纳。
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应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比例由各地(市)研究确定。
四、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三)省委和省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
补助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地(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出规定。
五、医疗补助管理层次
地、市以下(含地、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层次由各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确定。地、市以下(含地、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补助等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具体管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离休人员、老的医疗费管理按省委组织部等六家单位下发的《福建省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暂行规定》[闽委老综(1999)003号]规定执行。
省、部属驻榕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省、部属驻榕以外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执行所在地确定的医疗补助办法。
六、医疗补助经费管理和监督
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与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是涉及到国家公务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劳动保障、财政、卫生、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关键词】摸底;城市改造;征收进度
征收工作实践证明,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对于整个工作的后期开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对于征收主体来讲,扎实的前期摸底让其做到心中有数,否则会造成后期工作被动。对于被征收人来讲则会造成心理压力程度的不同。
一、摸底是后续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一)补偿资金预算的需要
补偿资金预算是征收工作开展前进行成本核算的必须步骤。该项工作是对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土地等情况掌握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时期片区改造补偿方案,对本次征收所需的补偿款进行预算。片区基础数据的详实掌握,才能获得相对精确的补偿金额数据。
(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需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收工作开展前的一个环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根据摸底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对项目合法性和合理性、造成环境破坏、群众抵制征收、生活方式改变、生活保障担忧、民族宗教问题、单位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对策措施。真实的各种情况掌握就成为客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石。
(三)保证征拆进度的需要
征收方案中规定的签约征收时间一般为两三个月(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为两个月),之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要想在两三个月内完成大部分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进度,扎实的摸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四)工作汇报及总结的需要
工作进度的掌握和汇报是上级部门对具体实施征收单位的要求。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要对各种数据进行不断汇总、更新、分析、结论,分析过程显示,摸底中掌握的情况是比例中的分母,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可信度。
(五)答复行政复议的需要
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后,要求征收主体对行政复议事项作出答复。书面答复中,用到项目的基础数据及与进度相关的各种汇总数据,这项工作同样要求征收部门开展扎实的摸底工作。
二、不扎实的摸底工作带来的危害
(一)影响区域整体的征收进度
晋中市城区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私产共计607户,单位13个。7月1日征收工作正式开始,7月30日提起了行政复议后,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在这一个月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私产户计363户,单位计7个。在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中,集中于市水利局、武警支队、区调队三个单位,根本目的是借对项目的合法性等事项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问题。行政复议的提起,不仅使得三个单位的征收工作停滞不前,也使得剩余未签约散户产生了等待观望情绪,影响了整个征收进度。
(二)加大了被征收人的心理压力
摸底工作中,填写全面、详尽的调查摸底表、不留真空地带是要求。在正式实施征收工作的两三个月内,再与之进行一些基本情况了解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对“真空地带”被征收人,在片区内征收的大环境中,会对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三)加大了对未签约被征收人的工作难度
就羊毫街片区改造征收工作整个进度来看,签约征收时间结束后,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大部分是在摸底期间就存在等待观望情绪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或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意、或是家庭存在特殊困难、或是涉及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针对这一群体,在摸底中越应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了解情况,才能在后期签约征收中,较顺利的开展工作。
(四)后期工作进度掌握、汇报的不便
在羊毫街片区改造后期工作进度掌握的总结、分析、汇报材料的撰写过程中,前期数据掌握不准,直接导致结论的不准确。不仅加大了征收主体工作量,而且易引起上级领导对整个征收工作的否定。
三、降低摸底工作中的风险的措施
(一)进行业务知识岗前培训
工作人员岗前知识培训是提高摸底工作精准率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就房屋测量工具的使用进行培训,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形成相对精准的测量结果。二是就摸底表的填写方式进行培训,重点事项特别强调,字迹工整、填写规范。
(二)制作项目详尽合理的调查摸底表
调查登记表的设计应全面、规范,信息应涵盖房屋地址的土地证及证号、房产证及证号、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建筑年代、用途、备注信息;此外,还应设置房屋产权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备注信息栏。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应以附件形式说明事情的缘由。
(三)杜绝形成“真空地带”。
一是分组进行摸底时杜绝形成“真空地带”。将分组情况在征收区域平面图上划定,不存在无人负责区域,从区域划分方面保证摸底的全面性。二是各组进行摸底时,要确保走遍责任区域内所有住户,遇到不让入户情况要以房屋地址设立空表形式记录,从组内工作方面保证摸底工作的质量。
(四)规范化的数据整理
摸底信息整理也是摸底工作的重要程序。一是将摸底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以电子版保存。二是将摸底信息以平房(瓦房、砖混、预制、现浇)、楼房(预制、现浇)、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整理。三是将摸底中涉及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撰写书面材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