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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四)《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
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二、监督检查对象及方式
(一)对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我辖区内共有14家气瓶充装单位、4家气瓶检测机构、2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均列入检查计划,实现区域监管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市监所)
对省、市局检查名单之外的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包括上述18家单位)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部门:质监科)
(二)对使用单位及经营单位(含销售、出租、进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各市监所)
1.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宾馆、酒店、体育场馆、展览馆、市民服务中心、公园以及图书馆、影剧院、活动中心、养老院、公共浴室等单位),作为重点单位列入计划,按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每半年检查至少1次,对被查单位每类设备抽查检查至少1台。
2.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使用快开门压力容器、盛装或输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涉氨制冷设备、熔融金属起重设备、高压氧舱、锅炉及主蒸汽管道、大型游乐设施、“三无”电梯等单位),作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计划(市局直管的除外),按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每半年检查至少1次,对被查单位高风险设备进行逐台检查。
3.一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上述使用单位以外的单位),按不低于本辖区总数5%的比例抽取单位列入计划,按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对每个单位每年检查一次,每类设备抽查检查1台。
三、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附表)、《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内容结合监管方式确定。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区局负责制定区级监督检查计划及被检查单位名单目录并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区安委会和市局。
(二)各所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及被检查单位名单目录,于4月15日前将计划和名单目录上报至区局备案。
(三)区局及各所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协调,力求避免对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同时要集中各方面专家力量,参与到各类监督检查中。
(四)各所要将日常监督检查和全年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有序、取得实效。专项监督检查由区局根据有关要求另行部署实施。
(五)区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市监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各市监所应动态建立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重点监管单位(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和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作为执行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基础支撑,做到重点单位基础信息清楚,重点设备使用状况明了。
(二)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应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三)各市监所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程序予以立案查处。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建立“隐患清单”台账逐一消除,实现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进行重点整治,并立即报告区局,由区局报给区安委办和市局。
(四)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职,遵守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认真履职、不徇私情,保守被抽查企业的商业秘密;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准确;
各乡镇要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工作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长、网格员,发动村委会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要书面报告县政府。县政府组织县国土、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共同推动解决。对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部门联动,全社会动员开展排查整治
县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教育、质监、城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全面加强节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曝光和排查整治行动的报道力度。消防、治安、督察、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开展消防排查整治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敏感时间段,对节庆活动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要安排民警加强现场监护,对不放心的场所要安排专门警力,落实“一对一”、“点对点”的死看死守措施,突出发挥公安的消防检查主力军作用。节日期间要特别加强孔明灯管理,联合城管、安监、工商等部门杜绝孔明灯销售、燃放,督促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深入楼顶等部位进行动态查看,确保此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开展实名制排查,发挥公安消防主力军作用
公安机关要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划分清楚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所有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都要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也要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要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核查,依法督促整改,凡有举报不查、不督促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取多形式宣传,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宣传部门要开设“清剿火患”专栏,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跟踪报道。县电视台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教育部门要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等部门要部署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部门要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官兵、志愿者、宣传车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对养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队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或消防设施操作服务指导,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㈠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㈡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⒉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⒊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⒋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3日内以函告或挂号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⒌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执法检查安排
㈠总体原则
⒈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⒊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单位不少于10家,每年检查60家以上。每月应侧重以下检点: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⒋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对各村组织履职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对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⒈检查范围:重点单位20家、一般单位24家、其他检查单位140家。⒉检点:见本计划第四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㈢专项执法检查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⑵检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⑵检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职业卫生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10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⑵检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大量存在冶金煤气管道、纸浆池、发酵池、酒槽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及储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㈠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村级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㈡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㈢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㈣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㈤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登录“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__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实现经济“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目标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为主线,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安全行政执法,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高危行业恶性事故;大力压降一般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16以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管网络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推行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或雇主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扩大《告知承诺书》签订覆盖面,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和岗位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人人有责”。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所在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2.落实行政监管责任。认真按照“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继续采取下发任务书、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任务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年中检查考核、年底考核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每季度履职报告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格局。
3.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市、镇两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充实安全管理队伍,配备必要监管装备,强化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各行政村(居委)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其中亿元村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安全员,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实行行政村主任向镇、园区、街道每半年履职报告制度,强化村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
(二)加强源头监控,提升监管水平
1.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推进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不予审批技术水平低于行业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项目(企业),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素质。对于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必须依法领证,持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许可证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凡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7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抓好企业安全投入、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现场管理等方面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范围覆盖到各个重点环节、工艺和流程;对工艺危险性高、特种设备数量多、机械传动装置多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实时监控。严格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等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3.继续推行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条件差的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到位;对事故多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A类企业研究并落实政策性优惠、激励措施。通过分类管理,促使企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
(三)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
1.加强执法监察,严格隐患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明确执法监察重点单位,制定执法监察计划,经常性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根据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特点,针对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专项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督查,从重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整改,直至关停。
2.加强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公平,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片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力量,强化基层监察执法职能,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
3.完善举报奖励,严格受理查处。各镇、园区、街道及村(居)委会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向企业指出并督促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的,除进行挂牌督办外,还应向有行政执法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举报电话和渠道,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的受理、查处制度。有关部门(机构)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速从严查处,并向举报人或报告单位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造浓安全文化
1.严格法定培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和组织程度,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化工企业采购保管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努力做到“应训尽训、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加快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大职工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社会宣传。通过《*日报》安全生产专栏、街道固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四进”和道路交通安全“五进”等社会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社会“安全第一”意识,进一步提高“预防为主”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3.选树典型示范。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先进企业典型,开展“创优评先”活动,引导企业把“构建安全文化、保障企业安全”转化为内在需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车间、安全班组、安全标兵”评选及“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等主题活动,提倡车间、班组共同分享安全知识和经验,相互监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促使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共存、共生、共进,提高职工群体安全意识。
(五)优化安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1.帮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市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确立“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经常性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查制度、查管理、查现场,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为有效提升治安管理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积极探索治安管理的有效途径,把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有效提升了矿区防范、发现、快速打击违法犯罪以及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本文以协庄煤矿为例,详细介绍了该矿加强电子建设、管理和应用,着力打造“三个工程”,维护矿区治安稳定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
电子监控;矿区;治安
煤矿企业内部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矿区和谐和稳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人才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进一步发展,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特别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收入差距拉大,抢劫、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向企业蔓延,企业内部案件呈上升趋势。另外就是矿区进入高发期,政企纠纷、劳资矛盾、刑事案件相互纠缠。同时矿区黑恶势力有所侵染。面对如此多的不安定因素,做好矿区治安防护迫在眉睫。
1 整合技防资源,着力打造“实战工程”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按照主要区域、重点单位、部位三条线,对全矿现有技防资源进行摸底,同时,对安装技防监控系统的前端监控、传输设备、终端存储、资金投入、建设维护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掌握了现有技防资源和需要建设的监控点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技防设施整合建设方案,为建设电子监控平台奠定基础。二是加大建设力度。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综合考虑防范效果、运作资金等各种因素,不断加强电子监控设施的新建整合力度。投资100余万元,在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设立视频90处接口,对进出矿区主要路口、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现了全面覆盖和全天候监控,有效扩大了监控领域和范围,形成了监控职能更全、覆盖范围更广、作用发挥更明显的监控体系。三是加强联防联动平台建设。为有效提升技防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将监控系统平台并入 110指挥中心,配备专职护卫队员3人,“440、120、110”联防联动,全天候监控,立体化作业,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控系统,实现了技防监控设施作用的最大化。
2 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打造“规范工程”
一是实行“三个建立”。在监控报警中心建立一套工作职责、值班制度、接处警程序等内容在内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包括接处警记录簿、值班记录簿、监控调阅记录簿、维护记录簿等在内的工作台帐;建立辖区各监控点的网络图。二是运行机制“三明确”。明确监控职责,监控岗位人员要熟悉监控的技术性能、操作程序和分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快除故障。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密切注视监控图像并进行实时录像,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明确考核细则,凡通过监控系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在绩效考核中加分,凡监控维护不当,造成系统停止运行的扣除绩效分值。三是完善服务管理。加强监控中心监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控人员实际操作、实战运用、分析研判能力。固定厂家定期对电子监控系统进行巡检,确保系统运转正常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监控中心固定专人,加强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运转,建立起了“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的技防管理长效机制。
3 强化特色运用,着力打造“实效工程”
在实际运用中,面对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突发性、空间上的不确定性和手段上的多样性特点,监控人员不满足固有监控方式,积极探索,总结出两种特色监控模式(重点监控和定向监控)、三种特色监控方法(跟踪观察法、联络排嫌法和事态控制法),着力打造电子监控的“实效工程”。两种监控模式:重点监控就是根据区域治安情况和阶段性违法犯罪情况,在不同时段,选择一定数量的监控点进行重点监控,循环切换观察,从中掌握案件线索。同时,对特定的监控点进行定点守候式监控,从中发现可疑情况。定向监控就是以社会面治安动态为依据,以监控点覆盖范围为基础,针对特定区域突出治安现状,确定重点监控点实行定向监控,发生警情后,迅速调用警情发生地附近探头进行监控,起到掌控现场、协同处警、固定证据以及追踪行为人逃离方向等作用。例如:张某夜间到社区伺机盗窃,正在值班的护卫队员通过电子监控探头发现此人形迹可疑,立即汇报公安机关组织110队员赶到现场,经过缜密排查、盘问,此人是活跃在矿区周围盗窃团伙的骨干成员。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本案的告破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受到职工群众一致好评。三种监控方法:跟踪观察法就是在难以全面监控的情况下,选择几个行为人,通过监控探头对接切换,对其行为和所携物品跟踪观察,识别行为人是否有可疑行为。联络排嫌法就是监控中发现行为人有可疑行为或可疑物品,需进一步当面盘问的,联络街面巡控力量进行盘问。事态控制法就是在浏览观察监控过程中,发现人员聚集、纠纷争吵、交通事故等情形,及时固定图像,获取行为人的基本特征及其行为,为后期的处置和取证服务。监控方式方法的创新运用,极大地提高了监控实战应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
电子监控系统分布密度大、科技含量高、实战技能强,为案件挖掘线索、收集证据,发挥巨大作用。为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视频资料7份,信息37条。利用监控系统破获盗窃物资、抢劫抢夺案件多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同时,利用视频监控远程、高速、直观的特点,近距离掌握、重大灾害事故、安全保卫等现场及其周边部位情况,缩短决策过程,提高指挥协调效能。实现了生产要害岗位、经济要害岗位、消防重点单位,全天无缝隙监控,发现安全隐患20条,纠正违规违纪40人次,杜绝了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监控探头跟着警情走,“盯、跟、抓、控”立体化作战,形成一张“天罗地网”,切实提高了矿区治安防控效能。职工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满意率明显提升。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把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作为治安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立足实战,狠抓电子监控操作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实现监控效能最大化,适时掌握治安动态,加强警情研判,维护矿区平安和谐,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永红.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研究[J]. 煤矿机械. 2004(04)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召集专业人员召开会议、安排检查计划、研究隐患整改措施和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在市供销社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施监督、指导;对现场进行专业性、技术性、危险源辨识、危险性分析和安全技术“诊断”;当市供销社安委会组织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重点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技术性疑难问题。
(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制定检查整改计划,负责对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检查、季节检查、重点检查、综合检查和夜间抽查等方式实施检查,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三、指导职能
(一)检查职能。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要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提前了解被查单位的如下情况:
1.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无生产经营执照、消防前置审批手续、消防合格证、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相关安全合格证件。
2.生产经营场所的现场、操作岗位、加工间、摊点、门店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和消防安全条件。
3.生产加工车间采用的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4.对生产经营过程、储存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危险性分析。
5.对生产经营设备、特种设备、监控设备、自动报警设备、灭火联动设备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6.对生产经营运输、通勤在用的机动车辆安全行车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进行检查。
(二)检查分工。为了使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在检查指导过程中,事先确定检查的方式、方法、步骤,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特长,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完成事项,每个人的工作都有所侧重。包括: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现场记录、结论整理等相关情况。
1.用火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相关律法、法规,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承租承包业户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取暖、烧水、做饭、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保部门借调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作业结束后应即时归还,若有使用应如实报告。
(3)属于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或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安全管理部门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门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签批和核准,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违章作业者,一经发现,检查人员要及时纠正。
2.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电业部门安全用电标准,不得私自、违章二次布线、杜绝因漏电、打火、短路、超负荷造成事故发生。
(1)企业维修电工必须遵守国家标准《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则、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严格实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切实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2)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安装和调试,所在单位的在岗持证运行电工负责线路、设备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运行电气设备完好运行。
(4)各经营场所下班或闭店后,电源该关闭的要关闭,否则安全管理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5)禁止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扇、“热得快”等大功率超负荷电器。
3.用气安全管理。生活用气有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有管道、有气瓶,这里主要是指液化气瓶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杜绝违章使用或滥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气瓶,防止泄露或爆炸事故发生。
(1)须在有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气瓶,使用有注册标牌的气瓶。如果使用的气瓶没有注册或新购置的,要尽快到充装站,抓紧办理注册手续,并安装好注册标牌。
(2)国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有如下规定:不准使用没有注册或超过检验期的气瓶。15公斤气瓶自制造之日起,每4年检验一次,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超过15年的一律报废。50公斤气瓶自制造之日起,每3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一律报废,气瓶瓶颈有检验合格铝圈,作为是否超过有效期证明。
(3)气瓶放置地点,要保持通风、干燥、不得靠近热源、明火、防止暴晒。
(4)严禁敲打、碰撞或滚动搬运。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杜绝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1)按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检查企业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水位计、泄压、防爆装置等控制部件安全运行状况,特种设备质量技术检测部门年检报告。
(2)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检查企业在用客梯、货梯控制部件安全运行状况,质量技术检测部门年检报告。
(3)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检查企业在用起重机械、龙门吊、单梁吊、简易升降机质量技术检测年检报告。
(4)按照《沈阳市雷电防御管理条例》,检查企业在用避雷针、避雷塔、避雷带防雷技术检测年检报告。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操作行为,防止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
(1)检查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2)检查储存库区消防器材、消防工具箱、消防蓄水井、消防蓄水池。
(3)检查防火、防爆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值班报警电话。
(4)检查库存商品数量、摆放间距、堆垛高度、不同品种分类储存、包装箱破损、通风、温度、湿度等情况。
(5)库区安全保卫人员、更值人员昼夜值班、检查、巡查记录、库区探照灯照明、护库犬守护等情况。
6.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操作行为,防止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
(1)检查防火、防爆视频监控系统、GPS定位装置运行状况。
(2)检查库存商品整齐摆放、堆垛间距、堆垛高度、通风、温度、湿度、库门开启方向。
(3)装卸、运输人员安全培训持证,“双人双锁”保管商品执行情况。
(4)库区安全技术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灭火、防爆器材配备、备用电机、消防蓄水池容量、避雷针等技术性能和技术检测情况。
7.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违章操作,加强职业病预防,防止职业病危害。
(1)检查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预防措施执行情况。
(2)检查作业场所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是否超标。
(3)检查有毒气体、有害物质、放射性物品装置或场所安全屏蔽或防护情况。
(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防护措施或体检、健康记录。
(5)噪声、光污染、高温、低温等其它影响健康的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三)现场记录。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等其它客观情况,要认真填写以下情况:
1、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2、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情况。
4、依法依规采取的强制整改措施等情况。
5、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负责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市社安委会报告。
(四)责令整改。在检查中如果发现以下突出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令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理、关停或取缔。
1、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之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四、实施步骤
(一)由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召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按照检查要求,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实施检查指导。
(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检查表,结合自身专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科学地、规范地、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召开隐患排查、危险性分析研讨会;事故案例分析会;“三同时”审验论证会;职业卫生健康;安全基础和现场管理经验交流推广,以及各种相关安全事项进行推介和探讨。
五、几点要求
1、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市供销社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听从分配、服从指挥,恪守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和履职要求。
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物业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物业过于重服务轻管理。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第四,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第五,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二、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第一,确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
要改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第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借助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物业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的责任。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转变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管思路。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加强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增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促进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二、检查范围
信息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检查内容
(一)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主管领导、信息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信息安全责任制落实及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人员、资产、采购、外包服务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信息安全经费保障情况等。
(二)技术防护情况
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及有效性。重点检查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部门或行业正常生产生活具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技术防护体系建立情况;网络边界防护措施,不同网络或信息系统之间安全隔离措施,互联网接入安全防护措施,无线局域网安全防护策略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策略配置及有效性,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有效性;终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应急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灾难备份与恢复措施建设情况,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及查处情况等。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信息安全和保密形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信息安全技能培训、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情况等。
(五)安全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检查以往信息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复查情况,以及类似问题的排查情况等,分析安全威胁和安全风险,进一步评估总体安全状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自查为主。同时,市卫生局将会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重点单位和重要系统进行安全抽查。
(一)安全自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筹组织安排本地和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制定信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发检查部署文件,明确自查范围、责任单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地卫生系统和本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总结,填写检查结果统计表,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评估安全风险,撰写检查总结报告。
(二)安全抽查
1.抽查任务
市卫生局将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抽点内容
(1)现场抽查内容。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012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网络架构、安全区域划分的合理性,网络边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安全策略配置、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其有效性,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等安全防护措施。专业技术队伍应对重要设备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深入挖掘安全漏洞,采用人工方式对安全漏洞的可利用性进行验证,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分析评估安全风险。
(2)外部检测内容。通过互联网对被抽查的网站系统、业务系统等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外部检测,包括安全漏洞、网页篡改、恶意代码情况以及近年来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验证被抽查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自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2013年9月23日结束。
(二)抽查时间安排
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的抽查工作自9月23日起启动,9月30日前完成。
六、信息报送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3年9月23日前向市卫生局上报检查总结报告,以及《地方/行业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汇总表》(卫生局填报本地区卫生系统汇总后数据,医疗卫生单位填写本单位数据)、《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和《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自评估表(试行)》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方式。报送材料纸质版至市卫生局办公室,电子版请通过省卫生厅集群办公OA系统发送至市卫生局。如填报内容,请按照保密要求通过机要方式传送。
(三)在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因检查工作导致的跨地区、跨部门或跨行业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和本地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责任,建立并落实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检查工作负责人、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安排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注重采用技术检测等手段,深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认真统计与填报数据,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即查即改,确保成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及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风险研判、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四)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加强与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检查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不断提高检查
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承担抽查任务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被抽查
单位应加强沟通,做好配合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抽查工作的顺利
开展。
(一)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本镇区域内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调整储存企业的布局,经营企业的总量控制,使用企业的安全许可,运输企业的实时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二)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针对建筑施工、流动作业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实现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配合区消防部门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区消防支队予以处置。进一步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场所作业制度,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章”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特点,在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设施,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要加强民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四)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及运输安全监管。配合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推进危险路段的专项治理。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督促车辆运输单位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营的现象。开展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以及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风险管控。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五)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配合区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源头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和重点场所的现场监管。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工作,不间断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无证操作、擅自安装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的行为。(六)全面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监管。配合区民防部门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用途的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区相关部门报告。(七)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排摸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基本信息,督促这些单位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开展作业环境职业危害检测、对从事职业危害的劳动者配备必要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开展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
夯实基础,稳步提升管理绩效
(一)责任落实网格化
根据区制订的《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五项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按村辖区内企业安全状况或地域分布,逐步推行村三套班子挂帅履职制。划片或按安全状况实行包干,包干区域的安全工作业绩与责任人全年经济绩效考核挂钩。试点推行安全事故风险金抵押模式,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使全体班子成员全部承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真正把“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落到实处。
(二)条块工作规范化
1.继续排摸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根据排摸单位的安全状况科学制定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做到有的放矢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第一,除高危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全覆盖;第二,镇辖区内所有村宅全覆盖;第三,社区内112个居民小区全覆盖。并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和执法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2.继续熟用和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完善,依托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危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民防以及有关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安全动态实时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3.继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灾难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库、设备库、专家库、队伍库及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全镇、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4.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村、公司、社区,协助基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开展安全业务工作,健全各类安全基础台账,实现块上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安全宣教系列化
1.加强各级领导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开展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消除企业用工安全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尝试创建安全干部联谊会制度,实现以老带新、互帮互教、交流促进和自治共建。2.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5.25”交通文明日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11.9”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传播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关爱生命、抗御灾害、疏散逃生的知识,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提高民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倡导市民的安全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3.进一步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安全工程建设。推进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整治,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健全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完善社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清理消防通道,确保民生安全。
(四)安全创建标准化
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安排,选择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单位,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打造一套量身定做的标准奠定基础。同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进宾(旅)馆、商(市)场、歌舞厅、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地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 、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2、 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牵头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配合,检查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的;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证、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224省道、刘庄矿进矿路、潘谢路、谢夏路、联络路、二路、谢土路、共建大道、矿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镇城建办牵头,沿路各社区、村负责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是否存在危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等危险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涉及单位和各社区、村配合负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超市、教会、生产储存类企业、板材加工业、大跨度厂房、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和正常运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在岗等。中心校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和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镇民政办、妇女协会负责对张庄社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点、镇留守儿童之家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娱乐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城镇规划区内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情况。
5 、非煤矿山方面:各社区、村负责检查属地内的砖窑厂、粉矸厂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等,同时重点检查各砖窑厂对因烧砖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安全人员、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切实防范溺亡悲剧发生。
6、 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负责加大对危化品在原料供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行为。
7 、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由镇安全办、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负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 、特种设备方面:镇安全办牵头,工商、质检单位负责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张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全办牵头,中心校、中心医院、防疫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村参与配合负责检查学校、医院、车站、旅馆、饭店、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力度。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较快,大量蚊蝇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发生,对群众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社区、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制止乱丢乱弃垃圾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镇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医院、防疫站要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对畜禽养殖场要强化消毒,对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产品要加强检疫。
10、燃气方面:工商所负责检查无证、证照 不全或过期从事燃气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非法充装倒卖石油液化气的。尤其要加大对个别商贩采用车载气瓶,走村窜户流动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11 、用水用电方面:谢桥供电局负责检查公共电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负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设备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牵头负责对镇域内的沟、桥、涵、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险,对排查出的险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工商、质检、水利站负责检查镇域内各水厂生产和上市桶装的水质量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
12、两矿采空区住房安全方面:镇地矿办牵头,兰庙、化中、张庄三个社区及路庄村要分别迅速组织人员对采空区群众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已经损毁和可能损毁的房屋按照结构、面积、居住人口情况、损毁程度等分类登记造册,既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有效推进分批安置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具体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社区、村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
3 、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社区、村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 、严明纪律,严肃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监察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村(社区)要在深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5月中旬镇将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让谢桥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力实施“地沟油”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逐步探索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新模式,通过政府引导、集中整治、企业参与、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设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推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再利用的运行模式,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根源上杜绝“地沟油”,实现全市无“地沟油”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畜禽养殖环节专项整治。
加强畜禽养殖环节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已查明的使用餐厨垃圾的养殖户进行清理排查,查明是否存在收集和买卖餐厨废弃油的行为,追查和捣毁“地沟油”加工窝点,查明“地沟油”销售渠道,阻断、摧毁“地沟油”加工销售网络和利益链,严惩违法犯罪人员。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
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督促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作坊的监督管理,加大食用油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油料、过期霉变油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引导生产加工单位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升级改造,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地沟油”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食用油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食用油流通环节经营秩序,重点排查集贸市场、食杂店等粮油经营户,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实现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法查处经销“地沟油”的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会同城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对流动小吃摊点用油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
严禁“地沟油”掺入食用油及不合格食用油上餐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对小餐馆、小吃店、火锅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单位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来历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追溯其来源,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的行为;同时加强对餐饮单位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查明餐厨垃圾(泔水)的去向和用途,并将使用餐厨垃圾的养殖户信息反馈市农委。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五)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
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处置动物油脂、内脏、皮毛等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屠宰加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查明废弃物的去向和用途,并将使用屠宰废弃物加工的信息反馈市质监局。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犯罪的立案查处。
(七)市监察局负责行政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整治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4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10日)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
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具体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承担整治和监管责任;积极督促餐饮单位和屠宰单位建立相关废弃物台账,基本查明相关废弃物的去向和用途。各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5月11日-10月31日)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小餐馆、小吃店、流动小摊贩、食品小作坊、使用餐厨垃圾废弃物的养殖户的集中整治力度,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严惩制、售、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经验和完善机制阶段。
各级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价,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并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目标和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处理到位,确保“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对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的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
(二)明确职责,加大打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和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三)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在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方面,要以食品小作坊、小餐馆、流动小吃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店等为主要对象;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方面,要以使用餐厨垃圾养殖户为突破口,进一步追查制售黑窝点;在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以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延伸。
首先,集团公司党委对“推进月”活动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某某同志多次召集政工办公会和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5月8日政工办公会听取了企务公开实施情况汇报,就加强今后的企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形成专题纪要在网上。5月12日,印发了某矿司党〔20__〕3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企务公开管理手册》的意见”,从强化执行力度、落实管理职责、突出重点内容和规范各项制度等四个方面作了新的部署。5月8日至11日,集团公司工会分为4个小组,由集团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基层28个单位进行检查;5月18日至20日,集团公司组织部、纪委、工会又联合组织党代表、职工代表,分为两个小组到8个单位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巡视,每一次检查或巡视都全面客观的进行了通报,指出了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集团公司政工部门多次深入到联系点检查指导企务公开工作。6月7日至8日集团公司工会又组成两个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接着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了会议,客观的分析了活动情况,并对总结评比研究了意见。
其次,各单位党政工认真抓落实,抓兑现。集团公司工会“推进月”活动文件下达后,各单位分别利用党委中心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例会进行学习,统一思想,并联系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某某矿不断巩固和深化企务公开工作,举办了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和内审员100人参加的培训班,对企务公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学习培训,同时组织对企务公开“重点问题”的调研和“重点单位”的抽查,以此检验该矿企务公开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真实性,评价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某某矿领导与基层区队职工以“企务公开”为主题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企务公开工作。某某物业公司将企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和分解,规范了公开形式,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其纳入季度文明考核奖罚范畴。某某矿、某某矿开展了企务公开专项效能监察,矿工会、矿纪委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层区务公开进行监察,对区务公开不落实、不作为的单位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某某矿党委与基层单位签订了《企务公开责任状》;某某矿、某某矿等单位改进了公开网络。某某矿、某某矿等单位新建了企务公开网,进一步拓宽了公开形式。
2、大力营造气氛,形成强大声势。
在“推进月”活动中,为吸引广大职工的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民主意识,各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集团公司上下形成了“声势大、氛围浓、范围广”有声有色的活动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各单位共悬挂横幅121条,制作宣传牌板281块,开辟宣传专栏72期,黑板报445块;组织企务公开宣传咨询一条街3次;更换和新制作企务公开栏675个,其中矿厂级79个。某某矿开设了“企务公开推进月”电视专栏,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以“打造阳光民心工程,构建和谐文明矿区”为内容,精心制作展出了16块《企务之花分外香》专题展板,多层面的展示了该矿近年来企务公开工作的成果,引起较大反响。某某矿设立了“企务公开咨询站”,并由专人负责,向职工解答“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社保政策”等热点问题。某某矿出动了宣传车;机械厂先后分两批举办了由分厂厂长、支部书记参加的“企务公开座谈会”,通过对理论和实践的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对企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总工会统一安排,全省广泛开展学习“一办法五条例”活动,集团公司工会将其纳入“推进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认真组织和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集团公司下发“一办法五条例”单行本3000多册,各基层单位采取喷绘放大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某某矿编写了500多份“一办法五条例”问答题;某某公司举办了知识竞赛;某某院举办了有院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支部书记以及车间工会主席参加的学习班;某某矿党政工带队组织宣传一条街咨询活动,宣传企务公开和“一办法五条例”知识,让职工群众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的维权意识。5月25日市总工会在某矿集团召开了学习“一办法五条例”的座谈会。
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局党组、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职尽责,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践行初心使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全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涉森林民警的负面舆情,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提升队伍素养。我们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规范支部党建工作,稳步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制度,加强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改进队伍作风。今年是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为对接公安标准,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我们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先后下发《××市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关于当前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督查组,开展自查自纠,对上下班纪律、警容风纪、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目前我局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业务学习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例教学比武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制作了“滥伐林木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存放野生动物场所的检查”、“涉林刑事案件五快战法”、“讯问笔录制作规范”等微视频课程供民警学习。通过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制作案例教学比武,开展“三项基本功”业务技能培训等方式方法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增强执法能力与实战本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了涉林刑事案件××起,林业行政案件××起,治安案件××起,其中市森林公安局办理涉林刑事案件××起。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林区防控。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同时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场所,野生动植物集散地、候鸟迁徙地、特色餐馆等进行巡查,对城区周边的“××”区域定期组织巡查,基本遏制了乱取土乱用火乱捕猎的现象。二是全力开展专项行动。今年由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一直到11月份才结束。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拆除“天网”、“网笼”、诱捕装置、电子诱捕设备××处,突击检查市场、门店、驯养繁殖场、餐饮场所等××次,共计立刑事案件××起(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水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破案××起,抓获违法人员××人,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只(头),三有野生动物××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公斤,猎具、猎渔具××套,涉案价值××万元,受到了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的好评,市局和××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市局××、××县局××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三是严把执法质量。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网上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执法问题,对每起案件和每一个执法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要求执法民警认真学习《××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对照办法一条一条抓落实,通过开展网上巡查和考评、加强与检、法沟通协调、强化法制教育,全市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及执法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做到了秉公执法,没有发生冤家错案,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2019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起,过火面积××公顷,受害森林面积××公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与去年比较火灾次数减少××起,受害森林面积减少××公顷,在“××杯”、省政府绩效考核中没有扣分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以今年的森林防火与安全生产一同考核为契机,与应急部门协同很抓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森林防火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很抓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防火宣传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七进”等宣传活动,广泛营造森林火灾防范氛围。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三是强化火源管理。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区列为防范重点进行严看死守、封山,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护力度和密度,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同时严格落实护林员责仕,明确划分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和管护范围。确保重点林区、重要部位和进山路口有人管、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四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和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各级共派出排查人员2万余人次,排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单位1100处(个),发现森林火灾隐患230处,已整改风险隐患××个,整改数占隐患数的95.6%。五是搞好应急准备。今年经过上下努力,全市××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县级单位均组建了50至120人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在紧要时期相对集中备勤,随时可调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各县林区乡镇还分别组建了森林防火应急和义务扑火队伍,基本形成了以专业扑火队伍为骨干,其他扑火队伍为补充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对所有扑火队伍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演练,提高扑救能力。同时各区县还购置补充了扑救装备和物资,并对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能同时扑救2场较大森林火灾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