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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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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以“实施科技强区,建设创新型龙湖”为目标,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龙湖区知识产权工作将按照“创新机制、提高产出、强化运用、加强保护”的原则,从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创造、促进转化、强化保护等方面着手,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把科技、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中力争掌控发展主动权,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区。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把龙湖区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较为完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较强、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优势较明显、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知识产权优势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专利申请量位于全市前列,发明专利申请量不断提高,有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重点工作

从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形成我区知识产权新优势,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

(一)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1、通过增加我区知识产权的财政投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得到加强,人员到位,职责分明,专利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本区知识产权纠纷,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建设龙湖区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依托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联合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及个人申请专利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龙湖区科技科普网站设立“龙湖知识产权信息”网页,向社会提供本区专利信息;充分利用汕头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共资源,为当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全面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逐步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引进、推广、交易;围绕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项目在本区实施,对纳入政府计划的科技项目的立项,凡涉及知识产权的均需进行专利检索,查明项目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引导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是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优势企业、承担各级孵化项目的企业,开展专利申请、专利维权、专利运用等方面工作,较大幅度提高本区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4、积极引导企业、公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工作,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本区知识产权保护。

(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1、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营造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强化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

2、以区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根据本区实际,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增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研讨与交流,将知识产权培训内容纳入干部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在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促进广大企事业单位、学校成为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技术创新主体,提升本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设立本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和量作为衡量产业优化升级和引进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专利技术,给予一定扶持。凡在本区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是拥有专利的企业或项目,并作为科技进步奖评奖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逐步促进本区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通过科技三项经费等的投入,重点引导本区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高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四)引导特色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

扶持本区重点产业,以龙湖民营科技园、国家火炬计划光机电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汕头龙湖输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和外砂潮式毛织服装专业镇、新津街道包装印刷专业街、珠池街道电力电器专业街(镇)、龙祥街道日用化学品专业街(镇)为载体,在引导行业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特色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政府制定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企业、行业专利战略保护研究与运用。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的领导,成立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成员主要包括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外经贸局、教育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

(二)加强宣传培训。一是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继续向机关、特别是企业宣传知识产权的有关制度、法规知识,开展“4.26”宣传系列活动和经常性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尤其是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以区科技特色学校为重点,向中小学生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组织开展青少年发明创造等活动并进行评奖,并从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免费为其申请专利,激发青少年发明创造的热情。利用各种方式发放专利方面的宣传资料,逐步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打击侵权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

㈠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全市注册商标发展,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汽车零配件、酒类、种子、化肥、农药和涉外商标违法案件,规范“三专店”(卖店、专营店、专修店)商标使用管理;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中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查处非法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对于各类侵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对印制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商标印刷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㈡切实保护著作权。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要依法抓好图书、报刊、光盘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印刷业、复印打字业的管理,切断侵权盗版制品印刷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盗版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要与公安部门联手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要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各类学校、考试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

㈢切实保护专利权。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加大专利申报工作力度,引导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做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打击食品、医药等领域的专利侵权行为,重点对生产、经销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等专利商品的企业以及食品、医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广告的进行监管,严厉查处涉及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要开展打击专利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冒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际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㈣加强对商品零售企业、商品展销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超市等商品零售企业、各种商品展销会的规范管理,防止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销会组织造假,要督促、引导超市等商品零售企业和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侵权产品。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侵犯外商知识产权案件,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市公安局、商务局、科技局、经济局、文体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

㈡实行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既要加大对本地侵权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又要加强与周边县市和其他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消除地方保护,做到异地案件及时移送,异地调查相互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使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要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大案要案。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严格自律,做到尊重他人、保护自己。要积极引导社会公民自觉抵制盗版图书与软件。专项行动工作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工商领域: ;文化领域: ;专利领域:。电子信箱为:。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有效遏制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保护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并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职责

1、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协调的优势,完善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预警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扶持规模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

3、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知识和法规纳入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中,使知识产权意识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主要措施及规划

1、积极引进专业律师人才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培育和激发优秀律师人才的创业热情,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市司法局争取引进和培育2-3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使律师行业拥有一批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第4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6〕x号)和市人才办《xx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x人才〔2013〕x号),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建立一支素质优、业务强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满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和培训模式,大力培养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专业人才,着力培养社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本市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助力“一基地三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组织协调京津冀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开展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培训,全面提升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服务我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为我市高水平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强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

加强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增强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依靠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各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应加强区内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向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技能。

(三)加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通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和决策能力。各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应举办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各区应将知识产权培训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各行业集团(总公司)应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知识产权集中培训或轮训。

(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针对专利、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交易融资、知识产权咨询等机构的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提升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普及培训

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12.4”普法宣传日,对在校学生及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增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三、培训安排

“2017年xx市知识产权局培训计划”见附件。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培训投入。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对培训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投入。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近年来畜禽屠宰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大力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集中精力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构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畜牧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活畜、活禽的产地检疫,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要严格开展屠宰检疫,对进入屠宰厂(场)的活畜、活禽,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认真做好屠宰同步检疫工作,切实规范检疫证章使用,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二)积极开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整治

畜牧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行为。

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定点屠宰厂(场)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测,加强屠宰环节的抽检工作。

(三)深入开展注水肉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注水肉发生的规律,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水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鸡的行为。发现定点屠宰厂(场)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以上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四)持续开展私屠滥宰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畜禽产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发现私屠滥宰、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严惩不法分子。要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出借、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行为,一经发现,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五)大力开展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

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10〕263号)要求,会同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符合当地设置规划但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畜禽屠宰厂(场)原有《动物防疫合格证》重新登记,制定过渡期工作方案,推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

(六)认真开展屠宰企业畜禽产品质量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尤其是以代宰为主的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厂(场)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是否按要求对不合格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检验证章的情形。对出厂(场)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对屠宰厂(场)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七)切实开展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畜禽产品质量整治

质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肉制品加工、畜禽产品销售、餐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畜禽产品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检验检疫合格;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证章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私宰肉、含瘦肉精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畜禽产品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商务、畜牧等有关部门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挂牌经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责任,严把畜禽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肉采购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肉行为。卫生部门要对餐饮企业采购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展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

(八)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商务、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要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有效惩处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注水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措施,逐级落实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畜禽产品产销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声势。

(三)健全长效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屠宰企业信用档案及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以及违规退出机制,根据企业信用记录状况实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强化溯源管理,打造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四)做好应急处置。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事宜,及时处置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督促养殖、畜禽屠宰、畜禽产品销售、畜禽产品加工、餐饮等企业制定内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畜禽产品安全事故的,企业要立即予以处置,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宣传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调动各方力量。要充分发挥“12312”、“12315”、“12365”等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拓宽专项整治案件线索来源,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8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第6篇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保障安全条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开展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以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维简费提取、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标准提取并执照规定使用。

(二)开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开展执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依法从严查处无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培训即上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义务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从严查处安全投入不到位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开展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期整改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至12月10日,集中开展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任务分工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详见附件),不定期抽查监管范围内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抽查辖区、行业(领域)监管范围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明确分工,合理调度,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第7篇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治本和治标的关系、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关系。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总体要求,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制定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

(一)目标明确,科学可行。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确定我省安全生产五年发展的基本目标,科学规划,提高规划的先导作用。

(二)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在我省现有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产业结构高危行业比重较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的现状,围绕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统筹规划,上下衔接。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上、下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还要保持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分工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既是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专项规划,也是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规划期为五年。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2、指导思想与目标;3、规划重点任务;4、重大工程(项目);5、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一)《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多、领域较广,本着分工协作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规划的编制,涉及综合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煤监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并按照工作职能负责编写有关内容;涉及省安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安监局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编写相关内容。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分别由各设区市安委办组织编制,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要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四、规划编制的步骤

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和文本起草(2010年3月~11月)

1、进行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总体框架的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

2、相关行业、省安监局相关处室就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提出建议(素材)。

3、在总体框架设计基础上,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规划文本(草案)。

(二)衔接协调(2010年11月~12月)

完成与全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和论证。

(三)公开咨询(2011年1月)

通过网站和其他媒体,印发“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论证(2011年2月)

1、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文本(草案)进行论证和评审。

2、根据社会各界的咨询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十二五”规划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五)审批(2011年3月~4月)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文本报省政府审核,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

五、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

(一)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8篇

一、高度重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从过去主要保障数量供应进入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新阶段,进场交易农产品的质量事关批发市场的声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成为批发市场创立和扩大品牌影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保证城乡居民消费到“放心”农产品。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赔。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与批发市场自身发展统一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的质量监管。

二、健全机制。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制度,以保证履行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各批发市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联系人,负责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情况。有条件的市场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确保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的条件;暂时没有条件的市场要委托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场开展抽查检测工作,务必将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场要制定和完善包括采样登记、检测流程与规范、结果与归档、超标农产品处理与报告等工作制度,保证抽查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突出重点。当前,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是好的,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个别农产品还时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安全问题。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严格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抽查检测含有下列情形的农产品,并禁止其销售。一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二是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三是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四是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农产品;五是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公共文化聚集场所为重点整治场所,消除全区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区文化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认真开展以公共文化聚集场所为重点对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整治范围:辖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演出市场、电影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二)整治重点:

1.取缔文化娱乐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单位;

2.整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治理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

4.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16日至12月20日)

组织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检查经营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消防设施、通道、电源、火源管理等,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安全问题的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联合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和关闭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经营场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2月31日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立足于主动防范,在日常监管中把安全检查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第10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 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第11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场圃、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

二、总体任务

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任务是:围绕“一条主线”,狠抓“两个薄弱环节”,强化“三项管理”,严厉打击“三非”、“三违”、“三无”、“三超”,落实“四项责任”,达到“五个落实”,实现“一个稳定”。

围绕“一条主线”,即紧紧围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这条主线;狠抓“两个薄弱环节”,即狠抓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强化“三项管理”,即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管理;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无”(无制度、无机构、无人员管理)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行为;落实“两级责任”,即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场圃管理部门的责任;达到“五个落实”,即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全部落实;实现“一个稳定”,即各项安全指标低于上年,基本实现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场圃管理科、林政科、渔政科、梅园茶果场、太湖花卉园、水产公司、水产良种场、茶研所、林苗圃、祖代鸡场(畜禽良种场)、青山公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场圃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各场圃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四、职责分工

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分工如下:

1、场圃管理科牵头负责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林政科牵头负责山林防火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渔政科牵头负责渔业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六、实施方式

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条线管理、逐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七、工作步骤

1、20*年3月底至4月上旬是动员部署阶段,局属各场圃要建立健全工作班子,制订实施方案,层层贯彻落实,方案于4月初上报局场圃管理科;

2、20*年4月中旬至10月底是自查整改阶段,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要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并按隐患级别、类别造册,于每月25日前报局场圃管理科;

3、20*年11月初至11月底是总结验收阶段,局属各单位在隐患消除后,及时向局场圃管理科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局相关科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12篇

环翠区人民政府 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

到2010年,达到 “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到2012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 “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 “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 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 “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 “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 “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 “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3.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织结构图

4.2009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5.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附件1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 皓(副区长)

刘 宾(副区长)

成 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 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 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 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 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 军(温泉镇镇长)

陈 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 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单 位责 任 分 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区农业局负责种植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种植业产前土壤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对种植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水产养殖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

区外经贸局负责引导出口企业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参加国际认证、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以及相关信息服务事宜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工商环翠分局负责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审查和管理,对流通环节农药、化肥、种子、农膜等农用资料进行监管

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负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出口农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化学品投入、标准化生产进行监管

附件3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织结构图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

技术专家组

管理执行处

协调分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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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9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阶 段时 间主 要 内 容

宣传发

动阶段2月26日—3月30日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2.组织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赴先进市区观摩学习

组织体系建设阶段3月1日—4月30日1.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安办)

制度建设

阶段4月1日—6月30日1.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考核方案》

3.制定《化学投入品准许使用名单》、《准入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管理规定》、《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管理规定》和《化学投入品使用技术规范》

4.区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层层签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责任书》

5.出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基地备案办法》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

5.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

6.建立考核机制,由考核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

整改

检查监督

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第13篇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具体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部和上海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三)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有供沪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全面情况。

(四)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开展相关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有供沪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15日前,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地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省上海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情况。

(二)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州)农委将供沪农产品明细表(见附件2)统计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三) 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各市(州)农委对有供沪农产品合同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对全省各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继续进行排查,发现有供沪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随时上报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加入监管名单,立即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三、组织领导

吉林省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成立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开展对有供沪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具体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供沪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上海世界博览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彻底排查,切实掌握供沪农产品供应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的彻底清查,凡掌握有供沪农产品信息的,必须彻查到底,掌握准确消息,及时指派专人对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管,并请各市(州)农委及时将供沪农产品明细表(见附件2)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同时上报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

(三)健全机制,切实落实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有供沪农产品任务的市、州(县、市),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执法监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要求,明确措施,健全机制,监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有供沪农产品生产合同、协议的的县(市、区)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生产基地的监管,必要时可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驻点监管。凡供沪农产品必须按要求通过上海市指定的六个批发市场进入市场,严禁通过其他渠道进入市场。

(四)强化监管,切实保证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抓好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制度;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其包装规范、质量合格;加大对供沪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达到农业部提出的“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三有要求,确保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

联系单位: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联 系 人:赵然 李小松

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邮箱:

附件: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郭俊英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潘希波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孙振天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

张辉 省参茸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郭俊英(兼)

成员:赵然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副调研员

徐建维 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副调研员

杜东明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科员

王大川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科员

柴秋泉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科员

乔冬云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科长

赵伟光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科长

第14篇

按照《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以“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为主线,以“排风险、治隐患、遏事故”为目标,严格履行“党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教职员工“齐抓共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建党100周年,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防范能力。幼儿园立足学前教育工作重心,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政治中心活动,立足岗位、齐抓共管,确保幼儿园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聚焦三年专项行动,落实整治任务,提升整治能力。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任务要求,持续推进幼儿园安全隐患的自查排查能力,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聚焦季节工作特点,落实管控措施,提升治理能力。针对季节特点,针对防汛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等重要时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检查排查实效,坚持人人守责、层层负责,全面提高执行力,提升可控力。

三、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安全生产’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教学、后勤负责人副组长;厨房管理员、保健医老师及教学组长、保育员组长、安保人员为成员;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立安全管理检查排查工作小组,后勤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检查排查和专项治理实施行动,并做好通报、总结等事项。

四、治理内容

重点开展对教室、厨房、综合楼等公共场所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的检查排查;针对幼儿园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入离园时段大门前交通及厨房燃气、教室电气设施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实现灭火器完好率100%;教室电气设施完好率100%;大型玩具完好率10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规程执行力100%;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等情况。努力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驻地公安派出所的沟通联系,有效改善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五、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4月6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4月10日)。结合实际,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方案和三年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落实责任,对治理行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开展自改自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6月20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请示,力求取得满意的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1日—7月5日)。要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对幼儿园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制定临时保证措施,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实施。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第15篇

关键词:地质勘探;前期施工;安全生产;思路及方法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地质勘探行业的发展也随之突飞猛进。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要学会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虽然我国地质勘探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地质勘探体制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新时代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对地质勘察安全生产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地质勘探行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对于地质勘探行业来说,其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地质勘探行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强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我国地质勘探行业生产工作的主要特征

1.1 频繁的野外露天工作

由于地质勘探的特殊性,决定其施工过程中有很大部分是需要在户外展开的,形成了频繁的野外露天工作,影响因素众多,非常容易受到气候条件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从而导致地质勘探行业的生产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1.2 主要从事的是手工劳动以及体力劳动

地质勘探在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环节和人员众多,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施工阶段已经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但是对于地质勘探工作来说仍然不够,还需要在具体的操作中使用手工劳动以及体力劳动。然而,地质勘探工作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体力劳动比较庞大,所以施工人员极其容易产生疲劳感,此时非常容易出现造作失误,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而且还影响了地质勘探工程的质量。

1.3 临时员工居多

因为地质勘探工作是一项繁琐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所以涉及的环节和专业众多,所需要的人员也很多。但是目前我国地质勘探的施工人员还存在很多的临时员工,这些临时员工既没有进行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也没有合法的安全措施保障,因而在地质勘探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1.4 作业时间零散

因为绝大多数的地质勘探施工作业都是在野外露天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气候条件、地质条件,以及自然灾害等等。如果在地质勘探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为了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停止进行施工,给后期的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也导致地质勘探作业时间零散,影响了地质勘探施工的顺利、快速实施。

1.5 工作环境恶劣复杂

众所周知,地质勘探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其作业环境比较恶劣复杂。由于施工需要,在地质勘探过程中需要进行高空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地质勘探施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一旦其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就会给地质勘探施工带来隐患,降低其安全性,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地质勘探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突发性,因此,为了确保地质勘探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加强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作业的安全性,为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际的基础设施提供支持。

2 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及方法

2.1 加强对现场安全的踏勘

地质勘探施工过程复杂,施工环境比较恶劣,要想确保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加强对现场安全的踏勘,有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貌,以此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可以确保地质勘探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另外,还要根据地质勘探的实际操作需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踏勘,以此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熟悉,为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利条件,从而有利于地质勘探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m时地对各种施工设备进行检修

地质勘探施工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庞大性,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施工设备也很多。施工设备的好坏对于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对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对于有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另外,在使用施工设备之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并在使用完毕之后再次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为确保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提供设备支持。

2.3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施工人员是地质勘探施工的核心力量,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只有施工人员拥较高的技术水平以及操作技能,才能为提高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水平提供保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意识到安全生产的现实意义,并制定科学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提高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从而在地质勘探施工中进行安全生产。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综合叙述可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改善和相关技术的不断提高,各行业、领域都有了质的飞跃,发展内容更加专业化、科技化,以及全面化,地质勘探行业也是如此。地质勘探工作是确保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为了施工的顺利开展,就要保证地质勘探施工的安全生产,以此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性。做好地质勘探施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因为其比施工后期处理安全隐患节省生产成本。在正式开展地质勘探施工之前,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从而促进地质勘探行业向着安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苑立清,赵金凯.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3).

[2]李术才,刘斌,孙怀凤,等.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14(6).

[3]李季,程五一,张天麒,等.地质勘探事故统计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