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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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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第1篇

Abstract:2010 is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s medical service system first stage “receives year of the official”, then our item of Huimin policy whether really let us the farmer common people obtain materially beneficially? This article mainly through analysis current around the country comprehensive carrying out new rural cooperatives medical service system, hometown Wuzhi County new rural cooperatives medical service implementation present situation.

关键词:新农合 实施效果 完善

Key word:The new agriculture gathers Implementation effect Consummation

作者介绍:田沙沙1989女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农民满意度调查报告

河南省从2003年9月1日开始在25个试点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武陟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一批试点县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武陟县已经实施了八年之久,政府及媒体也不断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喜的实施效果以及农民的满意程度,但大多都比较概括,而且很少有反应当事人农民的真实情况和真切感受的,我们此次深入基层调查主要就是基于农民满意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绩效和新农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简单的评估。我们选择抽样调查的方法,在武陟县的10个村庄近百户人家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问调查。经过认真的调查、统计、整理和研究,完成了这份调查报告。

一、武陟县农民参合情况分析

武陟县自2003年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积极探索新农合筹资新路子,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群众受益程度稳步提高。

从横向进行比较,2010年,全国参合人口8.36亿,参合率达到95%;河南省参合人口7651.48万,参合率达到96.51%;而武陟县参合人口61.62万,参合率到高达98.20%。

而从纵向进行比较,2003年以来,武陟县坚持把推行新农合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农民参合率逐年提高。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实施以来武陟县农民参合率62.20%;武陟县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新农合政策,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各种支付模式,在不断完善改革政策和宣传方案下,2005年武陟县参合率增加到90.43%;2006年参合率90.40%;2007年参合率98.89%;2008年参合率96.60%;2009年参合率92.60%;2010年参合率高达98.20%。

二、武陟县新农合制度实施情况分析

2003年―2004年武陟县医疗保险费用为10元;2005年武陟县医疗保险费用为20元;从2006年到目前为止,武陟县医疗保险费用为30元。

在武陟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60%,省、市级和外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40%。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每次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年最多可以报销门诊费用6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每次按照6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年最多可以报销门诊费用5000元。

新农合实施以来,药价有所增长。“原来3块多就能把感冒治好,参加新农合后,就得5块多,报销之后也得4块多”,“不过小病看不出来参合的优惠之处,这要是遇上大病,那政府的这项政策可是要帮上大忙了。药价涨点也没啥,不要涨得太离谱就行了”。

武陟县2010年大力实施新农合县级一卡通计算机联网管理建设工程,400个村卫生所计算机配备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已经完成,2010年9月武陟县开始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武陟县在全省率先实行门诊统筹补偿模式,门诊基金使用率由原来实行家庭账户的36%提高到目前的48%,门诊就诊率由原来实行家庭账户的0.81人次上升到目前的2.33人次,农民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门诊统筹的做法在全省得到了推广。

武陟县积极创新“一设一不设”服务举措,为278名家庭经济困难、长年卧病在床,患有脑血管病后遗症、恶性肿瘤晚期、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参合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免费上门医疗保健服务;对农村参合的贫困人口不设住院补助起付线,并实现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算同步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2006年起,已把部分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等纳入大病统筹,以扩大受益面。

三、武陟县农民满意度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率达97%,满意率达92%。总体来说,农民对新农合制度基本持支持的态度,但也有农民不满之处。

有农民认为新农合补助的门槛费太高。“有些地方,除了规定不住院不补助外,还故意设置不同等级的门槛费。同样是生病,却拿大部分人的利益来保护少部分人的利益,难道一般病人就不该享受国家同等政策的救助扶助?”因此,农民盼望最好尽快取消门槛费。

新农合的补助尺度不明。补助的标准尽管写在纸上,却很难兑现到农民的心坎上。农民往往是一头雾水,给多少拿多少,以致有的医院冒住院农户之名,套取国家利益,中饱私囊。农民热切盼望有关部门能将农民生病住院的“补法”说清楚,国家给农民的利益,农民要能真正享受到。

对部分家庭贫困的农民来说实施新农合后药价惊人。同样的药品,不一样的价格。摆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柜台的药品,明显高于个体医疗点,以致有的人一旦生病,宁可走进个体医疗点,不愿迈进“新农合”医疗机构。农民盼望“新农合”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够尽快降下来。

补偿比例过低、自付比例过高和封顶线过低的给付结构,一方面可能丧失吸引力,把本愿意参加合作医疗的人群拒之门外,而享受不到其优越性。另一方面有可能导致医疗服务利用率的下降,造成贫困家庭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也不敢住院。如此结果,还导致了另一问题,即富裕家庭在合作医疗上的花费比贫困家庭要多许多,形成了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

农民对政府的宣传政策不满意。我国新农合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而地方上目前多采取的是政府组织、各级部门大张旗鼓宣传发动,乡村干部和医务人员上门办理的做法,一些地方为了追求高参合率出现不同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四、新农合政策的完善

全国各地都在为新农合的实施而努力着,而河南省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中,针对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河南省于2011年对于新农合政策进行了完善,重要内容为: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11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级医疗机构都将实现新农合跨区域直补。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的费用按不低于40%的比例补偿。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普遍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将重性精神病常用口服药和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第2篇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已有352**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07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2008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第3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20**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20**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20**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20**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第4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参合率达98.34%,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新农合基本履盖全区农民。为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核定了人员编制,连续两年为区新农合办考选2名本科生。区财政每年都把区新农合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还拨专款为区新农合办配置了全市首辆监管专用车。镇街政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资金筹集、费用报销和数据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注意总结本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使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目前,我区参合农民已达到21.49万人,参合率达98.34%。

(三)改善设施,提高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区政府拨付专款45万元,实施了张山子和马兰卫生院国债扶持改扩建项目续建工程。健全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站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全面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三年共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10个,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区、镇普遍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及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促进了定点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区人民医院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楼投入使用。启动了区中医院老年托抚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而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还不深入。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涧头集镇试点以来,虽然区、镇逐年加大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但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极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不重视,自身政策不熟悉,无法给群众正面宣传,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对新农合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报销手续、用药目录等还不了解、不清楚。

(二)新农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报销比例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用药目录限制过死。目前,我区村级卫生室用药目录仅为250种左右,不能满足群众的看病需要。三是报销层级设定较复杂,群众具体办理很麻烦。四是定点医院审核结算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审核结算程序、告知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多年的欠帐,部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差,房屋老化、设备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仍不能适应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镇(街)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新农合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是新农合管理的主体。但我区管理体系仍不完善,镇、村两级只负责每年的筹资任务,平时对新农合缺乏监督管理,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现在镇街新农合医疗管理都由镇街卫生院代管,这样就出现了医院管医院、医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新农合网络化管理程序尚在运行初期,需及时进行完善规范。

(五)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冒名报领医疗补助。由于身份确认措施不力,未参保的群众在需要时可以借用亲友的证件住院治疗和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趋利行为,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对证(合作医疗证)下药,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人为加重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非法行医现象还未杜绝。有的药店存在前门卖药、后门行医的现象。今年,涧头集某村甚至出现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现象。

(六)镇街医院发展环境堪忧。一是医务人员报酬低。镇(街)卫生院普遍反映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导致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不安心,服务意识差。二是医患纠纷多。调研座谈中,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当前医闹事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甚至有职业恐惧感。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投入医疗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是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这是党和政府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宣传,保护和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着力在宣传新农合政策的灵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行宣传;要结合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二)调整政策,切实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实惠。好的政策是实现新农合目标的关键。一是核心政策要稳定。大病住院报销和门诊统筹这些政策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维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二是实现三个逐步扩大。即逐步扩大新农合基本用药范围,把那些疗效高、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报销费用,更加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逐步扩大大病统筹的范围,可适当的把一些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农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加强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区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和环境有较大的改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

(四)强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要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安心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骨干和吸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对现有的镇、村医生的执业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区直医院医师下派到农村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转诊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建立区、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网络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微机、信息卡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第5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发展

一、调查活动设计:

调查的意义:

2012年是我国迈进全民医疗保险和展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的关键一年。茂名市作为广东省粤西地区中等发展水平的城市,其中茂名市中的高州市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选择其作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其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现状调查,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

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了解高州市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真实评价和需求,以及目前制度存在的不足,并为完善适合高州地区特点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提供经验和决策依据,更好地解决当地农民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

调查过程:

我们选取高州市石鼓镇为个案研究对象,通过对林坑村和黑坭山上双岭村等村的200余户进行随机的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访谈当地政府和医院,深入了解新农合作的实施情况,了解当地村民对该制度的看法,继而提出符合当地实情的建议。

二、现状及分析

此次采取的是访谈式调查问卷方法。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4份,有效率为97%。并根据结果运用SPSS进行统计分析,得出高州市石鼓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现状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村民参合比例较高

问卷: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由上图可知,大部分的村民都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分析:这主要是由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增长,达到了人均6000元。这为农民参加医疗提供了可能性。同时,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农民也比以前更加注重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对医疗卫生的需求正在逐步增长。由于目前的医疗费用普遍较高,大部分的村民出于风险防范意识,都愿意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

但仍有8.3%的村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第一,自己的身体一直以来都很健康,很少生病,所以没有必要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来浪费钱。第二,认为这个医疗保险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作用,钱花出去之后,得不到实惠,更多的只是养胖了那些做官的人。第三,还有个别认为,这个医疗制度的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太低,吸引力不够,希望能够提高这些标准。

(二)大部分村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总体上感到满意

问卷: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总体上感觉如何?

由上图可知,有61.5%的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总体上感到满意,28.9%的农民以这个制度感到不满意。

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部农民对这个制度是感到满意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定点医疗机构质量和服务态度。农民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比较满意,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认可。第二,新农合所带来的益处 。多数参合农民认为生大病有了一定的保障, 因为到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销70%的费用,这为农民减轻了不少的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报销幅度小,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小部分农民对该制度不满意

(三)村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和知识

由图中(下图)可知,56.5%的村民是通过镇、村干部的宣传和21.2%的村民是通过听人讲了解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总的来说,即差不多有70%以左右的人是在村内了解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

(四)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解深度仍有欠缺

仍然存在着大部分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是很了解的情况,部分调查情况如下表:

附:A知道 B知道一些 C不知道

从农民对表格中三个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了解程度来看,大部分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多,只有少部分人知道。

一方面是当地政府对宣传这部分的工作不够重视,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同时以传单为主的宣传材料不够通俗易懂,这为学历较低的农民增加了理解的难度。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干部对医疗保险的很多方面也不是很了解,这使得在村中的宣传工作很难落实。

另一方面,有一部分村民只是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他们只是出于风险防范意识和跟风的心理而购买,实际上并不是很了解医疗保险的各个方面。此外,很少用到合作医疗保险的外出打工者和青少年对医保缺乏了解的兴趣和热情,觉得浪费时间和精力。以上几个因素使得新医保很难深入推进,这就会使村民对这项制度存在误解。

(五)医疗费用负担仍然沉重

问卷:与参加合作医疗前相比,现在的医疗费用是多了,还是少了

政府希望通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由上图可知,只有45.8%的村民认为自己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医疗负担减轻了一点,仍有27.1%的村民认为医疗费用多了,其中原因有很多,分下面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医院的药品价格偏高。不少的村民都反映,医院的药价过高,有些药品的价格明显要高于个体药店的价格,这无形中削弱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医院经常增加不必要的身体检查程序。调查中发现,52.4%的村民生病了一般都会选择个体医生,而不是选择镇卫生院。村民反映,选择附近的个体医生一方面比较便利,同时价格比较便宜。而到镇卫生院看病,医生经常会让病人进行照X光、验血等各种身体检查。他们检查完后,才查出来是小病,又不需要住院,而几百元没住院的检查费又报销不了。还有,对于医治患者功效一样的药品,医生会选择价格较高的药品来给患者开药方。

三、对落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

在农民中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有利于增进当地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程度,这对于提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和满意程度有重要的意义。

1、当地政府应该把宣传医疗保险的着力点放在农村当中,辅以少量广播、电视、报纸等的宣传方式。2、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等宣传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向村民宣讲政策的效率,或在村中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座谈会和在村中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栏等方式来宣传。3、另外,可以在座谈会中增加通俗易懂的案例表演来进行宣传。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首先应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当地政府应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地医院或与医院相关的网站建立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其次,应请第三方机构不定时进行暗访,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各种不必要的身体检查程序,不合理收费、违规用药等现象,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三)不断调整和完善报销制度

1.简化新农合报销程序。

当地政府可以参阳江市的做法:农民在出院时,只付自付的费用即可,而可报销部分的医药费由医院先支付,再由医院集中向当地政府申请结算。这样便解决了农民现金少,农村交通不便等问题。

2.引入数字化管理

在管理过程尽量运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及时对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准确有效地提供各项数据资料和进行统计分析,这一方面可以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人工审核带来的徇私、不公正等弊端,并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减少报销限制

医疗费报销某些限制还不够合理,如跨年度逾期6个月以上的医疗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限制条件尚待改进。增加报销病种,减少报销要求,让更多因病致贫的农民可以享受到新农合的优惠。

参考文献

[1]林闽钢.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理结构的转型[J].,2002.3江海学刊

[2]王小丽,谢玉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缺陷与防范分析和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N]2006.3

[3]杨平.南通市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及思考[J].江苏卫生保健,2006.3

第6篇

[关键词]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6-0087-02

1 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甘肃省位于中国的西部地区,此处的地势特点是海拔较高,处于海拔千米之上的高山,从最开始的交通不便等遗留问题到现在的西部大开发,虽然政府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来促使西部开发,但是由于当地农村基本全部处于高山环绕中,受当地土地条件限制“靠天收”仍是目前农业现状,这就导致了当地农村居民的收入极低,而经济的落后、农民的贫困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尤为重要。

2010年以来,甘肃省全省参合率已稳定在95%以上,且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其中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达到1918.27万人,参合率达到96.52%;参合率在西部地区位于前列。由5个试点县到全面覆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甘肃省位于中国西部,农村多山村,长期以来,经济不发达,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村保障覆盖率极低,这就使甘肃省合作医疗的执行中就出现了许多具体的问题,表现在管理机制、筹资机制、补偿模式等方面,这些问题使得甘肃省医疗保险政策不公、制度缺乏效率,同时阻碍了人力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居民就医选择权利的实现。本项目的用途在于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本项目拟以甘肃省20个农村调查案例为基础,通过入户调查得到第一手资料,旨在研究甘肃省农村合作医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甘肃省农村特色,提出完善甘肃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这对完善该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该省农民医疗保障之难、看病买药之困、大病救助之艰有重大意义。

2 调查的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查首先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从甘肃全省中随机抽取20个村,然后对所抽中的全村家庭进行普查。这些村寨主要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定西市通渭县、定西市陇西县、天水市武山县、白银市靖远县、庆阳市合水县、白银市会宁县、平凉市静宁县、兰州市皋兰县、平凉市庄浪县、天水市甘谷县等地区。调查时间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到2012年9月1日,历时1个月。调查对象为甘肃省农户,调查方法是入户调查,具体操作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课题组主要成员一方面深入各自家乡附近的农村进行入户调查,另一方面请甘肃各地的同学帮忙在所在的村寨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设计问卷400份,最后回收到的有效问卷386份。调查内容包括对报销手续、报销额度、报销范围、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16项。

3 对合作医疗执行过程中的统计数据的分析

3.1 甘肃农村居民的医疗实际负担增加

虽然甘肃省不断提高报销比例但是农民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绝对数较实行合作医疗前上升明显。在调查的386户家庭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179户家庭,其中有两位60岁以上的老人的家庭有68户,这些老年人基本常年服药,或者需要常年服用药物,除少数基本用药外,医药价格较前几年有较大的增长,有302户家庭都感觉到自己所负担的绝对数上升明显。

在调查的386户村民中,家里有长期患病的人数的家庭有129户,其中长期住院的有67户,住院总花费在5000元以上的有42户,住院的家庭全部都感觉近年来的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绝对数在反而较合作医疗前没降反升。

3.2 虽然甘肃省提高了大病报销比例,但是报销医药范围窄,没有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在调查过程中,回答“合作医疗有没有在现实中减轻您的经济负担”这一问题时,有344户作了回答,感觉到投保切实在现实生活中减轻了经济负担的有24户占7%,有20户约6%感觉到反而加重了经济负担,有156户约45%村民感觉和原先没有区别,有144户约42%感觉效果不是很明显。见图1。

图1 投保对农民经济负担的影响

3.3 乡镇医疗条件简陋,设备匮乏

采用询问调查法和实证法,了解到当地居民常去就诊的卫生机构是村卫生室和乡级卫生机构,他们普遍认为当地医疗设备陈旧欠缺,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差,卫生室和卫生机构药物品种不齐全。简陋的医疗设施与医疗条件使得在当地只能看一些简单的感冒、发烧、拉肚子等小病,一遇到稍微重症的病人连一些基本的验血常规检查都不能开展。

3.4 报销手续繁琐,报销费用经常不到位,报销满意度低

总体上来看,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程度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如图2所示,村民对报销手续、报销范围和医院的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较低,尤其是对报销手续和报销范围的不满意度较高。还有一部分是没有报销过或对报销程序不了解的群众。

4 对改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保险费用的合理缴费额

从理论上来说,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非营利的事业,但同时也不能出现赤字,因此,在对农村居明的卫生服务和费用进行科学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正确测算出能够保持合作医疗经费“收支平衡”的筹资额和补偿比,才能保持合作医疗系统的正常运转。为科学测算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和补偿比例,本文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与补偿比例测算模型。

S=(A×a1×a2+B×b1×b2)+C+D

用文字表示:

筹资额=(门诊就诊率×每次门诊医药费×门诊的补偿比例+住院率×平均住院医药费×住院补偿比例)+管理费+风险金

此模型中兼顾了医疗、预防和意外风险,而且简单可行,对甘肃省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4.2 建立乡镇基层医疗整合和医务人员的培养制度

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后,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医疗需求,医疗机构的业务量都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在此种情况下,卫生院也应该以需求定发展,整合当地接近的医疗部门,通过整合求发展,引进较高水平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备,建立医务人员的经费编制制度,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并且建立卫生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来推进甘肃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4.3 降低治疗和医药费用,降低医院的寻租行为

治疗费用的上升使很多西部农民家庭因病返贫,治疗费尤其是手术费的全面上升反而加大了负担。比如调查过程中,一个小小的痔疮手术,合作医疗前手术费医药费下来基本要600元解决问题,这是农民自己负担的,然而,合作医疗后只要进医院至少要3000元以上,假如现在报销60%,余下的要自己负担1200元。农民的负担反而加重,而医院的利润反而提高。因此应切实降低治疗费用。

除此之外还要调整县级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由于目前大多数医务人员收入高低与其医疗收入的多少直接挂钩,而药品收入又是医疗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甘肃省的农民在就医时经常遇到开出的大部分药物价格昂贵不能享受优惠或者在享受优惠的范围之外的情况,这对于他们的经济状况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改革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实行医药分开,切断医务人员与药品之间的利益联系,是降低处方费用的根本性措施。必须在国家卫生政策的指导下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同时,要完善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改变“以药养医” 的状况,促进合理用药。

第7篇

“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提高我国整体医疗卫生水平。因此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成为新的研究课题。为了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宣传和监管程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对长沙市望城县靖港镇复胜村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围绕本次调查的目的,我们针对复胜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作出了具体而辨证的分析,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可行的对策与解决方案。

(二)调查方法

1、调查背景

本次调查是属于本学期商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中的一个部分,我参与了本次实践,属于其中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组的一员。此文是建立在我们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组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的。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长沙市望城县靖港镇复胜村居民为总体,以复胜村居民为主,并以邻近村庄村民作为辅助调查对象。复胜村位于望城县靖港镇中部,地处大众垸中心地带。*大道、*线和中格线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全村区域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960亩。20*年全村实现总产值2582元,人均纯收入达到4592元,被政府授予“县级文明村”荣誉称号,荣获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2005年10月,望城县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从20*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后,已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受到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20*年农民参合率达70%以上,截至2007年上半年参合率达88.08%,参合人数达53.72万人。因此选取此村作为此次的调查对象。

3、资料收集方法

本次调查在走访复胜村农户进行实地考察的同时,主要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并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由13个问题(12个选择题以及1个主观题)构成,主要询问了复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程度以及对相关医疗报销情况的满意程度。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28份,有效问卷113份,有效回收率88.28%。

(三)调查结果及其分析

一、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制度的了解情况

图一: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了解情况分析图

经过我们七天较深入的调研,通过上表不难发现大部分的村民并不十分了解合作医疗的报销相关手续。4.50%的村民对此有很深入的了解,31.80%的村民知道有这个报销制度,50.10%的人却不知道如何进行报销,由此看出大家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的了解不多。

我们了解到农村每户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都发了一份“望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册”,当我们询问宣传册相关信息时,几乎没有村民可以提供该宣传册,也几乎没有人可以说出其中的重要信息,大部分的农村仅知道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其它信息很少有人知道。这说明政府在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采访靖港镇某合作医疗医院的院长时,他指出其实政府针对该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不仅仅发了宣传册,在各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医院内也设有宣传栏等等。由此可见,政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确实做出了不少努力,可是面对宣传付出无回报,努力得不到成效的局面,我们需要的是考查与思考。

二、农民知识水平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的影响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我们应该客观、正确的正视当代农民的知识结构水平与农民的思想。不能单方面的认为政府做出了努力,就应该得到农民的支持,反响就必须良好。我们要深入农村,真正认识农民,了解他们的思想与要考,这样才能真正的、正确的为人民服务,找工作做好。

图: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比例

通过上表看出:72.78%的农民文化程度仅局限于初中,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只有9.10%,更是少之有少。我们认识到,宣传不到位也应当从农民身上找原因:1、宣传方式不正确:大多农民是小学及初中以下文化,宣传手册等一些文字性的宣传途径,效率是低下的;2、农民心理因素:部分农民,因某些原因对政府持抵触情结,对政府的工作抱有较大的偏见,甚至不支持政府工作;此外,还有可能存在教徒,对医疗本身存在偏解。3、农民自身对合作医疗重视程度不够。调查过程中,当我们请村民填写调查问卷时,部分村民是没法看懂问卷的意思的,由此可见,当今农民的知识水平并没有达到政府所期望的水平。对于宣传手册或宣传栏这种宣传方式是不能有效的接受的。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个问题,部分农村对政府是保持着抵触情结的,他们认为,中央对农村是关注的,是关心农民的,可是下级执行起来就发生了偏离,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很容易就可以得到报销,而他们这群老百姓,要找关系,给相关人员送礼,得到的钱还有可能得不偿失,这与某些政府行为是相关的。此外,还有一种值得讨论的现象,就是存在对医疗本身有偏见的人,相信基督教并没有倡导人们不看病,生病了在家祷告,有可能在农村中存在一些异教误导农民,这种现象在知识水平还不是很发达的农村很容易滋生,特别是对一些为生活所困的人,特别受这种思想所误导。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得知,几乎没有几个村民可以拿出宣传册,靖港镇某医院的院长也指出,经常有村民因住院发票丢失而来补办,但发票是不允许补办的,所以还是有些村民是没法得到报销的。这就是村民自身对合作医疗的重视不够相关了,该注意保留的重要资料没有被保留下来,对于政府宣传的知识也不去积极的了解,认为任何事情与我无关,政府要求怎样我们就怎样就对了,没有主人翁意识,这样即损失了自己的一些权益,也对政府的工作造成一定的负担。

三、农民对于报销手续所持看法

经过调查分析村民认为报销难,报销态度消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大部分村民不清楚报销所需要的有效证件(提交合作医疗证、原始发票、诊断证明、一日一清单、结算清单、病历复印件),大部分村民在住院时,并没有意识到要保留这些有效证件,导致报销受阻。2、部分村民不了解哪些医院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或是哪一等级医院报销比率和起付线是多少。有些村民不清楚哪些医院可以报销,比如湘雅第一医院,并没有参加合作医疗,有些村民并没有了解到,花了大价钱看病,可是不能报销,这样就造成了村民对报销制度的怀疑,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宣传没有做到位。3、还有部分村民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用药有限制,参加合作医疗的药品是有限的,只有部分常用而且价格不是很贵的药品在报销之中,一些进口药物或是十分贵的药品是没有列入报销中的,而有些村民并没有了解到这点,住院时没有注意到,导致看病花钱多,可报销又少,这导致的恶果是对报销制度的怀疑。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户人家家境不是很好,07年上半年,其女儿因额头受伤,送到湘雅第一医院治疗,仅挂号费及对伤口消毒的费用就花了500块钱,加上住院的几天一共花了近5000元,可是得不到报销,在访问过程中,该村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表示很不满,认为报销道路很黑暗,有些人可以很轻松的报销,而像他们那样的老百姓,报销时受到重重阻挠。

四、农民收入水平对于报销的影响

根据我们对望城县靖港镇复胜村的调研情况而言,该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据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复胜村这一地区,如图所示:

大部分家庭年收入分布在1万——2万元之间,其比率占40.9%,其次有31.8%的家庭年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的家庭也占到了整个家庭的18.1%,这体现了农村中的收入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异,大部分群体处于中等生活水平,极地低收入的人口较少,一部分人的生活已经基本步入小康水平。20*年农民参合率达70%以上,截至2007年上半年参合率达88.08%,说明这种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在农民的承受范围之内,这一地区不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经济水平的差异,同时不同的家庭对医疗费用的支出也存在差异,家中有常年患病者或者高龄老人时,家庭对医疗的保障依赖度就强烈,反之亦然。因为考虑到大病冲击对于农户的影响是长期的和较为严重的因此不同的人对医疗补偿比率的需求是不同的,但是,新型合作医疗把预防保健、医疗、小病和大病切开了,认为农村最大的问题是因大病致贫,以为只要把大病问题解决就行,这是一种制度上的设计错误。不能将合作医疗保障的对象只限于大病重病。首先,从农民心理来说,保大病不保小病,受益群体只是少数人,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与者是否受益,将影响其继续参与的热情,可能多数农民一辈子都得不上一次大病,如果在一年中没有大病就等于白交了钱,因此有些农民不愿意交钱。

(四)问题的讨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

新型合作医疗是在我国农村长期实行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医疗保障制度不仅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也是调整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以及医疗服务机构等各方利益主体的一种制度,政府可以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但确立这种制度,需要立法来保障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应着眼于为全体农民提供安全感和发展条件,维护农民人格尊严。我国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今天,理应由政府承担责任,组织、管理、监督新型合作医疗这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尽快覆盖所有农民,农村合作医疗在过去发展的40多年中,因法律制度的欠缺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水平不高、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这也是造成合作医疗制度无法定型的重要影响因素,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合作医疗制度的稳定性和信誉受到怀疑,进而加重了农村合作医疗的负荷。制定合作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才能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和心理预期。作为中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忽视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不然中国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不健全的,更不能体现其追求平等、正义的价值取向,鉴于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们应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因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是一个水平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它不应该有漏洞,所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设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要求。而如何正确引导农民正确掌握医疗报销程序,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是我们得引起重视的问题之一。

(五)调查结论与建议

针对以上数据的调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作为一种最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我们去不断完善。针对以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报销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对农民合作医疗的宣传。加大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在宣传的侧重点和准确性上下功夫,明确哪些项目可以报,哪些项目不能报,注意不宜夸大新型农村医疗的好处,避免给农民“什么都能报”的误解,以免农民的预期与政府的导向出现偏离。

2、简化新型合作医疗报销程序。参合患者在县内住院取消转诊审批,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县外住院的直接回缩在乡镇合管办报销,从而可使参合患者感到更加方便。

第8篇

近年来,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了解当前我市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状况,我局于近期在全市选取了100户农村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为人知,也受到了大部分农户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04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5、47%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基本合适,11%的人认为过高,10%的人认为过低,3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在2004年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04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4、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所调查的100户中,有51%的农户患病选择经常就诊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在这些医疗单位中,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5、医务人员的素质差。调查显示患大病的农户有超过50%的人给医生送过红包,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欠佳也是农民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政府的适当(根据财政支付能力)资金支持能够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产生很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扩大报销范围。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4、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5、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6、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7、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的7%。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8、继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业内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质和道德情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舆论引导,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9篇

摘要:现阶段,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为减轻农民负担,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稳定社会我国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惠农政策,农民群众只要自愿参与新农合就能享受到诸多医疗实惠。但在新农合的具体落实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大多数农民不完全信任政府,进而导致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在此,本文将分析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参与意愿的现状与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完善;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这是我国为有效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减轻农民看病经济负担现象而提出的惠民新制度,针对大病统筹问题,以政府组织与引导为主,向个人、集体来进行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最终实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发展目标。

一、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现状

新农合明确规定,农民具有自愿参与的权力,政府不能强制农民更改主观倾向。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的行为主要呈现在四个方面:完全自愿参与、半自愿参与、非自愿参与、自我保险。在2348份调查报告中显示,67.4%的农民完全自愿参与新农合,9.8%的农民半自愿参与,13.4%的农民非自愿参与,9.4%的农民倾向自我保险。其中,农民半自愿参与、非自愿参与新农合的占23.2%,可见农民群众参与新农合的意愿并不高。据调查发现,一些农村地区还存在乡镇干部违背新农合中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其以直接代扣农民集体经济收入来进行代缴新农合参与费用,进而导致超过1/5比例的农民存在半自愿、非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现象。

二、新农合农民参与意愿不高的原因

(一)报销补偿结构尚未完善

促使农民参与新农合的主要动机是可以减轻因看病而造成的经济负担,新农合相应的报销补偿制度满足了农民的某些意愿,这种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促使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但由于新农合的报销补偿结构尚未完善,制约了看病报销的落实性,农民很难从中获得相应的切身利益,因而参与意愿不高。

(二)缺乏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

本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落实新农合制度的主要依据,但尽管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法,不过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缺乏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缺乏高素质的人才,进而在落实新农合过程中出现一个严重问题。合作基金的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的确定成为新农合无法顺利推进的主要困扰,在加之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让农民难以看到参与新农合的实质意义。

(三)农民自身限制性

农民自身的许多因素也是造成其参与新农合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如个人观念意识不强、家庭收入不高、消费水平有限等,农民自身的限制性影响了其作为参与决策者的意愿,进而限制了农民的积极参与。

三、促进农民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

(一)规范资金管理,适时调整与完善报销补偿

地方政府是落实新农合的主要力量,其需要从两方面着手完善新农合的落实工作。一是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广泛集合社会资金以丰富新农合的医疗资金,以充足的资金来保障新农合的顺利开展。二是,及时评估本地区农村的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从而规范医疗资金管理,并适时调整与完善报销补偿结构,让农民获得参与新农合的实际利益。针对恶性病症的报销比例、补偿封顶线的制定,应尽可能多为农民争取最大的福利,有效解决农民看病的困扰。

(二)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与广度,提高新农合运行实效

对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地方政府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需要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与广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新农合为其带来的实际性惠农利益,进而提高农民自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宣传工作者需要总结提炼新农合制度,挑选与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实际实例做现身宣传,并以县广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农民深入了解参合的意义与参合流程。此外,对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也十分必要,进而最大程度实现新农合制度深入广大民心的宣传目的。同时,为有效提高新农合的运行实效,地方政府还需要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运行监督,尤其是对医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从而确保农民群众获得新农合的各方面实惠。

(三)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建设,培养专业型人才

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建设所涉及方面较为广泛,一是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为新农合的落实奠定基础条件。二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注重对农村基础卫生医护人员的培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参与到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中,培养与建立专业型的农村医疗服务人才,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水平。三是采取市场竞争模式,在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中制定具有竞争性的准入、退出机制,从而加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意识,积极推进新农合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 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在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存在许多弱势群体,他们也是新农合中的主要对象,因而需要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的建设,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对象,以增加新农合的求助受益面,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为此,在国家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与基层机构需要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从而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农民群体提供参与新农合的机会,他们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提供补助。同时,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针对慢性、恶性特殊疾病的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门诊补偿,进一步增强对其的医疗救助力度。

四、结语

现阶段,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为此大力推进与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一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举措。而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积极自主参与新农合,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与广度,提高新农合的实施强度,进而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慧。(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陕西省;佳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由医疗支出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变迁

由于佳县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群众生活长期处于困难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佳县以前从未实施过任何医疗保险措施。直至2007年4月初,陕西省将佳县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县,佳县开始在全县开展新农合工作。因此,佳县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尤为重要。

二、佳县新农合的现状

(一)农民参合状况

通过对佳县三个行政村入户调查,统计得出农民的参合状况如下:

1、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状况

如表1所示,93.4%农民知道新农合政策,然而96.4%的农民反映仅仅知道有此项医疗保险政策,但具体内容基本不了解。从调查统计结果看,在开展新农合政策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这项政策的预期值。

2、家庭参加医疗保险的状况

如表2所示,针对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保选种,农民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新农合的家庭中,如表3所示,有17.4%的家庭只是部分成员参保。其中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认为老人有病或易生病,所以只给家中老人投保;二是小孩易生病,只给小孩投保;三是子女在外工作或上学,没有投保。调查分析得出,家庭选择给家庭成员参保时,往往会选择给家中有病或发病率高的成员参保,而年轻人和健康的人不参保,充分体现了在参保前家庭的逆向选择。这种参保事前信息不对称下导致的逆向选择,给新农合带来不利影响。

(二)佳县新农合暂行的管理办法

1、基金筹集

新农合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县财政负责筹资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负责收缴辖区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参和费用。

2、就诊与补偿

新农合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合农民患者必须到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补偿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乡(镇)、县、市、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按100元/人次、300元/人次、800元/人次、1500元/人次设定,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3000元/人次设定。住院费用达到或超出起付线采取分段按比例报付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比例如表4所示。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付比例为:起付线至8000元按25%报付,8001元以上按30%报付;封顶线按每户每年获得补偿不超2万元设定;县内就诊不受转诊限制,实行单病种付费与直通车报销;县外就诊实行“一站式”审批转诊,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外出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后3日内告知县合疗办备案,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在未开通直通车报销的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药费,凭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合疗办审批后,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患者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兑付。

因此,从就诊与补偿规定得出,县政府大力提倡与鼓励在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去就诊,用较高的补偿政策来激励农民去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农民眼中的新农合

1、参合费用

向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收缴10元的参合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费用不贵,大多有能力负担,这也是参合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调查发现,农民大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疗医务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根据问卷统计数据,99.5%的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0.5%的农民认为一般。这充分说明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有一种排斥心理。农民反映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医务人员态度很差,做手术或看较严重病症都得给大夫送红包,否则大夫对患者不进行积极治疗,有些大夫甚至明目张胆地收红包,且认为合乎情理。

在调查中农民的强烈反应还有看病的药价问题。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的处方都是较多且较贵的药品,且这些药品价格比私人门诊昂贵,一般高出2倍-3倍。使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支出费用昂贵,即使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都比在私人诊所看病花费大,导致只有大病患者才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

问卷统计得出,有98%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存在很有必要,90%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是称职的。说明大多数农民较认可村卫生所。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如果生小病,村卫生所或门诊较为方便,就不需要费时费力去别处买药,还有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急需药物或包扎)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因此,村卫生所给农民带来了便利,也节省了看病的成本。

调查发现,不管行政村距离乡镇的路程是否较近,农民得小病,直接去村卫生所就诊。如果患大病,选择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充分说明农民一般不会选择去乡(镇)卫生院就诊,认为不方便,也不划算。

3、对新农合的预期值

佳县在2007年4月初才开展了新农合工作,所有的管理制度都是暂行或试行办法,本身就不成熟。农民觉得国家实施的新农合制度这项举措是好的,为农民解决看病问题。但是,真正意义上落实到基层,这项措施就“变形”了。因此大多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预期值不高。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虽然文件明确规定了暂行管理办法,但是农民了解掌握的信息甚少,觉得补偿不一定会兑现;其次,介于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如药价高等问题,造成了农民对政策的不信任。

4、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

通过调查得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的信息,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让农民了解掌握新农合制度的相关知识,让农民更好地享受应有的一些权利;二是确保政策按规定落实,如患者按规定得到补偿等;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药价合理;四是建构更好地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包括健全的法律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

三、佳县新农合现存问题的分析

(一)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表1可以得出,大多数农民只知道新农合这项政策,但不了解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时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参加新农合存在两大关注的问题:一是合作基金的管理问题,由谁来管,怎样管,会不会被挪作他用;二是报销问题,能不能报销,好不好报销。针对这样的情况,宣传内容要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是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方式,使广大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合率较高但参合意愿偏低

从调查统计数据得出,有83.4%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但这其中有92.2%的农民参合意愿偏低。调查发现农民觉得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不算太高,所以参合率较高。但是农民对新农合的预期值不高,对政府不是很信任。只是持一种观望状态。因此出现了参合率较高而参合意愿偏低的现象。

(三)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垄断方市场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提供者,其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操作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参合农民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态度至关重要。其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供方的专业性使其具有法律性垄断,供方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因而,医疗卫生市场是供方垄断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覆盖并垄断了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由此,使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务人员态度差以及药价偏高。

(四)法律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调查得出,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药价的合理化与报销的规范化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同时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急需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会对农民看病造成不利影响。在调查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时,农民回答的主要建议,其中就包括:有健全的法律和更好的监管体系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因此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对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四、对策建议

因此,通过佳县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医方和患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的逆向选择;政府须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提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与态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顺利运行。

五、结束语

尽管佳县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但总的来说新农合是一项惠民政策。新农合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筹资问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问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问题等等。因此,对新农合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具体实施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问题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2、刘冰.农村医疗保险理想和现实还有多远——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及其解决方法[J].公共事业,2006(3).

第11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陕西省;佳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由医疗支出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变迁

由于佳县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群众生活长期处于困难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佳县以前从未实施过任何医疗保险措施。直至2007年4月初,陕西省将佳县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县,佳县开始在全县开展新农合工作。因此,佳县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尤为重要。

二、佳县新农合的现状

(一)农民参合状况

通过对佳县三个行政村入户调查,统计得出农民的参合状况

1、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状况

如表1所示,93.4%农民知道新农合政策,然而96.4%的农民反映仅仅知道有此项医疗保险政策,但具体内容基本不了解。从调查统计结果看,在开展新农合政策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这项政策的预期值。

2、家庭参加医疗保险的状况

如表2所示,针对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保选种,农民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新农合的家庭中,如表3所示,有17.4%的家庭只是部分成员参保。其中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认为老人有病或易生病,所以只给家中老人投保;二是小孩易生病,只给小孩投保;三是子女在外工作或上学,没有投保。调查分析得出,家庭选择给家庭成员参保时,往往会选择给家中有病或发病率高的成员参保,而年轻人和健康的人不参保,充分体现了在参保前家庭的逆向选择。这种参保事前信息不对称下导致的逆向选择,给新农合带来不利影响。

(二)佳县新农合暂行的管理办法

1、基金筹集

新农合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县财政负责筹资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负责收缴辖区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参和费用。

2、就诊与补偿

新农合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合农民患者必须到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补偿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乡(镇)、县、市、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按100元/人次、300元/人次、800元/人次、1500元/人次设定,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3000元/人次设定。住院费用达到或超出起付线采取分段按比例报付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比例如表4所示。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付比例为:起付线至8000元按25%报付,8001元以上按30%报付;封顶线按每户每年获得补偿不超2万元设定;县内就诊不受转诊限制,实行单病种付费与直通车报销;县外就诊实行“一站式”审批转诊,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外出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后3日内告知县合疗办备案,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在未开通直通车报销的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药费,凭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合疗办审批后,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患者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兑付。

因此,从就诊与补偿规定得出,县政府大力提倡与鼓励在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去就诊,用较高的补偿政策来激励农民去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农民眼中的新农合

1、参合费用

向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收缴10元的参合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费用不贵,大多有能力负担,这也是参合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调查发现,农民大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疗医务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根据问卷统计数据,99.5%的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0.5%的农民认为一般。这充分说明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有一种排斥心理。农民反映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医务人员态度很差,做手术或看较严重病症都得给大夫送红包,否则大夫对患者不进行积极治疗,有些大夫甚至明目张胆地收红包,且认为合乎情理。

在调查中农民的强烈反应还有看病的药价问题。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的处方都是较多且较贵的药品,且这些药品价格比私人门诊昂贵,一般高出2倍-3倍。使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支出费用昂贵,即使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都比在私人诊所看病花费大,导致只有大病患者才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

问卷统计得出,有98%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存在很有必要,90%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是称职的。说明大多数农民较认可村卫生所。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如果生小病,村卫生所或门诊较为方便,就不需要费时费力去别处买药,还有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急需药物或包扎)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因此,村卫生所给农民带来了便利,也节省了看病的成本。

调查发现,不管行政村距离乡镇的路程是否较近,农民得小病,直接去村卫生所就诊。如果患大病,选择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充分说明农民一般不会选择去乡(镇)卫生院就诊,认为不方便,也不划算。

3、对新农合的预期值

佳县在2007年4月初才开展了新农合工作,所有的管理制度都是暂行或试行办法,本身就不成熟。农民觉得国家实施的新农合制度这项举措是好的,为农民解决看病问题。但是,真正意义上落实到基层,这项措施就“变形”了。因此大多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预期值不高。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虽然文件明确规定了暂行管理办法,但是农民了解掌握的信息甚少,觉得补偿不一定会兑现;其次,介于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如药价高等问题,造成了农民对政策的不信任。

4、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

通过调查得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的信息,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让农民了解掌握新农合制度的相关知识,让农民更好地享受应有的一些权利;二是确保政策按规定落实,如患者按规定得到补偿等;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药价合理;四是建构更好地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包括健全的法律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

三、佳县新农合现存问题的分析

(一)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表1可以得出,大多数农民只知道新农合这项政策,但不了解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时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参加新农合存在两大关注的问题:一是合作基金的管理问题,由谁来管,怎样管,会不会被挪作他用;二是报销问题,能不能报销,好不好报销。针对这样的情况,宣传内容要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是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方式,使广大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合率较高但参合意愿偏低

从调查统计数据得出,有83.4%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但这其中有92.2%的农民参合意愿偏低。调查发现农民觉得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不算太高,所以参合率较高。但是农民对新农合的预期值不高,对政府不是很信任。只是持一种观望状态。因此出现了参合率较高而参合意愿偏低的现象。

(三)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垄断方市场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提供者,其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操作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参合农民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态度至关重要。其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供方的专业性使其具有法律性垄断,供方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因而,医疗卫生市场是供方垄断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覆盖并垄断了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由此,使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务人员态度差以及药价偏高。

(四)法律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调查得出,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药价的合理化与报销的规范化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同时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急需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会对农民看病造成不利影响。在调查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时,农民回答的主要建议,其中就包括:有健全的法律和更好的监管体系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因此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对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四、对策建议

因此,通过佳县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医方和患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的逆向选择;政府须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提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与态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顺利运行。

五、结束语

尽管佳县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但总的来说新农合是一项惠民政策。新农合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筹资问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问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问题等等。因此,对新农合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具体实施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问题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2、刘冰.农村医疗保险理想和现实还有多远——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及其解决方法[J].公共事业,2006(3).

第12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陕西省;佳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项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由医疗支出所带来的经济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变迁

由于佳县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群众生活长期处于困难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佳县以前从未实施过任何医疗保险措施。直至2007年4月初,陕西省将佳县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县,佳县开始在全县开展新农合工作。因此,佳县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尤为重要。

二、佳县新农合的现状

(一)农民参合状况

通过对佳县三个行政村入户调查,统计得出农民的参合状况如下:

1、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状况

如表1所示,93.4%农民知道新农合政策,然而96.4%的农民反映仅仅知道有此项医疗保险政策,但具体内容基本不了解。从调查统计结果看,在开展新农合政策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这项政策的预期值。

2、家庭参加医疗保险的状况

如表2所示,针对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保选种,农民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新农合的家庭中,如表3所示,有17.4%的家庭只是部分成员参保。其中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认为老人有病或易生病,所以只给家中老人投保;二是小孩易生病,只给小孩投保;三是子女在外工作或上学,没有投保。调查分析得出,家庭选择给家庭成员参保时,往往会选择给家中有病或发病率高的成员参保,而年轻人和健康的人不参保,充分体现了在参保前家庭的逆向选择。这种参保事前信息不对称下导致的逆向选择,给新农合带来不利影响。

(二)佳县新农合暂行的管理办法

1、基金筹集

新农合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县财政负责筹资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负责收缴辖区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的参和费用。

2、就诊与补偿

新农合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合农民患者必须到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补偿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乡(镇)、县、市、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按100元/人次、300元/人次、800元/人次、1500元/人次设定,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3000元/人次设定。住院费用达到或超出起付线采取分段按比例报付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比例如表4所示。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付比例为:起付线至8000元按25%报付,8001元以上按30%报付;封顶线按每户每年获得补偿不超2万元设定;县内就诊不受转诊限制,实行单病种付费与直通车报销;县外就诊实行“一站式”审批转诊,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外出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后3日内告知县合疗办备案,出院后10日内申请报销补偿。在未开通直通车报销的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药费,凭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合疗办审批后,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患者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兑付。

因此,从就诊与补偿规定得出,县政府大力提倡与鼓励在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去就诊,用较高的补偿政策来激励农民去县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农民眼中的新农合

1、参合费用

向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收缴10元的参合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费用不贵,大多有能力负担,这也是参合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调查发现,农民大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疗医务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根据问卷统计数据,99.5%的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0.5%的农民认为一般。这充分说明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有一种排斥心理。农民反映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医务人员态度很差,做手术或看较严重病症都得给大夫送红包,否则大夫对患者不进行积极治疗,有些大夫甚至明目张胆地收红包,且认为合乎情理。

在调查中农民的强烈反应还有看病的药价问题。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的处方都是较多且较贵的药品,且这些药品价格比私人门诊昂贵,一般高出2倍-3倍。使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支出费用昂贵,即使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都比在私人诊所看病花费大,导致只有大病患者才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

问卷统计得出,有98%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存在很有必要,90%的农民认为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是称职的。说明大多数农民较认可村卫生所。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如果生小病,村卫生所或门诊较为方便,就不需要费时费力去别处买药,还有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急需药物或包扎)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因此,村卫生所给农民带来了便利,也节省了看病的成本。

调查发现,不管行政村距离乡镇的路程是否较近,农民得小病,直接去村卫生所就诊。如果患大病,选择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充分说明农民一般不会选择去乡(镇)卫生院就诊,认为不方便,也不划算。

3、对新农合的预期值

佳县在2007年4月初才开展了新农合工作,所有的管理制度都是暂行或试行办法,本身就不成熟。农民觉得国家实施的新农合制度这项举措是好的,为农民解决看病问题。但是,真正意义上落实到基层,这项措施就“变形”了。因此大多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预期值不高。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虽然文件明确规定了暂行管理办法,但是农民了解掌握的信息甚少,觉得补偿不一定会兑现;其次,介于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如药价高等问题,造成了农民对政策的不信任。

4、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

通过调查得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的信息,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让农民了解掌握新农合制度的相关知识,让农民更好地享受应有的一些权利;二是确保政策按规定落实,如患者按规定得到补偿等;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药价合理;四是建构更好地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包括健全的法律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

三、佳县新农合现存问题的分析

(一)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表1可以得出,大多数农民只知道新农合这项政策,但不了解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时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参加新农合存在两大关注的问题:一是合作基金的管理问题,由谁来管,怎样管,会不会被挪作他用;二是报销问题,能不能报销,好不好报销。针对这样的情况,宣传内容要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是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方式,使广大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合率较高但参合意愿偏低

从调查统计数据得出,有83.4%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但这其中有92.2%的农民参合意愿偏低。调查发现农民觉得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不算太高,所以参合率较高。但是农民对新农合的预期值不高,对政府不是很信任。只是持一种观望状态。因此出现了参合率较高而参合意愿偏低的现象。

(三)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垄断方市场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提供者,其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操作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参合农民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态度至关重要。其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供方的专业性使其具有法律性垄断,供方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因而,医疗卫生市场是供方垄断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络覆盖并垄断了农村医疗卫生市场。由此,使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医务人员态度差以及药价偏高。

(四)法律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调查得出,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药价的合理化与报销的规范化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同时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急需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会对农民看病造成不利影响。在调查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和要求时,农民回答的主要建议,其中就包括:有健全的法律和更好的监管体系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合制度。因此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对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四、对策建议

因此,通过佳县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医方和患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的逆向选择;政府须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提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与态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来确保新农合顺利运行。

五、结束语

尽管佳县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但总的来说新农合是一项惠民政策。新农合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筹资问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问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问题等等。因此,对新农合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具体实施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问题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2、刘冰.农村医疗保险理想和现实还有多远——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及其解决方法[j].公共事业,2006(3).

第13篇

一、深入调研,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本前提,也是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的重要保证。20__年,县人大常委将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坚持“五个到位”,即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坚持组织领导到位、坚持队伍建设到位、坚持制度建设到位、坚持创新提高到位,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提升监督水平的重点来抓,利用人大代表联系面广、熟悉情况等优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监督,取得了监督的主动权,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如,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的专题调查,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23个乡镇及卫生院、69个村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全面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整理后撰写了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政府落实到位。比如我们在对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护的问题调研后,及时督促公安、司法、教育、卫生、劳动、文化等部门加大保护力度,构建妇女儿童健康的成长环境。比如对学校项目建设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调研检查,我们邀请了工程技术、审计、财政等专业人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既弥补了自身业务知识不足,又有利于相互沟通,达成共识,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确保监督工作贴近民生

我县是山区大县,长期以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严重。20__年4月,我县启动了农村新型全作医疗,通过一年的运行,暴露出很多问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20__年,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农村新型全作医疗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以群众不愿参合,收取参合费难作为突破口,通过调研,发现农合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理解、报帐比例偏低、透明度不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在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根据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形成了8条审议意见交政府整改,要求政府把这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办实。

我县在城市“慢慢游”退出客运市场后,由于监管不力和制约措施不严,城市‘摩的’营运发展迅速,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城市居民怨声载道,经常到人大上访。县人大常委会将取缔“摩的”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为了使这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常委会责成财经委牵头,内司委配合,组织人大代表对城市客运市场先期进行视察,收集掌握情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借鉴外地的做法,与县城管部门一道,历经一个月时间,几易其稿,起草形成了《__县城市公共客运暂行管理办法》,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审议,获得通过。《办法》的出台,为县城公共客运管理构筑了一道严实的法治屏障。仅仅7天,街上‘摩的’不见了,街道变宽了,城市变亮了。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三、跟踪问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第14篇

渎检工作:立案2案4人,侦结率、率、判决率均达100%,其中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例”1件。被各级转发调研文章和专题共6篇。

侦监工作:批捕92案11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已做判决14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检察建议1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严打期间,把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做为打击重点,做到从重从快,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公诉工作:共受理公安移送审查154案285人,提起公诉131案210人,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13案15人,提起公诉13案15人,追诉21人。奥运安保期间,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监所工作:羁押各类犯罪嫌疑人293名,向监管机关提出口头建议42次,书面检察建议16份,清除事故隐患3起。对全县13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提出建议6份。协助市院初查案件1件。奥运安保期间,加强预防,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驻所人员多次对加强奥运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建议。开展安全与人性化管理教育13次,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初查看守所在押人员举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私自提取扣押的银行卡现金一案。

控申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01人次,来信43件,初查7件,移送立案2件,平息集体访1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4件,全部按期按要求上报了办理结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确保了奥运安保期间未出现涉检越级、进京赴省上访案件。

民行工作:受理41件,立案38件,经审查,再审检察建议15件,支持17件,抗诉4件(含去年1件),改判1件,调解2件。在保护国有资产专项活动中,为农村信用联合社追加不良贷款30余万元。奥运安保期间,积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和解工作,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预防工作: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13次,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1份,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10余次。开展了“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预防调查,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一份,受到了县委和市院预防处领导的高度肯定,县委书记卢援助并对此做出重要批示。撰写各类稿件3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采用17篇。

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五种情形”案件1件,给人民监督员订阅报刊、杂志500多份,组织人民监督员考察学习活动3次,做到了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发表各类稿件5篇。

检察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实施办法》。共被各级采用300多篇,其中国家级118多篇,省级84多篇,市级90篇,完成专题调研19篇。奥运安保期间,积极参与了上级院组织的“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工作方案的研究。

第15篇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推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对农民医药费用得不断攀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低下,因病致贫现象的不断增加;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得宏伟目标,如何建立起一个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解决农民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当务之急。

2018年两会上卫生部长陈竺对农村医疗和公立医院改革表示不满意。在农村医疗改革上政府的财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国医疗资源总体比较短缺,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医务人员的培养也非常的不易。从去年到今年,农村医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总理提到保障制度的进步、基层服务能力也在逐步增强。60%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但是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农村欠账太多、公立医院改革是在太复杂。目前的医改工作路线不太清晰,在公立医院深层次问题上,比如四个“分开”等问题也并不十分简单。县级医院能力不够等等问题。

从开始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社会老年化的加剧,人们对于切身医疗保障的意识的加强,人们开始普片关注医疗问题,但是政府对于医改的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不了解医改,尤其是农民这样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人群。从切身与医改有过接触的人来说,感到带来益处的人只占1/3,一半以上的人并没有感觉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由此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政府农村医疗改革是不力的。

从我了解我当地下塘镇的农村医疗改革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