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农村合作金融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科学发展观这一丰富的内涵如果充分运用到农村合作金融的具体实践中,将会更好地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实际,可从以下七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要求培育高素质人才。
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制定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的建设,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选人用人、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实施人才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工程,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其次,要积极开展金融职业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快培训各类金融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特别是要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再次,要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市场化方式用工。全面推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此外,要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是理顺产权关系,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机制优势。
体制机制问题是困扰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大瓶颈,当前农村信用社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制度创新的突破口来抓。要以督促理事会、监事会设立办事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认真履行决策、监督职能为突破口,逐步推进解决理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要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大胆进行管理创新,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提升核心竞争力,如实行扁平化管理创新和绩效管理创新等。
三是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农村合作金融市场竞争能力。
首先,要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要按照《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继续完善小额信用款和联保贷款,将其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信贷品牌。要积极研发和引入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担保机制,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支持现代农业,逐步将在城市开发、开办的保险、、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新产品推广到广大农村。创新利率定价机制,推行差别定价和风险定价政策,通过风险利率覆盖风险,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其次,要创新业务合作,实现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要正确认识形势,更新经营理念,转换经营机制,革新业务流程,细化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地缘、人缘和网络优势开展竞争。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农村合作金融实现稳健运行。
首先,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要加大对存量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力度,建立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责任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努力提高新增贷款质量,确保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抓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贷款质量,缩小分类偏离度,严格控制大额授信,切实防止贷款集中风险,继续推行大额贷款台账制度,加强大额贷款风险管理。其次,要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加强对同业拆借、存放同业、票据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的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提高盈利能力。再次,要加强对单体高风险机构管理。
五是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后劲。
要高度重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多关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展,并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农村信用社早日办成资本充足、产权明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地方性现代金融企业和现代银行机构。
六是增强服务观念,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工作放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增强做好支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加大支农信贷投入,改进服务方式和水平,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完善信贷、资金、结算及为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和保障等服务功能,提高支农水平。
七是改善金融生态,为农村合作金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要积极改善金融法治环境,加快金融立法,健全民商事法律制度,加大对银行业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打击逃废债行为。要大力培育诚信环境,加快信用村、镇制度建设,推动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农户,尽快建立包括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征信体系。要积极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培育优质企业文化,不断凝聚员工向心力。此外,还要加强与工商、税务、司法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共同推进金融机构经营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06)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02)
[3]全国省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董)事长联席会议召开[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08)
[4]臧景范.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监管与发展问题[J].中国金融,2006,(20)
一、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合作金融的关联性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目标。有学者对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进行了形象的解读,认为生产发展就是“人人有事干,户户有钱赚”;生活宽裕就是“吃住不用愁,医学不用忧”;乡风文明则指“邻里如一家,遵纪又守法”;村容整洁就是“村村美如画,庄庄开鲜花”;管理民主即“村官拿意见,村民说了算”。这2个字的目标显然说明,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就显得非常明显,而农村合作金融完善了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生产、生活都需要完善的金融服务,离不开合作金融。
新农村建设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已很难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体制安排下,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活动主要是为城市工业发展动员储蓄,其逻辑结果必然是农村地区成为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净资金提供者。因此,加强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迫在眉睫。法制是现代金融的基石,所以,要建立农村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必须相应地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建设的进程,更加有必要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合作金融法制创新。
二、新农村背景下法制创新是合作金融功能实现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实力极大地增强了。然而,无论绝对水平还是相对水平,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了。农村金融是农村这一特定领域内货币流通、资金运动与信用活动的总称,即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为适应农村地区需要设立的彼此分工又相互联系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总和,便构成农村金融范畴。相对于城镇金融,在服务的对象、经营环境和经营业务等方面,农村金融具有其独自的特征。法制创新要符合这些特征,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金融功能,金融体系,新农村
1问题提出
解决农村“三农”问题是每一届政府施政的最大重点和难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均需农村金融的支持(林毅夫,2003)。中国农村仍然是一个资金高度稀缺的经济地域,农业是资金要素过度稀缺的产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资本高度稀缺(温铁军,2001)。据统计,近年来通过金融渠道和邮政储蓄渠道每年实现的农村资金净流出总额约为4000亿元左右(何广文、欧阳海洪,2003)。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何广文,2009)。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构成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内外学者多从强化供给,完善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途径,如闫先东、魏晓丽(2009)提出需强化金融机构政策性功能,同时深化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王彬(2008)从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异化角度提出合作金融形式的重构金融论文,提出通过强制性的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来满足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可行性不高,必须打破原有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研究较少,大部分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主要是着眼于金融总量、结构、制度等方面,而把农村金融体系作为农村经济的一个子范畴,从金融功能的视角研究各种金融体系构建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弊端有哪些?如何构建创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对于这些问题本论文将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2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的现状
本文就金融体系的设立对象及设立目的不同,把农村金融体系分为政府设立非营利性政策性金融体系;民间自发设立非盈利性合作性金融体系;盈利性商业性金融体系。
2.1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目前的功能状况,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所应该具有的功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极不相称,出现了“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支持农业发展”的现象。这是当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最大的缺陷。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筹资功能弱化,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中央银行再贷款,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特别是无法获得发放农业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资金,不适应农业政策性金融长期发展的需要。1993年和1996年,农业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后, 其涉农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更是逐年降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大大弱化。
2.2商业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1)对于商业银行,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业务稀少单一,成本高收益低,各商业银行出于经济效益考虑不愿在农村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农村资金的“倒吸”,使大量资金由农村流向城市。
(2)邮政储蓄方面,国家《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以及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开展之前,邮储是“只存不贷”,使得大量农村存余资金大量集中于政府手中被用于其他行业而非农业。
(3)民间金融方面,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民间金融大都追求资金的高时间价值,容易引发“高利贷”的出现金融论文,使得农村的融资成本高,农民承担不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民间金融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4)农业保险方面,我国的农业保险也有过长足的发展,但农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民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亏损、高需求和低覆盖率、低供给、低投保率。商业性保险机构的盈利性目标最终不堪承受高风险低回报的压力,纷纷撤离农业保险市场。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保险基金规模较小,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为农保险制度不尽完善。这些都是得使得农业生产没有充足的保障,农业发展艰难。
2.3合作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性金融已经失去了其合作的性质。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为农村银行,实行商业化管理,致使大量资金外流,由于非农化倾向不断加强,农户间互助合作的性质不断减弱。
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社受参与人员的资金、信誉等方面的限制,成员规模及适用范围局限性很大,实际运行中由于资金互助社的业务定位有问题,一些互助社也面临着吸存难、内部管理混乱、合作性减弱、内部人控制初露苗头以及外部环境制约发展等问题。
3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原因分析
政策性金融体系、商业性金融体系、合作性金融体系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并没有发挥降低农业投资风险,提高农业资金有效配置的功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国家长期政策发展导向、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等方面。
4.1 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
(1)农民信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投资风险高。我国农民整体素质较低,一些农户的和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观念淡薄,加之金融机构没有健全的?突信用体制,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巨大,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涉足信用状况不佳的农村市场,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
(2)农业边际收益低导致金融收益无法提高。农业较低的边际收益使得金融产品的成本无法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我国各大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的改制,各经济主体均以追求经济利润为最终目标金融论文,依据比较利益来分配资源,使得农业自身积累的资金很大部分通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向工业领域和城市,出现所谓的“抽水机效应”。
4.2 国家长期倾向的工业化政策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本国经济、加快工业化进度是提升本国竞争力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农业对工业给予的资金支持。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动用一切力量来支持工业化进程,不断压挤农村剩余资金达到以农促工的目的。而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仍可通过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调拨来增加其在工业领域内的投资。国家的这种长期政策性倾向造成了农村金融匮乏,资金支持严重不足的历史烙印。
4.3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
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功能、管理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远落后于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受人才、交通、通讯、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其资金利用率低,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使得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户纷纷跑到商业银行开立账户,流失了大量资金。
5 基于功能论的金融体系重构相关政策建议
只有通过体系重构来加强农业金融业务的利益性,同时通过担保来降低农业风险才能提高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以下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5.1创新“银银”合作方式加强金融机构间功能整合
(1)创新贷款方式。根据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的内在要求,借鉴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先进经验,考虑逐步实行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银行联合贷款的办法,即政策性银行通过对投资项目发放基础性贷款,使之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诱导商业性金融的进入。
(2)创新担保机制,动员商业银行及其它社会资金流入。通过为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从而以少量的资金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业和农村。同时还可以考虑设立风险基金,鼓励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创新贴现和转贴现业务模式,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充分发挥。一是对农业生产者和农业企业所持有的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对象相关的短票据进行贴现。二是对商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上述票据进行转贴现。三是商业银行因向农业生产领域发放符合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和条件的贷款而持有的票据进行贴现。
5.2创新“银企”合作方式促进金融体系功能实现
(1)研究和利用好“市场需求—利益主体”互动联系机制金融论文,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其他职能机构+农信社”合作模式的发展。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2)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部分金融业务通过外包形式给非金融企业,如将信贷营销职能转包给信贷经纪公司等,探索“银企”间的金融合作方式。
5.3创新“银政”合作方式保障金融体系功能运行
(1)利用地方政府拥有信息网络等资源优势,建立农村村民信用体系与信用评估,以期降低农村贷款风险。加强法律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加强信用教育,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体系构建,促进农村金融环境的良性循环。
(2)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通过完善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困境与路径选择[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2]李树生、施慧洪.论金融本质与农村金融创新[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3]闫先东、魏晓丽.在新形势下我国发展现代农村经济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4]张兴旺.关于我国农产品市场问题的几点认识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1)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人民公社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组成了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新农村金融机构需要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各类商业银行需要满足新农村建设在资金上和金融服务上的需要。
金融资源的匮乏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提升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迫在眉睫。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主要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基本情况是:从机构网点布局看,这几类机构共有124255个网点,其中104671分布在县市以下地区,占网点总数的84.2%。从资产负债看,2007年末,农村银行类机构的资产总额占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8.8%;负债总额占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29.4%。从信贷支农情况看。对“三农”发放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7年末,这三类机构涉农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各类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贷款和农业银行用于农村龙头企业、扶贫、乡镇企业、电网改造、基础设施贷款等)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9%,但大大低于全国的总体增长水平。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城乡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在上述支农贷款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当前问题
1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了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比较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一体系从建立之初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但由于机构不完备,建立初期承担的农业开发及扶贫贷款也于1998年3月划归农业银行管理,目前的职责仅限于对粮棉油收购提供政策性贷款,与为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要求相差甚远。近几年,农村金融领域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维持,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它在2003年改革前由于存在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明确、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等重大问题,以及历史上积累了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因而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有的年份全行业资不抵债,削弱了其支农能力。
2农村资金的流出
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遇上阻碍。农村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在过去10年中增加了10倍,其中大部分来自农村。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从整体上看,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存在“财政投入不足、金融支持不够、民间投资不继”等三大金融资源流失问题。
3农村保险问题
农村保险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办法,也没有建立一个保险体系。现在的基本模式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基金以县为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主要通过储蓄、国债等渠道,实现保值增值。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设计上不具备“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点;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存在潜在兑付危机;农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偏低。
尽管如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在近几年中步伐还是有所加快。如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变化。根据2002年末的监管数据,资本充足率为-8.45%,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资本充足率达5.89%。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5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17.5%,比2002年末的37%下降19.5个百分点。结束连续10年亏损,经营效益显著好转。2005年上半年,实现轧差盈余93.36亿元,同比增盈80.7亿元。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支农服务功能增强。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各项存款达30694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0769亿元,增幅为54%;各项贷款21968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8028亿元,增幅为57.6%。总之,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起来,并且在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
1发挥中国农业银行在新农村改革的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传统的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但商业化的过程中,迅速进入城市并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开始撤销了大量的农村基层营业网点,其支农能力大大下降。今后,农业银行在农村的业务重点应放在支持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上,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为适应农村各经济主体对商业性金融的需求,应加快组建新的农村商业银行可由个人和企业等出资组建。但我国银行业不对个人开放,虽然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时允许个人入股,但不允许个人出资组建商业银行,这必将阻碍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事实上,鼓励私人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可使产权关系达到最大明晰化,优化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已允许外资银行设立的情况下,国内银行业应适当对个人开放,而农村则是较好的实验点。
2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办理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办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应拓展资产运用领域,提高政策性贷款质量,完善整体服务功能。由于粮食企业不景气,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质量低下,若以亏损的方式长期经营必定难以为继。应对粮食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加其自有资本,并提高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对于政策性亏损,要由财政部门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全额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在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基本健全的情况下,农业银行应将这一业务返还农业发展银行。这样做可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功能,同时又不浪费金融资源。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要积极探索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将一部分邮政储蓄、社会保障资金等转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应鼓励国家开发性金融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开发性金融更多地参与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
3完善邮政储蓄,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制度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降低了支付给邮政储蓄的利率,现在的关键是建立对农村的“输血”机制,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留给当地人民银行调度使用,通过再贷款形式由农村信用社放贷给农业企业和农户;或者允许邮政储蓄与农信社签订协议存款,将资金交由农村信用社投入农业和农村地区。也可通过购买投入农业农村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或其他农村金融债券,使资金回流农村。
4稳妥推进商业性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关键意义。除了继续办好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外,应当鼓励和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
5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作为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在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弱化农产品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加剧其不平等收入。农业保险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引导农业金融资本流入,分散目前由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社会成本。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应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并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业产业化、种养业等领域,大力开发与天气指数、期货指数等相关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6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制度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且收入不稳定,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应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组成了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新农村金融机构需要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各类商业银行需要满足新农村建设在资金上和金融服务上的需要。
金融资源的匮乏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提升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迫在眉睫。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主要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基本情况是:从机构网点布局看,这几类机构共有124 255个网点,其中104 671分布在县市以下地区,占网点总数的84.2%。从资产负债看,2007年末,农村银行类机构的资产总额占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8.8%;负债总额占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29.4%。从信贷支农情况看。对“三农”发放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7年末,这三类机构涉农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各类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贷款和农业银行用于农村龙头企业、扶贫、乡镇企业、电网改造、基础设施贷款等)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9%,但大大低于全国的总体增长水平。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城乡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在上述支农贷款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当前问题
1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了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比较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一体系从建立之初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但由于机构不完备,建立初期承担的农业开发及扶贫贷款也于1998年3月划归农业银行管理,目前的职责仅限于对粮棉油收购提供政策性贷款,与为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要求相差甚远。近几年,农村金融领域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维持,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它在2003年改革前由于存在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明确、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等重大问题,以及历史上积累了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因而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有的年份全行业资不抵债,削弱了其支农能力。
2 农村资金的流出
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遇上阻碍。农村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在过去10年中增加了10倍,其中大部分来自农村。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从整体上看,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存在“财政投入不足、金融支持不够、民间投资不继”等三大金融资源流失问题。
3 农村保险问题
农村保险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办法,也没有建立一个保险体系。现在的基本模式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基金以县为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主要通过储蓄、国债等渠道,实现保值增值。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设计上不具备“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点;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存在潜在兑付危机;农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偏低。
尽管如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在近几年中步伐还是有所加快。如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变化。根据2002年末的监管数据,资本充足率为-8.45%,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资本充足率达5.89%。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5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17.5%,比2002年末的37%下降19.5个百分点。结束连续10年亏损,经营效益显著好转。2005年上半年,实现轧差盈余93.36亿元,同比增盈80.7亿元。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支农服务功能增强。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各项存款达30694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0 769亿元,增幅为54%;各项贷款21968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8 028亿元,增幅为57.6%。总之,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起来,并且在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
1 发挥中国农业银行在新农村改革的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传统的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但商业化的过程中,迅速进入城市并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开始撤销了大量的农村基层营业网点,其支农能力大大下降。今后,农业银行在农村的业务重点应放在支持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上,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为适应农村各经济主体对商业性金融的需求,应加快组建新的农村商业银行可由个人和企业等出资组建。但我国银行业不对个人开放,虽然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时允许个人入股,但不允许个人出资组建商业银行,这必将阻碍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事实上,鼓励私人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可使产权关系达到最大明晰化,优化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已允许外资银行设立的情况下,国内银行业应适当对个人开放,而农村则是较好的实验点。
2 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办理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办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应拓展资产运用领域,提高政策性贷款质量,完善整体服务功能。由于粮食企业不景气,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质量低下,若以亏损的方式长期经营必定难以为继。应对粮食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加其自有资本,并提高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对于政策性亏损,要由财政部门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全额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在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基本健全的情况下,农业银行应将这一业务返还农业发展银行。这样做可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功能,同时又不浪费金融资源。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要积极探索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将一部分邮政储蓄、社会保障资金等转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应鼓励国家开发性金融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开发性金融更多地参与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
3 完善邮政储蓄,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制度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降低了支付给邮政储蓄的利率,现在的关键是建立对农村的“输血”机制,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留给当地人民银行调度使用,通过再贷款形式由农村信用社放贷给农业企业和农户;或者允许邮政储蓄与农信社签订协议存款,将资金交由农村信用社投入农业和农村地区。也可通过购买投入农业农村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或其他农村金融债券,使资金回流农村。
4 稳妥推进商业性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关键意义。除了继续办好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外,应当鼓励和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
5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作为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在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弱化农产品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加剧其不平等收入。农业保险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引导农业金融资本流入,分散目前由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社会成本。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应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并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业产业化、种养业等领域,大力开发与天气指数、期货指数等相关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6 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制度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且收入不稳定,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应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结构分析 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及治理机制改革研究 基于法人治理结构视角下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浅谈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探讨 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异化与回归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浅析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国际借鉴 浅析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股权异质下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探析 对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现状与改进 如何改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农村信用社应强化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管理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研究及其改革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
[2]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梁柱,2012.
[3]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基于农户借贷的视角.甘肃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张娟娟,2013.
[4]中国农村信用社合理股权结构模式初探――以江苏省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邢芙伟.2010.03.
[5]破解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民有资本官营化困局[J].金融研究.穆争社.2009,07.
关键词:金融;市场发展;竞争性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竞争性测算指标的选择
市场的竞争性通常以集中度来反映,集中度越高,竞争性越弱,集中度越低,竞争性越强。国际国内测算市场集中度最常用的两个指标是产业集中度(CRn)和赫芬达尔指数(HHI)。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发现,普遍反映CRn虽然能够反映前n大金融机构在市场中所占比重,但是无法反映金融市场内部结构变化。HHI弥补了这一点缺陷,能够反映每家金融机构市场份额是如何变化的,并且数据灵敏度较高,通过“平方和”对前几家金融机构的影响力进行扩大。
赫芬达尔指数是用某一特定市场上所有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和来表示。一般而言,HHI值介于0-1之间,越接近于1,表明市场集中度越高。但实际应用中常将其值乘上10000进行放大表示,故HHI值介于0-10000之间。该指数的具体公式为:
HHI=
其中,X——金融市场的存、贷款总规模
Xi——第i个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规模
n——金融市场内的金融机构数量
美国司法部利用HHI作为评估某一产业集中度的指标,并且订出下列标准:
表1 以HHI值为基准的市场结构分类
二、汉中市金融市场发展和竞争性分析
从1996-2013年汉中市金融市场HHI指数可看出,2004年以来汉中市存款HHI指数和贷款HHI指数一直大于1800,属于高寡占II型,说明汉中市金融市场集中度较高,少数金融机构在汉中市金融市场占较大份额,市场竞争程度弱。
从横向比较看,汉中市贷款HHI指数大于存款HHI指数,而且差额逐年加大。1996年,汉中市贷款HHI指数比存款HHI指数高出228.63,到2012年,这一差额扩大到910.03。虽然在2013年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促进了贷款市场的竞争性,拉低了贷款HHI指数,但由于其贷款份额仅占全市的1.89%,影响较弱,因此这一差额仍高达672.87。总体上来看,汉中市贷款市场集中度高于存款市场,而且这一现象在18年间呈持续扩大趋势。
从纵向比较看,汉中市存款HHI指数呈下降态势,而贷款HHI指数呈上升态势。2013年存款HHI指数较1996年下降了8.29%;2013年贷款HHI指数较1996年上升了12.15%。说明汉中市存款市场集中度不断降低,而贷款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
从汉中市金融市场内部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工、农、中、建四家行贷款审批权限逐渐上收,贷款市场功能逐渐弱化,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脱颖而出,逐渐占据贷款市场,成为汉中市贷款市场鳌头,汉中市贷款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增强。2013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汉中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3.30%。
二是受金融机构经营策略转变等影响,金融机构越来越注重于发展存款业务,实施存款立行策略,汉中市存款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利用其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大力发展存款业务,市场份额从1996年的6.24%上升到2013年的23.10%,提高了16.86个百分点。
表2 汉中市金融市场HHI指数
注: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合并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测算。
三、加大市场竞争度的建议
一是在机构上,建议适度放宽政策限制,增加税收优惠。实行“引进来”策略,鼓励外部金融机构在汉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允许符合条件的优势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
二是在业务上,建议工、农、中、建四家行合理下放信贷权限,适当下放审批权限,促进其充分运用资金,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邮政储蓄银行具有绝对资金优势,应改进经营方式,拓展信贷业务种类,在满足个人贷款需求的同时,积极满足企业贷款资金需求。
三是在管理上,应注意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控制资产质量;引进懂金融、会管理的专业人才,确保业务拓展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王红.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2]王栋,王静然.中国商业银行集中度与回报率背离分析[J].武汉金融,2000(4):7-9.
[3]王国红.论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J].经济评论,2002(2):96-103.
[4]植草益.产业组织论[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缺失制度安排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高度化,但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与金融服务远远不能适应其要求,出现农村金融的缺失。农村金融缺失的原因很多,制度经济学认为,农村金融的制度缺陷是农村金融缺失的一个重要根源,因而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构建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在我国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趋向多样化。但是,在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与金融服务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相对落后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严重的资金“瓶颈”。这种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使农村陷入了一种“资金少——效益差——农村贫困——资金更少——效益更差——农村更贫困”的恶性循环当中,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使得许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缺乏金融支持而无法正常启动。
一般认为,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密切相关,但从理论上讲,相关的制度安排不合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制度经济学认为,金融制度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与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其产生与变迁既不是随意的,也不是按照某种意志与外来模式人为安排的,它并不仅仅是一种有形的框架,而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演进过程的结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金融扶持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因素引起的。因此,中央连续5年的1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提出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一种既能弥补“市场失灵”,又能避免“政府失灵”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结构优化、产权明晰、机制完善、监管有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安排。
一、国家或政府层面
首先,应该完善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环境。-_一方面,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一是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法、农村金融监管法,如《农村金融法》或《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就农村金融性质、法定存款准备金、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种合法资金放心进入农村金融组织,结束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参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经营管理的无序局面;二是借鉴国外的实践,制定有关支持或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农业保险法》等,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三是要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良性运转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方政府要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和失信惩罚机制。一个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而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起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在这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是政府要带头讲诚信,提高行政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政绩考核指标,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农村信用环境工作机制。此外,工商、税收、金融、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联手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惩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国家还应该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配套改革,包括农村土地产权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改革,比如构建农村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和税收优惠机制等。
二、金融机构层面
(一)正规性金融层面
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农村信用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他们各自的立足点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各自的业务重点进行相应的体制创新,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第一,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农村信用社支农地位不动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活其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真正成为服务“三农”发展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但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出现了“去农化”倾向,有着强烈的商业化趋向,主要表现在“合作”性质退化,“商业”性质增强。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务必坚持“三农”方向,防止“去农化”,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当前要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大力抓好经营和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二,大力推动商业性金融立足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是大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将从农村市场全面退出,应该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支农作用,在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即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发掘优质客户,并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存、贷款种类,在支持“三农”的同时,兼顾自己的盈利目标,开拓经营范围。
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强其“三农”服务功能。一是对农业发展银行重新定位,将其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并延伸服务对象,在做好传统的粮棉油购销储备信贷业务的同时,应适当拓宽业务范围,积极介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办理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转贷、委托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支农活动,探索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新路子。二是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将开发性金融推进到“县域经济”和“三农”领域。进一步扩大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使国家开发银行能够参与“三农”开发,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
第四,加快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被批准筹建,其业务重点将是面向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民间金融层面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正规性金融的长期缺失,使得农村民间金融异常活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农村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影响到农村地区的安定与团结。’因此,应该积极推动民间金融合法化,引导民间金融的合理、健康运行,使之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可制定《民间融资法》等相关的法律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这样既可以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又能使其获得应有的权益和保护;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允许民间以多种形式兴办金融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考虑设立民营银行,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好为“三农”服务。此外,银行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更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民间金融组织内部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及时、准确地披露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
三、其他层面
首先,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一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业的风险特点,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续三年的中央的1号文件也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充分表明国家应该成立农业风险基金,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保险,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地区性合作保险组织。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险种,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通过上述措施,在农村地区形成一个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体、农村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辅的多层次保险体系,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村信贷资金安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我叫,做为一名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工程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自己这次选择了陕西延安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做为实习单位。这次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实习工作,充分掌握和熟悉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掌握和熟悉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前柜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为今后正式参加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理念和操作基础。我这次实习的岗位是城关支行临柜柜员。现将这次顶岗实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实习单位情况
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现有员工14名,男职工4名,女职工10人,大学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12人,有党员3人,助理经济师职称6人,下设信貸部,会计结算部,储蓄专柜这3个部门。主要办理城乡居民存贷款,会计结算,电子汇兑,信用卡和代收付等业务。
近年来,在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的正确领导下,城关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以促进业务发展为目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体员工开拓进取,团结拼搏,与时俱进,业务工作连年上新台阶,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截止2009年12月底,城关支行各项存款余额33849.67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存款的38.17%,当年新增存款5887.1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16.5%;各项贷款余额29329.04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余额的50.17%,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1911.25万元,累计收回贷款10707.94万元,当年新增贷款11203.31万元,按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1000.5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41%,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195.93万元,占比下降6.1个百分点;实现各项业务收入3155.28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总收入的51.82%,完成年计划的141.9%,各项考核均列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的榜首。
该支行不断加大筹资工作力度,资金实力显著提高,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奠定了基础,通过合理贷款配置,调整贷款投向,优化贷款结构,向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倾斜,重点支持了苹果等主导产业的发展,贷款涉及种植、养殖、加工、运输、新农村建设、小区开发、城镇个体工商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助学等方面,为农民增收、促进县城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的原则,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起适应现代信用社特点、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秉承“社区银行”、“零售银行”的发展定位,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步伐,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市场认可的业务品种,包括银信通、月月增理财等社区金融消费系列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支农系列产品以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仓单质押担保贷款等中小企业融资新产品。
二、岗前培训情况
先培训后上岗。在上岗实习前,根据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安排,我们先接受了为期45天的岗前培训,应该这是让人难以忘怀45天,紧张而又充实,丰富多彩而又耐人寻味。在岗前培训的日子里,我们开始体验到农商行浓浓的企业文化氛围。参加这次培训充电,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以及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优势资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适应自己的实习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提升农商行的整体形象,在工作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一是通过培训了解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企业文化和营业网点安全保卫等;二是通过培训学习掌握了人民币的基本知识和鉴别方法,鉴别钞票真伪的主要方法和数钞的基本技巧及零售业务技能操作的训练。同时学习了银行卡及基本知识;三是通过培训学习了农商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农商行的储蓄业务如定活期一本通存款、整存整取、定活两便、教育储蓄等。农商行的对公业务,如受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签发银行汇票等。农商行的信用卡业务,如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联行业务;贷款业务等;四通过培训学习了农商行会计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区别与比较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与企业的异同;五通过培训,学习了外汇英语及中行柜台营销技巧与服务礼仪。并且,进行了信用社零售业务的综合操作测试。
对于作为刚走出校门的自己来说,银行业务操作是一个陌生的领域,而业务培训对于提高我的业务素质和很快进入工作角色很有帮助的。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可以说几乎涵盖了农商行的服务规范理念、安全防范,个人金融业务、国际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和银行运行管理业务知识、包括模拟柜面操作训练。内容和形式都很丰富多样,包括讲座,实践,和模拟银行操作等各个方面,循序渐进,获益匪浅,为下一步上岗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开端和基础。特别是业务培训内容,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比如存款业务,会计业务和基本技能训练等。另外,还接受了金融法律法规的教育。
存款业务即组织资金对于农商行的发展很重要,自然也是我们培训涉及的第一项业务内容,主要讲了存款业务的规章制度,业务基本知识,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等,还包括一些操作技巧和流程,内容很多很细;其次是会计业务的讲授,重点关于定、活期一本通业务、存单业务、营业前准备和日间日中轧帐业务、单位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及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的有关业务,讲的非常详细,具体的操作我们也在模拟银行中大量练习;其中,两大技能的练习,在临柜是经常要遇到,即点钞及传票录入操作技能。
合规创造价值,防范金融风险。在培训中,老师们还给我们渗透了法制安全的知识,合规操作在金融企业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接受有关农商行法纪方面的培训。主讲师主要向大家通报了有关金融业犯罪的相关信息,讲了刚入职场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尤其强调了银行工作人员易犯罪的预防;法律知识讲座是关于银行业所用法律知识的浓缩和提炼,其中让大家对于民法及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极为重视一下,另外,还针对信贷及风险控制等方面所有法律知识以案例方式向我们重点做了介绍。
三、实习岗位及实习过程
(一)、实习岗位简介
什么是银行的柜员?过去的印象中,柜员就是坐在金融网点后面,每天接待前来办理存款和转账业务的客户,只要钱币不要点财,转账按户名转对,无非就这些工作。经过实习,自己才弄清,自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远非象自己想得那么简单。柜员的工作任务比较复杂与重要,一点一滴容不得有一丝差错。前台柜员负责直接面向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查询、咨询等;而后台柜员负责无需面向客户的联行、票据交换、内部账务等业务处理及对前台业务的复核、确认、授权等后续处理。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前台柜员必须自我复核、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担风险;按规定必须经由专职复核人员进行滞后复核的,前台柜员与复核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相应职责,相互制约、共担风险。
柜员里分为综合柜员和柜员两种岗位。
综合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8项:1.领发、登记和保管储蓄所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办理各柜员的领用、上交;2.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储蓄所现金的领用、上缴,并做好登记;3.处理与管辖行会计部门的内部往来业务;4.监督柜员办理储蓄挂失、查询、托收、冻结与没收等特殊业务,并办理储蓄所年度结息;5.监督柜员工作班轧帐;6.银行科技风险识别与控制7.办理储蓄所结帐、对帐,编制凭证整理单和科目日结单;打印储蓄所流水帐,定期打印总帐、明细帐、存款科目分户日记帐、表外科目登记簿;备份数据及打印、装订、保管帐、表、簿等会计资料,负责将原始凭证、帐、表和备份盘交事后监督;8.编制营业日、月、季、年度报表。
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9项: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按规程处理业务;2、办理储蓄业务、对公业务、信通卡业务、各类中间业务、代办站及贷款等业务;3、负责临柜业务查询、挂失、解挂、冻结、解冻等事项,并登记相关登记簿;4、办理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和有价证券的兑付业务;5、保管使用转讫章、现金讫章、储蓄专用章等业务印章;6、随时检查现金箱、凭证箱,保持合理库存,超限额部分及时上缴内库管理员。7、营业终了,按规定打印有关报表、资料,核对当日库存现金和凭证,经核实无误后签退。8、休班、短期离岗将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全部入箱,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将款项全部交清。9、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范围:通常包括:存入/套现支票、储蓄存/取、发出本票、收取付费、定期存款、转账业务、中间业务等。
(二)、实习过程
在实习的前几天里,我主要了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定位、服务总旨和发展理念等,认识到中国进入世贸组织银行,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作为由农村信用社变身的农村合作商业银行,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可能被淘汰。农商行从上到下,必须树立一种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真心对待客户,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银行业务从另外一个角度划分,分为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我实习的岗位属于对私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结算、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类产品为主的个人中间业务体系。
寻找一起机会,认真跟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在学习各种相关银行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向综合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平时能做的就是把培训时的技能操作和综合柜员的操作结合起来,寻找两者的不同,并记录下不同业务类型的交易码和分析码及特殊业务的类型。但是,就是从这些学习中,我同样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当银行提出从以产品创新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转变的原则时,员工的服务行为也要随之转变。目前,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学习气氛非常浓厚,员工们你追我赶,取长补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的热潮此起彼伏,带动着银行业务的广泛开展。通过与营业网点各个岗位人员的接触,自己了解了银行的操作流程及存款业务方面的知识。存款业务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比如开户,支票收税款对公首先要记住业务代码,然胡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办理相关业务,如开户业务的办理。开户,分为活期存折,定期存单,富秦卡,家乐卡,康乐卡等等如果要开活期存折,那么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填写个人结算账户、反洗钱的表格其次在终端上录入客户详细的信息,方便以后的业务办理,然后根据客户要求是否要求留密码,是本地通兑或者省级通兑,是否存钱,办理现金支票首先检查支票的填写,只要是日期,金额主要是日期和金额的填写其次检查印签,看是否印签齐全。如果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付现的业务办理支票需要对印签进行折角验印在终端下,需要根据支票上所填写的账号,凭证号以及金额用途,进行付现业务的办理待业务办理完成后,盖章现金清起公章,支票的背面要有收款人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如5万元以上的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待业务办理完成后,盖章现金清起公章以及个人私章。
营业网点是农商行的一个窗口单位,临柜员工一举一动关乎着金融企业的形象。城关支行肩负着辖区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工作。农商行的优质服务,对于银行健康而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在农商行开展的提升优质文明服务活动中,我向身边的领导与师傅学习,积极参加活动,亲眼看到网点为提升服务所加强的软硬件建设:首先,在文明礼貌用语上下功夫,实行微笑服务,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特别是零距离接待客户文明用语。其次,实行贵宾式服务,在服务工作中千方百计让客户感受到舒心、开心和放心。再次,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美化营业部大楼及各分社营业室、办公室,为客户提供一个温馨宜人的服务环境。配备了沙发、老花镜、雨伞、便民柜等便民设施,并将各项文明制度、文明服务承诺、文明用语、利率牌、文明岗位监督台等服务内容全部装饰上墙,摆设了盆景花卉、鱼缸等。我发现,一系列的服务强化措施实施以后收到明显的效果,经过这些工作的努力,塑造了该行的良好形象。
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自己始终坚持“想客户之所求,急客户之所需,排客户之所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到操作标准、服务规范、用语礼貌、举止得体,给客户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实际办理业务时,在保证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营销方式,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方便,灵活、适度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快捷的服务。
在做好柜面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自己积极刻苦钻研新知识,新业务,理论结合实践,熟练掌握各项服务技能。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办理业务时,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做到一个电话,服务到家。
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除了跟综合柜员学习银行业务,分钞、扎钞外就是是跟大堂经理学堂营销技巧,维持大堂的排队秩序及解答客户的咨询。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接待艺术,就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都要谨言慎行。自己体会到,做好大堂的接待工作,就必须注重四个关键词:干练、稳重、自信、亲和。营业中的礼仪包括四个内容:一是解答客户问题;二是营业中分流客户;三是维护大堂秩序;四是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通过跟着大堂经理学习,观察对方的一言一行,自己
四、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顶岗实习,除了让我对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城关支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也是方方面面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大学校园生活的我,这次的顶岗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可以说,让自己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的观念,提高了技能,特别是有效提高了自己的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
(一)、通过顶岗实习,使我对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改制意义有了一个轮廓的认识
众所周知,农商行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担负保持农村稳定的政治使命。而长期积累下沉重历史包袱,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步步深入,逐步得到一一化解,各项业务日益做大做强,监管指标日益明显改善,管理能力日益显著提升,支农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组建商业银行的时机日臻成熟。富县农村商业银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改制势在必行,组建农商行这一步,是明智的选择。原因有三:第一,组建农商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改制不改姓,服务方向和服务宗旨不变,其扎根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的优势将会更加明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将更加突出。第二,组建农商行是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必然要求。农商行能够提高资金、资源和人才的集约化管理程度,有效增强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对提高经营管理、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提升服务水平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三、组建农商行是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根本要求。能够借助银行名称的品牌效应,业务经营范围不再受地域和对象的限制,可以更好地为“三农”、中小企业服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为金融行业名副其实的“正规军”,从而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理论学习,使我对金融理论知识得到初步的掌握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勤奋好学,是我们这些大学生开展好顶岗实习活动的基本心态。顶岗实习期间,自己向书本学习,向周围领导和师傅学习,向工作能手学习,向实践学习。先后学习钻研了《银行基础知识》、《金融营销原理》、《银行会计基础》等教材和书籍。由于自己有了大学专业课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基础,掌握这些金融知识更为容易理解和吃透。通过学习政治业务,自己认识到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是农民致富的坚强后盾。国家通过扶持来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而通过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这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因此,农商行永远应把服务“三农”作为支农工作的主旋律,与农民群众心连心,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供农民所需。同时,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城关支行应当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采取以训促学、以写促学、以讲促学和以研促学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一是采取短期和长期培训相结合、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分类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和新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和送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组织专业化、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二是通过人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鼓励员工撰写论文,并组织论文竞赛,对优秀论文给予奖励等方式,促进员工学习和思考。三是通过组织研讨会和主题演讲会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员工交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提倡学理论、搞调研、写文章,进而达到促学习、促提高的目的。
(三)、通过岗位实践,让我的业务技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一开始,自己在柜员岗位跟班实习,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各种难题就接踵而至。一切从零开始,一边是同事们的悉心指导,一边是自己对着书本反复练习,早上起床和晚上睡觉前都要练上几遍。半年过去以后,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而且,已经能够独立上机操作业务。自己深刻认识到:金融服务需要重视爱心和艺术,不能老掂着完成任务。在银行业柜面服务操作的层面上,应该更多地关注服务操作流程的建设,它完全贯穿了整个银行服务过程,并与客户有完整的接触及互动过程,能最大限度地展示银行服务的形象,效率,服务语言等,同时也能反映客户对银行服务质量的感知和评价。服务接触点和可能的服务失误点。在上述一般活期储蓄取款服务操作中,柜面人员与客户的主要接触点或互动点有四个:客户临柜、客户输入密码、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离柜。除了客户输入密码时通常有机器提示声外,其他的三个接触点一般都应该通过柜面人员的语言或礼仪与客户进行互动。由于国内银行经常放任对这些服务接触点的管理,它们很有可能就变成了服务的失误点。比如,某顾客到银行柜面存款,由于金额相对较大,柜面人员完成销售任务的心情很急,因此她们不管顾客的感受和存款目的,花了许多时间游说顾客购买银行的理财或产品,最后留给顾客很坏的服务印象。因此,服务礼仪和服务语言在服务接触点的管理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柜面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则是评价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几个月以来,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都完成得较好。通过业务实践,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特别是业务操作技能与动手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
(四)、通过社会实践,是自己的心灵得到历练
首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等毕业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自己的岗位负责,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比如:如果是一个柜员的汇款业务没经其他柜员审核,汇款就不会发出,柜员就会受到风险处罚。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所以在办理与银行现金有关业务时一定要谨慎细心,不能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牵连别人。
其次,要牢固树立角色意识和竞争意识。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对于我们这些即将踏上岗位的大学生来说,如何更快的完成角色转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走上社会之后,环境,生活习惯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果我们不能尽快适应,仍把自己能学生看待的话,必定会被竞争残酷的社会淘汰。
1.1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和农民)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一大重点。“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
1.2然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存在很大问题,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组织不完善,无法为农村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从1999年开始,全国上千家农村基金会全部关闭;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农村的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干预、管制限制以及历史包袱),整个信用社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同样非常有限。第二、不仅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而且事实上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例如,近年来全国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又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专项用于农副产品的收购,这两块资金几乎相抵。到2002年11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吸收各项存款19469亿元,各项贷款14117亿元,两者差5352亿元,其中有价证券及投资1812亿元,净存放中央银行684亿元,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1152亿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计算,估计从农村流出资金约3000亿元(夏斌,2003)。第三,由于货币管理当局对一切非正规金融持严厉管制的态度,因此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从而只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的融资需求。
1.3总之,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后者的融资需求构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构成
2.1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演化
自1979年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为了配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推动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农村金融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3.这一阶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包括①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了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随着体制的瓦解,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复了名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地位。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但它接受中国农业银行的管理;③放开了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允许成立民间合作金融组织,例如8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同时允许成立的还有一些农业企业的财务公司,企业集资异常活跃;④允许多种融资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票据贴现、信托、租赁等多种信用手段。
第二个阶段:1994~1996.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的改革更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的口号。[1]更具体地说,这一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为农户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副产品收购以及体现并实施其它国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此①于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试图通过该银行的建立将政策性金融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中剥离出来;②加快了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信贷资金进行规模经营,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等;③继续强调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1994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不过,实际进度大大落后于这一阶段所设计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就是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改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第三个阶段:1997~。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1997年开始的通货紧缩后,在强调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也开始受到重视,客观上强化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主要体现在:①开始在国有专业银行中推行贷款责任制;②收缩国有专业银行战线。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③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压抑。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撤消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并对其进行清算(Seesection2.2.2);④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确定到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进入2003年以来这一政策趋势日益明显且力度不断加大。包括:放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限制、加大国家财政投入以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资产问题、推动并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等等。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SeeBox2.1)。
专栏2.1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最新进展及其主要内容
2003年6月27日中国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了试点改革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以及对农信社改革的四项支持政策。
两大问题:(1)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以解决“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难题。产权改革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不搞“一刀切”。具体而言,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加大对高风险信用社兼并和重组的步伐。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2)改革农信社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对农信社的管理(包括使农信社贷款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进行人事管理等),由国家监管机构(主要是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但在微观经营决策上由农信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四项支持政策。包括:(1)对亏损农村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具体办法是,由财政部核定1994年至1997年期间农村信用社实付保值贴补息数额,由国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2)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3)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一是由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安排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期限根据试点地区的情况,可分为3年、5年和8年。专项再贷款由省级政府统借统还;二是由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适当利率分年付息。这些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这两种方式由试点地区和农村信用社选择;*(4)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贷款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倍至2倍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上浮(不超过1.2倍),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
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银监会的宣布,为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的资金投入规模将达到1500亿元。
2.2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迄今为止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
2.2.1正规金融
可以把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称为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一个银行,其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中国所有的乡镇。到2001年底中国农业银行拥有资产25279.90亿元,4.5万家分支机构并雇佣了49万名职工。农业银行重建的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事实上农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并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和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一样,从80年代起中国农业银行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之前,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政策性贷款被划转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7年后农行政策性业务剥离速度加快,农行的经营也日益强调以利润为核心。但迄今为止,农行仍然有部分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例如对供销社的贷款、一部分扶贫贷款等等),农行的日常经营也无法完全避免地方当局的干预,这是农行资产质量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到2001年末,农发行拥有资产7698.53亿元,2273家分支机构以及近6万名职工。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2003年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正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村信用合作社都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大部分存款必须转存到农业银行,从而信用合作社事实上成为了将农户存款引导到国家所支持的集体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一个主渠道。1996年后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农业银行的领导,而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监管。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超过50%的贷款必须投向其成员。另外,超过3000元以上的贷款必须有抵押品保证。1999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允许向农户发放消费型贷款,主要用于房屋建造、教育和医疗贷款。迄今为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受到限制,可以涉及包括生产、消费以及商业的各个环节,可以向农户、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另外,考虑到农村贷款的高风险性质,人民银行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利率拥有较其它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更灵活的浮动范围,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年期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不能超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利率50%。到2001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拥有资产16108亿元,35529家地方分支机构以及61.52万名职工。截止到2002年末,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为4万家,各项存款1.98万亿人民币,各项贷款1.39万亿人民币,存贷款规模均据全国金融机构第四位。目前农信社是全国法人机构最多、从业人员最多和城乡分布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关于农信社发展概况,SeeBox2.2.1-1)。
在其它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三者成立于2001年底,均由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造而成。
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吸储,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3年8月后这一资金运行格局有所改变(ForDetails,SeeBox2.2.1-2)。除邮政储蓄之外的上述其他金融机构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有资格获得中央银行再贷款。例如,2001-2002年间人民银行就对农村信用社分别新增再贷款312亿元和260亿元。
专栏2.2.1-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51-1959):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88368个。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生活服务,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
第二阶段(1959-1979):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
第三阶段(1979-1996):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成立了县级联社。这段时期农村信用社成了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贷款大量投放乡镇企业,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失去监督。
第四阶段(1996-2003):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信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不再对农信社进行领导管理,强调要按合作制重新规范农信社,县以上不再专设农信社经营机构,要加强县联社建设并由其负责农信社业务的管理。但在实践中这些政策很少能够予以落实。
第五阶段(2003-):为了解决农信社改革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SEESECTION3.1.2),从2003年底开始进行农信社试点改革(SeeBox2.1)。目前改革仍在进行之中。
专栏2.2.1-2中国农村邮政储蓄及改革思路
在目前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下,中央银行用来自邮政储蓄上存资金,以再贷款的方式借给农业发展银行。而且上存利率和再贷款利率是倒挂的,2002年2月后,邮政储蓄存款利率为1.98%,上存利率为4.347%,再贷款综合利率为3.015%.对邮政储蓄支付高额存款利息,已经成为央行沉重的财务包袱。
另外,邮政储蓄的吸储规模不断上升,2000年期末余额为4578亿元,2001年为5912亿元,2002年扶摇直上至7376亿元。邮政储蓄在存款市场的份额在2002年底已达8.48%,成为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五大吸储大户。这无疑会限制农信社的筹资能力(邮储存款近8000亿元中,约60%来自县以下)。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央行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规定从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部分,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目前为1.89%)计付利息。这样一来,邮政储蓄不仅无法靠存贷利率差获取利息收入,反而会有所倒贴;第二,为了对邮政储蓄自2003年8月起的利息损失有所补偿,央行同时规定自同期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可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于除贷款外的多种业务,例如可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买卖、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还可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显然,央行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改革只会进一步加剧农村资金的外流。
目前针对邮政储蓄改革的各种争论中,呼声较高的一种方案是将邮政储蓄业务从邮政系统中独立出来,创立单独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贷款业务,而将资金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利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03,以下称国发方案)。这种方案的确可能会有利于邮政储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毫无疑问,它同样会加剧农村资金的“非农化”。至于创立农村储蓄银行的想法(经济日报2003年10月28日)则更不可行,它不仅不符合中央以农信社改革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思路,而且其最终结果可能是重复并放大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我们的建议是在“国发方案”的基础上,开放农村民间金融,并干脆直接取消农村邮政储蓄业务。这样做有如下好处,一是由于没有邮政储蓄吸储,农村民间金融的放开不会直接对农信社的资金来源造成大规模的冲击;二是开放农村民间金融既可以形成农村金融的竞争局面,又不致加剧农村资金流向的“非农化”(SeeSection5.2);三是原“国发方案”中提高邮政储蓄资金使用效益的好处仍然可以得到保留。
2.2.2非(准)正规金融
非(准)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包括所有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初期,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由于得到了经济管理当局的默许甚至支持,一度非常活跃。但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并终于在1999年解散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从而结束了非(准)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
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80年代中期兴起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资本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1996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规模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9.农村合作基金会对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一项全国性的调查表明农村合作基金会45%的贷款提供给了农户,24%的贷款提供给了乡镇企业。这不仅大大超过了农业银行的相应贷款比例,而且超过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中投入农村经济的比例。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受货币当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贷款利率较农村信用合作社更为灵活,贷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Brandt,Park&Wang2001)。为了消除来自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竞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所造成的冲击,1997年,当局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随后的1998-1999年,包括村级基金会在内的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彻底解散并进行了清算。[2]
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合会(国外称轮转基金)是各种金融会的统称,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互助合作性质。图1中除了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和企业团体间借款之外,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其他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均属于非法。
3、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3.1对正规金融的影响
1979年以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沿着使农村正规金融商业化的目标前进,并在90年代中期后大大加快了商业化改革的速度和步伐。按照当局的设想,商业化改革之后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应该更好地发挥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作用,然而正如我们在第一节中所指出的那样,迄今为止农村正规金融并没有很好地达到政策制订者的预期。
3.1.1对中国农业银行的影响尽管中国农业银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已经划归给了1996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但农行仍然承担了许多政策性贷款业务(见2.2.1),这些贷款的管理均属政策性金融管理范畴,无法免除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农行还必须根据政府的要求发放“救灾”贷款、“安定团结”贷款等带有明显政策性性质的贷款。这些贷款直接影响到农行资产质量。
商业化改革更直接影响到了农行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负面:①农行的业务可以涉及几乎所有经济活动,在现有经济体制下,投资农业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农行的贷款流向具有天然的“非农化倾向”;②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1998年至2002年初,包括农行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且撤并还在继续。这样一种组织结构明显加大了农行向分散的中小农户以及乡镇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从而进一步打击了农行提供农业贷款的积极性;③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分支机构都是只存不贷,从而加大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3.1.2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影响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收缩在农村金融领域中的战线以及政府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准正规金融组织的打击,客观上确立了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近乎垄断的地位。1997-2001年,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从10555.8亿元增加到17263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近13%和12%;各项贷款余额从7273.2亿元增加到1197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近10%和11%,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从1776.8亿元增加到4417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近54%和77%。1997-2000年,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从占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69.5%增加到75.4%(李静,2002:158-170)。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农信社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仍然作用有限:①农信社只是名义上的金融“合作”组织,在实际经营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官办性质依然存在,从而使其经营经常受到官方的行政干预,没有突出创办时所欲体现的“合作”性质[3],从而不仅难以履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而且行政干预下的贷款往往最终成为呆帐、坏账,大大恶化了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据央行估计农信社积累的历史坏账达数千亿之多,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省份甚至高达90%以上。;②由于商业化改革,农信社的经营也更加强调贷款质量和回报,其经营的利润导向越来越明显。由于农业活动的比较收益受到人为压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无足够激励向农村经济活动提供贷款,表现为真正用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贷款数量不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报告指出,农信社的贷款实际上只覆盖了20%左右的农户(IFAD2002)。许多针对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案例研究也表明,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高度城市化地区,还是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东部农业大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都表现出“非农化”特征,或“城市化”特征,直接表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设置的城镇机制化趋势、资金流向的城市化和从业人员的城镇居民化(盛勇炜2001);③农信社所受到的贷款利率和抵押品管制(SeeSection2.2.1)不利于它向规模小且分散的农户、中小农村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④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纷纷撤出县域,农村信用社也试点统一法人、县乡两级法人并试点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这必定会加大农信社在向中小农户、中小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提供贷款的交易成本;⑤由于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缺乏来自外部的良性竞争,因此其改善内部管理、加强金融风险控制的动力不足,这无疑也是农信社资产质量不高、经营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3.1.3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响在现行政策性金融体制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仅是单纯的粮棉收购贷款银行,业务仅限于支持粮棉流通,根本无法充分发挥支农作用。即使在支持粮棉流通方面,也同样存在突出问题。棉花购销已经市场化,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种植业结构的调整、粮棉购销主体的多元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明显下降,以购销信贷为主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产业务也出现规律性明显下降。据农业发展银行统计,2002年,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8个主销区省份,农业发展银行的粮油购销贷款比上年下降56%。而与此同时,一些支持难度远远小于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的带有公益性的经济活动如良种繁育、种籽购销等,不能得到政策性信贷的扶持,更得不到商业性信贷(何广文2003)。
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农村正规金融组织无法很好地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1997年以来,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困难问题加剧。据统计,全国乡镇企业贷款余额占(正规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1997年的6.7%下降到2000年的6.1%、2001年的5.9%.200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9371.07亿元中,农业贷款余额仅占4.92%(何广文等,2002)。农业部对江苏省武进县个体私营企业的调查显示,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有45.1%认为贷款难,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有86.5%认为贷款难(《中国经济时报》,2002.8.21)。
3.2对非正规金融的影响
正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收缩农村阵地,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来越少,农民的信贷需求不得不转而依赖于非(准)正规金融(温铁军,2001)。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准)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IFAD,2001,xii)。实地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例如,温铁军等人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共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一些村庄进行了个案调查,发现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温铁军,2001)。据估计,仅在浙江温州市,地下金融的规模就已达到600亿元人民币之巨(贺军,2002)。
但货币当局对非(准)正规金融的发展一直持怀疑甚至反对态度,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在维持金融秩序、打击非法融资活动的口号下,一度在农村民间融资中极度活跃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被管理当局勒令撤消和关闭,从而结束了中国民间金融的有组织状态。政府对非(准)正规金融的态度使民间金融要么消亡,要么转入地下金融状态。虽然非(准)正规金融组织远较正规金融灵活(例如相较后者而言,前者可以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无法组织化和正规化,非(准)正规金融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所起的作用终究有限。
4、各方对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议
针对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的现状,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今后如何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进一步界定、分离出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集中力量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农信社是目前农村正规金融中的主力军,因此对农信社的改革构成了今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相应地,绝大部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也集中到如何进一步完善对农信社的改革建议上来。这些建议主要包括:
4.1进一步加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改革力度,实现农信社利率市场化。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试点扩大到更多的市(县)以及更高的行政级别(从乡营业点扩大到县营业点),二是扩大农信社存贷款利率浮动的范围(马晓河,姜长云2003;IFAD2002;;Brandt,Park&Wang2001),以使农信社以更灵活的姿态提供农村金融服务。
4.2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为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提供体制基础。目前有数种备选模式可供选择,(1)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2)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3)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考虑到中国各地区农村经济、文化、地理条件千差万别,以上三种模式又各具不同的优点和缺点,因此在模式的具体选择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人民日报,2003-09-25)。换言之,并不存在一个最优的模式,不能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代替合作制(何广文,金融时报,2003-06-09)。除以上三种已经进行试点的模式外,有专家还建议在调整金融准入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外资银行收购农村信用社,以此带动农信社的体制改革(马晓河,姜长云2003)。
4.3为了更好地推进农信社改革,有必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解决历史上农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坏帐(谢平2001),[4]同时考虑由国家为农信社的农业贷款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
4.4在管理体制上,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自主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情况下和现有认识水平上的最佳选择(王洪章、刘锡良2003;人民日报,2003-09-25)。
4.5放松对非(准)正规金融的管制,允许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林毅夫2003;马晓河、姜长云2003;何广平2003;谢平200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2001)。
大部分上述建议在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有关农信社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经营机制和政策扶持等细则中都有所体现(SeeBox2.1)。
5、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5.1《方案》会有多大效果(WillSchemeWorkWellinTheFuture?)
从《方案》公布,选择八个试点省市进行农信社改革以来至今,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历时仅半年,还没有充分的信息以对此次改革的成效进行评判。但有两个信息值得注意,一是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实现9年来全行业第一次扭亏为盈,共盈利1.48亿元;二是截至2003年底,八个试点省市不约而同地基本将省联社模式作为第一选择。
就第一个信息而言,应该可以判断为这种农信社全系统的扭亏为盈基本属于短期性的政策刺激效应——一项体制性改革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立竿见影。同时,农信社盈利并不代表它的“非农化”倾向有所改变,实际上,数据显示同期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仅占贷款总余额的42%。就第二个信息而言,到很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此次试点改革的弊端所在:即由上而下的产权改革设计并没有体现出(反而远远背离了)《方案》设计之初所欲体现的“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成功的改革案例(例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等等),均遵循了“基层发明-上层肯定-试验推广”的“由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模式(或所谓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凡是失败、效果有限或后遗症极大的改革案例,均走了一条“上层设计-试验推广”的“由上而下的”制度创新模式(或所谓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这种不同改革方案选择的不同效果可归因于改革设计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之间对信息的享有程度存在极大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导致两种改革模式中不同经济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大相径庭。随着时间的推移,《方案》的实施结果是否会与《方案》设计目的相一致是大可怀疑的。事实上,已经有官方人士和学者对此表示了忧虑(陆磊2004;于宁、何禹欣2003)
最后,农村金融问题实际上是农村各方面问题的综合反应(农村要素市场、农民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护等等),很难想象《方案》这样一个纯粹从金融角度出发的政策设计会对农村金融发展起到治本的作用。
5.2新的政策建议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这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5.2.1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Settingupmedium&SmallSizefinancialAgencies)
迄今为止,农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那些中小规模的农户、私人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理想的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是能够为这些农村中小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显然,由于相对于大银行而言,中小银行在向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更具比较优势,因此农村合适的金融结构应该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不过,目前有关农村金融改革尤其是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各种方案(SeeSection4andBox2.1),客观上都会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向中大型化发展(何广文、冯兴元和李莉莉2003)。因此,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进程中,必须注意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作用的有效边界。例如一些学者认为,信用合作社的最有效边界就是村落的边界。突破了村落的地缘和血缘边界,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借贷风险也会大幅增加(何广文、冯兴元和李莉莉2003)。另外,小额信贷、民间自发的金融合作,互助会及其他的自发的借贷行为都应该是适合农村现阶段经济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5.2.2必须提倡充分竞争(FreeCompetitionamongRuralFinancialAgenciesisNecessary)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放松并最终解除对农村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歧视和压抑政策,从而使不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间出现良性竞争的局面是十分必须的。现有改革方案并没有认识到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才能有足够的信息比较判断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从而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目前在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坏账的问题中就存在一个道德风险问题,即部分农信社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把正常情况下造成的呆账归结为历史包袱(谢平2001)。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外部市场环境条件下,这一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而放开民间金融,将非(准)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的轨道,是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实现充分、自由竞争的最佳制度选择(SeeSection5.1)。另外,只要有合适的配套改革措施,放开民间金融并不一定会对农信社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冲击(SeeBox2.2.1-2)。
5.3.3解除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管制(RemovingtheRegulationsonRuralEconomicandSocialLife)
在目前针对农信社改革的各方建议以及最新的政策措施中,一般均通过由国家规定贷款比例的方式来达到农信社贷款支农的目的。这一措施是必要且符合国际惯例的。但过去的历史经验也表明,这种国家硬性规定贷款比例的做法并不能扭转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非农化”趋势。这里有必要指出,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流向的“非农化”是和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低回报率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回报率一直处于较低状态,资金流向的“非农化”现象就不会消失。反过来,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也会进一步恶化农村和农业经济投资环境。
农村和农业经济目前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和政府在农村中所推行的一系列不恰当的政策所联系在一期的。迄今为止,政府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仍然有相当的干预和管制,包括粮食收购和一系列从上而下、并未配备足够资源的赶超指标。这些政策和管制妨碍了农民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调整资源配置,优化生产结构,从而加重了农民的税费负担,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陶然、刘明兴和章奇,2003),从宏观上来看则直接导致了农业比较利益不断下降和恶化。因此,只要政府不放弃这些干预和管制政策,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收入增长潜力就不会得到提高和释放,从而农村金融机构的“非农化”倾向就不会消失(章奇、刘明兴、Vincent和陶然2004)。
总而言之,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机构的“非农”偏好,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深化针对农信社本身的改革,以使农信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杜绝政府参股或干预管理决策;另一方面,政府必须放弃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以释放农村和农业经济增长的潜力,从而恢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信心和动力。5.4.4目前农信社改制的试点模式,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政府对(改制前后)农信社经营的干预。这不仅是农信社所面对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金融体制所面临的问题。未来的进一步改革,必须将政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施金融监管,防止地方政府对农信社具体经营行为的干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邮政储蓄必须与邮政体制联动改革”,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12月1日;
何广文:“对农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资料库,2003年8月;
何广文、冯兴元、李莉莉:“农村信用社制度创新模式评析”,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资料库,2003年8月;
贺军:“民间金融的大机遇”,载《新证券》,2002年9月23日。
李静:“农村金融发展情况”,载《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58-170页。
林毅夫:“金融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作论文,No.C2003026;
陆磊:“农信社改革模式需要改革”,《财经》2004年1月27日;
马晓河、姜长云:“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03年12月08日。
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农村金融与信贷政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版;
盛勇炜:《城市性还是农村性: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特征和改革的理性选择》,《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陶然、刘明兴和章奇:“中国农村税费负担: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评论》,2003年第一期;
王洪章、刘锡良:“如何将农信社改革推向纵深”,《金融时报》,2003年10月29日。
温铁军:“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研究: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课题主报告”,载中经网50人论坛,2001年6月7日。
夏斌,近期金融热点问题和银监会成立的利与弊,《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1月22日。
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制改革的争论”,《金融研究》2001年第1期;
于宁、何禹欣:“农信社有限改革”,《财经》2003年8月10日。
章奇、刘明兴、VincentYiuPorChen和陶然:“中国金融中介与城乡收入差距”,《中国金融学研究》,2004年第一期(即将出版);
周其仁,“农民收入是一系列问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作量文,No.C2001012;
IFAD(April2002):Double-edgedsword?Efficiencyvs.equityinlendingtothepoor.IFAD‘sthematicstudyonruralfinanceinChina.EvaluationProfile,No.3.34.
IFAD(1.December2001):RuralFinancialServicesinChina.ThematicStudy.VolumeI–MainReport.ReportNo.1147-CNRev.
Park,Albert,LorenBrandtandJohnGiles,1997,“GivingCreditwhereCreditisDue:theChangingRoleofRuralFinancialInstitutionsinChina”,papersubmittedfortheannualmeetingoftheAssociationforAsianStudiesheldinChicago,ILduringMarch13-16,unpublished.
Brandt,Loren,AlbertParkandWangSangui.“AreChina‘sFinancialReformsLeavingThePoorBehind?”,paperpresentedattheconferenceonFinancialSectorReforminChina,11-13Sep,2001.
这是作者为亚洲开发银行(AsianDevelopmentBank)所撰写的分析报告内容之一,非经作者同意,请勿转载。
注释:
[1]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2]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其经营中所出现的问题,就其性质而言并不比那些正规金融机构所出现的问题更严重(温1999)。而且农村合作基金会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经营不善,而在于地方政府的不适当干预(周其仁2000)。Park等(2001)的研究亦表明,当局之所以会强行关闭农村基金合作会,在于防止后者的竞争会对农信社经营造成冲击。
关键词:社区银行;关系贷款;核心存款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71-04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经济结构、功能比较完善,产业类别比较齐全的区域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对我国高速发展的县域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从国外经验来看,设立社区银行是解决农业资金支持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可行性
社区银行就是从当地住户和企业吸收存款并向当地住户和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1],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资产规模不大,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三是属于现代商业银行,四是具有独立性,即自主决策权。发展社区银行,有助于减少县域信贷资金外流;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促进其向正规金融转化;有助于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业领域,减缓“房贷”的增速。因此,在我国县域经济体系中,探讨县域社区银行设立的可行性尤为必要。
在我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合作银行等)。而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虽然银行种类很多,但农村信用社一直是资产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工作人员最多,与农户联系最紧密的县域金融机构。从机构网点情况看,2007年全国共有12.4万个县域金融服务网点,其中县域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数为2.6万个,从业人员为43.8万人;中国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10.6%;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41.5%[2]。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逐步退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支农情况看,截至2007年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余额13 998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1 618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 884亿元,农户联保贷款达到1 137亿元。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户数达到7817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8%,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受惠农民超过3亿人。
从社区银行的特征来看,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最接近社区银行。一是资产规模因县域经济总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总体而言规模不大,在几十亿至几百亿元之间;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主要是在当地县域范围,虽然上级行业管理机构(市级办事处、省联社)对多余资金可以跨地区调剂,但也需要取得县级联社同意,且一般都是有偿使用。三是县级联社属于一级法人,具有独立性和自主决策权,具有信贷产品决策权。四是正在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目前按合作制原则管理。合作制具备四个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还不完全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主要是股份制改造还不彻底,但和商业银行一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开始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
(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的发展情况
1998年后,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国有大型银行大规模从县域、农村撤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特性使其不愿承担巨大贷款成本,而从县域经济大量退出,且县域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随着流程银行的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管理,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对作为主营业务的贷款业务,仅有建议权、推荐权,而无审批权,不符合社区银行特性,也不会成为区域性社区银行。
就目前状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属于由原来的纯储蓄机构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初级阶段,受到资本充足率、风险防控能力、员工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一些商业银行的正常业务还受到严格控制,小额贷款虽然快速增长,但占比依然很低。就将来发展状况来看,股份制改造并择机上市的长远规划使其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模式转变,如中国农业银行模式,虽然其县域分支机构将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可以成为服务于县域社区的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但依然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县域社区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城市信用社逐批改制、组建而来,至今全国已有147家,遍及除以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资产78 526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33%。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大部分受地域限制,资产规模不大,大部分在500亿元以下,属于中小银行范畴。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是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以城市经济为依托,在市区范围内经营为主,虽然近几年有发展到其他城市和下延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趋势,但由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将其定位为中小银行,以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为主,而且其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市场影响力也无法在短期内达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水平,横向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纵向发展到县域也是采取股份制银行的策略,仅选取经济发达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县域城市商业银行43家,覆盖率仅32.2%,全部为不具有独立决策能力的分支机构,所以城市商业银行更适合建设成为以市区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社区银行,而不适合打造成为县域社区银行。
(三)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情况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09年末,我国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65.5亿元(5.1万农户),小企业贷款91.2亿元(0.5万户),分别占贷款余额的36.2%和50.4%。根据银监会规划,2011年末要在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设立1 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 027家”[3],约占90%的份额。目前村镇银行大部分设在县城,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设立1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在中心城市设立管理总部,但总部不能从事金融业务,设立3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总体上讲,村镇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县域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300万元,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属于一级法人,是为当地农户或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贷款审核条件、利率决定机制等方面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所以县域村镇银行符合县域社区银行的条件,可以考虑纳入县域社区银行来规划和发展。但由于国外金融机构逐步进军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出现非本国公民控股的村镇银行,如中国银行目前就与淡马锡控股子公司――富登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设立村镇银行的合作。
二、国外社区银行发展情况及借鉴
国外银行业中的绝大部分银行是中小银行,而这些规模较小的“银行绝大部分属于社区银行,大都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运营、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如在美国,45%的银行资产规模不足1亿美元,48%的银行资产规模介于1亿美元~10亿美元”[4],截至2004年,美国银行业中,93%(超过7 000家)的银行可以被划为社区银行,而仅7%的银行被认为是大银行。形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而社区银行的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美国为例,平均来看,社区银行资产中的81%~86%是由小企业存款形成的。
(一)国外社区银行发展优势
第一,经营效率较高。银行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的研究在国外已开展多年。1987年,伯格、汉威克、哈暮夫雷认为,资产高于1亿美元时,银行通常存在着规模不经济的问题。1989年,劳伦斯提出总资产少于1亿美元的商业银行具有规模经济性。根据2004年的数据,小型社区银行盈利资产回报率是5.65%,中型社区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为5.73%,而大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仅为4.82%。这说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率要远高于大银行。从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看,中小社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仅为0.2%,比大型银行低0.14个百分点,这也证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果要高于大型银行。
第二,产品服务费用较低。从2003年度美联储报告,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的中小型银行“在支票账户、可转让的支付明令账户以及储蓄账户上可以使银行账户的费用降低18%~42%。在账户最低余额要求方面,小型银行在无利息的支票账户可以使得银行客户节约36%的成本,在存折账户可以比大型银行节省58%的成本。这说明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社区银行占用客户资金较少,对银行客户的吸引力强于大型银行。”[4]
第三,具有较强的关系信贷能力。对于大型银行来说,信贷客户的“硬信息”是其考量的最重要依据,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债务情况、财务报表、信贷报告等,对于信息不透明的借款人则不大愿意放贷。这样大型银行所追逐的客户自然成为体制健全、运营规范、账务明晰的大型企业。但在社区内的个体投资项目一般都属于不透明的借款人,如小企业、农场主等,而对于这些不透明的借款人的“软信息”处理需要了解本地情况,熟悉本地人脉关系的业务人员来做,这恰是社区银行的优势所在。近期的研究也指出“当关于个体投资项目的信息内在地是软信息时,大型组织的公司就处于比较劣势”。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社区银行提供了70%的农业贷款、40%的小额房地产贷款和1/3的小企业贷款。
第四,可以获得较大份额核心存款。核心存款主要是指业务存款和短期存款所组成的存款。2002年底,社区银行持有的10万美元及以下的账户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24%,但持有的金额更高的账户的存款仅占存款总额的15%。前面已提到,大型银行的核心存款占所有存款的34%,而中型银行占39%,大型社区银行占44%,中型社区银行占57%,小型社区银行占65%,乡村银行占67%,这说明银行的资产规模越小,其核心存款所占比重就越大,这些存款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流出银行,也为银行和客户建立稳固关系创造了条件。
(二)国外社区银行面临的发展问题
第一,金融业的并购是社区银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银行并购可以为银行带来地区性互补、业务互补、产品交叉销售等便利,同时扩大了市场占有量,而规模的扩大也促进了信息科技技术在银行内部的应用和创新。虽然规模的扩大可以带来利润总量的增加、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但如前文所述,其盈利资产回报率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资产运用效率在下降,并没有实现帕累托效应。目前,通过并购来实现银行规模的扩张依然是扩大银行规模的一条便捷之路,这也是美国银行数量减少,但银行经营场所增加的重要原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中小型银行倒闭破产数量急剧增加,这也为经营稳健、资金充裕的大型银行创造了扩张的机会,诸如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巴黎银行等以较小的代价壮大起来。
第二,社区银行发展对政府依赖程度过高。政府外在推力是社区银行发展的保障。从国外社区银行发展历程来看,政府的扶持政策是社区银行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力量。自1837年诞生第一部银行法以来,美国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都为社区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严禁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严禁竞争等政策。法国也曾出台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给予扶持。这些都说明,除了众多中小企业广泛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外,政府扶持成为社区银行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过度依赖政府的扶持,也具有较高的风险,不利于自身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保大弃小”的政策是小型商业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偏弱。社区银行相比大型银行不稳定性较高、信用度较低,在金融危机过程中,随着实体经济和房屋贷款问题的不断恶化,尤其是房地产企业不景气,开发商欠贷不还,致使资产规模较小,且涉足房地产行业的众多中小型银行倒闭。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宣布破产,是近18年来破产银行数量最高的一年,但破产银行资产总额为921亿美元,远低于2009年的1 697亿,多为资产不到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
三、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及路径选择
我国现阶段扶持和发展与县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区银行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社区银行在为民营中小企业、农业提供融资上具有一定比较优势,且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本文上述对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的分析,县域社区银行的设立和优化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将其改造为社区银行。国外很多国家社区银行“最普遍的设立方法也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逐步转化为社区银行。”[1]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社区银行,在基层社区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社区银行。考虑到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中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将县级农村信用联社转制成为符合社区银行特征的农村商业银行是首要目标。
第一,将基本达到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直接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尤其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新农村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拟通过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必须符合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审慎性条件,如不良贷款率低于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所有者权益大于股本,按规定提足贷款损失准备金等银监会规定的各项指标;同时,对于发起人,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随着县级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信用社将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在地方政府的扶持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农村商业银行将成为我国县域社区银行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底,我国先后在张家港、常熟、江阴、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地区建立了85家农村商业银行。但“改制农村信用社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如现代企业规范化改造难,民间资本由于对沉重不良资产包袱有畏惧情绪,积极入股有一定难度等。”[5]
第二,对目前不符合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逐步推进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后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时间较长,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基础,但由于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股权分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盈利能力低下,风险依然较高,距离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准还有一定距离。对于这类农村信用社应该先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首先“将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然后按股份制原则对其规范,建立灵活的股权配置机制,从根本上改造和和完善股本结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为其进一步改造成为社区银行做好准备。”[5]
2. 引导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型社区银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种引导民营企业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尝试。当前,“民营企业没有历史包袱,产权明晰,市场定位比较准确。但由于民营企业资本受利益驱动可能存在过度扩张的冲动,从而产生金融风险。由于银监会规定筹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商业银行,且在村镇银行的控股比例不低于20%,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关联方投资所占股份不得高于10%,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企业股东控制社区银行,从而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但仍然存在民营企业股东联手控制社区银行的可能。据了解,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还普遍存在。”[5]
3. 将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与现有银行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式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创业、发展贡献更大。”[5] 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经开业并纳入统计的小额贷款公司161家(开业3个月后正式纳入统计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2.39亿元,全部实现了盈利,实现营业收入(利息收入)63 408万元,净利润23 420万元,上缴税金及附加6 13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88.06亿元;全年向17 192个客户发放了20 168笔贷款,累计贷款156.98亿元。“积极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和运营起来,则更符合市场化发展规律。这种发展方式虽然短期难以实现,但从长远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5]
参考文献:
[1]王涛.我国社区银行发展模式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7.
[2]丁武民.乡村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博士论文,2010.
[3]沈杰,马九杰.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状况调查[J].经济纵横,2010,(6).
[4]林显强.中国中小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
[5]张淑芳.浅析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思路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5).
Development Path Selec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County Community Bank
――wi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Foreign Community Banking System Comparison
Kang Shu-sheng,Zhao Liang
(School of Economics,Hebei University,Baoding,Hebei 071000,China)
[关键词]农村;调查;综述;底层;陕西
[作者简介]田富强(1972―),男,陕西宝鸡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安外事学院教师;(陕西西安710077)池芳春(1973―),女,陕西宝鸡人,宁夏大学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宁夏银川750021)田富利(1984―),男,陕西扶风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陕西杨陵712100)
农村代表生态平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与家庭组织及社会结构紧密联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载体。中国数千年以农立国,文化积淀多源于此。[1]
一、农村基层民主研究
邓武红博士指出在平民社会日益强大、个人权利不断彰显的语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成为现代乡村文明治理的必然选择。选举主要问题:(一) 贿选普遍存在。黑金扭曲选举结果,使恶人通过合法形式获取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候选人当选后很难监督制约,,贪污腐化。村民抓住眼前利益,贿选者与受贿者达成合谋。(二)防止基层民主演变成农村宗族势力实现家族利益的工具。对策有:(一)村级财务公开;(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参政意识;尊重个人权利,培育基层民主文化。农村基层民主处在中国场域特有的文化、制度和利益纠葛中,是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矛盾的深层次反映;缺乏整个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基层民主只能是“孤岛政治”。[2]
郝晓雁博士指出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经营方式转变与管理功能转型不匹配,自治组织运作机制不协调,管理方式滞后;(二)集体经济瓦解与传统资金运作方式破坏,导致村级债务增加,影响自治组织行政效率;(三)经济利益表面化和干部身份多样性,导致自治组织班子涣散,责任心下降;(四)农民参政意识淡漠,村民议事组织松散。对策有:(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运作体系;(二)依照高效、透明原则,完善村民议事和监督规范及办事听证制度。[3]
陈昌洪博士剖析了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腐败严重,难以选出为民办事的村官;(二)县乡政府对村民自治指导不力,村两委班子协调困难;(三)村级经济弱小,难以提供村民满意的公共产品。对策是:(一)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大惩治村官腐败力度;(二)县乡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环境;(三)政党主导,政权支持,自治主题,渐进发展:遏制、打击农村社会黑恶势力和财团势力;有效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为村民提供必要公共产品。[4]
二、退耕还林还草研究
程默博士认为退耕还林要充分考虑农户利益,进行管理制度创新:(一)尽快构建退耕还林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通过鼓励产权合并实现林权相对集中,提高资产价值特征与产权制度匹配程度;(三)通过政府公共支出政策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结构改善,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空间。公共支出应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用能源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柱产业;救济补贴政策到期后生活贫困的退耕还林户,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5]
葛文光博士指出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够;缺乏总体规划,实际退耕面积超过国家任务,补助资金难以满足完善工程需要;验收不及时、不严格;造林技术应用不到位,种苗采用缺乏科学性,不重视林木后期管护;林权证发放不到位;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盲目性;农民对八年后生活不乐观。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绩观;出台《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保证农民拥有基本农田;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建立林木管护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尽快发放“林权证”。[6]
三、农村专业组织研究
李双元博士关于陕西关中地区农民专业协会调查的案例为支部推动型、能人带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一)专业协会是农户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选择;(二)作为现行经济环境下农村诱致性制度安排,专业协会与村支部、村委会等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协调,需要良好的制度实施机制,以促进基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良性互动;(三)专业协会应先发展后规范。存在问题:(一)协会功能未完全发挥,与农户预期差距较大;(二)设立门槛,有悖国际合作联盟合作原则。[7]
岳佐华博士与李小玉女士指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信用资本,蓄积了人力资本,盘活了市场,促进了特色经济发展。汉中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类型有:龙头企业依托型、能人大户依托型、部门依托型、农民自发型。问题有:(一)1/2的合作组织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4/5的合作组织未注册;(二)部门依托型合作组织体制和产权不明晰;(三)管理欠规范,信息手段落后;(四)人员素质低,资金不足。[8]
四、农民增收培训研究
张聪群博士指出汉中市农民增收的障碍:(一)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收入下滑;(二)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和经营指导,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四)外出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和培训率低;农民增收思路不广,收入差距拉大。并提出对策:(一)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二)扶持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消除体制,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四)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五)多渠道融资,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六)加快农业信息建设,增强农民规避风险、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9]
黄雯博士指出,西安市蓝田县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区域不断扩大、数量质量快速增长趋势:(一)以青壮年和男性为主;(二)素质、技能与收入正相关;(三)自发性为主;(四)长期务工人员比重大;(五)行业分布不均,以餐饮业为主。建议因地制宜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竞争力;出台就业准入法,严格就业准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资格认定制度,延缓劳动力供给,缓解就业压力。[10]
张藕香博士认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力资本型劳动力转移,造成农村人力资本流失,阻碍科技知识普及、良种推广、土壤改良、新技术应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应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消化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11]
五、陕西苹果产业研究
李继翠博士指出陕西苹果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产后商品化处理环节薄弱,标准化程度低;(二)行业协会不成熟,果农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缺乏长远规划;(三)技术推广、管理及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四)资金和人才遭遇瓶颈制约。建议:(一)推行标准化管理,发展绿色果业和生态有机果业;(二)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三)加强苹果服务体系建设;(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苹果生产保障体系;(五)创新体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六)实施名牌战略。[12]
宋东风、王恩胡、锋博士指出,陕西白水县苹果发展要推广“四大”关键技术,规范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技兴果;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促进苹果生产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13]
六、农村医疗教育研究
睢党臣博士指出陕西省洛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宣传力度小,农民参保意识弱;筹资难度大,水平低;报销范围窄,受益面小;组织机构不完善,报销制度不科学。建议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强化行业管理,普及卫生知识。[14]
肖湘雄博士指出,运行机制制约了陕北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医疗市场混乱,农民就医困难;(二) 费用居高不下,农民因病返贫;(三)投入不足,缺医少药,乡镇卫生院步履维艰。他建议:(一)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二)纠正专项经费使用和预算外资金财政统筹存在问题;(三)因地因时制宜,探索以农村合作医疗为导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给予扶贫资金支助;(四)有效补助乡村医生。[15]
王朝辉博士指出陕西农村学校经费困难:老校危房增多,新建校债台高筑;拖欠工资和“普九”债务偿还无望;负担转嫁给农民和村集体;县级财政教育包袱沉重。建议制订义务教育投入法,建立以国家、省、市为主,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校舍维护改造建设机制。 [16]
七、水资源与农村金融
王文军博士指出当前陕西安康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一)洪旱灾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生态退化与水污染严重;(二)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适应;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不足,分配不均衡现象严重,供水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三)水电站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严重;旅游业发展与水源地保护存在矛盾。建议:(一)适水发展,提倡节水型产业;(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水质和水环境安全;(三)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满足用水需求;(四)加强环境质量评价,有效、合理、科学建设水电站;(五)建立有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权水价制度;(六)协调完善水事决策机制。[17]
高波博士分析了西安郊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功能萎缩,实力不足;(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用环境不佳。对支持“三农”的影响是:(一)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县域资金流失,影响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二)管理体制不活,制约金融服务水平;(三)农村住房产权缺失,影响农民获贷能力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范围。建议多方联动,优化农村金融投资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