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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应急预案演练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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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第1篇

关键词:石油港口 泄漏 火灾 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的编制思路

1.1核心任务

①油港相关危险源的辨识;

②事故(泄漏或火灾)性质及类别;

③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应急组织架构设计(如何指挥),应急队伍(谁来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用什么救灾),应急响应程序(如何救灾)等;

④应急响应过程的通讯联络。

1.2重点要关注的危险因素

①对于应对油港输油管线泄漏事故来说,应重点关注管道结蜡严重,管道强度设计不合理,管道上方违章施工,沿线压管严重,管道附近土层运移,管道上方存在违章建筑物等危险因素;

②对于应对油港油罐火灾事故来说,应重点关注无排风设施、排风设施损坏、未定时排风等事件造成的油罐区通风不良以及错误排空、密封系统失效、罐体腐蚀过度、焊缝缺陷、管线腐蚀、局部应力过大、油罐底部下沉、人为操作失误等危险因素。

1.3确定事故性质、类别及分级

①借助应急信息支持系统,尽可能迅速地识别出事故的类型(泄漏、火灾或由泄漏引起的火灾),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触发因素。

泄漏火灾事故的性质和类别按石油港口装卸工艺,分为:

储罐区泄漏、火灾事故,码头和油船装卸泄漏、火灾事故,输油管线破损造成的泄漏、火灾事故,汽车槽车装卸泄漏、火灾事故,火车槽车装卸泄漏、火灾事故以及油桶装卸作业泄漏、火灾事故。

②对泄漏火灾事故进行分级,可以让应急预案能有效分级实施,按照油港相关危险源及装卸储运作业过程,分级如下;

第一、小型泄漏和火灾事故。因设施设备缺陷、人为误操作、故障等引发的事故,可以在事故初期应急处理中及早处理。

第二、大型泄漏和火灾事故。泄漏事故:油港输油管线、储罐等破裂或是装卸某环节失误,造成了大型泄漏,但还未引发火灾、其影响范围尚处于港区内。火灾事故:因各种因素在储存罐区、码头装卸区、火车及汽车装卸区及装桶作业区出现的火灾事故,影响范围仍限于港区内的事故。

第三、特大型泄漏和火灾事故: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协助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的大型泄漏和火灾事故,其影响范围危胁到航道安全或者是危及到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2.应急组织架构设计

2.1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组成应包括:

①泄漏现场指挥组:负责油港大型泄漏事故的临场指挥;

②火场指挥组:负责油港火灾事故的现场指挥;

③通讯联络组:负责整个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应急响应中的通讯联络;

④现场警戒和人员撤离组:负责对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对人员进行紧急撤离;

⑤现场物资转移组:负责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重要物资的转移;

⑥电气运行控制组:负责对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的电力设施的运行实行紧急控制;

⑦事故风险预测组:负责对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影响的范围和规模进行预测;

⑧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救援人员设备设施等的后勤保障;

⑨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

⑩环境监测组:负责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及周围的环境监测;

最后有泄漏油品回收与处理组:负责泄漏油品等危险品的回收与处理;以及事故原因查证与记录组:负责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原因查证和记录。

2.2应急中心

应急中心是泄漏火灾事故发生时,供应急指挥用的固定场所,需配备各种硬件与软件装备以能够满足应急指挥所需,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指挥。应急中心应做到24时值班。应急中心装备配备包括:①通讯联络装备;②油港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泄漏火灾事故预测软件及投影仪等设备;③油港现场监视系统终端显示装置;④报警装置:报警器、广播系统等;⑤各类应急地图,包括油港重大危险源(输油管线、储罐及码头等)分布图等;⑥消防服装与防毒面具;⑦办公用具等;⑧风向、风速仪。

3.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及培训和演练

3.1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

港口消防队员以及其他应急组织部门的人员,是应急队伍的主体,此外附近的地方及企业消防力量等外部协作单位,在应急预案中也不能忽视。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主要包括救援车队、消防设备设施、联络设备、救灾工具、防护工具、医疗救护工具、应急照明器材、风向风速的检测工具、有机气体浓度检测和测爆仪等。还应该配备海上溢油应急器材,如围油栏、溢油紧急处理船舶、溢油回收器材和吸油材料等,以避免油品的大量泄漏带来海上污染。在编制预案中,需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对其名称、数量、所在位置以及状态定时检查,确保他们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3.2培训与演练

为使油港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更加具有科学性,弥补不足,需要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包括培训的组织、师资要求、学员范围、培训内容、考查录等方面。应急预案的演练,包括演练的规模、组织方式、要达到的目的及演练情况的记录等。

4.应急响应信息支持

应急预案的启动,需要信息支持。运用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GIS)、计算机模拟技术等,可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以及多种支持手段,有利于油港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提高应急响应行动的效率。

4.1危险源信息的管理

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技术运用,使石油港口泄漏火灾事故危险源的地图信息管理能得以实现。地图信息管理主要包括:

①油港区域内输油管线、电源干线、消防管线、排污管网等分布及走向;

②石油港口储存罐区、码头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其他作业设施的布局和位置;

③港区内道路的平面分布;

④港区内基本数据查询。比如重要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等之间的间隔;油罐的编号、类型、储存的货种以及高度、直径等;附近的消防力量查询等。

4.2危险品(储运油品)的基本信息查询

油港在发生泄漏或火灾事故时,为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减少损失,需要迅速了解到油品等危险品的理化特性、处理方法及应对措施。具体查询功能如下:

①油品等危险品的理化特性查询;

②油品等危险品的应急处理方法;

③油品等危险品的应急防护措施。

4.3泄漏火灾事故预测模拟

利用好油气泄漏扩散模拟预测及池火热辐射强度预测模型等模型,通过计算机对泄漏火灾事故做出模拟,预测泄漏火灾事故可能的规模及影响区域,可以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

5.应急预案的审订和监管及公众参与

5.1应急预案的审订和监管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定期审查,由主管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油港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在日常演练和实际应急响应等中,也会不断发现其他潜在风险,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预案定期予以修订。

预案修订完成后,在公布实施时须对应急预案的修订版本,要加以必要标注及说明,将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同时对油港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在事故发生时,预案能够真正发挥应急救援作用而不是一纸空文。

5.2公众参与

油港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集体智慧,制定时需组织油港中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意见的集中,充分参考他们的意见。应急预案一经,还要做好相关意见的反馈工作;确保港区内相关部门及人员都能明_事故报警程序。公众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时,也需要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个人不得擅自行动,同时必要时要做到及时撤离等。

6.结论

本文全面地对油港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进行分析,包括编制要点及如何启动,具体来说,有应急组织架构设计,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人员培训与预案演练,应急响应信息支持,应急预案的审定和监管以及公众参与,和油港泄漏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启动。其中重点分析了油港泄漏火灾事故具体的应急响应行动,提出其主要内容,有利于提高事故应急响应的效率,减少泄漏及火灾事故对油港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鑫.油港储运综合安全评价和预警应急系统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2]褚家成,徐连胜,蒋平昌,等.港口石油化工码头及其库区灾害事故应急系统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01):148-155.

[3]曾明荣,魏利军,多英全,等.化学工业园区重大事故场外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2):161-65.

第2篇

关键词:燃气、应急演练、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TH138.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大部分城市对天然气的需求明显增加,我国城市燃气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用气呈现大型化、专业化的特点,加之城市燃气输配具有易扩散、易燃烧、易爆炸等特点。燃气用户,特别是居民用户具有分散性,遍布城镇各个居民区;用户种类繁多,包含正常用户及租房用户等特点,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难度很大。居民用户因使用胶管不当或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存在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燃气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行业特点,燃气行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平稳供气,就必须重点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切实树立“预防第一、主动面对、快速反应、持续改进”的理念。各个城市燃气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通过积极开展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

2预案演练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个城市的燃气企业每年都组织不同频次、不同科目的应急预案演练。虽然各燃气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充分准备,但是依据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通过对演练过程的回顾,综合分析,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归纳有以下几点:

2.1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1)预案内容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按要求应急预案应包括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等要素。但多数预案仅包含基本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而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匮乏。比如:针对CNG、LNG槽车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险情处置等燃气行业新兴业务的应急管理,缺少可操作性强的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

(2)预案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燃气企业内部职能部室与基层单位之间、基层单位之间、不同岗位人员之间的衔接力度不够,甚至匮乏,从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到现场处置方案等,存在一些盲点、重叠、矛盾等现象,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也缺少必要的衔接。

(3)预案的培训、宣传力度不足。预案要发挥作用,必须让预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对预案十分熟悉、准备充分。这就需要通过培训、宣传来增强员工对预案内容的掌握程度,充分认识、熟悉应急处置过程中自己所担任的角色、职责,补充完善应急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2.2演练存在的问题

(1)有些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很大程度上是以宣传性、演示性为主,而不是按照实际需要组织不同科目、专业性强的演练,只“演”不“练”,不能真正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等应急演练的最终目的。

(2)演练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演练情景设置过于简单,演练达不到技术要求,造成演练人员不清楚具体的行动做法,衔接不好,慌乱盲从。例如,在燃气泄漏事故演习中,设定事件为某条道路燃气管道发生燃气泄漏,但未对泄漏燃气管道的压力级别、泄漏情况、受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后续发展预测、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因此容易出现参演人员目标不清、准备不足等问题,无法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导致演练质量不高。

(3)演练过程与预案不符。演练过程中演练人员应急意识不强,处理事故方法欠妥,汇报信息不及时,没有现场指挥权交接过程,现场指挥也没有具体指令,只是听汇报。有些指挥者比较盲目,条理不清楚,演练人员对处理事故的步骤不熟悉,程序较乱。

(4)演练过程有偏差。有的人员对风向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判断,对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应急装备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需要。还有个别人员对应急过程不熟悉,对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的使用不够熟练。

(5)评估机制不完善。大多演练未建立演练评估机制,对演练的效果多采取定性化点评,而不是有依据、有数据、有分析的量化评判,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演练的实际效果和水平,评估演练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3预案演练的重要意义

作为应急准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结合应急预案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应急演练,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改善燃气企业内部各个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关系,增强全员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应急预案演练人员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本身的演练提高预案的执行能力,更好地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4预案演练的改进建议

4.1编写、修订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

燃气企业不仅拥有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等不同用户种类,而且内部也存在储配站、CNG加气站、客户管理、管网管理等不同部门,为避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出现应急职责不分,协调、沟通不畅的现象,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预案的编制工作:

一是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出点子、献计策,把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过程变为教育职工群众的行动,经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搞好单位内部的协调配合。例如,长输管线预案重点是对上游门站、下游调压站、市区中压管网等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应急调度的科学、合理,所有参与救援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有效情况等的综合规定,要求内部不同单位之间有高度的协同性。

三是搞好与外部的协调配合。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应急救援组织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上报备案或通报应急预案制订、修订的有关情况,相互了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物资等储备情况。努力做到一旦发生事故互通有无,相互支撑,共同应对。

四是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检讨、修改应急预案,对难点、重点问题积极破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达到应急演练的最终目的。

4.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长效机制

燃气企业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真正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燃气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等原则,合理规划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二是根据燃气企业的特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个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储配站应开展以储气柜燃气泄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管网管理部门应开展以燃气管网出现燃气泄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客户管理部门应开展以客户用气出现险情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而CNG加气站应开展以加气车辆出现险情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

三是要根据季节的不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燃气企业,春季要搞好以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演练,夏、秋季,管网部门要做好施工高峰期防止管网外力破坏应急演练;CNG加气站要做好防止车辆自燃应急演练及防汛、防雷电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演练,冬季,客户管理部门要做好用户用气事故应急演练及防火、防冻演练等不同类型的演练。

四是依据《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做好应急演练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燃气企业应依据年度应急演练规划,做好从应急演练组织机构的成立、演练计划的制定、演练方案的设计、演练动员与培训、应急演练保障,到应急演练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是对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编制演练评估、总结报告。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对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从实战中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从理论和实战两方面得到提高,进而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5结束语

城市燃气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应急演练不是一朝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而且需要通过多次演练来发现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演练质量。因此,燃气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演练机制,逐渐使应急演练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切实把应急演练与日常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应急演练的成果,推动燃气企业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提高。

6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北京,2009年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北京,2009年

第3篇

1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定部门

我国涉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等。此外,我国沿海部分省市也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等级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部门有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

1.1 海事管理机构

(1)《海上交通安全法》 该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34条规定:“船舶、设施或飞机遇难时,除发出呼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第38条规定:“主管机关接到求救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必须听从主管机关的统一指挥。”

(2)《突发事件应对法》 该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1)《港口法》 该法第6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第33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5条规定:“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6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1)《港口法》 该法第32条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保障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3条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44条规定:“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中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从《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从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来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后,在将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进行应急处置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发生位移,事故影响范围发生变化,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权限也相应地发生转变。为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不仅要依法履行职责,还要加强协调配合。

2.1 海事管理机构

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时,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有组织救助的职责。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的阶段,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预案进行救助,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其他部门予以协助。此外,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在管辖水域负责组织、指挥水上事故处置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有责任也有必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政府批准实施。

2.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受有权管理本行政区域港口的地方政府的指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港口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对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并负责组织指挥救助。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权相应地由海事管理机构转移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依法发挥主导作用。

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口危险货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1)对辖区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会同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整合各分预案,做好不同分预案之间的衔接工作;(2)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危险货物总体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3)根据预案和事故等级组织实施救援。由此可见,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论涉事集装箱位于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均负有指导、协调职责。

2.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排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散。船舶在航行途中因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而靠泊码头后,或停靠码头的船舶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时,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要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上岸后,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和指导意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具体的应急救助工作。

3 促使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对策

3.1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生效实施以来从未进行修订。受立法当时经济和航运发展水平的限制,该法未对海上应急救助工作作全面规定。随着我国经济贸易和港航业蓬勃发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的风险显著上升。除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程序要求、具体措施外,《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亟待修订,以确保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针对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统一、不衔接而影响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努力形成相关部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此外,对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通过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吸纳,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巩固和扩大实践成果。

3.2 完善各部门现有应急预案

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法定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得失成败,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实化,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要在各自应急预案内预留接口,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和错位模糊的问题,实现不同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顺利过渡,使之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

3.3 加强各类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熟知本部门应急预案,明确自身的职责权限、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联合组织跨部门应急演练,增进对其他部门应急预案的了解,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不同部门的应急预案顺利衔接,形成应急处置的合力。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