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社区救助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博爱家园”项目进展情况
一年来,本着以推动构建“博爱新家园、和谐新社区”为目标,以“接地气、聚人气”为抓手,以增强居民健康意识、提高社区群众健康水平为主要目的,使更多群众参与到“博爱家园”共建中来,开展了一系列博爱家园社区活动。
2、市红十字项目情况
红十字项目是市红十字会主抓的品牌项目、亮点工作,经市领导调研确定为项目点,该项目已与今年正式启动。田李靳村文化健身广场项目是以健身房建设为重点,发挥有村集体收入的优势搞好红十字村民互助金建设,利用文化广场搞好红十字文化宣传。
3、扎实开展人道社会救助
坚持把弱势群体救助作为打造红十字公益品牌来抓,以白血病、先心病儿童、困难家庭等弱势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开展了“博爱扶贫”、“甘霖救助”、“天使救心”等活动。
4、稳步推进三大捐献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县一名爱心人士去世后成功捐献肝脏1个、肾脏1对、眼角膜1对,成为县首例、全市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此次成功捐献,标志着我县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集团职工在军区总医院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成为我县第3例、全市第12例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
二、2015年度工作计划
1、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在争取“慈心一日捐”分成政策的前提下搞好“天使救心”、“甘霖救助”、“博爱扶贫”等10项救助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救助资金,加大国家红总会“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的申请救助,增强救助实力、扩大救助人群和范围。
2、做好“一县一品”项目工作。以建设“博爱家园”精品工程和红十字项目亮点工程为突破口,以市红会确定的“以项目促品牌创建,以品牌创建促工作水平提升”的基本工作思路,新上一个项目,以项目为统领,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3、重点推进“生命接力”工程。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大力倡议各界爱心人士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努力推动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和捐献实现新突破。
一、工作目的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救助工作,通过互联网宣传吸血虫病危害,倡导洪涝灾害后吸血虫病检测,并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吸血虫病检测,杜绝单位内部吸血虫病的发生,感染艾滋病儿童救助比例达100%;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比例达100%,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接受低保比例达100%。全面完成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负总责全面实施此项工作,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局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做到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专人负责与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协调与联系。
(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针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艾滋病以及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如何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等活动,做好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动员民政系统人人参与,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促进防治艾滋病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规范村规民约及或居民公约,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促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法开展相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是帮助社会组织在宣传、干预、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工作。
首先,感谢社区居民对我的支持和认可,让我继续当选为居委会干部,这次的成功当选,对我也是一种激励和鞭策,在接下来的任期中,我要加倍努力工作,以回报社区居民对我的信任和厚爱。
现在居委从事社区民政工作,在接下来的任期中,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我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 抓好城乡“低保”的申请、调查、审核工作。
二、 按时慰问优抚对象及送上慰问品和款额。
三、 做好困难救助工作。
四、 切实做好灾情的申报、调查、核实工作。
五、 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六、 做好民政事业的其他工作。
社区工作者岗位不大,责任不小,社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工作最大的动力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创一个和谐、友爱、平安的三联社区!谢谢大家!
团工委社区团建工作案例
团工委社区团建工作案例月牙河街团工委以党建带团建,从社区团组织建设入手,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特点,抓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青年的凝聚力;抓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团组织的职能;抓活动建设,紧紧围绕街工委的中心工作,推动街域工作发展。一、抓基层团组织建设,筑牢社区团建的组织基础月牙河街团工委下设13个团支部,其中包括1个机关团支部和12个社区团支部。街团工委任命12个社区的党总支书记兼任团支部书记,有效的提高了团支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凝聚力,增强了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坚持党建带团建,提升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的作用。各团支部都定期召开支部会,邀请社区团员参加团支部专题会议,根据本社区的团员分布和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活动规划。各团支部都建立了团员活动档案,档案的管理力求清晰、明了,上级团委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方案都做到逐一归档。为加强团组织信息化建设,各社区团支部均配备一名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本支部团内动态,了解、掌握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兄弟团支部的工作开展。街团工委定期召开社区团支部交流会,为社区团支部提供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平台。二、发挥社区团支部和社区团校作用,广泛开展社区活动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健康情趣。月牙河街社区团组织以社区团支部、社区团校、青少年救助中心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活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能力。丹江里社区团支部与团市委共同举办“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青少年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共话《市民公约》、《市民守则》”活动。锦江北里社区团支部组建“社区小记者俱乐部”,其他社区团支部以不同形式开展“才艺展览”、“硬笔书法展览”、“征文比赛”、“许愿树”、“今日我当家”、“军训表演”等活动。2、整合社区资源,实现共建共享。积极整合社区资源,以“青少年救助中心”和爱心救助慈善超市为平台,协同共建单位**区检察院、计生办的贫困母亲救助中心一道,创立月牙河街慈善救助联盟,为弱势青少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低保户、特困户和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救助、帮扶就学、优惠就医、法律援助等社会保障服务。邀请共建单位路华中学的学生为社区居民表演文明礼仪,赢得居民好评。3、丰富社区团组织活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社区团校邀请潜心研究教育多年的专家孟海涛老师讲授《亲子教育理论》。在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同时,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援助工作,从源头抑制青少年犯罪,对曾经有过不良记录的青少年实施援助,为创建零犯罪社区打下基础。丹江里社区团校利用数字超市组建绿色网吧,有专门老师定期指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奥运会年,鼓励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们观看奥运赛事,并开展奥运梦想作品展、我是小小东道主、我为奥运做贡献等活动。4、街工委和社区共同开展活动,实现上下联动。街团工委经常和社区团组织一道,上下联动,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年初,组织慰问困难、有特殊情况和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开展“学雷锋义务劳动日”活动,倡导团员走出家门,走进社区,美化家园。为纪念“5.4运动”89周年组织团员开展“用青春铸就美好,双手创造为来,发展新河北”的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团员与社区青少年一起聆听革命前辈讲述“红色回忆”。党的87周年生日之际,街团工委和**市青年宫联合,在丹江里社区举行了百名青少年观看禁毒电影的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引领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和谐城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团员青年的服务水平,奉献精神,为推动**区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体系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挥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更好地为辖区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辖区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救助重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援助组织服务体系,方便群众法律救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要求,以“政府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律援助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街道设法律援助工作站,下辖8个社区,建立一支16人的社区援助志愿者队伍,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各社区援助工作点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一、抓基层团组织建设,筑牢社区团建的组织基础
月牙河街团工委下设13个团支部,其中包括1个机关团支部和12个社区团支部。街团工委任命12个社区的党总支书记兼任团支部书记,有效的提高了团支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凝聚力,增强了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坚持党建带团建,提升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的作用。
各团支部都定期召开支部会,邀请社区团员参加团支部专题会议,根据本社区的团员分布和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活动规划。各团支部都建立了团员活动档案,档案的管理力求清晰、明了,上级团委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方案都做到逐一归档。为加强团组织信息化建设,各社区团支部均配备一名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本支部团内动态,了解、掌握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兄弟团支部的工作开展。街团工委定期召开社区团支部交流会,为社区团支部提供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平台。
二、发挥社区团支部和社区团校作用,广泛开展社区活动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健康情趣。月牙河街社区团组织以社区团支部、社区团校、青少年救助中心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活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能力。丹江里社区团支部与团市委共同举办“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青少年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共话《市民公约》、《市民守则》”活动。锦江北里社区团支部组建“社区小记者俱乐部”,其他社区团支部以不同形式开展“才艺展览”、“硬笔书法展览”、“征文比赛”、“许愿树”、“今日我当家”、“军训表演”等活动。
2、整合社区资源,实现共建共享。积极整合社区资源,以“青少年救助中心”和爱心救助慈善超市为平台,协同共建单位区检察院、计生办的贫困母亲救助中心一道,创立月牙河街慈善救助联盟,为弱势青少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低保户、特困户和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救助、帮扶就学、优惠就医、法律援助等社会保障服务。邀请共建单位路华中学的学生为社区居民表演文明礼仪,赢得居民好评。
(一)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开展。我区城乡低保金“一卡通”发放率为99%,居四个区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90元调到4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00元调整到360元。2013年,全区共有城乡低保5817户,16995人。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城乡低保资金4250.77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2013年,全区共有农村五保户1333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759.96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和孤儿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13年,预累计救助城乡医疗困难对象2634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557.5万元。
4、救灾救济工作规范有序。2013年,补助2户因灾倒房重建4.2万元;采购救灾大米64.5吨31.99万元;救灾仓库支出3.35万元。
(二)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区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94个,完成率100%,产生新一届全区共选出村委会干部410名,居委会干部164名,全区共有42个村和24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分别占70个村和24个社区的60%和100%;深入开展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根据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科学划分了城市社区网格,完成了22个社区(村)216个网格划分。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双拥优抚工作不断发展
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我区美社村被评为省军区民兵预备役“八个能力”建设示范点,省商校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驻区部队等单位被评为“从严治军先进单位”、“军事训练先进单位”等;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013年,各项优抚经费支出779.38万元,确保我区优抚工作的和谐开展;长效保障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多次组织退伍兵与企业面试招聘,共推荐就业60多名,有效地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报到2012年退役士兵和士官171名(其中城镇兵92名、农村兵79名)。
(四)拓展为老服务实事项目,不断提高为老服务工作质量。
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覆盖了2个街道,城区12个社区,为辖区62名“三无”、孤寡、特困高龄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辖区300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优抚对象老人发放老年人专用手机。2013年,全区共有高龄老人5804人,发放高龄补贴588.05万元。为辖区老年人制发优待证940张。
(五)搭好公共事务服务平台,发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开展。2013年,共办理登记4339件,其中结婚登记2748对,离婚登记311对,出具婚姻证明1280件;民间组织健康发展。2013年,全区共有民间组织97个,其中:民办非企业88家,社会团体9家;落实孤儿保障。2013年,全区共有孤儿补助对象36人,共发放补助金12.42万元;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2013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人。
(六)把握民政惠民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
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东山敬老院内部设施配套项目。投入150万元,按照规模一流,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的示范性敬老院的要求,为东山敬老院配备了房间、厨房和餐厅等内部设施用品,美化绿化了东山敬老院庭院,配备了相应管理人员,并由东山镇政府委托东山镇夕阳红老年人服务中心管理该院。目前,已入住36名五保老人。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投入205.5万元,对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完善了其内部配套设施,对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2014年1月份可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可为辖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健身娱乐、精神慰寄等日间照料服务,让辖区老人平安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每个镇、街道只有1-2名民政助理,却担负着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调查、对象确定、收入核实、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参与镇(街道)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精力、体力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救助资金明显不足。而随着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使低收入家庭数呈增长趋势,各类救助对象人数不断增加。虽然每年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不断增加,但仍然未能满足各类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的需要。
(三)救助资源相对分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教育、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各自为政,导致了救助资源相对分散,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救助额度随意性和救助
对象重复、遗漏等现象,导致新的不公平,增加了救助成本,降低了救助效率,影响了救助效果。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协助市民政局做好信息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低保对象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60%提高到80%,特困户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30%提高到70%。
四、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榆东社区的创建工作。
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投入100万元,新建石山居委会办公楼。
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学上海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于打造“核心城区、首善之区”中心任务,以科学民政、服务民政、数字民政、法制民政、高效民政、满意民政为目标,争创全市第一、前茅、全国一流。
一、继续加大做好民生工程力度
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区现状并在全省首善的区困难群众救助运行机制,形成民生救助体系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继续做好并完成省市要求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等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积极争创第一。
上半年,围绕大建设需要,做好公益性公墓(公祭堂)规划、立项工作的调研,提出基础性建议,作为今年政协提案的回复,力争列入区级自选民生工程项目;重新修订并出台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扩大救助范围,将孤儿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对接省市工作项目,做好老年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准备工作。
二、继续推进街居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
继续完善和深化街居体制改革,打造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强化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为内容,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精街道、强社区”的模式。
按照省厅《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创建省级“精品社区”和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认真谋划,立足高起点、高品味、有特色,打造3-4个省级“精品社区”、8-10个省级“示范社区”和1-2个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做好大杨镇中铁国际、明发广场等新建社区范围划分、命名的筹备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社区“四化”(网格化、信息化、组织化、服务化)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奖惩、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全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数字民政”平台;通过促进社区工作方法改变,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功能;以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主要内容,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质考试,设置社工岗位,提升社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每个社区都有社会工作师。
三、着力加强养老事业建设,推进专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整合民政救助资源,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情况报告》,请审议。
去年12月,根据区委《“建设平安和谐*新”专题调研活动方案》的要求,区级班子组成调研组就第三专题第六项“如何整合我区救助资源,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开展了专题调研。今年,在区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按照区委“十个创新”工作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由民政局牵头,会同发改局、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局、劳动局、国土局、残联、工会等部门,积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构建街道“综合救助中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全区打造一个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救助安全网”,初步构建起具有*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全区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一)依法依规实施救助,构建“最低生活保障网”
1、落实低保现金救济。按照国家、省、市、区各项社会救助法规和政策,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现为330元)的辖内居民实行基本生活保障,把符合救济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区低收入户5409户,12693人,低保户3628户、7628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预计共1960万元。去年我区根据《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穗府[*]25号)精神,出台了《*区特困人员分类救济操作规程(试行)》,救济家庭中学生、双老、重疾人员、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共3458人相应提高了救济金每户近100元。全区每月增加救济金24.8万元,救济金额比分类救济前增加18%。
2、实施辅救助。今年六月,根据《关于建立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紧急通知》(粤民救[*]53号)精神,我区出台了《*区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慈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把基本医疗的救助审批权下放给街道,并适当提高全区“三无”孤老的医疗救助标准和住院医疗标准,健全完善了全区医疗救助制度。全年基本医疗费预计支出337.74万元。此外,根据*市《关于减轻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负担的通知》(穗府[*]63号)。全区低收入困难家庭5409户,12693人全年享受六项消费性减免共约1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市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60号)。从*年至今,全区共发放住房补贴120多万元。今年5月至08年1月共8个月,按照省、市的要求,给予全区低保户、低收入户发放猪肉副食品补贴共计180万元。
3、开展多层次救助。去年四月,根据并区后的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措施,实施多层次救助。一是出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物救助管理方法》,今年1至7月份发放实物救助13800份,折款76万元。二是出台了《*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慈善医疗救助管理方法》,发放市慈善医疗证149人,医疗费资助20.86万元;发放区慈善医疗证748人,医疗费资助21万元。三是出台了《*区特困生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去年全年安排204万元作为助学金,有效地解决了特困学生的就读困难。四是出台了《*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学生助学管理方法》,资助104个学生首年大学学费共58.5万元,平均每人获助学金5500元。
(二)完善社会救助社会化、规范化的工作手段,建立慈善救助、社会帮扶、社区互助三位一体的“社会互助服务网络”
1.成立区慈善会、区仁爱会和街道地区性慈善组织。1995年,原东山区成立了区慈善会,*年,原*区成立了区慈善会,*年,成立了区仁爱会,筹集善款970万元。全区10条街道建有街道地区性慈善组织,每年筹集善款200多万元。各级慈善组织能结合实际,多层次、多渠道地筹集慈善基金,落实帮扶对象,开展慈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积极发动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服务。我区有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108个,其中单位会员7137个,个人会员12608人。去年我区出台了“*区慈善捐助超市管理办法”。以商会、协会慈善专柜命名的方式,在慈善超市设置了10个慈善专柜,设置了慈善特卖场。全年全区困难家庭领取物品达到37526人次,价值112.75万元。商会、协会参与慈善服务,自发性开展捐赠募捐活动,有力地支撑慈善超市的运作,促进慈善捐赠工作经常化,成为我区独具特色的社区互助服务形式。
3.积极倡导“个性化”社会互助帮扶服务。一是按民政部的要求设立区级常年接受捐助站,并在全区22条街道284个社区设常年接受捐助点,方便居民群众日常捐款捐物。二是建立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基金。近年来,通过开展“奉献一份爱心,撑起一片蓝天”募捐活动和举行“爱心献给最需要的人”义演、义卖、义诊等活动,多方式筹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共517万元,救助有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入住治疗605人次,资助金额达537.9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在全区推广广卫街邻居节活动,开展“社区党员帮,街坊邻里帮、义工志愿帮”的“三帮一”互助服务。推广珠光街“助困、助医、助养、助学、助业”等五个项目的“一帮一”互助服务。四是全区各社区居委会内设社区福利服务委员会,积极开展公益劳动,为有需要的困难家庭提供个性化的社区帮扶服务。
(三)建立居民应急救助服务网络
我区建立了灾民应急救助制度,形成综合协调、准确评估、及时高效的救灾协调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的灾民应急救助工作体系。二是用好10万元专项救灾经费。三是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规范救灾步骤、救灾人员、救灾物资、救灾资金,灾民转移安置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四是贯彻“家庭自救、社会互助,辅之政府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原则,做好特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开展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建立“扶贫救助服务网络”
今年6月,我区出台了《*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按照“保障基本生活,鼓励劳动自救,延长就业周期”的原则,对全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发放60元至150元不等的岗位补贴(就业援助金),并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失业员在就业的当年和次年,给予保留六项减免项目的享受。该项措施将就业扶贫作为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机整体,引导困难群众在政府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以自愿为前提,积极挖掘困难群众的自救潜能,提高困难群众自我发展。
二、整合救助资源,创新救助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
综合救助新运行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基于目前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来的,政府有8个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26项内容的社会救助,但是由于全区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造成社会救助资源分散,救助多头管理,部分救助项目重复或遗漏。去年年底,根据区委《“建设平安和谐*新”专题调研活动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开展了专题调研。今年,区委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综合救助中心建设纳入重要事项抓好落实和推进。在武延军区长的统筹安排下,就统一实行救助项目、救助款物、救助信息“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管理新机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目前,全区有七条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各街道综合救助服务呈现良好开端。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齐小平为组长、多个部门组织参加的综合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协调联动综合救助工作网络机制。今年8月10日,召开了*区综合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听取了民政局半年来推进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建设情况汇报,讨论、完善8个部门26项救助业务的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情况;制定了区综合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街道“综合救助中心”的任务和方向。落实了街道“综合救助中心”推进启动时间,决定从8月1日起七个先行街道的综合救助中心试运行新的综合救助工作机制,10月1日起在全区22条街道全面实施综合救助新机制运作。
(二)完成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草拟和制定。创新救助体系的建设被区委确定为今年“十项创新”之一,提上全区的重要工作议程。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工作方案草拟和制定。一是成立专题调研组,确定调研提纲,落实调研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区民政局有关人员、街道办事处民政副主任、部分民政科长赴上海、青岛参观学习低保事务所管理运作情况;三是在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广泛征询22条街道民政副主任、民政科长、救济干部的意见,共收集各类意见73条;四是召开发改局、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局、劳动局、国土局、工会、残联等部门座谈会和意见征询会,采纳各类意见23条。十易其稿,最终草拟修订了《*区综合救助服务实施意见》于7月20日由区政府正式发文实施。
(三)做好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区委贡儿珍书记“综合救助服务要着力创新机制”的指示,我们着手开展“综合救助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建立完善。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发动,草拟下发了“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十问答”,要求各街道深刻理解领会“一个平台、两个方便、三个统筹、四个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要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二是高标准落实救助中心平台的规范性建设,落实好前台接待区、办公审批区、来访接待区的建设,配备电脑、电话、档案柜、信息网络设备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是研究制定救助中心运作的基本指引,草拟了《综合救助中心办事程序》、《综合救助中心审批程序》、《综合救助中心工作程序》、《综合救助中心工作职责》等工作流程下发到各街道落实;四是研究明确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下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陆续出台了《*区最低生活保障受理通知书》、《*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通知书》、《*区居民综合救助事项通知书》。要求通过街道的“综合救助中心”统一办理各项救助业务:全区困难群众在这个平台上申办各项救助,各职能部门通过这个平台审批落实各项救助,也是我们俗称的“一口上下”的救助运作模式。
(四)组织和指导有关街道、部门的先行试点。一是抓好街道试点。今年5月份,根据区政府齐小平副区长指示,我们选择困难家庭相对较多、办公设施相对完善、民政干部业务能力比较熟悉的大东街、大新街、大塘街等七条街道作为试点先行街道,多次下到街道,就上墙制度、救助中心的标志、功能设置、制度规范等问题充分与各街道领导交换意见,指导街道开展各项筹备工作,抓工作重点推进;二是抓好部门试点。首先将民政、教育、房管、工会、残联等五个部门的综合救助服务纳入街道“一口上下”救助;三是抓好人员培训。今年7月份,我们组织了先行街道民政干部、专职社工共90人参加的综合救助服务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程序规范、落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各街道开展了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的认识。
(五)抓好综合救助信息系统软件研发和使用。软件研发和使用是街道“综合救助中心”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区发改局的大力支持下,今年4月份,着手开展了街道“综合救助中心”的软件研发工作。为推动软件研发,我区首先开展了全区救助工作人员低保软件使用培训,全面完成困难家庭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其次实施低保软件与社区综合应用平台接入,实施数据共享;三是召开民政局、发改局、教育局、残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座谈会,讲解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数据汇总等方面网络化操作,逐步整合民政、教育、残联、工会等信息资源。目前,全区综合救助管理信息平台正在落实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为民办事效率。一是以方便群众、简单准确为原则,调整现有救助流程,抓好各项业务网上办公软件的开发和建设,在全区逐步实现社会救助联合审批,落实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程度,避免重复救助、实施公平合理分配救助资源。进一步明确区、街、社区各级职责,逐步扩大综合救助中心的业务范围,年底前完成其他职能部门的救助项目的纳入工作。
(二)落实首问责任制,开展绩效评估。一是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救助中心的组织领导,开展网络化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二是落实限时办结制,明确各项救助审批的办理时间和审批时限;三是落实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调强公共服务水平,试行群众对办事结果的评价记录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拟于九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综合救助服务宣传“四个一”活动,通过给居民群众一封信、召开一个新闻通报会、各街道举办一个业务咨询周、各救助中心一个开放示范日的活动,集中宣传全区综合救助中心的运行新机制、申请办理社会救助的新模式,在全区营造一个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的统筹落实工作。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公共财政支出,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人员、经费到位是“综合救助中心”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政府将对社区服务人员经费实行统筹安排,确保“综合救助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__年,安定门街道团工委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青少年维权和弱势青少年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现制定2014年安定门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结合重大节日时点,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地区居民法律意识;以社区为重点,逐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与街道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合团支部的律师团员配合,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专家授课、参与活动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自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维权能力。探索青少年维权新举措,开展家庭心理健康讲座,邀请地区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成员参加,提高家庭成员对心理问题的认知与了解,切实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二、抓好弱势青少年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区弱势青少年台账,掌握最新信息动态,加强针对性管理和服务。继续开展好社区志愿者与弱势青少年结对子活动,为弱势青少年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开展好北京市“希望之星(1+1)奖学金、爱心基金、学子阳光基金、东城阳光成长基金”的申报、发放工作,维护好弱势青少年权益。
三、抓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教育和预防工作体系,有效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青少年观看法制类教育光盘或节目,给青少年敲响警钟。与街道司法所配合,加大对特殊未成年人的监督帮教和教育转化工作力度。
四、抓好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摸底、管控工作,切实掌握闲散青少年情况。结合他们的实际问题及面临困难,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力量对他们进行帮助。与街道社保所、地区单位配合,组织社区闲散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培训等,促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
五、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各项措施。
三、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将继续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工作。已建立的健康档案通过规范化管理,发挥健康档案的实质性作用。在更新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建档覆盖率计划达到80%.同时加强对慢性病老人进行健康管理。积极探索实行“首诊在中心、大病去医院、双向转诊、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四、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继续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
2、继续开展全科团队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三下午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新理念和新技能。
3、要求中心中级以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的学分。鼓励积极撰写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科研论文,争取参加高品质的学术交流或骨干培训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范围都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的增加和扩大。我国当前重点防治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儿童青少年行为障碍和老年期痴呆。目前山前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主要服务计划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要通过二个途径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其一是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二是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开展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社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不低于社区覆盖人群的0.6%。还将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连续的疾病档案资料。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不主动治疗,特别是在疾病的严重期,因此需要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的关怀和看护。个案管理员,每个月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家庭随访,通过随访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进行服药期间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化验检查,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四、开展社区康复治疗,促使早日回归社会
个案管理员在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的同时,将对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治疗。社区康复治疗的内容包括: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工娱治疗和职业康复等。社区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减轻精神残疾的程度,促使患者早日回归社会。中国残联制定的“xx”发展规范要求,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统筹规划,每县(市、区)都将扶持建立一所示范性精神病康复机构。康复机构的形式有:工疗站、农疗基地、活动中心、托养中心、中途宿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在残联的配合下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对于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管理治疗的首要目的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负责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诊断的确定和治疗方案的拟定,负责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管理治疗和康复指导,共同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无缝隙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双向转诊的制度,社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反复或加重,需提请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会诊,如果不适宜社区管理治疗,将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后,应及时转回社区进行管理治疗。所倡导的原则是紧急住院要果断、及时,社区康复治疗要坚持、要有耐心,要细致。
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争取社会支持
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多在青壮年发病,病程迁延,多呈慢性,致残率较高,主要危害劳动力人口,极易造成家庭贫困。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但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拒绝治疗,给救工作带来困难。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可以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掌握的情况,配合民政、残联、劳动等部门积极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争取适当的社会支持和政府救助。
八、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
第一条为缓解城乡贫困群众就医难问题,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为主,以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优惠、减免项目收费为补充。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三条县民政局是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工作计划、资金分配计划,具体组织医疗救助工作,建立救助对象档案以及对医疗救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按规定拨付。
第五条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并督促定点医疗救助单位设立大病医疗救助窗口,公开医疗优惠减免项目、标准,兑现减免承诺,为救助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县审计局负责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对涉及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规、典型经验以及相关内容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广泛宣传和报道,免费公示捐赠情况。
第八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民宗局要根据自身工作特色,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县文体局每年组织1-2次义演,所得款项用于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第九条县药监局要加大对药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的药品质量。
第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要倡议和呼吁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和支持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范围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指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救助对象)为:
(一)持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保对象,包括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二)持本县《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含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
(三)持本县《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农村特困户和持《优抚证》的困难优抚对象;
(四)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救助对象。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大病范围为:
(一)急性脑中风;
(二)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或移植术后抗排斥;
(三)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四)急腹症(急性胆囊炎、重症胆管炎、肝脾破裂、急性胃穿孔、急性胰腺炎);
(五)重型颅脑损伤或重型肢体骨折;
(六)心脏病(主要是心肌梗塞);
(七)主动脉手术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八)严重烧伤;
(九)暴发性肝炎;
(十)重度精神分裂症;
(十一)经县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或有关部门临时认定的其他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
第三章救助标准和方式
第十四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患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元起付线的,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70%予以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救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第十五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救助对象患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800元起付线的,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50%予以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救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第十六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患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800元起付线的,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30%予以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救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
第十七条审核确定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时,应剔除下列费用:
(一)医疗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
(二)患者本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四)参加各种商业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五)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
(六)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救济的资金;
(七)超出本县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规定的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发生的医疗、药品费用。
第十八条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救助对象,患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而无力筹措资金住院治疗的,县民政局可酌情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只限向定点医疗机构发放临时医疗救助卡、不发现金)。
第十九条救助对象患国家、省规定救助的指定传染病时,按有关规定落实救助。
第二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资助救助对象积极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五保户(含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农村特困户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困难优抚对象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从优抚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大病医疗救助实行定点医疗。医疗救助对象患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申请医疗救助的,必须凭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卫生单位接受治疗。定点医疗卫生单位由县民政、卫生部门指定,并向社会公布。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减免优惠政策,免收门诊挂号费、诊断费、对普通住院床位费减半收取,对超过100元以上的护理费、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15%,药品费用按一定比例优惠后收取,具体比例由县民政、卫生部门与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章申请、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应当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或《优抚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病史材料;
(四)医疗收费票据;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大病医疗救助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按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在5日内连同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于受理后3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县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于受理后3日内将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于受理后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救助资金划拨到县民政局在会计核算中心的专户;
(四)县民政局直接或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将医疗救助资金发放给救助对象。
第二十四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应当于医疗终结后半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救助申请的,不再受理。
第二十五条县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次一档。
第二十六条凡是已经接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民政部门要定期在乡镇、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上低保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救助基金筹措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地方财政安排。县财政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从低保预算中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并根据财力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二)上级补助资金;
(三)县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四)社会捐赠款;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八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专户下设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分户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分户,由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
第六章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第三十一条从事医疗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或者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医疗救助对象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医疗救助的不予救助。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取消其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2018年已接近尾声,现将一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调委会组成人员,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4次培训,提高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3件,全部化解。三是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前后会同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办公室等部门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化解,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最大限度把群访集访和突发群体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参与劝访8次,劝回130余人次,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坚持落实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积极调动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人情,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职能。
二、普法宣传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2018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调整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严格按照学法计划学习和抄笔记。组织公职人员对宪法和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联合镇妇联、镇综治办、派出所利用3.8妇女节、牛首山庙会、世界无烟日、鸿乐府亭子四次过年贴等节日,开展学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禁毒法等为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三是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悬挂标语、张贴专栏、会议学习、收听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送法下村”等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发放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2018年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
(3)积极打造法律八进示范点,在鸿乐府拱北和团结新村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公交站台及各村粘贴法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市普法办的好评,并接受司法厅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调研。
(4)我们还通过微信、QQ、电子屏、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是群众和干部、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明显提高。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1、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2018年以来,我所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责任人,强化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措施、注重关心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改过自新,全力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推动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今年,我所累计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人,成功解矫3人,现登记在册15人,完成上级对13名犯罪嫌疑人的评估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并协调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任某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所注重加强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帮教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彼此间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教网络,及时核查平台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两类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及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信念,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全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6人。截至目前,刑释解教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四、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峡口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政策、法律,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台帐,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2018年来,峡口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80余人次,免费代书30余份,有力维护了辖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封育禁牧、禁烟禁火、库区湿地补偿、拆除违章建筑等各项中心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工作,规范调解工作运作机制,完善各类台账,强化警民联调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在集镇社区等外来人员集聚地完善综合调解和“三调联动”两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及协议文本格式,提升调解员理论水平,更好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据第二次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就是说有残疾人的家庭人口是2.6亿。
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中显示,山东省残疾人数量达到了569.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15%。到目前为止,济南市的残疾人数有33万人。
他们现在的就业状况如何,他们的生活质量如何,他们的学习条件如何,他们的婚姻状况如何,他们的子女状况如何,他们有多少人能够自立,以及社会应当如何来帮助他们?给他们提供医疗条件,让他们的眼睛重新亮起来,让他们的耳朵重新听到声音,让他们重新站立起来,这些都是值得每一个人关注的问题。
2008年是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建设的一年,特别是在北京残奥会上取得了2金1银1铜的优异成绩,名列山东省17市金牌榜、奖牌榜之首,创造了济南市参加残奥会历史上的最好成绩。在2009年刚刚到来的时候,我们采访了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刘书笙。
刘书笙用三句诗词形象地概括了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三个阶段,“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
跳动的数字
2008年,济南市残联以“迎和谐全运,建美丽泉城”为主题,实施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年”计划,并制定下发了《2008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年”主题活动方案》,认真实施了八项助残工程,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八项助残工程包括,权益保障工程、康复救助工程、安居工程、教育培训工程、就业工程、托养服务工程、社区康复示范培育工程、迎残奥惠残工程。
权益保障方面,济南市残联出台了《济南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并开展了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学校,送康复、送教育、送岗位、送科技、送温暖、送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四进六送”系列活动。
这里有一组数据,活动期间,与160名残疾人签订了免费法律援助协议;为1516名残疾人办理了过渡期残疾人证,为3900名下肢残疾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为3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4925户聋人家庭安装了爱心门铃,为8395名盲人配备了多功能盲杖。
在农村实施安居工程。投入1200万元,为7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我的兄弟姐妹”安居工程;投入300万元,为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工程。其中“我的兄弟姐妹”安居工程连续四年被济南列为“创城百件实事”。
在城区,加大对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全年对140户重度残疾人实施了实物配租。
此外,济南市残联还不断加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庇护就业和日间照料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建立了13处庇护所、4处庇护车间、14处日间照料站,为1200名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了庇护就业和托养服务。
数字最具证明力。每增加一个数字,就能多让一个残疾人得到帮助。
“我的兄弟姐妹”
济南市残联成立于1990年8月,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其职能描述为“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说到济南市残联,很多人就会想到济南残疾人事业的品牌“我的兄弟姐妹”。走进济南市残联的门厅。迎面便是“我的兄弟姐妹”六个大字,这是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为济南残联的题词。“我的兄弟姐妹”于2001年11月份提出,2003年9月底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成功进行了商标注册,标志着“我的兄弟姐妹”正式走向了全国,并在法律上受到了保护,有利于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济南市残联以人为本,对“我的兄弟姐妹”这一品牌进行了组织建设和平台培养,推动济南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009年,济南市残联的重点工作就是放在对“我的兄弟姐妹”的品牌塑造上,做好“我的兄弟姐妹”残疾人事业主题品牌的规划推广工作。根据“我的兄弟姐妹”品牌的工作标准,开展争创“我的兄弟姐妹之家”和“‘我的兄弟姐妹’十大精神文明标兵”活动。充分利用“情系我的兄弟姐妹”电视专栏节目和“我的兄弟姐妹文化艺术周”活动,大力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庆祝活动,进一步扩大“我的兄弟姐妹”品牌的影响力,提升“我的兄弟姐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打造成济南市公益事业的“著名品牌”。
“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这是现今济南市残联的发展阶段。有了“我的兄弟姐妹”这样一个叫得响的品牌做平台,济南市的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2009年1月12日,第二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提出,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这是人人都希望达到的成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在济南市残联制订的2009年工作计划中,健全完善“六个体系”,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成为重要内容。六个体系包括:健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就业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司法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120--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控管。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年----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创新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
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220--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县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新活力。
1、大力推进标准化司法所用房建设。
强化督查指导,按规定落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达标,并能够为自己使用,设有所长室、调解室、矫正室等。
2、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
制定《20--年度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使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细化、量化、项目化,形成系统科学的基层司法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3、加强档案(台账)规范管理。
按照市局要求,统一规范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文书制作、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制定20--年度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所务管理工作台账,确保乡镇、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调解卷宗的立案登记、受理、调处、调解协议格式、结案、立卷、归档等内容统一。
4、指导“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等报表的上报,确保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并在每月3日前对上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开展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每上半年组织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一次基层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操作培训,实现全体司法助理员“会调解、会协调、会写、会操作”的四种能力。
7、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组织基层司法所业务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考察,提高业务水平。将各司法所工作台账(卷宗)统一到基层股相互进行交流,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对照,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推进司法所向科学化管理目标迈进。进一步激活司法所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8、创新考核机制,严格绩效考核。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都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组织对司法所进行半年、年终工作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直接与各司法所经费保障、评先评优挂钩。
二、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化解纠纷上有新举措。
1、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周末时间,设“人民调解宣传台”,宣传典型调解案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针对性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一是在年初各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培训以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经验交流等为主要内容,要形成工作材料。二是基层股将对去年调解工作考核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举办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3、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扎实做好日常(乡镇每月、村居每周、村民小组每天)排查调处的同时,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着力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以土地确权与流转等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司法所组织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每月至少一次下基层开展巡回调解,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并及时登记,履行指导、协调、督办职责。最大限度地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4、落实调解经费。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指导乡镇、村居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终,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5、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
对已成立的行业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提高,规范运作。
6、发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减少讼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每年召开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上半年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及其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把好法律工作者“出入关”,抓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
接受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委托,积极参与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诉讼非诉讼案件,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法律服务所20--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不低于20件,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
总之,要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3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工作,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我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4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通过我一年的努力工作。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5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