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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组定域,优化人员组合
将稽查人员分成三组较为合适,可采取以下分组方式:_.尤仁茂、陈庆龙、蔡君玲;_.王勇、费金玉、蒋冠杰;_.卞永华、仲伯华、刘璐、徐舒。刘璐主要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切实履行起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程序审核每个案件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条款有无欠缺或不当之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以确保我局案卷质量在来年有长足的进步。稽查地段仍然按____年区域划分,没有必要重新调整,但各组稽查区域在____年的基础上相互进行对调。今年每组任务数为__万元,完成指标后方可参加局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未完成指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指标的百分数发放目标管理奖。在____年春节后,局长分别与各小组组长分别签订《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一小组,《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不仅分解数字,还要在依法行政、案卷质量、抽检任务上具体细化评分。来年各小组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协同办案,遇有案值在_万元以上的大案,由分管局长要统一安排调度。各小组在已有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有所侧重,王勇组重点对药品生产注册、药品包装说明书、药品针对性抽检上下功夫,尤仁茂组重点要在大型医疗设备、骨科内固定器材稽查上有所突破,我组重点对化验用诊断试剂、隐形眼镜、口腔科器材进行分析深挖,每组在自己侧重的领域要力争办成一个典型案件,形成各自的稽查特色。
二、创新思路,提高办案能力
____年,如何抓好稽查工作,我认为要“抓住一个主线、实现二个突破、做好三个加强、建立四个联动”。
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制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当前,假劣药械仍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团伙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稽查抽验、网上假药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二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要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要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要完成全年___万元任务,没有_个案值在__万元以上的大案的查办,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各组必须意识到办大案在完成全年数字稽查目标的重要性,要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我认为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大要案:
(一)、精心组织对市直医药卫生单位的检查。历数局成立以来的大要案,绝大多数发生在市直医药卫生单位,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局要高度重视对这些单位的检查,检查组重要人员要向分管局长书面汇报检查预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堂。
(二)、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市人民医院的骨科、检验科、口腔科、眼科及五官科在检查的基础上要下责令改正通知书,防止检查后屡教不改。市三院的设备科、检验科,市中医院的检验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设备科也可列为检点。
(三)、有针对性部署专项检查。局成立以来的专项检查不多,效果也欠明显,今年可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稽查例会,有计划地布置下列专项检查:_.进口药品专项检查;_.二手CT专项检查站;_.血液制品专项检查(含疫苗);_.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稽查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型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骨科内固定及牙科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每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务必做到了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了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靶向性地抽检。_.对销售大、价格高、质量不稳定、易出问题的品种作为监督抽验的重点,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要立即抽验。_.抽验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抽样规程进行,要注重抽验工作的代表性,抽样工作要做到数量均衡性、结构合理性、结果有效性。_.我局在年初要制订 详细的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进一步规范抽验行为。
(五)、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注重利用网络资源。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要求内勤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六)、拓宽举报渠道。建议按照____年的做法,将我局举报受理电话、监督电话标牌重新印制分发到各医药卫生单位,并要求悬挂在各医疗单位药房或病区药房醒目处,村卫生室可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各药店由综监科统一操作,在城个体诊所由稽查人员检查后分发,各稽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有关单位悬挂到位。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市药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要加强与市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要及时与药检所沟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小组要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待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各小组除自学以外,每个稽查小组根据分配自己稽查的侧重点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进行封闭式学习,主讲人员要准备好授课资料,带领全体稽查人员共同学习研究某一典型案例或法律法规。
四个联动:一是加大稽查与局各科室的联动力度;二是加大与泰州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三是加大全市系统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四是通过建立假药先行赔付、举报奖励制度和日常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要对社会承诺,如果患者举报假药属实,帮助患者索赔,同时要出台奖励举报办法,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餐饮保化监管工作
一是在元旦、春节重大节日,县食药监局提前介入、精心谋划,对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点饭店、年夜饭接待饭店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凡发现安全隐患和质疑品种一律扣押、送检,并督促整改到位。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餐饮应急处置分队,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达不到标准的食堂一律停止供餐。
三是继续严厉打击餐饮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重点对全县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饭店、学校食堂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食用油购进渠道不明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四是全力以赴做好县人大、政协“两会”、“中华绿谷美丽”摄影大赛等重大会议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两会”定点接待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责任。在“两会”召开期间,组织专人对接待饭店进行全程监督。组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小组对“中华绿谷美丽”摄影大赛全程进行餐饮安全监督。
五是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饮食安全保障工作。高考、中考期间,县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高考考点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安全排查,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全县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药械监管工作
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为开展好为期10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县食药监局及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为整治重点,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县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县食药监局还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节日用药、中药市场、违法药品广告、疫苗类生物制品等6次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00家,查获劣药4种次,县食药监局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理。
二是4月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工作部署,以我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防疫部门为监督检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有关防控药械的储备品种及数量;2.有关防控药械的质量。此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3家,县防疫部门1家,部分单位的防控药械储备品种及数量不足,执法人员已要求相关单位尽快购进以保证储备数量。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县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一是实施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我县原有药品零售连锁门店4家:昌盛大药房店、大余县德邦大药房零售如意店、太极大药房云天花苑店、太极大药房章源大道店,现大余县德邦大药房零售如意店已变更为单体药店,太极大药房云天花苑店、太极大药房章源大道店变更单体药店正在办理中。通过检查,昌盛大药房店已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
二是完成了“四品一械”分区管理。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商品分区摆放的通知》(赣市食药监药[2013]18号)的文件要求,县食药监局为统一管理,已设计好相关标识牌模型,并要求各药店按照标识牌模型的要求,制作好并将普通商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分区摆放,严格实行“四品一械”分区管理。
三是完善了《药品安全电子地图》的制作。县食药监局积极主动的全面完成了辖区内所有药品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定位与信息补充、完善、维护工作,通过电子地图全面了反映我县涉药单位的分布情况,实现地理数据与监管数据的衔接,为药品追溯、药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提供了支撑。
(三)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1、“四城同创”活动工作进展情况
县药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卫生、文明、园林和生态宜居城市活动,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创建”为目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助推“四城”创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县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在“四城同创”活动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其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周密安排部署,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药监局将按照“四城”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四城同创”活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城同创”工作责任。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组织实施。以重大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小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解决餐饮服务经营中的“脏、乱、差”现象,严厉查处无证或不按相关规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切实维护我县食品药品安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措施到位。根据“四城同创”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四城同创”活动顺利实施。
2、三送工作开展情况
县药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全力抓好三送工作。在“三送”活动中,工作人员长期驻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3月14日县食药监局在杰坝乡黄沙村开展“三送”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家主题宣传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册),并通过在宣传点设置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画报、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村民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饮食用药知识和假劣食品药品鉴别常识,为村民免费检查身体,现场提供各类咨询和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同时,深入到村民家中,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帮助清理家庭小药箱,回收清理过期药品,广泛征求对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互动,让更多的村民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5·16”防汛救灾期间,县药监局主要领导负责人亲自带队,积极组织不驻点干部分期分批到挂点村走访联系户,并深入到重点灾害的农户家中,了解农户受灾情况。并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救灾工作,安排挂点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加强与挂点村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等动态信息。与此同时,统筹安排好防汛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灾情,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做好救灾工作,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资帮扶。
3、征地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攻坚月”活动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带领征地干部坚持执行“5+2”、“白+黑”工作模式,主动加强相关业务政策的理论学习和理解消化。在做工作时,耐心听取农户意见和要求,并有针对性的解释相关政策法规,让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及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对尚不理解工作甚至情绪激动的农户,征地干部始终保持一张笑脸,主动进行安抚;对符合政策且已测量土地、房屋的农户,指派专人负责全程为其办理城建审批、养老保险受理等手续,确保了政策的快速有效落实。
二、存在不足
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管任务重,执法人员亟待补充。当前,县药监局总的监管对象接近1200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58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40家;各类餐饮店790家、学校食堂89家,监管任务极为艰巨。而目前我局行政编空缺3个,事业编空缺2个,多个重要股室无人可用,多名干部身兼数职,现有人员根本无法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需。另外,县药监局目前只有1辆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无法同时满足药品和餐饮监管所需,严重制约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最边远的山村,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在县主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普及法律知识,教授广大人民群众如何选购、鉴别假劣食品药品,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好监管职能和工作,使开展的各项工作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2、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大基药尤其是胶囊剂药品的抽检力度,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以有效保障。
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莱西市政府审改办联合食药监局着力推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管理方式由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管理手段由分散式、封闭式向集约化、开放型转变,通过建强队伍、创新机制、构建平台有力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队伍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严格选拔标准,优化监管队伍
一是严格选拔引进监管人才的标准条件,把好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均须取得执法资格证书,规范了监管队伍的来源。二是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通过调剂部分职能减少、任务不饱满部门的编制充实到食药监管系统,推进监管力量下沉,为监管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全面清理食药监管人员,清退临时人员和借调人员,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改变基层监管队伍的非专业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在配足配强从事事后监管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加强设施和装备投入,分类别、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监管技能,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监管工作中的“引擎”作用。按照“一岗多能”的理念,通过执法练兵等方式推进基层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监管人员适应新形势、履行新职能、解决新矛盾的能力。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管责任
按照“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原则,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流程等事项,出台了《机关科室稽查大队与监管所事权划分意见》等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对基层所、科室和执法大队的专项考核办法,把案件查处特别是大要案查处,作为核心工作加以突出,最大限度增加考核比重,形成执法合力。完善食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执法政绩优劣、责任履行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日常监管
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查为主,节令产品专项抽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抽查制度,组织审批机关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加强监管:一是对行政审批科室和审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管,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审批领域的行为活动进行监管,重点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与行政审批“挂钩”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管,重点查处“红顶中介”“违规搭车”和乱收费、效率低等问题。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并与信用记录、联合惩戒相衔接。
(二)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监管
审改办全力组织、指导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编制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指导食药监局逐项制定批后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食药监局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保障机制等要素。对于食药监局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审批的事项,结合权力清单以及责任清单的梳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清食药监局职能范围内的监管职责。对农业、畜牧、林业、水产、卫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在食药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合理划分食药监局与上述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避免推诿扯皮,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或缺位出现监管真空。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强化对食品药品领域的联合监管。
(三)推行网格监管方式,实现无缝监管
以基层所为中心,以镇街划分管区为网格,将每个网点具体、分门别类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以监管人为一条线,将负责的网格串联起来,点、线、面全覆盖的监管网络。以电子地图的形式,明确各监管所网格内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等基础信息。将监管领域覆盖源头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餐饮服务食品等所有食品安全环节,实现了目标定位、区域定量、人员定责。目前共开展食品定性定量检测3150批次;排查小作坊63家,监管覆盖率100%,63家小作坊已全部发放告知性备案,备案率100%;立案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7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
三、构建监管平台,健全监管体系
(一)打造信用监管平台,强化信用监管
以青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强化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守信企业和个人激励制度、失信企业警示惩戒制度、失信企业和个人异常名录制度。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制度。推动食药监局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周期性检验等方面全面使用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等监管机制,按照区域的重要性、主体的诚信度等不同指标划分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自我监管。
(二)打造网络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益
以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在青岛国际农副产品交易物流港,探索构建大中型批发市场农产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投入50多万元,研发农产品安全信息处理系统,制作以身份证为基础信息、集电子交易结算、检测信息留存、质量全程追溯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身份证”,实现了监管信息的远程式、可全程式监控,出现质量问题一追到底。实施“远程审方”工程,在药品经营单位创新安装远程药学服务系统,通过联网实现远程审定“药方”。目前,在海诺大药房39个门店安装了远程药学服务系统,实现远程“审方”4万余笔,调取视频进行事后监督130余次。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二年左右,河南濮阳的许某和史某到淄博淄川某村卫生室推销一种名叫“蛤芪喘愈胶囊”的哮喘病胶囊。很快获利。见到有利可图,后来干脆自己造药了。主要造的是“蛤芪喘愈胶囊”及“高效骨痛康”,其所用的原料是许某分别从安阳、安徽太和等地购来的活血片、消炎痛、咳克敏、小苏打、维生素B、钙片、布洛芬等十几样成品药,然后再经过加工、装进胶囊。许某所销售的药品均是未经过正规注册手续的品牌,如其编造的“河南健源堂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濮东高效风湿定制药有限公司”等,经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局调查,均非该省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复方关节炎胶囊”、“咳嗽痰喘胶囊”等也不是合法注册药品。
武汉94家零售药店违规被查处
《楚天都市报》讯 武汉市人社局组织了30个检查小组对武汉市3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专项稽查,对94家利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售卖生活用品的定点药店,给予暂停医保结算服务资格3~6个月,拒付或扣减医保结算款项,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并在药店营业场所张贴了暂停通告。对其中经常违规的连锁药店或加盟药店的总店还要追究监管责任。
据了解,去年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稽核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把兜售的生活用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结算,诱导参保人高价买药后再低价回购套现损害参保人利益;替没有医保服务资格的药店、诊所、医院刷卡结算,甚至盗刷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处罚的规定。
河北禁售6家企业中药饮片
《河北日报》讯 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省内监管部门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识为广西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市华安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安徽亳州市国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泰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全部产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检查中发现多起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相互勾结、违法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案件。河北省食药监部门将确定检点,对重点地区,尤其是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周边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并对发现的线索一追到底。抽检出假的“杜蕾斯安全套”
《华商报》讯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款抽验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电子脉冲治疗仪、假冒的杜蕾斯牌等。
根据2014年全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全省共抽验医疗器械产品556批次,符合标准规定产品551批次,合格率为99.10%。不合格产品中包括标示为桂林乳胶厂生产的“杜蕾斯”牌52mm天然胶乳橡胶(生产批号G31975023)。经核查,此产品并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属于假冒。
另外四款不合格产品包括:深圳市好一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万家牌型号为HYS-1008的低中频电子脉冲治疗仪;标示为杭州华安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特卫牌硬头电子体温计;中国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华佗牌SDZ-Ⅱ型电子针疗仪(生产批号为201305);广州市健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特卫牌电子体温计。
有伟哥这两个字的药品都是假的
《重庆晚报》讯 重庆市食药监局组织销毁了一批2014年查获的假冒食品药品,大家耳熟能详的红牛、俗称伟哥的壮阳延时药―――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均名列其中。
执法人员在璧山区璧城街道马家桥村危险废物处置场,对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行销毁。九寨沟小柴胡颗粒、太极葡萄糖注射液、哈慈制药驱虫消食片等知名药品均在其中。
以哈慈制药驱虫消食片为例,假药与真药乍看上去并无不同。“假药的批准文号是黑卫药准字,国内产的所有药品只能是国药准字,没有国药准字就不是正规药品。”
蓝银色相间外包装,露出一颗小小蓝色药丸,这就是万艾可“极品伟哥”100毫克装。下面有一行小字―适应症:用于治疗功能障碍及。
伟哥是老百姓对壮阳药的俗称,主要成分是枸橼酸西地那非。根据相关法律,药品包装上不能出现伟哥字样,如果有,肯定不是正规药品。
整形热背后存陷阱
《济南时报》讯 主刀“医生”无行医资质,“护士”忙卖药,济南警方和食药监部门突击检查蝶蜕变医疗美容医院,其涉嫌使用和销售假药,累计案值达到了2000余万元。济南割双眼皮、隆鼻、换脸型等整容手术量持续攀升,“整形热”背后却存陷阱。
“国家主管部门对整形美容手术严格执行分级制,即使是割双眼皮,也需要执业医师资质。”驻济一家三甲医院整形中心专家高先生透露,仅该院1年之内,因整形失败前来修复的病例就占15%。
“无痛穿耳”,在济南一些饰品店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打耳枪轻轻一射,就能实现。其实根据国家规定,即使是打耳洞这样的项目,因为需要刺破皮肤,也属于医疗范围。很多从事正常美容的会所机构都没有资质,首饰店就更不行了。
在对蝶蜕变医疗美容医院审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该医院“医生”许某(男)并不具备任何行医资质,却一直在该医院内为患者实施美容整形手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曝光11家违法虚假信息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讯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检查发现,11个互联网站(详见附件)虚假产品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将这些违法网站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为了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现将下列11家违法网站予以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购买药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
虚假信息互联网站名单
序号 具体网址 网站标示名称或单位 网站标示产品名称
1 经典重庆 金海龙胶囊
关键词 医用氧 氧含量 分子筛制氧 药品管理
一、医用分子筛制氧管理的相关指导文件
医用氧(medical oxygen)是指临床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的氧气,其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规定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用氧”属于药品管理范畴,对医用氧的生产企业实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药品GMP认证制度。
医用氧广泛应用于临床,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出台了《关于征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用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标准及富氧空气临床适用范围意见的函》(食药监办械函[2010]564号);《关于加强医用氧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0]99号);《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0]109号);《关于氧、氧化亚氮混合气体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注[2006]586号);《关于医用氧经营企业监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6]440号);《关于医用氧管理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注函[2004]107号);《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等相关文件,伴随着每次文件的贯彻执行都会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的行为,保证医用氧质量,保障患者使用医用氧的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医用分子筛制氧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数量从早期的过多使用到近年的大量减少,医疗机构的决策者们意识到其在临床上的使用将带来诸多法律和行业的管理问题。
二、医用氧、医用分子筛制取的氧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氧(Oxygen)O2 32.00 ,本品含和O2 不得少于99.5%(ml/ml)。GB 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标准:医用氧的技术要求氧(O2)含量(体积分数)/10-2≥99.5。低温空气分离法制造的医用氧必须满足含氧99.5%(体积分数)/10-2 ≥99.5的要求;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制取的富氧空气按照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氧浓度为≥90%(V/V)。《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术语中,医用氧气(medical oxygen)主要成分是氧并限定了污染物的浓度,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其品质应符合国家药典的规定要求。医用富氧空气(medical oxygen-enriched)通过医用分子筛(PSA)制氧机从环境空气中分离氮气后产生的浓缩含氧气体。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制取的氧气不能称为“医用氧”。
三、医用分子筛制取氧气在临床上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医用分子筛制取氧气含量不满足医用氧国家标准和国家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对医用氧本品含O2不得少于99.5%(ml/ml)。GB 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标准,医用氧技术要求,氧(O2)含量(体积分数/10-2 ≥99.5,《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使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制取氧气应用在临床的指导性文件。技术依据是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中氧浓度为≥90%(V/V)。2003年以来,国家药典几次修订,迄今也未对其质量标准进行补充制定。
(二)医用分子筛制取氧气未纳入药品监管体系
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明确:本标准适用于以医疗保健为目的,以沸石分子筛为吸附剂,用变压吸附法(PSA)制取医用氧气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文件中明确暂不纳入药品监管体系。
四、加强医用分子筛制取医用氧气管理的建议
(一)制订医用分子筛制取医用富氧空气临床适用范围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依据《关于征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用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标准及富氧空气临床适用范围意见的函》(食药监办械函[2010]564号文件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制取的富氧空气临床适用范围已经征求意见。在正式颁布实施前,建议不符合临床适用范围的医疗机构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医用分子筛制氧源系统设计运行中均设置有液氧贮槽或钢瓶汇流排系统备用系统的情况。将供氧源系统进行调整是应对标准实施的最佳办法。
(二)医用分子筛制取医用富氧空气在临床上使用时纳入药品管理范畴
富氧空气不是医用氧,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文件中提到的“暂不对该方法制取的氧气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也暂不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采用医用分子筛制取富氧空气用于临床时医疗机构应该根据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的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选用医用分子筛制取富氧空气应进行法律、经济、安全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据21世纪经济网上报道,2010年5月10日,《40余家医用氧企业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这些企业认为,各级医疗机构生产的“不用许可、不用认证、产品不注册以及不检验”的“四无”产品分子筛氧目前畅行各大医院,国家药监局作为监管者存在监管缺位,理应诉其行政不作为。国家药监局一方面要求我们按照标准生产医用氧,另一方面又允许医院分子筛制氧存在,导致不公平竞争。国家正在治理的“毒胶囊”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作为药品的权威标准的重要性。
氧气钢瓶汇流排、液氧贮槽、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三种供氧源方式进行简单的经济安全性分析。
笔者曾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2005年以前使用液氧贮槽(两台5m3 ,一备一用),2005年9月,2006年10月更换为4台20m3/h和3台20m3/h的变压吸附式制氧机,在不考虑人工管理成本的情况下,进行运行成本分析,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变压吸附式制氧机年运行成本为:1671416元;制氧设备机房占用室内空间建筑面积300m2;需要值班人员14人。 液氧贮槽供氧方式年运行成本为811220元;液氧贮槽占用室外空间60m2;需要值班人员5人。通过经济分析得出在满足同等规模医疗机构使用氧气的情况下,不计算人力成本,采用变压吸附式医用分子制氧机的综合成本消耗是传统液氧贮槽供氧系统的两倍。
五、结束语
医用分子筛制取富氧空气的管理相信会日趋严格规范,已经使用分子筛制氧的医疗机构应该客观看待国家现阶段的过度监管政策,为了保证医疗机构使用氧气的安全、经济和合法性,加强医用分子筛制取富氧空气在临床使用的监管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818
[2]吴洪亮.医院集中供氧方式的综合性分析[J]当代医学.2008,14(20):49-50
[3]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S].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4] GB 16192-2008.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8
[5]GB 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9
[6]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落实广电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区分局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1、市摩尔电影城,市区大世界电影城
积极协调、配合公安、电力、食药监等部门对电影城消防、用电、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等。(牵头负责人:需要区公安、消防、食药监局等单位配合)
2、市飞高电影院线公司
全面协调飞高电影院线公司,加强对放映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杜绝在放映过程中因设备器材短路而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各镇(街)密切配合,检查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观影要求,观影人员入场、疏散的管理办法,电源接入、布置的安全措施、现场秩序维护办法。整改完善安全放映观影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措施办法,消除和杜绝安全隐患。(牵头负责人:需要乡镇政府、辖区派出所配合)
3、区广播电视网络
积极协调省网络公司农网部,加强沟通,全面排查有线、无线电视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效避免高压电线与广电光纤、电缆线的交叉接触,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杆线的牢固状况,对杆线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杆线倒塌伤人;制定完善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负责人:需要市网络公司配合)
4、办公区域
检查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广播影视设备设施是否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工作是否做到安全监管,各部门办公设备、用电是否安全规范等。(牵头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要把此次安全大检查作为加强行业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各部门从即日起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严格排查,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到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环节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人员抓紧整改落实,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3、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各检查组牵头负责人要做好检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内容、整改措施等完备的检查记录,并注意完善相关检查手续,做好资料收集保存以备查阅。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爱卫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增强全体干部的社会公德、卫生健康意识。不断优化本单位的卫生环境,努力创建一个清洁、优美、整齐、舒适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现将我局上半年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促进全民健康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爱国卫生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上半年,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教育贯穿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始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进一步增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爱国卫生有关文件、法规条例及健康教育知识;二是在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文明规范;三是通过制作、展出宣传专栏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四是多方收集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知识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并及时向干部职工广泛传发;五是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控烟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31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呼爱卫字[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安排“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并向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各办公室内卫生做到每天早晨小清理,每周大清理一次。二是办公室门和窗户玻璃每月擦一次,保持门窗边无灰尘、窗户玻璃明净。三是保持室内卫生的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五是保持墙壁、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六是保持室外环境卫生保洁、不乱倒垃圾,墙面不乱涂画、不乱张贴印刷品。发现墙面有张贴物、小广告,组织职工及时清洗干净。七是楼道、洗手间、楼梯保持干净。八是责任路段卫生保洁由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打扫。
四、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确保了实效。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卫生红旗单位及卫生科室的创建工作,使各项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同时按照县爱卫办的要求,县食药监局还购买了药物,开展了办公室“除四害”活动。加强保洁区卫生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全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整治。集中力量大扫除,对包扶的社区进行洗、刷、刮、沫活动,对保洁区暴露在外的垃圾进行打扫收集并转移到垃圾箱内,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定时、定点、定人在保洁区进行全方位的卫生保洁,确保了保洁区的卫生清洁。县食药监局领导亲自带队参与督导,组织人员到包扶区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跟踪,不留死角,严格标准,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
(二)做好行业创卫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在我局的监管服务对象群内进行了关于创卫工作的动员通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要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行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逐条街进行检查,对几大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证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证件过期的责令停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才能上岗。加强现场核查。对后堂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冷藏、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加强食品经营场所防虫防蝇防尘设施的检查。对集中就餐点、所有学校食堂及各类餐饮店、食品店的防鼠防虫设施进行了检查,责令未安装及安装不合要求的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治。要求餐饮场所必须安装灭蝇灯,食品库房必须配置灭鼠设施,食品货架摆设整齐,食品经营场所不得暴露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防尘防蝇防虫措施,垃圾桶贴标加盖。三是落实色标管理、消毒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原料、工具、容器标识不齐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坚决杜绝厨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现象。对进货查验台账、晨检台帐、餐厨垃圾处理台帐进行检查,对餐具清洁、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在检查中要求就餐场所、后堂、库房干净整洁,无明显油污,垃圾污物及时清理,物品摆放有序。店主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五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量化分级。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餐饮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评星达标和量化分级。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悬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评定为三个安全等级:A级、B级和C级,分别用微笑、平脸和哭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以A、B、C、D 4个等级表示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进行公示,颁发信用等级牌。
爱国卫生工作经过的严格落实后,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改观,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这些成绩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立足实际,从点滴小事优越,力争把单位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和谐单位。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爱国卫生思想认识
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各族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使爱卫生、讲卫生、珍惜环境的良好卫生习惯深入人心。通过发宣传单、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开展除“四害”、预防疾病等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卫生健康意识。
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以治理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大环境整治,加强管理力度,对责任段卫生保洁工作每周派人打扫,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按照爱国卫生文件指示,认真做好行业内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开展好有关爱国卫生的各项活动;三是认真定期组织行业内从业人员进行爱国内生和国卫复审工作的学习培训,将有关要求宣传和通知到位,确保所监管行业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做到扎实有效。
专项整治工作中,市食药监局发挥牵头作用,工商、质监等部门强化配合,各辖市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将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一)整治效果明显。目前,全市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885户,立案查处137件,罚没款66万元,开展食品抽检527批次。丹阳市查处1起涉嫌猪头肉非法添加案,样品已送省有关机构检验;句容市取缔无证照经营2户;扬中市查处的销售假冒饮料案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京口区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0.5万元;润州区查扣侵权仿冒食品24公斤,立案35件,结案25件,罚没款12.67万元;新区查处了1起超市销售以次充好大米案,罚没款15万元。
(二)整治覆盖面广。各地以清理无证无照、规范采购途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强农村自办家宴管理为主要整治内容,集中开展检查治理。结合农村整治行动,统筹开展了“两节”、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火锅底料专项整治、生鲜乳制品现场制售调研、农村集中聚餐调研等多个专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对全市103家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保障,在7个辖市区开展了30批次的火锅底料抽样送检工作。各地结合地方行业发展实际,开展特定产业专项治理行动。丹阳市已完成对食醋企业、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下一步,还将对面包、糕点加工门店开展专项整治;句容市组织开展了农村散装白酒专项整治;扬中市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整治措施扎实。一是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监管底数。采取网格化责任到人方式,按区域清查。丹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基本摸清,扬中3个乡镇完成了清查名册上报工作。句容掌握了辖区内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的基本情况。二是规范主体资格,清理市场秩序。对中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整改,依法办理经营证照。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案28件。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强化隐患排查。丹阳、句容、扬中、丹徒、新区根据上级要求和地方监管实际,科学制定抽检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四是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依据全程治理、重典治乱的原则,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非法添加、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销售假劣、标签不合格食品,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五是发动社会共治,指导农村聚餐。丹阳、扬中要求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对流动厨师的登记管理,做好农村自办家宴的申报登记,规范农村自办家宴行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已备案指导2180户次。
二、发现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农村和城郊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五小店”食品安全监管成为目前难点。由于“五小店”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且法律意识淡薄,城乡结合部小店无证照经营现象较多,处于监管空白点;有的食品经营场所面积狭小,设施、环境、卫生情况较差,逐步成为目前监管的难点;此外,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问题易反复。
(二)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前期,市食药监局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基本形成,但在基层落实上,有的辖市缺少专职人员,人数上存在不足,同时,基层食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镇(街道)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和发挥。
(三)部门协同快速反应有待磨合。当前由于食药机构调整改革正在进行,有的还没有完全到位。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和流动摊点商贩的监管以及食品“五小店”的监管职责分工、具体办法都没有完全落地,基层一线在开展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矛盾和困惑。
三、工作建议
当前气候呈现高温高湿状态,食品安全的风险明显上升,各地对此应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继续将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一)突出工作重点。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将“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事项,同时将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列为餐饮环节重点单位,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本地区此类品种或业态监管,掌握其基本状况,加大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力度,做好技术资料的汇总分析,加强市场巡查和隐患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谨防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保证群众充分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11〕1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6号)出台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站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宣传动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督查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即日起,全县各村卫生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市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乡镇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在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辖区内村卫生站的采购周期。村卫生站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二)做好药品的配送管理。成立专门药事服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同药同价,及时采购、及时配送、及时结算。
(三)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8月27日后,村卫生站只能在本县制定的村卫生站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配备和使用药物。如遇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使用其他药物的,应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不得私自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落实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村卫生站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政府补偿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和村卫生站的正常运转,以保证在职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和卫生站工作正常开展。经费补偿渠道由村卫生站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量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比例补助等经费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
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县卫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相应成立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站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适时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将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取得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同时要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县财政局要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落实村卫生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甲类报销范围,并制定鼓励、引导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
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县电视台、报社要对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县卫生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编办、监察局、食药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落实村卫生站办公场所,督促村卫生站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及时化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11〕1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6号)出台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站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宣传动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督查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即日起,全县各村卫生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市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乡镇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在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辖区内村卫生站的采购周期。村卫生站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二)做好药品的配送管理。成立专门药事服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同药同价,及时采购、及时配送、及时结算。
(三)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8月27日后,村卫生站只能在本县制定的村卫生站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配备和使用药物。如遇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使用其他药物的,应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不得私自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落实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村卫生站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政府补偿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和村卫生站的正常运转,以保证在职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和卫生站工作正常开展。经费补偿渠道由村卫生站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量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比例补助等经费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
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县卫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相应成立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站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适时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将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取得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同时要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县财政局要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落实村卫生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甲类报销范围,并制定鼓励、引导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
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县电视台、报社要对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县卫生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编办、监察局、食药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落实村卫生站办公场所,督促村卫生站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及时化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11〕1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6号)出台后。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实惠。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提高群众受益水平,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3.规范用药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明确村卫生站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二)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结合本地实际,一是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督查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即日起。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市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乡镇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辖区内村卫生站的采购周期。村卫生站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二)做好药品的配送管理。成立专门药事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同药同价,及时采购、及时配送、及时结算。
(三)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8月27日后。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不得私自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落实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
(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政府补偿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和村卫生站的正常运转,以保证在职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和卫生站工作正常开展。经费补偿渠道由村卫生站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量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比例补助等经费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卫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相应成立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站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适时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将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取得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同时要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
落实村卫生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政策。县财政局要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
并制定鼓励、引导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甲类报销范围。
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检查。
县电视台、报社要对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一是强化重点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程序,重点围绕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空编进人等内容,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突出“职能转变和职责界定”,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好部门职能交叉和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人员配备和优化结构”, 围绕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对于那些有编无人、长期不运行的单位,坚决予以调整,如撤销九中、马石店及城北畜牧兽医工作站;对于职能增加、事业发展的部门,如纪检监察、商务、安监、环保等部门,给予机制和体制的支持和扶持,让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狠抓日常监督。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以来,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对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干部、私设机构等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的人员状况,做到人员、编制、机构“两统一”、“两同步”。即:机构编制批文与台账信息相统一,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统一;机构编制批文下发与机构编制信息变更同步进行,人员增减手续与人员信息录入同步进行。
二、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一是加强机构职能方面的调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部门职能已经发生了一定变化。对于要求增设机构的部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其所要增设的机构从职能上与现有的机构是否交叉、重叠、相近,了解所要增设的机构是否与全市实际相结合,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机构设置的价值和意义有多大,是单独设置,还是加挂牌子,或是挂靠其他机构。比如,针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的设立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请示,经过调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不单独设立此机构,而是采取设立一个集公安、城管、交通等多部门于一体的综合协调指挥中心的方式来履行相关职责。再如,今年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市食药监局有些机构及职能设置不太合理,对其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和职责进行了调整理顺,进一步促进了工作,大大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编制核定方面的调研。主要看所要增设的机构履行职能是否需要单独设置岗位,需要设置多少岗位,设置什么性质的岗位,是需要新增编制新录人员,还是采取系统内部调剂。今年会同人社局,拟定了全市人力资源比对分析,为今后制定人员计划、调配人员等工作提供了参考。另外,根据上级加强学前教育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立了18处市直及镇街幼儿园,并核定编制123名。结合公立医院实行备案制管理,收回公立医院编制88名。
三、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推行信息公开。通过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强化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制度,对用编申请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审批工作的科学和严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及时更新内容,做到信息数据的准确和完整,为随时了解和检查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供方便。每年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三定”规定、政策、程序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单位的编制、人员和职数配备等情况,通过公开栏、监督台等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增加透明度,发挥单位内部监督作用。同时,通过拓展网络、信箱、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12310”举报热线,建成了覆盖面广、反应灵敏、处理及时的监督举报信息系统,确保投诉举报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公信力的认可度。
四、监督检查与实务工作相结合
一是积极落实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要求下,努力探索如何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工作中,根据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继续完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编制。加大在全市内或系统内编制调剂力度,对于因职能弱化或没有职能的部门,通过整合机构、收回编制等方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性工作倾斜,向纪检监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安全生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两年来共调剂使用各类编制95名,有效解决了编制不足的困难,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一、紧扣改革方向,构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一)横向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针对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执法队伍过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泰兴市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一是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实行行政处罚权“五权合一”。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农委履行;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二是整合检验检测职责,提升执法技术能力和运行效率。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委、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进行整合,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三是精简优化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撤销农林牧渔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务、粮食等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4家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市场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机构撤销整合后,共精简编制37名,精简比例为25.3%。原机构人员整体划入新组建机构,以人定编,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专业特长重新定岗定员。
(二)纵向下移执法重心,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监管,在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建立起了条块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和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同步下移。一是下沉市级执法力量。市场监管局按区域共设置11个市场监管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52名,占总行政编制的77.1%;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按片区共设置8个稽查中队,核定事业编制35名,占稽查总编制的63.7%;人员按定编比例相应下沉到分局和中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农林牧渔行业设置5支执法中队,核定编制51名,占大队总编制的82.3%,并按片区划分人员和明确职责分工。二是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助理,配备了2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置了农业助理和办事员职位,下设了农技服务中心,协助市农委做好农林牧渔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三是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359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均配备了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专(兼)职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他们承担对村居的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对村民的宣传引导等工作,将综合执法的“神经末梢”连接到千家万户。四是健全镇村分级考核体系。制定了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主管部门会同乡镇联合进行考评,并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三)创新监管方式和管理制度,构建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难点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实施。为此,泰兴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一是健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合理划分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权限。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之间的配合。通过建立部门间的双向传送机制,实现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突破传统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和事后稽查等措施,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建立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尽量减少过于频繁的现场检查对企业建设经营行为的影响。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统一执法流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对事关发展环境、民生改善、政令畅通等执法缺位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综合执法提速增效
(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解决了“推”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监管责任主体较多,导致执法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各自执法的矛盾比较突出。推行综合执法后,随着同一领域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以前由多个部门监管执法的事项,现在由一支队伍集中综合执法,原由单个部门执法力度受限、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多头管、管不全的顽疾有效破除。
(二)执法力量得以强化,解决了“弱”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执法队伍众多,机构编制规模普遍偏小,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推行综合执法后,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不强的问题。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实行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二是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混用在其他岗位上的执法人员全部划入综合执法机构,重新进行定岗定员,突出主业主责;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清退部分执法机构的临时人员。三是强化人员考核和培训。凡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均须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并强化对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考评。四是落实执法保障机制。为避免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综合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解决了“窄”的问题。以前试点领域各部门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日常巡查走马观花,偏远乡镇只能是被动接受投诉。实施综合执法后,通过整合部门派驻力量,下移执法重心,明确乡镇监管责任和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实施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力量下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出击转变,由集中式整治向日常性高压转变,由单一工作创新向系统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有效破解了“镇村看得见的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
(四)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解决了“慢”和“怨”的问题。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以后,通过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镇村主动管理、协助监管执法的热情被激发,熟悉当地情况的镇村监管责任人员有条件、有能力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大大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管控查”三结合,尽可能把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试点领域违法问题发生的可能和频率明显下降,违法问题总体数量明显减少。通过综合执法流程优化和监管方式创新,群众投诉举报得到较好解决,执法扰民现象基本消失,形成了社会参与、政社联动共唱“同一首歌”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三、抓好关键环节,确保综合执法落地见效
(一)严管“开头”,加强顶层设计。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注重听取部门和基层的意见,使改革举措更具可行性、操作性。泰兴市在深入调查和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拟订了改革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相关乡镇、部门和上级编办的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后,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改革方案,为实施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严管“过程”,突出优化调整。泰兴市在总体部署上,将改革分为先整合后融合两个阶段,分级负责、分段实施。在细节流程上,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统一日程安排,统一动作要领,实施挂图作战。相关部门在贯彻执法方案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落实的具体办法。同时,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宝鸡的杨女士近日在超市为8个月大的孙女购买了一盒新加坡生产的雅培进口奶粉,回家打开外包装盒后,突然发现奶粉内包装袋上粘有一个死掉的虫子,约玉米粒大小,还有一大片虫尸随着包装盒的打开而散落。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这批货是2009年11月26日进到超市的,货进到后才刚刚一个月,而虫尸都干了,成了标本形状,肯定是从厂家带来的,与超市没有太大关系。超市目前已将该产品下架封存,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国家质检局:141批次洋食品和化妆品被处退货或销毁处理
2010年2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一批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显示,141批次洋食品和化妆品被处退货或销毁处理。这次公布的名单显示,部分进口乳制品被指不合格。
这份不合格名单上的产品包括全脂奶粉、奶酪、蜂蜜、燕窝、糖果、鱼胶原蛋白等,来自美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
其中,一部分不合格食品来自进口的乳制品。例如,广州一家进口商从新西兰Fonterra公司进口的一批22.35吨的全脂奶粉被指检出阪崎肠肝菌;来自2家意大利制造商合共2个批次的奶酪、奶酪粉则分别被指酵母菌超标、违规使用溶菌酶。
此外,深圳一家进口商从日本进口的3个批次合共0.18吨的优之良品油炸紫菜酥被指砷超标,进口自韩国的一批0.81吨乐天牌梦之巧克力被指铜超标,进口自韩国的3个批次ACE夹心熊仔饼被指细菌总数超标。
国家质检总局强调,所公布批次食品、化妆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贵州省卫生厅查出四种食品三聚氰胺超标
近日,贵州省卫生厅三聚氰胺超标食品“黑名单”,确定四个批次的食品存在三聚氰胺超标问题。
据悉,这四个批次的问题食品包括: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高钙奶粉、炼奶酱;山东淄博绿赛尔乳品有限公司产品(生产批号:2009-4-25);辽宁省铁岭五洲食品有限公司的“五洲”冰棒(生产批号:2009-4-9);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凯达冷冻厂的“香蕉果园”冰棒(生产批号:2009-3-19)。
湖北荆州出现假酒制售案
几元钱一斤的散酒,灌入高档酒瓶,顿时售价上升数十倍乃至数百倍!如此灌制的假酒,主要销往武汉、荆州等城市。
2010年2月22日,荆州市公安局消息称,该局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破获该省最大的假酒制售网络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 700多万元。
2009年9月22日,荆州市治安支队接到举报,该市屈原路某烟酒店有大量假酒出售。警方迅速出动侦察,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在该烟酒店的仓库内,发现标值12万元假冒五粮液、茅台、水井坊和剑南春等白酒。该窝点主要自制假冒茅台、五粮液、水井坊等高档酒及湖北某品牌白酒,通常用几元钱一斤的散装四川大曲、绵竹大曲,灌制售价为几十元到近千元的假酒。
河南药监2010年第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河南省药监局将2009年10月至11月份河南省部分媒体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同仁堂牌同仁益康胶囊、苗奇牌苗清茶、戎舒牌佐将胶囊、富硒灵芝宝、正衡牌正衡片、碧萝芷片、常青春牌润通胶囊、黑猫牌养生胶囊、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
北京市工商局停售因有害物超标的三批次食品
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停售三种食品,包括两批次“增白”挂面和一批次添加剂超标的酱黄瓜。
不合格产品包括: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的“如意”北京精制玉带面(400g/袋 20090603)检出过氧化苯甲酰超标;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密云店销售的“顺天恒丰”牌西红柿面(350g/把 20090820)被检出过氧化苯甲酰超标;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销售的“聚福”牌酱香黄瓜( 300g/袋 20090315)被查出苯甲酸、甜蜜素超标。
兰州药监局查处“劲五加胶囊”等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
近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标示为广州权威保健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劲五加胶囊”等保健品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经抽样送检,检出上述产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
这六个保健产品分别为:标示广州权威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劲五加胶囊(权威男士)”;标示西安泰金王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葆胶囊(欢腾)”;标示西宁绿因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茸虫草鞭护卫胶囊”;标示昌邑市强劲医药生物制品厂生产的“健刚牌强劲胶囊(活睾因子)”;标示陕西天龙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拿拿胶囊(活根草)”。
北京曝光两款不合格饮水机 重金属含量超标
众所周知,如果饮水机内胆重金属铅、镍含量超标,那么长期积累下来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受损。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近期对本市销售的饮水机进行质量抽检,结果发现,两款温热饮水机重金属含量超标,相关产品已被市工商局强制退出北京市场。不合格产品包括一批次“华生”牌立式温热饮水机,内胆铅超标,标称宁波博强电器有限公司制造,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监制,生产日期为2008年4月7日;还有一款“粤华”温热饮水机,标称中山市粤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内胆铅、镍超标,生产日期2008年3月17日。
减肥药西布曲明由于心血管疾病风险而被撤市
2010年2月27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英国药品和保健产品管理局于2010年1月27日了欧盟药品管理局(EMA)已完成减肥药西布曲明(诺美亭)的评价,主要以大规模临床研究――西布曲明的心血管结局研究(SCOUT)的安全信息为基础,这次评价发现西布曲明的心血管风险超过它的效益,EMA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建议该药品在整个欧盟地区撤市。
“诺美亭”是西布曲明的商品名,类似成分药物在多数国家都有销售,这种药物可通过对大脑神经的刺激产生抑制食欲功效。
欧洲药品管理局先前批准了这种药物,但一份名为“西布曲明心血管反应实验”的临床检测报告引起了这家药品管理机构重视。这份报告说,“诺美亭”的核心物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服药者心脏病突发或中风的概率。
湖北抽检发现近40种假劣药品 21种药十分常用
2010年3月4日,湖北省药监局公布了2009年抽检中发现的主要假药品种、主要劣药品种以及生产企业,其中假药有格列齐特片、妇炎康胶囊等21种常用药品。
据了解,按照国家抽检计划要求,药品抽检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抽检。检出的主要假药品种有21个,其中多为常用药,如治疗糖尿病的格列齐特片(Ⅱ),还有风痛安胶囊、拉米夫定片、万通筋骨片等等,所涉企业共有17家,抽检出的主要劣药品有氯霉素滴眼液、男宝胶囊、牛黄解毒片等18种,同样均为常用药,共涉及企业达48家之多。
江苏近四成卫生巾、生活用纸产品抽检不合格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3月3日举行新闻会,公布了妇女节前该局对江苏生产的妇女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卫生巾(护垫)和生活用纸产品合格率分别为62.1%和62.5%,均远远低于此次抽查平均合格率86.2%。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亚青,通报了徐州安舒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梦思琪牌卫生巾等6家企业生产的6种不合格妇女用品。据悉,相关企业现已被责令限期整改或移送查处,同时相关产品将被销毁或限期收回。
上海查处曝光4种违规保健食品 多为瘦身产品
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近日公布了“世博四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部分结果:“我型我塑OB蛋白素瘦身胶囊”、“全效瘦身丸”、“美姿堂超强抗脂胶囊”、“苦瓜秀减肥胶囊”等4种产品存在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违法宣称保健功能,或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情况,被依法查处曝光。
四川停售“利脑心片”和“银屑胶囊”
因夸大宣传,在2010年1月20日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通告暂停销售云南滇中喘络通胶囊以后,1月27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大药品经营企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实施暂停销售的通告》和《关于对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实施暂停销售的通告》精神,对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两大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
火腿肠中吃出玻璃 厂家称出现东西在所难免
2010年3月3日,从东北网获悉:哈尔滨市民王先生反映,2岁半的儿子小佳俊竟然在火腿肠里吃出了一块白色的碎玻璃片。现在,家人只要一提起火腿肠,小佳俊就“谈肠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