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消防安全论文范文

消防安全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消防安全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消防安全论文

第1篇

功能需求分析

基于网站需求分析,该网站需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l)阅读文章:根据rog号令的对象划分,分为管理部门模块、单位动态模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模块、社会公共场模块、培训机构模块;根据109号令的内容划分,分为方针政策模块、新闻中心模块、法律法规模块、消防标志模块、消防产品模块、火灾预防模块、火灾扑救模块、疏散逃生模块、自救互救模块;(2)搜索公告:提供站内一些公告性信息,附有搜索站内信息引擎;(3)资源下载:可以提供一些图文、表格等资料供会员下载学习;(4)互动交流:会员可以登录,给网站提建议或咨询一些问题;(5)友情链接:链接相关站点,便于浏览者可以学习更多知识,并提供本站的联系方式;(6)收发邮件:注册单位管理员与超级管理员之间互转信息,交流沟通的平台;(7)超级管理员管理:为管理员提供各类新闻、公告、图片的添加、更新、修改和删除功能及会员的管理功能;(8)注册单位管理员:为管理员提供掌握并修改本单位有关消防人员实际情况;(9)会员注册:为对消防安全教育有进一步需求的人。

总体设计

1开发平台

微软为了能使程序员创建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分布、具有Intemet功能、互用性的软件,推出了.NET框架。NET框架包括多种语言、多个类库和一个公用的执行平台。另外,NET框架还包括各种让程序员可以在Intemet和.NET商业服务器(如SQLServer20(X),ConunerceServe己以X〕和Biz-TalkServer等)上进行软件集成的协议。因此,与此前的任何一种平台相比,NET框架在软件集成方面都提供了最为丰富的功能,而且,使用.NET框架开发Intemet应用软件和开发桌面应用软件一样容易。

开发框架首先是整个开发框架的基础,即通用语言运行以及它所提供的一组基础类库;在开发技术方面,NET提供了全新的数据库访问技术以及网络应用开发技术和Windows编程技术WinForms;在开发语言方面,NET提供了VB,VC++,C#,Jse五pt等多种语言支持;而则是全面支持.NET的开发工具。

是一套完整的开发工具,用于生成ASPWeb应用程序、XMLWebserviees、桌面应用程序和移动应用程序等。,VisualC++.NET,VisualC#.NET和Vis-ualJ#.NET全都使用相同的集成开发环境(IDE),该环境允许它们共享工具并有助于创建混合语言解决方案。另外,这些语言利用了.NETF~ework框架的功能,此框架提供对简化ASPWeb应用程序和xMLWebserviees开发的关键技术的访问。

2权限设计

本网站权限分为四级:超级管理员(大队主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注册单位管理员(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注册用户(各单位有关消防人员、普通公民)、普通浏览用户。

(l)超级管理员:是网站的维护者也是管理者,他可以进行对文章内容的添加、删除、编辑工作,实现上传文章、图片,还可以管理会员用户并以邮件形式联系各单位消防责任人。如图1所示。

(2)注册单位管理员:可以对本单位有关消防人员信息进行编辑,可以以邮件形式与超级管理员沟通交流并获取信息。如图2所示。

(3)注册会员:注册会员相对于普通浏览用户的优势在于能在留言板上留言,提出自己的建议、看法。如图3所示。

(4)普通浏览用户:能方便地在网站内浏览各类新闻、最新动态、消防安全知识等自身需要的相关信息并可以进行下载。尽可能地满足社会人员对消防知识的需求,达到普及消防知识的目的。如图4所示。

3系统模块设计

总体设计就是对整个网站系统的功能模块进行分析、确定,因为每个组织都是一个功能机构,都有各自不同功能。分析清楚各个模块的功能后,具体是由哪级用户使用的,都可以使用哪些功能。分层次将其归纳与整理,形成各层次的功能结构图;然后自上而下逐层归纳与整理,形成整个系统使用功能图。如图5所示。

详细设计网站首页界面的实现

第2篇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前提条件

对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首要条件就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这与消防管理工作中“消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要求相符合。通过消防知识尤其是消防基本技能的普及,不仅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还满足了强化生存教育上的需要。在高校消防安全宣教中,主题就是宣传消防文化,主要目的则是促进高校师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帮助其增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掌握逃生技能,并推动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构建。对此,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构建高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机制。近年来,我国高校在行政管理上主要采用学院、系、专业的逐层管理形式,这造成各个院系之间比较独立。因此,对于高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可以借助于这种主机管理模式来有效开展。2、对高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予以明确,并在教学中具体呈现。高校消防安全宣教工作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内容,一般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以及灭火教育、安全逃生以及自救技能等。经过本次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学生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有着深刻认识,但是缺少比较专业的培训与知识。因此,高校应当将消防专家请到校园中,并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讲座。同时,将消防知识课程安排在教学工作中,通过必修加选修课的形式来推动消防知识深入到课堂中。此外,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高校应当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培训提升师生的自救技能等。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制度保障

在建设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是制度保障。对此,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建设高校校园消防安全组织。在对高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予以构建的过程中,高校各个部门应当互相协作,共同设立从学院到系再到专业的三级消防安全网络。首先,学校应当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总体上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二,各个学院应当成立二级消防单位,并负责学院消防组织管理上的工作;第三,在各个系,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网络机室设立三级消防管理部门,以上组织需要进行明确的分工。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以及相关规章,高校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基础上,高校消防工作也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并有助于消防责任的明确。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据高校行政管理上的逐级管理模式,需要将消防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尤其是落实到个人。对于高校消防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进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对消防先进部门给予奖励,并追究发生火灾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责任人员。

三、组建校园消防队伍是队伍保障

对此,高校可以设立校园义务消防队。高校一旦发生火灾,校园义务消防队可以迅速到达现场,并对火灾险情予以控制。相关研究表明,校园义务消防队扑灭了高校大约98%的火灾。对此,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校园保卫处以及教职工可以组建校园义务消防队,以此来减少火灾的危险。另一方面,应当对校园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培训,尤其是指导学生如何进行火灾隐患的排除,从而促进其自救能力的提高。

四、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是物质保障

为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高校应当确保消防经费的投入,及时更新消防设施。对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消防设备是基本的物质保障。消防设备的水平高低情况,往往对消防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影响。目前,高校内应用着广泛的高科技教学手段,电脑室等电气设备的使用量不断增多,而高校内由于人口比较集中,这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单靠灭火器和消防栓并不能满足高校消防需求,必须采购具有技术含量的消防设备,促使消防工作的现代化。对此,高校应当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将其列入到学校预算中,并设立专门的基金,对消防设施及设备不断更新改善。此外,高校应当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五、结束语

第3篇

随着各级领导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度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在前,消在后,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不言而喻;第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将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消防条例》也都将消防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加以细化。2009年4月13日的公安部第“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细化,明文规定了消防安全培训大纲的内容,包括:消防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以及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同时将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任和具体工作以规定的形式指导企业的具体实施,使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有据可依。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于2011年5月27日由、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将消防安全培训中各个机构单位的职责,以及培训形式等,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范。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消〔2014〕22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结合近年来消防安全工作的形势,分析了部分地区、部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不适应社会、企业需要的现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社会消防培训力量,发展、创新消防安全培训机制,提升消防安全培训质量,强化消防安全培训责任的落实,这对港航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模式创新与当前社会形势接轨起到了指导作用。

二、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的探索

港航企业在现有全天候生产的实际情况下,应逐步探索一条适合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

1.完善内部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港航企业应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培训模式,其中包括按班次选定一批负责任的业务骨干人员担任消防安全协管员,并吸纳为志愿消防队员。因为这些人员对实际的操作流程和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部位较为熟知,对这些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加以系统化培训后,就可以让他们深入工作一线,将自身的消防知识在日常工作以及平时生活中向身边的同事、工友进行不定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定期将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集中,让他们相互交流并将自身的创新经验推广,企业则可以根据这些创新举措的实际作用对发明人加以奖励。这种员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可让大部分员工不必耗费专门的时间去集中学习,而是在身边的同事帮助下,在日常的工作实际中进行。

2.加强外部约束,提升重视程度。水上公安消防机构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并将其深入落实到港航企业中。消防部门将辖区港航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加以量化管理,制定评比标准,对开展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以书面形式加以通报及告知。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时,消防监督人员对企业员工进行随机抽查,用测试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消防技能的方法来考核该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效果。对企业员工(特别是消防监控室等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的单位,可视为该公司的一项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其进行整改。

3.合理按岗分类,确保有的放矢。港航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类,继而进行有针对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其中,对管理岗位人员应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对易燃易爆场所岗位人员应进行针对该场所易发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预防措施进行培训,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重点是针对其取得相关上岗证后的实际操作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4篇

在巨大的挑战面前,建筑行业若不能及时转换管理理念,调整管理思路,制定科学的管理模式,就会使自身工作陷入困境,导致各种问题发生。从当前我国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不重视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工作中,虽然大都宣称秉承和实行“以质量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出“安全第一”的管理口号,但在实践中却不能有效贯彻“以安全为本,以生命为本”的管理理念,形式主义色彩严重。从我国建筑行业实践看,许多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片面突出经济利益,将职工视作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缺少服务社会的敬业精神,在实践中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再从建筑工人的角度看,许多工人的自我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淡漠,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不能给予充分重视。“目前,部分建筑工人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缺少安全防护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1〕由于管理理念和消防观念层面出现偏差,为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隐患。常言道“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正确的认识是推动实践发展的思想前提”。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树立正确的认识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各种消防设施配置不健全出于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司短期经济利益的需要,建筑行业的决策层和管理者大都不愿意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在提高建筑工地安全设备质量上下功夫,这是导致当前建筑行业消防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地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的大小而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对于大工程项目,消防设施的配置往往比较到位,而对于小的过程项目而言,其相应施工现场的消防配备就显得十分薄弱甚至不设置任何消防设备,这样就必然存在十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除此之外,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执行不力、责任不明确也是导致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几乎在每一个建筑工地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宣传的口号,从表面看,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这些企业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在实践中,为什么消防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呢?归根结底,是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落实。而导致此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在于,各种规章制度虽然存在,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意识,使得这些制度停留于纸面,或者仅仅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的口号而已。

3.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也是导致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出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政府通过“抓大放小”,可以为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壤和条件,这是保证市场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缺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利于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却十分突出。政府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处于指导、监督的地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和政府监管责任缺失直接相关。“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仅局限于大检查和标准化验收等固定程序,监管力度不够。再者,一些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也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3〕

二、破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对策

常言道,“有压力就有动力”。面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困境问题,如果能积极转换思路,通过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就能够变压力为动力,找到促进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路径。“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面对挑战,如何从挑战中找到破解之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

1.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行业管理层能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殚精竭智是制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的前提因素。因为,健全的消防设施的配置、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都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管理层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就难以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企业和职工的各种责任意识外,还要从财政制度方面规定企业用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稳定投入。重视对上岗职工的安全培训,保证每一个人都在上岗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并及时奖励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员工。如此以来,从企业高管到普通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消防阿全管理工作,也就为建立可靠的安全管理敌方确立了强有力的保障。

2.重视对职工素质的培养,提高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落实消防制度提供源头力量保障从我国消防事件发生的特点与规律看,职工消防意识淡薄是导致各种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需要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是关系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调查,近年来建筑工地火灾多是由于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4〕故而,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是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

第5篇

(一)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展开。作为供水企业,需要认真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对其进行管理时,需要主要把预防为主和消防结合起来,不仅要完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生产活动,而且也要自觉主动地坚持企业全部员工都要参与到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当中去,要全方位、全天候对消防做好预防。而且,所有的企业都需要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全部要求,规定下可以实施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也要完全分解安全生产的目标,建立一个安全的生产目标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是对所以的生产目标做好管理,不仅要对其进行评估考察,还需要对员工采取不同的奖赏制度,保证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主要是通过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上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这样可以让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更加顺利的完成。

(二)企业消防管理工作原则。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体现“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要对于消防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才可以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身上,这样,也可以确保每个部门、每一级的管理人员,甚至是所以的企业消防安全设计、施工、检验的单位都会确实的管理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每一级的企业领导最好是可以亲自召开相关的消防安全会议,也最好可以主动监督一些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任务,亲自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过问火灾隐患整改完成进度。

二、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我们应该把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带入到企业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当中去,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平时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应该要求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在企业里面工作的员工一旦发现安全事故,需要马上上报,企业不仅要对事故做好严格的处理,还需要探究发生事故的原因,并针对事故原因做出分析,防止安全管理工作出现层层衰减、不深入等情况。

(二)提高员工的认识水平。我们在对企业展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也要对员工的素质做重点培育,一个企业如果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首先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我们都应该知道,消防工作有时候就像是被人们遗忘的角落,甚至是不被大多数人所注意的,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工作人员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识水平,让大家了解,即便是一个小小的烟头或者是一块出现裂纹的地板,甚至是电、煤气和火炉这样的一些大多数人每天都会接触的东西,但是一旦不注意,就会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到,只有每天留心,才可以保证一方平安。要改变人们模糊的认识,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火灾防御能力。

(三)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企业还需要固定的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培训学习,定期地对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做好调查,必须做到“三懂、四会”的目标。“三懂”指的是懂企业存在的火灾的危险、懂采取哪些措施可以预防火灾、懂及时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四会”就是所有员工在发现火灾之后会报警处理、会简单使用灭火的器材、会及时的帮助疏散人员和会扑救小火。在企业内部实行鼓励制度,目的是为了激发出员工的对消防安全维护工作的工作热情,这是搞好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

(四)注重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内部需要做到一下的几点,需要设置有专门的消防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用于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更新和隐患落实整改,确保消防设施更新及时,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大技防建设。投入资金为各重点部位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一系列科技防控措施,形成立体化的消防监控体系。

(五)供水企业消防应急处置实施措施。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积极地、正确地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阻止火势蔓延,禁止一切盲目行动,保证灭火和疏散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拔打“119”电话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报警时应讲清起火单位、部位、详细地址以及着火物质和火势大小,燃烧物和周围的大概情况。并报出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以便消防队随时查询情况,然后到就近的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要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分头行动,做到灭火、报警、引导人员疏散三同时。一旦发生火情,初起火最易扑灭,现场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立即用灭火器、水枪、黄砂等进行扑救,把着火源消灭在萌芽之中。通讯联络组(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及组成人员报告。同时通知灭火行动组和安全防护警戒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听从指挥部对火灾扑救工作统一指挥。公司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火灾现场,组织实施指挥工作,对灭火工作进行任务分配,迅速实施扑救,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疏散人员和周围物资,进一步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到来。火灾发生时,由起火部门负责人就近组织指挥;当灭火行动组成员到达火场时,起火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交由灭火行动组负责人组织指挥;当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人到达火场时,灭火行动组负责人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服从分管领导负责人指挥;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分管领导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指挥员汇报火场情况,听从消防指挥员统一指挥。总指挥可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取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用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等措施。通讯联络组迅速收集各组工作情况,灭火组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汇报火灾现场实况,听从公安消防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组织本单位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工作。火灾扑灭后,安全防护警戒组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三、结束语

第6篇

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娜计腊踩芾淼纳缁峄J缴形葱纬桑涣硪环矫妫垢母铮嗽本颍蚕啦棵疟欢卮蟀罄渴降南兰喽郊觳椋讯冉嚼丛酱蟆?nbsp;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

第7篇

以前说教式的课堂,教师泛泛地讲解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同学们被动地听,根本没有主动学习的机会,更谈不上实际技能的培养,加之自身素质不高,未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的消防知识有限,内容局限、单一,以理论知识为主,缺少生动的案例讲解,枯燥乏味,难以吸引学生,授课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学生的安全常识并没有从根本上有所提高。一旦发生险情,大多数学生就会像无头苍蝇,盲目逃生,最后总还是酿成悲剧。这节课给我最大的震撼就是学习方式转变后,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学生收集资料、交流故事案例的过程就是掌握安全知识的过程,学生组成小组、进行实践演练的过程就是形成安全本领的过程。而在这些过程中,学生也会自然而然地内化珍爱生命的价值观,强化消防意识的观念。比如,学生在演练中惟妙惟肖的表现,以及体现出的积极主动的意识、镇定自若的神情、互助合作的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等,都令人超乎想象、赞叹不已。

二、学生家长的支持是安全教育课的重要条件

学生还小,搜集资料、准备案例故事是要家长参与的,课后笔者私下了解到,那些在课上发挥出色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家长比较支持的孩子。家长对孩子的支持,不仅是帮助孩子完成学习过程,也是一次亲子的过程,更是给孩子学习上的安全感的过程。与此同时,也给了家长一次向孩子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机会。

三、改进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的几点思考

1.学校应承担起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大多数学校能按上级要求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常规教学,但由于学校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组织架构、教学检查、师资培训、活动开展、设施配备,有的对课程的内容以及授课效果不管不问,有的是安排了课时但被其他课程或活动占用。学校应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消防安全教育课的时间、内容、形式,避免授课的随意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举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建立消防文化长廊等;实事求是地结合城乡生活环境、当地火灾特点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发校本教材;不失时机地结合“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2.教师应肩负起消防安全教育的重任

消防安全教育的主阵地在课堂,教师是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施者,只有通过教师的组织、引导和合作,才能达成消防安全教育的教学目标。上好安全教育课是教师责无旁贷的任务,是把消防安全教育落到实处的根本。教师要增强消防安全课的计划性,做好充分的前置性准备;要顺应新课程的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课堂实操的本领;要架起学校、家庭、学生三方的桥梁,凝聚家校的合力,让消防意识从小根植在孩子们心中,伴随孩子们的终身成长,让惨剧不再重演。

3.社会应履行好消防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8篇

论文摘要: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整理,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超级秘书网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人员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的检杏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同时,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还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那些已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提高消防设施整体安全系统使用性能。

第9篇

随着烟草企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头等大事,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消防管理工作能够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烟草企业之间竞争的不断加剧,如何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各种费用支出成为烟草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火灾的发生,就可以避免企业因为发生火灾而产生的巨大损失,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烟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三是能够建立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过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可以将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强化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从而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管理制度。

2当前烟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2011年4月1日实施颁布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地位,但是由于在实践管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2.1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还不完善。虽然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等加强了对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企业也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但是由于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在某些方面出现了滞后性,比如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仓库存储量不断地增加,仓库的烟叶存放量已经超过仓库防火区的面积,不仅违反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且也会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

2.2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烟草企业发展的要求。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其主要体现在:一是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虽然我国及时颁布与实施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制度,但是由于烟草企业的不重视等导致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改;二是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得以彻底的贯彻执行。为了前面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法规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相应岗位职责划分不科学导致很多制度在企业中没有得以执行。

2.3消防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一是消防管理人员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缺乏较强的责任心,他们在检查企业的消防工作时,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将工作重点放在表面工作,比如只是查看灭火器是否过期,而不看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等具有实质性的工作;二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安全保卫部门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实处,影响消防管理工作的效率。比如技改部门只是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技术改造,而不会考虑消防设备的使用性能,而安全保卫部门在技改工作实施过程中也不会主动地参与,导致技改后的消防技术缺乏高效的实用性。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对策

3.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保障各项消防安全预防制度落实到实处的有效保障。烟草企业生产产品的易燃性,要求烟草企业必须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积极将国家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中;二是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一定要本着从企业实际生产的现状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厂长为责任主体、副厂长为主抓、保卫科长具体执行的消防管理制度,并且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3.2加强对烟草企业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工作离不开烟草企业全体职工的支持,因此烟草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大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一是企业积极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技能比武活动,通过技能比武活动,提高职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企业要积极发挥工会、党支部等组织职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积极加强对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教育,加强岗位培训力度。

第10篇

(一)油库防火措施

1.库址的选择

在选择油库库址时,必须避开城市、水库、工矿企业、居民住宅区以及重要的交通枢纽等人口聚集区,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增加。石油企业考虑到运输的便利性,一般会将油库库址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主要进行铁路运输的油库应靠近有接轨的地方,而主要进行水运的油库应靠近便于装卸油品的码头。而这种做法也会为出现火灾险情时消防车的快速到达与展开施救提供便利。

2.油库的布置

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在进行油库布置时必须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同时必须考虑油库内各建筑物所面临的火灾危险程度、操作方式等方面的差距,按照各自的功能进行分区布置,对于特殊区域必须进行隔离。

(1)公路发油区。公路发油区最好设置在靠近油库外侧公路的同一侧并且面对油库外道路,便于进出通行。同时,公路发油区必须与生产区和油罐区有效隔离,以最大程度减少安全隐患。

(2)普通地面装卸区。出于安全和消防两方面考虑,对于主要进行罐车运输的油库,地面装卸区应设置在油库的边缘地带,以防因为罐车的频繁进出影响到其它区域的生产与安全管理,如果受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而不能将其设置在油库边缘位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需要,统筹安全、合理布局。

(3)储油罐区。就消防安全管理而言,最重要的区域当属储油罐区,油库的平面布局必须围绕储油罐区而合理进行。首先在布置储油罐区时必须满足安全防火间距的要求,既要保证各个油罐之间的直线间距,同时要满足排与排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在进行此区域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将所有油罐集中在一个罐区,既可以减少用地,又便于集中管理,等到真正出现火灾险情时,便于集中施救。此外,储油罐区应尽可能布置在较高的地理位置,便于油库排水与其他工艺流程的进行。

(二)防静电和防雷设施必须完善

油库内所采用的各类金属容器、管道、装卸油设施等,均应作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此外,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静电的产生,可采取控制油晶流速、添加抗静电、过滤时留足静电消除时间等措施。在雷雨天气,为了保证输油罐的安全,需装设防雷装置。目前常见的避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

(三)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

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克服侥幸心理与盲目情绪,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因为石油企业终究还是属于火灾高风险行业,必须加强重点部位的日常防范。另外管理人员还必须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尤其是在面对火灾险情时,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迅速认清险情的复杂性与实际情况,心中有数、沉着应对。作为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行家,消防器材等防火设施是油田安全生产的保护神,是必不可少的灭火防灾工具。石油企业不能只将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作为摆设而只起着心理安慰的作用,应该将其作为日常防火救灾的重要设施。

二、结束语

第11篇

1.1年代久远,建筑构建易燃

与现代建筑不同,古代建筑的建筑方法多采用砖木构架、隼牟结构,建筑构建多出于耐用考虑而采用富含油脂的木材,且由于年代久远,木料都已风干,极易燃烧。为了装饰装潢美观,古建筑多采用彩绘、木料也多用油漆涂刷,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蔓延速度极快。以辽阳为例,辽阳古建筑多为庙宇,除存在上述问题外,寺庙内有大量用于佛事的经幡、伞盖,部分佛像还裹有丝织品,都属于易燃物质。

1.2布局紧凑,易发连营火灾

古建筑在布局上往往是组群布置,其组成是以单间构成单座建筑,以多个单座建筑构成庭院,再以若干庭院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在庭院布局中,大多采用“四合院”和“廊院”二种形式。以辽阳广佑寺为例,寺庙有门房、东西配殿、大雄宝殿、弥勒殿等众多建筑群组成。建筑飞檐斗拱、殿宇相连,且没有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又无法进行大规模改造,一旦发生火灾后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极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之势”。

1.3地偏路远,火灾扑救困难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古建筑特别是古代庙宇多建设在偏僻的山区,这虽然有利于僧众修行,但却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此外,古建筑内多缺乏消防水源,且消防设施配备不全,一旦发生火灾难于自救。一般古代建筑出于售票的需要,往往都是只设立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且采取门禁装置,一次一人,入口不能出,出口不能进,加之游客僧众众多,一旦发生火灾除造成造成古建筑损失外还极易导致踩踏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2古建筑常见火灾原因

2.1用火动电,疏于安全管理

古代庙宇建筑由于礼佛的需要,每天都设有大量油灯、明烛、贡香,佛像周围有彩灯、电蜡烛等物,游客上香等现象也经常发生。且由于寺庙的特殊性,僧众对于消防安全疏于管理,对于动火、动电缺乏相关安全知识,这都是引发古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

2.2遗留火种,人为导致火灾

古代建筑游客众多,经常有吸烟现象发生,由于游客众多难于管理,经常会将火种随意遗留在建筑内,防不胜防。再有就是一些寺院除作为景点之用外,还供僧众修行,如辽阳广佑寺、观音寺、灯塔祥云寺、安澜寺等都在寺内设有僧舍,生活用火、用电量较大,这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主要因素。

2.3自然因素,导致建筑起火

自然因素引发的火灾也是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一个重要的威胁,如朽木遇氧燃烧、雷击火灾、泥石流引火、地震致火灾等。

3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3.1易燃构建阻燃处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目前已经研发出许多阻燃效果较好的阻燃涂料。基于这点,可以采用颜色透明的阻燃涂料对古建筑的柱、梁、枋、檩、椽和楼板等木质易燃构建进行涂抹,这样既不改变古建筑构建的颜色、质地和尺寸,又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阻燃,降低火灾危险性。

3.2配齐配强灭火装备

尽早准确预警,是古建筑火灾防护至关重要的环节。可按照古建筑的风格、色调,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艺术风格的前提下,订做安装特殊形状(如椽头型、万字型、祥云型等)的火灾自动报警、可视监控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灭火器材上,除配备灭火器外,可配备细水雾水枪等便携式灭火效能高的器材,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各古建筑出入口处制定醒目的防火宣传、安全警示、友情提醒等标志,广泛宣传古建筑火灾的危害、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介绍如何逃生、自救、灭火与救人等相关安全常识。同时,组织僧众或管理人员建立防火巡查队,对建筑内动火动电情况进行巡查、监护,并对游客吸烟动火等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4结语

第12篇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消防监

第13篇

论文摘要: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整理,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人员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的检杏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同时,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还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那些已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提高消防设施整体安全系统使用性能。

第14篇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15篇

一、加强消防安全的思想性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素质。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又是安全工作的重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三条也指出: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消防工作的基础在于预防,预防的根本在于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

(一)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完善的安全制度、无效的安全教育是校园安全事故产生的土壤。根据调查,在校园消防案例中,有的起火的宿舍是用泡沫板和保温板建成的简易平房,有的里面既没有灭火器材,也无消防栓,有的学校教室的窗户有铁质的防护栏,出现险情学生不能及时逃离。这些都暴露了消防意识在不少学校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职院校(特别是原来的旧校址),消防安全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难题,主要是: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等设施(设备)老化,防火、防盗、防震、防爆功能差,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问题;外来人员、车辆多,学院内居住人员复杂,管理上存在出入把关不严,日常巡查制度不落实等等。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存在着业务素质不高,缺少懂业务、会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够,甚至存在“无所谓”的态度,广大师生缺乏主动防范意识和火灾防范及扑救技能,不懂得预防问题,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更不会解决问题。

(二)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给文化下的定义是: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它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它的核心部分是历史的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及其所带来的价值。由此笔者认为,校园消防安全文化就是在一个学校内形成的,由全体师生认可并遵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理念极其安全价值的标准。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思想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容易得多,消防安全更是如此。只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普及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才能做到防消结合。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消防安全教育需要有耐心,急不得,更不能产生厌烦情绪,要常抓不懈,一刻都不能放松。

二、努力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海恩法则是德国人帕布斯&8226;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行安全的法则,他通过研究发现:每起重大飞行事故背后都有300起征兆和上千个隐患,只要把握这些特点和内在规律,事故就可以预防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高职院校的消防安全重在做好防范工作。

“海恩法则”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就为我们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一种管理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中,在对安全事故的处理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也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与发生事故的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

在消防安全中,海恩法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事故本身就不会发生或者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它警示人们,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好的经验技术和完善的制度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它虽然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但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高职院校的消防安全中也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二)落实规章制度是校园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

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的预防和防范,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要保证校园消防安全,必须充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更应建立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和标识的完好,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