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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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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2篇

第一条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前款所称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前款所称创业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国务院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管理部门备案后履行相应的备案管理职责,并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务院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本办法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

第二章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备案

第六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委托人和人的法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申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第八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国务院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的证明。

(四)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由管理顾问机构受托其投资管理业务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章程等规范其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顾问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四)委托管理协议。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在收到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其备案申请。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发出“已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第三章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二条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限于:

(一)创业投资业务。

(二)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三)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四)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五)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第十三条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

第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其中,对企业的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创业投资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其他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十五条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第十六条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第十七条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在章程、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中,明确管理运营费用或管理顾问机构的管理顾问费用的计提方式,建立管理成本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从已实现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的业绩报酬,建立业绩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第二十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第二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

第二十二条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

第五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管理部门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遵循本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管。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管理部门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业务报告,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系指:

(一)修改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件。

(二)增减资本。

(三)分立与合并。

(四)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变更。

(五)清算与结业。

第二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未遵守第二、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30个工作日内改正;未改正的,应当取消备案,并在自取消备案之日起的3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第二十八条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管理部门报告所辖地区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情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报告已纳入备案管理范围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情况。

第3篇

企业规章制度基本概述

规章制度是指企业在履行职能期间,根据不同主要内容,从而制定的具备一定约束力的制度与规范,比如,结合界定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等。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我国法律法规相类似,法律法规主要是用于确保国家各项事务能够正常运作的重点,而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促使企业能够更好实现经营发展目标,在履行企业管理职能、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不仅要针对外部要求制定相应文件,同时还要在不同要素基础上,实现对文件统一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各个工作流程能够在完善制度体系下展开。在企业管理工作落实中,对于管理责任要作出明确,确保不会出现重复叠情况以及遗漏情况等。针对规章制度,采用一体化、结构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将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引导作用与规范作用发挥出来,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作用

如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不仅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发生诸多变化,对于企业发展也能够起到推动作用。信息化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而且更加轻松完善数据信息收集工作,提升数据信息利用率,增强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对于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于企业之间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与分析:企业信息化主要体现在企业各个管理工作中,在具体工作落实期间,要加强对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实现对数据信息全面记录,同时在信息数据处理中具备高效性特点。保证数据信息真实性与有效性,为企业领导、管理者的正确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参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管理对象属性信息、行为信息以及操作信息等进行收集,并根据相应逻辑设定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得出的最终结果,可以为企业领导工作以及企业决策提供更多帮助与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还可以将决策信息,直接传输给管理对象。在此期间,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以及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安全性需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防止认为干预等情况出现。企业信息管理工作可以为企业高层提供高质量服务,促使企业能够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同时自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安全风险来自于不同方面,比如,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坏、病毒入侵等。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信息管理工作没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为信息系统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因自身利益而对系统内容造成破坏,或者篡改其中的消息。在得到规章制度的保障后,才能使得信息管理工作能够将自身价值发挥出来。在信息化时展当中,企业需要拥有完善规章制度,在合法、合规、科学管理的环境下展开各项工作,为企业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信息化过程中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措施

加强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信息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企业更好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在不断发展期间,对于不同方面,比如,组织方面、财务方面、人力资源方面以及资产方面等,已经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是企业宝贵的财富,同时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点。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对企业信息管理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类先进技术手段、信息管理技术都会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企业加强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为信息化管理做支撑。另一方面,企业各类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具体的要求,企业针对自身的管理架构与管理流程,要及时做好优化整理工作,通过加强对先进信息处理方式的应用,将其纳入到系统当中进行管理。这样传统抽象的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其精确性,能够被更好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在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之下,使得管理制度的创新性与完善性得到保障,促使管理效率与管理质量能够得到提高。例如,在不同管理表格的填写中,以往需要采取人工填写方式,在填写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误差等问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都无法保障,受到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借助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选择最为合理的方式,实现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填写,能够与系统之间实现直接通讯,落实数据加工处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管理表格关系到企业规章制度,那么就要根据这一信息化特点,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能够符合企业发展。

实施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管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将管理制度信息数字化。每项管理制度的都会经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集体审议、制度等环节,这个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进行准确的收集和登记,借助信息系统,搭建制度信息管理平台,将每一项制度的基本信息、审定会议类型、审定会议纪要、发文通知、制度文稿等传输到信息系统中,形成可供员工查阅的信息台账,一方面方便企业全员查阅、学习、使用规章制度,为各项制度落地实施打基础;一方面随着企业的发展、规章制度的更迭,逐步将规章制度信息积累在企业信息系统中,做管理信息数字积累,为日后企业管理发展演变分析、常规审计等提供信息资料;最后也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措施和平台。

明确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

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分为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两类。企业管理制度纳入信息化管理要求,是规章制度的一个新形式和要求,要让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展开起到促进作用,需将其贯穿到企业整个管理过程中,具备强制性特点,将其深化到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企业各项管理措施的信息化过程往往会反映具体操作当中,例如,不同系统维护操作规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约束等等。在管理制度、流程的编制与修改,同样要遵循规章制度进行。企业信息化发展,对于规章制度提出更高要求,要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管理,为未来企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对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有全面认识与了解,这样规章制度构建的完善性与合理性都可以得到保障,为后续工作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遵循工作原则

企业在规章制度的构建与管理中,需要遵循相应工作原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章制度构建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在具体的规章制度构建中,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遵循效率性原则。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得企业能够更好、更快适应市场发展与企业发展,从而推动自身的进步。规章制度建设期间,要保证合规高效、工作人员易于理解,这对于规章制度的落实能够起到很大推进作用。遵循精确性原则。精确性原则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内容要保证精确,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落实,在每制定一条规章制度中,都要对各方面问题进行综合考量。完整性原则。规章制度在构建过程中,要保证能够覆盖到企业各个层面与各环节工作中,那么其完整性需要保证。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提前对企业各方面发展进行了解与分析,避免在规章制度中出现遗漏情况。

第4篇

第二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制定气象行业规划和政策,完善气象行业法规和标准,强化气象行业监督,加强气象行业协调、指导和服务,合理配置国家对气象行业的投入。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象行业的业务和科技合作与交流、气象科普宣传、气象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建立。建设时,必须遵守气象台站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气象台站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本部门有审批权的机构审批。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应当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临时观测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关于新建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迁移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其他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迁移本部门或者本系统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有关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撤销纳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区站号管理的气象台站,应当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建设的气象台站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备案统计。

第十一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制定、修订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气象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二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实施,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实现气象信息资源共享。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汇交气象资料的接收、保存、应用和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气象探测并向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资料。未经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不得中止气象探测。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及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第十五条参加汇交、共享的气象探测资料,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审核。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

第十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预报业务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七条气象台站应当使用标有质量标识,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使用许可证的气象观测仪器和专用技术装备。

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不得在气象业务中使用。

第十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提出气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培训要求,制定业务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外国组织、个人和境外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或者合作从事气象活动,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第二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气象台站执行气象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未经审查同意进行建设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依法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一)未经审查同意,迁建、撤销气象台站的;

(二)未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规程的。

第5篇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

1、以上

二、

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第6篇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7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产权收购;

(三)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第六条企业投资活动和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五)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八)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企业的主要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

(二)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等)。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项目是指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包括子企业投资项目)。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国资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投资计划。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统一报送格式、报送时限等要求,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第九条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依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二)未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依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对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三)国有控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资委报送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四)其他类型的企业,参照国有控股公司执行。

第十条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资委,国资委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以下重大投资事项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一)按国家现行投资管理规定,需由国务院批准的投资项目,或者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当在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时,将其有关文件抄送国资委。

(二)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并将决策意见及时书面报告国资委:

1.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或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

2.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的;

3.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权益的。

(三)需报告国资委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第十二条国资委建立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要求报送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材料,其中部分重点企业应当报送季度投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价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参照《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执行。国资委根据需要,对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项目,有选择地开展项目后评价。

第十四条国资委对企业依据本办法报送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其投资决策程序规定的,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资委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9篇

关键词 企业 规章制度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5.9 文献标识码:A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相悖为原则,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为依据,以保证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顺利、有效运转为目的。一套好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剂,并具有助推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作用。

一、规章制度范畴

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度,用于某个专业方面业务管理活动,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将这些规则以文字表述,经专门的程序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即成为企业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以表达形式进行分类,分别包括:制度、规定、办法、条例、程序、细则,通称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或统称制度。

从广义概念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企业的定员和定编,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如Iso9000、Api)、管理标准(如HSE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规程等。

从更宽泛的范围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告,虽然这些文件具有临时性,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将在后续实施或执行过程逐渐形成规章。规章制度甚至还包括生产线上的工艺文件,如工艺指导书等,这些文件是规章制度的派生性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外延表现形式,具有强烈的严肃性和不二的执行性。

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言,还可按职能管理范围来对规章制度进行划分,如本单位的行政事务(XZ)、党群工作(DQ)、经营企划(JQ)、人力资源(RL)、计划财务(JC)、市场营销(SX)、生产安全(SR)等若干大类的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地

企业规章制度产生或建立,必须因事而立、因岗而立、因责而立、因权而立。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制订、会签、审批和印发。

(一)规章制度立项。

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就是要解决为什么要订立该项制度的问题。

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产生和建立基本上“因事而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因事设岗,因岗生责,因责衍权,或者在现有岗位之下因事生责、因责生权。就“事”而言,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作任务或业务事项,该事项具有长期性、可重复性和规律性,所以,必须对该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因此就有了为此订立规章制度的意义。只有订立针对于该事项的规章制度,就能解决为什么要做此“事”、谁去做此“事”、什么时间去做此“事”、在什么地方去做此“事”、怎样做此“事”的问题,俗称“5W”(why、who、when、where、what),即五个为什么。

建立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怎样为规章制度订立进行立项,实际上就是要用书面回答“5W”问题,让该项规章制度的订立具有充分的理由,即解决好必要性的问题,能够让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审批人信服,然后批准制订并该项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制订。

经过规章制度立项程序后,订立规章制度就有了合法的依据,事务部门据此拟订规章制度草案。起草人在拟稿之前,应该深入基层或现场进行调研,研究在该项制度立项宗旨的前提下,具体要解决哪些问题,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应采取什么措施予以应对,赋予哪些具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等等。

经过调研后形成该项规章制度的腹稿,然后围绕“为什么(目的)、干什么(管理对象)、谁去干(责任单位和职责)、怎么干(方法和程序)、何时干(完成期限)、干到什么程度(工作标准)、如何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如何处置(反馈完善)”等八个方面编写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基本模式如下:

(1)导言: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2)本制度适用范围;(3)本制度主要责任单位和职权;(4)本制度管理方法、规定或执行程序(包含什么情况下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5)本制度实施的检查和考核;(6)本制度说明: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或矛盾回避、解释权、修订时态、废止和保密;(7)本制度起草、审核、批准;(8)本制度日期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文本格式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章”、“条”、“款”。有的规章制度文本的“款”,不用数字列序表述,直接重置一个段落即可。当“款”下的内容或层次过多时,则可以直接将此“款”拟订为单独的“条”。

规章制度起草完毕后,起草单位应将规章制度草案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由职能管理进行初审,初审内容:有无立项依据、文本模式和格式是否规范、方法程序是否合理、与其他规章制度有无冲突或矛盾等等。初审的同时,职能管理部门还应针对此规章制度草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搜集修改建议或不同看法,然后形成修改意见,将规章制度草案返回起草部门进行修改。

(三)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地过程由文稿会签、领导审批、办公室核稿、文件印发、学习宣传等程序组成。规章制度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取得合法身份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能否正常出台的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宣传造势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顺利实施的铺垫过程。规章制度拟稿责任部门应在立项、调研、拟稿的基础上,将规章制度立项的指导思想贯穿整个文稿会签过程。

经相关职能部门再审合格后的规章制度文本,应按规定的公文程序进行会签,由拟稿责任部门负责申办会签事宜。参与文稿会签的职能部门,或者是规章制度内容所牵涉到的职能部门,或者是前置或后置管理部门。规章制度文稿经职能部门会签完成后,按文件层级管理程序和要求,报领导审批。

领导审批同意后,拟稿责任部门应该将文稿会签资料的电子文本一并送厂长(经理)办公室,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文件程序挂号、行文、排版、付印、发文。

发文可以有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公文管理规定直接向有关单位发文,另一种是由拟稿责任部门,也就是由相关职能部门代为发文,但事前必须与厂长(经理)办公室进行沟通,取得厂长(经理)办公室地授权,职能部门文的签收资料应在事后反馈给厂长(经理)办公室保存。

三、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实施规章制度管理,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规章制度拟订的目标,追求规章制度管理的最佳效果,使企业以尽可能少的管理资源,尽可能多地完成预期的生产经营目标。规章制度管理由一系列管理过程组成,分别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由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如有的企业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也有的由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不论是哪个部门负责,都应该主导企业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平衡。

(一)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

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是对规章制度未来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安排。

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实施前,首先要确定一定时期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目标,其次要对规章制度管理现状和环境进行分析,然后拟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方案,最后形成规章制度管理计划,以指导一定时间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一般于年初时,向所有职能管理部门提出本年度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征集各职能部门本年度管理意见,搜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差异,针对现有规章制度实施差异有什么纠正规划。除此外,还要了解各职能部门所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哪些实施环境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增补、删减、修订、废止,是否需要建立新的规章制度等等。

(二)规章制度的组织管理。

本文所指的组织是指在归口职能管理权限内,依权限安排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和活动,并在其中起牵头、引导、指挥、协调的作用,一般表意为动词。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在规章制度计划基础上,按计划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有步骤地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对应管理。如规章制度实施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环境检讨、规章制度差异修订、新规章制度立项和等等。保证管理程序正义并顺畅。

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的角色,处于该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管理者的目的是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是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负责为达到组织目标,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进行必需的组合分类,授予其实施检查、调整、修订的工作职责,协调规章制度所牵涉到的各方关系,确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责任,并进行督导检查,促进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

这里的指挥是指基于规章制度管理职责所获得的管理权限,在此权限范围内,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有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权力。虽然不能像上级对下级那样具有发号施令、调兵遣将的绝对权力,但是,依据管理职责和职权,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明确安排、提出要求、进行指导、相互沟通、解决冲突,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者,如同棋局中人,真正的高手既在局中而又在局外,所谓在局中,是指与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神韵相合,能够随着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节奏而起舞,而在局外是指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够看到并看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的一切状况,并对这些状况进行分析诊断,合理“用药”。

(四)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就是通过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地上下左右沟通、通气、疏通、调理,使得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达到动作协调、和谐一致的标准。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作为规章制度管理的主导部门,其协调作用就是正确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内的各种关系,为规章制度体系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实现。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是规章制度管理过程中带有综合性、整体性的一种职能,其功能是保证规章制度所调整和规范的内容之间,以及规章制度对应职能部门之间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发生矛盾、不重叠冲突,以建立规章制度之间和对应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默契配合和谐、保持整体平衡。

(五)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就是按规章制度管理既定的目标和标准,对规章制度体系的运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组织制订防止再发生措施),使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处于规章制度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能够反映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计划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订立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执行实施是否顺利,能够反映对应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是否正常,所以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规章制度控制的行为主体,规章制度体系和规章制度执行与实施是控制对象。规章制度地执行与实施需要对应的职能部门的控制管理力度,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调整对象的自觉性,但由于管理者和执行者的差异性,一些规章制度往往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这就要求规章制度地监督有实效、检查有保障、反馈能及时、考核更合理、纠偏要到位,如此即能保证达到规章制度控制管理的目的。

规章制度的有效控制管理,除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之外,还应该有相应的控制工具,如制度文本编号、监督检查表格、检查反馈报告、考核公告、纠偏措施等等都要形成相对固定的格式,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控制管理模式,实行规章制度控制的统一管理。

企业规章制度门类多,数量大,条目杂,不是每个人都能了然于胸,要想快速了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检索工具。现在计算机基本普及,为快速了解规章制度内容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所以,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一套规章制度检索软件,保证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由于企业规章制度数量多,且不是所有规章制度在一个时间内订立完成,往往都是单项。从实用性角度出发,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建立单项规章制度归集制度,根据时间或单项规章制度的数量,组织将单项规章制度汇编集结成册,这样即方便管理,不易丢失,而且还利于查阅,随时翻看。

四、规章制度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从立项、起草、会签、的过程是规章制度的前期管理活动,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为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通过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再对规章制度进行检讨、修订、调整,是规章制度的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地检讨即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也可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当发现问题后,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应该分析这些问题:即是规章制度本身的问题、实施环境的问题,还是执行人的问题。检讨规章制度的问题,就是为促进规章制度更新、完善,更有实用性。

第10篇

【关键词】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是现代物流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据现代物流企业内部各种环节、各项工作的特点,从各个侧面规定在物流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它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物流活动的基本制度。它相当于现代物流企业内部的“法律”,它是保证现代物流企业物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手段。

二、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

现代物流企业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都是依据现代物流企业运输、仓储、配送等方面的内容而定。现代物流企业的物流活动,决定了现代物流企业管理不仅要加强对经营过程的全面管理,而且还要加强对经营要素的管理。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下。

(一)实现全面计划管理的规章制度

编制计划应作为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的一项主要规章制度,应当以“立法”的方式,让全体员工遵守,发挥计划职能的作用。首先,它要求现代物流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物流活动都要实行计划化。实行计划化就是要使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和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一切方面都必须根据经营决策做出相应的计划安排。其次,要使计划管理贯穿于现代物流企业物流活动的全过程之中。最后,要使计划管理层层落实,成为现代物流企业全员性的计划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是现代物流企业经营的最主要因素,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特别重要。一般来说,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两个部分。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大致有:各类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的原则和方法的具体条文。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有劳动定额、劳动定员、劳动力组织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制度、劳动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劳动竞赛奖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物流作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管理方面的制度包括物流作业操作管理制度和物流作业工具管理制度。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操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储存保管管理制度、装卸搬运管理制度、流通加工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物流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

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工具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各种机器设备的使用规程、维护、保养、修理以及领用发放制度等。它主要根据机器设备使用说明的技术文件要求,规定员工操作驾驶的正确方法,维护和修理的周期和方法等。这些制度的作用在于充分发挥劳动手段的效用,保持机器设备的完好程度,避免人为破坏,有利于现代物流企业物流活动的开展。

(四)营运物资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

营运物资主要是现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活动的各种物资。这些物资的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物资验收入库制度、保管的原则和方法、维护保养质量规程、物资的盘点制度、储备量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经营过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各种物资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五)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现代物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物流财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的,适合本企业物流财务活动的一项管理制度。物流财务管理制度贯穿于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现代物流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它具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表明,1970年《财富》杂志中评出的500强企业,近1/3在1990年的名单中消失。这些企业“消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对环境做出认真、准确、及时的分析和判断,或者讲环境已经变化了,但管理企业的方式和制度仍然没有作相应的调整而引起的。现代物流企业也应该吸取这些企业“消失”的教训,随时要根据物流环境的急剧变化而做出适当的改变。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应具备的特点有:

(一)先导性

现代物流企业要从市场环境出发,及时调整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战略,修改和重新制定现代物流企业的管理制度,组织现代物流企业的创新活动,这就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先导性。 现代物流企业只有具备了创新性的管理制度,才能形成现代物流企业的一种主动创新和持续创新的动力。

(二)协调性

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应与外部制度创新相互协调,形成内外统一的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比如,美国的3M公司,成立于1902年,它是一家涉及办公用品、通讯运输、航空航天的综合性公司,它的全称为明尼苏达矿业公司。它以创新为公司价值观的核心,公司形成了一套多层次的“利于创新、勇于创新”的制度体系。它把公司的管理制度分为公司整体层次的管理制度、小组层次的管理制度和个人层次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它保证“员工有15%的创新时间的规定”激发了员工的创新意愿。3M公司的制度创新与外部环境相互协调。

(三)动态性

第11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

一、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的局限性

1、中小企业管理制度落后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但是国内的很多中小企业还存在相当比例的无制度或者制度落后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除了产品周期、技术因素等外,还有一个普遍制约的因素,那就是规章制度建设的缺失或者落后,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发展中的障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短板(木桶原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制度。一套适用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全可以让企业管理事半而功倍,有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企业快速发展,预防和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

2、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不完整

随着企业的发展,很多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即时修改完善增加,而在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存在这种制度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更有甚者是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企业出现了一些问题时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去指导和解决,其次表现在制度内容有漏洞,会造成企业“法律”空白,最后表现在制度的体系缺失,有企业管理制度,但是没有监督和考核制度。

3、中小企业有管理制度无执行

首先表现在制度摆在那里,但需要根据领导的态度来决定执行与否。这类制度本身质量不存在问题。人们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假定领导的好恶,并且用实践去小心求证。结果发现这样的制度执行到后来,大家办事都不依制度而依“惯例”。制度执行缺乏原动力,如无根之草,没有生命力。

其次表现在制度摆在那里,执行按一定的规律。这种制度基本上也没什么质量问题,主要是执行人的问题,谁被制度制裁了的叫做“撞枪眼上了”。这种制度在执行时常常表现出时间上分布的规律性,比如一段时间抓考勤、一段时间抓企业文化等等。这种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既有领导的问题,也有员工的问题。这类制度同样没有生命力。

最后表现在制度摆在那里,但人们视而不见,并不一定按制度办事。这种制度存在以下可能性,一是人们知晓制度的内容,但是制度的规定不如经验更有效。二是制度的规定显然比经验有效,但就是过于理论,执行起来难度过大。三是制度再常见不过,制度编写目的看似清楚,但到了关键流程环节总是模糊化,比如关键时刻出现“据有关规定办理”等简单的词句。

4、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科学性低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既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又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很多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制定的制度没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管理制度虽然是以一个个文件单体的形式存在,但是从企业整体角度来看,管理制度的集合是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系统。这个系统基本可以划分为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内容体系两大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其中,管理制度内容体系是制度建设的本体系统,管理制度管理体系是制度建设的保障系统。所以,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从体系入手,一方面要强化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内容体系。

二、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切违背《劳动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的内容都是无效的。此外,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的内容,也都是无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也要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2、坚持实用和民主的原则

企业管理制度一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简单实用,否则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同时企业管理制度一定要征求企业员工的意见,要让员工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使得制度的产生于执行具有民主性,这有利于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员工对制度的自觉遵守。

3、符合前瞻性原则

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既要满足企业现阶段的需要也要考虑企业的未来,不能目光短浅,还要考虑到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出台或调整,对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了的法律、法规,企业要及时对照学习,发现本企业管理制度有与之不相适应的条款,要及时修订。同时,企业在修改管理制度时,也要充分发扬民主,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切合企业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满足系统性和科学性原则

根据企业的现状,管理制度要涵盖企业的方方面面,形成一部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下要分为监督体系、考核体系、管理体系三个分支,三者要紧密联系,互相制约,要避免顾此失彼,各种体系之间既有相关性又有制衡性,进而保证企业稳步平衡向前发展;管理制度要符合现代科学的管理理念,要吸收先进的管理思想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中,让制度有根可循。

三、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方向

1、加强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欧洲和美国都相继有人提出比较系统的管理理论,20世纪20年代以后出现了行为科学。二战以来,管理理论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并形成了众多的学派。科学管理理论发展到今天已经相对比较成熟,这些管理理论的发展为企业科学化管理提供了非常好的理论,企业要加强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为企业科学化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体系

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管理制度、不同的管理体系,首先要明确企业现在处在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挑战。

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一般会经历如下五个阶段:建立初期:“救火”,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发展中:“规范化”,完善与管理相关的各种制度,并培训实施;发展高阶:“理性化”,企业已能按照既有制度及流程自行运作;发展成熟阶段:“文化化”,企业形成自有的企业文化并根植每位员工的心中,并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共同努力;发展自由阶段:“人性化”,企业超越理性的约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管理。

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为自己的企业科学地构建一个管理体系,这个管理体系可以帮企业在方方面面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让企业良好运作。规章制度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从基本适应到基本不适应再到基本适应的过程,这就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规章制度的管理需要进行系统的思考。从系统论角度来看,一个系统可以由外部环境、宏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微观系统组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等是规章制度的外部大环境;而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控制模式和组织职能则构成了规章制度的外部小环境。

企业制度建设是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涉及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管理人员。因此,在宏观层面要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公司层面的涉及全局性的一项工作,需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而规划工作则要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兼顾企业现在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

职能部门在规章制度的中观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各种关联的规章制度集合。这些部门需要定期对本职能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其管理职能。因此,在中观管理层面,需要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性。

在制度的微观管理层面,涉及到对具体一个制度的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的生命周期要经历申请立项、需求分析、起草、审核、颁布、实施、监督、评估、修订完善等阶段。制度生命周期管理就是要对构成制度生命过程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实现制度生命的更新或延续。

3、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体系

制度管理体系与内容体系相对应同样可以划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每个层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各层面之间又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对于内容体系的宏观层面,主要考虑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如何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控制模式相匹配。不同发展战略和管理控制模式,意味着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重点是不同的,必然会体现在不一样的管理职能上,并最终落实的规章制度里面。例如对于战略管理型的管理控制模式,集团公司管理的重点是战略、财务、人力资源和投资等方面,制度建设必须要与管理重点相匹配,才能有效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

对于内容体系的中观层面,主要考虑构建支持企业各项职能管理的全套制度,并进行有效分类。对于某一项职能,需要建立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若干制度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制度集合,即制度树。因此,中观层面的制度内容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建立职能管理的制度树体系,力求做到不遗漏、不重叠。若干项职能制度集合组合在一起,就形成横向分类、纵向分级的制度内容体系架构。

对于内容体系的微观层面,主要是指构成制度内容体系的基本单位——单体规章制度。单体规章制度内容建设主要从两个方向入手,一是从形式上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二是从内容上对规章制度进行优化,使之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形式可以从格式规范、结构清晰、文字准确等方面进行优化;内容可以从权责明确、内容完整、流程合理等方面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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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管理制度;新形势;经济全球化

0引言

随者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管理机制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在如今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合作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可是在合作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制定良好完善的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在现在法律的不断完善具体化,我们已经迎来了《劳动合同法》的时代,这样一来,在法律的保护下规章制度就格外重要,与劳资双方都有益处。我们知道,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的约束和管理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让他们能够适应并习惯性的去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便在日后工作时可以不用时时的监督他们。让他们自觉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知道,拥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管理自己的员工,只有员工都能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企业才能有更好的经济收益,有了好的经济收益才会有更加有潜力的人才到公司上班工作,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下去。这就是说,好的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发展也是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所以,无论与人合作或是自己的企业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都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性做出了以下几点分析。

1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企业拥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便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力的合理规范化管理。管理制度是作为一种约束员工日常行为的准则,能够为员工在工作中指明方向。并且,通过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自己工作后会获得何种收益,也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否该做。没有漏洞没有歧义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定,能够使员工知道自己努力后会有什么样的报酬,能够激励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让员工在工作时充满斗志。我们大家都知道。员工多么努力的工作其实就是为了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那么做管理的就应该给员工明确的获得利益的途径,让他们能够清楚并且心甘情愿的为公司做事,这样也能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同样,通过管理制度,也就是奖惩,员工可以清楚的知道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是什么,这能够起到威慑员工的作用,使员工能够自觉抑制住自己的不良行为,不做出格的事,不做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在生产运营的过程中,也是劳动者与老板也就是劳资双方要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是需要用多种的措施来保证的,当然,劳动合同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保证措施,那么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是很重要的保证。通过规章制度劳动者与管理者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通过管理制度,也能够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的秩序,让企业更平稳的发展。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也能帮助企业解决企业与员工或者合作方之间不必要的问题,也可以帮助企业在劳动争议中获得制胜,可以说,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在一个企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2不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劣势

一个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提高胜诉的几率,也就是说,如果相反,一个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它会成为劳动争议的一个错误点,也会成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中的败诉点,换句话说,管理制度是由用人单位也就是企业自己制定的,目的就是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并在单位范围内适用的规则。如果制度制定不合法不完善,那么,企业将会增加意外成本。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多,特别是各个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与扩大,企业员工常常被实际排除在企业管理决策之外,员工对管理制度不清楚,从而导致劳资关系紧张、职工与企业管理层对立,这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削弱了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一般说来,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经营利润与企业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能否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员工做事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的好坏都有关系。如果制定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这将大大减缓劳资矛盾,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应该充分的调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了解企业文化与企业的管理制度,以便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和经营效率。但是,由于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引起了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劳资矛盾大大加剧,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我们已经知道,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实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则可能与之相反,不但不会帮助规范企业管理,反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麻烦。同样,一个不完善的管理制度也会让员工在工作中容易出现投机取巧的心理,最终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所以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制定规范和完善的制度。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完整,说明组织管理不完善,此时,也是很难做好绩效管理的。并且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也会出现不服从领导的安排,不去工作的现象,总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会为企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对企业的意义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也是指引和引导员工的行为标准,为员工的工作要求提供一个方向。企业管理制度也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点,甚至重于企业文化。既然是管理制度,那么当然应做到完善,做到细致入微,以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让员工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在制度中增加相关的获利方式,让员工知道努力的方向,通过奖惩制度,让员工更好的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知道,一个细致完善的管理制度会涉及到员工的行为准则以及员工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这些方面对于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是紧密相连的,通过企业管理的形象展示,员工也能更深刻的了解企业的文化。而企业完善的管理制度也会帮助企业解决各种模棱两可的问题。所以说,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总结

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在一个企业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为管理,我们需要每一个员工知道企业看重的是什么。为企业建立一套成功的有益的价值观念,我们需要让员工知道我们的企业文化。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理念,我们的企业注重是什么这都是员工需要清楚的,企业的价值观和团队意识可以让员工们明白自己是集体中一员,只要通过努力就取得成功。我们要善于管理,重视规章制度的建力与完善,发挥员工的主动精神,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众所周知,效率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只要效率提高了,一切就变得轻而易举。通过以上叙述,看看如今我国各大企业的不断发展,竞争变得愈来愈激烈,纵观整个企业的发展,企业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查漏补缺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更具有活力的在竞争中不断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世民,曹瑛主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陈燕敏.浅议激励与员工积极性[J].科技资讯,2006(03).

[3]王信亮.中国企业管理模式的内容分析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

[4]任水林.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J].中国证券期货,2011(04).

[5]李文佳.关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实践与经验[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6(02).

第13篇

(一)企业管理制度

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企业各项活动予以系统安排、管理的一种制度,主要内容有企业生产、人事以及民主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能够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活动予以严格约束,并以此来科学实现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硬性约束,企业管理制度是用来对员工进行日常行为约束的准则,在这一准则内,企业员工不仅能够进行合理的相对自由的个人活动,还能够为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利益予以更好地维护。想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对企业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统一管理,从而实现对企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健全。

(二)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指的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信念、价值体系以及最高目标与日常行为的总结,并能够被全体工作人员所接纳的一种文化。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如何做才能对企业发展有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文化逐步成为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习惯,并逐步发展成为企业员工的文化理念,从而成为企业无形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的发展和成熟离不开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和敦促,而企业文化则能够推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二者互相影响,相互补充,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具体可以表现为下面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文化保障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涉及领域较多,企业物质文化及制度文化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文化等都属于企业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是企业文化的关键部分,是对企业自身文化价值的具体体现。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彰显企业文化。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做出明文规定,为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寻觅到企业处理风格、价值理念等企业文化的影子。

第三,通过企业管理制度,可以让员工清楚地认识到企业发展战略,并使企业文化得以深入发展。此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对企业文化予以深刻理解,并对其中优秀的文化加以继承和发展。

三、加强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进行有机融合的改善措施

(一)营造有利于企业管理的企业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为了突破以往企业管理的束缚,部分企业开始将突破口放在了对企业文化的构建上,并大胆尝试了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的管理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果。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断打造对企业管理有利的企业文化,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还有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第二,构建企业文化时需要以提高企业凝聚力为原则,作为企业的精神源头,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引起每为工作人员的高度关注,大大提升企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使得每位员工都能够在企业文化的感召下参与企业日常管理中。

(二)企业管理应该适应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久过程,是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后逐步形成的一种独具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是企业的核心所在。企业的管理制度只能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但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不能激发其荣誉感和归属感,所以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构建相应的企业文化,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企业应当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健全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奖惩制度。在对其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企业文化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上,没有管理制度为支撑,企业文化也是不完整的,同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必须融入人性化的企业文化,科学提升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吻合度。其次,在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除了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行为约束之外,还需要对企业文化方面的认识予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使工作人员对企业精神能够予以深入认识,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夯实基础。

(三)企业文化构建,以人为本

第一要注意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对员工的关注度,使他对企业有种亲切和归属感。同时不断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目标外,还能够再继续的奋力前行。第二,员工积极主动地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和文化素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性,争取最大努力地为公司谋取福利。这样做对员工有利,提高自己的素质,还能凝聚企业文化。对于企业来说,在内部能进一步地优化管理,对未来发展有利。

(四)创建企业核心价值体系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需要自己不断的去协调,如果建立起了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一来可以完善员工的价值理念,二来可以为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努力工作,使企业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关联,相融合。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机制

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没有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来作为发展的基础,在成立之初就应该需要制定合理科学的制度,在规范经营和管理的同时也在规范着文化的成长。规章制度是严厉的,也可以是激励的。员工很显然是想要后者的,所以在激励机制上,一来可以克服员工的惰性,二来还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有益竞争,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在机制上可以采取长期有效的措施,来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测试。

第14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制度;融合

随着经济及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面临这一残酷的竞争环境,企业必须在日常企业管理制度将企业文化有机融合进去,并赋予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新的内涵,使其与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1.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概述

1.1企业管理制度

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企业各项活动予以系统安排、管理的一种制度,主要内容有企业生产、人事以及民主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能够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活动予以严格约束,并以此来科学实现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硬性约束,企业管理制度是用来对员工进行日常行为约束的准则,在这一准则内,企业员工不仅能够进行合理的相对自由的个人活动,还能够为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利益予以更好地维护。想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对企业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统一管理,从而实现对企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健全。

1.2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指的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信念、价值体系以及最高目标与日常行为的总结,并能够被全体工作人员所接纳的一种文化。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如何做才能对企业发展有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文化逐步成为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习惯,并逐步发展成为企业员工的文化理念,从而成为企业无形的规章制度。

2.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的发展和成熟离不开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和敦促,而企业文化则能够推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二者互相影响,相互补充,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具体可以表现为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文化保障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涉及领域较多,企业物质文化及制度文化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文化等都属于企业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是企业文化的关键部分,是对企业自身文化价值的具体体现。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彰显企业文化。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做出明文规定,为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寻觅到企业处理风格、价值理念等企业文化的影子。

第三,通过企业管理制度,可以让员工清楚地认识到企业发展战略,并使企业文化得以深入发展。此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对企业文化予以深刻理解,并对其中优秀的文化加以继承和发展。

3.加强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进行有机融合的改善措施

3.1营造有利于企业管理的企业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为了突破以往企业管理的束缚,部分企业开始将突破口放在了对企业文化的构建上,并大胆尝试了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的管理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果。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断打造对企业管理有利的企业文化,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还有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第二,构建企业文化时需要以提高企业凝聚力为原则,作为企业的精神源头,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引起每为工作人员的高度关注,大大提升企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使得每位员工都能够在企业文化的感召下参与企业日常管理中。

3.2企业管理应该适应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久过程,是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后逐步形成的一种独具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是企业的核心所在。企业的管理制度只能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但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不能激发其荣誉感和归属感,所以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构建相应的企业文化,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企业应当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健全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奖惩制度。在对其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企业文化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上,没有管理制度为支撑,企业文化也是不完整的,同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必须融入人性化的企业文化,科学提升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吻合度。

其次,在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除了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行为约束之外,还需要对企业文化方面的认识予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使工作人员对企业精神能够予以深入认识,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夯实基础。

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企业想要不断发展、壮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必须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大力建设与中国国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及管理理念相符的企业文化,并逐步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精神以及经营理念的培养,从而较大幅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打下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柳晓琴.基于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有效融合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4(28)

第15篇

关键词:企业制度 制订 要素

企业管理可分为人管人、制度管人、文化管人三个阶段,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还处于制度管人阶段,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会做制度,这是制度管理的前提。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管理制度规范性、可行性有待提高,制度所需要的管理语言尚需完善。企业制度制定的流程和步骤、企业制度应具备的要素,这些都是管理者们必备的技能。

规章制度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差异化的,也就是制度的制订要符合企业的现实情况。第一,企业需要的制度大类不尽相同。例如,甲企业需要的制度,乙企业就不一定需要,这与行业属性、经营范围、企业所属区域的地方法规等诸多因素有关。所以,在制度制订中不要采用“拿来主义”,很可能其他企业需要的制度你根本不需要。第二,同类制度在不同企业其内容不尽相同。同类制度内容有所差异,甚至悬殊很大,这主要是由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理念决定的,同时也受到行业属性和地区法规等因素的影响。

很多人一提到写制度,就上网下载,然后将公司名字直接替换成自己的,内容几乎是照搬硬套。这是绝对不可取的,写制度的时候,可以上网查资料,但不是将内容生搬硬套,而是通过查询,研究管理制度的形式、要素以及管理语言的运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因企业的不同千变万化,但我们总能从这千变万化的内容中总结提炼出具有共性的东西,这就是制度应具备的主体要素和辅助要素。

一、企业管理制度的主体要素

主体要素是一项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般由以下10项内容构成。

1.目的。简要说明制定该制度的原因及意义,虽然这项要素对于制度的执行无关紧要,但制度的目的起着制度执行的引导作用,不可小觑。制度目的的描述应该是具体的,简短的,不能长篇大论,也不能说“为了企业发展”等等这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糊语言。

2.适用范围。指制度约束(使用)的部门和岗位,要全面列举,切忌遗漏。

3.适用工作。指制度所要规范、约束的工作范畴。

4.工作规则。这是制度主体要素中的重要部分,一般要说明工作原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工作规则可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分类说明。

5.工作程序。指工作任务开展的具体流程步骤,是解决“如何做”的问题,这项内容一般可用流程图来说明,这样更容易让人看明白。

6.处罚条款。指相关人员违背工作规则和办事程序后,对当事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一般由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

7.职责部门。指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第一责任的部门,一般是该项制度的推行部门。

8.监管机构。指有权力、有职责对制度的执行者进行监管与处罚的部门及岗位。

9.解释权属。指负责对制度进行讲解和释疑的部门或岗位,一般是制度的制定部门。

10.生效与修订。指制度颁布实施的条件、时间与修订的条件。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辅助要素

辅助要素虽然没有主体要素重要,但辅助要素是否健全,可以看出一项制度的规范程度。合理设置辅助要素,可以帮助制度管理者高效、无误地对各项制度进行分类管理。辅助要素一般由以下6项内容构成。

1.制度属性。即制度类别,一般可按职能分为行政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财务制度、生产制度、营销制度、采购制度、研发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等等。

2.制度名称。指某一项具体制度的名字,企业规章制度一般由“规定”、“制度”、“办法”、“规程”等后缀标识,但要注意后缀标识的一致性,保持各项制度的整体美感。

3.制度等级。一般指制度的重要性和涉及层面,比如可按适用层面分为基本制度与局域制度。基本制度是公司所有部门普遍适用的制度,比如考勤规定;局域制度是公司某一专业领域的制度,比如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4.制度编号。对制度的编号有多种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方便检索查询,这里不再列举。

5.制度版本。该项内容说明了制度的修订频次,这便于管理者清晰了解制度制订过程的来龙去脉。

6.页码标识。说明了某项制度的总页数和每一页的顺序数,方便了制度的管理和阅读。

理解了管理制度的每一项要素,制度制订自然就水到渠成了。管理制度中的每一项要素都是一个筐子,企业每一类工作都是由许多果子组成的果树,管理制度的制订过程,就是将这些果子放进筐子的过程,我们将所有果子都放到对应的筐子里,那关于这颗果树的管理制度也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