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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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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开展《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3、加强学习,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二、工作计划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本科辖区内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对本科辖区内的医疗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治理。

3、依法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整治。

(1)对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整治

(1)对辖区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1、开展对辖区内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2、开展对辖区内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3、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整治工作。

(四)学校卫生工作

1、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辖区内学校的卫生工作监督。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五)消毒工作

1、加强对辖区内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2、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3、加强对消毒企业的整治工作。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三、工作措施

1、全科人员充分发挥团结协作、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增收节支。

2、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法律及业务知识,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时间着装整齐、执法时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4、认真制作好各种执法文书,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好各种案卷。

5、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实行承办人责任追究制,对行政执法错案实行责任追究。

第2篇

XX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面提升年”。“全面提升”提升的既是工作,也是我们的素质和能力。这一活动的开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不仅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还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不仅要有清晰的思路、得力的措施,还要落实到位,使之显现成效。按照“全面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将进一步调高目标,提高标准,自我加压,努力实现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

一是继续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提升把握政策和主动工作的能力。学习作为工作之基、能力之源、行动之本,是提高综合素质的主要途径。要强化学习意识,重点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些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研究,提高判断形势、把握大局的本领,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用、业有所专、干有所长。

二是在细节上狠下功夫,提升办文办会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精益求精,确保不出偏差,不出问题。文件材料的起草力求做到“严、细、准、快”,符合上级政策要求,体现领导行文意图,有效指导基层工作;并严把审核关,确保行文格式的规范化和文稿的细致严谨。在会务和领导的各项活动中,努力做到精心筹划,细致安排,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是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立足点,提升参谋助手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力争全面把握领导的思想脉搏,正确贯彻领导的意图,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把工作尽量想在前面、做在前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结合分管的社会工作科,为教育、卫生、民族宗教、残联、体育等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经手的每项工作坚持问明白、问准确,传达清楚、落实清楚、汇报清楚;协调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特别是协助分管市长督促教育、卫生部门加快10件惠民实事中校舍安全工程、参合住院患者二次补偿和60岁以上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的落实进度。同时,结合工作范围,选准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材料和准确的理论依据。

四是工作内外严格要求自己,提升个人良好形象。严守机关工作纪律,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培养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细致的作风,维护好市政府办公室和个人的良好形象。

第3篇

为全面落实县委**年工作要点,适时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现就今年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1、贯彻落实银川市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动员会精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机关效能办公室

2、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

3、全县春耕生产、农资市场供应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工商局、供销社

4、高速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及农村庄点卫生整治情况(3月份);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5、春季动物防疫工作(3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卫生局

6、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情况(3-4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

7、春季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情况(4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

8、工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4月下旬);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

9、春季植树造林情况(4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林业局、农综办

10、“阳光工程培训”及劳务产业发展情况(5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劳动就业局、扶贫办

1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情况(6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农经站、供销社

12、新农村建设情况(6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13、设施果蔬生产情况(6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

14、城市建设情况(7月上旬);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发改局

15、**年上半年各乡镇、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7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16、“平安永宁”创建工作(7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

17、道路交通建设情况(8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交通局、城建局

18、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落实情况(8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技局、农牧局、林业局

19、工业重点项目落实情况(8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

20、新农村建设整体情况(9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

21、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9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教体局、政法委、安监局、工商局

22、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农业综合开发大会战进展情况(10月初至11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农牧局、林业局

23、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11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卫生局

24、全县各项工作检查考核验收(12月中旬);参加单位: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4篇

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

1、督查对象。凡2015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15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2)上门督查阶段为2016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点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三、督查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15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15年度收费的票据。

第5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有效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达到从严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的目标,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近期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景区道路、旅游码头、香蜡纸烛、消防通道、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等行业和领域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发〔〕8号)和《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旅办〔〕27号)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6月1日至7月28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县旅游局综合指导、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及信息报送等情况,认真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机器设备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将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提高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行业督查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督查。按照监管职责,旅游涉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督查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其他行业督查。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和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旅游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督查。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将检查督点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头上。通过安全自查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1.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于6月10日前制订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督查方案报县旅游局办公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督查工作既要督查隐患的排查,更要督查隐患的治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被督查的部门反馈督查意见,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同时要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旅游公共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要开展重点督查。

(三)畅通信息,营造氛围

第6篇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6.7%,无特大以上事故,实现了全年目标任务。但进入今年1月份以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安全形势急剧反弹,说明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行业、一些单位、一些责任人员对市、区政府三令五申的安全工作要求置若罔闻,安全防范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为此,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到3月18日结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整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期限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复查验收;对短期确实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设立警示标志,撤出人员,落实监控措施,实行全天候监控。(一)水陆交通安全。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三关一监督”措施和“五不出站”规定,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车辆、船舶带“病”运营;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法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强化路检路

查,加派警力上路巡逻,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街道、镇乡要加大农村公路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客运的规范整顿工作。要强化春运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春运证。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海事、农业渔政、水利、国资、旅游部门和有船镇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客渡船、渔船、采砂船、自用船和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渔滩库区、小南海、神龟峡库区、洞塘水库等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该淘汰的病害船舶必须坚决淘汰,非法船舶必须强制拆解,合法营运的船舶要配齐安全设施。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航行、争抢航道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摆放是否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能否正常使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予以公示,严格实行挂牌整治;对已经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对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各街道、镇乡要高度重视农村防火工作,当前正值寒冬时节,春节又即将来临,农村群众烤火、烤腊肉的多,农房多为木质结构,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发火灾,扑救相当困难,并且一旦成灾,受灾群众往往因灾致贫。为此,必须强化宣传,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尽可能杜绝农房火灾事故。(三)矿山安全。一是煤矿安全。各产煤镇乡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162号)要求,对已确定关闭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现场督导,杜绝非法生产。对其他矿井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禁“三超”和突击生产,及时更换陈旧失效的风机、继电器、自救器等影响安全的

设备设施。已安排停产整顿检修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班次作业都有一名矿领导,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大班额作业。二是非煤矿山安全。最近采石场发生了2起安全事故,安监、公安、国土房管部门和各街道、镇乡要迅速开展专项整顿,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爆炸物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化的作业规程,对不按规范要求作业的企业要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四)烟花爆竹安全。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从去年开始,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安全压力增大。为此,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8号)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和规范经营。要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烟花爆竹要依法销毁。城区的临时销售网点要合理布局,储存数量要严格控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落实禁放和限放区域,严格落实禁放规格品种,消防和卫生部门要落实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实现燃放期间安全死亡事故“零”目标。各街道、镇乡要落实措施,落实人员,全力抓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石会镇政府要特别加强对武陵花炮厂的监督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监控系统;严格实行专车运输,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中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严防翻车、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要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控;对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六)建筑施工安全。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地、移民安置地区、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的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

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治,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认真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高处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坍塌事故)整治活动,建立重大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监控体系。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清理整顿,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旅游安全。要立即组织对旅游车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八)学校安全。要加强学校消防设施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检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要加强校车管理和寒假学生回家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调度车辆,尽可能安排学生专车,确保平安回家。(九)食药品安全。要对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酒楼、医院的食药品进行检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放心药,杜绝群死群伤食药品中毒事件。同时,要抓好铁路、地址灾害、特种设备、水电、工业企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深入开展“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在春节和“三会”期间组建9个专项督查组,从1月17日至3月18日止,集中一段时间,强化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分组已于1月16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具体安排。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现场督导组严防死守。各街道、镇乡和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出详细的检查督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检查督查情况及《2009年“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传真电话:*。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要对各街道、镇乡和区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

第7篇

一、计划安排

(一)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收集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2月27日全局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2、将2010年度全市“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检查各单位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于3月底汇总上报市作风办。

3、拓展机关作风监督形式,完善网上作风评议平台,优化网上作风评议后台数据统计功能,进一步扩大作风监督范围,提高作风监督效率。

(二)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4月份,对通过作风评议平台等渠道收集到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以“作风建设群众反映情况转办单”的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5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对市部分重点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做好迎检准备。

3、6月份,市作风办将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月”活动,采取集中持证监督和分散网络监督等形式,围绕“执行力提升、政务公开”两大主题开展作风监督活动。各单位应做好迎接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7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监督员走访座谈,对机关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开展动态监督。各单位应认真按计划推动落实今年作风建设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2、8月份,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值班制等制度为重点,组织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9月份,组织局作风监督员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10月份,组织部分机关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形式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1、12月份,根据市作风办统一部署,组织对内设处室开展作风评议,安排部分处室参加市级机关“群众评议处室作风”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作风监督重点。坚持面上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在提高日常作风监督检查频率和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作风监督工作重点。以提升机关处室执行力为主要目标,以执法维权部门、对外服务窗口为重点对象,以群众反馈意见整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为重点内容,点面结合,查改并举,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活动,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8篇

督点: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特别是在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的新举措;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全市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及数据真实程度。侧重通过户上调查,了解掌握工作力度、主要工作措施到位情况和四术等主要数据真实程度。

督查内容:1、县区、乡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新年度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提出的新举措。

2、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主要是出生、初婚的统计上报及历年漏报的清查清理(主要通过入户调查看是否有漏统漏报现象,并通过报表分析说明漏报程度);新增二女户绝育情况,对当年新增二女户统计不到位、绝育率低、外逃现象严重的县区、乡镇,责成限期落实。

3、上半年工作进展及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核实上半年阶段性任务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等主要措施的真实程度;了解春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和相关数据分析,查看是否在春节前后工作有大的、明显的断档现象;了解生育间隔取消后,各县区应对生育堆积所采取的措施及初步效果。

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入户访视和环孕情服务等主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社会抚养费着重了解征收力度和依法征收情况,并核查上报金额的真实程度;入户访视和环孕情服务要着重了解对外出返乡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情况及环孕情服务的质量。

5、流动人口管理情况。重点通过调查了解节后流动育龄人口的管理服务情况,对流出的重点人群是否签订了合同及按市上要求登记造册建立信息统计制度情况。另外,要了解县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预算、投入情况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举措。

6、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交换使用情况,督查组要对各县区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做好对流入育妇生育、节育等相关信息的全面提交工作和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及时提交和反馈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提交和反馈的质量和数量。特别要提醒渭源、通渭和岷县对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引起高度重视。

7、深化宣传教育改革创新情况。主要看县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中央《决定》情况;固定标语进村进社和入户宣传情况;县级开设人口专栏及省市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8、城镇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一是城镇出生、初婚统计掌握情况;二是在严把城镇二孩生育指标上报关方面要采取的措施及对已申请和审批的部分夫妻调查核实情况;三是党员干部超生违育查处、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奖先及事业人员晋升职称时计划生育审查情况;四是加强城镇计划生育工作新举措、新办法及加强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9、有奖举报和打击“两非”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通过有奖举报查处超生违育、提供“两非”案件线索等主要进展情况及对相关举报人员兑现奖金情况。

10、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使用、运转和信息准确程度;城镇人口录入情况;乡镇上互联网情况。

11、了解“两户”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村组计划生育干部报酬落实情况、自管小组长的海选和四种资金“直通车”发放情况。

12、乡镇服务所改革、标识化建设、技术服务力量配备及业务开展情况。

第9篇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20xx年度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

四、计划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具体见附件一)

五、编制依据

(具体见附件二)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具体见附件三)

七、绩效考核

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

(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三)廉洁执法是否遵守。检查人员应当遵守《xx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严禁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监站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每季度对检查人员廉洁执法情况开展考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二

近期,萧山等地发生多起“家庭生产经营加工场所”火灾事故,伤亡多人。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遏止我镇“家庭生产经营加工场所”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家庭生产经营加工场所”专项整治,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我镇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为创建“平安九堡”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与标准

(一)整治对象:

各社区(村)辖区内居民住宅出租房、小型加工厂和家庭作坊等。

(二)整治标准:

1、住宿与生产、储存部分(包括厨房)应采用实体砖墙进行有效分隔;不能实现有效分隔的,应采取措施将人员或生产、储存部分搬离,实现完全分离;

2、住宿与生产、储存部分必须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塑料管敷设,无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4、场所内应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5、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制订消防安全制度,严禁在车间、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历时3个半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4日—3月3日)。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通报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同时各社区(村)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题研究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方案于3月3日前报送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消安办)。

(二)全面排摸检查阶段(3月4日—3月17日)。各社区(村)要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一次地毯式的大检查,通过检查掌握底数、掌握实情。在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列出重点,确定整改措施和工作重点。摸排检查底数情况于3月17日前上报消安办(相关报表见附件1)。

(三)集中整改阶段(3月18日—5月18日)。各社区(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根据辖区内“家庭经营加工”场所和住人蔬菜大棚排查汇总情况,明确整治责任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对于首次排查出的隐患场所给予7日的整改期限,到期由检查单位复查,整体改率不得低于场所数的80%;对多次上门整改无效的场所,由镇消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未完成整改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报表见附件2)。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9日—6月9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村)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工作不细致、整治走过场、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相关表格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李作钦镇长为组长,范清副书记、派出所长孔建铭、戚福水副镇长为副组长,工商所长朱立群、派出所副所长倪建良、江干消防大队参谋黄略、经发办朱天水、综治办姜明、村镇建设办周珂为成员的“家庭生产经营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消安办内),由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管区民警、消防参谋要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三)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各社区(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采取各部门联动,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工作责任机制,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通过宣传整改一批,通过检查整改一批,通过整治拆除一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整治工作专项档案,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家庭生产经营加工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三

20xx年度,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2013年2月结束。通过各级各类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有五个“更加”的特点: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计划部署更加及时、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显著,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现将近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职责

半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落实,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一是召开会议协调。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国副市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确职责。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在我市召开之际,积极学习借鉴嘉兴、绍兴等地和部分县市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监管上的经验做法,研究签署烟花爆竹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明确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级通过协调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强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从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继续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联系协调本地、本部门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协调、有人负责。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教

全市各级各类着力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首要环节来抓紧抓实,想点子、出实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托舆论媒体宣教。在《慈溪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系统阐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目标和任务;运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宣传;印刷宣传单分发到各基层单位和经营户手中,讲明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组织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分批组织烟花爆竹业主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门单位各出实招宣教。各镇(街道)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元旦、春节和婚庆相对集中期间,各地在烟花销售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横幅等;周巷、观海卫、龙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镇召集辖区内经营户召开业主座谈会;观海卫镇在镇网站上专门开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片;新浦镇新开设镇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通过全市各级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势宣传报道,群众的认识程度提高了、参与整治的主动性上扬了,专项整治的效果出现了。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15万元,刊登《慈溪日报》专版2期,播放电视(电台)50天次,分发宣传单5000份,召开专题培训会议3次,参会受训经营户700人次。

三、搞好规范、全面整治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始终坚持把规范性工作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完善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去年10月份,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等对《XX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违法行为种类、记分力度方面进行了完善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有3家烟花店因违规行为被记满12分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二是规范零售点硬件设施。因门面标识年久失修和受台风影响,全市零售点大范围出现门面破损,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发动各地对烟花爆竹零售门面进行巡查完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及经营户对门面标识、专柜经营、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许可。采取许可证新批以市局为主、到期经营户的换证以“各地为主、市里配合”、另外3个执法委托的镇自行实施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8家新批和112家换证单位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许可证换发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有14家新批单位符合条件获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换证单位自行放弃、4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

四、强化监管、着力打非

集中整治期间,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外出巡查,深入基层督查,步入一线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分组分片开展督查巡查,共对全市14个镇、5个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执法,尤其是对重点镇进行了多次反复巡查,许多同志夜以继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甚至除夕夜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及时查处了非法经营、储存、无证无照、异地经营等行为,二是大力宣传《XX市烟花爆竹市民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群众检举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延伸工作网络,发文要求各地发动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对涉嫌非法储存的民宅、闲置厂房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时、准确掌握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动向。三是对省局暗访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省局年初对我市周巷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二次暗访,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查到了异地经营和异地存放的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对当时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60余次,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市级共查处举报案件34起,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0个,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307件,发放举报奖励3万余元;处罚行政相对人33个,18起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罚,15起按一般程序进入立案处罚(其中1起涉案数量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处),另有2起案子正在调查取证。通过严打严治,极大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严宽相济。20xx年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查处130余起,无一起被投诉。

第10篇

一、抓好学习,提升综合能力

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核制度,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及时合理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培训,做到监察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大队按计划上报培训人员,定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大队负责组织专题学习。全年组织外出学习2-3次,主要学习在环境监察大队队伍建设、环保联动执法机制、环境受理办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强化作风建设,树好队伍形象

积极参加局部署的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认真完成。主动为企业服务,对新建建设项目积极组织现场监察。与环境监察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定期开展“环保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意识,实现岗位廉政监督的有效预防。

三、突出重点,规范现场监察

做好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5家通过验收。督促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组织演练。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排查和监察,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名单附后)。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仪器安装率达100%,数据传输率达95%,有效传输率大于80%,并及时在重点污染源信息系统中公开相关信息。

四、全面申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排污企业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严格按月或按季进行核定、征收,做到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定期对国控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组织开展对医药制造企业、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安排专人接听环保热线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坚持做到快速查处,及时反馈。加大环境案件办理和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控制和监察工作;做好夏秋两季的秸秆“双禁”工作;配合生态科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察工作;加强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思路,以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以振兴县域经济。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与专项资金或地方政府性基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相关的中央、省属、地直驻县企业和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财政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挪用、骗取、冒领财政资金行为的检查。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综合预算、部门预算进行清理,有效查处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

2、对主要收费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公安、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建部门、土管部门等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3、开展契税、政府调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等征缴情况的专项检查。

4、对全县各乡(镇)**年度的财政决算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开展县直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年度单位财务收支存在的突出问题。

6、继续开展非税收入收支情况检查,重点是对罚没款项的征收与解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以捐赠名义收取的各类款项。

7、对专项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转移支付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水利、水保资金、国债资金、政法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校建、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阳光工程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8、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各项检查工作,对有举报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做到接待一起,查处一起,结案率达到100%。

9、对县域内各类企业主要包括邮政、通讯、各专业银行、供电,中央、省属钨矿、钨业公司和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等地方性政府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征缴情况进行一次清算。

四、监督检查要求

1、时间安排:从现在起至**年12月底止。重点检查**年1月份以后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同类问题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或重大违纪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将一并处理。对各单位的检查,原则上年内只安排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2、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监督的工作质量。要求对每一个监督检查项目要有财经法规依据,按照“程序合法,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到准确无误,监督到位。

3、严格执法,依法检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财经监督管理职能,提高监督成效。对专项资金的检查,要从资金源头查起,跟踪资金运行和项目进展的全过程,做到内外结合,资金与资金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逐项检查。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按照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关于严格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通知》(财监字[1998]4号)的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围绕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揭示矛盾,提供情况,要在检查中注重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12篇

一、督察办的定位

在企业中以“和谐、奋进、拼搏、进取”为原则,在督察过程中以“摆事实、拿依据、讲道理”为基本准则,协助并协调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三个作用”(‘眼睛’的作用、‘内参’的作用、执行的作用),确保公司长远发展为前提以及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执行机构。

二、xx年工作目标

重大及专项事项督察完成率100%、一般事项督察处理完成率100%、违纪违规处理率100%、董事会其他交办事项完成率100%、督察人员违规、违纪率为0。

三、运作思路

督察办xx年整体思路是:“小机构、大服务、大督察”。即少而精的督察队伍,以服务与督察并重,通过服务和督察来实现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大服务和大监督。

四、xx年度组织架构及薪酬体系

督察办主任由董事郭志辉兼任、副主任一人(同时兼任总裁办主任助理或副主任)、设督察主管一人、督察专员一人;薪酬体系参照营销体系的薪酬体系执行。副主任适用副部长层级,督察主管适用区域经理层级,督察专员适用销售代表层级。具体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按照督察办年度目标、月度目标进行严格考核。

五、具体工作细化

1、日常工作项

(1)董事会督察办日常工作项(见附表1)

(2)总裁办督察办日常工作项(见附表2)

第13篇

一、统计监审工作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13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司、机电有限公司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服务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劳动工资:市中学、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图书馆

(5)批零住餐:工艺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建筑业: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监审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制度和基础工作情况;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三、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第14篇

20__年,区查违办召开多次查违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区、街道查违机构的联动。按照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逐级、逐层次落实查违工作,通过“天地网”平台采集数据,报送考核数据,客观反映区级查违工作。在区、街道查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20__年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中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纠正率名列全市第一。

依托执法力量下沉后形成的网格化执法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街道力量,科学规划巡查路线,突出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巡查防控,区、街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部门累计开展整治行动332次,投入执法力量5388人次,确保查违不留空挡。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逐步走向科技化、信息化。20__年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我局要建设__区规划土地监察平台,提高查违工作效率。我局先后完成项目建议、初步设计及项目总概算等工作,并积极与发改局、信息中心沟通协调,目前平台建设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重大案件查处取得突破。20!__年,我们查处了多项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震慑效果明显。

查违工作离不开媒体的支持,我们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媒体沟通互动机制,将与媒体打交道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与媒体记者成为“朋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正面宣传查违亮点,坚决曝光违建典型,在处理复杂案件时,通过大量的宣传报道施压,使违建当事人被全社会孤立。

规范对外执法。为规范执法,我们组织人员对162部规划土地监察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将11部通用的和9部专用的法律依据汇编成册,供执法人员日常使用;制定了《__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操作指引》等8项执法规范和办案流程图,将执法纳入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__年举办多期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培训班,累计轮训执法员600人次。监察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确立“规范和维护规划土地市场秩序”的愿景、“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服务城市科学发展”使命和“公正廉明、务实尽责、创新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打造学习型组织。还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通过兴趣小组活动、扶贫帮困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凝聚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研究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违建、从源头上堵住违建,巩固我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成果,以新的思路实现新的作为。

落实区街两级查违模式,推进查违工作落实。强化统筹、协调、总揽全区查违工作的能力,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查办大案要案,完成好市、区重大专项查违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前沿优势,有效遏制新增违建的产生,确保我区查违工作走前列。

抓住市即将出台新的《__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契机,结合我区查违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修订完善我区查违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依法依规依程序。

第15篇

一、完成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监察三科通过 “双随机”的模式,对全区的企业进行抽查,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执法计划。监察三科上半年执法检查企业42家次,参与市支队异地执法检查12家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检查。监察科根据《区安监局2019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求,针对我区生产企业特点,对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上半年执法检查42家次,参与市支队异地执法检查12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9份,填写《复查意见书》15份。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上半年执法罚款金额40.1万元。其中协助体育场街道办执法检查,对淄博银丽工贸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淄博天勤机械厂罚款2万元,淄博宝鑫磨具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协助科技工业园执法检查,对淄博庄园塑胶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监察三科对淄博荏奥汽轮机有限公司罚款5.1万,对山东义科节能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对淄博绿源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对元星电子罚款3万元,对计保电气罚款3万元,对美林电子罚款15万。并对2019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规范执法检查工作。针对目前我局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以及专家情况,下一步对企业的检查建议主要采取专项检查,以减少综合性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遗漏和不足,防止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