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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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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1、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

2、 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

3、 饮水机无明显水渍;垃圾桶、纸篓中使用垃圾袋,周围

无垃圾与其他废弃物;碎纸机周围无纸屑。

4、 办公桌、前台、沙发、桌椅及办公用品表面无灰尘;窗

台等处无明显灰尘。

5、 如有大风、雨雪等特殊气候时,室内卫生应及时清扫。

6、 周一至周五设专人负责办公区域卫生,周六进行集中清

扫。

第2篇

一、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及程序设置

1、我局人事工作实行局党委领导下,分管领导向党委负责的管理制度。一切人事决定必须经局党委研究做出。

2、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调动及对职工的奖励均采取单位推荐、群众评议,办公室考察后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对干部职位的任免原则、标准及条件

1、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标准为:思想品质好,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奉公守法、无不廉洁行为。

3、条件为: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国家干部、有5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验、无劣迹的本局工作人员。

4、对犯有严重错误和不胜任部门领导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免去领导职务的,由分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研究报请局党委,局党委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三、中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调动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中层领导或一般工作人员,由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局党委研究决定。

2、对个人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由被调入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局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会议提出并研究决定。

3、对不服从调动、调整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待岗,待岗期间本系统内自找接收单位上岗。

四、接收录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录用原则:必须根据本单位工作需求、职位空缺需要而定,录用人员必须由县编委部门同意。

2、各下属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局同意,不得擅自同意或答应录用人员的口头申请,必须由局统一根据需用情况安排。

3、下属各部门需录用临时工时,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向局写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录用。

4、对退伍军人的接收、安排,必须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属各单位不得擅自答应或接收。对接收安置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下基层卫生院工作。

5、对非组织部门安排要求调到我单位工作的,除特别需要的技术人才及本系统内股级以上干部子女可适当照顾或对我局的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一律不予接收。

6、录用、安排工作人员,手续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个人不得越级办理。

五、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保障、退休、辞退制度

1、劳动保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干部、职工退休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个人通过关系对原始记录改动,一经查出,必须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3、职工疾病(包括退休人员)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均由本人负担,离休人员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4、对常期病休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不能享受有关待遇。

第3篇

近年来各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在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总体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对食品卫生工作不重视,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承包食堂疏于管理、缺乏严格的承包资质和准入要求,一些农村学校食堂卫生设施简陋,达不到发放卫生许可证要求,一些地方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不力,特别是对新建、改建食堂缺乏预防性卫生监督或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自年卫生部在部分地区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来,各地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结合当地情况积极落实,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效能、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和诚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各自的职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要求,确保此项制度在学校食堂顺利推行。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及小卖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省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省农村学校食品卫生现状进行调研,特别要对达不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学校食堂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本着依法管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分类管理办法和要求。

三、加强对学校承包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者资质的规定,要对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中学校及食堂承包者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并统一合同范本,以确保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学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应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并提供建筑图纸等相关资料,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职责,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建筑设计进行修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以消除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在选址设施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卫生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