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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政治优势 国有煤化工企业 武装保卫工作
新时期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由打击防范转变为预防打击结合的形式。国有煤化工企业要充分的开展武装保卫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影响,在根本上保证企业根本利益和职工生命安全。社会的复杂性使国有煤化工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在思想政治影响下加强武装保卫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国有煤化工企业顺利的发展。
一、思想政治引导下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重要性
市场经济影响下企业不断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提升。民兵组织、群防群治队伍作为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力量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到经济效益增长。约束机制不健全以及涉及到众多方面的影响,使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水平较差,与国有煤化工企业发展的目标严重不符。武装保卫工作组织难度相对较大,职工流动性明显,不能够保证武装保卫工作开展的稳定性。这样也就不能够发挥出武装保卫工作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为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的发展发挥指导性作用。能够使武装保卫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明确武装保卫工作的重要功能,以及对国有煤化工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煤化工企业管理人员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武装保卫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影响。充分的认识到武装保卫工作为构建和谐的国有煤化工企业环境的积极意义。提升企业管理安全思想,保证在多元化视角下武装保卫工作管理工作的积极意义有效发挥。提升武装保卫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以人为本正确价值观的确立
武装保卫工作是国有煤化工企业维持政治优势,发挥优良传统的重要措施。国有煤化工企业要明确职工的思想发展,在武装保卫工作中坚持以人文本思想。保证工作队伍建设的稳定性。这样才能够及时的发现国有煤化工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职工是构成国有煤化工企业的重要基础,也是武装保卫工作的主要执行人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融入以人为本理念,将会充分的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够主动地参与到武装保卫工作中,在根本上维护国有煤化工企业的基本利益。武装保卫工作人员要充分的认识到自身的机制,树立主体意识,这样才能够做好本职工作。要发挥出思想政治教育在武装保卫工作中的导向优势。根据国有煤化工企业实际情况对武装保卫方式进行创新。以动员、宣传、监督等多种形式开展武装保卫工作。在新时期,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起内部监控体系,实现动态化监管。特别是针对重点岗位进行监控。避免出现偷煤、破坏设施、扰乱公共安全等行为【1】。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武装保卫工作要在思想政治引导下不断地树立自身的形象。完善培训投入建设,提升武装保卫人员的专业水平。武装保卫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政治修养的提升能够培养出团队协作意识。在新时期要充分的展现出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人员的全新形象。为社会大众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思想政治工作优化措施
(一)工作思路
保证党的核心领导是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充分的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使党员成为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联系。及时的将党的思想和政策传达给职工。并且深入性的分析职工的思想特点。发挥思想政治引导作用保证武装保卫人员意识统一。这是维护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稳定性开展的重点。优化工作思路能够及时的发现武装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安全运行管理效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国有煤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受到损害。
(二)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思想政治教育中要融入科学发展观,保证国有煤化工企业职工能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取向。避免人生观和世界观受到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发挥思想政治引导性作用的同时,保证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全面开展【2】。武装保卫工作要明确为广大人民服务,要尊重不同阶层的成果。武装保卫直接面对基层工作,对于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负有主要保护职责。要让武装保卫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价值。树立崇高的职业追求,这样才能够保证武装保卫工作顺利的进行。
(三)激励功能
武装保卫工作要实现换位思考,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不同部门的人进行考虑。这样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武装保卫工作要与其他部门开展广泛的交流。避免误会的产生【3】。武装保卫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党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引导职工思想意识,l挥激励功能。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对武装保卫工作进行宣传。体现出思想政治在武装保卫工作的优势。对武装保卫人员年龄、心理素质、爱好等进行分析。重视开展教育工作,保证武装保卫人员能够接受专业的职业指导。
(四)政工管理机制
在国有煤化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武装保卫工作要建立对应的政工管理机制。这样能够使国有煤化工企业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能够不断地对工作模式进行创新,明确国有煤化工企业主体发展目标。积极进行企业定位【4】。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要结合全新的政策发挥,充分的了解到企业职工的思想变化。不断地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在根本上促进武装保卫工作效率,为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水平的提升构建新的局面。新形势下,国有煤化工企业受到的影响因素逐渐的增多。企业武装保卫组织一定要发挥自身的作用,稳定思想,确保国有煤化工企业稳定和谐的发展。政工管理机制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的保障。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煤化工企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特别是武装保卫工作中思想政治建设已经成为发展的重点。武装保卫工作应该顺应煤化工企业发展需求,不断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保卫中能够体现出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性与优势特点。构建专业的高素质武装保卫队伍。在根本上促进武装保卫工作效率,为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工作水平的提升构建新的局面。新形势下,国有煤化工企业受到的影响因素逐渐的增多。企业武装保卫组织一定要发挥自身的作用,稳定思想,确保国有煤化工企业稳定和谐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是推动国有煤化工企业武装保卫水平提升的关键影响。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能够全面的认识到思想政治在武装保卫工作中的重要性影响。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环境。这样才能够保证国有煤化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
参考文献:
[1]赵磊.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推动技术学院武装保卫工作[J].科技与企业, 2016(1):71-72.
[2]张震.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推动煤炭企业保卫工作[J].东方企业文化, 2014(14).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员工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保持基业常青的法宝,是我们企业发展的根基所在,也是一个公司发展壮大的有力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在团结人、教育人、调动人的积极性上,最大限度发挥特有的作用,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以人为本”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中“人”的作用
(一)德才勤绩“选人”。为了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培养和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员工是我们的先要任务。在选用人员过程中我们要把民主测评、个人素质评价、业务能力鉴定、工作态度表现、及工作成效等作为选用人才的基本条件,而把品德行为作为选用人才基本前提,坚持“以德为先,唯德适用”的选人用人的标准。特别对重点岗位的重要人才,不能要坚持“优能上劣能下”的考核标准,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要及时调整,打通人才的上下行通道。
(二)知人善任“用人”。通过“岗位任职说明书”明确每一个岗位任用条件,并依此合理配置人员;结合员工自身性格条件、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扬长避短,发挥每一个员工作用;为每一名员工搭建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让员工选择自己适合的岗位;给有能力的员工以机会,让每一名员工找到喜欢的工作,适合的岗位;让每一个岗位找到适合的人才。
(三)奖优罚劣“树人”。首先是奖优,在企业内部选树和培养先进典型,在给他们荣誉的同时在待遇、晋升上都给予倾余,把优秀身上的光芒带给身边的人,让每一名员工看到希望和努力的方向,以点带面,以优促劣,通过宣传和培养在公司内形成人人学典型,人人争先进的氛围。其次是罚劣,对不胜任工作或阻碍工作的也要作为反面典型,拒不改变的给予严格的惩罚,下岗或待岗乃至失去工作。一正一反两种待遇两个结果,让每一名员工都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股“正能量”企业正气上升,能量也会随之上升。
(四)亲情管理“留人”。用“亲情管理”凝心聚力,引领全体员工,形成企业发展合力。就是要将亲情融入管理之是,使管理亲情化、制度化,在工作中关心员工,在思想上帮助员工使员工自觉参与经营、提高自我认识能力,让我们的工作环境更加和谐和快乐。让每一个人感受到公司的关怀,营造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使企业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一是,思想上关注员工。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青年员工的自我实现需求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在保证他们个性化发展的前提下,确保他们的思想方向正确性,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的世界观。
二是,生活上关爱员工。利用生日送礼、结婚送祝福、家属生病慰问、困难职工帮扶等形式,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他的关心和关爱,让他们觉得被需要。另外,通过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如球类比赛、唱歌比赛、拓展等活动形式,让员工融合在一起形成合力。
三是,工作上关怀员工。对每一个员工的职业生涯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给他们职工发展空间。对他们职业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给创针对性的心理指导和帮助,让他们找到自己职业发展之路,并使之与企业的发展相一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造团结的队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力,要培养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学习意识、道德意识、团结意识、创新意识、公平意识、争先意识为主要内容的“七个意识”。 要求我们把思想统一起来,围绕经济和政治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还要努力培养一支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队伍,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系统化、规模化的培训,以内部培训为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引入先进的服务理念;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全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优的员工队伍,为将来企业升级转型储备力量。
(三)强化执行力,打造敬业的队伍。一是,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标准、和时限;二是,划清工作界限,明确各岗位职责;三是,发挥部门领导业务带头作用,提高部门执行力;四是,利用公司和部门例会的沟通作用,解决执行不利的问题。
三、丰富企业文化内涵,提升企业形象
每个企业都应用适合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不是几句话、几个展板、几个文件形成的,而是根据企业行业特点、企业人员特点、企业发展历程等因素,经过长年的积累和沉淀而形成的。有理念层面的,如“诚信、专业、优秀、高效”;有行为层面的“整洁、时尚、儒雅”;有视觉层面的有颜色、标识等等诸多因素。如何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所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打造一个整洁、简单、快乐的工作环境。改变办公室布局、设立服务大厅,硬件方面改善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服务环境,打造统一的视觉体系,从环境改变出发带动人员素质的提高。
二是形成一种好学上进的学习氛围。利用各种学习培训、读书交流方式,从业务能力、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等几个方面引导员工自主学习。好学才能上进,一个好学的企业才有发展的可能。
三是引导员工建立阳光正确的心态,使工作变得快乐,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气质。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荣辱观,一方面筑牢我们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我们的执业行为,形成共同创造公司和个人美好明天的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被告人:李树祥,男,52岁,河南省安阳市人,原系安阳市待业职工管理所所长。1989年7月27日被逮捕,1990年6月9日被取保候审。1987年下半年,由于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全国待业保险系统提出了待业保险基金的储备金如何保值、增值的问题。1988年6月,劳动部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规定:“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对待业保险基金的储备金可采取多种形式保值,力争增值。但不可用于购买股票、风险投资及长期项目投资。用于短期可靠项目投资,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担保。”同年12月劳动部在下发的《全国待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又作了类似规定,其中指出:将待业保险金“用于扶持短期可靠项目时,其接受单位必须由具有担保能力的部门进行担保,同时应履行法律手续。”河南省安阳市是全国劳动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被告人李树祥作为安阳市待业职工管理所所长,为了使待业保险金保值、增值,起草了《有偿借款协议书》的例稿,经有关领导同意后,于1988年6月至1989年4月,先后以有偿借款方式借出待业保险金21笔,总金额298万余元。其中借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19笔,计233万元;借给私营企业隆昌实业商行2笔,计65万元。后两笔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1988年8月初,安阳市隆昌实业商行(私营性质)负责人赵鸿彪向李树祥提出借款,李先后两次到该商行考察资信情况后同意借款。8月19日,李代表安阳市待业职工管理所,赵代表隆昌实业商行,双方签订了有偿借款40万元的协议书。协议书载明,资金占用费为4.2‰,借期3个月,商行以67万余元的商品作抵押。同年11月18日借款期满,赵向李提出延期还款,双方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书,借期3个月,此后,赵又向李提出借款30万元的要求,并称到期两笔借款一次还清。李树祥同意,于1988年12月15日与赵签订了有偿借款30万元的协议书,资金占用费为6.6‰,借期2个月。转帐时因帐面资金不够,实际只借给商行25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树祥多次催赵鸿彪还款,赵因无钱,拖延时间。后来赵鸿彪因犯偷税罪被逮捕,经查赵的帐面已无存款。李树祥得知此情况,即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呈递了起诉状和诉讼保全申请书,先后收回日产索尼牌72英寸投影机19台,价值18.43万元。正当李在积极追款时,检察院于1989年7月20日以挪用公款罪将李拘留,从赵鸿彪处追回日产五十铃汽车一部,价值10.6万元,尚有35.97万元没有追回。
审理及评析: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树祥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树祥在当时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全国待业保险系统提出了待业保险金的储备如何保值、增值问题的情况下,采取有偿借款的形式使待业保险金增息、保值,符合上级关于“对待业保险基金的储备金可采取多种形式保值,力争增值”的精神。李树祥身为待业职工管理所所长、法人代表,以管理所的名义向外借出待业保险金,是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并非擅自动用公款的个人行为。李树祥在与赵鸿彪签订借款协议前,曾先后两次到赵鸿彪的商行进行考察。他是在了解了商行的资信情况,确信赵有偿还能力,并让赵以67万余元的商品作抵押之后,才将款借给赵鸿彪的。借款到期后,李树祥又积极追款,追回了赵鸿彪的部分物资,后因李树祥被拘留,无法继续追款。综上所述,李树祥的行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故意和过失,虽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却是因为了解情况不深入,缺乏经验所致,不构成犯罪。据此,该院于1993年1月15日判决如下:宣告被告人李树祥无罪。
宣判后,被告人李树祥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
本案是在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李树祥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树祥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李树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安阳市待业职工管理所所长,违反国务院关于待业保险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待业保险金65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对不能追回的35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树祥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李将待业保险金借给隆昌实业商行有偿使用时,只让该商行以67万元的商品作抵押,严重违反了劳动部关于“其接受单位必须由具有担保能力的部门进行担保”的规定。尤其严重的是,当该商行第一笔借款不能如期归还时,李树祥又再次借款给该商行,以致给国家造成3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主、客观方面的特征。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树祥的行为属于在改革中出现的工作失误,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1)李树祥采取有偿借款形式使待业保险金保值、增值,符合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并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李身为待业职工管理所所长、法人代表,以管理所的名义将待业保险金借给隆昌实业商行有偿使用,是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并非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动用公款。其目的是使待业保险金保值、增值,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而不是图谋私利,中饱私囊,不具有非法取得待业保险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故意。因此,李树祥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特征,也不构成贪污罪。
(2)李树祥将待业保险金借给隆昌实业商行有偿使用,在签订借款协议前,曾两次到商行进行考察,了解商行的资信情况。在确信该商行有偿还能力后,才将钱款借给商行,并且履行了法律手续。李虽然没有让商行另找单位担保,但要商行以67万余元的商品作抵押,这也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正因为有这批商品作抵押,李才敢于在商行没有归还第一笔借款的情况下,又再次借款给商行。借款到期后,李又多次催还借款,当得知商行负责人赵鸿彪因偷税案被捕,积极想办法追回了19台投影机,后因自己被拘留,才无法继续追款。由此可见,李树祥的行为虽然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但他并非故意违反规章制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马虎从事,因而不构成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