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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一级一级落实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按照村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计划抓落实。其次是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乡村干部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职责。
2、加强“平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首先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通过群防群治,使社会治安状况实现“四无一满意”(无失窃案件,无人员违纪、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众满意),其次加大“平安工作”经费投入,“两会期间”做到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并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各项制度。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村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与“平安建设”参与意识作为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村和“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普法规则,将其列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2、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条例》、《婚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排查,消除犯罪苗头
1、扎实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首先是在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期,认真落实值班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其次是加强外来人口、重点人口、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办证和管理工作。
2、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列入村两委的议事日程。其次深入用户,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量将问题消化在村级,尤其是县、市、省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案件和各个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在1—5月份该村委会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宗,调处化解3宗,其中土地争议1宗、债务争议1宗,另外一宗是发现该村村民胡志平(弱智人士)具有暴力倾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采取措施及时将其送往韶关乐昌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再次是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每月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例会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坚持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上报,及时调处。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乡村干部业务知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2、宣传工作经费欠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五、今后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和排除力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加强矛盾纠纷和治安热难点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种信息;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清理、明确依法行政工作机构职责,审查我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解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有关经费、培训、设备配置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创建州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加强档案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2014年,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30号令)的宣传力度,安排学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举办全州档案执法人员培训班,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增强档案人员法制意识,提高档案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关于法制体系建设的精髓,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继续联系州人大开展档案法的调研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去年州人大对《档案法》调研所提出的贯彻实施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健全依法行政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法制工作联系与交流。
四、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行政审批
建立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目录,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
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探索扩大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和途径,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出重大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没有通过的,不得做出决策。要建立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情代法、、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作用。
七、做好档案法制宣传工作
将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终考核之中,使档案法制工作宣传与档案业务相结合、与档案法制实践相结合、与档案管理利用相结合。认真开展6月9日“国际档案日”“走进档案”主题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档案部门要围绕这一档案界的特殊日子,集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计划统一安排,制作展板,发放传单,在人员集中地进行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八、加强档案政务信息公开
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州档案信息网,全面、及时公开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信息查询、业务咨询和行政决策信息,努力提高档案政务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