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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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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要求,坚持“常驻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按照“免费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实现县内“一盘棋”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为总目标。具体年度目标为: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基本实现电子化,区域协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明显提高。把乡(镇)、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创建示范化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在乡(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政投入、利益导向、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并针对我县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情况,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载体、新内容、新模式,打造具有本县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品牌。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使乡(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县、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服务管理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扎实推进乡(镇)、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配齐流动人口专干、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社区购置配齐必要的微机等办公设施。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要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居民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同时,积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生殖健康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县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标准确保达到户籍人均水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4、探索制定流动人口实行免费技术服务的操作程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使流动人口得到免费技术服务。

(三)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认真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根据省、州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选配好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信息平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85%,更新频率不低于月更新,应用率达到85%;

2、信息数据实行村、社区采集、乡(镇)录入的方式进行,实现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集中;

3、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通报联系制度,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乡(镇)间要互通电话,了解情况,及时实现信息交换。

2、坚持落实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要为广大流动育龄群众免费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咨询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查环查孕查病,免费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率达标。

3、严格落实协查通报制度。对外地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要认真负责,及时查处,及时告知,严禁敷衍了事、放任不管;对需要外地协查的个案信息,要一个不漏地发出协查函件,督促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到现居住地上门督查,加强与毗邻省和省内、县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衔接,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用流入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出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用流出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入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切实提高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免费服务落实率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流动法规股承担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相关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本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制定规划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基础资料、机构队伍、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三)自查总结和评估验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总结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工作进展。依据本方案,按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兼顾绩效;注重导向性、兼顾可操作性”的原则和“一盘棋”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按照省、州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目标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7月份,围绕省、州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目标,做好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现场会在开化镇召开。

2009年8—10月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启动试点工作。

2009年11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照方案和评估标准查找漏洞。并将自查情况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州人口计生委。

2009年12月份,全面迎接州对“一盘棋”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要求,坚持“常驻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按照“免费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实现县内“一盘棋”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为总目标。具体年度目标为: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基本实现电子化,区域协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明显提高。把乡(镇)、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创建示范化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在乡(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政投入、利益导向、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并针对我县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情况,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载体、新内容、新模式,打造具有本县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品牌。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使乡(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县、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服务管理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扎实推进乡(镇)、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配齐流动人口专干、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社区购置配齐必要的微机等办公设施。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要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居民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同时,积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生殖健康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县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标准确保达到户籍人均水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4、探索制定流动人口实行免费技术服务的操作程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使流动人口得到免费技术服务。

(三)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认真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根据省、州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选配好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信息平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85%,更新频率不低于月更新,应用率达到85%;

2、信息数据实行村、社区采集、乡(镇)录入的方式进行,实现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集中;

3、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通报联系制度,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乡(镇)间要互通电话,了解情况,及时实现信息交换。

2、坚持落实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要为广大流动育龄群众免费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咨询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查环查孕查病,免费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率达标。

3、严格落实协查通报制度。对外地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要认真负责,及时查处,及时告知,严禁敷衍了事、放任不管;对需要外地协查的个案信息,要一个不漏地发出协查函件,督促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到现居住地上门督查,加强与毗邻省和省内、县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衔接,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用流入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出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用流出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入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切实提高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免费服务落实率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流动法规股承担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相关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本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制定规划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基础资料、机构队伍、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三)自查总结和评估验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总结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工作进展。依据本方案,按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兼顾绩效;注重导向性、兼顾可操作性”的原则和“一盘棋”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按照省、州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目标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7月份,围绕省、州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目标,做好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现场会在开化镇召开。

2009年8—10月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启动试点工作。

2009年11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照方案和评估标准查找漏洞。并将自查情况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州人口计生委。

2009年12月份,全面迎接州对“一盘棋”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

第3篇

2、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列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设置的指标除省明确的考核指标外,另外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知晓率达到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准确率达到90%以上、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平台通报率达到辖区内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30%及以上、镇(街道)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至少有1名流动人口专管员(计生协管员),流入育龄妇女5000人以上的至少再增加1名流动人口专管员(计生协管员),引导各地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3、推进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扎实做好流出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计划生育信息、子女信息以及外出管理信息的核实、完善与日常维护,在纸质婚育证明发放的同时在全员平台新建或者完善外出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确保流出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地充分利用国家padis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查询平台核实流入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提升流入育龄妇女服务管理的效率。

4、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参加国家委组织的师资培训,按照国家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三个阶段抽样框编制、上报以及调查对象的抽取工作,于4月30日,组织全市100个调查点调查员、42个镇(街道)的指导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地做好调查对象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的替换工作,落实调查员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市、县二级分别组织问卷质量会审,全市于6月15日按时完成调查问卷在国家平台的录入与上报。

1、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依托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在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设计生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计生服务窗口配备必要数量计生协管员,持证上岗,为流动人口提供办理证件、政策咨询、《服务管理卡》发放、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建立b超检查室,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环情b超检查服务。

2、创建规范化服务中心。2012年以来,__市在流动人口集聚的镇(街道)创建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设在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大厅),在服务中心建立b超检查室,设立宣教等候区,配置供新居民上网浏览的电脑,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办理、政策咨询、药具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浏览、孕环情b超检查、《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发放等服务。目前,已有23个镇、街道的服务中心已达到省级规范化服务中心标准。

3、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点。在流动人口集居区内选择由流动人口自己开办的超市、商店等作为网点,聘请店主做兼职工作人员,统一标准建立了619个新居民需求服务站。在新居民需求服务站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宣传品发放、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免费热线电话拨打、需求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

4、完善服务管理卡制度。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工作完善《__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规范服务管理卡发放;进一步明确可以免费普惠享受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由本地政府提供的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参与积分管理做好计生审核工作。

__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明确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权利和义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全员、全程、全覆盖,“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1、开展宣传教育服务。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依托各级人口学校,建立“婚育阳光课堂”教育实践基地,定期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部门联手在为流动人口开展各类活动和办理各种手续中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强化企业人口学校功能,利用企业广播、黑板报、简报、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公交车载电视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流动人口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2、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托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新居民事务所(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等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持有《服务管理卡》的流入已婚育龄人员免费获得宣传指导、孕环情检查、四项手术以及避孕药具服务,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着力打造“10分钟服务圈”,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场所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避孕药具可及率达到100%。对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开具免费证,今年共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

费提供孕环情检查等技术服务19.87万人次。3、优生优育服务同待遇。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项目实施范围。在现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流入育龄夫妻,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持有婚育证明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检测。符合条件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期享受免费营养保健服务。将流动人口0-3岁的子女纳入婴幼儿免费早期教育活动。

4、生殖健康服务共享受。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共同享受计划生育随访、咨询指导。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2年1次的生殖健康体检。在现居住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育龄夫妻可得到100—500元不等的奖励。实行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1、实施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把流动人口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点人群,及时掌握流入人口的婚孕育信息,落实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管理。村(社区)计生服务员落实好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孕情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对违反政策怀孕生育的,落实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违法怀孕、生育的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对象及时提供优生检测和免费营养保健等服务。

2、强化信息核查。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强化信息导入与维护,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注销离开人员信息。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重点核查,重点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管理地(丈夫户籍地)、户籍地、现居住地地址和避孕节育措施。

3、强化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工作。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服务管理信息,坚持和完善信息交换、网络化协作的通报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夫妻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服务管理信息线上、线下通报同步进行,切实提高信息通报的有效性。今年市对各地省全员综合平台信息交换情况已下发三期通报,较好地促进了信息交换工作。

1、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进城之际开展以“六个一”为载体的关怀关爱活动: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一次查证验证以及信息核查、为外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服务、开展一次免费查孕查环服务、开展一次便民维权活动等关怀关爱活动,为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已成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职工保障条件、应对企业“用工荒”、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一项有效举措。__县__街道(流入人口约12万人)、__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购置生殖健康流动服务车,专门进企业为流动人口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受到流动人口及企业主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3、规范企业管理。一是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宣传工作,提高企业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网络队伍建设。企业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专(兼)职人员,由企业综合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形成三级管理网络,承担日常服务管理任务。三是抓好经常性工作。在企业建立计划生育联络室(员)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流动人口月报告单、走访联系“一册一单”管理服务制度,设立计生宣教阵地,把好招工、培训、孕环情检查和基本信息登记、报送关。

4、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面对来自五湖四海投身到__建设发展的流动人口,我市紧紧围绕“和谐计生、服务民生”主题,以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胸怀,平等、尊重、善待每一位流动人口。在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温馨港湾”、“和谐新村”、“彩虹之家”等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流动人口对居住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友爱、和谐相处、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5、强化区域协作配合。市、县两级积极探索与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协作,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服务管理。主动邀请流入人口较多的县、区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交流会,签订协作协议,共商协作事项。与流入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或配合户籍地到我市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络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贴心服务。3月,我委主动与__市驻__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商议区域协作事宜。一年二次为__市提供__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服务的个案信息。目前,市、县两级已与313个流入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区域协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

1、落实重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__作为国家5部委办40个重点联系城市之一,要着力于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贯彻落实《__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控量提质”的要求,强化统筹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推行均等服务,以服务为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三是认真落实便民维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完善流出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计生信息、配偶信息、子女

信息、流出管理等信息,提高现居住地查询我市流出育龄妇女电子婚育证明数据的命中率;对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实行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简化办证程序。2、完善创建工作。指导各地镇(街道)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继续争创省级项目,充分发挥已经创建省、市级规范化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为新居民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计生知识的宣传、咨询,为新居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查孕查环、四项手术费报销、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服务。

3、创新工作机制。以服务中心为依托,创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将卫生服务项目和计生服务项目有机融合,实施一体化服务,探索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新居民的措施和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宣传和服务,引导新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强化新居民妇幼保健意识和优生优育、依法生育、健康保健等意识,切实提升新居民的综合素质。

4、实施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婚育证明查验的工作要求,根据查验情况以及孕环情检查结果,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将无婚育证明、无证怀孕、不愿参加孕环情检查、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等四类人群纳入重点服务管理对象范围。及时将无婚育证明、无证怀孕的信息通报户籍地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相关证明。对不愿参加孕检和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对象强化宣传教育并与户籍地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5、实施服务管理卡制度。继续实施好《__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卡》制度,完善《服务管理卡》发放形式,做好发放、服务管理信息登记。免费提供“三免费”服务,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全员、全程和全覆盖。强化宣传,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实行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及时为流出育龄妇女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强化流出育龄妇女的信息管理。

6、强化源头管理。着力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强化对企业主的宣传倡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推进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房屋出租户的宣传工作,发挥新居民协管员及村、社区组级计生联络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出租房内流动人口及生孕情况的变化,探索源头控制的有效途径。

7、实施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把流动人口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点人群,及时掌握流入人口的婚孕育信息,落实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管理。村(社区)计生服务员落实好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孕情变化情况并作登记。对违反政策怀孕生育的,要落实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违法怀孕、生育的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对象及时提供优生检测和免费营养保健等服务。

8、强化区域协作。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作模式,加强与流入(出)人口较多地区的区域协作,完善区域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就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加强协作,深化“一盘棋”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责任的落实。

9、强化信息核查和计生审核工作。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要强化信息导入与维护,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注销离开人员信息。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要重点核查,要重点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管理地(丈夫户籍地)、户籍地、现居住地地址和避孕节育措施。配合落实好__市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做好积分制管理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规范镇、街道计划生育“三级”证明的出具。

10、落实信息交换工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交换工作,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服务管理信息,坚持和完善信息交换、网络化协作的通报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夫妻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服务管理信息通报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切实提高信息通报的有效性。落实省综合平台信息交换情况的通报制度,不断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联系,促进两地服务管理责任的落实。

11、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横向协作机制,着力推进新居民事务部门、学校、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的落实,切实推进部门责任的落实。

12、落实协管员工作职责。配合新居民事务所强化新居民协管员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职责的落实,完善镇、街道新居民协管员职责落实的考核奖励制度,不断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5篇

一、人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计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杭州市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二、流动人口专管员待遇:

全年收入不低于2.4万元,最高不突破3万元,其中:区计生局下拨1.2万元/人/年,其余经费由所在街道安排,并由街道签订用工合同,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三、工作职责:

1、专管员由街道计生科负责管理,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与宣传工作。

2、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市场的登记、发证、查验和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实。

3、准确及时做好外来育龄人员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完成各类流动人口报表,反馈流动育龄妇女孕育信息,及时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输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4、经常深入建筑工地、市场、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动场所,积极收集各类计生信息,及时提供有关线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稽查。

5、协助受理流动人口求助,提供各种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宣传知识,热心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结合平时工作,宣传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法规,提高用工单位、出租私房户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7、完成街道计生科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6篇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市流管委的年度工作要求,全市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承办处室)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覆盖率达95%(宣传教育处),“三种责任书”的签订率均达95%(流动人口管理处),成年育龄妇女持证率不低于90%(流动人口管理处)、验证率不低于90%(流动人口管理处)、入机率不低于95%(信息中心),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不低于80%(科技管理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率不低于70%(流动人口管理处),出生监测的统计覆盖率不低于95%(流动人口管理处),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85%;人在户不在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信息登记率不低于85%(规划统计处),市内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信息网上共享率达到80%以上(信息中心)。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服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要紧密结合区域内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及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培育区域特色突出的各类典型,形成一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管理模式。市人口计生委拟于第4季度组织召开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验交流和特色工作实地观摩会。经验交流重在区县级层面,特色工作重在街道(乡、镇)层面。各区县要做好“面上”经验的梳理总结,抓好“点上”特色工作的重点扶持,第3季度末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二、继续拓展和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2009年,市人口计生委在认真总结区域协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将按照“以协作范围的扩大求合作、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求共赢、以长效机制的形成求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区域协作的拓展工作和违法生育的异地联合执法工作。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认真做好区域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个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核实工作,对违法生育人数比较多或者户籍地相对比较集中的,要重点掌握,分季度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全市的总体情况有重点的与有关省市人口计生委协商,将采取省级组织、地市级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异地、集中联合执法。异地联合执法,政策性比较强,敏感度比较高,难度也比较大。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与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跨区协作工作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地运行。违法生育信息的采集,纳入流动人口年度执法检查。

三、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新老平台转换和出生信息管理工作

2009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简称PADIS集成工作平台)将在全国投入运行,该系统中的“流动人口子系统”将取代“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上线运行的末端在街乡级,已于1月中旬上线试运行。在新老平台并行期间,各区县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街道(乡、镇)上线人员的技术培训,流动育龄妇女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要求不变。继续抓好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覆盖和提高监测质量,并做好出生信息的核实统计工作(包括区县之间的交换核实),并按要求上报。

四、加强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制度化和经常化管理

人户分离人员服务管理是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2009年省内“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在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京人口发〔2004〕3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在去年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拟于2月份组织召开全市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研讨会,探讨加强服务管理的应对措施。二是建立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季度例会制度。重点交流区县服务管理信息,集中探讨重点难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省内“一盘棋”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市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市内“一盘棋”实施方案。四是细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中有关人户分离人员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大年终现居住考核评估权重。区县要进一步加强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重点人群的生育情况,违法生育的主要原因,加强对基层的检查和督导,积极探索适宜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办法和措施。

五、加强人口计生力量专题知识培训

做好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离不开流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与人口计生系统的密切配合。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本着基层公共资源共用共建的思路,继续与市流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合作,抓好相关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基层资源和力量的融合。一是举办区县人口计生委分管主任、科长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服务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邀请市流管办、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授课。二是在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基层派出所户籍民警计划生育法规知识培训班。三是在南京人口计生干部培训中心举办区县流管办主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各区县应重点加强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计划生育工作技能培训。

六、完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内部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中央提出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成立*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人口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提高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两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系统资源整合,进一步细化职能职责,逐步理顺内部关系。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职责和科室职能,合理搞好内部分工,积极构建领导有力、协调有序、配合有效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

第7篇

一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加强管理,立足服务,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年”活动;加强两地协作,落实“两个互考”,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9月底,全市流动人口总数68861人。其中,流出人口62861人,流出育龄人口57301人,发证55356人,发证率96.6%,流入人口6000人,流入育龄人口5208人,流入育龄人口持证5077人,应验证5077人,已验证5077人,验证率100%。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9064人。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7141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923人。流入人口育龄妇女纳入管理率为98.19%,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为95.65%。流出、流入协查通报率分别为99.1%、92.4%,信函回复率为97.12%。20__年第一季度,全市流动人口总数65817人,其中流出人口59595人,跨省流出38854人,省内流出20741人;流出育龄人口54551人,发证人52721人,发证率96.65%。流入人口6222人,其中跨省流入2399人,省内流入3832人;流入育龄人口5472人,应验证5177人,已验证5177人,验证率100%;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8180人,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6363人,无孩妇女1284人,一孩妇女7432人,二孩妇女6612人,多孩妇女1035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817人,无孩妇女109人,一孩妇女680人,二孩妇女911人,多孩妇女11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应建档1817人,已建档1796人,建档率98.84%。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了管理网络。市、县区和10个街道全部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干部69名;针对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从4050下岗职工和零就业家庭中选拔计划生育协管员84名,安排到84个城市社区;在每个楼院中确定楼院长或1名低保人员为流动人口信息员。凉州区、民勤县、天祝县为75个社区配备了电脑。逐步形成了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相协调的管理服务网络,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网络基础。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政府与公安局、工商局、劳动局、乡企局、教育局、经贸局、商务局、林业局、建委等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对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法人)、私营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流动人口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雇佣流动人口的企业、单位由企业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由房主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形成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目标管理体系。

3、按照省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了八项管理。我们紧紧围绕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邻市邻县邻乡为主、以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为主,从八个方面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了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了属地化管理体制。二是加强了协议管理。建立健全了“两地”双向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和服务机制,我委已与我市流出人口较多的新疆、宁夏、内蒙、青海、陕西等省的9个地州市和省内13个地州市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制定了双向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了

政策管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意识,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落实有关政策的工作力度,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村流动人口“两户”落实了优先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了信息管理。建立了渠道畅通的信息交换平台,做到及时沟通信息。20__年全市共提交流入信息565条,流出地反馈信息522条;接收流出信息3030条,已反馈信息3002条。进一步加强了两地之间的信函通报工作,。育信息异地查询,推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积极主动地与现居住地沟通联系,对无《婚育证明》和无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向流出地发出《信息通报单》。今年互通信息通报单16753人份,其中收到信息通报单8985份,回复8726份。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异地查询、联系通报、信息共享、双向管理服务的目的,起到了“指导管理、引导服务、提高效率、辅助决策”的积极效果;五是加强了考核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现居住地常住人口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与流动人口有关的部门纳入到流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力度和评分权重,实行双项考核制度,在今年年终考核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了“两个互考”,兑现奖惩;六是加强了电话管理。充分利用《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通讯录》,经常保持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电话联系。通过电话、移动通信等方式,加强与现居住地人口部门和流出育龄妇女的沟通、联系,把管理对象掌握在了视线之内;七是加强了制度管理。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管理服务制度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落实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告制度,以制度规范了管理行为,同时也制约了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信息共享;八是加强了宣传教育管理。我们印制了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的宣传材料9万余份,散发到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手中。设置宣传牌、墙报、专栏、标语896多块(条),广泛宣传计生政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

4、坚持市民化服务原则,认真开展了五项服务。我们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创建优质服务县(区)活动之中,落实了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一是开展了培训服务。在组织农民工劳务输出时,为计划生育户提供技术培训,对农村“两户”减免50%的培训费,今年共为213户农村“两户”和城乡计生特困户”减免培训费3195元;二是开展了办证服务。简化办证程序,配合劳务部门,及时为劳务输出的流动育龄人口办证,使其全部持有《婚育证明》;三是开展了信息服务。在组织劳务输出时,把好的劳务信息优先向农村“两户”和城乡计生特困户倾斜,做到优先提供信息、优先安排输出。今年共为他们优先提供劳务信息55条,优先输出213人;四是开展了维权服务。建立了流动人口维权服务制度,设立了维权服务标识,依托街道司法维权小组,开通服务维权热线,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先后调解流动人口各类纠纷60多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居住、从业提供便利条件,帮助联系流动人口务工就业、子女入托上学33人,切实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了技术服务。我们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心关爱育龄妇女健康的理念贯穿于环孕检服务的全过程,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3376人次,妇女病普查19064人次,生殖保健咨询服务20258人次。加强访视和随访服务,今年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访视和随访582人次,为她们提供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知识辅导2156人次,送药具服务21609人次。使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和减少了流动人口意外妊娠的发生。

5、建立自治组织,依托社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狠抓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在社区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和企业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依托协会建立流动人口之家,发放流动人口“亲情服务联系卡”,及时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服务和活动场地;依托楼院,建立以楼(院)长、居民代表为骨干的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依托街道计生服务所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三查一治”免费服务活动,落实各项长效节育措施;依托社区劳务信息工作站,无偿向流动人口提供房屋租赁就业和致富信息;我市各级人口部门积极协同社区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共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构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确保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6、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典型。在委党组的精心安排部署下,组织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凉州区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创先进、树典型,学先进、上水平,推动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第8篇

宁夏人口计生委创新工作机制 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宁夏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对接和上线应用,名列西北五省之首,全区已有40.18万流动人口纳入全员人口信息库管理。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为96.06%,其中流动育龄妇女入库率98.96%。通过月通报、日常督察、专项检查等形式,提高了县、乡两级系统应用比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络通报反馈率、接受率,多次受到时国家人口计生委通报表扬。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上半年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数据显示,宁夏区、市、县、乡四级用户率率先在全国实现100%应用,信息协查的网络协作率均达到90%以上。

附: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应用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七)、(十三)、(十四)、(十五),多次给予通报表扬。

第9篇

指导思想

以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结合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际,抓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协调、服务作用。版权所有

工作思路

×办公室是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它的基本任务是:在经理领导下,建立健全办公室基础管理制度,负责集中采购、车辆调度、社区文化、文件档案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力争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纽带作用,发挥传递信息、研究政策、辅佐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工作目标:

办公室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坚持突出服务宗旨

办公室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和稳定

办公室的一切工作要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强化内部管理,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树立敬岗爱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工作:

×一、加强办公室建设,做好协调与服务

建立办公室定期例会制度,完善内部管理,确定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的标准和责任,坚持从高、从严、从全、从细要求。同时,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整体利益,整体形象,不贪功、不诿过,不拆台、不越位,顾大局、识大体。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按照领导要求,综合协调好机关事物。坚持原则,注意方法,态度谦虚,以理服人,

×二、高质量地完成办公室常规工作

在主管领导指导和帮助下,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质量意识。做好文件的接受、传送、催办及文件管理工作。对来文的阅批、领导批示的督办、重要文件的核稿、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打印文件等日常工作,做到严谨有序,不出差错。机关各项文件材料,力求及时、准确,优质、高效。

×⒈抢修危房工作,组织危房普查,制定修缮计划,召开修缮工作会议,落实危房抢修任务。

机动车检验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转递、利用等各项工作。

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五、主要措施

×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计划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第10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挑战;问题;对策

免费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产品和服务是党和国家在人口计生领域施行最早、覆盖面最广的一项惠民计划、民生工程。有关资料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起,我国政府开始向育龄群众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目前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覆盖全国的计生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网络。200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意见的通知(试行)》,我国庞大流动人口的计生药具工作由此正式纳入公共政策视野,流动人口免费计生服务覆盖面随之迅速扩大,2010年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已达到93%。

实践证明,药具工作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人口计生民生事业的重要支撑,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窗口。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以来,药具工作在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满足群众多方需求方面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在当前特定的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同时也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1流动人口基本特征对计生药具工作提出新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口流动迁移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异军突起的一支新生力量。大规模人口流动迁移一方面为流入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巨大考验。我国当前流动人口具有的以下一些基本特征,对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

(1)流动人口规模庞大,数量持续增加。 2000年中国流动人口总数为1.4亿,比例首次突破全国总人口的10%。到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到2.21亿人,预计未来30年还将有3亿多农民进入城镇。

(2)流动人口年龄构成年轻,育龄人群比例高。在流动人口中,15~45岁之间的年轻劳动力成为流动人口的主流,占到流动人口80%以上。流动人口性别比不断降低,夫妻同时流动者比例占到50%以上。

(3)流动人口人员流动性大,流动频率高。当前大部分流动人口的就业方式还仍以“候鸟式”为主,就业目的地(包括在同一目的地内)变动比较频繁,就业稳定性低,平均流动年限通常不会超过2年。

(4)流动人口以低收入为主,经济是最大诱因。流动人口以非正规就业为主,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90%以上,其中有接近45%的流动人口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社会保障缺失,基本生活条件较差。

(5)流动人口主体是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2000年,我国流动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已经超过一半,但至2007年,全国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仍仅为9.49年,大部分人特别是女性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

以上特征,一方面凸显了服务和管理的急迫,另一方面却预示了服务和管理的难度,意味着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从一起步,就注定是势在必行,却又任重而道远。

2当前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服务主体方面

近几年来,各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保障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药具服务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却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概而言之:

①是流动人口增多,加之全面推行知情选择,使用避孕药具的人数多。②是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建档难,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很难落到实处。③是计生服务人员相对不足,提供服务很难满足流动人口全方位需求。④是专业人员少,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技能偏低,影响服务质量。⑤是服务人员工作量增大,报酬偏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⑥是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⑦是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不够,工作差不多全落在计生部门一家。⑧是制度、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2)服务对象方面:

目前,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收入水平还较低,从内心里讲,都愿意领取免费避孕药具,渴望得到更多国家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可现实情况是,很少有人长期坚持、自觉主动领取避孕药具。究其原因

①是相关宣传力度不够,不知道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②是发放标识不够明显,不知道哪里可以领取免费药具。③是发放渠道不够多,领取时间和服务人员上班有冲突。④是认为“白送的没好货”,对避孕药具质量心存疑虑。⑤是怀疑服务人员工作态度,担心内外有别受气遭白眼。⑥是受传统观念约束,不好意思抛头露面领取避孕药具。⑦是未经服务人员指导,拿到避孕药具都不知道怎么用。⑧是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对计划生育国策心存抵触排斥。

3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的有效对策

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流动人口的重视和关爱。做好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是便民惠民利民、富民强国安天下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顺势而为,迎难而上,下定决心把好事做实 ,实事做好。具体而言:

(1)进一步重视组织领导。①把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构建“属地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与户籍人口同部署、同投入、同落实、同管理、同考核,做到管理无缝隙、服务零距离。②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流动人口药具专项经费投入,稳步增加基层特别是村级计生经费额度以巩固基层计生工作阵地,妥善解决各级药具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以稳定计生队伍,真正建立起人员充足、经费到位、网络健全、队伍稳定的保障机制。③推进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将流动人口药具知晓率、可及率、获得率、经费投入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全面实施科学规范的评估、总结、通报、奖励制度。

(2)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①依托宣传部门各大媒体,公安部门暂住人口管理平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平台,卫生部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村卫生室,妇联部门各级妇代会,人口计生部门技术服务力量、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资源,构建计划生育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共同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的合力。②积极发动、指导、督促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及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配合当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免费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③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各级计划生育药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流入期间的药具供应、发放、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返乡期间,由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药具部门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和服务的衔接工作。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①将流动人口计生药具宣传融入当地计生宣传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和宣传网络优势,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为载体,采用录像、幻灯、挂图、明白纸、文艺演出、手机短信、有奖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利用纪念日、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深入开展计生药具宣传活动。②成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队,常年到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居住地、聚集地、活动场所和公共场所为流动人口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免费发放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宣传资料,现场解答育龄群众疑问。③通过在公安部门暂住人口管理平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平台,卫生部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村卫生室等处委托派发宣传品,在药具发放点设置标识牌、政府采购目录表、宣传图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的知晓范围。

(4)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①以工作点、居住点和经营点为重点,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实掌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情况,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分类登记,创建数据库,实行实时跟踪的信息化管理。②依托专有网络,通过流动人口流出地婚育证明办理与药具使用情况信息相挂钩、现居住地婚育证明登记与药具发放卡获取药具相衔接、药具发放卡使用与流动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相结合等手段,充实药具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信息采集、跟踪查询、情况通报。③切实将信息管理技术应用到药具管理服务中,加快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计生药具数据、报表、台账、汇审、监督等信息网络链接、网上办公的步伐,促进药具管理服务提标提质;有条件的村(居)要配备办公电脑,确保计生药具信息化工作向村级延伸。

(5)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①积极发挥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体系网络优势,在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设置专、兼职药管员,负责责任区使用药具流动人口统计和药具发放工作,合理有序调整县库存,按实际需求分配计生药具。②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积极构建“纵向到底”(农村由村向组、院坝,城镇由社区向小区、楼院延伸)、“横向到边”(由人口计生主渠道向医疗卫生、民政等机关、企事业、社会单位覆盖)的方便快捷、即需即供的免费药具管理服务网络体系。③结合“药具十进工程”,聘设流动人口社会联络员或发放员,延伸流动人口药具服务链,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工地、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送随访上门。

(6)进一步完善发放模式。①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完善现有药具服务网络,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主干,以社区卫生中心、村卫生室发放为支线,建立“领送结合、学教同步、分类指导、全程服务”的流动人口药具管理发放模式。②在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居住地、聚集地、活动场所和公共场所设立免费药具发放点、自助柜;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设立自动售套机;在超市、居民楼道设置IC卡自助发放机,形成“覆盖全域、布局合理、尊重私密、自助服务”的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模式,提高药具易得性。③推行网上避孕药具信息发放服务,通过人口网站及市内互联,公布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地图、各发放点详细地址或联系方式,使流动人口所到之处,都可以通过网上查寻,找到当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位置,及时就近领取避孕药具。

(7)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①广泛开展人性化的随访服务和不良反应监测。流动人口随访可采用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等多样方式,也可以通过网站互动问答,为群众提供更广泛的交流空间;完善不良反应监测预警机制,重视避孕失败补救和不良反应处理,最大限度控制计生药具潜在风险。②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确保流动人口全面享有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输卵管(精)结扎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等五项免费技术服务。③关心、善待流动人口,主动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维护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中的权利。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重点对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给予奖励优待和政策扶持。

(8)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①切实增强流动人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手段和载体,并及时将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体系。②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引进懂医药、会管理、能服务的实用性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药具业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逐步由持证上岗向执业药师资格过渡;加强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在职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增强药管人员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能力。③县、乡、村要按各自职能向全社会进行流动人口计生药具优质服务承诺;上级部门要以药具免费发放与管理的保障、宣传、管理、服务和创新等为重点,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对各单位履诺情况按期进行监督、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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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摘要】杭州市流动人口总量很大,按照杭州市公安局年报统计,杭州市历年登记在册的外来流动人口从2000年的70.6万人增长到2008年的293.1万人,年均增长19.5%。2008年,常住人口为677万多人。当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比例超过1∶2。如果以19.5%的年均增长速度估算今后几年杭州市登记在册的外来流动人口,则2015年外来流动人口将会超过1000万,其数量将远远超过当年的杭州市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大量的流动人口在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给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此,对杭州市流动人口现状进行清醒的认识和了解,并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方式,对于社会治安的稳定、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1 杭州流动人口呈现新的变化

近年来,受到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和城市生活水平条件的变化,杭州流动人口的表现形式也正发生着一些变化,主要如下:

1.1 从居住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城郊地区。据调查,杭州流动人口居住方式主要有以建筑工地为落脚点的群居方式、以农民出租房为落脚点的散居方式和以企业宿舍为落脚点的有序管理方式以及零散的租住小市形式。

1.2 从流入地来看,流动人口大多来自贫困欠发达地市。近年来,流入我市的外来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于河南、安徽、江西、四川、贵州、甘肃等经济欠发达地市,这些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从抽样调查情况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90%以上。从所从事职业来看,大部分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打工,还有一些是从事无证设摊、拣垃圾等阶段性、季节性、无固定性的行当,因此,从业的不确定性和生活的无保障性十分突出。

1.3 从治安状况看,流动人口既是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又是治安案件中被侵害的主要对象。从近年来抓获的刑事作案人员来看,流动人口作案所占比例一直在高位徘徊,流动人口犯罪已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外来人员的防范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和出租房东经济利益,轻治安防范,出租房屋的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也有关系。

1.4 从社会稳定角度看,流动人口中地域性群体纠纷和劳资矛盾往往容易引发。外来流动人口绝大部分通过血缘、地缘等关系连锁互助,拉帮结伙流入城市,他们会因共同的习俗和利益而结抱成团。由于经营不善或利益驱动等原因,少数私营企业业主无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利益,利用外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签订劳动合工,非法用工,导致外来人员被拖欠工资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容易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

2 杭州流动人口的新需求

2.1 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由于长期生活于某地,加之家族聚居以及文化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杭州流动人口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正逐渐提高和增强,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渴望与当地居民一样拥有保险、社会福利乃至平等的子女入学机会等。

2.2 渴望能融入于城市生活。毋庸置疑,杭州的经济水平、生活形态较之中西部地市,都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加之许多流动人口常年生活于外或聚居于某地,已逐渐产生了生活的依赖性和寄托性,现生活地似乎已成为了其真正的故乡,而出生地则成为了逢年过节探望的借口。而新生代人口的增多以及其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更加增强了他们渴望融入于城市,成为城市一员的愿望心理。

3 杭州市针对流动人口采取的服务管理措施

近年来,杭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积极推进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1 健全组织,加大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力度。杭州市就成立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非常设机构,设在市综治办,对全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了统一筹划,加强对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以逐步实现管理方式从单一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3.2 完善机制,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效。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各街道依托出租房屋宾馆式管理,在各社市建立了流动人口中心和社市综治工作站,出台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细则,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各社市还按要求专门配备了流动人口协管员,并制定健全了管理考核办法。

3.3 抓好队伍,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目前,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人员主要由社市民警、户口协管员和街道的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除了社市民警外,户口协管员和流动人口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登记、领证、信息采集、录入,开展日常检查、宣传工作以及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3.4 加强服务,改善流动人口就业和生活环境。市委、市政府及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工作。

4 加强杭州流动人口管理的新途径

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和保护,各级政府和部门机构都致力于改变和探索,如杭州市于2009年推出的居住证制度等,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努力。

一是强化同居同权意识。庞大的流动人口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但长期以来,不管是杭州居民还是各级政府,对于这些流动人口都带有偏见和歧视心理,这不仅表现在政策上,更表现在日常的管理行为和生活习俗上,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以及狭隘的地域观念,更是造成了歧视行为在无形中的蔓延和扩张。因此,改变这种歧视行为,树立并强化同居同权意识首当其冲,至关重要。

二是建立全面的流动人口权益保护机制。流动人口的各项权益向来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保护,尤其是在利益最大化条件下,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用人单位,侵犯流动人口权益事件都在不断的发生。

三是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机制。在我国的现行管理机制下,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方式基本为政府主导、当地居民的协助等,而忽视了对流动人口自我管理机制的重视和建立健全。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出现家族式聚居的新情况,我们要重点建立并强化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机制。

第12篇

一、流动人口统计工作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办证情况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办证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

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

第13篇

近期内,市委市政府决定就城市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分别召开调度会,足以表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当前我市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调度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下面,我强调几点。

一、认识要提高再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仍很薄弱。我市虽然实现了低生育水平,但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并存,生育水平很不稳定。而且与兄弟市相比,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与此同时,连续几年获奖,也使部分党政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思想。

二是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加大。我市是在省内具有鲜明特点的城市,城镇人口比例很大且城市分布较散,城乡交错,点多线长面广;加上曾经是国有企业较多的重工业城市,现在下岗职工数量居全省之首,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无疑给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难度。应当说,这不仅是我市与省内其他各市的最大区别之处,也是我市在省考核中面临的最大不利之处。前不久市计生委组织的专项督查表明,今年我市城市地区计生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流入人口特别是流入孕检对象底数不清、参检率不高,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错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如此下去,势必影响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三是省考核方案带来新挑战。省考核方案事实上就是工作指挥棒,针对基层工作薄弱环节,每年都在作适当调整,处在不停变化之中。今年考评内容调整很多,而且更加注重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对城乡结合部和新建高档住宅小区等薄弱环节的考核,同时也加大了对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等情况的考核力度,而这些变化之处恰恰是我市计生工作的最薄弱之处,如不能尽快得到加强和解决,将很难在省考核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以上这些问题,再加上社会生产力欠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生育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等因素,导致我市目前生育水平的基础仍比较脆弱,隐藏着潜在的反弹性。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

二、措施要落实再落实

现在离省计划生育统计年度的考核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从现实存在的问题入手,找到问题的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有效地解决问题。

一要继续狠抓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年初市计生领导小组对清理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但总体落实情况不是很理想,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存在出生错漏报、孕检不到位、育龄妇女漏档漏管等现象,严重影响基础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抓住省里已将我市确定为清理市的难得机遇,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清理工作。无论是城市街道还是农村乡镇,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清理职责,对辖区内的常住户和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再清理、再核对,解决好重录入、轻核对问题,真正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数字实。对新划入我市的七个乡镇,要努力做好“六项清理”工作,确保迎头赶上,不拖后腿。

二要突出重点。一是抓住重点对象。要把流动人口中是孕检对象的已婚育龄妇女、未婚男女青年、有生育愿望又有生育条件的人群,作为计划生育的重点管理与服务对象。二是抓好重点区域。要把城乡结合部、沿街门面房、集贸市场、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作为管理的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既是块难啃的“骨头”,也是省里检查考核的重点,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要采取盯人战术,紧抓不放,抓出成效。三是抓牢重点环节。要紧紧抓住常住户的结婚、怀孕、出生等重点信息上报和流动人口的孕检、建档、信息交流及出生上报等重点环节,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要协同作战。今年的省考评方案对信息交流、部门配合有了更高的要求,信息通报主要依靠部门配合来完成,其中,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承担较多的任务。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市一盘棋思想,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县区和部门之间,都要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打破过去千斤重担一人挑的局面,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使之成为一种共识和自觉的行动。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有些部门虽然取消了前置把关职能,但综合治理的其它内容还是很多的,今后部门配合的重点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把前置把关逐步过渡到日常工作紧密配合上来。

三、领导要加强再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基层,关键在于我们抓落实的力度。

一要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两种生产一起抓。各级党政班子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班子成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支持和相互配合。分管的同志要投入足够的精力,认真研究和抓好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在分管的范围内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形成党政正职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成员支持参与、共同负责的计划生育领导工作格局。

二要在投入上下功夫。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克服困难,逐步加大了投入,但离上级规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总体不足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观。经费不足在一些地方成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制约因素。市本级已连续三年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计生工作的投入,对各县区的支持力度在省内各市中是位于前列的。但区级财政投入明显不足,差距还很大。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国家政策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悄然变化的积极意义,要按照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大“十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的意见》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确保各种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确保经常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工资报酬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三要在考核上下功夫。我们要在做好迎接省里考评的同时,认真抓好我们自己的考评工作。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方案。《2004年度农村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和《2004年度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已相继出台,市计生委要抓紧制订16个综合治理责任部门的考评方案,尽快下发实施。其次,要认真组织考评。近年来,我们在考评中逐步摸索了一些经验,使考评工作做到了客观公正,市里是放心的,基层也是比较服气的。但考评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市计生委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考评队伍要培训,考评程序要规范,考评方案要公开,考评纪律要严明,考评结果要客观。

第14篇

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为“一盘棋”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发挥国家PADl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作用,提高系统应用效率;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重点推进信息通报与反馈协作、《婚育证明》管理协作,避孕节育信息沟通与协查,生育服务登记、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协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环渤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的重点。

10月26日,环渤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工作座谈会在内蒙古乌海市召开,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巡视员王谦,助理巡视员苏荣褂及处长余梅,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十省市的分管领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乌海市政府副市长甄晨岚到会并致辞。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区域“一盘棋”工作,总结交流区域“一盘棋”经验,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环渤海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副司长王谦传达了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在江苏省无锡市联合召开的全国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研讨会暨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启动会会议精神。各省市介绍了本地区区域”一盘棋”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对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评估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黑龙江省。吉林省人口计生委汇报了相关课题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环渤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重点:一是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为“一盘棋”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发挥国家PADl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作用,提高系统应用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重点推进信息通报与反馈协作、 《婚育证明》管理协作,避孕节育信息沟通与协查,生育服务登记,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协作等。三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凤岐、市人大副主任莎日娜、市政协副主席吕纪俄等乌海市党政领导会见了与会代表。

第15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创新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1-0024-02

一、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的涵义与现实意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创新,是指在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的新时期,通过服务观念、内容和方法的创新,不断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以达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的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镇(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给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愈来愈大的压力。“计划生育工作难,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更是难中之难”,为妥善解决基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面临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国务院于今年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该条例作为人口计生领域的主要法规之一,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也对新时期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该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围绕“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的创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将服务作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从“控制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因此,如何创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模式,以提高计生工作的服务水平,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的目标

笔者认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创建要求,初步明确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的目标,即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造性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计生服务。由此,新时期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将以转变服务思路、内容、方法――“三转变”为主线逐步展开。

具体来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要由以被动管理为主,向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主动服务转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内容,由要求流动人口履行计划生育责任为主,向提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开展困难帮扶、维护合法权益转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方法,由以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转变。总而言之,在新的时期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应按照“只有服务好,才能管理好”的原则作出重大转变。

三、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创新模式的探讨

要实现以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三个转变,创新服务模式至关重要。如果从系统论的观点来考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创新,应以“产出”作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反推:如果需要获得这个“产出”,必须进行哪些服务“活动”?而这些“活动”又需要各级政府单位进行哪些“投入”整个逻辑顺序如下图所示:

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创新模式

换句话来说,如要进行服务模式创新,以争取促进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权利,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而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 投入1:健全组织领导,提供制度保障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离不开社会、经济和政策环境的支持,而领导和决策者正是社会、经济、政策支持的代表,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必须首先争取领导和决策者的支持。所幸的是,国家已经注意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计生工作全局的影响,并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而使得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有法可依。但是,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许多地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还不够重视,需要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包括:

首先,应加强区域协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我们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再次,我们可以强化工作保障,切实解决工作保障条件,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到位。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应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

可喜的是,已经有部分地区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作出了有益探索,例如无锡市的大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通过“一证二合同三承诺”等手段对流动人口进行统筹管理,获得了国家计生委的高度肯定,并被认为是代表了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道路的方向。

(二) 投入2:加强计生服务队伍建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队伍是优质服务活动的技术保障力量,是优质服务的提供者,他们直接与服务对象打交道,是服务工作的中流砥柱。由于流动人口的规模化、多元化、迅速流动化等新特点,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提出了愈来愈大的挑战,因而流动人口的服务队伍也要通过改革与创新,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必要的力量和条件。在加强计生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服务的过程中要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三个关键问题:

1.“想服务”:首先,转变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人员的观念,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2.“会服务”:一方面,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使他们具备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更新计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另一方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人员结构,为优质服务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第一、适当增加技术人员的比重,改变基层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的被动局面。第二、应严把进人关,必须配齐配好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第三、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优胜劣汰。

3.“能服务”:建立并严格执行技术服务的规范和制度,提供支持性的检查和指导;同时,技术服务方面要注意引进人才和设备,改善服务环境,适当扩展技术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使广大服务人员具备提供满足群众需求的物质条件。还可以利用现有条件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和人流术后的避孕节育随访指导。

(三) 活动:创新计生服务内容

创新计生服务内容就是围绕流动人口的生育健康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当地条件为前提的互动,是包括宣传、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服务提供者与服务对象的一种互动,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活动与创新。

对于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服务均等”是基本要求,也是根本目的。我们要遵循“一盘棋”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逐步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积极探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措施,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累经验。现居住地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基本权益,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贫困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户籍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帮助留守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人口理事会朱迪・布鲁斯提出了关于优质服务的六要素:“可供选择的避孕方法、提供足够的知识信息、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遵守严格的随访机制、提供适当的综合服务”,相应地,如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进行创新,可选择的方式包括:

1.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帮助流动人口的知情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从而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自。

2.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流动人口的交流互动,注重宣传教育的效果。

3.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通过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避孕方法的有效性,避免意外妊娠、减少人工流产、提高避孕续用率、保障妇女健康,以人性化的技术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

4.拓宽服务领域和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从流动人口中的已婚妇女扩展到育龄妇女和未婚青年,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

5.开展群众维权活动。维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提高流动人口的维权意识,建立维权网络,为实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有效载体。

6.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之间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流动人口对计生服务的满意程度。

7.改革行政管理措施。改革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简化办证程序等,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四) 产出:以人为本,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

流动人口积极主动地参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生殖健康水平,这是开展服务创新活动的最终目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涉及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把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服务对象不应是被动地接受服务,而应该是主动积极的参与者,在知情的基础上、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这正是群众赋权的过程,只有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了,才能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主人”。可选择的方式包括:

1.在制定计生工作计划时,从 “以人口数量控制为中心”转变到 “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中心”转,把流动人口的需求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2.在工作计划的实施中确保“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只有真正实现了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落到实处。

3.在活动效果的评估中,科学地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率为主导的指标体系和测量方法,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通过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内容创新”,按照“投入―活动―产出”创新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这对于应对新时期的人口问题的挑战,维护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权利,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保证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孟光辉.改革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不断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路子[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4,(01):77-80.

[2]邓跃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原因及其对策[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