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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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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工作报告

第1篇

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县聚焦社保经办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优化精简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致力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一是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分别设置服务大厅社保业务办理区和政策咨询区,业务办理区设立五个综合柜员服务窗口,政策咨询区设五个社保业务咨询窗口,社保业务纳入综合柜员办理范围,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即时办结业务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业务推送至后台限时办结。突出减次数、减材料、减流程,优化集成服务,逐步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一次办好”的综合柜员制改革目标,大幅减少了群众的等待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积极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将社保业务大厅办理的所有服务事项(因受信息核查等外部条件限制无法办理的事项除外)纳入预约服务范围,为无法在工作日办理社保业务的群众提供节假日预约服务。

二、严格落实社保政策,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经办。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惠及率,提升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意识。二是认真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我县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缴纳16%,职工缴纳8%;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至2020年6月,对受疫情影响或因其他因素造成的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审核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保信息系统核算发放,基本实现发放到社保卡。三是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8465人,新增参保64174人,基本解决我县养老保险应保未保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优化经办流程,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一是完善参保信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级统筹的需要,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通过查阅、审核职工档案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将参保人员档案年龄等基本信息嵌入业务信息系统,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我县开展了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专项行动,拟到明年4月份完成全县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完善工作。

第2篇

今年,县委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广泛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广大农牧民的承受能力,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是我县在关注民生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建立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牧民转变观念,做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理性消费,在国家尚无制度性安排前,探索出一条解决我县农牧民老有所养问题的新路子,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最直接地分享到自治县改革发展的成果。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止11月20日,全县已参保10383人,占应参保人数的63.9%;累计收缴养老保险金681.392万元,为671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33万元。

一、统一认识,夯实基础。去年,县委在酝酿推进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安排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赴陕西、四川等地先期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区进行学习、考察,并提出了我县“低水平、广覆盖”的方案。今年,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政府联席会议、四套班子联系会议,对推行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反复进行讨论和分析,统一了思想认识,做出了在今年全面推行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要求要把这一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县政府立即组织力量着手研究制定肃南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方案,先后召开了由各乡(镇)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农牧民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多年从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接受指导。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分析、测算和修订,多方案比选,初步形成了我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经政府常务会审查通过后下发执行。同时,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对农牧民养老保险进行补助,并承诺对全过程养老金兜底,从根本上保证了农牧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心,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定为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单项列入目标责任书加大分值进行考核。随着工作的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细则》、《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明确了有关政策,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从机构、人员等方面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视察、监督职能和联系乡镇领导、包村干部的作用,督促、指导工作的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室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展、保费收缴、建立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表卡册和规范管理等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推动作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加以解决,保证了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的准确把握和严格落实。

三、广泛宣传,整体推进。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视频)会议后,各乡镇也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为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上通过电视台、公众网等传媒和印发彩页等形式,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通过举办专栏、设立宣传咨询点、走访群众,以及对外出务工人员发一份资料、寄一份信函、打一个电话的“三个一”活动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组织召开群众大会256场次,召开座谈会7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设专栏23期,邮寄信函1000余份,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办理程序等内容的知晓率。

四、突出重点,落实任务。以“三个目标、六个到位”为重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个目标”即力争上半年参保率达到60%、全年参保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牧民社会养老基金管理的安全运行;“六个到位”即宣传引导到位、政策培训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核算到位、资金筹集到位)。县上组成七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指导工作、培训骨干,上门对农牧民宣传讲解、对比算账,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讲透、讲清。经全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推动方式。如康乐乡、祁丰乡部分村采取“集体补助”的方法,实施

整村推进,参保率达到了100%;大河乡、马蹄乡、祁丰乡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促进参保工作稳步推进;明花乡采取收缴与发放同步,让农牧民群众看到现实的利益,调动了参保的积极性。截至7月20日,大河乡完成80.1%,明花乡完成80%,祁丰乡完成79.2%,白银乡完成65%,康乐乡完成63%,马蹄乡完成61%,皇城镇完成41.4%。

上半年,尽管我县的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乡镇参保进度和参保人员结构不均衡。尤其是30岁以下农牧民群众参保人数仅占该年龄段摸底人数的45%,参保意识不强,认为自己缴费年限长、时间跨度大,对养老保险信心不足,甚至个别群众对十几年或几十年后能否领取养老金心存疑虑。二是收入过低的农牧民支付农牧村养老保险费用有一定困难。他们虽有参保的意愿,但由于考虑生产生活等因素,抱着过几年再看的态度。三是整户参保的人员较少,大多数参保户只保老人、不保年轻人。四是县内少数跨地域居住人员和一些挂名人员居无定所,联络困难,参保难度大。五是个别乡镇领导思想重视不够,没有把民生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学的不深不透,难以对农牧民开展工作。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将对下一阶段扩面征缴和整个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安全、有序运转带来不利影响。

第3篇

1、不断推进机构养老建设。成立市养老指导中心,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加强对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投资8500万元,新建泗门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大岚及兰江两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泗门养老服务中心和兰江街道养老院已建设完毕,大岚镇老年人服务中心也将于明年完工。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2、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落实市民生实事工程责任,完成32个居家养老服务行政村及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新增工作。同时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3月,市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服务站的管理水平。

3、不断深化社会养老福利工作。一是继续实施老年人春节慰问金发放行动,今年1月,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级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发放每人500元的春节慰问金,共计发放138668人,合计发放资金6933.4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严格落实《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年人均9645元上调至年人均10787元。三是为了妥善解决困难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根据省和市的要求,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低保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经卫生部门医学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二、明年工作思路

1、不断夯实养老事业发展保障。一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订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总体规划,提出近一个时期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防止社会养老事业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二是积极研究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租的发展模式,探索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申论、委托运营等运营方式,加快形成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扶持机制。三是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全面掌握老年人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