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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在年我县坂东、塔庄、三镇开展水稻高产创建的基础上,年继续扩大万亩示范区范围,增加1个水稻主产区镇。计划在4个乡镇的交通干线两侧开阔平坦的区域、集中连片创建水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具体目标如下:
1、1个万亩示范区。面积10720亩,单季稻亩产650公斤。
2、2个千亩片。在省村、三新村,建立1个中稻再生稻千亩片,两季亩产上吨粮;在镇溪沙村、南坑村建立1个超级稻优质稻千亩片,目标亩产700公斤。
3、3个百亩方。分别在省村、太原村,镇官圳村各建立1个百亩方,目标产量750公斤。
4、4个超级稻再生稻百亩方。分别在省村、村、建功村和镇官圳村各建立1个再生稻百亩方,两季目标产量1050公斤(详见附表)。
二、实施内容
1、建立水稻高产“五新”技术展示田。在省村建立100亩展示田,分5个展示区:
①新品种展示区。展示5个品种:宜优673、川香优673、广优明118、天优3301、嘉糯优6号,并将展示品种分为生产示范展示和简比两部分,并进行再生力试验。
②再生稻高产栽培集成技术展示区。集成组合选用“双高”品种,适时早播、畦栽沟灌、多次烤田、低指标综合防控病虫害、重施催芽肥、十黄收割、适高留桩、早施壮苗肥、喷施九二0等十项内容。并建立畦栽与平栽、单本插与双本插、催芽肥用量等简比田。
③新肥料展示区。重点展示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④新农药展示区。展示高效低毒新农药,除草剂:苄嘧磺隆;杀虫剂:丙溴磷、吡蚜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虫苯甲酰胺、噻虫嗪、丁硫·吡虫啉;杀菌剂:苯醚甲环唑·丙环唑;灭鼠剂:溴敌隆、杀鼠迷。
⑤新机械展示区。展示微耕机、机防器械、收割机。
2、推广主导品种。重点推广宜优673、宜优2292、Ⅱ优1273、甬优6号、天优3301、Ⅱ优673、嘉糯优6号等7个组合。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100%。
3、推广超高产栽培技术措施。重点抓好:①精量播种;②早播适龄;③宽行稀植;④湿润灌溉;⑤精确施肥;⑥综合防治。超高产栽培组装配套技术入户率达100%。
4、建立直播轻简栽培示范区。建立中稻直播和菜后稻直播示范片各100亩。
5、建立千亩再生稻高产栽培示范区。安排在省村、村,实施面积1000亩,两季亩产目标1000公斤,其中头季单产650公斤,再生季单产350公斤。在千亩示范片中建立1个百亩展示方,面积300亩,产量目标1100公斤,其中头季亩产700公斤,再生季亩产400公斤;1个10亩超高产样板田,产量目标1200公斤,其中头季亩产750公斤,再生季亩产450公斤。在建好示范片的基础上,辐射带动全县推广再生稻4万亩。
6、建立水稻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按照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开展的土壤养分状况测定结果,结合水稻3414试验数据,科学制定示范区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方案,印发水稻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卡率达到100%。
7、组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在、等乡镇建立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队。对、等粮食创高产示范区实现水稻主要病虫(稻飞虱、卷叶螟)统防统治。专业化防治覆盖率达100%。
8、推进机械化生产。重点引导水稻种植大户推广微耕机,扩大机械化防治作业面积,示范适合山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引导种粮大户实施全程机械化生产,力争机械化收割面积有新的增加。
9、做好种植效益分析。在高产创建示范区省,镇官村、等5个村各选2个示范户;在非示范区省村各选2个非示范户,共20个种植面积、土壤肥力、文化素质、劳力数量相近的农户,开展成本核算调查,分析经济效益。
三、高产创建保障措施
1、成立水稻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和技术实施小组。县成立水稻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坂东、塔庄、、镇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县农技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各方力量,保证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县农业局成立水稻高产创建活动技术专家服务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技站,由县农技站站长任组长,相关业务站负责人、农技站全体技术干部、相关乡镇农技组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的实施与开展。
2、建立高产创建活动工作责任制。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技术专家分片包干责任制。由县农业局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农技站集中力量抓落实,县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负责制定细化技术方案,加强技术协作攻关,开展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在关键农事季节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实现万亩区有首席专家、千亩片有技术专家、百亩方有责任技术人员的高产创建要求。
①省项目区技术指导责任人:(高级农艺师)。
②镇项目区技术指导责任人:(高级农艺师)。
③坂东镇项目区技术指导责任人:(高级农艺师)。
④塔庄镇项目区技术指导责任人:(农艺师)。
3、整合项目资源,促进集成技术落实。县农业局将农技、土肥、植保、种子等部门的良种示范工程、超级稻超高产栽培技术、冬种紫云英有机质提升项目、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项目,向高产创建项目区倾斜。做到因地制宜选择“五新技术”进行集中展示、落实关键增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和专业化防治、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通过多项目带动、多单位参与协调配合,促进集成技术落实,实现单产的提升。
4、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水稻高产创建重要意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种粮农民、农技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关注这项活动,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县技术专家小组、县乡农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要进村入户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和观摩交流活动,计划培训500人次,把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促进高产创建的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示范区农民的科学种粮水平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促进示范区粮食生产从传统种植方式向现代农业方向发展。
5、建立高产创建联系村联系户制度,做好生产数据和工作记录。①每个县乡农技干部建立3—5个联系村,按照不同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措施落实督导工作。②每个县乡镇农技人员建立10个联系户,开展蹲点服务。③建立村级农技员责任制。加强村级农技员的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经常深入田间户头,检查落实项目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好生产数据和田间情况记录,为指导本村高产创建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最有效地发挥村级农技员的作用。
6、保障重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技术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成果,对新品种展示、轻简栽培、配方施肥、再生稻催芽肥、病虫测报等高产创建的关建性措施,进行必要资金和物质扶持,以最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
四、加强工作督导和绩效考核
由县农业局负责定期开展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检查督导活动,确保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高产创建目标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制定高产创建工作评估和表彰奖励办法,对项目区高产创建工作实施综合评估,将高产创建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一、治理目标
1.县乡河道疏浚:⑴目标:在“十五”期间已完成476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547万方/64条河道的清淤任务,确保2014年前将现有县乡河道全部疏浚一遍,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其中2006年计划完成23条主要河道的清淤,长103.4km,土方156万方。⑵标准:排涝标准一般河道达到5-10年一遇,县乡河道达到20年一遇,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为丘陵山区补充水源的引水补水能力达到100立方米/亩。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升一个等级。
2.村庄河道疏浚整治。⑴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完成410座农村沟塘,土方188万方的疏浚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83个行政村的118个沟、塘,64万方的主要疏浚任务。⑵标准: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畅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制度、明确责任、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精心组织。水利、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各司其职,规范项目管理,做到按规划立项,科学组织实施;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在区、镇两级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实行受益者共同出资,动员企业合理负担河道疏浚资金。另外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和扶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河道清淤工作的重要性,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通过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引导农民采取“一事一议”等方法,积极投工、投劳,另一方面要取得老百姓的支持,在清洁“家河”时,村民们能主动腾出土地堆放淤泥,主动出资出力,自发组织建设河岸,为美化家园、清洁“家河”出力。
三是在河道清淤工程中,要做到河道清淤与农村“双清双美”相结合、与农村道路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绿化建设相结合、与土地复垦相结合、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通过以上5个方面的结合,真正使农村河道达到水清岸绿、堤宽顺畅、淤泥有出路、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市治堵办工作分工的通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呼声,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常态建管与专项建设相结合”的指导原则,积极提升城市道交通管理水平,增强城市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配合交警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着重做好对“四小车”(机动三、四轮车、残疾车、超标电动车及燃油助力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和重点车辆整治,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办公室:治堵办)
(二)抓源头管理
联合工商,质监、城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四小车”生产、销售进行监管。坚决杜决不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四小车”生产加工场所与销售点的存在,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的生产厂家与销售点。结合“三改一拆”对在违章建筑内进行生产或销售“四小车”的,坚决予以拆除。(责任办公室:工业经济服务中心)
(三)开展地下停车场设施专项清理整治
对地下停车设施被移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的进行清退、整改,努力实现地下停车设施功能归位。着重做好“水立方”项目地下停车位的整改归位工作。(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四)停车位培增行动
通过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与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开发力度,进一步缓解交通停车难的问题。通过利用闲置待开发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建设建筑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措施,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加大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力度。(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五)路网设施完善行动
配合有关部门打通影响通行横湖北路(五洋路至九龙大道)、打通保塔路(中华路至东辉北路),解决交通瓶颈;配合相关部门加快路网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我街道城市道路通行条件。(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三、实施步聚
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2013年街道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细化方案;集中整治;考核验收、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细化方案(2013年3月份)
组织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交通管理设施等的调查和摸底,掌握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并成立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治堵办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制订切合我街道实际的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并根据要求上报市治堵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至2013年10月)
配合相关部门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全面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公交提升、交通乱点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组织优化等工作,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四小车”,完成市下达给我市的各项治理任务和指标,确保治堵工作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
工程设施建设取得预期目标,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守法率明显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显著提高,梳理和整理各项工作资料、台帐,总结经验和方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治堵工作由街道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公室设在农办,由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落实专职人员,要按照本次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根据各自的实施计划与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二)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态势
宣传办要加强城市治堵工作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治堵活动,通过文明交通互动,提高城市交通治堵知晓率、满意率。要对项目进展及各责任单位治堵工作情况及时跟踪报道,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配合、提高效能
城市治堵工作是一项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治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承担专项工作的牵头、协调、督查的工作职责。各成员要认真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抓好各项工作。各责任人、配合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彩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资储备、100人抢险队伍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呜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工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资储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群众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分包社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09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更。光彩社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按照规划好的撤离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梅溪河、三里河流经的社区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各社区5月20日之前拿出防汛应急预案,上报办事处办公室并及时将防洪预警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组织人员通知给居民。
五、防范工作
1、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A、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B、做好上传下达;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D、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E、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F、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3、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防汛责任人;由所在辖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4、制定防洪预案,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洪预案。
5、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汛前,各社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1、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
(2)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2、当接到上级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电话的形式向各社区发出通知。
(2)办事处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洪抗灾工作,包社区领导到分包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和社区领导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社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社区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水情。主要报告内河洪峰水位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3、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4、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包社区领导,社区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防洪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警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洪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防洪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社区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洪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洪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十、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的,将根据《防洪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城市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出发点,以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依照先突击后长效、先主路后支路、先道路后小区、边建设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县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有效解决城区道路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栖凤路、机场路、金蛙路、秦淮路的围合区域。
三、工作目标
1、实现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2、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3、基本杜绝车辆、行人闯红灯、车辆闯等交通违法行为;
4、杜绝“黑车”非法营运现象;
5、县城区市政设施保持完好齐备;
6、县城区主要路段无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沿街晾晒、乱披乱挂等违章行为。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指挥部。
总指挥:*(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商贸局、广电局、市容局、工商局、团县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县监察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工作分工
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主要负责围绕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策划和组织开展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报道等工作,为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和扩大整治效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为本次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的总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做好交通秩序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阻碍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对县城出租车及相关客运公司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客运经营秩序;
县市容局:主要负责对城区非机动车的管理,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营造优美城区市容环境;
县建设局: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主要负责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加强对县城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等方面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交通安全意识等深入人心;
县工商局:与卫生、市容、商贸、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主要负责加强对临街餐饮单位、商家、店铺等管理和指导,规范经营环境和经营行为;
团县委:主要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阻行人乱穿马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积极配合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永阳镇:主要负责加强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车辆秩序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相关教育工作,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为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作出应有贡献。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声势,让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城区道路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配合意识;开展全面调查,排查整治的重点和乱点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
(二)综合整治阶段。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法管理,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管理,全力解决城区道路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保持严管严治态势,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综合整治成果,促进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对道路综合整治的宣传
一是县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将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的宣传城区道路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对整治的开展情况要实行跟踪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努力形成依法通行、文明出行的氛围。二是县公安交警、市容、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管理和交通营运管理的相关法律要求、法律责任,印制成简单明了的通告,发放所有临街的商店、单位和运输户等,切实提高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二)全力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在具体路段推进上:
1、以大东门街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后巷、小东门街、犁头街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2、以大东门步行街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珍珠路、青年路、分龙岗路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3、以中山路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南门口、新建巷、方塘巷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4、以通济街、交通路为整治重点,进而带动双塘路、宝塔路等周边道路综合整治;
5、以栖凤路、机场路、金蛙路、秦淮路整治为重点,进而带动围合区域支路支巷,基本确保城区道路不留整治死角。
围绕上述整治重点,采取专项整治和路段分片包干整治相结合,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实行专项整治。针对影响城区交通环境的难点、乱点每周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内容分工,实行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珍珠路、中山路非机动车、行人不按道通行的现象,精心组织,每周选择2-3个点集中警力专项整治;交通部门要针对城区“黑车”非法营运的特点,认真制定打击方案,每周选择1-2个点集中力量专项整治;市容部门要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临街乱披乱挂等现象,制定周密计划,每周选择3-4处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各部门对每次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建立通报制度,对处理和取缔的人、车、物均要建立档案台帐,实行信息共享。
二是实行路段分片包干整治。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长效治理。全体整治人员分成1个机动整治组和4个路段包干整治组,每组实行一半人力步巡守点,一半人力车巡包路,每2小时轮值,做到时间和空间上不漏管、不失控。
1、机动整治组。配备力量27人,其中民警3人、协警8人、市容10人、交通6人。由公安局卢志保同志负责,下设三个小组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清障、整治过程中重大纠纷的查处,兼管秦淮路、金蛙路、栖凤路、城北干道的道路秩序及城东、城西两个货车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2、路段整治组。配备力量137人,其中交警23人、协警38人、市容36人、交通40人。划分城东、城中、城南、城北4个片,分别由卢志保(公安局)、汤志亮(公安局)、张远财(市容局)、方勇(交通局)等4名县管干部具体负责,包干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发放县城区道路综合整治联合通告,开展整治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取缔机动车乱停乱放;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按道行驶,查处车辆闯、行人、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沿街、沿路机关、厂企及各类经营户的门前“三包”,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和流动摊点、夜市排档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倚门经营、临街晾晒、乱披乱挂等违章行为;查处机动车、电动车非法营运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展示城市文明、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县公安、市容、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道路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为全街道“两违”整治探索方法,积累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内容
*后村、*、*、*、*、*、*社区
本次整治的内容是*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年1月1日以前发生至今未依法处理的一并整治。
三、试点时间:6月底至8月底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8日—7月7日)
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组织开好四个会议:一是召开街道班子会,统一班子思想;二是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三是召开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四是召开试点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村(居)民代表会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核实,抓典型案件处理阶段(7月8日—7月17日)
街道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前期现状调查结果进行逐户逐宗核查。核查结果在各村进行公布。同时对前期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恶劣的违法(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全面查处阶段(7月18日—8月9日)
各工作组根据街道《实施细则》,对照违法事实,逐户逐宗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依法依规逐村逐户进行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0日—8月18日)
街道“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后,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全街道下一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两违”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组、行政村和社区务必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街道党工委的决策上来。街道党工委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何忠云同志任组长,下设政策制订组、方案实施组、维稳组和后勤保障组,同时成立岩山、路口、社区三个整治工作试点小组。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工作组、行政村、社区是“两违”整治的主体,负责“两违”整治现状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在国土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做好“两违”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通过增加环卫工人数量和实施机械化清扫,确保各类大街清扫保洁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职责划分
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各街道的清扫保洁任务;环卫处承担相应路段的机械化清扫任务,辖区办事处承担机械化清扫路段的保洁任务;城管局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做好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三、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的基本情况
截至20**年6月30日,中心城区一类街道面积960306㎡(含钟楼广场、火车站广场、行政广场),二类街道1324983㎡,背街小巷(含特定地段的过境公路)面积424263㎡。合计2709552㎡。
四、作业范围、标准与人员核定
(一)作业范围。
1.机械化清扫范围。由环卫处负责对车流量大、路面状况好具备清扫条件的主要大街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机械化清扫。对天汉大道等13条城区主要大街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实施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洗,面积共计623457㎡,机械化清扫面积占总清扫面积的23%。
2.人工清扫保洁范围:城区6个办事处负责未纳入机械化清扫范围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机械化清扫路面的保洁工作(含绿化带和树坑),同时,承担果皮箱的清掏、清洗和管理工作任务。
(二)作业标准与人员配备。
1.城区6个办事处人工清扫保洁作业面积和人员配备。
城区6个办事处承担人工清扫总面积2**6095㎡。其中一、二类街道1661886㎡(机械化清扫道路以外的面积),按照人均清扫5200㎡的标准,需321人;背街小巷424263㎡,按照人均清扫6000㎡的标准,需72人。
一、二类大街实行两班8小时作业,需人员642人;背街小巷实行一班8小时作业,需人员72人。共需配备人员714人。
2.城区6个办事处承担机械化清扫后的路段保洁作业面积和人员配备。
机械化清扫道路总面积623457㎡,按人均6600㎡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实行一班作业。需要人数为94人。
3.17个垃圾中转站各配备1人,共需17人。
按照以上配备,全区共需配备环卫工人825人(含正式职工53人)。
五、工资待遇
为了稳定清扫保洁队伍,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采取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办法。本次人均按480元支付(含劳保、加班费),另外人均按130元/年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工具费按500元/年执行。
六、人员招聘
所需的825名环卫工人中,除正式工53人之外,需招聘临时工772人。其中,由6个办事处招聘临时工755人,环卫处招聘17人。在招聘人员中,环卫处17人要全部招聘农民工,6个办事处所需临时工755人按65%的比例招聘农民工,35%招聘城镇生活困难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人员分别达到491人和264人。城镇居民由各办事处从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中招聘,分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工资待遇实行补差,既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的收入问题,也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
七、所需费用测算与来源
(一)人工清扫保洁费用。
1.正式工53人,工资已由财政负担,本方案不再另行考虑。
2.临时清扫保洁人员工资:480元/月×12月×772人﹦4446720元。
3.意外伤害(工伤)保险:130元/年×825人(含正式工)=107250元。
4.工具费:500元/年×825人(含正式工)=412500元。
5.流动红旗奖励:2000元/月×12月﹦24000元
以上合计共需资金:4990470元。
(二)机械清扫费用。
投入2台扫地车和2台清洗车进行机械化清扫。由于各种可变因素较多,加之缺少相关参数,待机械清扫开始后,对运行费用进行测算,另行确定。
(三)费用来源。
1.预算外收费全年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220万元(按20**年收费任务的80%计算)。
2.城镇户籍临时工纳入低保年补贴506880元(160元/月×12月×264人)。
3.城镇居民纳入公益性岗位年补贴728640元(230元/月×12月×264人)。
4.财政负担1554950元。
八、实施步骤
(一)20**年8月20日前,由区城管局负责召集各办事处分管领导和环卫所长对本实施方案进行讲解说明,进一步明确清扫范围和职责划分。
(二)20**年9月10日前,由各办事处和环卫处招聘清扫保洁人员,完成上岗培训并付诸实施。
(三)20**年9月15日前,由各办事处和环卫处负责对清扫路段进行岗位确定固化,将清扫地段和人员实行一对一编号,按编号作业,实行精细化作业管理,确保足额定员上岗。
九、保障措施
(一)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严格兑现奖惩。
按照5月3日全市经济运行、节能、医改、财税工作会议的要求,确保完成开发区节能目标任务,特制定2012年秦皇岛开发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2年秦皇岛开发区节能控制指标
单位GDP能耗较上年降低3.43%;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1万吨以内。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降低6.7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控制在85.84万吨以内;全社会售电量控制在164588万千瓦时以内。
二、2012年开发区能耗现状
2012年一季度秦皇岛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7.03%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21.97万吨标煤;全社会售电量40054.33万千瓦时。
三、任务目标分解
对照全年规模以上能源消费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消耗量,2012后三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指标为63.87吨标煤,平均每季度21.29吨标煤。
对照全年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总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累计用电量,2012年后三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可用指标如下:
后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2.459亿千瓦时,其中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要控制在0.509亿千瓦时。
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包括:第一产业用电量0.058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1.261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0.625亿千瓦时。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09亿千瓦时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0.433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0.075亿千瓦时。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6号)和《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主次干道杆线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杆线设施整治工作,开展我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城区杆线规整,拔除、清理城区废弃杆塔、线路,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清理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推进杆线规整,拔除、清理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二、整治方式
按照“属地治理、权属单位负责”的要求,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线杆、箱柜权属单位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各权属单位可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共杆建设进行分类整治清理:1.对废弃、无用的线杆、箱柜一律清理;2.对尚在使用的线杆上的废弃线路进行拔除和规整,对影响交通出行的进行移位整改;3.对邻近的灯杆、线杆推行多杆合一。
三、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县供电公司负责对电力线路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电信德化分公司、移动德化分公司、联通德化分公司负责通讯线路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所属线路杆线、箱柜的整治;县城管局负责所属市政设施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各权属单位要做好前期摸底登记,建立整治清单,并于4月30日前报县城管局。(表格附后)
(二)实施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权属单位对照整治清单细化整治计划和措施,县城管局将进行全面协调、督导,督促各权属单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对整治清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各权属单位认真自查补漏,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效,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精心部署整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勇作为敢担当,把整治工作与辖区实际相结合,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权属单位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跟进,认真调查摸底,及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做到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三)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深入总结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实现长效管理。
各权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具体负责领导、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3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林金心 电话:23555596,18059556752
邮 箱:csglj@dehua.gov.cn
杆线箱柜整治摸底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名称
地点
使用现状
整治情况
备注
抄送:存档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谢谢你的爱”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江南。
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依据条件规范招生,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线上预登记时间
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拥有公办园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预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预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范围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件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拥有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若出现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批次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
政策照顾对象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按报名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六、政策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
(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者。
(七)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以及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子女。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各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需报教育局审批。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88078658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13857712979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56609016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灵昆街道中心幼儿园: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头区灵昆永兴幼儿园:0577-86988898
洞头区灵昆童星梦幼儿园:13655777795
洞头区灵昆沙塘幼儿园:13868803005
洞头区灵昆创智幼儿园:13968828582
洞头区灵昆春苗幼儿园:13758429687
洞头区灵昆苗苗幼儿园:13375772746
洞头区灵昆乐岛幼儿园:18058375587
洞头区灵昆爱儿幼儿园:138577884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灵昆街道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计划
2.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附件1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规模
(班级数)
小班
(班级数)
1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9(小、中、大三个年龄段各招收3个班)
3
2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9
3(其中一个小班为原托班直升)
附件2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
幼儿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幼儿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父母在昆鹏街道拥有市场商品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管委会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单位及社保证明);
第三批:昆鹏街道区域内企业员工子女(企业及社保证明)。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进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如若第三批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再向周边区域辐射。
二、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新灵景园有房产证或安置协议拆迁户且户籍在灵昆的适龄幼儿(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灵昆户籍证明、身份证);灵昆街道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灵昆街道单位证明、社保证明);
第三批:拆迁产权安置在新灵景园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
第四批:拆迁产权安置在灵昆范围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书);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迁安置的业主子女(市场化安置协议书);
第六批:户籍在灵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办法依次类推。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我街道投资环境,把田心街道办事处201*年招商引资工作早安排,早落实,抓紧抓好,抓出成就,做好十二五的工作规划,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根据《**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精神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战略,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按照市领导有关要求和我市“十二五”规划,做好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以“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不断扩大我街道利用外来投资规模,推动我办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速实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坚持区政府制定的“五年再创一个新**”的工作思路。
坚持区政府制定的“五年再创一个新**”的工作思路。发展战略和依托城市壮大三产,加强投资方向性指导,积极引进符合清水塘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结构,具备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的项目,引导投资流向主导优势产业,并对我街道四个村进行道路硬化改造,突出自身优势,加强科技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引进项目和项目建设工作,一条龙为投资商协商服务,并且将在办事处设立“投资商家意见投诉站”,对我街道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为商家提供最大化的优质服务。
三、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深入企业、基层,结合实际制作一批可实施项目,对重点项目要做到一定的深度。要充分利用好招商项目库。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归类、更新、调整,利用招商引资项目册、政府信息网站、市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把我办的招商项目信息向国内外传递。
四、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利用全街道工作人员、在外创业人员、各类商会联系广泛的特点,动员他们参与我办的招商引资与经济协作,不断拓宽招商与协作渠道。不断加强招商人员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对内对外开放的高素质工作人员。
按照我委安排,第五纪检监察室成立专项督察组,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 担任督察组组长,成员有 ,从3月20日起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包抓镇办、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大部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整体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查办案件案卷质量不高,力度不大,对发生的违纪问题在定性上不够清晰,语言陈述不到位,案件审理适用条例规定、法律条款方面还不够精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发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志式”谈话室各项硬件设备基本配备到位,但使用的比较少,出现闲置现象。
二、关于审查调查方面
案卷资料有些单位还不是很完整规范,个别还存在已办理完结的案件没有装卷、形成规范卷宗。初核前工作方案没有制定,缺失审查调查工作方案,无个人悔过书,被核查人任职资料不够完善,对被核查人“两代表一委员”的主体身份没有明确,同时对于发生的违纪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案件剖析材料。开展“走读式”谈话前,没有做到事前有准备,做到“六必知”,无“手递手”交接单,审查调查安全防范预案还不够细致,对可能发生的突况没有进行预判及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取证方面工作还不是很细致,证据复印件上取证日期、复印人、提取人等信息不够完善。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党(工)委、纪(工)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等资料。存在大多数单位线索摸排能力不强,没有排查出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线索,没有突破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零记录”,扫黑除恶案件查办“零记录”。
四、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党(工)委、纪(工)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和学习笔记等资料,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了问题线索和案件台账。存在排查出来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比较少,需加大摸排力度,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存在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工作力度不大,宣传氛围不强,宣传稿件少。
五、大棚房治理方面
督查单位按照市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明确了包抓领导,进一步细化了包抓干部落实大棚房整治工作的各项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整治力度,配合相关职能单位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存在对大棚房整治工作的业务知识还不够精通,摸排出的大棚房问题线索比较少。
六、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方面
督查单位按照要求对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有自查自纠、个人承诺等相关资料,但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对上级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没有完全领会和运用到具体实践当中,个别单位还存在未“破零”的问题。
1、全系统各单位都制定了工作方案,从时间上做了具体安排,从人员上具体抓落实,从任务上层层分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了全民招商引资氛围,掀起了招商引资热潮。
2、成立了商业系统招商小分队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渠道,创新招商模式。
3、建立招商引资基金和任务保证金制度,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落实招商引资基金7.9万元,共交纳任务保证金2.95万元。
4、为切实加快推进商业系统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制定了《区商业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5、今年至11月份完成招商引资1200万元,上报项目信息18条,其中重要信息9条,一般信息9条。项目信息上报具体情况:百货公司重要信息3条、一般信息1条,饮食服务公司重要信息1条、一般信息1条,副食品公司一般信息3条,食品公司重要信息2条、一般信息1条,燃料公司一般信息2条局机关重要信息1条、一般信息1条,二副公司和营运中心各上报1条重要信息。项目进资完成情况:局机关200万元、味源食品厂320万元,百货公司180万元、燃料公司300万元、副食品公司200万元;预计12月份完成2100万元,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一是根据市经贸委工作安排,我们对2011年和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区2011年和2012年两年完成47家农家店新建与改造任务,其中2011年由承办企业易初东方有限公司完成26家新建与改造任务,2012年分别由易初东方有限公司、金色时代农资有限公司和县固江宏星超市完成21家农家店新建与改造任务。2011年26家农家店申请补贴资金14.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6万元,均于拨付承办企业用于农家店建设、配送体系与信息体系改造建设和农家店户主培训等项目。二是抓农家店质量回访工作,对四个农家店进行整改。
三、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主要是做好检查督报工作,做到每周检查,每月督报,按时完成数据上报任务。今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根据上级要求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信息日报紧急预案,我们在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放弃春节休息时间坚持按要求上报数据,圆满地完成任务,为政府战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及时在政府网站工作动态中反映商贸工作信息,今年1—11月份上报工作动态信息30条。二是用图片新闻报道商贸工作。今年初,及时宣传报道大型商贸企业国光超市和步步高超市战胜突如其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保障商品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图片新闻;五一期间用一组图片反映中心城区〝商贸旺市〞主题情景;用图片及时宣传报道系统内重大活动,为商贸工作添色彩。今年网上上传新闻图片37张。三是认真做好《商贸流通运行分析月报》工作,及时反映中心城区和商业系统的商贸工作动态,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运行趋势。四是邀请电视台记者对万村千乡市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10月8日在《新闻联播》和《新闻》中,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惠及十万农民》为题播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