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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信托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信托计划

第1篇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募集信托资金10000万元,信托期限两年,信托资金用于收购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权。信托产品单笔起点为人民币40万元,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预计年收益率40万元起点8.7%,100万元起点10名,其中未代扣代缴所得税,产品期限为24个月。

信托资金退出方式(1)“江苏一德”承诺在信托计划届满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价格收购北方信托以10000万元信托资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万股股权。(2)该笔业务由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股权回购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并承诺当“江苏一德”到期无能力回购全部股权时,“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到期不能回购的股权按照1.76元/股的价格收购。(3)在规定的股权收购期间内,若“江苏一德”无法足额收购该股权,北方信托将以不低于1.76元/股的价格出售该部分股权。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其风险防范措施如下:1 由“江苏一德”出具回购信托股权的承诺,承诺在信托计划届满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价格收购北方信托以10000万元信托资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万股股权。2 该笔业务由“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股权回购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并承诺当“江苏一德”到期无能力回购全部股权时,“中城投资”对“江苏一德”到期不能回购的股权按照1.76元/股的价格收购。3 在规定的股权收购期间内,若“江苏一德”无法足额收购该股权,北方信托将以不低于1.76元/股的价格出售信托财产。4 目前,该公司的资产总规模为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6035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408万元,实际每股净资产为2.96元,因此,上述以1.76元/每股的价格收购该股权,可以充分保证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的足额收回。5 受托人严格履行管理责任,通过公司章程约定监管,董事会中北方信托向南京新城派出董事,在信托存续期内,南京新城的重大决策须经北方信托派出的董事同意批准(如融资、对外担保、出售资产等)方可通过。

招商银行安心回报、招银进宝人民币理财计划

看这个名字就舒坦――安心回报,现在股市持续低迷,在这里,5万元就买一份保本保利,确实让人安心。已经出了38期了,每期产品的收益率和理财期限有所不同。这次介绍的是第38期,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3.70%,理财期限130天,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招商银行无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赎回。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3亿元人民币。

收益高一点的是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416号理财计划,预期最高收益率4.7%,委托起始金额5万元。这个产品的特色是,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招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资金信托计划,即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委托人,委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受托人名义向招商银行购买1笔信贷资产。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7%。

天信088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最近不少朋友都在股市上非常痛心,如果,不想脱离股市又想不伤心,还有点儿小欢喜,请看过来吧!不过,不过,爱炒有赌性的人,估计不爱买这种产品。这种产品天信一直在做,股市好的时候,年收益20%,但是那时,关注这种产品的人确实不多。天信088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15月,资金门槛20万元,预期年收益率7%。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金融衍生产品。

建设银行“定期供”、“定额供”房贷

“定期供”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每月偿还贷款利息,按约定的期限间隔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的期限间隔可以为三个月、或六个月、或十二个月。“定期供”比较适用部分借款人有阶段性的大额收入,根据自身收入变化特点和理财的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还本间隔。

“定额供”是指借款人每月按约定的金额归还贷款,月供不随利率变化而变化,多还的本金直接冲减贷款本金,少还的金额和剩余本金到期一次偿还。如果预期加息,借款人可以和建行约定月供低于等额本息月供额,还款压力小。

银行赚利息万古不变,但是赚钱的同时让出血的人舒服点儿,方便点儿,以后能为你出更多的血,这是正道。

理性非理性民意

最近一次听广播,主持人读听众短信“房价要降30%……”主持人说“这位听众不知哪里得到的消息,目前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有关信息”。

一次网上混论坛,看不少人说,等,等房价跌掉2/3再买。

本埠一地产记者总代表官方声音,在网上遭网友掘坟式暴骂。

一个朋友想出售145万二手房,只被询价过一次就再无声息。

多家地产商发来的售楼信息,价格与前半年基本没有变化,新增了许多活动例如送装修送车送家电等等。

某地产公司就职的朋友说,严冬期来了。

在津的福建小商人,刚刚买了富力津门湖。

――说起房市,以上的信息在我头脑中搅和着……

我和我父母确实有代沟。比如出门吃饭,我带他们去过的餐厅基本被他们骂得体无完肤。客家公馆、中华炖品,都是场面上请客说得出口的地方,我也是抱着让他们享受一下的心理请他们,但是,老头老太太很生气,盘子上的装饰――没真格的,摆个萝卜花就多要钱;吃的东西没多少,光见换盘子了;没事儿服务员跟着忙啥,给我换碟子,我又不是不会动,跟前瞎晃,影响我们说话:这是吃什么了就那么多钱,我找她们经理去……老两口给我闹的,心想,请他们吃饭我是不是吃饱撑的。后来就他们定地方,我买单。环境,那叫嘈杂,菜量,那叫大,口味,将就着能入嘴――我妈骂我吃黄牙了。后来,这家餐厅倒闭了。我父母唏嘘不已。我分析,它比狗食馆干净、环境要好些,但跟高级餐厅没法比,价格比狗食馆贵很多,更没有特色菜品,所谓的市场定位不准,只有我父母花我的钱时才会去。后来,又发掘到了,又倒闭了。以至于,我父亲再看中哪家餐厅,我母亲就说,咱别去了,再给人家吃黄了。

第2篇

上月21日,深国投与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深国投・尚雅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该计划秉承了深国投以往与私募合作的一贯模式,即深国投作为受托人,尚雅作为投资顾问,产品主打证券市场,该信托计划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通过对近期及以往发行的私募产品进行对比,记者发现,信托型私募产品的门槛正在逐步提高。今年5月之前,深国投信托型私募产品的认购门槛多在50万元,而5月之后这一门槛提高到100万元。9月28日,深国投将尚诚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认购门槛调整至200万元,而11月30日刚刚结束推荐期的尚雅3期认购门槛定为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但高门槛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信托型私募产品的热度。仅深国投一家就于近两个月内推出了不下于10款信托私募产品。记者了解到,继“深国投・尚雅1期”之后,“深国投・尚雅2期”和3期也于近日推出,自2004年推出首款信托私募产品之后,深国投发行的信托私募产品已不下于40款。刘响东透露,2004年至今上国投也推出了30多款信托私募产品。除这两家信托公司之外,平安信托、华宝信托也都推出了多款不同类型的信托私募产品。信托型私募已经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在目前公募基金市场普遍低迷的情况下,高门槛的信托私募为何反受青睐呢?本刊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管理体制所致。与公募相比,私募的投资者主要是长期投资者,在目前大盘频繁动荡的形势下,公募基金的业绩受到影响,再加之短期投资者纷纷赎回加剧了业绩下滑,而私募基金一般有较长的封闭期,其投资管理团队也比较灵活、快捷,因此受大盘的影响没有那么明显。

震荡市迎来信托发行潮

第3篇

投资目标:谋求持续的资本绝对收益

投资理念:

进行价值型投资,寻找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低估型企业,包括资产价值低估、并购价值以及由业绩增长驱动的相对价值低估等。

投资策略:

主要以产业投资的眼光,评估和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充分考虑长短线因素,最终精选出价值被低估,市场易于形成共识,透明度高,沟通顺畅,可以施加积极性影响的投资品种。

风险提示:本产品以证券投资交易为主要投资目标,尽管投资管理人将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但投资收益仍受到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有可能还会出现亏损。请投资者在购买该产品前仔细阅读信托文件。

投资业绩

1994年成立的内部职工基金到2007年累计增长157倍,年均复利收益率47.6%,远远超过上证指数的增长率

“平安证大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收益率为107.58%获取2007年信托产品组第一名(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业绩。)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介绍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证大投资集团旗下的主力公司和集团赖以成长壮大的发源公司。公司创建于1993年,由当时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硕士毕业的戴志康、朱南松等人发起设立。主营业务为:证券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资产重组及收购兼并、企业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等。最初的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规模百倍增长,目前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管理和运营的资产规模约为20亿元。

基金经理介绍:

朱南松――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98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2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8年获复旦大学哲学博士。

第4篇

[关键词] 员工持股计划;信托方式;国企改制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9-0135-04

[作者简介] 安振宇,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金融管理;

裴 煜,农行江西省分行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江西 南昌 330008)

一、员工持股计划(ESOP)概述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简称ESOP)由美国律师路易斯・凯尔索最早提出,也称为雇员持股计划、职工持股计划。它是指公司员工通过个人出资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企业股份,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一种财产组织制度。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从雇佣者变成了所有者,在获取工资收入时也获得资本收益,从而将员工收益和企业效益、管理及员工的自身努力相结合。

(一)ESOP对企业和社会的作用

1.对本企业的作用

(1)员工持股有利于保持企业长久持续发展。在企业发展问题上,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根本一致,员工更容易用“手”投票,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是企业长久发展最可依赖的、最稳定的股东力量。

(2)员工持股有利于实施低成本的激励。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员工收入不再是传统的固定工资加奖金,而是工资加动态的股权收入(股利)。这将公司对员工激励由间接方式的奖金变为直接方式的股利。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员工工资虽然不变,但是由于股利增加可以使其收入增加,而且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的增加更使员工受益,公司并没有增加支出,从而实现了低成本的激励。

(3)员工持股有利于促使员工参加公司日常管理,监督经理人员经营业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经营好坏与员工收入更加紧密相关。员工不仅将更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管理,为公司出谋划策,而且由于更熟悉本公司状况,与外部公司外部股东相比,掌握信息更充分,更容易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监督成本更低,有利于管理绩效的提高。

(4)员工持股有利于增强员工创新精神,提高企业效率,避免员工短视行为。员工可以发现和利用企业中的大量中等、微小增长空间的有效途径,员工股东最希望企业长久持续发展。这与资本增值逻辑一致,可以增强员工创新精神和避免员工的短视行为。

2.对社会、国家的作用

(1)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不仅通过劳动创造价值,获得劳动报酬,同时参与资本享有的剩余价值分配。通过股权的安排决定社会增长成果的分配,即财富增量的流向,让多数人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在不影响原有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社会总体分配状况变得更好,企业效率得到改善。真正实现多数人共同富裕,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当前,制约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员工冗余的问题、员工安置的问题。国有企业改制,买断员工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对员工个人而言,在金额上实在微不足道,无法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保障。员工持股,为员工塑造了个人财产积累机制,可以增强广大员工自我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减轻社会保障的压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应是积极地从第一次分配中增强职工个人的自御风险的能力,而不只是被动地二次调整。

(二)ESOP在国企改制中的优势和特色。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选择ESOP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容易被国有企业管理层和职工接受,可操作性强。外部收购者的进入很容易受到现有管理层的排斥。在得不到管理人员配合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进程将受到不利影响,因为受让方一般都不愿意收购一家管理层不稳定的企业。另外,对绝大部分大型国有企业来说,由少数管理人员单独收购企业也是不现实的,因为:(1)巨额收购资金难以筹措,即使有人愿意提供贷款,将来还款的压力也是十分巨大的;(2)大部分员工不能同时分享公司未来成长的利益,员工心理难以接受。

ESOP不仅可以实现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而且相关资金的筹集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大型国有企业员工人数众多,即使单个员工的持股数量不多,集中起来就可占总股本的相当比例。

2.有利于改善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对于少数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产权改革的大型企业,以及国家从战略出发需要长期保持控股地位的骨干企业,所有者不能到位仍将是它们长期面临的问题。对于这类企业,国家可以先拿出20%-30%的股权实施ESOP,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员工所具有的“主人翁”意识,一定程度上弥补所有者缺位问题。

3.有利于改制企业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就业压力。国有企业通过ESOP实现产权改革之后,则管理人员和员工有可能通过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员工就业和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管理人员设法增加就业岗位,员工尽量降低就业条件。

4.将ESOP作为国有资本退出前的“预备环节”,实现国有资本价值的最大化。如果在国有资本完全退出前,拿出一定比例的股权实施ESOP,则可以显著提高剩余国有资本的转让价值,因为ESOP之后,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将上升一个台阶,公司效率显著提高。在剩余国有资本进行转让时,市场估价将明显高于前期转让的价格。国有资产可以实现资本价值的最大化。

5.有利于留住核心人才。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及时给予大部分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股权激励,则人才流失将在所难免,国有企业在人才竞争方面将会始终处于劣势,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ESOP是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股权激励措施。

6.有利于企业管理层的新老交替。通过ESOP让老一辈企业家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既是对他们过去历史贡献的承认,也可以让他们继续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事务,发挥余热。

二、四种传统的ESOP实现方式的介绍

(一)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是指由员工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名下的股权。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应该说是最便捷也是最安全的一种持股方式。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改制企业的员工以个人获得的职工经济补充金作为对改制后新成立企业的股权投资,直接成为新企业的股东,同时也将是新企业的员工。这种方式是以员工个人作为持股主体的,是ESOP的最基本方式,也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

这种方式避免了由其他人或者其他机构代持股份的代持成本(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和信息损耗等不利因素。但这种简单直接的方式却无法在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当中运用。《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在各地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批准的实践过程中,绝大部分审批机构为了避免企业变相向社会募集资金,对于股东人数较多特别是自然人股东较多的设立申请都出于谨慎原因而不予批准。每当有员工因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转让股权、不同股东之间的股权进行转让都需要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所以这种方式在实践中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不适合对改制时间有限制的企业采用。

自然人直接持股,导致员工持股分散,很难真正拥有有效的表决权。同时,员工和股东的双重身份使公司管理陷入难处。

自然人直接持股,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而且员工个人对信息的分析能力也不足,容易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二)员工持股会(工会)持股。员工持股会持股或者工会持股,是指由企业内的工会组织或专设的员工持股机构来代员工持有公司股份。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接受全体员工的委托,将员工出资投资于改制企业。员工持股会或者工会由于在企业中身份比较特殊,它可以比一般普通员工更容易获得企业的更多信息,可以部分解决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不对称问题。这种方式可以解决股权分散等的管理问题,可以解决股权回购资金管理等问题。

(三)自然人受托持股。自然人受托持股是指在众多参与持股的员工中选择或推举若干股东代表,由他们代表其他员工作为股东参与工商登记,持有公司股份,其他员工通过股东代表履行出资,并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股东代表可以是普通员工,也可以是管理层人员。这种方式显性成本是较低的,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较好地解决了持股人数众多和保证决策效率的矛盾。这种方式我们俗称为“一带多”或“顶名制”。

自然人受托持股,选举出的股东代表成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列明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股东代表即受托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受托人离职或发生意外,这部分员工就需要重新选举或推选股东代表,然后再到工商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员工即委托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委托人离职或对于受托人的行为不满意,股东代表名下拥有的股份份额也将发生变化,也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受托人能力不同,对股权的管理处分和运用能力差距较大,同时也可能导致不同的委托群体所获得信息不对称。

在这种方式中,受托人本质上也是一个自然人,而非法人。非法人的身份使受托持股的自然人对其管理处分、运用受托财产时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同时因其以自有财产清偿的能力有限,委托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方式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这种民事委托关系一般是通过双方自己商定的民事委托契约来确立的。由于民事委托行为的契约通常不够规范和完备,常常引发民事诉讼和股权归属的争议。

在选举或推选股东代表时,员工往往选择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为委托持股的受托人。这些受托人拥有了双重身份,同时,这些受托人已经在公司具有一定的控制力,这种双重身份产生的角色冲突,有可能会损害到委托人这些事实上小股东的权益。

当受托人出现道德风险时,如将受托财产用于为个人谋取利益等不正当的目的,由于委托人处于信息接受的劣势,难以监控;并可能由于受托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不足而难以追偿,造成实际股东的利益受到伤害。

信息披露不规范也是这种持股方式的一个缺点。受托人也是公司的员工,或多或少会受到公司方方面面的制约,无法完全独立地对受托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管,也是这种持股方式的一个缺点。

自然人受托持股,“一带多”,使持股的员工群体裂变为一个个小团体。这些小团体如何分配有限的董事名额,是这种方式遇到的一个难题。一个股东会可能裂变成多个股东会和多层次的股东会,公司的决策将面临更多小团体的搏弈,决策和管理效率可能不升反降。

(四)公司制持股。公司制持股是指参与持股的员工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以该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或转让,使员工间接的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这种方式可以部分解决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由于是通过特殊目的公司的代持股,这种持股方式的法律规范性较强。

这种持股方式仍然受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如果参与持股的员工人数过多,远大于50人,那么就需要成立很多家特殊目的公司,才能使这些员工全部参与。而且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手续复杂,耗时耗力,显性成本要明显要高于其他方式。

另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是为了持股,持有的股份分红派息,特殊目的公司就有了投资收益,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目的公司给股东分红派息时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持股方式对股东就产生了双重征税。而且特殊目的公司在进行盈余分配时,需要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造成资金闲置,必然会使股东的投资收益降低。隐性成本也要明显高于其他持股方式。

这种持股方式仍然没有解决持股人数众多与公司保证决策效率的矛盾,只是把矛盾从目标公司转移到特殊目的公司。

三、ESOP信托持股――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最佳选择

(一)信托持股方式概述。信托持股,是指在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书面的信托契约,委托人向信托机构交付信托财产,由信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运用、管理信托财产,以取得某公司股权的行为。信托机构成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该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的股东义务,获得股东的资本收益,在信托契约的约定下,将获得的资本收益向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进行分配。受益人一般为委托人自己或关联人。

信托持股,可以采取资金信托、股权信托等形式。委托人可以把资金交付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用于购买委托人指定的某公司股份;委托人也可以把自己拥有的某公司股份委托给信托机构。

信托持股的核心理念就是通过运用信托制度,真正实现员工持股计划,并有效地分隔财产的管理属性与利益属性。主要体现在:

1.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员工持股的持股主体问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都与信托机构签定信托合同,将员工持有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信托机构进行管理。这样人数众多的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反映在信托机构名下,员工按照原来各自享有的股权比例成为这一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信托机构向每个员工印发“信托受益权凭证”,这样既保证了股权的实际份额记入在每个员工名下,又不会因为人数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工商登记工作。

2.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员工双重身份的问题。信托设立后,员工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信托机构成为了公司的名义股东。员工的身份回归本原。信托机构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公司决策效率的问题。信托机构拥有专业的人才,对公司股权的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提请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信托公司可以很快地作出决策。提高了决策效率。而且相对以前员工的分散持股、决策结果分散也不同,信托公司的决策实质上是集中了原来分散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也提高了对决策的控制能力。

4.通过信托持股,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员工不需要成立公司来持有股权,节约了成本,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而信托资产也独立于信托机构的固有资产,不纳入信托机构的财务报表,也不需要征税,保障了员工的股权收益。信托机构向受益人支付受益权益时,员工作为受益人可以完全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采用ESOP信托持股方式的优势。ESOP信托持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中主要的优势体现在合法性、安全性、便利性以及其他优势等四个方面:

1.信托持股的合法性。信托行为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特定经济行为。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约束,信托公司的行为受《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约束。信托关系还要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约束。

信托公司的信托持股业务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并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信托持股的安全性。信托公司是经国有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实力强大,抗风险能力强。一旦当信托公司在信托持股过程中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必须给予赔偿。信托的资本金规模可以保障赔偿的兑现。

信托一旦设立,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协商同意,信托有效期内不得解除。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经过委托人、受托人协商,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如果受托人未能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人、受益人或相关监管部门都可以根据信托合同解除与受托人的关系,并另行指定受托人。

信托持股的安全性还体现在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上。由于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是分帐管理的,信托财产不列入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不在信托公司的债权人追偿范围内,信托公司自身的经营风险不会影响到信托财产的安全;信托财产也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相区别的,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委托人的债权人不能向信托财产进行追偿,如果委托人是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的债权人也只能追偿委托人享受的信托受益权部分,但信托依然存续。

3.信托持股的便利性。信托持股中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受益权转让实质上就是股权的转让。但在其他持股方式中,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的股东花名册,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信托持股方式只需要信托公司变更受益人名册,并收回原受益人的受益权证,颁发新的受益权证给新受益人。

信托持股方式中信托公司成为名义股东,在企业派发股息时,只需要按照信托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总的股息或红利分配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按照受益人的受益权比例完成向员工的派发。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管理部门的负担。

企业未来要发展,必然要通过各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信托持股方式预留一部分股权用于未来的对优秀员工和特殊人才的股权激励。

信托持股方式可以通过建立受益人大会,设定合理的议事规则,帮助员工在企业中规范地运用股权,配合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通过信托持股方式也避免了股东过多导致的问题,使股权明晰,便于未来引进战略投资者。

4.信托持股的其他优势。信托公司的管理专业能力强,身份中立,信息披露规范,财务监管独立。ESOP信托持股方式中信托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有定期向员工提供受托股权的最新数量;在股利发放日获得和记录所有受托股权的分红情况;将红利用于归还过桥贷款,同时确认股份;在需要时(员工加入、离职、升职等)通知员工进行股份的转换、赎回并做记录;定期向员工提供准确、简明的报表;短期现金红利的保值管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代表员工参加公司各类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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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有企业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如何合理地设计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维护参与改制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股权在改制企业中继续保值增值,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摆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学术界和企业经营管理层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通过对ESOP(员工持股计划)的分析,比较了ESOP的四种传统方式存在的缺陷,阐述了ESOP信托方式在国有企业改制实践中的优势。

[关键词] 员工持股计划;信托方式;国企改制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9-0135-04

[作者简介] 安振宇,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金融管理;

裴 煜,农行江西省分行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江西 南昌 330008)

一、员工持股计划(ESOP)概述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简称ESOP)由美国律师路易斯・凯尔索最早提出,也称为雇员持股计划、职工持股计划。它是指公司员工通过个人出资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企业股份,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一种财产组织制度。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从雇佣者变成了所有者,在获取工资收入时也获得资本收益,从而将员工收益和企业效益、管理及员工的自身努力相结合。

(一)ESOP对企业和社会的作用

1.对本企业的作用

(1)员工持股有利于保持企业长久持续发展。在企业发展问题上,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根本一致,员工更容易用“手”投票,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是企业长久发展最可依赖的、最稳定的股东力量。

(2)员工持股有利于实施低成本的激励。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员工收入不再是传统的固定工资加奖金,而是工资加动态的股权收入(股利)。这将公司对员工激励由间接方式的奖金变为直接方式的股利。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员工工资虽然不变,但是由于股利增加可以使其收入增加,而且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的增加更使员工受益,公司并没有增加支出,从而实现了低成本的激励。

(3)员工持股有利于促使员工参加公司日常管理,监督经理人员经营业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经营好坏与员工收入更加紧密相关。员工不仅将更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管理,为公司出谋划策,而且由于更熟悉本公司状况,与外部公司外部股东相比,掌握信息更充分,更容易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监督成本更低,有利于管理绩效的提高。

(4)员工持股有利于增强员工创新精神,提高企业效率,避免员工短视行为。员工可以发现和利用企业中的大量中等、微小增长空间的有效途径,员工股东最希望企业长久持续发展。这与资本增值逻辑一致,可以增强员工创新精神和避免员工的短视行为。

2.对社会、国家的作用

(1)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不仅通过劳动创造价值,获得劳动报酬,同时参与资本享有的剩余价值分配。通过股权的安排决定社会增长成果的分配,即财富增量的流向,让多数人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在不影响原有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社会总体分配状况变得更好,企业效率得到改善。真正实现多数人共同富裕,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当前,制约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员工冗余的问题、员工安置的问题。国有企业改制,买断员工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对员工个人而言,在金额上实在微不足道,无法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保障。员工持股,为员工塑造了个人财产积累机制,可以增强广大员工自我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减轻社会保障的压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应是积极地从第一次分配中增强职工个人的自御风险的能力,而不只是被动地二次调整。

(二)ESOP在国企改制中的优势和特色。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选择ESOP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容易被国有企业管理层和职工接受,可操作性强。外部收购者的进入很容易受到现有管理层的排斥。在得不到管理人员配合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进程将受到不利影响,因为受让方一般都不愿意收购一家管理层不稳定的企业。另外,对绝大部分大型国有企业来说,由少数管理人员单独收购企业也是不现实的,因为:(1)巨额收购资金难以筹措,即使有人愿意提供贷款,将来还款的压力也是十分巨大的;(2)大部分员工不能同时分享公司未来成长的利益,员工心理难以接受。

ESOP不仅可以实现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而且相关资金的筹集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大型国有企业员工人数众多,即使单个员工的持股数量不多,集中起来就可占总股本的相当比例。

2.有利于改善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对于少数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产权改革的大型企业,以及国家从战略出发需要长期保持控股地位的骨干企业,所有者不能到位仍将是它们长期面临的问题。对于这类企业,国家可以先拿出20%-30%的股权实施ESOP,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员工所具有的“主人翁”意识,一定程度上弥补所有者缺位问题。

3.有利于改制企业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就业压力。国有企业通过ESOP实现产权改革之后,则管理人员和员工有可能通过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员工就业和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管理人员设法增加就业岗位,员工尽量降低就业条件。

4.将ESOP作为国有资本退出前的“预备环节”,实现国有资本价值的最大化。如果在国有资本完全退出前,拿出一定比例的股权实施ESOP,则可以显著提高剩余国有资本的转让价值,因为ESOP之后,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将上升一个台阶,公司效率显著提高。在剩余国有资本进行转让时,市场估价将明显高于前期转让的价格。国有资产可以实现资本价值的最大化。

5.有利于留住核心人才。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及时给予大部分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股权激励,则人才流失将在所难免,国有企业在人才竞争方面将会始终处于劣势,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ESOP是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股权激励措施。

6.有利于企业管理层的新老交替。通过ESOP让老一辈企业家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既是对他们过去历史贡献的承认,也可以让他们继续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事务,发挥余热。

二、四种传统的ESOP实现方式的介绍

(一)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是指由员工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名下的股权。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应该说是最便捷也是最安全的一种持股方式。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改制企业的员工以个人获得的职工经济补充金作为对改制后新成立企业的股权投资,直接成为新企业的股东,同时也将是新企业的员工。这种方式是以员工个人作为持股主体的,是ESOP的最基本方式,也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

这种方式避免了由其他人或者其他机构代持股份的代持成本(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和信息损耗等不利因素。但这种简单直接的方式却无法在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当中运用。《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在各地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批准的实践过程中,绝大部分审批机构为了避免企业变相向社会募集资金,对于股东人数较多特别是自然人股东较多的设立申请都出于谨慎原因而不予批准。每当有员工因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转让股权、不同股东之间的股权进行转让都需要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所以这种方式在实践中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不适合对改制时间有限制的企业采用。

自然人直接持股,导致员工持股分散,很难真正拥有有效的表决权。同时,员工和股东的双重身份使公司管理陷入难处。

自然人直接持股,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而且员工个人对信息的分析能力也不足,容易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二)员工持股会(工会)持股。员工持股会持股或者工会持股,是指由企业内的工会组织或专设的员工持股机构来代员工持有公司股份。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接受全体员工的委托,将员工出资投资于改制企业。员工持股会或者工会由于在企业中身份比较特殊,它可以比一般普通员工更容易获得企业的更多信息,可以部分解决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不对称问题。这种方式可以解决股权分散等的管理问题,可以解决股权回购资金管理等问题。

(三)自然人受托持股。自然人受托持股是指在众多参与持股的员工中选择或推举若干股东代表,由他们代表其他员工作为股东参与工商登记,持有公司股份,其他员工通过股东代表履行出资,并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股东代表可以是普通员工,也可以是管理层人员。这种方式显性成本是较低的,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较好地解决了持股人数众多和保证决策效率的矛盾。这种方式我们俗称为“一带多”或“顶名制”。

自然人受托持股,选举出的股东代表成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列明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股东代表即受托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受托人离职或发生意外,这部分员工就需要重新选举或推选股东代表,然后再到工商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员工即委托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委托人离职或对于受托人的行为不满意,股东代表名下拥有的股份份额也将发生变化,也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受托人能力不同,对股权的管理处分和运用能力差距较大,同时也可能导致不同的委托群体所获得信息不对称。

在这种方式中,受托人本质上也是一个自然人,而非法人。非法人的身份使受托持股的自然人对其管理处分、运用受托财产时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责任,同时因其以自有财产清偿的能力有限,委托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方式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这种民事委托关系一般是通过双方自己商定的民事委托契约来确立的。由于民事委托行为的契约通常不够规范和完备,常常引发民事诉讼和股权归属的争议。

在选举或推选股东代表时,员工往往选择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为委托持股的受托人。这些受托人拥有了双重身份,同时,这些受托人已经在公司具有一定的控制力,这种双重身份产生的角色冲突,有可能会损害到委托人这些事实上小股东的权益。

当受托人出现道德风险时,如将受托财产用于为个人谋取利益等不正当的目的,由于委托人处于信息接受的劣势,难以监控;并可能由于受托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不足而难以追偿,造成实际股东的利益受到伤害。

信息披露不规范也是这种持股方式的一个缺点。受托人也是公司的员工,或多或少会受到公司方方面面的制约,无法完全独立地对受托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管,也是这种持股方式的一个缺点。

自然人受托持股,“一带多”,使持股的员工群体裂变为一个个小团体。这些小团体如何分配有限的董事名额,是这种方式遇到的一个难题。一个股东会可能裂变成多个股东会和多层次的股东会,公司的决策将面临更多小团体的搏弈,决策和管理效率可能不升反降。

(四)公司制持股。公司制持股是指参与持股的员工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以该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或转让,使员工间接的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这种方式可以部分解决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由于是通过特殊目的公司的代持股,这种持股方式的法律规范性较强。

这种持股方式仍然受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如果参与持股的员工人数过多,远大于50人,那么就需要成立很多家特殊目的公司,才能使这些员工全部参与。而且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手续复杂,耗时耗力,显性成本要明显要高于其他方式。

另外,成立特殊目的公司,是为了持股,持有的股份分红派息,特殊目的公司就有了投资收益,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目的公司给股东分红派息时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持股方式对股东就产生了双重征税。而且特殊目的公司在进行盈余分配时,需要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造成资金闲置,必然会使股东的投资收益降低。隐性成本也要明显高于其他持股方式。

这种持股方式仍然没有解决持股人数众多与公司保证决策效率的矛盾,只是把矛盾从目标公司转移到特殊目的公司。

三、ESOP信托持股――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最佳选择

(一)信托持股方式概述。信托持股,是指在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书面的信托契约,委托人向信托机构交付信托财产,由信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运用、管理信托财产,以取得某公司股权的行为。信托机构成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该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的股东义务,获得股东的资本收益,在信托契约的约定下,将获得的资本收益向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进行分配。受益人一般为委托人自己或关联人。

信托持股,可以采取资金信托、股权信托等形式。委托人可以把资金交付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用于购买委托人指定的某公司股份;委托人也可以把自己拥有的某公司股份委托给信托机构。

信托持股的核心理念就是通过运用信托制度,真正实现员工持股计划,并有效地分隔财产的管理属性与利益属性。主要体现在:

1.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员工持股的持股主体问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都与信托机构签定信托合同,将员工持有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信托机构进行管理。这样人数众多的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反映在信托机构名下,员工按照原来各自享有的股权比例成为这一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信托机构向每个员工印发“信托受益权凭证”,这样既保证了股权的实际份额记入在每个员工名下,又不会因为人数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工商登记工作。

2.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员工双重身份的问题。信托设立后,员工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信托机构成为了公司的名义股东。员工的身份回归本原。信托机构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通过信托持股,解决公司决策效率的问题。信托机构拥有专业的人才,对公司股权的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提请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信托公司可以很快地作出决策。提高了决策效率。而且相对以前员工的分散持股、决策结果分散也不同,信托公司的决策实质上是集中了原来分散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也提高了对决策的控制能力。

4.通过信托持股,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员工不需要成立公司来持有股权,节约了成本,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而信托资产也独立于信托机构的固有资产,不纳入信托机构的财务报表,也不需要征税,保障了员工的股权收益。信托机构向受益人支付受益权益时,员工作为受益人可以完全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采用ESOP信托持股方式的优势。ESOP信托持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中主要的优势体现在合法性、安全性、便利性以及其他优势等四个方面:

1.信托持股的合法性。信托行为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特定经济行为。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约束,信托公司的行为受《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约束。信托关系还要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约束。

信托公司的信托持股业务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并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信托持股的安全性。信托公司是经国有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实力强大,抗风险能力强。一旦当信托公司在信托持股过程中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必须给予赔偿。信托的资本金规模可以保障赔偿的兑现。

信托一旦设立,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协商同意,信托有效期内不得解除。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经过委托人、受托人协商,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如果受托人未能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人、受益人或相关监管部门都可以根据信托合同解除与受托人的关系,并另行指定受托人。

信托持股的安全性还体现在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上。由于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是分帐管理的,信托财产不列入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不在信托公司的债权人追偿范围内,信托公司自身的经营风险不会影响到信托财产的安全;信托财产也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相区别的,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委托人的债权人不能向信托财产进行追偿,如果委托人是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的债权人也只能追偿委托人享受的信托受益权部分,但信托依然存续。

3.信托持股的便利性。信托持股中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受益权转让实质上就是股权的转让。但在其他持股方式中,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的股东花名册,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信托持股方式只需要信托公司变更受益人名册,并收回原受益人的受益权证,颁发新的受益权证给新受益人。

信托持股方式中信托公司成为名义股东,在企业派发股息时,只需要按照信托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总的股息或红利分配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按照受益人的受益权比例完成向员工的派发。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管理部门的负担。

企业未来要发展,必然要通过各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信托持股方式预留一部分股权用于未来的对优秀员工和特殊人才的股权激励。

信托持股方式可以通过建立受益人大会,设定合理的议事规则,帮助员工在企业中规范地运用股权,配合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通过信托持股方式也避免了股东过多导致的问题,使股权明晰,便于未来引进战略投资者。

4.信托持股的其他优势。信托公司的管理专业能力强,身份中立,信息披露规范,财务监管独立。ESOP信托持股方式中信托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有定期向员工提供受托股权的最新数量;在股利发放日获得和记录所有受托股权的分红情况;将红利用于归还过桥贷款,同时确认股份;在需要时(员工加入、离职、升职等)通知员工进行股份的转换、赎回并做记录;定期向员工提供准确、简明的报表;短期现金红利的保值管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代表员工参加公司各类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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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晓黎.信托持股的可行性分析[N].证券时报,2003-05-23.

[3]黄晓黎.信托持股实践中尚待明确的问题[N].证券时报,2003-07-24.

[4]王昶,李芊.信托持股破局ESOP员工持股计划在中国开始盛行[J].产权导刊,2005,(4).

[5]李晓春,尹中余.ESOP:国企产权改革的模式选择[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11).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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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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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个工具――中国保监会开发的“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包含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培训管理、诚信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5个模块,采用B/S模式(Browser/Server),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将全国保险营销员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系统。社会各界可以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对保险营销员资格情况、展业情况以及历史诚信记录进行查询,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拓宽了社会各界监督保险营销业务的渠道。此外监管部门提示,今后社会公众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要求其出示《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并可采取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拨打免费声讯台电话960160123以及向营销员所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等方式,了解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

第7篇

借款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总部设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投资控股型物流集团公司,2009年注册资本金增至2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等。股东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大新华物流现拥有运输船舶44艘,其中集装箱船17艘,运力1.6万TEU;散杂货船27艘,载重约190万吨。大新华物流以其持有的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做质押担保。为进一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由海航集团出具还款承诺函,同意对此笔贷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即,若大新华物流未能按期还款,则海航集团保证无条件代其向受托人付清全部所欠款项。截止2009年12月末,天津信托到期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信托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期支付给受益人,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已兑付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共计128个,其中实际收益超过预计收益的产品44个。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伙伴工程”项目启动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国内首个拥有小企业信贷业务专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创了小企业信贷专业化经营的先河。小企业信贷中心按“准子银行、准法人”模式构建,是将营销推动、产品研发、贷款审批、风险管控、中后台支持保障融于一体的自成体系的离行式机构。中心成立于2008年6月18日,总部设在苏州,旨在为广大小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灵活、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目前招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开发并推出了五大系列、30多种产品,涵盖了小企业从创业到成长阶段的各种融资需求,为小企业融资实实在在地提供了诸多专业的金融服务。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成立一年以来,已经在苏州、上海、杭州、南京、宁波、东莞等全国发达城市建立了七大区域总部,共20家分中心,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长三角主要经济区域,并开始辐射珠三角。截至目前,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80亿元,贷款余额近70亿元,支持企业超过1300家。

2010年3月2日,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与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工商联合作的“伙伴工程”项目启动暨小企业信贷中心北京区域总部成立,目前北京活跃着近25.2万家的中小企业,占首都企业总数的99.7%。以中关村为例,它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高科技园区,2009年经国务院批复在中关村建设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集中了相当一批数量的科技创新企业。除此以外,北京市还拥有着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而这些心怀远大梦想的小企业,却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因此,招商银行率先在环渤海地区成立小企业信贷中心北京区域总部,并与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工商联等共同建立小企业“伙伴工程”,为小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

中融信托三安光电股权收益权信托

三安光电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价格100万元人民币起,信托期限12个月;信托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预期年收益率:7.4%;投资范围: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股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资金购买海南椰岛持有的200万股三安光电股权(代码600703)之收益权,具体受让股数以实际信托资金募集金额对应25元/股计算的结果为准。海南椰岛在信托期限内,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回购该合同项下三安光电股票之股权收益权。为确保海南椰岛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义务,海南椰岛与受托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海南椰岛将其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200万股质押给受托人,并负责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信托期限内,标的股票配股等所形成的派生股票,应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及强制执行公证。且在信托存续期内,若T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80%时,中融信托将于当日向海南椰岛管理层发出预警,提醒其注意质押股票的市值风险。若当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50%时,海南椰岛保证在第二个交易日按《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追加相应价值的质押股票,至质押价值达到受让价格的150%。如果海南椰岛不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证金或追加相应质押股票,当T+N日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30%时,则从T+2+N日起,受托人有权要求其提前履行回购义务或者依照《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置质押标的实现质权。

嫁有才的嫁有房的

我有一个远房小辈亲戚喊我四姨妈,28岁的城市女孩儿,家境不错,家里有三套房子,其中一套是商品房。她是一个挺温婉的女孩儿,模样端庄,才干平常。这几年她总是忙着相亲。前一阵子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电信部门的小伙子,28,硕士,工作两年了,家是河北农村的,眼下无房。两个人相处了一阵,女孩儿说这个男孩子生活态度不积极,整天愁眉苦脸的,说房价如何贵,说将来哪年哪月才能把父母接来,说单位怎么黑暗,说同事怎么谄媚往上爬……女孩儿说,我要嫁人绝对不用娘家出房子。如此,这个农村硕士――凤凰男,被淘汰了。又有个28岁男孩儿条件尚可,家里有两套老公产房,可是他妈妈听了女孩儿情况说,怎么耗到这么大呢,我们还是找年轻点儿的吧!女孩儿听了男孩儿的情况,觉得无可无不可――两套老公产房听着可不是啥好条件――嘻嘻,介绍人没把那婆婆原话转达,反正男方不同意见面。后来又介绍了一个男孩,人很平常,在金融系统工作,其父亲也在金融系统,家中有几套房子,其中有两套是商品房。现在这女孩儿跟男孩儿走得可勤啦。看这男孩子,我们都觉得不如那个凤凰男有才干。女孩儿说,凤凰男是有点儿才干,要不是有才干怎么毫无背景进了好单位呢!但是,在这个单位他怎么发展可难说了。他整天觉得自己有点儿能耐, 也跟领导不亲近,谁用他啊?要是真有能耐就自己出去创业,并且创业成功才叫有才干。就算是在好单位混几年,勉强买了一商品房,还不是把农村的父母马上接来――我不能拦着人家孝敬父母,但是我是嫁人不是赈灾,我结婚是要进步,不是让我跟我娘家一起退步。再说,就算是他大发达了,我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到时候说不定人家还搞小三呢!尤其农村人,有点儿出息了,好么,翻身解放的,还不知道怎么做呢!现在这个男孩子。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宠爱,爱屋及乌,对我差不了,将来对孩子更是错不了。他父母我父母再加我们俩,两代人贡献物质精神文明,我们的孩子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向更高层次进发……

我晕啊!现在的孩子们头脑咋那么清楚,目光咋那么敏锐,让我觉得自己空活了这多年!

天保・金海岸引领滨海地产高品位

精神与物质兼顾,生命才能从容;繁华扑朔迷离,便利无所不至。有这么一座新城,生态环境、往来交通、配套设施处处堪称完善,可仍不满足于此,而是痴心追求更高的品位和档次,认定那才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原质――这城,便是藏锋于滨海新区心脏之所的天保・金海岸。

作为滨海地产高品位的引领者,金海岸近日又将有优质良品推出。

继年前惊艳一时的金海岸“幸福居”B08高性价比几幢点式和板式高层被疯抢一空后,4月初金海岸B08地块的另2栋18层板式高层也将趁势开盘。这是当之无愧的“幸福居”珍藏版,居室面积为舒展大气的70-140平米,户型为1-3室,南北通透,明媚宜人。小区内环境幽雅别致,处处洋溢着浓郁的园林气息。不难想象届时滨海新区又会掀起新一轮的竞购热潮。

今年下半年,让许多购房者期待良久的天保・金海岸B05地块也将摘去诱人的面纱一展丰姿。关于该地块,这里先透露一组令人心旷神怡的数字:总面积12万平米,共12栋楼,其中10栋“身高”11层,2栋“身高”18层,容积率1.75,户型为120-220平米的3室或跃层,均南北通透,停车位比例为1:1――也就是说户户皆有停车位。整个住宅群呈优雅的半弧形。对这一组帅气写意的数字密码,您会产生怎样的联想呢。小区内的景观将让人流连忘返,徜徉其中,天天受日月风花眷顾,眼睛永享绿的盛宴。

天保・金海岸还将倾情推出高端商业地产项目――轻轨商业。该商业与津滨轻轨是真正的零距离亲密接触,轻轨泰达学院站就在门前!不远处有津滨高速,周边还有6条公交线路与之阡陌相通。被如此完美的交通体系所环绕,这样的商业在整个滨海新区怕再难找出第二家。更难能可贵的是,它们是独栋单体式商业,是特意定做的一幢幢优雅别致的独立商业别墅。统共18个商铺,也就是18幢别墅,几乎零公摊,出房率都在95%以上。集特色购物、主题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于一体,面积在470多平方米-1800多平方米之间,个个堪称大手笔。天保的销售策略是只卖不租,而且绝不零敲碎打把每幢别墅分割销售,尽管那样的回报率可能会更高。这么做,只是为了保障整个项目的高档品位。金海岸的创作者在争取开发利润的同时,从没忘记商业建筑对城市形象和街道空间的贡献。想起某位诗人的感触:能够引发人们尊敬的,不是财富,而是人性的成熟。

第8篇

【关键词】房地产信托 风险化解机制 风险平准基金 产业并购基金

风险管理是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风险化解机制是与风险管理同等重要的基本工具。建立信托风险化解机制可以防止信托风险在金融系统扩散,保证金融系统稳定性。目前信托实务中大都采取了多样化的风险化解机制,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与化解措施。虽然风险化解手段多样化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解决全面的信托业风险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化解风险的目的。目前迫切需要对现有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进行改进,构建更为全面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

建立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必要性分析

金融业是经营和配置资产及风险的特殊行业,风险从来就和金融业如影相随。关于金融脆弱性的研究显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天生具有脆弱性,需要救助机制以降低金融脆弱性与风险隐患。从整个金融体系来看,银行、保险与证券业均已经建立较为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保护信托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信托公司也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中介机构,风险管理(包括对风险的识别、配置、防范和化解)是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风险化解机制与风险管理同等重要。缺少风险化解机制意味着信托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缺乏合适的化解渠道,最终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建立信托风险化解机制可以防止信托风险在金融系统扩散,保证金融系统稳定性。

我国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现状与问题

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现状。目前信托实务中大都采取了多样化的风险化解机制,根据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与化解措施,主要有:资产抵押或质押、第三方担保、资产或受益权回购、结构化设计与引入弹性调节机制等。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信托产品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多种措施:

一是资产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开发商)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或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在融资方支付违约的情形下,信托公司可通过拍卖、转让抵押或质押物筹资支付信托计划的本金与收益。

二是第三方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项目,信托公司可以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设定相应担保,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母公司或关联方)等,担保提供方在融资方违约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结构化设计。信托作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与委托关系类似,具有所有权与受益权这两种财产权能相互分离的特征,目前主要在财产受益类信托中获得普遍运用。其基本原理为:融资方(开发商)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开发的不动产项目财产信托给对方并形成分级受益权结构——将受益权分割为优先受益权与次级受益权两部分,同时可以将其拥有的优先受益权委托信托公司转让,而自身则保留次级受益权。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的发行,筹集一定资金买入融资方让渡的优先受益权并向投资者出售。信托计划到期后,如果因为融资方违约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持有的优先受益权清偿不足的情形发生,则信托公司按照有关法规与合同约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置信托财产,以财产处置收益弥补投资者持有的优先受益权利益;而融资方持有的次级受益权受偿顺序排在优先受益权之后。通过这种分层设计,投资者的权益可以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四是引入弹性调节机制。目前,信托产品包括房地产信托产品期限设计大部分存在刚性约束问题,信托计划一旦成立必须按照合同执行,不得任意变动条款,结果导致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往往被迫承担兑付义务,形成了刚性兑付危机。鉴于此,目前已经有部分信托产品在期限与收益的设计框架中引入弹性调节机制,该机制允许信托计划发起人参照标底项目进度与宏观面的变化灵活调整信托计划结束期。这种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兑付期的有效分散实现兑付压力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发生兑付危机时为融资方或信托公司采取反危机措施争取必要时间。

五是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在总结我国信托业风险管理经验教训与借鉴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成熟经验基础上,我国自2001年设立实施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2号)第四十九条与五十条明确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

现有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虽然风险化解手段多样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解决全面的信托业风险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化解风险的目的。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资产抵(质)押必须要对资产实际状况与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债务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由于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财务造假与欺诈等现象仍然存在,信托机构作为外部人很难了解相对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是目前为信托产品担保的银行以中小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为主,其实力较弱,资产质量不高,自身也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因此担保效果也大打折扣。

三是信托财产结构化设计确实具有一定的风险化解效果,但是由于没有实现产权转移,信托难以有效发挥其固有的破产保护功能,因此可能存在潜在的交易结构风险。此外,在市场急剧恶化的情况下,信托财产大幅贬值,可能不足以满足优先受益权偿还要求,往往存在交易价值风险。

四是信托赔偿准备金理论上而言对信托风险具有一定的缓冲化解功能,但是由于准备金规模偏小、缺口较大,缺乏规模效应,信托赔偿准备金风险防范化解作用并未充分发挥。一方面,准备金规模偏小、缺口较大。2012年底,全国信托业(信托公司共计67家)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余额总额为61.83亿元,注册资本合计为980亿元,准备金缺口134.17亿元,缺口率高达68.45%。另一方面信托规模却在不断攀升。2012年底全国67家信托公司共管理信托资产规模74705.55亿元,单个集合信托平均规模为44656.32万元,而全国67家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平均值为9228.35万元,占单个集合信托计划平均规模的20.67%。随着信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信托财产规模与信托赔偿准备金比例差距过大的矛盾仍然比较严重,显然仅依靠信托赔偿准备金来化解信托风险缺乏可操作性。

五是弹性调节机制在期限和收益的设计上比较灵活,有利于融资方与信托公司争取时间化解风险。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投资者教育仍然滞后,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尚不被普遍接受,弹性机制能否被接受具有不确定性。

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优化设计思路

目前迫切需要对现有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进行改进,构建更为全面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根据现实情况并借鉴其他行业经验,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的构架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设立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建立信托产品二级交易市场、推动产业并购基金发展、引入外部风险化解工具与创新房地产信托产品体系。

设立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房地产信托业风险缓冲机制绝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风险后置。针对信托业风险,从根本上讲,需着眼于金融风险的外部性,考虑建立信托业风险保障基金,防范问题信托公司对行业的危害。信托本身有风险隔离功能,但信托业内部却没有风险隔离机制。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是一种SPV(特殊目的机构),具有较强的风险隔离功能,主要用于防控对信托业乃至金融业稳定造成直接影响的重要潜在性风险。借助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可以实现风险处置前置化,及时隔离问题信托公司,防止个别风险扩散,进而维护信托业的整体稳定和正常经营秩序,保护规范经营的其他信托公司,防范风险扩散效应再现。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个别公司风险给行业带来的损害,才能维护和积累信托行业的声誉,才能形成信托业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全国所有信托公司都按一定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但是由于过于分散,缺乏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这笔资金完全可以作为设立风险平准基金的基础。可以参照证券和保险行业的风险平准基金的做法,在现有信托赔偿准备金基础上形成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基金运行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设计要点如下:

图1 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运行架构

资金募集。以信托风险发生概率与社会信托财产规模为基础进行综合测算确定募集规模,由信托公司依据其分类评级实行差别化认购。评级越高的公司认购的份额越少,信托公司所缴纳的基金来源于其提取的信托赔偿准备金。

基金运营。按公司化原则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在中国银监会和信托业协会的领导下,由全体信托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各信托公司的出资比例可按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或按各信托公司的分类评级予以确定。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运作,和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法人资格并平等地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事宜,同时承担管理存在风险信托财产的职责。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有关法规,根据银监会的有关指令并依据商业原则对问题信托公司进行托管,通过股权重组和财产处置,化解和补救风险,维护信托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救助原则。动用风险保障基金处置风险是信托业内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最终手段,为防范信托公司的道德风险和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防止信托公司由于对保护环境的过度依赖而不作为或者不积极作为,忽视信托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信托风险缓冲基金应该是惩罚性的救援,一旦使用,将由风险责任人承担最终责任。

建立具有私募性质的产品二级交易市场。证券化创新是化解风险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同样是基金,PE基金投资的退出渠道很丰富,除了依靠项目自身清算实现退出,还可以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多样化手段,以证券化方式盘活基金的财产而实现退出。证券化创造的退出渠道显著提升了金融产品自身流动性,同时分散和传导了投资风险。在经营和配置风险的过程中,信托公司同样需要证券化工具和理念(如REIT)来提升房地产信托产品流动性,形成流畅的分散、传导风险的制度渠道,从而提升信托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信托产品证券化是用现代金融理念和市场机制化解信托风险的有效形式。私募性质的全国性产品二级交易市场是信托产品证券化的重要实现形式。可以在中国银监会和信托业协会监督管理下,选择有实力和相应资质的现有交易所平台作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载体。同时应建立一系列制度确保交易所顺利运行,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制度、信托产品风险计量制度与做市商机制。

市场准入制度。引导信托产品和合格投资人方便地进出市场进行投资。同时,对于问题信托公司和问题信托产品实行市场禁入,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信托产品风险计量制度。要求进场交易的信托产品必须由第三方评级公司进行定期评级,作为风险计量的基础数据。在信息透明有效的前提下,后续通过市场连续交易,发现风险并进行风险定价,指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引导投资人树立风险自负的投资理念。

做市商机制。有效的市场需要足够活跃的市场参与者;但是目前信托业资产总量和产品规模仍相对有限,信托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低,二级交易市场设立初期势必会出现交易清淡的现象,需要市场组织者对市场进行扶持和,促进市场逐渐活跃。其中一个可行做法是参考外汇市场做法引入做市商机制,发起设立私募型做市商基金。在做市商制度下,买卖双方的潜在需求均可通过做市商实现,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提升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信托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信托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结构

一是做市商基金的资金募集。做市商基金的规模可以根据信托产品市场交易规模和交易频率进行测算后确定。考虑到做市商基金商业化运营程度高,与政策性色彩浓厚的风险平准基金存在较大区别。因此,出资比例应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可采取各家信托公司协商、信托业协会制定规则或等比例等方式予以确定,认购资金来源可以是信托公司提取的赔偿准备金与自有资金。

二是做市商基金的运营。可以按公司化原则成立专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类基金。在中国信托业协会领导下,由全体信托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各信托公司的出资比例可等同于各信托公司在做市商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与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进行运作,与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一样具有法人资格,行使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负责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维护基金权益。对于所有进场交易的信托产品,基金应发挥做市商的功能作用,提高和促进市场交易。

推动产业并购基金的形成和发展。鉴于中国的房地产中长期形势仍然向好,未来房地产业仍有20~30年发展空间。当前存量房地产信托积累的潜在风险大部分不属于价值风险而主要是流动性问题,其原因在于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信托所拥有的财产无法及时从资产转变成为现金而不能按时兑付。如果迫于刚性兑付要求,在市场低迷时被迫对资产进行紧急处置,信托财产可能大幅度贬值,使投资人遭受损失。建立跨期平滑机制是解决当前房地产信托流动性风险的关键,解决好房地产信托的流动性风险就能解决好房地产信托的主要存量风险,实现信托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流动性风险的本质是投资周期和现金流不匹配。信托公司可以设立房地产并购信托基金(房地产信托并购基金运行架构如图3所示),按商业原则为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房地产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重组现金流,通过重组使信托资产价值回归市场公允水平,在问题得以化解的过程中最终消除风险。房地产并购基金是对宏观政策影响行业内在发展规律导致市场扭曲时的一种纠偏,是信托公司在房地产投资领域能力和作用提升的结果,同时也能在房地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促进行业重组与从业人员水平提升。

房地产信托并购基金可以在信托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中解决,即发行基金型信托计划。并购基金自身应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一方面,该信托计划期限长,具有较强稳定性与抗风险性;另一方面,该信托计划规模较大,可组合投资于不同的问题房地产信托产品,以实现风险分散的目的。同时为提升并购基金的运作与管理能力,应考虑与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由开发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专业能力支持,以强化基金的资产处置能力。房地产信托并购基金运行架构如图3所示,具体要点如下:

图3 房地产信托并购基金运行架构

一是并购基金的设立。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信托公司可通过发行基金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考虑到并购基金的特殊目的,信托计划期限不能过短,应维持至少4年的正常运作,以便有足够时间完成并购项目的处置并提高稳健性。该类型基金可以借鉴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采取滚动发行模式,形成系列化,从而增强其流动性。为便于引入开发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加盟,信托计划可聘请开发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并支付相应费用。另外,该基金型信托计划应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实力雄厚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托管人,保证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二是并购基金的运营。并购基金与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信托计划进行交易,收购信托财产并注入资金,结束原信托计划。并购基金应根据商业化准则制定投资原则,选择的地产项目应仅存在流动性问题,以防止风险转移和简单后置。并购基金应该充分利用合作企业的支持,对地产项目的股权与管理权进行接管与深度管理。此外,房地产并购基金作为信托公司在特定时期发起的创新业务,带有一定公益性,建议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开展并购基金业务给予适当政策优惠。例如,基金规模不计入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或按一定比例计算;降低并购基金业务风险系数,降低该业务对信托公司净资本影响,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

引入外部风险化解工具与创新产品体系。信托业自身不断创新、全面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根本途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产生打破了我国银行间信用衍生工具的空白,而非银行业机构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条件也日益成熟。因此可以在条件允许时尽快引入信用风险缓释等外部风险化解工具,以应对房地产信托可能引发的存量风险。此外,房地产业基本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产品难以为继。近年来商业、旅游、医疗和养老等经营性房地产逐渐崛起,符合我国经济向消费拉动型经济转型的大趋势。因此房地产信托应顺应现实变化,大力开发经营性地产的投资产品,为标准化REITs 产品发展做准备。同时信托业也应脱离融资型房地产信托的低水平经营,向真实投资与长期持有型模式发展。

结论与展望

风险管理是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风险化解机制是与风险管理一样重要的基本工具。建立信托风险化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信托风险在金融系统扩散,保证金融系统稳定性。目前信托实务中大都采取了多样化的风险化解机制,根据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与化解措施,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难以从根本上起到化解风险的目的。目前迫切需要对现有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进行改进,构建更为全面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根据现实情况并借鉴其他行业经验,房地产信托风险化解机制的构架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设立信托业风险平准基金、建立信托产品二级交易市场、推动产业并购基金发展、引入外部风险化解工具与创新房地产信托产品体系。

第9篇

关键词:信托;信托风险管理;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1 引言

随着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的结束,从2002年开始,国内信托公司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本业。在我国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信托公司作为我国目前唯一能够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鲜明的优势。中国信托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管理资产从2007年到2012年间翻了七倍,截止2013年3季度末超过10万亿人民币。中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超过保险业资产总额,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但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空前的挑战,目前行业收入中约有88%存在不确定性,长期看来不可持续,现有业务中蕴含4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性风险。

2 信托公司风险识别

在规模大增背后,信托业风险在不断累积。以受托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顾问为核心的基本业务经营模式,必然使信托公司面临的风险具有自身的特征。信托公司主要的风险如下文: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对信托公司而言,主要是指信托财产运用的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信托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近年的房地产和矿产信托激增的同时,房地产信托和矿产信托出的兑付风险提升。当前信托公司已经发生过的兑付危机如编造融资项目、伪造项目材料、公司公章,骗取信托贷款;融资人负有高额债务、挪用信托贷款还账、无力兑付信托计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台高筑、涉嫌违规注资担保、财政吃紧等情况。

市场风险。即由于信托公司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因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可细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投资风险。泡沫化的市场行情、掩盖了信托风险,近期最为突出的就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鄂尔多斯楼市崩盘、豪车贱卖,早已不是那个批量造福、大兴土木的盛况。现如今,只有空空如也的大楼、空荡荡的街道和乌漆抹黑的街景,鄂尔多斯也被称为“鬼城”。这里是信托公司的噩梦。

流动性风险。即信托公司所掌握的现金、以合理价格变现资产所获得的资金、或以合理成本所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满足即时支付的需要,从而导致信誉下降或违约,或导致财务损失。目前信托公司主要将募集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到融资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由融资方控制,信托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控制,结果造成流动性风险在当前的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

操作风险。按照操作风险的定义,它可以分为四类: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外部事件等引起的操作风险;目前信托公司专门成立相关部门来控制流程因素,主要制定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而对其他类的操作风险关注不够,对于外部事件如同行业内其他公司不利信息、监管要求的变化,对于人员因素如骨干员工的流失、员工的失误、信托经理的道德风险等引起的操作风险,都应该引起信托公司的重视。

信托公司运营过程中还涉及到上述风险外的其他风险,本文不再赘述。

3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信托公司与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直接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实业投资领域,美国信托专家斯科特曾说:“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 投资范围广即会面临多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业务创新性强,可参考的经验少。因此, 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信托公司尤为重要。

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遵从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一些金融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完全消除风险,而在于:在信托公司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有关金融风险,并将其控制在可承受的风险水平内。

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是需要建立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及风险管理策略的风险控制流程。每个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根据自身的情况构建, 不存在统一的管理模式。 从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风险管理的经验考虑, 一个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至少要满足几个方面的标准:

1.风险管理能涵盖公司运营过程中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需要有效地识别出各类风险, 并将其纳入管理范畴,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2.风险管理能够在公司层面上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整合。信托公司因业务范围广、业务创新性高,使信托业务产生多样化风险,所以需要在公司层面对对各类风险进行整合, 为了实现分散风险的策略。

3.风险管理过程要与公司经营过程有机的结合。具体来讲, 在项目初步意向开始就要对产品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贯穿整个产品运作的各个环节,如项目前期对交易对方的尽职调查、金融产品的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审查、业务审查,项目中期的合同签署、抵质押保办理、资产运作,项目后期的贷后管理、保证金账户的监管、按合同约定收回本金收益、定期支付受益人收益及到期支付本金等等。

4.风险管理要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信托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需要风险管理保驾护航, 而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是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只有信托公司风险偏好与公司目标相一致才能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4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当前我国的信托公司都建立了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但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还不完善。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可以帮助信托公司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建立起完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近年来信托公司已逐步提出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想法,及有些信托公司也建立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但从目前情况看信托风险控制系统远远滞后于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步伐。信托公司需建立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从以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信息安全管理,转变为以预防控制为主的、主动的信息化风险管理。

对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包含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还要包含支持监管要求的信息化建设。对监管部门来讲要借助信息系统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可靠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现场检查系统,能有效帮助监管部门及时监测和识别主要风险点,提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减少仅仅依靠人工现场检查造成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助于提升监管能力,节约监管资源。要实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作为信托公司需要保证监管要求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结构框架包括三个部分:应用结构、数据结构、技术结构。应用结构为风险管理提供业务框架;数据结构提供应用结构所需的数据和接口,用于支持各最终用户的风险管理;技术结构提供风险管理运作的实际环境。

本文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和应用结构设计思想。

1.数据结构设计思想

目前信托公司的系统包含了CRM系统、资管子系统、估值子系统、业务子系统、TA子系统、财务子系统等,且大多数信托公司各子系统均由不同供应商提供。而风险管理系统的数据需来源于信托公司的各生产系统,建议风险管理系统需建立在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即将各子系统数据实时传递到数据中心,风险管理系统从数据中心中调用所需数据。

2.应用结构设计思想

信托风险中包含了可量化与不可量化风险,对于可量化风险由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执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将能够识别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风险纳入系统中,不同的信托公司风险点不同,同一个信托公司风险点也会随着业务及管理要求不同而变化,故设计的原则是可以自定义规则。

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含风险规则设置、监控管理、监控报告三大模块。

(1)风险规则设置

风险规则设置中需包含元数据设置、指标设置及风险级别设置。

元数据设置主要是提供风险管理系统中监控指标所需的基础数据源。元数据可以支持自定义配置,如对于系统内部数据,元数据可以取自于数据中心的对应字段;对于计算的某个参数值,元数据可以是个固定的数值;对于系统外部数据如交易对手财务数据,元数据可以支持模板导入。

指标设置主要是提供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需要监控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点的判断规则及其对应的风险级别。指标设置为自定义设置方式。需支持自定义指标名称、指标描述、指标分类、指标规则及风险级别定义。指标分类是为后续可以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出具监控报告设置,且存在一个指标即是内部风险控制的风险点,也是监管要求的风险点,故需要一个指标可以设置多个指标分类;指标规则是指计算公式或是判断规则,支持自定义公式和输入SQL语句等自定义方式;风险级别定义是定义风险点的风险等级的具体范围,为监控预警和后续出具风险报告提供准确的依据,且可以设置每个风险级别对应的分值,可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监控管理

对于可量化的风险有了实时的数据元,定义好的指标,系统提供自动任务可以定期的执行风险事件的检查,将发现的风险事件及时主动的发邮件或短信通知风险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可以降低风险发生可能性;对于流程可控制的风险,采用技术控制严格执行控制风险点来降低风险;对于不可量化的风险可以设置相应的审批。系统可提供风险检查点提示,并在审批过程中进行操作风险的评分。

(3)监控报告

根据风险规则设置和监控管理,系统可以根据指标类别、时间范围自定义选择出具风险报告,也可以根据设置定期出具风险报告并系统主动发送给设置人员。对于周期性风险报告的模板可以自定义设置格式,对于临时性报告可以根据系统默认样式导出到本地调整格式。

只要各生产系统中有相应的数据源,根据指标设置和风险报告模板设置即可以出具相应的风险报告,诸如监管要求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报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交易对手财务指标报告等等。

5 总结

本文主要是对信托公司构建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分析,对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希望对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米歇尔・科罗赫等.风险管理[M].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第10篇

农村集体资产近年来的快速累积与北京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格局密不可分,且这一趋势还将在未来数年得以延续。据统计,北京现有村庄1100多个,其中城中村就达259个,近两年市政府集中对50个重点村进行了搬迁改造,但今后任务依然艰巨。若再加上担负疏解中心城功能的新城和重点镇建设,以及渐次推进的农村社区化,城镇化正成为每一个北京农民都需面对的现实,而与之相关联的农村集体资产何去何从,格外令人关注。

因城镇化推进日益膨胀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效益并未跟随财富规模的增长同步提升,但其管理效益的好坏,却又事关农民能否真正“带着资产进城”的愿景实现。此前,城镇化致使的农民一夜暴富,充其量算作是农民“带着资金上楼”,而距离“带着资产进城”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但此次,庞大资产存量与现代金融强强联手,各有所长,一方有钱,一方有专业的财富管理经验,原有局面或将因此改变。

“冲动”的资产

大多数人认为,农村集体资产似乎与已具世界城市雏形的北京扯不上太多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伴随多年的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城中村以及近郊农村从北京的地图上逐渐消失,农民的身份得以转换为市民,而农村集体组织和集体经济却并未因此消亡。

据市农经办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4524.8亿元,净资产接近2000亿元。“这还不包括260多万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和一些无法计价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经营性用房,以及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如果都统计进来,农村集体资产是目前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好几倍。”市农经办主任郭光磊告诉记者,因为农村资源性的土地租用、拆迁补偿款等,农村集体资产大量增加,资产累积已连续多年保持着年均10%左右的增长。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几十年经营的成果,同时也是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资源转变为资产的具体体现,从这个角度讲,保护农民的集体财产收益权也就是保障了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但对于这个权利的保障,不同利益相关者因所处位置不同,立场也不尽相同,从以往的经验看,农村集体资产大量增加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三个冲动”。

冲动之一是农民的消费冲动,农民担心集体的钱被村干部挪作他用,从眼前最切实际的利益考虑,要求集体将所有的财产分干吃净。第二是村干部的投资冲动,主观上想为农民办好事,在资金富余的情况下希望做一些投资建设,带领农民致富。第三个是乡镇干部的管理冲动,乡镇干部与农民和与村干部的意见相左,希望把集体资产集中到乡镇层面管理、统一使用,但如此一来却越过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实际上是通过行政化的手段剥夺了农民的民主管理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分干吃净或许是一种办法,但这势必让农民无法再享受城市化带来的长期收益,并可能助长农民的非理性消费冲动。而继续交由村干部投资或集中到乡镇管理也并非良策,因为长期受村或乡镇管理的集体资产,始终处于“三高三低”的尴尬境地。

所谓“三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成本高,在股份设置上集体股的比例高,并没有量化到农民个人,还有就是积累高,赚钱之后不给农民分配已成常态,农民难以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与之相对应的“三低”,是指管理水平低、资产收益率低、现金分配低,集体组织常以福利分配代替股金分配。

导致“三高三低”的根本原因在于,面对形势多变、风险无法预知的市场,农民和村干部存在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和经营能力不对称,加之资产经营意识、投资心理素质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由其经营集体资产很难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而交由乡镇管理,又容易重复乡镇企业的传统管理模式,不仅无法适应市场,反而让政府承担更大责任,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

“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根本还是要靠市场的手段和创新的思路。”郭光磊说,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的集体财产的收益权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方式,才能真正实现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的城镇化发展路径。

信托化管理

如何创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模式,从而确保用市场的方式保护农村集体财产收益权?

从目前看,包括北京在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基本还停留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传统方式上,但在国际上,信托已经成为被广泛采用的资产管理手段,有着相当高的投资成功率。

综合来看,农村集体资产信托化管理起码具有两大优势,一是信托制度具有天然的财产隔离功能,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与委托人原有财产、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受益人的财产及其他委托人的财产相独立的财产,不同的财产权属主体发生破产、债务清算等情况时,对其他包括信托在内的独立财产不产生任何影响,使得信托具有连续性,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富管理;二是在信托制度中,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时,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交易的,专家责任制度、信托民事赔偿制度、信托报酬的约定与协商制度等在法律层面上可深度挖掘财富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信托制度更适于引入农村财富管理领域。

“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富化管理,虽然银行等机构也可以做,但信托公司可能更具优势。信托公司拥有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信托投资范围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并可采用出租、出售、贷款、实业投资、同业拆放等投资方式运用资金。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其权限可以根据市场变迁情况,在委托人和(或)受益人授权、同意等情况下及时进行调整,这样受托人可以运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在不同的投资范围中实现组合投资,增加财富保值增值的机会。此外,我国的信托行业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投资专家团队,具备了为受托人管理财富的能力。”北京信托总裁助理、房地产金融业务总部总经理何晓峰说。

实际上,北京信托对农村市场倾心已久。何晓峰坦言,北京信托作为北京市属的国有金融机构,无论是基于产品创新的考虑,还是出于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需要,都有意对此积极尝试,将成熟的信托制度引入到农村的集体资产管理领域,提供专属于农民的定制化理财服务。

“当然,将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并不代表没有风险。”郭光磊直言,任何风险与收益都是相对应的,高风险必然带来高收益,农村集体资产信托化是利用金融机构成熟的市场运作方式和风险管控机制,与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进行对接,相比此前没有任何风险防控手段的集体组织而言,显然更具优势。

“即便是村集体直接管理资产可能会成功,但无法做到系统性成功,而交由专业化的信托公司去管理却有可能实现。”郭光磊表示,信托化管理就是要树立起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财富观,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经营手段,解决此前村干部经营能力差、管理不民主、农民收益无保障的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到有效的实现形式。

事实上,农村集体资产对接现代金融的条件也已经具备。随着近年来北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截至2012年年底,北京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了95%,而改革的结果是农民的财产权益进一步明晰,已由过去的共同共有所有权转变为按份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已经成为产权清晰的责任主体,农民利益主体,市场的经营主体,具备了以市场化原则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效益的基础,也避免了在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个别干部控制集体经济组织的现象发生。

门头沟试水

理论上行得通,实施的条件也具备,又有国外的成功实践,接下来便是选择一个区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信托化试点,为全面推进探索经验。因为非常熟稔农村经济的郭光磊,先前有着门头沟和原北京金融工委的工作经历,门头沟区与北京信托的合作在他的撮合下没费太多周折。

通过区、镇两级政府的协助,北京信托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拆迁补偿资金的村子入手,最终选定了永定镇的白庄子和东辛称开展首期试点,由两个村用村集体结余存款各投入8000万元,共计1.6亿元委托北京信托开展信托经营,北京信托为此量身设计了“富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为5年,年化预期收益率预计10%,超过一般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这也成为北京乃至全国首个完全属于农民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资金信托产品。

“10%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村民们很满意,但对北京信托来说却有一定的挑战性,因为这是个真正的财富管理产品,对公司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何晓峰说,“富民1号”采取类基金化运作的模式,没有规定具体投资项目而是规定投资范围,更体现财富管理职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坚持稳健性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力争投资风险可控。

通俗的理解是,传统的信托产品往往是以产品为导向,信托机构根据资金需求方某一个项目的资金需求设计一个信托产品,面向投资人进行资金募集,所有资金投入到一个事先确定的项目中。而“富民1号”打破了这种常规,信托机构先集合投资人的资金,事先只确定投资方向,投资时资金对接哪个具体项目则由信托机构决定,从传统的一对一产品模式变成了类基金管理模式。

“对信托机构而言,这有着重大意义,也是信托机构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的一个标志。”何晓峰指出,对于“富民1号”,北京信托实际上进行了多项创新,一是进行类基金化管理;二是实行分散投资原则;三是设定了5年期的较长期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由信托公司进行持续滚动投资。

由于和以往信托计划的客户不同,考虑到“富民1号”的资金终极所有人为农民,而这一群体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一旦出现问题还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北京信托在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等各个环节都力图周密,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权利行使方面,“富民1号”的受益人可以通过受益人大会行使权利,表达诉求,随时了解产品的运行状况。并且,针对这个项目的特殊性,相关主体还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村民可通过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

而为了保证财富管理的收益最终让农民受益,郭光磊指出,在市农经办与门头沟区、镇两级政府建议下,相关村集体在信托化管理的同时,建立了农民账户分配系统,“富民1号”的资产收益直接与农民的个人账户关联,收益直接分配到农民个人账户中,避免了中间克扣盘剥的现象发生。

“‘富民1号’使农村富余资金实现了向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转变,使得农民可以和城里人一样,通过投资金融产品为社会贡献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获得财产性收入。”何晓峰说。

当然,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首先要有市农经办和门头沟区的共同认可,还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层层履行从村到区的各项法律程序,北京信托在履行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最终还获得了北京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从资金到土地

短短数月运作的“富民1号”已经大获成功,信托经营的首期季度收益400万元已于2012年底返回两村账户,使两村人均获得近4000多元信托收益,确保了两村2012年集体股份分红获得迅速增长:白庄子419名股东,2012年人均分红8840元,同比增长一倍;东辛称501名股东,2012年人均分红8293元,同比增长107%。

和大家的预想一样,“富民2号”如期而至。针对“富民1号”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北京信托对“富民2号”的方案细节进行了完善。“考虑到5年期可能较长,为方便存续期间的农民资金使用,‘富民2号’在延续5年期的基础上,在存续期间设定了开放期,允许部分资金提前退出,满足村集体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需求。”何晓峰说。

其实,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郭光磊还设想了在“富民2号”的方案中增加商业担保环节,进一步为农民增信,希望尽可能通过金融结构的优化组合使风险降到最低。

但在充分权衡后最终放弃了这一选择,原因在于北京信托在实际进行资金运用时,对所投项目都要求必须具有抵押、担保等足够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增加商业担保环节,势必会摊薄村集体的财产收益。但随着委托资金量的不断增大,不排除未来增加担保等相应环节的可能。

“资金权益可以信托,土地权益是否可行。”正在社会各界为“富民系列”的成功欢庆之时,郭光磊并没有因一时的成功而止步探索,又开始将目光瞄向北京城镇化进程中独具特色的留地安置模式。

所谓留地安置,是指北京为解决农民转居后的长远生计和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在补偿农民一定的资金和住房同时,还专门为拆迁农民预留一部分经营性土地,由村集体长期经营,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未来收入的保障,村集体负责留地安置经营性物业的资金筹集和设计。

尽管留地安置模式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在现实操作中却也面临三大难题。

其一是,集体经营性物业指标的建设资金来源难题。要想发挥经营性物业的经济价值,前提是必须把留地安置的经营性物业建起来,若是采用国有经营性用地的“以地生钱”模式,即先建商品房,卖了房子再建经营性物业进行经营,显然因集体土地的产权难以实现,而若与社会资本结合,则有可能损害农民的长远土地权益,如此一来,有地、怎么建、拿什么钱建,已经成为困扰留地安置村镇的普遍问题。

其二是,物业建成后的专业化经营与市场化运作难题。因为即使建起了经营性物业,其经营与管理也需要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开展市场化运作更需要成熟的运作机制和专业的运营团队,而农民或村集体显然不是最佳的选择。

其三是,物业经营获益后农民能否按份共有享有收益的难题。留地安置的目的是保证农民的长远收益,当前物业指标是按照农民人数分配下来的,但建起来的物业却是统一经营的,有时还有可能各个村镇共同享有,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在按份共有的基础上实现收益的公平分配。

“实行经营性物业信托化开发运营,同样可以破解留地安置的当前困境。”郭光磊的思路是,可以以按份共有的原则,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土地股份联社,将农民的经营性物业指标集中起来,由土地股份合作社向农民发放受益凭证,并参照资金分配的方式为农户和村集体建立专有账户。

并在此基础上,由合作社与专业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把经营性物业的开发经营权统一委托给信托公司,由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成熟的市场化开发运营模式对委托的经营性物业进行专业、规范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将收益定期返还给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

若依此进行,郭光磊认为起码可以解决几大问题:通过依据按份共有原则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信托、委托的方式,确保农民在整个物业经营过程中的收益最大化以及经营收益公平分配的问题;通过发行部分有偿受益凭证,解决物业开发建设所需要资金的问题;通过委托专业信托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解决相关物业专业化经营的问题;通过对受益凭证设置银行抵押、继承、集体回购、内部流转四大市场化通道,解决农民土地权益市场化的问题。

尽管听上去无可辩驳,但村集体选择成熟的开发商进行合作,似乎也有可能解决上述问题。对郭光磊土地权益信托化设想持支持态度的何晓峰,则从信托机构的角度力陈了土地权益信托化管理的两大优势。

首先,信托机构会尽可能地发挥优质资源整合能力,针对经营性物业从方案设计到运营的整个过程,在每个环节都选择具有优势的专业机构进行整合,尽可能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尽管这些事情开发商也能够做,但信托机构的综合资源整合能力却是开发商远不能比的。

第11篇

[关键词]信托;内部审计;优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05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托公司的内部审计经历了从传统财务审计阶段到经营审计阶段,再到风险导向型审计阶段的发展历程。尤其是进入21世纪,内部审计的内涵已经得到极大丰富,发展成为一个涵盖评价、监督、服务和咨询等多项领域的综合性控制评价管理体系。

1 目前信托公司传统的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尚未形成全面风险管理的价值观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以企业战略为出发点,对企业风险加以甄别,并确定内审规划。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过程强调全面性,然而当前大多数信托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理解还不到位。尽管信托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但对内部审计的风险分析不足,不能作为风险审计依据,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细分,各环节审计资源平均分配,造成了有效审计资源不足、审计效率低下。当前,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及分析并没有被大多数信托公司重视,审计各阶段模糊不清,只是简单进行账表审计,并没有关注产生的财务结果,也没有形成全面的风险价值观,风险管理局限于部门管理,使内部审计脱离了核心理念,没有落实到实践中,使风险管理价值无法实现。

1.2 内部审计未贯穿于价值创造的整个流程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重点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而当前大多数信托公司内审工作还停留于事后检查工作,这样的审计远远不够。如果事前及事中审计方面处于空白状态,信托公司经营中的风险不会被发现,特别是对于瞬息万变的资本业务及风险巨大的房地产业务,事后审计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1.3 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一项价值增值的审查活动,它需要运用各种风险识别与评分方法对风险进行监测。因此,内部审计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要求较高,它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精通财务知识,同时还需要他们对信托业务、法律法规、金融市场等多方面知识及计算机审计技术非常熟悉。先进的审计技术不能融入与专业的审计人员匮乏将导致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无法被准确实施。

1.4 传统的审计技术与方法无法满足新审计模式的需求

从大多数信托公司内部审计实践来看,相关规定内容比较空泛,缺少实际业务的指导,审计方法主要针对会计凭证的查阅、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控制等,无法满足信托公司对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需求。多数信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较为滞后,落后的审计技术与方法无法与新型审计模式相适应。风险导向下审计工作不能仅以财务数据作为全部分析对象,而需要更加关注非财务数据的分析,这一问题形成了信托公司风险导向下内部审计的工作难点。

2 信托公司基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优化对策

2.1 加强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形成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内部审计仍然以查找舞弊的真实性审计和进行制度检查的合规性审计为主,大多数信托公司还未充分重视内部审计在风险控制和增加企业价值方面的作用。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与高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息息相关,而高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则是通过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职能来评价与维护的。对此,信托公司应该树立风险审计的理念,强化内部审计的风险控制评估功能,通过对公司资产风险与管理行为的评估,全面把控被审计主体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审计的重点和频率,集中力量对高风险区域进行管控,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2.2 将内部审计范围扩大至价值创造全流程

与传统审计不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集风险、内部治理及控制于一体的审计策略,更加强调风险管理,提倡增值服务,使内审贯穿于价值全流程,将传统审计的工作重心前移,不仅重视事后检查,更重视事前监督控制,扩大内审范围至价值创造全过程,使内部审计为服务于价值创造的目标。

对信托公司来说,事前审计主要是信托公司在对外进行融资及投资前,内部审计机构应对融资或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偿债能力、企业征信与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事前审计。通过事前审计,可以提前进行风险管控,防患于未然。例如:某信托公司(以下称“甲公司”)拟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乙企业”)提供融资,乙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该企业注册资金约10亿元,资产总额约40亿元,拿地成本低,资产质量优良。甲公司的风险管理较为全面,派出内审人员对乙企业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计。甲公司的内审人员对报表等资料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乙公司资产质量较差、问题很多。在乙公司40亿元的资产中,关联企业占款就达25亿元之多,且利息为零。项目前期出现过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风险并已缴纳罚金(滞纳金)2.59亿元,后续开发存在不能满足出让合同要求的建设进度而面临被大额罚款或被政府收回土地的风险。项目涉及大量的写字楼开发,在未来10年内现金流出将超过300亿元,而流动性好的住宅物业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仅为100亿元,后续开发的商办物业可能因流动性不足而给项目带来巨大资金缺口,给信托公司带来还款来源无法保障的风险。通过事前审计,内部审计人员提出融资风险较大的建议。甲公司采纳了审计部门的建议,取消了该融资计划。实践证明,全面的事前审计让甲公司避免了相关损失。

2.3 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存在内部审计资源较为缺乏的情况。首先,应根据企业业务的发展特点,将工作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审计部门中去,同时要抓好审计人员的学习,特别是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确保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其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审计责任机制,促使审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此外,还要建立科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4 利用信息技术,降低审计成本,为公司增加价值

S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托公司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使网络系统信息技术下的内部审计成为发展趋势。信托公司应加大技术投入,引入专家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将内部审计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完善风险信息预警反馈系统,扩大信息系统范围,使内审人员可以及时全面地认定风险。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公司内部审计完全有可能实现网络化,进行内外结合、上下结合、不定时与定时结合的立体式审计,并有效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的效益,将许多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主要参考文献

第12篇

在信托方面,2012年4月,吉林信托管理的“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因项目方违约,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2012年6月,因大连实德原董事长涉嫌经济案件,华澳信托管理的“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生兑付危机;2012年9月,中信信托三峡全通13.33亿元信托融资无力偿还,最终信托公司通过处置抵押物延期兑付。2014年1月,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30亿信托本金延期支付,而信托计划第三年剩余的7.2%的利息则不能兑付。当融资人资金紧张,或者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信托本金和利息,信托公司将会对融资方的抵押、质押资产进行处置变现,但是这个变现过程较为漫长,一般情况,信托公司为了能维护自身声誉,往往会寻找第三方资金接盘,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经常成为这些“问题”信托产品的接盘者。如果没有找到适合的接盘者,信托公司往往“自掏腰包”,以信托公司净资产先行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然后再向融资人追偿。

一、债券兑付与信托兑付的差导原因

1.发行审核制度不同。我国发行债券的类型主要有: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可转换债、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永续债券等,这些债券的发行大多需要证监会、发改委或者中国人民银行下属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审批。虽然央行和证监会不断进行债券品种创新,希望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债券融资的机会,但是真正能够将债券发行出来的融资人多为有着深厚政府背景的公司,或者干脆就是一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而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为融资人融资时,一般只需要通过信托公司内部的风控投委会决议,即可发行,在信托计划成立后才向银监会备案。因此信托计划融资相比债券融资,会节省很多时间。信托公司在为融资人融资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债券主承销商在为融资人发行债券时,必须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和备案,这相当于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背书。发行审核制度的不同,是造成债券主承销商与信托公司在兑付危机事件上承担责任不同的最大原因。

2.发行市场不同。我国银行间市场于1997年开始建立,并在以后的十几年的时间中迅速发展,为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到2014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总量达到35.64万亿元,全年交易金额超过50万亿元,全市场平均换手率为148%。由此可见,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较好,交易较为活跃。而信托发行主要依靠直销、代销等线下销售渠道,从原来主要依托于第三方理财机构(例如诺亚财富,恒天财富等),到现在逐渐变为以直销为主的发行模式。但是相比13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信托份额转让成交非常不活跃,信托产品的变现还是要通过产品到期信托公司进行本金和收益分配来完成。由于发行市场的不同,债券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划分为“标准”产品,而信托产品则一直被视为“非标”产品。由于发行市场的不同,信托公司对于产品兑付的责任要明显大于债券主承销商。

3.信息披露与评级机制不同。债券市场对于融资人的财务状况有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基本上融资人每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均需要在公开渠道披露。以大公国际、中诚信、鹏元资信、联合资信等为首的信用评级公司,每年会定期对债券市场存续债券的主体和债项评级进行更新,使投资者对债券的违约风险有所预估。而信托公司向委托人披露的季度运行报告一般不包括融资人具体的财务报表信息,而只是简单地对项目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做常规性披露,并且披露范围仅限于委托人,普通投资者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另外,从国内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开始,就没有可以信赖的第三方机构对各家信托公司发行的每个信托产品进行评级,更没有机构对每年信托产品的兑付情况进行持续更新评价。相比债券市场的主承销商,由于信托公司几乎是融资人财务状况信息的独家披露渠道,因此信托公司对于信托产品兑付也负有主要责任。

二、保障基金化解危机的益处

伴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量的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以土地出让为主要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会越来越大,在可预见的未来,债券市场的“零违约”势必会打破。一旦地方政府隐性担保解除,债券主承销商对债券违约将会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在信托方面,业内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4年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其注册资本115亿元,主要由各大信托公司出资。信托保障基金的设立旨在引入市场化管理手段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此前频频曝出的兑付风险有望得到解决。

笔者认为以行业自律型组织为基础,以参与市场产品发行的金融机构为核心的保障基金应该成为化解债券违约危机和信托兑付危机的真正主角,这种解决方案有以下几点益处。

1.打破“刚性兑付”,逐步形成投资者风险自担的市场化理念。“刚性兑付”虽然短时期看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但是这也使得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普遍不高,对信托和债券可能存在的风险视而不见。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很多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或债券的时候,主要考虑预期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和期限,较少关注融资人的行业、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营方式等与偿还风险有关的信息,由此造成高收益率的信托产品或债券往往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较容易发行。而信托公司和债券主承销商为了获取更多收益,也有动力为资质不高的融资人提供融资服务,得到超额的收入。而保障基金的成立和顺利运营,势必会打破“刚性兑付”,使投资者得到充足的投资风险教育,认识到只有信托公司或者债券主承销商在没有履行应尽义务的时候,才有可能获得保障基金的先行赔付,但是对于信托公司或债券主承销商已经尽职尽责,只是由于融资人方面造成无法兑付,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2.缓解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建立信用市场风险分担机制。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增长,这些债务规模仅仅统计了显性地方政府债务,而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债券或者信托的隐性担保规模可能更为惊人。2014年12月,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关于将2014年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的说明》的更正函,称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14天宁债”系按规定报批的公司债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该项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债务管理和偿还责任,与14天宁债同病相怜的还有14乌国投债。由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逐步变大,甚至连某些特殊的显性担保债务都可能无法保障,更不用说隐性担保债务了。因此建立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保障基金显得尤为迫切,保障基金不但可以促进信用市场风险分担机制的完善,还可以为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地方政府减负。

3.有利于完善成熟的保障机制。对遭遇债券违约危机和信托兑付危机的投资者来说,期望地方政府兜底或者信托公司兜底将会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如果“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参与债券市场和信托市场的积极性将会受损。虽然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我国证券法和信托法的基本条款已经得到相关法律的确认,但是真正能够在债券市场和信托市场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制度却少之又少。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保障基金的建立,可以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帮助债券市场和信托市场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逐步转变为债券主承销商和信托公司在完善机制的约束下,尽职尽责地保护投资者权益,而投资者愿意为投资决策承担与之匹配风险的良性市场。

第13篇

与国际水平差距大

展会信息化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展会各个环节的技术,建立主办方、参展商和专业观众交换信息和互动的平台。在展会的各个环节中加强信息化的进程和普遍程度,不仅加快和完善了展会的媒介功能,也促使展会服务内涵的拓展,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更多的方便。当然展会信息化并不是简单的“电脑+网络”,而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变革。

国外展览会在信息化方面向来投入巨大,展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项目中,85%都具备利用网站门户来向客户提供服务。例如展会资讯的都是通过展会的网上信息化平台进行和完成,60%的展位销售也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专业观众则完全通过网上信息化平台来注册参会,参展商通过展会网上信息化平台标准表格提交参展所需的各种资料,展览会组织者还通过网上信息化平成准确的观众数据收集和分析,不断地通过网上信息化平台为参展商提供更详细准确的客户资源。

例如,2011年3月1日开展的德国汉诺威国际信息及通讯技术博览会,其信息化平台为参展商提供了周全的服务,包括层位在线定制、市场宣传策划、服务商定向管理、新闻、各类文件下载等。博览会还为专业观众提供了详细的主题会议注册,参展商名称与产品检索,互动展位图指引、酒店在线预订等服务。

相比之下,中国会展业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MeetExpoIn创始人丛远华指出,目前国内会展业的信息化程度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据有关的市场调查显示,目前国内2000多展会中,有主题网站,并能提供基本的业务和服务功能的只占5%,但应用层面操作复杂;35%的展览会有网站,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性极差,仅能提供的简单业务服务;而多达60%以上的展览会只有几页简单的静态页面,或根本就没有网站,这与我国互联网络和会展行业的发展极不相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把会展业的发展纳入到依赖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已是当务之急。

信息化促使会展升级

时间就是金钱,速度决定成败。信息化提高了展会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广州会展产业研究所所长刘松萍认为,信息技术的介入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提高了政府、会展场馆、会展企业、参展企业四者之间的信息交流速度,在规范行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展会综合竞争力等方面意义重大,

提供参考数据,有利于决策人员的正确决策。展览面积,参展人数、层位等数据是评估一个展会优劣的重要指标,当然也是重要决策依据。由于我国还没有权威的会展数据认证机构,因此虚假信息大行其道,严重侵害了参展商和观众的知情权。而展会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正是为展会评估提供重要的参数,为参展商和观众选择展会提供科学的依据。此外精确的展会数据使行业监管有据可依,有利于主管部门在多个项目中选优汰劣,为会展市场的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在区域竞争中意义极为明显。

提高参展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信息化的介入使展会各个环节上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效率空前提高。例如,展会现场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架构的现场信息查询系统,可以迅速引导观众到达指定的展位,参展商查询系统提高了观众与参展商达成协议的效率。此外,现在的展会主办方都推出了网上订票、网上咨询、网上预约和网上下载资料等服务。所以网络的应用使主办方、参展商和观众之间的联络手段从传统的电话、传真、信件中解放出来,降低了各方的投入费用,提高展会各方的经济效益。

在信息化时代,如果一个展会不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那么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当前我国的展会信息化却存在这样一个悖论,在一些人看来信息化似乎不是展览的核心要素。因为许多奉土的展会都是由最初的小公司发展而来,往往三五个人守着一堆数据打电话就能招来展商,也就能带来利润,那么信息化还有什么必要呢?甚至许多有条件发展信息化的大型展览公司,也在信息化的门口止步不前。正是会展企业对信息化的认识不足,直接影响了我国展览行业的技术进步。

完美蜕变需意识先行

虽然与会展强国相比较,我国会展业的信息化进程缓慢,但是从发展势头和成绩来审定,又是一番生机勃勃之景象。从技术上,我国会展企业并不落后,但在战略意识上的差距仍需未来重点弥补。

会展企业要用信息化武装发展观念。之所以信息化程度不高, “罪魁祸首”便是落后的观念。如同电子商务刚“出道”不被大众所认同一样,中国的商家同样不明白信息化会给展会和相关的企业带来什么,因此敢于吃“螃蟹肉”的人迟迟没有成批出现,信息化的概念就出现灌输不到位、普遍程度不高的不良后果,意识先行,与会展产业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用以指导日后具体的展会活动。

强化政府引导。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规划者和调控者,在信息化的普及中应当担负起引导的职能。因为会展业的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耗资、耗物、耗人、耗时的工程,只有政府才有调配这些资源的权力。所以,在会展业信息化的进程中,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鼎力支持,那么遇到的阻力便会大大削减,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14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是学校师生共同创造和享受的学校各种文化形态的总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校更加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注重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影响,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校园文化建设可以依托更多更有效的平台,如信息技术。

一、利用网络资源,丰富校园文化内涵

校园文化形成的主体是校园人,尤其是学生,他们是校园主体中的主体。职业学校校园文化中的主体对象是职中生,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贪玩、好动,他们不习惯于长时间的静坐和死板教条的说教、灌输。他们对学习没有多大兴趣,对学习有较强的厌倦和逆反心理。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往往使他们感到枯燥乏味,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因此,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期盼着能在快乐的课堂学习中获取各种知识和才能。所以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更应建设得丰富多彩,而网络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学校一定要利用好这个平台,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可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他们创设情境,激发他们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与探求心,尽量给学生动手动脑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到知识的发生、发展、形成的过程中去。学生的学习建立在信息之上,对信息进行个体加工,实现对学科知识的意义建构,并在学习过程中,逐渐适应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方式,形成乐学的氛围,从而形成终生受益的学习方式。

在寒暑假,有了网络,老师和学生可以继续教和学。老师和学生在家可以通过联网的计算机接收图像和声音,师生可以通过E-mail收发、批改作业,在BBS上探讨问题,学生可根据教师的教学视频或在线讲授进行自主学习。网络化教学环境的建立,可以使教师更加自觉地运用现代化设备辅助教学,探索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课堂教学模式发生了改变。学生也更加乐于学习,主动学习,且不受时空的限制。师生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处理信息学习过程中,“合作、探究、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发展,既增长知识技能,又有益身心发展。

二、建立校园网络,展示校园文化

学校可自建一个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文化活动有效载体、一个新型的平台。首先,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和谐学校文化建设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性”子课题《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与中职课程改革及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研究》研究成果。

学校可以在校园网上构建一个网上校园,通过网上校园,将学校历史、现状、对未来规划、发展、规章制度、著名校友、学科建设、校园风景、校园新闻、师生创作、学术成就、师生风采等以图、文、音、视等多种形式展现给学生,让学生通过网上校园了解学校,了解老师和同学,感受到自己所在学校的特有的文化氛围。

其次,学校可以在校园网上开辟一定的空间,建立班级网站,让每个班级自主建设、管理自己的网站。每个班级都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班级有关活动的信息,自办电子刊物,设置同学风采、展示同学作品,通过这些来调动学生参与班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可定期进行评比,激起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推动良好班风和校风的形成。

再次,学校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开展各种活动,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开辟和建设网上文化园地,如建立网上学生会、歌友会、摄影协会、书法协会、演讲协会等,增进学生间的交流,充实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爱好,提高专项技能,这就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个性特长的机会,无论是优秀生还是后进生,都能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空间和位置。这样,就能使学生们打破自卑的心理,树立应有的自信心,让学生深刻感受到“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对职校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当然也可以在校园网上开辟一块论坛,让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在这儿畅所欲言,如对学校的管理、发展有什么好的建议,或者是对学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等都可以提出来,这样既可以让学校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便于学校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又可以让教师和学生真正感觉到我就是这个学校的主人,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参与感和归属感。长此以往,一个优秀的校园网,肯定能对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依托网路平台,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在传统教育模式中,教师给人的感觉一直是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在这种模式中,学生不可能也不敢主动接近老师,更别提和老师说知心话了。当然在这样的状态下老师也很难全面了解学生。有了网络就不一样了,网络给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老师和学生可以通过对方的博客、微博、qq空间等对对方有更多更全面的了解。老师和学生还可以通过网络聊天,在网络上不用直接面对面,甚至可以匿名,这样,就像是和网友一样聊天,学生就少了精神负担,自然而然就容易和老师说心里话。通过聊天,老师和学生可以一起学习网络上的知识、交流和讨论问题,获取知识、陶冶情操、规范行为、净化心灵,从而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并逐渐内化为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自觉行为。可以说,有了网络,可以促使师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从而建立起更和谐的师生关系,构建更和谐的校园文化。

四、开展网络教育,拓展校园德育内容

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育人是关键。因此,学校的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努力使每个学生成为志向高远、人格健全、基础扎实、特长明显、勇于创新,善于实践的有用之才。网络德育是围绕现代德育目标和内容,以网络为媒介开展德育管理和一系列德育活动的过程,是网络文化的一种形式。学校的网络德育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网络为辅助工具,开展德育工作,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另一方面是在对学生进行网络技术教育的同时,加强学校网络德育教育,提倡绿色上网。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网络这一平台,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网上交流活动,如开办网上英模纪念馆,介绍英雄的事迹,让学生从民族英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的高尚品格和感人事迹中汲取力量,陶冶情操,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增强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可以通过在网络大力宣传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的光辉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感受到我国传统文学经典、高雅艺术作品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提高个人修养,增强民族自豪感。

第15篇

关键词:高温煤气脱硫 炼厂气脱硫 燃煤烟气脱硫

脱硫剂应用领域广泛,除化学工业外,石油化工、炼油、冶金、纺织、饮料、环保等领域也有应用。目前在国内化工生产中,脱硫剂的主要应用过程有高温煤气脱硫、炼厂气脱硫、城市煤气脱硫、合成气脱硫与燃煤烟气脱硫等。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和概况

1.高温煤气脱硫

焦炉煤气由焦化企业炼焦生产时产生,从焦炉集气管流出的煤气称为荒煤气,其硫化氢含量与装炉煤料的全硫量有关。一般干煤全硫的质量分数为0.5%~1.2%,其中有20%~45%转到荒煤气中,煤气中95%以上的硫以硫化氢形态存在,其他为有机硫。硫化氢在煤气中的质量浓度一般为3g/Nm3干煤气~15g/Nm3干煤气。煤气中所含的硫化氢是极为有害的物质,因而煤气脱硫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防止设备的腐蚀,减少设备维修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回收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二是提高焦炉煤气的品质,减少焦炉煤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煤气脱硫可以有效降低煤气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保护周围的环境。三是降低钢铁企业用煤气中硫化氢的含量可以使钢铁企业生产出优质钢材。四是回收后的硫磺可用于医药、化工等领域,随着行业的发展,需求量会进一步加大。同时,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技术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采用IGCC技术,SO2、NOx的排放量很低,还可得到有用的副产品,几乎不排出废水。高温煤气脱硫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是实现IGCC的关键。在IGCC中,高温气体净化系统必须将气体中总硫含量降至小于0.01%,以免硫化物腐蚀高温操作的气轮机及排放污染。若燃料气用于熔融燃料电池技术(MCFC),则总硫含量必须降至小于1×10-6。燃料气中的硫化物主要是H2S,高温气体脱硫主要是脱除燃料气中的H2S。高温煤气脱硫作为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的关键技术,它可使电厂的整体发电效率提高2%左右。另一方面,H2S作为电厂仅次于SO2的大气环境污染物,将严重危害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煤气的脱硫就具有非常有意义的环保价值。

2.炼厂气脱硫

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和环境保护观念的逐渐增强,低排放和零排放的化学工业的清洁生产要求防止酸雨的主要成分硫化合物的排放以及在后续产品加工过程中解决有机硫和无机硫的脱除是石油裂解以及石化工业中长期以来十分关注的问题。脱硫剂的研制和使用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随着石油产品消费量迅速上升,我国原油已满足不了炼油工业发展的需要,进口高含硫原油己势在必行,加之原油的重质化以及重油的深度加工,炼厂气及油品中经常含有一定量的H2S、CO2以及有机硫化物,这些物质的存在会腐蚀设备、污染环境、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对其脱硫,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3.合成气脱硫

合成氨和甲醇的原料气,含有一定数量的无机硫和有机硫化合物,其成份和含量取决于原料的来源及加工方法。硫化物的存在会引起催化剂中毒,因而生产过程中有必要依据原料气中的硫含量及工艺要求,选用适当的脱琉剂及脱硫技术以脱除之。脱硫剂在合成氨、制氢、合成甲醇、煤化工、石油炼制、饮料生产等行业的应用,高精度地脱除了原料气(油)中的硫,从而保证了下游工序的蒸发转化、低变、甲烷化、甲醇、低压联醇、羟基合成等含镍、铜、铁及贵金属催化剂免于硫中毒。

硫化氢作为一种有害杂质广泛地存在于天然气、焦炉煤气、半水煤气和石油裂解气中、它易对运输管路、设备等造成腐蚀,不仅会导致催化剂中毒,而且还能影响产品的质量与纯度。含有H2S的天然气、石油等燃料燃烧后会生成SO2,形成酸雨,造成土壤板结,污染环境、随着技术的发展,对化工原料气进行精脱硫(总硫

4.城市煤气脱硫

城市煤气所含的硫对碳钢设备及输送管道有腐蚀作用,有必要脱除到小于20mgS/m3。为把水煤气炉和两段炉改造成较为理想的中小城镇煤气气源炉型,开发成功“常压水煤气部分甲烷化工艺”,该工艺需保护甲烷化催化剂,要求煤气必须精脱硫到0.1ppm以下。此外,脱硫剂用于城市燃料气的净化上还能提高城市煤气的发热值。

5.燃煤烟气脱硫

大气中的SO2、NOx及由其产生的酸雨对人类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成为全球性重大环境问题之一。而煤炭燃烧是SO2、NOx的主要来源。据统计,我国排放的SO2近90%来自燃煤,NOx近80%来自燃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煤炭消耗量日益增加。SO2排放量不断增长,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污染。烟气脱硫是解决SO2污染的主要方法。目前世界各国对烟气脱硫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煤炭消费结构中,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大部分用于发电,因而各国都很重视高洁净燃煤发电技术。继美国之后,日本、英国和欧共体都相继成立了洁净煤利用机构,制定了相应发展现划。此外,尿素原料气CO2中所含的少量硫也必须脱除,饮料添加剂CO2也要求将其中的硫脱至0.1ppm以下,反映出脱硫剂和脱硫技术的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