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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54号)。在2011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推广贫困孕产妇(流动人口)定点医院分娩经验,实行政府补助限价服务。加快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软件升级,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镇、街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市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市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进一步加强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9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市十大工程,各镇、街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各镇、街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围绕2014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和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以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持续推进妇幼保健全过程管理、全面创建、全人口管理、全员培训、全信息交换的“五全”管理理念,规范妇幼卫生的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全面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1)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保健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3)孕28周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达90%以上,重度高危管理率95%以上。
(4)3岁以下儿童当年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
(6)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98%以上。
(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抗体检测率达90%以上。
(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5%以上。
(9)以县为单位助产机构剖宫产率>50%的县比上年下降5%,在31~50%的县比上年下降3%。
(10)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省卫生厅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妇幼公共卫生性质,完善行政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丽水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卫生强市目标,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妇幼卫生管理,认真实施卫生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积极争取政策,继续将妇幼卫生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社会联动,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五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重点任务,分级签订管理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基层指导和督查,做好过程和环节管理,提高保健管理质量。三是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指导完成《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妇幼卫生工作任务。五是认真贯彻卫生部新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完善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二)加强医防和医患联动,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深化“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分中心的产、儿科建设,开展全市产科质量和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的检查,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继续落实《丽水市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二是强化医防联动,继续落实临床、保健高危联管制度和流动人口妇幼保健信息交换制度,实现“全信息交换”,掌握常驻和流动孕产妇、儿童基础信息,规范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狠抓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筛查、治疗、随访,落实“全过程管理”,降低危重孕产妇的发生率。三是注重医患的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不断创新健康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市级《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创建工作,编印丽水市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读本,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妇幼卫生有关政策及保健知识,提高目标人群保健知识知晓率。四是以“全系统培训”方式,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继续举办妇女保健产科急救和儿童保健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探索建立贫困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危重抢救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人口服务”,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贫困人口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均等化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莲都区宫颈癌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70%,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率达70%以上,控制剖宫产率,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制度,制定项目工作质控标准,加强项目工作督导。根据卫生部妇社司《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要求,完善项目工作台帐,规范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三是推广相关适宜技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孕产妇生育安全。认真实施莲都区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推广相关适宜技术,规范筛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服务网络、工作规范,落实预防措施,重点加强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检测工作和阳性对象的随访,着力预防二代传播。莲都区根据《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工作。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继续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
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产儿科、助产、护理等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已取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复核。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
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建立健全全县产前筛查建设,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妇保院开设“单独两孩咨询门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力度,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扩大产前检查范围和项目,增加产检频次,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
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完善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大筛查工作力度,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年底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在全县所有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直补,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
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妇科病普查,进一步规范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
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全县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等工作。
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以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内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行业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新品牌。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真实性。
七、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重点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加强调研,强化督导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做好XX年年新农合全覆盖工作。牡丹区、单县、定陶、东明要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力争有所突破;郓城、曹县、成武、鄄城、巨野五县要做好动员发动,搞好基线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按省要求高标准、高起点顺利启动。对XX年年新增5个省级试点县的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指导试点县完善试点方案。实现XX年前4个试点县参合率达90%以上,新增试点县参合率达80%以上。
2、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省级试点县工作情况公示制度,市每月公示1次各县(区)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和有关信息,督促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规范运行。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市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力、农民得实惠少、群众意见大的县(区)实行重点跟踪管理。
3、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我市管理意见,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6月底前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验收、公示、签定协议和挂牌工作,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要建立管理档案。制订《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关于加强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意见》、各县区制定“100种常用药品最高限价和不少于10种单病种限价规定”报市局备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县(区)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努力降低农民医疗费用。
4、加强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筹建工作。督促各县(区)完善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不同专题的研讨会,强化分类指导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市新农合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充实调整成员,举办培训班对经办和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一次全市新农合相关知识考试,认真贯彻鲁政办发[XX]96号文件,严格执行新农合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纪律,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搞好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及监测工作。搞好市级新农合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工作,6月底前全部实现省级试点县数据资料网上直报。各县(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审核,现场结算,简化就诊、报销程序,方便参保农民,加强新农合信息管理,完善新农合信息统计制度,着手建立新农合监测系统,及时了解试点运行情况,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系统评价。按照省制定的新农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年底组织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评价。指导各县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行机制。
7、完善基金补偿方法,确实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各区县要及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和确定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要制定控制医药费用的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民保障水平,使农民能够真正受益,调整方案报卫生局备案,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全市统一的报销比例方案,打破现行一县一方案的局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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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努力树立政府形象。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搞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各县区每月要上报市新闻媒体一个新闻。
㈡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功能
深化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改革,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农村卫生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3、推进乡镇卫生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全市推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长的经验和做法,搞活乡镇卫生院内部分配,充实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发展活力。
4、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XX年年选择50个乡镇卫生院搞好创建试点,年底统一验收。
5、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心枢纽的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搞好为村卫生室的服务,正确处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之间的关系,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6、巩固提高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成果,筑牢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开展创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活动,XX年创建1000所“农民满意村卫生室”。
7、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对各县区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配套措施,加强对执业证书的管理,XX年年对全市12461名乡村医生都要建立起从业管理档案,为规范管理乡村医生提供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内容市局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今年要做好2年一度的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注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二、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规划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完善运行机制,抓住当前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利政策,搞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1、贯彻中央、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省有关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意见,报请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社区卫生工作。
2、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报请市政府调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卫生工作。
3、制定并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政策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为社区卫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根据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综合考虑社区人口分布、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菏泽市城区社区卫生设置规划,确定区域性分步骤工作目标。
4、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提高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举办社区卫生机构。加大城市卫生资源机构调整力度,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流动,推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通过转型和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试点,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督导、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调度督导制度,加强监测与评价。
6、健全信息化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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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举办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中心法人主体地位。到年底,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市街道比例维持在100%。二是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服务资质。三是逐步推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重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方面,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再创建一个全国示范中心。二是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参与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做好社区实践基地和师资培养工作,重点培训社区卫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员。三是推广社区适宜技术,重点推广慢病管理、社区康复、儿童保健和中医服务等技能。四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调研。二是学习省内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经验,制定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方案,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推进签约服务。到年底,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立1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职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经常性开展项目督查和日常考核,加强督查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三是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信息月度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四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至少创建成功2-3个示范机构。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一是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展、服务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三是开展项目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测评,科学、客观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
(三)启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联系点工作。一是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点工作,指导、帮扶联系点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强化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实施主体地位,尝试进行孕产妇保健管理革新试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协调落实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指导和培训作用。
(四)落实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改的目标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重点提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质量。三是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调研,指导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试点项目,配合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调研。二是争取将区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政府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和专科建设的指导,逐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二)深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一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办公厅(室)印发的《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精神,加强对“两纲”妇幼卫生目标实施的指导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第二轮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区的创建活动,按照综合考评,推荐参加省级先进评选。二是按照《省设区市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厅对设区市级的妇幼卫生工作考核。
(三)落实降低死亡率的关键措施。一是落实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管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二是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县级产科建设,2013年建成规范化“产科急救中心”。三是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四)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二是规范产前筛查管理,落实产前筛查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推进产前诊断工作。三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建设,强化筛查分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加强听力筛查培训和指导,力争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分别达60%以上。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推进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四是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六)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一是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监管,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深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的管理,健全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管理制度,配备妇幼卫生信息员,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三是继续开展剖宫产课题调查,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加强“促进自然分娩”宣传教育,降低剖宫产率。四是开展以“优秀妇幼保健工作者”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评选优秀征文。
(七)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一是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做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项目。三是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
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调整助产“基本服务包”和限价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保证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限价政策,保证孕产妇切实受益,试行(包括平产、剖宫产)费用包干制度。
(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扩大覆盖面,将城市育龄妇女纳入免费补服叶酸的范围,全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率达到90%以上。
2012年全市优抚工作要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各项优抚法规政策,全面推进优抚事业发展,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实施“两项”工程
1、积极组织实施光荣院改扩建工程。肥东县光荣院作为市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列入全省2012年民生工程,要确保工程圆满完成。一是做好规划设计;二是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三是加强监管;四是合作协调。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光荣院等软硬件建设,全面提高优抚对象供养水平。
2、完成蜀山烈士陵园整体建设。要按照蜀山烈士陵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蜀山烈士陵园上山甬道、车道和办公用房等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二、全面落实“三项”政策
1、认真做好优待金发放工作。做好年度优待金测算和预算工作,及时纳入当地财政资金,及时发放,三县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
2、及时按标准按时发放抚恤补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抚恤补助标准,保障抚恤补助及时发放。
3、不断加强医疗保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医疗补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要通过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1、修订《市贯彻〈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根据省厅修订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上半年修订我市的实施细则,各县、区同时完成本县、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进一步规范评残工作程序。规范评残工作程序,严把“五关”,即受理关、材料关、核查关、鉴定关、审核关;严格评残公示,确保评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残申报的合格率。
3、严格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工作。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要符合《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病种,由村居委(社居委)、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逐级上报,并到指定的市级医院体检核实病情。由县区民政局上报市局审批。
4、全面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各县、区要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政府帮助建设和维修住房的时间、资金数额、前后对比照片、文字记载等,做到一人(户)一档,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五项重要工作
1、给予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今年在“八一”前以市、县政府名义对全市烈军属挂光荣牌。光荣牌格式由市民政局统一制定,费用由各县、区承担。各县、区要及时做好辖区烈军属的统计工作,确保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工作按时完成。
2、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工作。各县、区要在去年烈士墓立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对分散烈士纪念建筑物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维护改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建筑物“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3、实施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网络建设。上半年,三县首先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网络,今年底前城区全面建立。各县、区民政局要主动向县、区领导汇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一、 继续做好重大妇幼卫生项目
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将项目工作与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相结合,实施综合管理,共同推进,促进项目可持续开展。妇幼院制定各项目考核办法,并每月下乡镇进行督导,每季度进行考核,县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一)做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全面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做好服务对象应补尽补。重点抓好助产机构对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包的执行,严禁将免费服务包中的内容转为群众自费项目。同时,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剖宫产数量,剖宫产率<20%;产科严重并发症及危重孕产妇发生率<10%,严禁将正常产化为异常产。严格执行农免项目考核细则,对各助产机构的剖宫产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告知率、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今年度力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项目服务包全免率≥95%,提高孕妇全程助产服务。
(二)做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妇幼保健院加强叶酸基础资料管理,切实落实各级职责,做好叶酸组织发放和服用人群的随访,保障全程足量服用,提高叶酸的依从率。全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9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叶酸服用随访率≥30%,继续开展项目人员技能培训,保证服务能力。
(三)做好“降消”项目的深入实施
切实有效地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转诊随访制度,切实发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急危重症抢救中心的职能,提高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做好产科急救知识培训及指导,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和妇幼保健专干技术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项目工作指标:
(1)到今年底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1/4;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到1%以下;
(3)消毒接生率≥98%;
(4)产前检查覆盖率≥95%;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6)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
(四)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项目
妇幼院及各级助产机构要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按国家项目要求,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全面综合防治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制度,妇幼院要加强项目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咨询率和监测率,做好阳性孕妇随访工作。
(五)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力度,认真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严格细致的开展项目筛查工作,通过散发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对项目进行了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参加筛查的积极性,确保完成筛查任务。
二、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重点加强对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根据省、市对项目的考核办法,制定规范化质量评价标准,县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妇幼院做好对服务规范的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今年度产前检查率≥95%以上,产后访视率≥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乡镇达50%;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0%。
三、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做好妇幼基础性工作
认真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依法落实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严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关。 做好产、儿科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的培训工作,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严格按照国家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发放管理,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登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爱婴医院管理
认真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贯彻“爱婴医院”规范,坚持母乳喂养健康教育宣传的持久性,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倡、引导孕产妇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控制剖宫产数量。
五、加强妇幼信息网络化管理,提高妇幼信息管理质量
今年一月份,为了进一步提高妇幼信息质量,全市实行妇幼信息网络化统一管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和管理制度,加强基层信息网络体系的功能,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妇幼管理质量。各医院、卫生院要尽快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及报告。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继续做好妇幼信息及监测人员培训,妇幼信息网络化管理纳入全县妇幼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主要指标。
六、开展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按照《陕西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规范》、《陕西省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组织召开死亡评审会。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加强产、儿科合作,继续坚持产儿科双查房制度,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保健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县局半年召开一次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会,提出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的具体干预措施。
七、加强出生缺陷控制,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按照《陕西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xx年版》,组织全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以新农免项目考核细则,对各助产机构的剖宫产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告知率、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使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告知率达100%,筛查率达80%以上。
八、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技术队伍的建设
继续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举办不同层次培训班,重点加强基层保健人员岗位技术操作培训和信息监测技术培训,提升全县基层保健队伍整体素质。妇幼院要加强妇幼例会制度,坚持以会代训,积极开展各项目技术人员培训和开会,规范各项技术操作和流程,提高保健服务上水平。
九、加强妇幼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按照分层次培训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人员、村级医疗保健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
1、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全县医疗保健单位的产科,妇幼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妊娠并发症诊断和处理,产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安全转诊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2、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业务技术骨干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正常产程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及转诊的基本技能,孕产期保健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健康教育宣传技巧,妇幼信息收集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各乡镇医疗保健单位对村级妇保员加强孕产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一、主要目标
以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乡村、乡村)为主,突出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提升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工程,同时以“文化”为根基,以“全域旅游”为指引,兼顾其他适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贫困村。
二、主要工作
(一)做实乡村旅游带动脱贫工作。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力争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更多贫困人口脱贫。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排查乡村旅游带动脱贫人数,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低收入群体致贫。同时,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台账,确保乡村旅游带动脱贫的真实性。
(二)推进乡村文旅经营主体复工复业。指导吸纳贫困户就业、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带动贫困村村集体增收等参与脱贫攻坚的乡村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业,帮助文旅行业及旅游带头人凌健康解决产品提升、金融贷款、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抓好产业扶贫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我局示范点建设为发展闪里镇文堂村的乡村旅游,协助文堂村抓好“乡村旅游贫困村联建项目”建设,即建设拥有500张床位的学生写生基地,恢复上街文化街,以及约2000平方文堂旅游接待中心建设;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荷花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
(四)发挥文旅项目的带动作用。结合我县乡、游客服务中心、古城、等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工建设,鼓励和支持贫困村、贫困户通过流转山场、土地租赁、盘活闲置民房,资源入股等模式参与到旅游业中来,通过旅游项目的带动,让贫困村、贫困户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旅游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吸纳周边贫困群众务工就业,让贫困户就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加旅游业收入。
(五)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工程。优化旅游商品销售扶贫模式,在游客量较大的A级景区、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会场,统筹设立扶贫专区专柜,在村农庄建爱心扶贫超市,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组织游客以自驾方式到贫困村旅游、就餐、住宿,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六)加大单位帮扶村支持力度。我局帮扶乡的村,帮助300平方米的老仓库,维修改造成村民文化活动中心。进一步提高村民对文化需求和生产生活的便利性。
(七)加强乡村文化旅游营销推广。策划、组织贫困村参加省市县文化旅游推介活动;组织媒体、旅行商赴贫困村开展采风观光和乡村体验活动;引导贫困村利用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各类乡村节庆活动;充分挖掘当地名人轶事、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写好地方故事,精心策划包装乡村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旅游新业态,举办各类有影响力的乡村文化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并利用新媒体集中加以宣传。
(八)重视文化旅游扶贫培训工作。加大重点贫困村的培训力度,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重点贫困村扶贫干部、能人大户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乡村文化旅游扶贫培训班。同时结合我县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点,举办一期涵盖重点贫困村所在地的乡镇村干部、乡村旅游经营户、能人大户、贫困户及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扶贫理念、扶贫手段和扶贫成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九)严格文旅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文旅扶贫资金效益,科学谋划和实施项目并做好项目库建设。规范使用各级文旅扶贫资金,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旅游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流向透明。
2011年“行动”工作指标
1、我镇辖区内90%以上的单位、村(居委会)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加入到“行动”中来,并通过各类培训,培训率达85%以上。
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
3、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率达到90%,中小学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
4、农村村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
5、“行动”实施的村卫生面貌得到基本改善。
“行动”工作要点
(一)认真履行好职责。“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继续把“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把行动工作与本单位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和创卫工作相结合,及时制定、出台有利“行动”开展的相关政策举措,按职责分工抓好本部门“行动”工作。各村继续把“行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创建文明村、卫生村有机结合,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照“行动”基本标准和要求开展“行动”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根据我镇“行动”规划要求,结合“健康面对面乡村行”、“经济、文化、民族等民俗民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行动”、文艺调演、纪念日、卫生日等,组织卫技人员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等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村重大疾病防治、环境卫生整洁等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的健康水平。各村委会要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以提高农民卫生保健意识,促进行为、生活方式有利于健康的方向改变。
(三)加强健康教育网络队伍建设。把健康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培训、讲座、自学、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计生干部、乡村干部、健康教育骨干人员和学校、厂矿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不断健全健康教育信息网络。
(四)抓好试点工作并全面开展。按以下标准抓好两个示范村建设。1、有组织方案。村、居委会要有建立“行动”领导小组,居委会由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爱卫办、共青团、妇联、计生、学校、农业和卫生医疗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村级也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行动”的具体计划,以确保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2、“行动”有健全网络。健全由本地妇幼防疫医生、村计生小组长、学校教师以及村里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同志等成员参加的村级“行动”网络队伍,充分发挥网络队伍的作用,让他们成为“行动”宣传阵地的核心力量。3、村有大标语。每个村要有三幅以上“行动”核心信息内容的大幅宣传固定标语。4、村有专栏。每个村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个月出一期。认真办好“乡村健康金话筒”活动。5、学校有健康教育课。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一节,做到“五个有”,即:学校有计划、课程有安排、教师有教案、学生有课本、学期有测试。6、户有2种资料。每户家庭有2种或2种以上健康教育资料。7、骨干有培训。对防疫妇幼专干、计生专干、乡村医生、妇女主任、计生小组长等,通过讲座、讲课或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年给予一次以上的健康教育培训。8、农民有参与。在开展“行动“的各项活动中,要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改变其在农村生产、生活中所存在的陋习,以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一是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单、专栏等大众媒体营造“行动”的氛围。二是召开座谈会和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让农民了解“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自觉主动地参与“行动”。三是通过对“行动”骨干力量的培训后,聘请他们做健康教育的义务宣传员,负责家庭、邻居或一个片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四是举办健康知识竞赛活动来激发农民们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参与“行动”的积极性。9、活动有评比。结合开展“文明卫生家庭”、“卫生之家”等活动,对村民家庭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将结果公布并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
(五)开展检查评比,促进行动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把“行动”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镇“行动”办。市“行动”领导小组拟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行动”工作检查评比。
一、工作目标:
1、严格遵守我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条例。
2、不断加强个人幼儿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保健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严防孩子食物中毒。
4、按时督促家长带孩子体检,协助我园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测算工作,使幼儿膳食平衡,努力使幼儿的身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为98%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对新入几名学生体检手续检查把关,做到入园到班的幼儿健康合格率为100%。
2、做好饭前便后幼儿务必洗手。
3、各组每月一次换座位。
4、继续加强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努力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认真检查、卫生和消毒工作,给幼儿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
6、提醒保育老师加强午睡时的管理工作,睡前给幼儿听听故事,使他们安然地入睡。
7、加强一餐两点时的管理工作,教育幼儿不要随便浪费。
8、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及时通知家长,或送当地医院。
三、工作要点:
1、做好新生入园到班幼儿体检工作,和预防接种卡登记工作。
2、做好每天班级教室清理打扫工作。
3、做好图书晾晒消毒工作。
4、提醒幼儿玩具和用品的定期消毒清洗。
5、继续加强幼儿饭前便后的洗手习惯。
6 、做好开窗通风工作,保持新鲜空气不断流通。
7、做好流感的预防工作。
8、督促提醒保育老师,做好每月一次的被子换洗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在县委、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下,根据《XX县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开展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高危妊娠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为重点,通过全县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9.5%,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免费为3574名妇女发放叶酸,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县委、县府和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妇幼卫生工作。县卫生局印发了《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2011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等文件。
年初县卫生局组织召开了妇幼卫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布置了2011年度工作,会上卫生局局长与各医院院长鉴订了“控制孕产妇死亡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继续做好增补叶酸片项目工作。县卫生局出台了《XX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副局长彭刚为组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和县卫生局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县31家医疗保健机构都有领导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叶酸领取、发放、登记、统计等事宜。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采取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单、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加强服用叶酸知识的宣传,旨在扩大项目知晓度,提高服药率。考虑到我县流出人员较多,县卫生局与县民政局协调,统一安排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医生轮流到办理结婚证明处发放叶酸。半年来,全县共向3574名妇女免费发放叶酸17870瓶。
2、认真开展好“两癌”筛查工作。县卫生局出台了《2011年“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召开了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要求旧县、蒲吕、**等8个乡镇在今年完成1万五千名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千名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工作,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适龄妇女摸底和宣传发动,并组织相关医生开展检查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还与县计生委一同召开协调会,计生部门协助发动宣传,在计生部门进行妇女孕检时,开展“两癌”检查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安排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医生12名,分别对8个乡镇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为方便群众,专门购买1台电子阴道镜,专门用于到乡镇开展“两癌”检查工作,院内对乡镇转诊的“两癌”检查病人设立了绿色**,切实做好了乡镇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转诊转院工作,确保检查质量。目前,全县共对4320名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对810名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
3、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新工作,出台了《XX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于3月10日召开了工作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降低我县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感染率。县妇幼保健院统一购买试剂和药品,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全县已经对5604名孕产妇进行了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为224名儿童免费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治疗了12名梅毒孕妇,为1名艾滋病孕妇减免住院分娩费用1千元,补助艾滋病孕妇分娩儿童人工喂养经费800元。
4、对孕产妇实行政策补助和住院分娩限价,提高住院分娩率。一是凡是参加农村新型合作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时每人补助500元(其中:产前检查100元,住院分娩400元),今年半年共补助 人次,补助金额 万元;二是对农村户口的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400元。半年共补助 人次,补助金额 万元。三是实行平产和剖宫产限价:乡镇卫生院平产800元/人,县级医院平产1300元/人;乡镇卫生院剖宫产2300元/人,县级医院剖宫产3000元/人;四是全县继续使用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券,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凭服务券在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免费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儿童体检。半年共服务 人次,补助 万余元。通过以上补助和限价,提高了产前检查率、儿童体检率和住院分娩率。
5、加强产科质量建设。今年4月,由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人员与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专家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县22所乡镇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机构和2所县级私立医院产科的人员、房屋、设施设备及急救药品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人员技术职称偏低;三是房屋设置不符合要求;四是产科设施、设备、药品不齐;五是二级医院剖宫产率有待降低;六是产前检查项目不齐。县卫生局副局长彭刚同志根据接产医院产科质量评估结果,要求各接产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水平,降低剖宫产率,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不允许接生。现已对整改的医院进行了复评,经卫生局研究,除平滩中心卫生院、双山镇卫生院、水口镇卫生院、二坪镇卫生院不予发证外,其余医院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6、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一是5月10日至12日,在县卫生局组织安排下,县妇幼保健院按照《XX县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要求,抽调临床、保健业务骨干11人组成培训小组,并邀请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对54名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医生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课题包括降低剖宫产率、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宫颈病变筛查等。同时,县妇幼保健院安排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分别到10个中心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二是自6月2日开始,54名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医生将轮流到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妇科门诊、保健部儿保科、信息科、产科门诊进修学习。通过理论培训与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我县基层妇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好务。
7、加强监督指导,促进工作落实。保健院抽派妇产科业务骨干和保健科同志共10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现已分别到全县27个乡镇卫生院督导工作3次,重点对两个系统管理,增补叶酸工作、“两癌”检查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巩固爱婴医院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
8、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一是县卫生局、县教委和县妇幼保健院领导高度重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县卫生局与县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XX县托儿所幼儿园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2011年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托幼园所儿童体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和规范化管理。二是5月28日-6月9日,县教委、县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联合于对巴川城区25所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24日,县教委、县城区教管中心会同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召开了“城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会”。会上,县卫生局、县教委领导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托幼机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卫生保健工作,也对此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托幼机构立即进行整改,在下一次的检查中整改合格的托幼机构将发放《卫生保健合格证》,整改后检查仍然不合格的,将在县内媒体上通报,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办园资格。三是6月1日到7月3日,县妇幼保健院于对全县400多名托幼园所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于近期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检。四是从今年起,城区各托幼机构新入托儿童和在读儿童必须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和入托体检,健康儿童凭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方能入学就读。如体检发现患有疾病的儿童要治愈后才能入学,以确保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成长。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年初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年初医院分别与电视台和新闻中心签订宣传协议,在“XX日报”上设立“妇幼卫生之窗”专栏,每月刊登一期妇幼保健、青少年保健、项目工作和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国家一些法律法规,每季度在电视台开办一期专题讲座,现已刊登健康教育知识共6期,在电视开办讲座2期;二是保健院开设了医院网站、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和青少年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多种渠道向孕产妇和青少年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和解答疑难问题今年以来网络咨询共418人次,接热线电话2116人次,解答疑难问题3025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10所中心卫生院定期开办孕妇学校课,县妇幼保健院于每周六、周日上午定期开办孕妇学校和儿童家长学校,现共开办67期,参课人数达2500余人次。乡村医生组织村民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共124期。制作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三是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在街头开展义诊义检咨询活动共3次,服务人次达4800多人,在社区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共5期,参课人数达1270余人,在人流量较集中的地方,如大小广场、各个医疗机构门前开办宣传专栏共30期。四是将健康知识编排成文娱节目的形式,春节期间在10个中心场镇进行巡回演出,广泛进行宣传。2011年1月18日--2月18日,XX县卫生局、县文化局主办,县妇幼保健院、县文化馆承办,县疾控中心、县健康教育所、各中心卫生院协办,将生殖健康知识编排成小品、金钱板、三句半、歌舞等形式进行演出,并在节目主持人的串词中对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自然分娩的好处、母乳喂养的优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避孕节育知识等进行讲解,同时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和义诊义检。此次活动共投入经费10余万元,印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0余万份,宣传画30余万张,开展有奖知识问答500次,发放各类奖品500份,义诊义检2万余人次,共有40万余群众参与。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将卫生保健知识深入人心。五是县妇幼保健院更具不同科室,不同病情,印制了不同健康教育处方12种,共12万份。
(四)实施效果
1、孕产妇保健工作。今年1-6月活产数为284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8.32%,住院分娩率为99.2%,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35.19/10万。
2、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5.83%,婴儿死亡率为4.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2‰。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健康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还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利用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对乡镇妇产科医生的管理、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三是全县助产机构的剖宫产率偏高,有待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倡导自然分娩好处,以减少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四是“两癌”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围绕“健康XX卫生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全县的妇幼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叶酸普服、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的意义,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争取群众的主动配合。
2、加强产科质量建设。继续开展好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人员进修学习工作,规范全县孕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基层人员产科技术质量。增添产科设施设备,规范全县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努力将降低剖宫产率到40%以下。
3、加强基层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叶酸增补、“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各项工作。
4、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下一步将举办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培训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对全县幼儿教师进行体检结果评价和健康证发放工作;开展好全县托幼园所儿童进行年度体检和入托体检工作。
5、加强“两癌”检查工作,下半年准备在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两癌”检查工作。
一、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
1、成立以校长马新生为组长、副校长路云为副组长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讲究卫生是预防各种传染疾病流行,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讲座,学生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病媒生物防治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全员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氛围。
二、根据季节的特点,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春冬季重点是灭鼠
坚持做到每周一对教工住宅区、各部室、库房、绿化带,厕所垃圾台、排污道口等进行检查,发现鼠情,及时按操作规程投放灭鼠药或鼠夹。
2、夏秋季重点是灭蚊蝇
坚持每周一对绿化带、花园、垃圾台、厕所、水龙周围、排污道口、部室、教育等地喷施灭蚊蝇药。
三、综合整治、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1、坚持综合防治科学灭杀的方针,认真落实“清、疏、装、防、灭”五环节。经常性地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疏通排污沟渠,做到校园无污水存积。
2、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科学用药,确保灭鼠安全。防止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4. 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灭杀办法,最大限度控制病媒生物的滋生,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编辑推荐与《2011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关联的文章:
2011年卫生院防疫工作计划
2011年卫生院妇幼工作管理计划
2011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1年血防工作计划区2011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计划
公共卫生系201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不断探索幼儿园的保育新路子,健全我园的卫生保健制度。
2、加强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健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4、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测算工作,使幼儿膳食平衡,努力使幼儿的身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为98%以上。
5、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并做好预防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把好新生体检关,做到入园幼儿健康合格率为100%。
2、培养幼儿饭后漱口的习惯。
3、各班要求每月一次换座位。
4、继续加强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努力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认真指导、检查、督促园内的卫生和消毒工作,给幼儿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
6、加强午睡时的管理工作,睡前给幼儿听听故事,使他们安然地入睡。
7、加强午餐时的管理工作,教育幼儿不要随便浪费。
8、每月出一次宣传窗。
9、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送医务室或医院。
10、远离非典、告别丑习继续发扬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三、各月工作要点:
9月份
1、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和预防接种卡登记工作。
2、组织全体教师做好开学前的各室清理工作,清理药品柜,购置新药。
3、组织教师接种“乙肝疫苗”
4、刊出第一期的黑板报宣传内容(新生入园家长须知)。
5、继续加强幼儿饭后漱口的好习惯。
6、做好每周一次的被子换洗工作(督促家长)。
7、入园前保育员培训。
8、做好晨检口腔消毒工作。
9、做好入园园内安全检查工作。
10月份
1、做好流感的预防工作(全园服用板兰根一周)。
2、做好幼儿体检工作。(身高、体重、视力)
3、针对体检情况加强对缺点儿的矫治。
4、检查园内消毒记录情况。
5、通过家长会邀请儿科专家对家长培训有关“幼儿疾病传染病预防知识”
11月份
1、组织幼儿秋游并做好保育保健工作及安全工作。(穿脱衣服、解决幼儿口渴问题等)
2、做好换被工作。
3、检查安全教育记录情况及园内安全检查。
4、调查幼儿在家用眼卫生情况。
5、给幼儿上口腔卫生健康课。
12月份
1、各班组织幼儿冬锻工作。
2、召开伙委会留有记录。
3、对保育员进行问答卷知识培训
1月份
1、做好各班各种资料存档工作。
2、各班进行身高、体重等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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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不断探索幼儿园的保育新路子,健全我园的卫生保健制度。
2、加强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健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4、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测算工作,使幼儿膳食平衡,努力使幼儿的身 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为98%以上。
5、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并做好预防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把好新生体检关,做到入园幼儿健康合格率为100%。
2、培养幼儿饭后漱口的习惯。
3、各班要求每月一次换座位。
4、继续加强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努力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认真指导、检查、督促园内的卫生和消毒工作,给幼儿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
6、加强午睡时的管理工作,睡前给幼儿听听故事,使他们安然地入睡。
7、加强午餐时的管理工作,教育幼儿不要随便浪费。
8、每月出一次宣传窗。
9、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及时通知家长,或送当地医务室。
10、远离非典、告别丑习继续发扬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三、各月工作要点:
9月份
1、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和预防接种卡登记工作。
2、组织全体教师做好开学前的各室清理工作。
3、刊出第一期的黑板报宣传内容。
4、购买幼儿玩具和用品。
5、继续加强幼儿饭后漱口的好习惯。
10月份
1、做好流感的预防工作。
2、做好每月一次的被子换洗工作。
3、针对体检情况加强对缺点儿的矫治。
4、检查园内消毒记录情况。
11月份
1、组织幼儿秋游并做好保育保健工作。(穿脱衣服、解决幼儿口渴
问题等)
2、做好换被工作。
3、各班午睡检查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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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1、各班组织
幼儿冬锻工作。
2、在园内开展幼儿晨检活动检查。
1月份
1、做好各班各种资料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