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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实行严格的贫困退出对标验收制度,确保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群众认可,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检查对象
2014年-2019年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除外)。
三、检查标准
以“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进行评判。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10月24日前)。镇脱贫办制定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参加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全覆盖交叉核查(10月28日前)。各帮扶小组统筹帮扶小分队成员,两人为一个入户组,对本帮扶小组结对的2014-2019年已脱贫户逐一入户进行检查,原则上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帮扶干部不得检查自己联系对象。检查人员需根据镇脱办提供的金山表单二维码进行入户表登记填报。
(三)数据核实,上报检查结果(10月30日前)。镇脱办对检查人员上报的数据进行后台梳理,每日通报检查进度,并向县扶贫移民局报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按时推进。各帮扶小组务必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按时推进,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任务。
(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标逐项检查,要切实做到数据准确、结果公正,经得起检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强化培训,注重方法。检查工作人员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已脱贫贫困人口“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宣传力度,确保贫困群众真实反映脱贫成效。
7、8、9三个月,是我镇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部门、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集中精力,全力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7月开始到9月底,各单位、部门、企业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的六不放过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为8月份,镇政府进行督导验收;第三阶段为9月份,各单位、部门、企业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毫不放松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安装完备的温度压力检测和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和安全试车10个严禁,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二)烟花爆竹。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要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迎省运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对路面、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频率的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以包代管。
(四)学生暑期安全。教办、各学校、各位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教育学生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帮助孩子科学安排暑假、注意游泳安全、注意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教育孩子注意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抵制不良信息危害。
(五)建筑施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把各类工程全部纳入全过程管理。突出现场管理。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外墙施工等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高温、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好消防设施和通道。
各单位、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大检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责任人员。
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二:为认真贯彻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6、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检查时间
自20**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
五、有关要求
一、检查范围
(一)2004-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子、植保工程建设项目。
(二)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项目。
(三)2008-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四)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五)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进行,采取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结合。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市能源办负责全市农村能源项目的检查、汇总等工作)。
市农委重点检查分组及分工:
四、时间安排
5、6月份各县市区农委组织项目单位逐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好《2012年度专项检查项目抽查情况表》、《2012年度专项检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抽查情况表》和《2012年度专项检查沼气服务网点项目抽查情况表》,并形成总的项目检查报告(附项目单位逐个项目检查报告)一起报市农委,同时报电子版;7月份市农委组织重点检查;8月份做好迎接省农委重点抽查。
总的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逐个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指导,在加强对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新方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523—882xxxx)。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运用临时查封、吊销证照、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促进隐患尽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火墙”工程“百日行动”,制定具体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要在8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汇总自查抽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8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活动,镇(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检查目标和措施具体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保证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检查合力。
市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化、工商、发改委、旅游等部门,一方面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确保自查效果;另一方面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以及“谁审批、谁承担”检查责任的原则,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单位、化工单位、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要与各镇(区)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消防安全检查见边见底。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__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重点检查,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突出高危行业和重点域,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现存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兴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信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鼎鑫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分公司、马关县农具厂、马关县磁选厂、马关白马化肥厂、县内已建电站。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
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善情况。
5、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半年和年度量化考核。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按照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雨季等重要时期,采取企业自查、县经济商务局组成检查组检查的方式,适时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企业要充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工作敷衍塞责,检查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企业,县经济商务局向县安委办上报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督查督办。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在节日、汛期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为依据,以公安部“5.14”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夯实消防基础,增强抵御火灾整体能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领导机构
成立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玉才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戴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梁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蔡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xx 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协调、督导本系统的工作落实,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自治县各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乡(镇)民政办要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敬老院、五保村、幸福院、老年协会等)的检查,切实解决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三)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四)消火栓状况和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
(六)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
(八)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九)老人居住房间是否存在乱堆乱发现象。
六、责任分工
(一)局领导班子要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负有指导、督查的责任。
(二)局机关各股室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强化行业督导,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
(三)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承担第一责任,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及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以文件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确定重点监控部位,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3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消防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三)检查督查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每月要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自治县民政局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落实。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迅速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加大检查力度。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消防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安排熟悉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反复检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实施同步推进。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单位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板报、横幅、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案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一、检查对象
1、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2、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包括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的国家公益林、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以及年和年纳入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省级生态公益林。
二、检查内容
退耕地还林的内容包括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林种、林木生长情况、林权证的发放、今冬明春的补植、管护合同、管护质量和钱粮兑现情况,要求对所有小班地块进行全查,抽查项目资金流向情况。
公益林检查的内容包括面积落实、确权发证、管护合同和质量、档案建设及资金拨付情况,要求对每个小班进行外业全查,资金拨付进行抽查。
三、检查依据
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局林策发号、林资发号、《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省重点公益林区划鉴定技术规定》、林字号和号、财农号、以及各实施单位的设计和自查材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营林股,负责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
1、人员培训:年12月28日组织各乡镇技术人员和局机关技术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
2、准备工作:年12月15日~年元月5日,充分做好检查和迎检的准备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和完善、外业卡片的印制、县级技术人员的培训、落实交通及食宿等事宜。
3、外业检查:年元月5日~元月20日,与乐平县的技术人员交叉检查退耕还林和公益林。
4、内业汇总:年2月底以前完成检查成果材料,送交省林业厅。
六、质量保证
1、外业检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查细则,严格按技术规程检查。
2、各检查组每三天要定期按时向市(县)检查办公室汇报进度及相关情况,以便统一调配。
3、每个检查组的外业卡片应及时整理输机,以免混乱。
七、成果材料
各检查组必须提交签名的检查卡片、检查报告、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小班数据库,1:1万标准图幅(蓝图)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小班图。
八、几点要求
1、本次检查要求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将实行质量终身追究,凡检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重大质量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业签名卡片将交省林业厅保管。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办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项目组成立相应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检查依据、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格标准。
四、检查范围
XX县城市建设办公室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五、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汛期前地质灾害集中排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消防安全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以及扬尘治理、工地乱象、扫黑除恶等;
2.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履职,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是否将安全监理纳入工地例会、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基坑开挖管线施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等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以及扬尘治理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检查。主要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全员的消防培训情况;
5.夏季防暑降温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采取的降温、消暑措施,作息时间安排,饮用水安排等。
六、时间安排
检查组检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分别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和检查组检查阶段。
1.施工现场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通知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对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监理企业针对本企业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按检查要求和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一、指导思想
以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为原则,以建制度、查隐患、促整改为目标,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项目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检查项目为扶贫贷款贴息、2013年公租房、2014年廉租房,以及部分建设项目资金,具体见附表《县2014年财政专资金被检查项目及单位》。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2.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0月27日召开检查布置会议,2014年10月27日开始检查,11月20日检查结束。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201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县财政监督局工作人员和委托立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人员组成,局相关岗室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五、检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取得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财务管理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财政资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2.查阅文件、资料。查看有关会计账簿以及文件资料等,查阅各级财政部门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文件或拨款单,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有关专项资金进点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标准和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查看有关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
六、具体要求
1.参加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能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规定处理。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用电、消防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单位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氧气)、危险物品设施(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放射性物质,检验科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首先是重点检查单位的救护车、公务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管理,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检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第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3.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本单位自查、县卫生局督查、社会监督和市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结合单位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会议、专栏、通信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5日-8月26日)。
一是局机关检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是迎接上级督查。各单位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院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六小场所和消防产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各企事业单位消防工作,推动黎明镇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今冬明春重大节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村,企业重大节日冬春季防火工作。
成员:各村企业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
三、步骤和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计划,宣传发动
(一)成立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分析当地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春防期间需重点加强的工作,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制定计划。春季用火用电量增多,历来是我镇火灾多发的季节,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宣传发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确立在全国“两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期间,正是由于处于这样的特殊期间,所以各地要倍加重视,结合实际,及早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为2015年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
(一)切实做好全国“两会”、省十一次党代会及春季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结合我镇、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执勤保卫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得力。这一阶段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六小场所特别是村屯回迁的柴草垛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对于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检查力度。
(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安委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各村各单位要按与镇政府签立的春季安全防火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完成责任状规定的火灾预防、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等项工作任务,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始终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按照省、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抓住关键环节,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果断措施。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在年底前必须整改完毕。同时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认真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和冬春季防火工作为重点,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开展,确保宣传活动扎实热烈地开展。
(五)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的优势,加大消防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派出所管辖单位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的领导及责任区民警、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知识。从今年年底开始,消防大队对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所长和民警进行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各单位要针对春季防火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为确保全国“两会”和省的第一十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特别是确保整个春季备春耕的安全生产不出现重大事故做好预防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心理,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和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充分体现消防工作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要不断加大依法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对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坚决禁止“网开一面”和降低标准的行为。
根据《》文件要求,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平稳,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平稳。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办事处各站办所主任、各社区支书主任、长田派出所所长、长田司法所所长等为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联系电话。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粉尘、烟花炮竹等重点行业的检查。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炮竹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礼花弹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级以上的烟花爆竹;存在改变仓库危险等级或超量储存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交通运输管理、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加强节假日学生回家返校期间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相关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公司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员落实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集中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地下商场、石油化工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完好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整改超期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完成后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以及没有建立安全运行台账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或达标未通过的;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学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地质环境,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通畅,上下楼分道线明显,教室、图书室、礼堂、学生宿舍等场所任意地点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符合规定的疏散出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新学期开学时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擅自到江河游泳;加强学生放学时楼道、学校门口等容易发生拥挤地方的秩序维护工作,建议班级之间错开放学时间,严防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强化对校车驾驶人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针对目前我街道建筑施工项目众多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要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以及临时建筑物、广告牌的安全状况。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
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规定的责任范围,做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次、抓重点和注重实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木业加工及涉粉尘企业安全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木糠车间粉尘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晒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X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街道安全稳定。
(二)加强督促检查。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