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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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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调研报告

第1篇

一、确立评估思路

1、评估一个企业,先要熟悉一个行业。评估人员要做几个“家”:一是财务专家,要精通财务知识;二是政策专家,包括税收政策及其他政策;三是经营管理专家,要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内部控制制度。当然,并不是要求评估人员做真正的“专家”,而是要树立一种意识,即评估人员不能只掌握一种知识,在平时要多学习、多了解、多积累各方面的知识,对各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管理环节做到心中有底。

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动态分析问题。评估人员在深入企业掌握生产经营情况,了解行业、产品特点的基础上,把财务账反映的信息和整个生产过程结合起来判断,分析是否合理。评估不能只看某一时间点反映的纳税情况,还要通过同行业横向对比或不同年度纵向对比来发现问题。

3、评估不仅要注重宏观判断,还要注重细节分析。评估工作要从行业特点、税收负担等大的方面着手,同时也不能忽视细节,细节有时正是发现问题的切入点。

4、针对不同税种既要有所侧重,又要树立“两税”联评的理念。评估增值税,要“轻中间、重两头”,即注重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这生产经营的两头环节,对生产经营的中间环节可少加关注。所得税评估既要重两头,又要看中间,即还要关注材料领用、成本结转等中间环节。

要充分利用各类经济数据和经济信息,依托“两税”税基的相关性,采用科学、有效的指标分析,实现各税种信息数据的互通和增值利用。

5、注重理论学习,更要敢于实践。提高评估人员的能力既要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更要敢于实践。工作能力的提高必须通过工作实践来实现,通过不断地锻炼和积累,逐渐培养评估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和快速的反应力

6、评估工作要依法实施。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程、征管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施,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要充分履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约谈说明、实地核查是工作规程赋予评估人员的权力,但同时评估人员也要履行税法宣传、政策辅导的义务。评估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项服务工作。

二、提升评估技能

在评估工作过程中,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情况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对企业经营情况和涉税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技能和方法:

(一)案头分析技能

1、基本资料分析法。充分利用手头信息全面了解企业情况:一、利用CTAIS、WGIS系统内的登记资料掌握企业开办时间、行业情况、申报信息、销售规模、税负率等信息;二、在CTAIS、WGIS系统内查询是否有同一法人或同一集团的关联企业,如果有,则关注目前企业状态(注销或开业),经营范围是否相似,比较税负、利润等指标,是否享受政策优惠。

案例:在无锡市XX燃料公司评估案头分析中,通过利用CTAIS、WGIS系统内的登记资料查询发现,另一煤炭经营部与该公司是同一法人,登记状态为注销。在实地评估时,评估人员注意到在短期借款中有从与已注销的煤炭经营部借入大量资金。通过深入评估,最终认定此借款是未申报纳税的账外销售收入,涉及金额近200万,增值税34万。

2、报表分析法。通过对企业会计报表各项目及涉税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疑点,明确评估重点,缩小评估范围,有利于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

会计报表项目分析

(一)审查“货币资金”项目。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评估时,应将货币资金结存数与各种需上交的、支付的款项进行比较,分析企业的支付能力。若企业“货币资金”较大,同时应付款、应交款项余额也较大,应重点查明应付款的真实性,分析企业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挂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不申报纳税或账外经营资金通过他应付款回流到企业等现象。

案例:在无锡XX机床有限公司评估案头分析过程中,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04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左右,税收负担率为8.78%,期末应付账款530万元,但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125万,且货币资金的来源绝大部分为经营性货币资金。以上情况一方面说明企业经营业绩较好,资金十分充裕,同时,应付账款达销售收入的三分之一。评估人员分析企业存在销售收入挂在应付账款延迟销售的可能。在评估实施过程中,评估人员重点核查了应付账款,发现454.8万元货物已销售,货款长期挂账未申报纳税,补增值税97.27万元。

(二)审查“应收账款”项目。注意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与企业的销售规模是否相符。如果应收账款余额很小,可能销售已实现、企业因未收全货款而未及时作销售申报纳税,或将大量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

(三)审查“存货”项目。存货项目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评估时应注意企业存货余额与企业的销售规模是否相符、与企业的行业是否相符。如果存货余额很小,企业可能多转销货成本,人为减少利润。如果存货余额很大,可能存在未及时作销售申报纳税、虚进发票等现象。

案例:在对无锡市XX砼业有限公司评估案头分析中发现,04年该企业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期末产成品3600万元。评估人员分析,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库存产成品一般很少,而该企业产成品余额为销售收入的二分之一,产成品库存明显偏高,在评估实施过程中,评估人员重点核查了产成品,发现3400万元货物已销售未申报纳税,补增值税197万元,所得税34万元。

(四)审查“固定资产”项目。评估时应注意企业固定资产与企业的销售规模是否相符。如果固定资产余额很小,查实固定资产的真实数量、金额,及其资金来源,是否是用账外经营的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

(五)审查“应付账款”项目。审阅时应注意企业固定资产与企业的销售规模是否相符。如发现较大,评估时就应重点注意是否存在延迟申报销售收入。

(六)审查“预收账款”项目。审阅时如发现预收账款较大或比期初大幅增加,应注意是否存在延迟申报销售收入的现象。

(七)审查“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是非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金额不应该很大。若企业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或比期初大幅增加,应注意是否存在账外经营,通过其他应付款回流到企业。

案例:在对无锡XX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评估案头分析中发现,04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1199万元,企业实际税负率2.41%,2004年期末其他应付款550万元,其他应付款金额明显偏大,后经评估发现,该企业销售产品未申报纳税,收到货款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经查实应补增值税54.01万元。

(八)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的评估。评估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结合起来分析,分析毛利及毛利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毛利率一成不变,注意企业是否采用倒轧成本。如果毛利率低于正常值,企业可能存在隐匿已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或无平销返利。

涉税指标分析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与行业负担率的差异分析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应缴税金/销售收入

(如果存货期初、期末差异大的在计算应缴税金时应适当调整)

为更准确计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可采用销售实耗法增值税负担率

销售实耗法应纳增值税税收负担率=销售实耗法增值率*适用税率

Ⅰ.工业企业销售实耗法增值率=销利率+(1-销利率)×(1-物耗率)

Ⅱ.商业企业销售实耗法增值率=销利率

Ⅲ.销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

Ⅳ.物耗率={[期初原材料-期末原材料]+本期进项税额/适用税÷{[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原材料-期初原材料]+销售成本}

税收负担差异率=(本企业税收负担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100%

为了进一步对税收负担率进行分析,可将税收负担率分解为销利率和物耗率两个因素进行分析。若销利率、物耗率与上年数、行业平均数或预定数差异较大,应进一步对销利率、物耗率进行分析。

每个企业的增值税负担率与其同行业税收负担率及本企业以前年度的税收负担率存在可比性。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判断企业纳税是否正常。

分析增值税负担率时要注意企业本期增值税负担率与企业上期和同行业增值税负担率相比较是否明显偏底,应该指出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很高的企业往往也会存在很大涉税问题。

(二)存货变动率分析

存货变动率=(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期初存货×100%

纳税人存货量随生产经营规模变化而变化,若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而存货减少,可能存在多列销售成本;若生产经营规模缩小而存货增加,可能存在虚列存货或迟延销售收入。

(三)资产周转率分析

存货周转率=年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固定资产周转率=年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反映企业存货运转速度和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创造销售收入的能力。存货周转率偏高,应分析存货余额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多列成本;存货周转率偏低,应分析是否存在实现销售未及时申报现象。固定资产周转率偏高,应分析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一致,如果账实不一致的,进一步分析纳税人造成账实不一致的原因及账外资产的资金来源。固定资产周转率偏低,应分析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是否漏做销售。

(四)销售赊欠率分析

销售赊欠率=平均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符合销售条件都应开票作销售收入,但是,一些纳税人为了套用资金或出于其它的目的,往往在销售货款未收足额的情况下不及时开票作销售,延迟申报纳税。销售赊欠率偏低要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延迟销售的行为。

(五)负债率分析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纳税人向外借款能力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企业的流动资产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流动比率较低,应分析流动负债的真实性,特别是“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销售的回笼资金记入应付款项,未申报纳税。

通过对以上企业会计报表项目及涉税财务指标的分析,税务机关就可以更加广泛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评估人员在基本资料分析和报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发现疑点。

案例:无锡市XX电力设备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900万元,通过对毛利率、物耗率、销售实耗法负担率等一系列指标的分析。

项目

2003年

企业指标

2004年

企业指标

2005年

企业指标

销利率

16.2%

13.17%

12.35%

物耗率

70%

95%

98.47%

销售实耗法税收负担率

7.03%

2.98%

2.33%

根据分析:该公司销售实耗法税收负担率由2003年的7.03%下降到2005年的2.33%,降幅较大,造成销售实耗法负担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利率下降及物耗率大幅上升:2004、2005年物耗率分别达95%及98.47%,大大超过正常值,该企业存在虚进存货的嫌疑;销利率由2003年的16.2%下降到2005年的12.35%,降幅较大,存在瞒报销售、虚转成本的嫌疑。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把重点放在材料购进环节。通过深入评估,最后发现企业通过中间人以支付6%手续费的形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份,抵扣进项税金94.90万元,虚例成本558.24万元。

(二)账簿分析技能

1、“销售收入”账户的核查。核查企业的销售收入,应将本年收入与以前年度比较,将收入与成本、费用等项目相比较。核查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查阅有关销售合同、销售部门记录、运费、仓储部门记录、销售发票等资料,将上述销售数量与销售收入明细账、销售成本明细账的数量相核对。通过索取价目表与有关账簿及发票核对,核查收入计价的合理性。查核时注意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转让定价问题。抽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看企业以前有无滞后销售,若以前存在故意滞后销售情况,往往会延续发生。

2、材料类账户的核查

(一)材料类账户购进的核查。材料类账户购进的核查首先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付款情况、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来判断是否合理,购进货物是否确为企业所需,尤其应注意是否存在舍近求远异地采购、大量现金支付、突击大量采购、一次性采购以后没有往来、易发生虚进发票的钢材、电缆等采购。对外地采购物资没有运输单,材料入库没有验收单,都应重点查核。特别关注大宗存货的购进业务,应追踪款项支付情况,对货款长期挂在应付账款上的,必要时应进行查询、函证以了解存货购入的真实性。对存在大量的材料估价入库而没有冲回的,应注意估价入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列成本。

其次通过对采购材料的原始凭证的核查,查阅与采购材料有关的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结算凭证、验收记录、收料单和运杂费收据,以及材料采购明细账等,查明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无涂改或伪造、虚进发票。

(二)材料领用的核查。核查领用材料,应查看“耗用材料分配汇总表”,必要时查对“领料单”、“退料单”来落实问题。发出材料应从数量和计价这两方面来核查。

(三)库存材料盘存的核查。库存材料盘存的核查,首先分析存货数量及成本是否异常;查阅期末存货明细表,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特点、经营环境状况,分析存货的数量是否合理。将存货盘点表中各存货大类的合计数与相应的总分类账户余额核对,索取存货盘点盈亏调整记录,核查存货盘点结果的处理是否正确,重大盈亏事项是否已获必要的解释,盈亏事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且已获批准(特别是税务机关的批文),盈、亏事项账务调整是否已及时入账,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耗用的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特别注意是否多转成本。

案例:在对无锡市XX制衣有限公司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与进货单位“上海旭兴工贸有限公司”的货款往来都是以现金支付,而且金额较大。于是评估人员着重对原材料购进环节进行核查。在约谈中进一步询问企业法人购进材料现金如何支付、货物如何运输、如何出具收货凭证等问题,法人或无法回答,或回答的问题前后矛盾,最后不得不承认由于企业效益不好,而且接到很多“是否要发票”的电话,经不起诱惑接受虚开发票,03年接受“上海旭兴”虚开发票8份,税款8.38万元,支付金额4.5%的手续费。

3、“产成品”账户的核查。将财务部门的“产品成本计算单”、产成品明细账借方数量与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表、仓库部门的保管账数量相核对,审查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账外经营。

(一)查发货凭证。看是否注明了购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购货单位的收货签字。查发货凭证是否按编号连续使用,发货凭证的日期是否存在前后交错。将发货凭证与“发货凭证汇总表”核对,“发货凭证汇总表”与成品账核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实现货物销售不入账的行为。

(二)将财务部门的“销售明细账”数量与销售部门发货记录或发货台账、仓库“保管账”发出数量核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做销售、账外销售行为。

(三)将财务部门的产成品明细账数量余额与仓库部门的“保管账”“盘点表”、销售部门的“台账”(由于销售部门工作需要,必须掌握成品的即时数量、品种、规格)数量相核对,审查是否一致。抽盘成品库是否账实一致,对主要品种采用实地抽盘的方法,核实账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正常损失、少做销售、账外销售行为。

(四)注意多用途产品核查。有些产品既可用于生产,又可用于生活、基建和维修等。对这些产成领用,核实是否做视同销售。

案例:无锡市XX机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纺机配件的制造销售,04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9%。2005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4703.67万元,税收负担率6.5%。评估人员发现该厂税收负担率由9%下降到6.5%,税收负担率明显下降。其次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了两年度比对分析,发现企业利润率较高,04年企业利润率36.4%,05年企业利润率37%。但存货余额变化较大,04年期初存货133万元,05年期初存货44.6万元,05年存货期末余额557万元。在评估中以存货为重点,核查其数量、金额的真实性。首先核查生产部门的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入库、出库数量,将生产科的台账、报表与财务科的有关资料核对。其次将企业销售部门每月的生产任务单与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安排表、成品入库出库汇总资料及销售收入统计表核对。再次核查委托外加工业务的真实性,到仓库核查外加工领料、收料数量的真实性。最后查阅企业内部考核制度、05年销售部门考核情况、05年销售部门的工作总结等资料。

通过以上核查,发现销售部门每月的生产任务单与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安排表、成品入库汇总资料相一致,但财务部门的销售数量统计表与销售部门的发出数不一致。经查,发现该企业未申报销售收入345万元,应补增值税58.64万元。

4、对“应付账款”账户的核查

(一)对“应付账款”账户贷方的核查,应从该分户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入手,与该账户的借方发生额相对照,如果该账户只有贷方发生额而长期没有借方发生额,或者贷方余额很大,都是不正常现象。根据行业特点,分析应付账款付账期是否正常。对超过三个月的应付账款,应审查原始凭证、采购合同、订货单、入库验收单、购货发票、客户对账单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可函证应付款项,以核对所列的债务是否真实,应付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取得虚开发票,虚列资产、费用,是否将销售货款长期挂账未申报纳税。

查往来科目不能仅注重有余额的账户,对已结平的大额应付账款要从最早的账务处理及原始凭证,追溯到期后的处理(收回、转销、挂账)。特别是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付出或转销,应判断应付账款账户所记载的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应税收入未申报或虚列进项。通过查阅异常应付账款货款来源,判断是否是收取的应税项目货款、收取的价外费用。

注重分析应付账款的对象,是否有产品销售客户,是否将收到的销售货款记入应付账款。

(二)应付未付款项(含应付、预收、其他应付),以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付款合同、协议最后到期日计算,凡逾期三年未付出的款项,是否计入企业当期应税所得。

案例:无锡市XX电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炼钢电弧炉,工业窑炉的制造。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4779.78万元,增值税税负率2.13%。

评估中发现2005年该单位预收账款账户期初余额3485.48万元,而期末余额只有666.89万元,减少了2819.59万元;2005年应收账款期初余额1104.35万元,期末余额1372.9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变化不大,但在对应收账款分户明细科目进行核查时,发现有大笔的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经查实际是收到客户的预收货款。同时评估人员对该单位的应付账款科目也进行了核查,2005年应付账款期初余额-1038.97万元,期末余额3615.44万元。以上往来账户反映的情况与该单位的销售收入不相匹配。评估人员结合销售合同,通过对往来账户的进一步核查发现企业将销售产品收取的货款长期宕在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往来账上。经查未申报销售收入6191.68万元,应补增值税899.28万元。

(三)重点环节评估技能

1、材料购进环节:主要是核实购进货物的真实性

从资金流分析:(1)分析付款周期,注意长期挂账的未付款;(2)分析付款方式,大额款项用现金支付;(3)分析“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的资金流入、流出是否正常。

从实物流分析:(1)分析进货频率,对一个客户只有一次或很少往来的要关注;(2)分析进货地点,对普通材料舍近求远的要关注;(3)分析材料品种,对使用范围广、经营企业多的要关注,如钢材;(4)比较各期材料购入数、领用数及产量是否匹配;(5)实地了解的材料使用情况和账面购进材料品种进行对比,看是否相符。

案例:无锡市XX纺织专件公司,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在对其材料购进、领用环节核查时,发现了三个疑点:一是材料是普通钢材,供货商是常州的一家企业,货源较稳定,但在一段时期出现了几户异常供应商,一般只发生一次购货业务,以后再也没有往来。进一步核查了这些带钢购进的原始凭证,发现有些发票开具的数量为整数,且无规格型号。二是原材料带钢的领用数各月不均,有几个月明显偏高,而产品产量和销售收入各月较均衡,两者存在不配比情况。三是与“其他应付款”的法人借款核对,发现各月出现的大额现金借入在发生的时间、金额上与异常购进钢材的极为相符。这些情况都较为反常,经评估,该企业取得虚开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金,金额302万,税款44万。

2、产品销售环节:主要核实是否有销售不申报或延迟申报

从资金流分析:(1)分析“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货方余额;(2)分析是否将货款隐匿在“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短期借款”。

从实物流分析:(1)核对仓库出库记录、合同、送货单与销售收入记账情况是否相符;(2)数量核对:核对仓库成品出库数量、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数量及开票申报数量三者是否一致。

案例:在对XX重工有限公司的评估中,从资金上反映预收账款3200万,金额较大,在评估中,要求提供合同、发货台账、送货单等资料,通过与销售收入详细核对,未及时申报的金额达500多万。

(四)约谈询问技能

在评估工作中,约谈询问贯穿始终,评估初期,通过约谈可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各部门流转结点,评估中发现了疑点,可以通过约谈佐证疑点。总的来说,约谈的技巧有以下四点:

1、约谈前要拟定约谈提纲。与不同部门的人约谈,目的不同,约谈的内容不同。约谈对象可以是企业负责人、生产、技术、销售、仓库等部门的人员,通过询问约谈,可以了解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环节、业务合同订立、技术图纸设计、材料采购领用、产品出库销售、货款收付制度等。通过约谈,可以取得口头证据来进一步佐证疑点。在约谈前要把思路理清,拟定提纲,列明问题,做到心中有底。

2、约谈时要讲究策略。一是要注意约谈的场合、氛围;二是设计的提问要有针对性、启发性;三是不同部门的人员要分头小范围约谈,发现问题立即取证。

3、约谈方式因人而宜。对不同素质、不同阅历的人采用不同的约谈方式。约谈中掌握对方的心理,掌握主动权,约谈中要进行政策宣传,对被约谈人产生心理攻势。

4、约谈中要随机应变。约谈情况千变万化,评估人员要从所掌握的异常疑点着手,有针对性地展开,随机应变,快速反映,及时汇总情况寻找突破口,击中要害,使其能主动承认问题。

(五)现场调查技能

1、实地观察法。深入一线掌握经营情况:到车间看产品生产过程、生产规模、生产周期、生产记录等,了解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产废情况等,特别要关注原材料中能与产品入库数量、销量关联的部件、材料。同时看企业有无车间扩建、厂房改造等在建工程项目(容易造成材料混用)。到仓库看材料入库、产品出库记录;到销售部门看销售合同、订单;并注意及时保全资料,到技术部门看产品设计。

案例:在对无锡市XX金属构件厂的实地核查中,发现该企业正在建造钢结构厂房,在账务处理中未发现有基建支出,而材料购进中有螺纹钢等基建用钢材,实际情况是基建所用钢材均在原材料中领用,涉及增值税25万。

2、投入产出法。根据产品特点掌握产品的成品率,比较原材料的投入量和成品的产出量是否合理,判断是否瞒报产品销售、废料销售。

案例:在上面所述的无锡市XX纺织专件公司案例中,评估人员从原材料领用上发现疑点,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虚进发票的嫌疑。评估人员调取了企业技术部门的“产品设计主要材料定额耗用”等技术指标,结合实际产量进行关联分析,计算出设计带钢的耗用量,与账面领用数进行比较。

产品名称

设计单台耗用

年产量

设计总耗用

账面领用

差额

原丝架

7.65吨

140台

1071吨

维修平台

1.5吨

120台

180吨

合计

1251吨

2170吨

921吨

可见账面领用数比定额耗用数多921吨,超出定额数的73%,两者差异太大,不符合常规,账面数明显不实。据此,基本可以断定部分带钢购进业务不实。

3、能耗法。根据生产工艺掌握单位产品的能耗情况,根据能耗推算出产量,与其实际产量比较,看是否合理。

4、现场取证法。到仓库、车间、销售、技术部门取得送货单、出库单、生产记录表、合同、图纸等原始资料,与财务账面情况核对,看是否相符。

(六)废料收入评估技能

许多产品的生产会产生废料,废料收入是企业的纯收入,一些企业对废料收入是不申报、少申报,废料收入作为企业的小金库作职工福利、招待费支出。

1、根据产品特点判断。一是注意产品所用材料,如钢材、铝、铜等金属材料;二是注意产品生产工艺,如冷作加工、切、削、刨;三是注意产品的成品率,成品率以外的材料如何处理。

2、横向、纵向对比法。一是同行业间的产废情况进行对比;二是同一企业不同年度进行对比。

3、现场观察法。观察生产现场的产品制作工艺,判别废料是否可在生产中再利用,凭经验判断废料的产出量。

案例:无锡市XX冷却器有限公司,2006年销售收入2300万元,实地核查时发现生产中应有不锈钢板、铜片等废料产生,且废料较多,05年申报废料收入40万元,06年仅申报废料收入0.9万元,06年与05年对比差距较大。通过与负责人约谈,确认2006年有30万元废料收入未申报纳税。

(七)综合分析技能

把所掌握的信息(财务信息、约谈信息、现场信息、专家咨询、对不熟悉的行业请教同行企业、上网资料查询)进行交叉比对,发现异常和矛盾。在评估过程中不能拘泥于某一渠道获得的信息,而应把众多资料(案头数据,账册凭证,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人员约谈情况等)相互联系、相互印证。如实际生产周期与申报销售周期比较,购入原材料与实际使用原材料对比,实际产废情况与申报废料销售情况比较,等等,通过比较多种渠道获得的信息,发现疑点,发现问题。

(八)关联企业评估技能

对有经济往来并有共同经济利益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要关注业务往来是否按正常业务作价,防止利用一方享受政策优惠企业(劳服企业、福利企业、高新企业)期间来转移利润、逃避税收。

第2篇

2、评估数据库内容匮乏。纳税评估的主要数据来源包括:一户式信息、管理员日常管理所掌握信息、上级信息、地区经济指标等。目前管理员所掌握的以上信息还远远不够,能够真正用于纳税评估的也不多,往往是一边评估一边采集信息,科学性、可信度低,就有可能造成评估判断失准,制约工作质量。

3、评估结论定性不准、处理不规范。评估工作进行到一定程度,会使一些问题“浮出水面”,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又成为工作的难点。现行《征管法》自2001年5月颁布实施,第63条对偷税定性做了明确,从法理上说主观故意是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而对非主观故意造成少缴税款如何定性处理却缺少必要的明确,只是在第52条第二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缴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与对偷、逃、骗、抗税的无限期追征的不同似乎看到一点两者的区别但又不明确,无助于对定性的界定。因此在实际稽查工作中往往对少缴税款问题几乎一律定性为偷税,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于是有些人就形成了这样的认识:一方面,稽查检查发现的少缴税款问题全部是偷税,而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由于“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理解偏差错误允许纳税人自查纠正”,在不做严格要求情况下即统统可以自查纠正,从而随意处理。从评估工作开展初期各地评估案例情况看,这一现象存在不少;另一方面是投鼠忌器,为规避责任对发现少缴税款问题一律倾向移交稽查,而其中真正属于应该移交的却不多,牵扯了稽查部门工作精力。

4、监督制约不够到位。如案件是否移交稽查、自查补税是否到位、同类问题是否重复出现、典型问题是否引起全面重视等等,后续的监督管理手段还没有跟上,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估工作质量,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关问题的出现,不利于纳税评估对税源管理质量提高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

以上内容仅是本人目力所及范围内对评估工作的浅显看法。对解决以上问题,总结了以下几条建议:

1、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员工作行为。要将纳税评估工作程序上的规定做进一步完善,严格限定评估人员行为尺度,到位不越位地做好本职工作,准确发挥好在协调联动机制中的“环节”作用,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建立完善的纳税评估数据库。已经正在开展的建立评估模型工作就是很好的做法,但还需要延伸,应该在纳税人生产经营初期就开始建立起动态的信息搜集机制,将其列为管理员日常的一项基本工作,不断充实数据库内容,经过筛选、实践、甄别,最终存储有价值信息,以利长期指导工作实际。

第3篇

一、实施纳税评估的动因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评估对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和处理的管理活动。纳税评估作为重大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税源监控能力、降低异常申报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质效起着积极的作用。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强化税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设项目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去年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借助管理软件支撑,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进行专业化评估,可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围、提高监控效果,切实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税收增长点。二是盘活数据资源的需要。日常控管中,税收管理员重征收管理、轻评估分析,对大集中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软件中现有的数据信息以及相关合同资料,未能有效整合运用,建立经常性评估分析制度,造成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响到数据变税源、税源变税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征管基础和人员素质的差异,不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质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统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深入开展案头分析评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岗位间的配合联动,才能形成评估、征管、稽查等环节的良性互动,构筑起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转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主要作法

第4篇

一、以深化落实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为主要任务,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1.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平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自动推出、自动记录、自动考核的功能和业务流程固定化、监控预警自动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目标,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对税源的监控能力。上半年,在石家庄、秦皇岛、衡水、邯郸4个市推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5个市选择时机推行。

2.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协同有关处室,总结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在稽查、征收人员中试行能级管理。

(二)以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主要任务,提高户籍管理水平

1.试点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工作。按照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内网、外网都能受理,谁受理谁负责办理的原则,上半年制定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办法、进行软件开发,下半年进行联合办证试点。

2.推进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上半年,选择一个市开展工商、国、地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进行登记信息全面比对,查找户籍差异主要原因,总结比对经验。同时,建立工商、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的省级之间交换与共享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核实三方登记信息,减少漏征漏管。

(三)以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为主要任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1.开展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工作。年初,在各市分别调研基础上,省局组成3个调研组,对全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状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之后,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治理规范活动。年底前,向省政府汇报治理规范成果。

2.强化重点税源管理。一是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上半年,省局研究制定驻厂组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分类管理。协同有关处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3.总结和完善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总局开发的个体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完善个体定额“双公开”(在纳税人经营场所公开定额、征税情况)试点工作。

(四)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为主要任务,提高纳税评估水平

1.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督促各地落实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重视纳税评估征管建议、稽查结果反馈对强化税源管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上级与下级、税种管理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征税部门与退税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联动机制的良性互动、顺畅运行。

2.牵头组织修改完善《纳税评估办法》,改进评估方法,规范评估程序,简化评估环节,提高评估效率。积极探索实行分类、分级评估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注重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和评估专业队伍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要求推广总局开发的纳税评估数学模型。

(五)以细化工作标准为主要任务,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1.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上半年,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以流程为导向,对业务事项进行调整、取消或减并,研究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业务工作标准化体系,明晰各项业务的操作内容、权限、方法和流向。

2.协助做好基层机构整合工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整合规范基层机构的意见》(冀国税发〔2007〕243号)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并、规范税务分局(所)的数量和名称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基层机构整合。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合理确定征、管、查以及基层和机关的人员比例,落实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加大办税服务厅人员交流力度,年底前,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普遍交流办税服务厅人员。

(六)以税控收款机试点推行为主要任务,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

1.提请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上半年完成税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工作,下半年进行试点推行。

2.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总结和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远程监控试点以及定额发票管理试行工作。落实总局《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办法》,下半年,结合税控收款机试点,选择部分市开展有奖发票管理信息系统试点。

二、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重点,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的通知》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细化服务标准。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纳税需求分析,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正当诉求收集和分析处理机制,以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工作。

3。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机制。

4.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

5.落实“两个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有关“两个减负”的文件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6.加大办税公开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形式、流程和时限,进行全面公开。发挥好电子触摸屏的作用,实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

(二)总结完善和试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1.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行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对办税服务窗口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归并,统一为全职能窗口(发票发售、代开除外),有效解决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量不均衡和纳税人排队的问题,提高办税效率。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同城通办”试点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财税库银联网有关工作。

(三)以门户网站二期建设为主要任务,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1.实施门户网站二期建设。按照“大集中、大网络、大平台”的目标,启动“河北国税门户网站”二期建设,年底基本完成“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功能。逐步搭建起“四个平台”:搭建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申报等服务;搭建网上涉税业务办理平台,实现申报纳税、发票认证、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力争50%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办理;搭建内网办公应用平台,整合税务机关内部的各种资源和系统,方便内部办公;搭建部门间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国税部门与地税、工商、海关、银行、国库、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2.实施12366服务热线建设,建立省局集中模式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制度。

3.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拓展网上办税业务和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实现纳税服务的资源共享,效率提高,方便快捷。

三、引进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一)拓展管理思路,引进风险管理理念

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网络、视频等多种途径,使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税收风险评估主要任务和方法、税收风险处理策略以及对税收风险策略的评估等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逐步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第5篇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也由单一的一元化经济形式向兼并重组、多元多样化方向过渡,新兴集团性经济体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性企业形成的母子公司、兄弟企业,其对外经营的经济实力、生产效率、市场的占有率与扩张率等显著增强,其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运作机制与对资金的调度能力,以及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事项上的税收筹划也都优于单一独立性企业,并且集团性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更是在逐年增长。但也有部分集团公司采取了一些非法避税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与税收秩序,同时也发现与暴露了税务部门当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税收巡查工作的浅表性。目前基层分局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一些案头静态资料,相关动态经营表面变化情况的口头性询问、了解,即使是实地检查、巡查,也是粗略性的了解与查看,对集团企业财务核算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之间实质性的差异与联系,了解甚少或无法了解,其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大。

2、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畏难性。调研中,发现目前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性企业征管工作的畏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畏难。集团性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局、区局乃至区、市政府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龙头性企业,管理员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上怕出错,不敢轻易采取一些强硬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怕遇到阻力,也怕得罪人;(二)是业务上畏难。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集团性企业大多数所涉税种较宽,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更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税种,这对责任区管理员就提出了高要求、高标准。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在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业务核算上要做到“全、广、精、深”,其难度系数高了许多;(三)是实践上畏难。在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中,尤其是对集团性企业进行解剖或调研时,责任区管理员往往是怕走进去出不来。有些集团企业跨省、市、区(县)甚至跨国经营,集团内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境外公司等,涉及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属于不同的省、市、县以及区(县)内的不同管理分局和管理机构。故而有时对集团性企业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或项目解剖工作深度不够,调查流于表面文章。

3、日常税收检查的单一性。责任区管理员对决策监控系统、票表比对系统产生与形成的相关集团企业异常信息的检查,如红字发票的检查、运费发票的协查、税负偏低情况的核查,往往就事论事,不深究、不去挖掘集团企业间深层次的原因,仅停留于查出一般性问题即可。

4、纳税评估工作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基层纳税评估人员仅对集团内某一企业当期(一般当季或所属月份)或当年(一般为当年1月至当年评估期)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较为紧凑,评估工作量又大,以前年度往往成了纳税评估的“免扰区”。同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对纳税人涉嫌非法避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时,却又很难把握“合理”这个尺度,区域内同行业合理性参照指标欠缺,税务人员易产生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集团关联企业业务的调查有时也满足于“浅尝即止”。

5、税务稽查工作的约束性。目前,基层分局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虽说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只要具备并符合诚信纳税人条件都可参评, 但必竟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名额有限。故基层分局对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主要还是以规模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性企业中的主要企业为主。根据国税发〔20xx〕92号文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给予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鼓励。如果集团中成员企业连续两、三次被评为a级诚信纳税人,那么该企业连续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与日常性税务稽查“无缘”。

6、税企沟通方面存在偏颇性。在对集团企业的税企沟通方面,基层管理分局往往片面强调税源、税负的管理,而对纳税风险点的服务、在税法解读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还做得不够或欠缺。对集团企业在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的明细程度、产品生产经营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相互沟通的力度、深度不够。

二、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筛选,我们对近10户集团性企业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研工作,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存在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通过 “ 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并长挂“发出商品”科目,直到客户来款后方才开票实现销售。而在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纳税人则将之解释为向分支机构、外地办事处发出的“样品”等事项来处理;二是生产工期12个月内的短线产品长挂“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混淆核算。一旦遇税务人员询问,则解释为对方单位的预付款项,从而达到将应税产品推迟开票、推迟申报的目的;三是根据销售部门的“传递单”开票申报。调研中发现集团企业的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往往各负其责,互不干预,应税产品的销售完全不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四是有些集团企业存在对外产品建设工程业务,如销售给房地产公司的门窗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或规模性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等,“单设”工程处进行核算。工期短的,未依法及时确认收入,工程超过12个月未完工的,增值税方面,未依法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所得税方面,未在纳税年度按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或分次确认收入,直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方才一次性确认应税收入或甚至在对方款项全部收到后方才确认收入。企业长期处于低税负、无税负状态或经营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2、集团内关联企业在关联业务定价上存在随意性。目前,集团性企业产品都采用集团统一的“品牌”对外销售,因此其成员企业往往通过先开票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开票给客户最终实现销售的。而由于成员企业在产品合同的签订、销售的履行、款项的收付、销售人员工资的支付等方面无须支付费用,故成员企业往往按照扣除上述销售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称为扣点)开票申报纳税,由于其费用列支不可分割,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可确认为合理性行为。但有些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往往存在着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限额内“先征后退”税收优惠以及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等,故而其在开票扣除销售费用比例时或高比例扣除如18%-20%,或低比例扣除如2%-3%,企业何时优惠期结束或发生变化,何年重新定价,表面上看似乎企业定价原则长期不变,实则是规避了国家税收、转移了企业税负,最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通过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自我实现了集团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目标。

3、关联企业通过相互占用资金转移费用。调研中发现集团性企业通常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筹资、融资,融资款项各成员企业可共同享用,而利息费用的支出则有意向实现利润较多的企业或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倾斜,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经营资金的收取与支付上,则往往通过互转往来的方式由其它企业代付代收,从而规避了长、短期借款问题,并通过“往来链条”在成员企业间实现购销经营资金的循环。

4、利用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在应税税种间进行避税。调研、评估中,发现部分集团企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存在主体税种跨征管机构征收与管理的情形,如纳税人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大型机器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见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别隶属于国税与地税部门征管时:一是通过“平价”或“低价”开票销售在集团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间转移货物实现避税;二是通过加大安装费用等的不合理比例利用“税率差”进行非法避税。

5、集团企业间存在随意调节人工成本核算的情形。调研中发现,集团成员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其用工人数与工资支出在成员企业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具有随意分配、调节成员企业利润之嫌。

6、存在非法提取永久性差异支出增加费用、减少利润的情形。特别是存在于集团企业长期处于日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免扰区”状态下。如调研中发现部分集团成员企业提支了应据实进行扣除的基金、费用和巧立明目提取而无需支付的基金、费用,利用税务检查的“时间差”打“插边球”,缩减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7、企业存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尤其表现在对库存商品的核算上,有些集团企业其库存商品的收、发、存与其销售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关系时,如通过核实库存商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数量能够测算、核算出其应税销售数量时,企业往往在账上有意不核算数量,仅按批次、金额进行粗放性、规避性的核算,从而给税务人员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等工作增加难度,设置障碍,请其绕道而行,使其无功而返。

三、对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加强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深度。巡查工作开始前,要充分收集政府、工商、地税、外贸、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的交换、更新、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内部一户式管理系统和决策监控软件系统等征管信息平台,调阅集团企业的各类、各项静态数据资料,分析、排查异常数据信息资料,列出主要疑点和巡查的主要环节、主要方面,有目的地进入集团企业,运用趋势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行业比较分析法等进行深层次的巡查、核查工作。

2、加强税收、会计业务的全面、深入的系统学习。集团性企业的税收征管不仅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须掌握较全面的税收政策,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知识,而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加强学习,只有水平过硬了,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和动手能力,才能走的进、出的来。

3、建议试行集团性企业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基层所辖集团性企业较多的分局,可以实行集团性企业选派一至二名税收、会计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的办法,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税收征管的质效,积累集团企业专业管理的经验,探索集团性企业重点、专业性管理的有效途径。

4、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适当的时候取消a级诚信纳税人两年免查(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的优惠鼓励政策。税务部门依率计征,纳税人依法纳税,应是征纳双方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基础,税务部门不宜发“免检牌”给纳税人作“筹码”。对未来事项形成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和谐的征税关系,一段时期税务稽查监控的职能,对具有免检资格的纳税人而言出现了“真空”。

5、开展经常性、深层次的检查与调研工作。建议由省、市、区(县)统一组织开展行业性集团企业、规模型集团企业、重点税源类集团企业、风险性集团企业等类型的服务性调研、日常性税务稽查工作。从而逐步增强对集团性企业的纳税服务、会计核算的规范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切实加强税企沟通。为集团公司全方位地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与会计在销售实现、费用列支方面差异性的辅导与解读工作,建立集团性企业每年1-2次系统性税法解读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7、有效规范集团企业转让定价与转移税负行为。一是建议省、市局定期(半年或一年)或参照上年区域内行业产品转让定价的预警区间指标,以及符合条件征收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行业性应税建筑业劳务的预警区间指标。从而提供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参照适用;二是依照《征管法》、新《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法、利润分割法等方法,对集团企业的关联业务,合理进行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

第6篇

一、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已经全面铺开。由我处牵头,征管处、法规处配合,在软件、人员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下达汇算户数进度指标要求,各局按进度稳步推进,避免前松后紧,影响汇算质量,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高为纳税人服务质量,解决汇算清缴申报没有纳入网络申报的现实,今年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试点。努力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上存在的难点和瓶颈上有所突破,经运行解脱了基层大量人力、物力,方便纳税人,同时搭建汇算清缴网络平台,也为实现专业化管理、为纳税评估提供数据平台和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运行,两个开发区顺利完成了2253户的所得税汇算工作,简化了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流程,汇算申报数据准确率大大提高,错误数据信息大幅下降,汇算汇总数据质量大大提升,2253户申报数据导入总局汇算清缴软件一次成功。在实际应用所得税汇算清缴网络申报工作中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受理情况在软件中得到即时反映,各项需补充信息也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反馈,避免了以往企业所得税汇算多次往返税务局的烦扰,减少了纳税人纸质资料打印份数,缩短了税务机关内部的办税流程,减少了人员配置,从以前的企业管理人员全员受理审核汇算申报资料减少到每个局只需一人申报审核。

3月29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今年汇算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我们结合通知主要做以下工作:一是着力提高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质量,优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流程。二是完善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台账管理等后续管理工作。三是不断深化汇算清缴数据汇总、应用、分析。四是认真开展汇算清缴年度总结,重点总结创新性的汇算清缴工作举措,准确反映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五是加强汇算清缴工作考核,对汇算清缴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质量进行讲评、通报和表彰。

二、加强两个所得税税收分析。今年为基层减负,我们改变了企业所得税税收分析报送次数,按季报送,由市局对软件数据提取、分析、利用,但对各局,报送质量要求更高,期间发生重大税款收入变化要单独报送。

三、圆满完成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共申报2.5万人,超区局计划9000人。但同时发现许多问题,如:基层受理申报工作量大、申报进度前松后紧、申报数据对税收工作贡献度不大、税证开具存在问题等。针对今年12万申报问题,有针对性的对高收入群体,特别是加强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选取行业、单位推送至稽查局及各区县局对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达到12万元人群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处罚、曝光,以此促进个人所得税高收入人群征管,改变目前由税务局通知申报现状,引导至由纳税人主动申报,以此来缓解基层税务所工作压力,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

四、规范建安业代开发票附征所得税工作。为加强外来建安施工所得税,我处从维护本地税权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不少积极措施。这对维护本地建安市场税收秩序、堵漏增收都发挥了有效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局仍反映外来施工单位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不好把握;部分区县局出现了应附征而未附征所得税的情况;各局执行税率不统一;甚至个别地方采取了对外来施工单位一律就地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错误做法。经过大量调研我处对附征项目、税率进行清理,统一乌鲁木齐建筑安装行业税负。

五、2013年度培训及总局《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工作

配合人教处完成今年培训任务及总局《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工作。以培训和考试为切入点,立足于岗位师资培训,带动我局干部整体业务水平。

六、收集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七、完成非盈利组织、跨地区汇总纳税工作和个体行医的调研工作。深入各区县局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各类较为突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提出征管意见。

八、协助办公室完成今年税法宣传月活动。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资产报损、弥补亏损等后续管理 工作。

二、加强税收分析工作,为下半年税收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效征管办法。

第7篇

一、突出中心,严查细管,国税收入负重前行

上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波击下,受经济增幅放缓,企业效益下降,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全县税源急剧萎缩,国税收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前6个月,国税收入持续负增长,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元至6月份,全局共组织国税收入7180万元,占省分计划15420万元的46.56%,同比8298万元净减1118万元,下降13.47%。其中"两税"完成5998万元,占省分任务13830万元的43.37%;企业所得税完成451万元,占年计划920万元的49.02%;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完成669万元,占年计划520万元的128.65%;车购税完成62万元,占年计划150万元的41.33%。

上半年,全县国税收入较省分计划进度掉收3.44个百分点,"三税"较市分计划滞后6.28个百分点。主要是总部贸易经济税收同比减少2145万元,影响进度14.54个百分点。虽然经济、税源双方下滑,但全县国税干部仍坚持依法征税,强化征管,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向内挖潜,积极组织国税收入,尽力缩短收入差距。若剔除贸易税收减收因素,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入库税收分别同比增收312万元和706万元。

(一)把握抓收要点,强化税源监控。为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质量,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我们国税局加大了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将5万元以上重点企业一并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并通过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财务及办税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企业信息采集月报表质量和效率,税源控管水平不断提高。各征管单位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强化对税源的控管。

(二)夯实抓收基点,强化税种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税种尤其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管理。在增值税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废旧物资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等审批规定,注重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时限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35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16户。为保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质量,上半年完成了对全县34户达标未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清理认定达标纳税人12户,审批在办13户;结合增值税纳税评估操作系统,开展了农副产品收购、出口退(免)税等4个行业15户(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评估。注重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减免登记备案、报批制度,上半年登记备案减免税企业21户,审核审批了三泉水泥综合资源利用资格认定。所得税管理方面,在确保个人利息所得税按期申报入库率达到100%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纳税检查工作,指导纳税人调增利润120万元,调减利润260万元,弥补亏损80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5万元;对全县42户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所得税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核定税额36万元,入库5.89万元。出口退税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管理与服务、预防和打击并重。

(三)明确抓收重点,强化税收检查。坚持以查堵漏,以查惩偷,以查促收,认真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上半年,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已查结案件36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其中,日常选案稽查36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90万元;完成了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4个行业5户纳税人的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8万元;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处罚违法违章行为5户,补缴罚款12800元。同时,积极开展协查、举报案件的查处。上半年,受托协查案件2起,涉案金额19.83万元;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14万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涉税违法分子,整顿和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

二、围绕重点,强筋固本,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县局学习实践活动,召开了全体党员动员大会,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按照"规定动作一个不少,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的思路,扎扎实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基层联系点分别开展调研,认真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部分中层干部交流了学习心得。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在分析检查阶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思想状况。认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谈心沟通,共同总结了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梳理分析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局党组成员共同参与了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了各支部的修改意见,逐步形成了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并召开干部群众评议大会,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全局158张评议票中"满意"的有154票,"比较满意"的有4票,"不满意"的0票,满意率为100%。

(二)开展学习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我们在坚持"一周一题、一月一课、一季一考"学习制度的同时,组织了"两税条例"及实施细则、重点企业税收调查信息采集、税收信息宣传、科学发展观辅导讲座等专题学习培训6次,培训在职干部500多人次,选派人员外出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0多人次;组织基层分局71人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基础测试,组织16人参加了全省稽查业务考试,稽查干部参考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位居前列。全系统各单位努力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学习阵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诺廉工作会议,全面学习了市局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开展诺廉活动,提高了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反腐倡廉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符合我县国税系统实际的惩防体系,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对政策执行、稽查定案、减免退税审批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对财务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尤其是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电话费等开支,严格按制度把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全县国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巩固基础,提质增效,税收征管持续加强

我们在全系统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抓住基础环节,推进征管工作精细化。一是夯实了征管工作基础。通过落实信息交换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清理,实施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动态跟踪管理,落实以票管税,及时查处发票违章行为,调整税收定额,税源户籍管理全面巩固。通过落实普通发票分类管理,探索消费者监督、税务监管、电子网络监控"三位一体"的发票管理新机制,票证管理深入推进。上半年,各分局通过户籍巡查共查出31户漏管户并全部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从而减少税源流失近7万元;元至6月份调整税负37户次,月调增税额2.4万元;通过核查将32户线下户调整到起征点以上。二是创新了源头控管办法。坚持"抓住大户、管住中户、稳住小户"的原则,根据纳税人所属税种、规模、行业、信用等级等方面的特点,探索落实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行业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如,对摩托车、手机、成品油、药店、汽车修理修配等专项税收,按行业实施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大户由各分局长任主管税收管理员,落实重点税源驻点管理;根据税收规模或纳税人类型、特点,按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在抓好户籍管理和建账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应用电子定税管理系统,上半年通过电子定税系统核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843万元,比上年增长10.7%。三是优化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制定了《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方案》,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着力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升数据信息采集质量,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回归分析与应用,有效地降低了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和征纳成本。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按季召开工作例会,开展评估结果交流,增强了税源管理联动性。

(二)保障系统应用,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一是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加强对全系统近300台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我们国税局继续推行计算机管理员和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对计算机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设备的维护维修水平,确保各部门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转。二是保障软件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税源绩效考核管理评价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确保了金税工程、四小票数据上传、电子办税平台等信息系统平稳运行,认真搞好各项重要数据的审核备份和网络防护工作,及时进行操作系统补丁更新和杀毒软件升级,共解决应用软件问题200余次,提高了各系统的运行效率。三是拓展网站的服务功能。对县局的内网版面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布局新颖、内容丰富、界面友好易用的内部办公网站,使网站成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的平台,基层与机关沟通的桥梁。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网站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门户网站信息、信息审核及网站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了网站运行平稳。

(三)完善基本制度,推进纳税服务优质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当前的纳税服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按省局提出的"8152"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一窗多能"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五个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积极推行了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导税服务、自助服务等多样化服务制度,切实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规范执法,优化环境,依法治税扎实推进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1-6月份,过错追究20人(次),扣分93分,经济惩戒465元。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减免税、税务稽查等执法行为、程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上半年按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9户(次)。认真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涉税文件,对县局年至年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废止文件16份。

(二)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引导舆论环境。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4月1日,我们联合县地税局,在县人民会场举办综艺晚会暨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大力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出1个月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在"在线"打出税宣标语,促进社会关注税收、理解税收;举办了"税收伴我一路行"自行车税法宣传活动,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建立"税企沟通QQ群",邀请全县企业老板、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以及个体纳税人参加QQ群,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回答咨询疑问;与移动公司联合启动"企信通",建立税收政策、服务内容即时以及纳税申报温馨提醒机制,促进税企关系更加紧密、和谐。

(三)落实税收调控措施,改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通过加强宣传,抓好政策培训,开展转型后的收入分析测算,做好对纳税人的辅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改革在全县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抵扣、一般纳税人认定、征收率调整政策,全力落实好成品油税费改革措施,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扩大内需,推动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各业务股室通过深入基层调查,同各分局、企业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分析研究税收征管一线中出现的政策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疑难问题,查热点、解难点、攻焦点,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强化保障,稳中求活,内部管理效能提升

(一)加强人事党务工作,增强队伍活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年度考核、评选评优、干部考察、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党员纳新转正、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了机构改革调研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开展机构改革作好了准备。充分发挥工会休干职能作用,对离退休老干部发放春节慰问金1万多元,对住院病人及时上门看望,对老干活动场地进行了修缮,添置了一批体育用品,体现了组织关怀。大力实施国税文化建设,以节日为载体,自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筹资;人力成本;税费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三大财务难题

(一)融资难

缺乏资金、资金流通不畅,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也曾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然而这一问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政府方面说,虽然公布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文件,但是却没有形成具体而完善的担保机制。

其次,从银行方面来说,虽然有政府鼓励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的寿命期限很不稳定,很有可能让银行贷出去的很多款项收不回来,出于盈利风险考虑,银行不愿意贷款给还款能力不强的中小企业。

最后,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说,由于其缺乏比较完善的会计管理机制,账目设置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能满足银行提供贷款前的资格审查,而且没有房产等抵押品。

据上海的《2011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趋势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857家企业中,其经营资金大部分都依靠自有资金,有近90%的中小企业较难从银行贷到款。因此,融资难、资金链断裂仍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劳动力成本上升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的《珠三角小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显示,人工成本的上升在挤压企业的利润空间。据调查,珠三角地区的小企业工人工资相比2010年上涨了20%—30%,部分高级技工的工资上涨幅度甚至超过100%。报告显示,将劳动力成本上涨列为当前企业面临三大困境之一的企业比例高达52.44%,仅次于原材料成本上涨。

因此,本文认为中小企业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难题就是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同时人才流动性大。除了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外,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生产成本随之上扬,而且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不能把成本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产品定价当中去,只能损失利润。

(三)税费负担过重

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超过11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个,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50%以上的税收。根据多家部门的调查,目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较重,有不少中小企业表示,他们一年所纳税额占到企业利润总额的50%左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要缴纳税费或“隐性”负担有: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费,包括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社会保险费等,据估算,通常交1元税,就要交0.5~0.7元的费;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一些执法部门名目众多的检查罚款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表示,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常常是清理了一批,一些地方换个名义又冒出一批。

上述三个问题在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当中都存在,关系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并且在以后做大做强过程中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接下来分别对上述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二、中小企业如何解决三大难题的建议

(一)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相结合

首先,企业要在融资前一定要有规划,有预见性,即对资金需求的性质、用途、数额、期限等有明确的判断,并且还要明确可以接受的成本,可能的还款保证,以及还款来源的评估。

其次,企业可以借助于专门的融资机构,帮助企业规划融资,以此来减少企业的盲目性,增加融资成功的几率。

第三,充分重视内部融资的作用,即通过内部员工投资来成功筹资,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筹资成本,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银行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应当确定长期合作银行,将零散资源整合到一家银行,重点培育与这家银行的信用合作关系,为自己的后续发展打基础。

(二)控制人力成本,提高利润

第一,中小企业的一个特点是规模小,因此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企业利润下降的时候,适时转型,变更主营业务,即在一段时间内主要投入成本较小的业务,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第二,重视人才培养,争取留住人心。如何才能留住人才,除了物质方面的激励外,还要注意其精神方面的需求。经营者应当正确看待人才流动,重视人才培养,摈弃“为他人做嫁衣”的想法,多位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对于重要人才,企业可以采用参与入股的方式,让企业和人才的关系更近,以留住人才。

(三)正确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

首先,政府应采取相关政策措施,以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就已经实施了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并且在2011年11月1日之后,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但是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很重。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当完善税制结构,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在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时,政府应及时下调其核定税率或定额,以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其次,企业应实现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充分了解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基础上,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选择时,纳税人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组织及交易事项的复杂筹划活动。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利用税收优惠、特定条款等方法,以及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着眼于降低企业整体的长久的税负,而不是某一时间、某一税种,要树立整体的税收观念,合理避税。(作者单位: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烟台分所)

参考文献:

[1]张建营.中小企业融资实战[M]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6.

[2]徐文峰.财务主管实务[M] .广东经济出版社,2009.

第9篇

关键词:信用贷款;融资方式;中小微企业;互联网+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1)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中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民间融资、股权融资渠道。其中民间借贷没有复杂的手续和审批流程,借款要求相对低,但其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政府扶持政策、经营手续不齐全,造成借贷成本较高。依据兴业证券2015年的月度民间资金调研报告,5月份民间融资的资金月利率为3%到5%,年利率高达36%到60%。面对金融市场上融资方式操作性低,品种单一的情况,中小企业也只能望而却步。(2)融资渠道不畅通。我国资本市场未形成中小企业直接的融资途径。从2015年央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在32个省市自治区中,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不足8%。商业银行主要对中小企业提供存贷业务,其中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能满足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需求量,因而只能越过资本市场筹资途径,从非正式的金融市场上间接获得企业所需的融资资金。(3)融资结构不合理。当前在贷款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没有形成与之相对应的投资回报率,主要原因是经济体制的不健全以及低效率的企业融资平台。根据中小企业协会的2015年四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31%的企业反映融资一般,较上季度下降12个百分点;53%的企业反映本季度流动资金充足或一般,比上季度减少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产能过剩、投资收益率低,加之高杠杆率与低利润率的矛盾,降低了企业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能力。(4)融资成本支出高。当前的经济市场活动中,存在个别部门和地区性收费清单格式、内容、标准等方面的不规范、不清晰问题,降低了清单公示的作用。依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评估报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费是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反映较多的一部分,企业融资贷款过程中咨询费、顾问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层出不穷,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达到15%~20%。过高的融资成本给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一方面,企业诚信意识薄弱,存在为达到降低企业纳税额度取得银行贷款的目的,采取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供不一致财务信息的现象。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会计报表不完整、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报表信息无法准确地显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加了贷款难度,降低了企业信誉。(2)银行与企业间信息的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同时小额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企业在发展中倾向于考虑经营成本,忽视市场分析成本。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信用评估与监督不完善,加大了对小企业发展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析,致使银行很难单纯依据会计报表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国家宏观制度的不完善。首先,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尤其是非国有中小微企业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其次,我国制定了《公司法》、《担保法》、《中小微企业促进法》,但并没有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贷款的解释说明。最后,中小微企业融资立法不规范、行政执法环境差,降低了国家立法对债权债务的保障。

二、纳税信用贷款分析

(一)纳税信用贷款的含义

纳税信用贷指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税款缴纳情况为审核贷款的基础,采取银行、企业和税务三方合作的创新方式,运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打分卡系统,按照A、B、C、D四级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对于符合标准的纳税信用企业发放银行信用贷款。

(二)纳税信用贷的特点

(1)以信用方式融资。“纳税信用贷”以企业良好的纳税信用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条件,参照企业缴纳税款的情况审批贷款额度。纳税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获得的银行信用额度就越多。(2)审批流程快。整个办理流程由企业向银行网点或者拨打服务电话提出信用贷款申请,到银行上门调查,再到完成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到最后企业根据需求取得贷款,仅需要四个流程。简化了企业贷款程序,提供了高质量的时效保证。(3)受众面广,成本低。贷款将纳税信用作为依据,凡具有持续良好纳税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其中银行对优质纳税企业给予更优的利率待遇,有效减少了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4)产品的标准化。“纳税信用贷”实施专门的打分卡,以“信”换“贷”,将打分结果和人工审核有效的结合,采取标准化的设计和操作,实现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快速办理和高效审批。

(三)纳税信用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义

(1)开创融资新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互联网+”的推动下,银行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守信企业提供贷款,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融资成本。据重庆市国税局统计,2015年1~11月,“纳税信用贷”共发放19.6亿元贷款,惠及33个区县1365户纳税信用优良的企业。其中,949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共计12.5亿元。(2)“量化”诚信,提升企业社会信用。纳税信用贷款以税收的缴纳作为基础条件,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是企业履行义务的良好回报。尤其是在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时,以纳税信用换取的贷款,无疑增加了企业社会信用指数,实现了企业和银行的双赢。(3)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以信用贷款规章制度为前提,以“互联网+”为理念,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加强与企业、银行的信息对接,打造了“互联网+税务”的新模式,助力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贷款。

(四)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流程

中小微企业办理纳税信用贷的流程如图1所示。(1)在确保基本纳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填写《纳税信用贷款申请表》,提出用款申请(2)银行同意受理后,对贷款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和主要用途进行综合分析。若银行未同意受理纳税信用贷款,企业应重新检查自身财务等相关资料的有效性与完整性,之后再提出信用贷款申请。(3)税务局根据纳税信用制度对企业的税务资料,包括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进行评定向银行提供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审查过程中,税务局与银行通过税银征信合作模式,依据纳税信用指标体系,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按时缴纳税款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纳税信用贷款,实现企业以纳税贡献换取信用额。(4)核查后如果银行认为企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同意贷款的,应与企业签订《纳税信用贷款合同》。合同需要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借贷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其他事项,确保信用贷款的实施。对于不符合贷款要求的企业,银行将不予提供纳税信用贷款。

三、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纳税信用指标体系的内容

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问题,可以说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解决好纳税信用贷款需要科学的管理决策艺术。有效进行纳税信用贷款的核心是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进而以此为基础,推动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实施。依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本文建立了纳税信用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指标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同时,采取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对于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设置不同的扣分标准,未遵循指标要求的企业按照百分制的方式进行扣分计算,正常申报缴纳税款的企业不予扣分。另外,在税收优惠申报材料虚假、伪造、变造、虚开发票、有非正常户记录、逃避缴纳、逃避税款的企业将直接认定为D级。具体的纳税信用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二)纳税信用等级结果的确定与应用

依据上述评定指标体系,将纳税信用评定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在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应用方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财税网站、企业诚信系统、税务公告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引领企业纳税人诚信纳税,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A级纳税等级的企业,给予肯定与鼓励,设立绿色通道,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B、C级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辅导,提升纳税水平,增强纳税信用度;对信用等级低的D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与管理,实现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实时动态管理。三是推行“纳税信用贷”服务。银行按照守信激励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

四、利用“互联网+”开启纳税信用微时代

(一)“互联网+税务”的提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税收征管对互联网应用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互联网+税务”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主要依托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的优势,将互联网与税务征收进行有效的结合的税务征管方式。“互联网+税务”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贷款时,实时进行税务数据的上传,税务机关将企业的财务系统与税务系统进行衔接,之后,银行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判定是否给予贷款以及核定信用贷款额度。进而实现银行、税务机关、企业三方财务信息的对接,推动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发展。

(二)“互联网+”背景下纳税信用贷款的优势与挑战

(1)增强纳税评估水平,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新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评估体系,优化银行信用贷款流程,降低企业纳税信用贷款成本,进而更好适应大数据的发展,提高纳税评估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难的问题。(2)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互联网+”前提下的纳税信用贷款,对企业财税数据的检查更加严格,国家税务诚信系统将全面分析纳税人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内容,实时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确保高质量的纳税遵从度,进而有效减少税收偷逃现象。(3)信息泄露影响大,增加系统安全性风险。税务机关掌握着网上纳税人的各种企业数据信息,一旦遭遇到不法分子或者黑客的攻击,产生的不仅仅是数据的损失,更可能使得机密泄露,对企业甚至对社会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当前的安全防护系统并不能很好地完成税务征收管理的整个过程。不论是人为操作还是系统原因,这些故障的产生对“互联网+税务”的危害都是极其惨痛的。

(三)“互联网+”背景下纳税信用贷款工作强化建议

(1)强化涉税信息安全性,规范税务数据管理。涉税信息的安全性保障包括制度保障、人员保障与技术保障。做到这三个方面的保障,需要国家建立更加全面具体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制度,例如《互联网税务法》,以规范企业税务信息的采集、加工与更新处理。需要税务机关加大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在制定完备的网络信息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确保税务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此外,税务机关加强办税系统网络平台的建设,设置密钥认证机制,以技术为保障进一步防范税务信息风险。(2)优化纳税服务手段,实现纳税新格局。“互联网+”时代下,税务机关征税平台运用电子信息化技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税的多元化纳税服务。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特征,提供全面的个性化服务,及时地解决纳税人的办税问题,在方便企业纳税的同时也增加了二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服务。另外,采取手机移动纳税平台以及微信纳税服务实现税务事项的相关办理,在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同时也做到了对纳税风险的一定控制,进而达到提高企业纳税信用贷款质量的作用。(3)转变软件模式,进行企业内部自我提升。“互联网+”对企业原有的业务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从纸质版发票到利用网络技术开具发票再到现在的电子发票的应用,是企业业务在税务处理形式上的一种转变。企业的发展需要完善内部财务系统与ERP系统的对接,改进与税务机关网络办税服务的数据信息的共享方式,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提升自我的基础上实现对“互联网+”与纳税信用贷款的有效融合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杜逸冬:《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浅析》,《财会通讯(综合)》2015年第23期。

[2]张艺馨:《新形势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路径》,《价格月刊》2015年第7期。

[3]钱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与有效性研究》,《企业经济》2012年第2期。

[4]任梦华、巫晓帅、徐小琴:《纳税信用建设的国际经验与启示》,《中国财政》2015年第22期。

[5]何家凤、何少武:《大数据时代的纳税评估信息采集模式》,《财经理论与实践》2015年第3期。

第10篇

一、西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西城街道办事处农经站现有三人上班,其中一人为站长;就农村财务管而言,一人为“村帐乡代管”(现按要求全市推行农村财务委托制)的会计,一人为出纳(主要管理帐户和单据)。从2003年起全市要求实行“村帐乡代管”,做到每季度做帐一次,并在每次做帐结束后由办事处农经站打印好财务公开表,在各村进行公布。通过一年多的运作,使全办事处的农村财务管理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广大农民对本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已有了基本的了解,并能较好的实施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减少了因农村财务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通过实施村帐乡代管,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现在,全办事处绝大数干部职工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开展并实施好这项工作的好处,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村(社)财务委托。但是,也发现在农村财务的管理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尽管上级的规定和要求都很明白,但办事处的个别领导和部份村“两委”主要干部不把村(社)会计委托工作当作一回事,有个别人员还千方百计横加阻拦,人为地加大了工作顺利推进的难度。因而造成已经制定的各种制度在有的地方不能完全落实,致使在整体范围内制度执行不是很好。

2、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制定出的制度在一些地方执行不好,形成了财务管理的诸多漏洞。如有的地方以白条收费并且对收取的款项采取不入帐而截留收入;有的地方不按制度规定采取现金结算,对超出备用金的部份现金也不及时存入银行,在开支上把钱用了再说,造成无法开展事前监督;有的地方出现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没有对口用在规定的用途上,而是将其挪作他用;有的地方的财务人员丧失原则,对集体资金采取未批先支,迫使审批人员对一些不太符合规定的开支无法拒绝支付。

3、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民主理财组织还未健全,出现财务监督缺位;有的地方对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没有将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形成事实上的假公开。

4、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份农村财务人员对业务工作不熟悉,有相当一部份完全是新手,甚至不知道财务工作应该怎么做才好,致使农村财务工作难以在整体范围内达到规范化;有相当一部份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知道农村民主理财工作应该做些什么事情,要么认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于农村财务管理来说有“无尚大”的权力,不管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味与村“两委”对着干;要么认为民主理财小组的设立是流于形式,对农村财务不实施监督,失去了民主理财小组应有的作用。进而造成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无法做帐和公开、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疏于监督,严重影响的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的质量。

5、财务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就调查了解的9个村(居)委中,财务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较好的有4个,只占44%;有的村(居)委的财务档案完全就象堆乱纸一样的堆放着,根本就不是什么档案,这很容易造成财务档案的丢失,致使财务档案失去连续性,进而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继续开展和经济纠纷的顺利解决。

二、听到的呼声和要求

1、加大推行农村财务“委托制”的工作力度。由于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农民群众在知道农村财务管理“委托制”的好处之后,纷纷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委托”的工作力度,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加强培训。每年针对农村财务人员、村(居)委主要领导、民主理财小组人员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管理和监督农村财务的素质和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认真听取群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和意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对农村财务会计“委托制”的认识,加强对实施农村财务委托制的领导,强化实施农村财务委托的措施,按照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农村财务的委托,规范全市农村财务的管理。切实杜绝不合规、不合理的各种开支,将农村集体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农村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乡镇、办事处的领导要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到政治的高度摆上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做到亲自过问,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各自的相应工作。

3、规口管理专项资金。对所有属于村(社)集体的资金,包括上级相关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都纳入财务帐内核算,形成一个漏斗下;实行银行帐户结算和管理,杜绝现金结算,保证各种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运用,便有限的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民主理财机构。按照《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98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及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农村民主理财工作的规范化。并按照全市统一明确的农村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和方式搞好农村财务的公开,做到每笔开支都进行详细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民主理财的质量。

5、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层层安排培训经费,对下一级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村级财务人员、村级“两委”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三个层次中与财务相关的人员的财务培训,以提高其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农村财务审计,严肃财经纪律。乡镇、办事处农经部门要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进程。

财务调研报告(二)

中小企业财务状况

(一)调查的内容

我们将企业的财务人员设置、帐册设置、核算状况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1、财务人员设置情况,包括:

1、岗位设置状况,是否设有总账、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包括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等。

3、账册设置情况,包括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真实。

5、抽查主要原材料、产成品、现金是否与账面相一致。

(二)调查的结果

在调查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50户中小企业中,

1、岗位设置不全,或不规范的40户,占调查户数的80%

2、账册设置齐全32户,占调查户数的64%;记载及时,或基本及时的20户,占调查户的40%;帐实相符5户,占调查户数的10%

3、成本核算准确、真实的15户,占调查户数的30%。

4、盘存主要原材料、成产品、现金与账面相不一致45户,占调查户数的90%.通过这次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财务上存在问题。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调查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的?

一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部分纳税人产生了重生产经营管理,轻财务核算;重营销队伍建设,轻财务人员培训。少数纳税人文化层次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欠佳,不能按照《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账,主观随意性太大,收支无发票,收入随意报,记账的业务只是非开票不可的业务,有的记账只是形式主义,为了应付税务机关。

二是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新办企业不断增加财务人员紧缺,老会计有一定水平,但一人代几个单位的帐,时间上不能保证;新会计不是缺理论知识,就是少实践经验;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是老板,工资由老板发,不听老板的就被炒鱿鱼,所以会计只能根据老板提供的票据“做账”、“圆账”。

三是税务部门管理不到位。税务部门特别是管理部门由于工作的千头万绪,疏于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加强税收征管,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不是很好地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以整改,而是回避矛盾,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私自消化。在系统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追究重于书面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务人员思想上产生麻痹,得过且过的观点左右了少数人的执法行为。

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较轻。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而故意销毁或隐慝账簿凭证的,税务机关最多也只能给予纳税人罚款一万元。

五是现行财税法规对财务不健全缺少切实的、有效的、统一的界定方法。有的条文只是把“账证不全”、“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笼统的称作财务不健全,但具体的什么叫做“账证不全”、什么叫“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没有完整的、清楚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量化的标准,计算的规范尺度,“不全”、“不能准确”应达到的程度是什么,让人感到模糊不清,财务状况是否健全难以界定且费时费力,税务管理人员无法把握财务不健全的“度”,客观上造成税务人员疏于对这类问题的管理。

三、加强管理的思考

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已迫在眉睫,经过思考,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宣传月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法意识,使广大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漏税违法的观念,让纳税人心中有“税”,明白“诚信纳税”与“诚信做人”一样重要,明白“诚信纳税”与“商誉”一样的有价值。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通过会计例会、业余税校等阵地进行经常性税法宣传,通过纳税评估、涉税事项调查等进行专项辅导,促进涉税专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通过税法宣传教育,使中小企业业主明白从“诚信做帐”开始“依法诚信纳税”。

二是强化办税人员的培训管理。办税人员是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是税法宣传声音的传播者,是决定征管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以办税人员管理为突破口,实现诚信做账意识的增强。

1、建立办税人员档案,成立办税人员协会,明确分片办税负责人,通过自律组织,交流工作体会,提高业务。

2、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办税人员例会制和考核制,定期进行活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建立《办税人员考核登记簿》,重点考核财务核算水平、日常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通过日管、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来综合评价。

三是严把认定关。税务认定中涉及到对账册、凭证管理的有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正式认定、年检和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等,在各种认定、年检、鉴定中,要严格把关,不能迁就,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不能让其过关。

四是减少责任区人员“不务正业”的时间。税务部门的绝大部分工作都会落实到基层管理分局,责任区的管理人员更千头万绪,经常要应付各种学习、考试、检查,不断要写小结、写心得、写信息、报报表,不但要管理、评估更要搞创建,每月到责任区巡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此上级部门必须保证基层管理人员到责任区的时间,每月最好不少于12个工作日。

五是加大评税、稽查力度。纳税评估是管理的重要方面,在评估中发现账外经营、做假账一定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在稽查中发现做假账故意偷税的建议处于二倍以上罚款。

总之,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已迫在眉睫,但谁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有个多大的变化,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全”,就是要求纳税人设置全总账、出纳、保管岗位,设置全相应账册;

第11篇

一、样本调研基本情况

为确保掌握情况,查到症结,找准对策,我们专门成立会审小组和调研小组,确定7个行业14户低税负、零负申报企业作为调研样本。这些企业销售规模从年产几百万元到年产几十亿不等,有开业不到一年的新办企业,也有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老企业;外资区域涉及香港、台湾地区以及韩国、日本、美国、欧洲和太平洋群岛国家(避税港),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调研中我们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次集中会审的办法。首先,由责任人陈述企业基本情况和案头分析情况,集中逐户过堂,分析排查疑点和确定调研重点;其次,由调研人员深入企业一线,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工艺流程,检查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实际情况,详细查看企业账簿,重点审阅抵扣联的列支范围,出口退税情况,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和融通资金情况,有无视同销售、报废、废料销售情况,所得税减免期前后有无人为调节年度间利润,向境外付汇等情况。对调研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事中的集中会审,讨论确定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案;再次,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集体讨论,形成统一的准确处理和后续管理意见。经过一个月的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评估,14户企业共查补增值税77.23万元,调减留抵107.49万元,调增所得额130.59万元,所得税税款28.36万元,滞纳金20.12万元,调整外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年度一户。

二、形成“零、负税申报”现象的主要原因

形成企业“零负申报”和长期低税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内部的原因,也有税务部门管理的原因;既有经济客观因素,也反映人为主观因素;既表现于税收征管操作的欠规范,也透析出税收政策制定的不够完善。具体有以下几点:

1、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生产经营不景气。诸多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产品结构单一,缺乏新品开发能力,发展后劲不足,严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非常脆弱;人民币汇率升值和出口退税率调整影响出口企业的利润;中小企业对下游大企业的依赖性强,价格受其控制,一定几年不变也是重要因素。

2、税制设计有缺陷,造成实现税额有扭曲。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没有充分考虑新办企业在开办初期、季节性生产企业和产品生产周期长的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进项大于销项的实际,客观形成了阶段性的“零负申报”现象。主观方面,部分企业利用税制设计上的缺陷,出于缓解资金短缺的目的,在财务上人为地调节进销项结构和销售实现时间,消化和扭曲应实现的增值税。另外,税收政策与财务制度差异仍然很大,增加了税额准确计算和税收征管的难度。

3、管理观念和手段弱化,企业财务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与财务核算主管部门的分离,容易引起财务核算管理主体的相互扯皮;企业财务人员的频繁流动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的影响,财务核算时间和人员上的脱钩造成财务核算不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是制约准确核算的因素,部分财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核算不能完全准确体现经营成果,同时增加了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风险。

4、管理人员面临知识更新压力,管理力度相对薄弱。大部分基层干部的纳税检查和评估还停留在依靠手工账册,对财会电算化特别是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应用还不熟悉、不熟练。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在日管中仍存在认识误区,重增值税,轻所得税,重税负,疏管理,对重点税源户比较重视,对中小企业管理和监督偏松。一些管理人员过度依赖管理软件和工作流处理,深入企业调查分析不够,实地管理监控不够。

5、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反避税难度大。关联交易相关法规的滞后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避税空间。根据OECD有关调研报告,特别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大型集团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均将转让定价作为首要税收问题。目前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主要集中在集团内部企业间的各种往来,主要手段有:高进低出,即以较高的价格向关联企业购进原材料,以较低的价格将产品售给关联企业,将企业利润税前转出;虚列或多列租赁费,即以同关联企业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的名义,将企业利润转移出去,有的实际上并未发生租赁行为;提高佣金费用标准,以高额劳务报酬费、技术咨询费、中介业务费名义,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向关联企业融资,以高于同类业务的利率支付利息,将利润税前转移。目前,反避税工作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除了有关法规亟需建立和完善外,对反避税工作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足,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与反避税工作要求不尽适应。税务部门缺乏了解国际市场行情,税务人员缺乏丰富的反避税经验和能力,这些都给反避税工作带来困难。

6、企业税法观念淡薄,税收宣传和执法力度还很不够。税务机关需加大力度多宣传多辅导,为企业提供法规和政策保障。同时,税务人员需解决执法力度偏弱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税收某些职能的强化,税制设置缺陷的弥补,最终要通过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来实现。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管理难点,应制定应对策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管理的精度。

1、强化分析,整合设置零负申报和低税负风险警戒区。宏观上要分行业、分工艺流程、分规模等开展复合式的梳理分析,剔除合理性的因素,真正设立风险区和风险点。微观上,牢牢把握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加强零负申报和长期低税负企业的日常监管。真正落实责任区责任人巡查制度,不定期实地调查,对企业法人、经营者和财务人员约谈,查看生产车间和仓库,调阅账册,了解企业真实的状况。对不正常零负申报,加强评估力度和深度,促使企业规范运作,不断降低零负申报面。

2、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征管手段加强监控。做到征管环节全覆盖、管理过程全监控、税收服务全方位。首先,要突出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行业进行重点管理,对规模小、效益不好、固定资产投入不多的外资企业,要控制用票量,对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成本核算不准确的,要促进准确核算;其次,强化申报审核。真正建立“两税”数据审核机制,增值税低税负外资企业,往往也是亏损企业,要加大长亏不倒的外资企业的重点监控,不断加强月度和季度申报审核,提高预缴率;再次,强化跟踪管理。对正常零、负税申报企业如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调试阶段企业等情况,要注意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内外联动,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年年亏损,产品增值率低,而生产经营规模却逐年扩大,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明显。为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企业关联申报管理,严格日常税务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申报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对关联交易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将企业历年关联申报数据实施综合分析,重点分析关联交易变化与经营成果的相关性;三是广泛收集行业数据,分析行业特点,将企业的经营情况与行业状况进行对比,从而筛选出异常指标;四是充分利用反避税数据库平台,寻找与关联企业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强化可比性分析,努力发现避税疑点;五是加强售付汇管理,严把审批手续关。企业申请付汇时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贸易明细,认真核查付汇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资金流向,抓好后续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将售付汇工作纳入反避税工作内容,并与税收情报交换有机结合起来;六是进一步抓好日管、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工作与反避税工作的结合,将反避税工作关口前移,实现税收征管与反避税的无缝衔接。

4、整合数据,充分发挥信息的支撑作用。加强信息的对称性审核,充分运用征管系统、一窗式、一户式等信息化系统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税收监控。目前的申报系统暂时不能实现增值税申报数据与所得税申报数据的对称性审核,给税源管理的准确性带来了难度,建议尽快进行改造升级;加强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海关、统计、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丰富“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实现征管信息互联共享,增强税源管理实效;充分利用数据整合的信息资源优势,为基层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直观的信息支撑,提高共享度和实际运用水平,强化比对分析,区分原因,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

第12篇

一、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出发点是实现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

近年来,泰州市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认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强化税收服务意识;加强窗口建设,简化流程,简易申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基层各单位和广大国税干部以职能为基础,权益为重点,程序为根本,创新形式,拓宽渠道,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的赞誉。

经济快速发展是税收增长的基础。有关调查统计表明,**年泰州市陵光集团、扬子江药业集团、春兰集团等30户重点企业全年销售收入848亿元,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30%以上,缴纳“两税”总额14亿元,占全市国税总收入的45%,这些重点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十分明显。

在广泛的税收调研中发现,重点企业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纳税遵从度普遍较高。但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一是重点企业在方便办税信息化建设上有强烈要求。近年来,国税改革路子迈得较大,简化流程,简易申报,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部分重点企业还未能适应税收信息化的要求,形成流程和环节节点上不够畅通。二是重点企业迫切需要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重点企业收入比重较大,企业部分办税事项、政策落实、税收管理等在正常服务中难以到位,在获取宏观税收经济信息方面有强烈愿望,因此,从经济发展与税收快速发展的要求来看,上门搞好针对很有必要。三是税企双方也要加强沟通,互动互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点企业在经济运行规律和财务税收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税干部多年来未进入企业,有必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调研。上门服务的过程是学习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的过程,也是学习企业艰苦创业、负重奋进精神的过程,更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依法治税的过程。正是基于此,泰州市局从今年初开始酝酿和筹划,借第13个全国税法宣传月之机,在二季度集中一段时间为年度“两税”收入超千万元的30个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服务,选调30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年富力强、业务全面的国税干部进驻企业,送政策、送信息上门,协助办理涉税事宜,与重点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推动依法治税进程,推动依法诚信纳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强征管夯实基础,为促进经济发展推波助澜。

二、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落脚点是实现税企双赢,共同发展

让国税干部在实践中得到锻练,使企业在发展中不断状大,泰州市局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优化纳税环境、致力于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1、服务内容满足了企业正当需求。为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主要实施八个方面的服务工作,针对性强。一是政策服务。合理科学地运用税收政策和税收杠杆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服务,促进重点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二是信息服务。为企业决策搜集相关信息,帮助企业实现与国税办税信息化的一级链接,协助企业建立网上办税工作平台。三是权益服务。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按“最大化”的原则检查税收政策享受情况,主动及时地落实到位。四是筹划服务。结合当前税收政策和未来税收政策的宏观预期,提出科学、合理、优化的税收管理模式。五是办税服务。协助企业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税,帮助企业办税人员进一步熟悉办税规程,提高办税质量。六是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财务(供销)人员涉税业务咨询辅导。七是财务服务。积极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盈利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八是决策服务。根据市场发展规律与趋势,找准税收管理与企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为企业结构调整、后续发展提供决策服务。陵光集团是泰州市“第一税源”,10多家下属单位的财务人员每月都要分别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认证抵扣联和购买发票,最多的时候要跑七八趟。上门干部帮助企业建立了集中办理制度,实行了集团专人一体化统筹办理涉税事项。在对姜堰市局曙光集团服务期间,帮助该集团申请变更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最大限额从1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为企业引进新的投资争取到了时间和条件。结合江苏皓月汽车锁股份公司特点,帮助企业规范货款结算方式,指导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货款,减少资金占用,仅此一项全年可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200万元。在扬子江药业集团,深入实际开展政策服务,仅帮助公司完善内部企业之间进项税额留抵一项,企业就减少损失242万元。在服务泰州魏德曼高压绝缘有限公司期间,针对企业出口免抵退软件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企业从内部互联网服务器中脱离,单独上互联网申报获得成功。

据调查统计,历时3个月的上门服务活动,全市国税系统共为30家重点企业举办各类税收政策专题培训、辅导班32个,参加听课人数达3000多人次;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方案28个,节省税收成本8000多万元;为企业办理涉税事项42条,解决长期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19个;为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110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30篇。通过上门服务,企业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有较大提高,大企业案件发生率、查补税款都有所下降。

2、上门服务促进了国税收入稳定增长。今年1-7月份,泰州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657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3426万元,增长26.15%,完成全年任务的63.97%,超序时进度5.64个百分点。其中:“两税”入库2353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5463万元,增长23.94%,完成全年任务的61.11%;其他考核收入入库304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7963万元,增长35.48%,完成全年任务的95.02%,其中,企业所得税入库13923万元,同比增收6849万元,增长96.82%。上半年国税收入占泰州财政收入的比重达60%,国税收入增幅高于上半年全市GDP增幅(14.7%),接近列工业增加值增幅(23.2%),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位列第六。其间,重点企业继续发挥了重点作用。1-7月份,重点企业“两税”入库101194万元,占全市“两税”收入的比重达43%;重点税源企业的“两税”增收额占全市“两税”增收总量的25.53%。

3、上门服务展示了国税形象。上门服务干部把这次活动作为锻练提高的平台、施展才能的舞台。严格遵守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恪尽职守、务实高效,步调一致、严明有序,热情服务、改进作风,充分展示国税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敬业精神。在行政执法时,既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坚持按规章规程办理,紧扣八项服务内容,付诸实践,见诸行动,一项一项抓落实,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简捷方便,提高效率,做到在优化服务中规范执法,在规范执法中优化税收服务。近期泰州市委书记朱龙生同志在泰州国税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这一举措,称赞这是“亲民、为民、求实的较好体现”。

三、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最大收获是为提高税企双方依法治税遵从度,转变服务理念提供了思路和空间

从实践中可以看出,税务干部进驻重点企业开展税收服务虽然在形式上与以往的驻厂专管员制度类似,在内容上与现在办税服务厅相近,但究其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有着明显的区别。与以往的驻厂专管员制度相比:过去驻厂税务人员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并且在减免税上有相当的权力,其工作目标以征收税款为主,重点抓纳税申报、计划收入,方法上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而上门服务的税务干部其工作以提供各方面的涉税服务为主,以促进企业依法纳税、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一般不办理税款征收和减免税、出口退税等具体事项,更没有税收处罚权。对上门服务的税务人员的要求就是依法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办税过程,做到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和正确,维护其合法权益。与现在的办税服务厅相比:办税服务厅强调程序,上门服务更重视职能。上门服务通过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加强了税企之间的沟通,解决了办税服务厅所不能解决的服务问题和服务项目,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在具体落实服务措施上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服务原则。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为前提,否则失去这个原则,也就失去了服务的基础和最终目的。二是换位思考原则。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要注意换位思考,否则找不准症结,对不准路子,解决不了问题。三是信息化建设原则。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必须走信息化建设之路,帮助企业搭建与税收、财务相适应的工作平台,实现税收信息化相互对称,以利于企业税收经济信息的增值利用,以利于企业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的质量和效率。

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思路清晰,意义重大,效果明显。通过这项活动,一方面为端正服务方向、深化服务内涵拓宽了思路和空间,另一方面就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对税务机关提出了足够的思考和研究。

1、要更新服务理念,把握税收服务方向。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是税务行政执法中两个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泰州市局审时度势为30家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必须树立“依法、文明、公正、高效”的服务理念,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有利于改善税收法制环境,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不断提高。

2、要防范服务风险,坚持服务与执法并举。税收服务是我们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将服务寓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之中,使我们的服务更自觉、更主动、更富有创造性。一方面,税收服务要坚持法律原则,不能“打球”。表面上看是帮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但由于存在“可能因偷税避税而被查处,有增加纳税成本”的风险,为有诚信的纳税人所不屑。另一方面,要防止由于怕有税收执法风险而采取“被动服务”的倾向,“有求才应、不求不应,等纳税人上门求”的被动服务是不履行义务的表现,与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相违背。因此,税收服务一要合法二要适度。税收服务的“度”,就是税收服务要有分寸,不能超越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超越了这个“度”,就是违法,就有违法服务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应作为而不作为,或者说应服务而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就是没有达到规定的“度”,就是失职,就有应作为而不作为形成渎职失职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如果在税收服务的过程中放松了依法治税思想,放松了对不法行为的依法制裁,那么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职责就成了时尚空谈,提供优质服务也成了纸上谈兵,无法真正兑现。

第13篇

市局领导的指导下,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与国际处全体成员一起,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自觉履行职责,一年来。扎实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做好表率。

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一年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和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使自己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得到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得到加强。二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先后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多期培训班及各种业务会议,自己平时也有意识地加强了国际税收知识的学习,业务水平得到较快提高,使自己把握工作、指导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创新思维谋求发展。

为使我市国际税收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始终把”敬业“作为工作目标,把”勤奋“作为内在驱动力。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使我市国际税收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是反避税工作首次成功通过总局立案,实现了市反避税领域新的突破;二是建立我市反避税案源数据库,为我市今后反避税选案工作、反避税分级分类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填补了市在这一领域的空白。三是积极主动与市地税、外管局、外经局协调,首次建立市国税、地税、外经、外管四部门协作联系机制。机制建立后先后从外管局获取了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非贸易对外付汇数据,从外经局获取了年以来的股权转让信息,并积极与市外管局联合对全市(含六县)银行付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从支付源头加强非居民税收监管力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全市非居民税收达到28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3%四是全省率先建立了税收情报案源报送制度和情报线索联络员制度,为丰富税收情报来源,建立良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2011年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国际税收项目方面,实现了市历年来扣分最少的纪录。

三、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恪尽职守争先创优。

更要爱岗敬业,身教胜于言教。深知做为一名基层单位的领导。勤奋从政,尽职尽责,做到事事处处为人表率,身体力行。凡是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先做到用自己的品质和作风影响一班人,用自己有效的工作去带动一班人。因此在处开展的业务讲座中,带头先讲了第一课;文明创建义务劳动中,第一个报名参加;抓信息工作中,积极主动写稿;审批税收优惠过程中,做到快捷高效;工作时间内做不完的事,就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完成;年内开展了7次业务培训和讲座;坚持开展了每月一次集体业务学习制度;规范了会议制度。每月初布置工作任务,月中进行工作调度,月末对工作进行检查,按季对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有效促进工作开展。目前我处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都发生较大变化,互帮互助、助人为乐已蔚然成风,节约一张纸、一支笔已成为不少同志的自觉行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全年未发生一起税收执法违规行为,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保持了零差错的纪录。处编写的两篇纳税评估案例在全市十佳优秀案例评比会上,全部获得十佳优秀案例;撰写的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市涉外经济的影响分析及建议》调研报告,市局组织的学习精神,为徐州经济社会发展献一计”活动中获得十佳建议的第一名;超额完成了今年市局下达的各类信息任务,上报信息数量比去年增长53%五员“业务竞赛中我处实现了全面达标,达到100%参赛率,并有一名干部进入省局决赛,一名干部获得50岁以上计算机操作培训先进个人。

第14篇

市局领导的指导下,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与国际处全体成员一起,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自觉履行职责,一年来。扎实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做好表率。

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一年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使自己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得到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得到加强。二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先后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多期培训班及各种业务会议,自己平时也有意识地加强了国际税收知识的学习,业务水平得到较快提高,使自己把握工作、指导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创新思维谋求发展。

为使我市国际税收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始终把“敬业”作为工作目标,把“勤奋”作为内在驱动力。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使我市国际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反避税工作首次成功通过总局立案,实现了市反避税领域新的突破;二是建立我市反避税案源数据库,为我市今后反避税选案工作、反避税分级分类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填补了市在这一领域的空白。三是积极主动与市地税、外管局、外经局协调,首次建立市国税、地税、外经、外管四部门协作联系机制。机制建立后先后从外管局获取了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非贸易对外付汇数据,从外经局获取了2006年以来的股权转让信息,并积极与市外管局联合对全市(含六县)银行付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从支付源头加强非居民税收监管力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全市非居民税收达到28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3%四是全省率先建立了税收情报案源报送制度和情报线索联络员制度,为丰富税收情报来源,建立良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2011年省局目标管理考核国际税收项目方面,实现了市历年来扣分最少的纪录。

三、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恪尽职守争先创优。

更要爱岗敬业,身教胜于言教。深知做为一名基层单位的领导。勤奋从政,尽职尽责,做到事事处处为人表率,身体力行。凡是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先做到用自己的品质和作风影响一班人,用自己有效的工作去带动一班人。因此在处开展的业务讲座中,带头先讲了第一课;文明创建义务劳动中,第一个报名参加;抓信息工作中,积极主动写稿;审批税收优惠过程中,做到快捷高效;工作时间内做不完的事,就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完成;年内开展了7次业务培训和讲座;坚持开展了每月一次集体业务学习制度;规范了会议制度。每月初布置工作任务,月中进行工作调度,月末对工作进行检查,按季对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有效促进工作开展。目前我处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都发生较大变化,互帮互助、助人为乐已蔚然成风,节约一张纸、一支笔已成为不少同志的自觉行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全年未发生一起税收执法违规行为,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保持了零差错的纪录。处编写的两篇纳税评估案例在全市十佳优秀案例评比会上,全部获得十佳优秀案例;撰写的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市涉外经济的影响分析及建议》调研报告,市局组织的学习十七大精神,为徐州经济社会发展献一计”活动中获得十佳建议的第一名;超额完成了今年市局下达的各类信息任务,上报信息数量比去年增长53%五员”业务竞赛中我处实现了全面达标,达到100%参赛率,并有一名干部进入省局决赛,一名干部获得50岁以上计算机操作培训先进个人。

第15篇

一、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各集体企业按照流程对工程物资进行统一招投标,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工作,但在公司前期调研中也发现了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大部分集体企业存在未完全将工程项目及物资需求上报招标咨询分中心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而自行采购的工程项目及物资需求也未按要求上报招标咨询分中心说明原因并备案。

(二)部分集体企业未转变思想观念考虑工程提前量及报送招标资料的准确率,在统一招标采购后,在工程实施和物资采购环节增加了流转时间,工程时效性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工作衔接出现由于时间延误导致用户取消工程,造成设备积压的情况。

(三)因各种因素存在,一些用户不愿意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而直接指定供应商;或用户委托集体企业采购,但指定供应商。

(四)部分用户对电力部门的认识存在误解,认为电力部门采购的设备物资价格偏高,而市场上确实存在部分设备价格低廉(翻新、偷工减料、无认证等)存在的情况,导致部分客户流失。

(五)部分集体企业在上报所需物资时,相关物资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等数据不够详细甚至没有,又未及时与招标咨询分中心联系沟通,导致采购的物资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和时间延误。

(六)一些政府工程因各种因素往往存在指定供应商的情况,而且工程工期由于各种原因突然缩短,导致材料采购在时间上非常紧迫。

二、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的工作方法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对物资采购中的业务受理、标前准备、开评标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并根据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前期开展了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监督人员业务强化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一系列的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后期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总结,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督工作进行鉴定、评估,最终形成成果鉴定报告。具体做法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打造员工群众监督基础。通过前期深入的调研工作,撰写项目立项表和可行性报告,并行文下发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实施方案和监督通知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动员宣传。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公司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使员工群众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等,打造了强有力的监督基础。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监督检查能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对相关文件制度进行深度解读,通过专业的业务培训,相关人员相互学习讨论了监督检查方法,掌握了监督检查技巧,提高了监督检查能力。

(三)实行多种方式检查,跟踪、督促、落实、验收。在实际监督过程中,公司实行被监督单位自查、监督单位集中组织检查、不定期暗访抽查、根据举报线索调查或结合其它工作检查等方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督建议书,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内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上报,并采取听(听汇报)、看(看现场)、查(原始资料)、访(访客户)、谈(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法,了解和掌握被监督单位的实际动态,确保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做好全面总结,梳理原始证明材料。在完成阶段性的监督工作后,公司对监督过程中相关工作的资料,比如:调研报告、立项表、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监督通知书、监督建议书、会议活动相关记录、整改报告等原始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形成阶段性监督报告,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

(五)组织评估鉴定,形成成果鉴定报告。所有原始材料提交至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公司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进行监督成果鉴定会,通过听取汇报、查对相关原始资料等方式,对提交的成果进行评估鉴定,重点对取得的“四个效益”进行评估鉴定,形成成果鉴定报告。

三、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的工作成效

集体企业招标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工作举各部门之力,按计划、有步骤实施,有效地解决了集体企业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提升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其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各集体企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通过批量采购,大幅度减少了采购经费,降低成本,无形中提高了集体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中采购,库存统一管理,避免了储备重复问题,资金得到灵活周转,也为企业减少了重复纳税的负担。同时对物质采购质量的严格把关,让电力企业选择到最好信誉的供应商。成果应用至今避免经济损失152万元,节约资金123万元,增加经济收益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