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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目的
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统计巡查管理模式,深入开展统计行政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依法统计、和谐统计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
1.指导内容及实施部门
法制科:按照国家统计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省、XX市局及XX市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督查指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的对标整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常态化管理;对示范、合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全面组织“回头看”,鼓励指导示范乡镇巩固示范成果,提炼特色,放大示范效应。
各业务科室:由法制科配合,抽调统计执法中队人员,抽取20%的已通过认证的合格联网直报企业,组织“回头看”和抽检工作,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缺、补短、补软。
农业科:由法制科配合,对村(社区)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回头看”,固示范成果,评选“示范村(社区)”。
综合科: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统计业务工作,由法制科配合,选定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情况;健全统计资料,完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情况。
2.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二)统计业务指导
各业务科室按照日常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法规、统计业务指导。及时对行政指导工作予以记录和登记。
1.指导内容。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及统计报表编制情况;统计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信息化知识、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统计人员熟练运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情况;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实施部门。工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综合科、农业科负责组织实施,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配合;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
3.指导对象。联网直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开发区计划统计科、村(社区)及相关部门。
4.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局长为全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领导为所分管部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的责任人,局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专业统计人员为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的直接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法制科职责:拟定全局年度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市局各专业科室、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统计执法中队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全局性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对全市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专业科室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牵头开展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做好协助配合。
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根据日常统计工作实际,对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村(社区)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
(三)规范指导程序。采取统计巡查形式的,事先与指导对象做好沟通、协调。实施指导时,指导人员应就指导内容听取指导对象情况介绍,查看相关材料,对指导对象统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指正和指导,在《行政指导工作日志》上记载指导内容,填写《统计行政指导巡查登记表》,由指导对象盖章确认。
采取集中培训、会议等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将培训讲义、材料列出清单、培训内容在《统计辅导、示范登记表》上登记,由参培人员签名确认。培训结束后,指导人员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件、参加人数等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上记录。培训资料、培训人员签名薄(复印件)等,报法制科存档。
采取电话单独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及时做好行政指导记录,注明指导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
接到考核工作通知后,市经信委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要求各科室、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总结2014年工作,认真制定2014年计划,在此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搞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
二、严格标准,科学考核
根据市人社局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便于实际操作的角度,明确考核目的,改进考核方法,严格考核程序,大大提高了考核工作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充分认识搞好年度考核工作的意义。2014年,全市经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引擎,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全力保增长促转调,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的良好态势。2014年被省政府授予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国防科工办授予全省船舶工业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一年来,市经信委全体干部职工在党委的带领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团结一心、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离不开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团队精神,也离不开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因而,认真扎实地搞好2014年工作总结,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对于做好2014年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2、量化标准,严格程序,科学考核。2014年工作总结从个人总结和科室总结两个方面来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初目标完成情况;2、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3、德的方面的情况;4、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5、2014年科室和个人工作打算。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严格考核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科学真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每一名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由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
1、市经信委(含机关参照人员、市节能执法支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市经信委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应参加考核33人,实际参加考核33人,优秀等次7人,占21%,称职等次24人,占73%,未定等次2人,占6%;参照单位人员应参加考核17人,实际参加考核17人,优秀3人,占18%,称职14人,占82%;机关工勤9人,实际参加考核9人,优秀等次1人,占11.1%,合格等次8人,占88.9%。
2、市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
一、指导思想(本着的原则)12字
“运转有序、协调有力、服务到位”
二、常规工作
(一)综合协调,及时准确。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扭转上级来文及校内发文,加强与各处室的信息沟通。本年度共收到上级来文526件,校内发文68件。
(二)人事管理,规范运行。协助校长室、校区做好人事及考勤工作。1、对今年新招聘教师,调动教师的入编、出编手续的办理。采集了相关信息,补充了人事档案。2、校区人员变动信息的完善。3、根据学校职称实施方案,与教务处、工会一起,对申报职称晋升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和积分考核,推荐申报,组织人员将申报人员材料送市东台教育局、人社局、盐城教育局过堂。4、赴省联院参加“2019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及“2019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会议”,在教务处及各相关部门(系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省联院信息采集工作要求,规范、细致地采集了相关的数据,按时报送省联院。5、根据省厅及盐城市教育局要求,报送2019年度学校质量年报。6、根据市教育要求,做好人事编制年报。7、好年度优秀及学期先进组织、汇总、报送工作。8、根据校区要求,强化教职工的考勤统计,切实保证每月在教职工代表监督下读取信息,按按月汇总、公布,确保公开透明。9、及时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请假手续存档。
(三)党建工作,扎实开展。1、根据上级要求,协助学校党总支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根据学校要求,协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指导我校3名预备党员、3名发展对象填写资格审核材料并报送市教育局。4、根据市扶贫办要求,做好我校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农户工作,2019年度分四个时间节点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对象,并按要求将走访照片等信息上传盐城扶贫网,学校结对帮扶资料每年扎口报送市扶贫办。5、邀请学校离退休老党员来校,开展“感受学校发展、追忆光荣岁月”主题活动。6、做好学校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的汇总梳理扎口工作。
另外,1、学校微信报道的编排和上传(2019年度共编排、推送报道438篇)。2、文明校园的创建(学校现为盐城市文明校园、东台市文明校园;完成2017-2018盐城市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准备工作)。3、沿海校区补助的统计汇总。4、重大活动的接待。5、车辆的安排。6、印章的管理。7、与教务处、后勤处协同完成绩效工资的核算、送审。8、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9、学校重要档案资料的归档。10、值班安排。11、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三、重点工作
(一)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办公室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统计汇总,督导室拟定了《关于学校有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项目的思考和说明》,并提交校长室研究。
(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工会拟定了校园文化整合提升方案。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1、做好**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4、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笔试、考察、体检,共选聘6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做好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省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2009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州2009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人通**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2009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2004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人社发2009130号)和红人通2009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人社办2009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完成了全县259个事业单位的6994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的10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28人、职员3人、工人86人),合格的57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58人、职员14人、工人976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8人,不定等次的204人,不予考核的16人。
2、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州人事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截止**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333人,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86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62人、企业单位213人、非国有企业单位95人。
3、切实抓好我县2009年度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共推荐599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经省、州、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528人。其中:群文系列15人;中学系列197人;小学系列165人;党校系列3人;农业系列60人;工程系列150人;卫生系列6人;新闻系列3人。
4、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从2009年6月至10月开始组织全县625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科目培训,并于2009年10月14日组织了全县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
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8日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好四道关口:一是统一口径,作好解释;二是摸底调查,收集问题;三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意见,并做好整理收集各类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三)加强聘用合同鉴证管理,切实做好工资基金审核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合同鉴证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2009年,共审核办理全县各单位合同鉴证622人,审核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后聘任中级工143人,高级工137人,技师18人,并兑现了工资待遇。
2、认真审核工资基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全年累计审核工资基金户3828个,审核工资159612人次,工资总额319834096元。
3、认真组织完成**年工资统计工作。根据州人事局《关于**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人事的统一布置,完成**年工资统计、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州人事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
1、认真办理人事业务。全年共办理到我县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503人;办理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协议48人,全部纳入我县人才储备库,接收档案材料,录入计算机管理。
2、抓好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与县教育局、卫生局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下半年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政审阶段。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扩大服务渠道。为加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搭建便捷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供需对接性,开展专场人才招聘会、综合人才招聘会和推荐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式。今年以来,为**帮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成功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人,为**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锦辉地产等9家用人单位成功推荐人才28名,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完成我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09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5日止,全面完成全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6785人,月增资167520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5928人,月增资148706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383人,月增资8689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49人,月增资4503元。
2、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工资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此次审核审批机关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资金事业单位2009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7597人,兑现资金8206266元。
3、按时完成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我县于2009年9月8日至11日,历时四天,圆满完成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晋升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审核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582人,月增资51181元;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批准169人享受(调整)知识分子补贴;重新确定工资4人;对3名处分期满收回安排工作的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对1名处分人员重新确定了生活费;批准享受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13人;办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2人。
5、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好抚恤金发放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49人,发放一次性修建房补助费和安家费178560元。按照国家的抚恤政策,办理了9名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抚恤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249156元。批准享受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1人,月增资4637元。认定工伤1人。
(六)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根据干部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干部个人的意见,今年我县共完成2名干部的安置工作,做到了上级、干部及安置单位三满意。
2、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我县现有自主择业干部5人,为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办理医疗保险,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严格执行解困政策,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共向符合条件的27名干部兑现解困资金174360元,另外对陈文忠、昂登明两名家庭比较困难的企业干部进行了个案补助,共补助资金3000元。
4、开展送温暖活动。我局对全县的企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并召开了座谈会。同时我局深入到干部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工作情况,并给每个干部发放了200元的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补充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对职能强化的机构给予编制管理充实,成立了12个机构,并对相应的内设机构作了适当调整。
2、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解决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和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泸机编办2009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依据、管理范围和对象、基本手段和方法、实施程序等,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单位依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对混编混岗人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清理归位。全县8个乡镇机关和104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县现登记的法人单位共328个,其中今年新登记单位16个,变更登记单位45个,年检290个。
二、其他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200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事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释疑,切实解决问题;对每一封来信认真登记,调查取证,客观分析因果,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烦而推诿。认真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给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全年共接待了来访咨询人员8批26人次,办理各类7件,办理来电21人次,按时完成每月15日的月报,努力维护我县人事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9年,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抓队伍必先抓党员,抓党员必先抓党建”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工作有机结合,全面置于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效能人事”进程,收到了实效。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编制工作,我局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建立机构,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展开。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收到较好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我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人事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和《××县人事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及具体内容。于5月5日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0873-6621599),严格遵守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的管理规定,确保上班时间在岗,坚持使用普通话,热情有礼貌、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开通以来,未发生无人接听,长时间占线,态度粗暴、拒绝推诿等现象。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对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信息,宣传我局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提供人事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努力推动“阳光人事”制度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泸人数逐年增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岗位数限制,取得职称资格与享受岗位工资待遇矛盾突出。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四)办公经费紧缺,妨碍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正常运行。
四、**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三)拓展人事服务领域,探索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加强与非公企业联系,及时提供人才信息,组织召开大型人才供需见面洽谈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不断缓解就业压力。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4%左右。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保证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强化本地区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场供应。
2、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明晰相关部门责任,规范调节基金使用管理,丰富价格调控手段,确保实现预期调控目标。
3、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完善价格调控预案,及时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的价格异动事件,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准确分析和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4、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
5、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媒体的主动引导,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本地区价格稳定与社会和谐。
(二)市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实现粮食总产50亿斤。制订与落实各县(市、区)菜地最低保有量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市区新增2500亩菜地,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推广力度,增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程监管能力。督促各县(市)新增4个省级大型畜牧养殖场,生猪规模养殖比重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比重稳定在18.5%左右。(市农委)
2、加强重要生活、生产资料储备。确保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落实到位,保持粮食品质常储常新。采用多种储备方式组合,满足应急保供需要。强化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满足城镇人口每人每天4两肉、7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猪肉储备制度。完善化肥淡储旺供制度,保证市场供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3、落实“绿色通道”收费政策。设立标志牌,开设专用车道,缩短查验时间,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放行;对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运输工具,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对运输电煤、化肥、柴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船舶,实行优先登记、优先审批、优先放行、优先通过,促进保障和供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物价局)
4、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推广从“菜园子”直接到“菜篮子”的农产品直销模式,给予资金、政策扶持。帮助农产品合作联社增加直销点数量,完善物流配送。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进大型超市直销试点,鼓励“农超对接”。对集贸市场和超市摊位费、进场费实行备案管理,规范农贸市场价费秩序。(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5、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6、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7、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分类出台常年性、季节性、节日性比价品种目录,通过价比三家、蔬菜田头价、批发价进重点农贸市场等公示方式,引导经营者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市物价局)
8、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交易与租赁价格监管。继续完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认真落实并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市区新建廉租房250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公租房3800套,限价商品房200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00户,危旧房改造35万㎡。加强存量房交易监测监管,规范商品房租赁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市房管局、市物价局)
9、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好市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按月通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10、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编制低收入消费价格指数,落实补贴资金,按规定适时启动并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做好困难群体救助服务和基本口粮保障工作。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粮食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11、落实中小学生相关补贴政策。按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对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进行补贴的政策,采取措施保持中小学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保障供应、稳定物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督查机制。由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及时跟踪了解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明确考核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每月向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上报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各县(市、区)政府考核标准详见《各县(市、区)政府价格调控目标考核评分表》。
2、市级机关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
优秀单位条件:
(1)明确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能处室与联络员;
(2)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3)及时报送部门工作信息,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4)按规定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反馈意见;
(5)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6)在落实调控方面,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实施效果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或在全省推广。
达标单位条件:
(1)明确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能处室与联络员;
(2)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3)及时报送部门工作信息,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4)按规定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反馈意见;
(5)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凡年度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价格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2)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行政区域和部门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造成哄抬价格,或引发抢购的;
(3)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一、民政工作:
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动态管理工作,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中实现了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并全面实行了“城乡低保听证制度”,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城市低保现保障906户,1817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6761245元;全年核销城市低保128户,257人;新增62户109人;农村低保现保障1334户,2729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312015元。上半年核销农村低保127户226人、新增农村低保86户200人。
农村五保工作。农村五保对象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现在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577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57人,全年核销五保39人,新批准五保26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分散五保包保责任制,577个分散五保供养对象都与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签订“包保协议’,包保责任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定期走访,基本做到五保对象平时有人管有人问。全年发放分散五保供养金1405550元。积极做好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作。6月份开展了历时半年五保供养对象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敬老院的5S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完成了院内绿化建设,安装了监控系统和呼叫器。
困难群众社会救济救助工作。2013年元月及时打卡发放县下拨的2012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经费5万元、2013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经费2万元、2012年冬春救灾经费7万元;2013年春节发放“送温暖”资金25.8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为城乡大病困难群众申报大病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大病对象233人次,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18万元。为因病、就学、突发灾害、其他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本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申报临时救助,上半年申报13人,救助1.5万元。全年累计为五保、城乡低保免费电量兑现约25万元;为城乡低保、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获参合资助资金39万多元。6月份及时修订了《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网站的信息维护工作。
2013年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57600元;发放退职、上海武警等社会救济对象补贴426450元;发放退休、遗属补贴71048元。及时为我镇生活无着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全年为7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7月份开展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人员信息情况统计工作;6月份始开展社会定救对象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时间半年。
优抚工作。现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82人、“两参”退役人员定期定量补助96人、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171人、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36人、三属定期抚恤9人、残疾人员抚恤17人。全年发放优抚定补、定恤金2155786元。2013年春节镇党委政府对军属、复员、三属、伤残及部分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2800元。截止11月底共为45位2014年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办理了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及时为患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申报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补助。6月份完成八一优待对象审定工作;发放八一优待金1382620元。6月份始开展重点优抚对象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时间半年。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验收迎检工作。协助县民政局优抚科完成我镇700多名优抚对象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入。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对村务监管的主体作用,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按分工到村、居、社区定期督查、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案。各村、居、社区定期及时上报村务公开内容文字材料及村务公开的照片并存档备案。
协助县住保办做好廉租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核工作。为2179位老人办理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申报工作。完成青春社区包公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做好市民生工程9个社区的老少活动家园建设。
二、劳动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和续保缴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1月1日,系统内正常参保63659人,待遇领取14932人,领取率100%。2013年已缴费人员45991人。已缴费数占县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3.52%。
积极开展2013年度劳动书面年审工作。为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对规上企业下达了年审任务,目前上报劳动书面年审材料186家。
认真开展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人员见面认证工作。今年对4992名达到领取年龄的被征地农民逐一见面认证,共核减死亡人员25人,及时终止了养老保障待遇,确保了社保资金的安全运转。
今年首次对纳入属地范围的9783名企退人员,遗属631人首次实施了指纹资格认证工作,指纹认证率达99%。并在城区设立10个认证点和1个流动认证点,极大方便了退休人员,积极协助办理异地退休人员700余人生存认证工作。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年共接待了农民工维权和“12354”转办投诉案件31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近7万余元。
认真开展了企业技能人才和缺工缺岗统计工作。4月份对辖区内缺工缺岗企业进行了统计。及时组织了12家企业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企业专场招聘会活动,缓解了企业招工困难。43000人的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
残联: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860份。积极协调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组织肢体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做好扶残项目,精神病服药救助136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住院14人,救助0—6岁脑瘫儿童7人,千元就业50人,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救助33人。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工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配合县劳动执法部门开展劳动检查。积极开展对辖区企业、用人单位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配合城市的大建设、大发展,实施对5216名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申报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经费发放和注销及时、有序。
为促进劳动就业,进一步做好基层劳动保障的服务工作,根据需求,配备了18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2014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五保工作、困难群众救济救助工作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抚工作、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贴、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八一优待、年终慰问工作;及时打卡发放各项定补、定恤资金。
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社会定救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各村、居、社区对核销人员实行月报。加大敬老院的软硬件建设,把“5S管理”纳入常态。
切实做好低保、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廉租房补贴和配租申请、审核程序,规范好残疾人各项扶助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保障大发展、大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做好“一站式”服务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做好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录入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突出服务管理,继续做好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工作。
二、突出及时有效,继续做好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三、以强化服务为重点,继续严格落实优抚政策。
四、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抓住机遇,做好全市第二批标准化社区的建设和第三批标准化社区的申报工作,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
六、以维护权益为重点,切实做好廉租住房工作。
七、以创新的理念继续做好各项残联工作。
八、保障大发展,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九、以强化服务为重点,继续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十、扎好民生工程,让城乡社会养老保全面覆盖。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目前,全县共有2.13万残疾人。近几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和服务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先予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普惠制度与特惠制度相结合,将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坚持思路、模式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县政府以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县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照顾残疾职工并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贫困残疾人个人最低标准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纳入低保范围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一二类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根据全县医疗基金支付情况确定。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二次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我县临时救助标准予以重点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相关部门要及时救助,外地的要和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切实重视和保障房屋质量和安全。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要为其落实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方面的优惠规定。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研究建立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宕昌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及所需经费根据实际确定并解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的规定。对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予以经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
3.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暖缴费确有困难的,相关单位应按半价收取费用。
4.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医院、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和精神病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县财政按全县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进一步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乡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适当附设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研究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推动开办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班,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残疾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全县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宕昌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残联审核、财政代扣、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工作。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可安排用于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由扶贫部门会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内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县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逐步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服务设施。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
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体育机构,逐步规划建设县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加快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县政府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残联要尽快建立网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快内容更新,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专项政策措施。残联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为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创新途径。城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状况,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
(一)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指导和对涉污企业的定期督查、调度,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州COD新增削减1356.89吨,氨氮新增削减244.26吨;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4187.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367.98吨;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61.67吨。火电、水泥两个全口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64%;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全面完成计划控制目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12件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4个,在建7个,预计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个;建成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个。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积极申报兴义市、兴仁县、义龙试验区行政村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治污项目,其中兴仁县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待下达;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争取到万峰湖污染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一期2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以“治气、治水、治渣”为重点,制定《__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36个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我州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对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并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州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800余辆。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万峰湖、马岭河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相互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有成效。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逐步削减重金属污染存量。加强危险废物督查,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6163吨。对15家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1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
(四)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9个。积极“跑部、跑厅”协调对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兴仁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大型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全面动南盘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南盘江主要水体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治理、重污染企业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营运。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册亨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的审计,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水资源管理。州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用水安全。
(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环境监管监测。
今年上半年,州、市环保部门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
监察执法人员167人次,现场检查55次。共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3台锅炉进行30天监测;对桔山片区兴义中学、原兴义烟厂环境空气进行59天183次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桔山片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聘请环境义务监督管理员5名,在厂区周边村寨及单位团体设立环保联络员25名,对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对贵州兴化和贵州宜化外排废水和废气实行24小时对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控。(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3号),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检查人员5118余人(次),检查企业1587家(次),检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0余家(次),对398家(次)企业下发了《责令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3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90余万元。 联合公检法执法18次,开展夜查6次,依法限期停产企业47家,限期治理3家。其中对兴义市余江芭蕉芋淀粉厂、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06万元;兴义市敬南富兴养殖场等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各15天。二是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与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协作机制;与云南省曲靖市、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建立万峰湖流域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号),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三是环境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处理环境70件,州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全州共征收排污费2534万元,其中追缴拖欠排污费1158万元。
(八)以环境宣教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重点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环境保护宣传视频短片,在环境日期间通过州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以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为契机,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黔西南”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环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900余人参与活动。在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丰富的街头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九)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争取编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编委办等部门沟通,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力争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州编委办已同意为我局增加编制21名,待州编委会议审定。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积极争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着手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宣传、面试、考察等环节,已确定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工程等9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待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即可到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5年,州级财政通过追加方式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经费96万元,2016-2017年州财政每年预算州级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扎实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谋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步骤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上党课等,切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干部召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__年11月,我局开始实施《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并从2015年1月起,以《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延伸到各岗位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体现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所提升。
同时,对现有干部进行了适应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工作,共对18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提拔副科级干部3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3.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州环保局2015年支部结对扶贫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协调解决两户住房困难户(者王村王朝会、赵富强)建房资金,按照危房改造要求建设住房。根据农产品进机关食堂的要求,我局机关食堂与者王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根据者王村农产品产出情况进行收购,现金结算,促进者王村农产品外销。二是积极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于6月23日、24日对册亨县庆坪乡四合村和庆坪村进行“遍访”,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对两个贫困村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现状、现有产业、发展思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等深入了解,对于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走访了庆坪村刘永伦、何坤,四合村蒙德江、潘林4户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干部对庆坪乡共计60户贫困户进行遍访,遍访问卷将由“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时间安排召集对贫困户所属类型进行审定、公示,为下一步制定扶贫计划打下基础。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制定了《__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__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纠正“”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等26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着手推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风险点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努力,全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步小康建设核心指标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环保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达标率为100%。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州6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6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上半年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今年1、2、5月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二,3、4月排名第一,6月排名第三。上半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喜中有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矛盾,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一些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
二是总量减排压力大。我州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经济欠发达,污染物排放基数总量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生活和工业污染不断增加。“十二五”减排缺少工业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支撑,工业减排空间较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州一些污水处理厂仍由供水公司自行管理,技术人材缺乏,运行长期达不到要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州总体环境趋好,但存在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如普安楼下片区煤矿生产,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期,煤矿无序开发,废水无治理设施,废渣乱堆乱放,导致马岭河流域污染较重。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机动车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恢复生产后仍有超标排放的情况,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是环境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来,环境污染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
六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高要求与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并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薄弱。我州州级及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能力建设在全省处于挂末。
七是环境污染历史欠帐问题较多。一些老企业的污染治理难度大,再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已建好的管网由于城市建设损毁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要求,给一些城镇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煤、金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治污手段上有新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建涉重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
(二)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在抓建固本上有新进展。
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建设完成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三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创新先行上有新发展。
全面深化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四)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在执法监管上有新建树。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和调处工作。认真开展核辐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评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五)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在污染物减排上有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进一步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
(六)加强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面貌。
一是实行两个严把关。对高排放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对高危高风险项目,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把关,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三是推进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开通环评“绿色通道”, 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按照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豁免目录,支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