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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一《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略)。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
【关键词】 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术; 外剥内扎术; 重度混合痔; 效果; 并发症
Ⅲ、Ⅳ期内痔, 或反复出血的Ⅱ期内痔,采用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术(PPH) 手术已为大家所认可,而有明显外痔的重度混合痔患者的手术治疗却存在着很大分歧[1]。单纯的PPH 手术治疗重度混合痔效果欠佳, 传统的单纯外剥内扎术又对患者的创伤大,且疼痛明显。笔者采用PPH结合外痔切除治疗重度混合痔132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1月-2012年1月来本院住院的重度混合痔患者共132例,其中男75例,女57例,年龄21~78岁,平均为(48.7±8.9)岁,病程2~43年,平均为(15.6±4.8)年。内痔Ⅲ期108例,Ⅳ期24例,56例伴有肛肥大增生,全部病例均伴有不同程度外痔。分为两组:对照组50例和观察组82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采用骶管阻滞麻醉。观察组(PPH手术):吻合器采用国产一次性胃肠圆形吻合器(34#),患者取左侧卧位,常规碘伏消毒,指力充分扩肛,放入肛管扩张器,取出内芯,助手固定扩张器。用7号线在齿线上2~4 cm处直肠黏膜下层于3点位进针作荷包缝合,将吻合器旋开至最大位置,将抵钉座置入荷包线之上,将荷包线收紧并打结于中心杆,用引线器将缝线由吻合器侧孔导出,持续适度牵拉荷包缝合线,同时旋紧吻合器至安全刻度,打开保险装置,击发吻合器,并保持吻合器关闭状态30 s,放开吻合器手柄,逆时针旋转180°,平稳缓慢退出吻合器,检查吻合口,确认有无出血。如有明显出血点取3个0的可吸收线在出血点缝合止血。切除突起明显的外痔,电凝止血。部分只是静脉曲张无明显赘皮突起的外痔可不需切除,合并有肛肥大增生的一并切除肛,检查无出血后,肛内塞入复方角菜酸酯栓1粒,凡士林纱布加压包扎。对照组(外剥内扎):以1:1消痔灵液注射内痔至黏膜变白为止,钳夹内痔痔核,在肛缘外痔皮肤上作一V形切口,将外痔向上剥离至齿线上0. 5 cm 处,用7-0线作“8”字贯穿缝扎,将外痔连同已被缝扎的内痔痔核残端切除,外痔切口有明显出血处给电凝止血;同法处理其它内外痔核。术毕肛内塞入复方角菜酸酯栓1粒,用凡士林纱条塞肛压迫。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恢复工作时间、治疗效果及并发症如包括尿潴留、伤口水肿、坠胀、排便困难、控便失调、狭窄。按照1995年《中医肛肠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进行疗效判定:治愈:症状完全消失,痔消失。有效:症状有所改善,痔缩小甚至消失。无效:上述症状体征均无明显改变。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x±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进行配对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治愈率为97.6%,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例(%)
组别 治愈 有效 无效
观察组(n=82) 80(97.6) 2(2.4) 0
对照组(n=50) 48(96.0) 2(4.0) 0
字2值 0.258 0.258 -
P值 0.612 0.612 -
2.2 两组患者手术、住院、恢复工作时间及术中出血的比较 观察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住院时间及恢复工作时间均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两组手术、住院、恢复工作时间的比较(x±s)
分组 手术时间
(min) 术中出血
(ml) 住院时间
(d) 恢复工作时间
(d)
观察组(n=82) 15.9±5.2 15.5±2.9 6.3±2.1 10.5±1.2
对照组(n=50) 18.4±4.9 34.6±3.8 11.1±2.5 16.3±3.2
t值 2.738 32.568 11.842 14.821
P值
2.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伤口水肿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论
PPH手术是1994年Loder等提出肛垫下移学说,1998年意大利学者Longo根据这一理论,首次通过环形切除直肠黏膜及黏膜下层组织治疗3、4期环形脱垂内痔[2]。该手术方法近几年在国内广泛开展。PPH的优点在于保留齿线及以上2 cm内的黏膜,因为肛垫的痛、温及触觉感受器集中在齿线上方0.25~1.5 cm处,PPH保留了肛垫的正常感觉功能[3]。临床上发现3、4期内痔多伴有不同程度的外痔,传统外剥内扎术除对肛垫破坏大外,往往需切除的外痔更多,对肛管损伤大,容易引起感觉异常,狭窄等术后并发症,因此有学者PPH结合外痔切除术治疗重度混合痔,证实有很好的治疗效果[4-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与对照组在疗效方面无明显差异。但是观察组所需的手术时间、出血量、住院时间及恢复工作时间均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
总之,PPH加外痔切除术近期疗效良好,且患者恢复快,并发症少,可用于重度混合痔患者。
参考文献
[1] 刘永安,黎艳芳,陶琦,等.PPH加肛缘皮赘切除整形136例临床观察[J].中国医学创新,2010,7(36):77-78.
[2] Longo A.Treatment of hemorrhoids disease by rediction of mucosa and hemorrhoidal prolapse with a circular suturing device : a new produce[M]. Rome, Italy: proceedings of the 6th Word Congress of Endoscopic. Surgery,1998:777-784.
[3] 何永恒,肖志国,韩金红.剪口结扎结合PPH治疗混合痔的安全性多中心临床研究[J]. 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2011,18(3):276-280.
[4] 曹传军,郝俊,董功航,等.PPH 与外剥内扎术的对比观察[J].实用全科医学,2008,6(2): 122-123.
[5] 谭红,郑金坚.吻合器痔上粘膜环切术与外剥内扎术治疗环形混和痔的临床观察[J].微创医学, 2007, 4 (2):10.
【关键词】 重度混合痔;PPH;外剥内扎术
【中图分类号】R657.1+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5)22-0065-01
混合痔为临床肛肠科的多发疾病,临床治疗重度混合痔主要采取手术疗法。目前,临床常用术式有外剥内扎术与PPH术。有报道指出[1],外剥内扎术具有肛垫损伤大、创面大、并发症发生率高以及愈合速度慢的特点,PPH以其手术治疗时间短、术后痛苦小以及术后恢复速度快等优点,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笔者对在我院接受治疗的重度混合痔患者分别应用外剥内扎术和PPH治疗,对比两组临床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8月至2013年9月收治的108例重度混合痔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肛肠学组制定的《痔诊治暂行标准》中的诊断标准[2]。根据术式不同将其分为观察组(55例)和对照组(53例)。观察组:男33例,女22例,年龄最小26岁,最大55岁,平均年龄(45.3±6.4)岁;分期:Ⅲ期34例,Ⅳ期21例。对照组:男30例,女23例,年龄最小27岁,最大56岁,平均年龄(45.6±6.5)岁;分期:Ⅲ期36例,Ⅳ期17例。所有患者均不同程度伴有阻塞坠胀感、排便不畅、出血以及肿块突出等临床症状。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分期以及症状等方面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术前,所有患者均常规进行肠道准备,实施腰麻,取膀胱截石位。对照组行外剥内扎术治疗,应用组织钳夹将痣核切除,于外痔两侧皮肤作 “V”字形切口,尖端朝外;沿着内括约肌表面朝上进行剥离,直到痔块根部,对根部应用“8”字缝合结扎处理,最后对痔块组织进行切除缝合结扎;观察组患者应用PPH治疗,首先进行扩肛,确保能够容纳四指大小,然后将PPH肛管扩张器置入,在皮肤位置应用7号线和圆针进行固定;经肛管扩张器置入肛镜缝扎器,对肛镜缝扎器进行旋转,对齿状线上2.5~4cm、3点以及9点位置应用3.0可吸收线进行缝合;应用碘伏消毒处理,将吻合器旋开至最大限度;如患者为女性,则需要进行阴道指诊;最后对吻合口进行检查,如出现搏动性出血,则应用电凝止血或者“8”字缝扎处理,并将缝合结扎的痔块组织切除。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临床疗效、手术治疗时间、住院时间、住院费用以及术后并发症等。
1.4 疗效判定[2] 痊愈:患者临床症状明显消失,伤口愈合;显效:患者临床症状改善明显,伤口良好愈合;有效:患者临床症状有所改善,伤口愈合延迟;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无明显变化,伤口未愈合。总治疗有效率=痊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分析处理,计量数据用均数加减标准差(x±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行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疗效对比 观察组总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
2.2 两组患者的各项手术指标对比 观察组手术治疗时间、住院时间均明显短于对照组(P
2.3 两组术后并发症对比 术后,观察组发生2例尿潴留,3例疼痛,1例感觉障碍,并发症率为10.9%;对照组发生7例疼痛,5例尿潴留,8例感觉障碍,并发症率为37.7%;观察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
3 讨论
混合痔为肛肠外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发病受到年龄、腹泻、便秘、妊娠以及生产等因素影响。关于痔的发病机理主要包括肛垫移位学说、直肠海绵体学说以及窦状静脉扩张说等三种理论体系[3]。治疗重度混合痔需坚持以下几个原则:①如无症状,则不需要进行处理;②如症状较重,则要以缓解或者消除症状为原则;③治疗优先考虑非手术疗法。
以往临床治疗重度痔患者主要应用外剥内扎术,治疗以切除痔核为原则,不注重处理脱垂黏膜,具有较高的术后复发率;另外,其换药时间长,治疗损伤大,术后恢复较慢,易发生狭窄;PPH术和现代肛肠外科治疗方向相符合,治疗主要对病变肛垫组织进行复位处理,且不会给精细控便功能产生影响。在应用PPH治疗重度痔患者的过程中,要注意控制荷包缝合数量、位置、深度以及缝合结扎松紧度等,旨在能够大大降低术后感染、出血等并发症。但和其他术式相比,PPH术所需治疗费用较昂贵,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本文观察组住院费用明显高于对照组;但治疗时间和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且并发症发生率明显较对照组低。
综上所述,PPH治疗重度混合痔能够显著提高治疗有效率,缩短手术时间和住院时间,并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参考文献
[1]李安云,苏芹芹,王洪波,等.外剥内扎加肛垫悬吊固定术与PPH术治疗重度痔远期疗效比较[J].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2014,17(08):648-649.
[2]马新蓉. PPH术加外痔切除术治疗重度混合痔疗效观察[J].内蒙古中医药,2014,33(32):104-105.
【关键词】 老年;重度混合痔;吻合器痔环切术
混合痔是临床常见的疾病, 患者发病期间往往会伴随出现便血、疼痛、瘙痒等症状, 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目前, 临床常采用手术治疗混合痔。传统上的手术以外剥内扎术为主, 然而术后不仅会引发疼痛感, 还会增加并发症发生几率。因此, 临床应探寻更加安全有效的手术治疗方案。本文对医院于2011年11月~2013年11月收治老年重度混合痔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分析, 资料整理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本组抽取本院2011年11月~ 2013年11月收治的老年重度混合痔65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40例患者中, 男26例, 女14例, 年龄64~ 78岁, 平均年龄(71.06±2.68)岁。病程1~20年, 平均病程(11.62±2.09)年。对照组25例患者中, 男17例, 女8例, 年龄63~ 81岁, 平均年龄(72.64±2.47)岁。病程2~ 23年, 平均病程(12.51±2.40)年。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学意义(P>0.05) ,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观察组患者行PPH术结合外痔切除术治疗。治疗前先行腰硬联合外麻醉, 再辅助患者取膀胱进结石位, 利用扩张器行扩张处理, 充分显露痔置, 于齿线上4 cm处进行荷包缝合, 出针点与进针点重合后, 置入吻合器, 向外对荷包线施加压力, 至合适长度后击。取出吻合器, 观察其出血状况, 并成“3”字缝合出血部位。拔除扩张器, 于痔点处取手术切口, 并分离皮下组织, 观察痔缔结组织, 并予以切除, 不明显的痔缔结组织可予以保留。常规切除后若存在出血症状, 则行彻底持续处理, 置人碘伏纱布压迫止血。对照组患者行外剥内扎术治疗。
1. 3 观察指标 ①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②观察两组患者并发症情况。
1. 4 疗效评价标准 有效:临床症状消失, 未见便血症状, 痔消失;显效:临床症状逐渐好转, 痔体积呈明显下降趋势;无效:临床症状未见变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 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临床疗效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有效32例, 显效7例, 无效1例, 治疗有效率为97.5%;对照组25例患者中, 有效14例, 显效8例, 无效3例, 治疗有效率为88.0%, 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 2 并发症情况 观察组40例患者中, 5例出现并发症, 占12.5%;对照组25例患者中, 8例出现并发症, 占32.0%, 观察组患者并发症发生低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临床研究表明, 重度混合痔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现阶段, 临床常采用手术治疗疾病, 在控制疾病的发展中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外剥内扎术是常用的手术方式之一, 然而, 有学者指出该手术方式预后治疗相对较差, 会导致患者术后出现多种并发症。为提高手术治疗的效果以及安全性, Alongo教授提出PPH手术可作为外剥内扎术的代替疗法, 并指出该手术方式具有操作简单、手术创伤小等方面的特点[1]。
临床研究表明, PPH术在混合痔中具有较高的应用家价值, 不同于外剥内扎术, 该手术方式能够通过对手术部位进复位, 达到提高临床疗效的目的。此外, 手术操作相对较为简便, 能够降低术中出血量。目前, 本院主要采用PPH术结合外痔切除术治疗该疾病, 研究表明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 PPH术结合外痔切除术具有手术时间短、疗效好等方面的特点, 在治疗老年重度混合痔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景在. PPH结合外痔切除术治疗重度混合痔132例的临床观察.中国医学创新, 2013(4):23-24.
【关键词】 替比夫定;HBV;疾病传播
我国慢乙肝(HBV)携带者多达1.2亿,人群中30~50%的HBV都源于母婴传播[1]。目前认为母婴传播途径主要有宫内感染、产时感染、产后感染,闫永平等[2]Meta分析得出孕早、中、晚期的宫内感染率分别为0.48%、4.33%、14.07%,证实了宫内感染最主要发生在孕晚期;王金侠[3]就孕28W时HBV-DNA载量与宫内感染的关系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得出当HBV-DNA
1 临床资料
1.1 观察对象
2009年6月~2011年10月在我院肝炎科与市四院(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检查并自愿接受替比夫定治疗的16例乙肝病毒感染妊娠妇女,HBsAg(+)、HBeAg(+),HBV-DNA ≥1×106copies/ml,年龄在22~35岁,平均(25.4±2.6)岁,经产妇1例,初产妇15例;2例孕妇血清肌酸激酶偏高外,其余孕妇肝功能均正常。分娩时孕周38~40+3,剖宫产5例,阴道分娩11例,分娩新生儿16例。
1.2 药物来源
替比夫定采用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均在有效期内。
1.3 研究方法
选择16例自愿受试的HBsAg阳性孕妇,从孕28W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口服替比夫定600mg,1次/d,同时在孕32W、36W、40W肌肉注射HBIG 200IU各一次(共三次);新生儿肌肉注射一次HBIG 200IU,按常规于0、1、6个月分别接种Vaccine 10μg。观察孕妇服药前与分娩前血清HBV-DNA的变化情况,新生儿宫内感染情况及效果。
1.4 检测方法
肝功能检测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配套试剂,正常值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数据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比较用方差分析,P
2 结果
2.1 替比夫定的安全性
16例受试孕妇用药期间未发生不良反应,分娩时无其他并发症,产后血生化指标均持续正常,HBV-DNA≤103 copies/ml,目前仍在随访中。16例新生儿出生时发育指标未见异常。
2.2 孕妇在分娩前后血清HBV-DNA的变化
孕妇在分娩前后血清HBcAb、HBeAg均未转阴,定量检测无统计学意义(P>0.05)。HBV-DNA的变化载量显著降低(均P<0.05)。
2.3 新生儿宫内感染情况
新生儿16例,剖宫产5例,阴道分娩11例,出生时仅1例外周血清HBsAg阳性(>0.05IU/ml),HBV-DNA定量阴性(<103copies/ml),余15例HBsAg均阴性,宫内感染发生率为6.3%(1/16),明显低于其母亲,目前仍进一步随访中。
2.4 替比夫定的不良反应
受试孕妇用药期间未发生不良反应,2例在孕28~36周出现血清肌酸激酶轻度升高,无肌肉酸痛症状,停药两周后复查肌酸激酶正常:16例孕妇分娩时均未发生产后出血等并发症。
3 讨论
宫内感染是HBV母婴传播主要方式,1~59岁一般人群HBsAg携带率为7.18%,5岁以下儿童HBsAg携带率为0.96%[4,5],在没有任何阻断措施下HBsAg阳性孕妇所生婴儿40~70%将成为HBsAg携带者,HBsAg(+)、HBeAg(+)孕妇,婴儿自然感染率可达到90%[6];HBV母婴阻断措施主要还是依赖婴儿出生后常规接种Vaccine及HBIG,然而这种被动免疫并不能完全阻断,当孕母HBV-DNA≥1×108copies/mL时,宫内感染>80%,单用Vaccine婴儿免疫失败率为40%,即使HBIG和Vaccine联用免疫失败率也达25%。而当HBV-DNA
替比夫定是目前国内外公认的唯一被美国FDA批准的第四个治疗慢性乙肝的、妊娠安全分类达到B类抗病毒的核苷类药物[7],而对人类DNA聚合酶和其他人类病毒的活性无影响,耐受性良好,不良事件发生率低,在有效剂量内无毒性反应出现;本文通过服用替比夫定辅以常规免疫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临床观察,从不同角度分析探讨替比夫定对慢性HBV感染的孕晚期血清病毒水平与安全性,结果表明孕妇孕晚期服用替比夫定可有效降低HBV宫内感染发生率,且安全性良好,但因病例较少,还需要扩大样本量以进一步证实。
参考文献
关键词:腰椎间盘突出症;自拟通督平衡汤
笔者在临床中运用独创通督平衡疗法,对自拟通督平衡汤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进行临床观察,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6月~2014年7月兴安盟突泉县中医医院门诊及住院16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根据患者的病程及年龄进行分层随机分为治疗组80例和对照组80例。治疗组年龄20~52岁,平均(34.6±7.2)岁;病程0.5~5年,平均(2.12±1.38)年。对照组年龄21~54,平均(35.2±7.4)岁;病程0.5~4.5年,平均(2.39±1.04)年。两组治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腰椎间盘突出症[2]:疼痛好发于下腰,且向下肢放射、腰椎间盘突出症、急性腰扭伤发作期、有局限性压痛点、直腿抬高试验和加强试验阳性、CT提示有椎间盘突出。
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医骨伤科学》拟定[1]:腰痛和/或下肢坐骨神经痛、腰部病变部位棘突旁有压痛和叩击痛、皮肤感觉障碍、肌力减退或肌肉萎缩、直腿抬高试验阳性、CT或MRI检查明确临床诊断。中医辨证标准参考《最新国内外疾病诊断标准》[3]分为血瘀型、寒湿型、湿热型、肝肾亏虚型。
1.3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三维多功能牵引床行腰椎牵引(安阳市翔宇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YHZ-V),牵引后卧硬板床,1次/2d,口服布洛芬缓释胶囊0.3g(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批号:14100371),2次/d氯唑沙宗片0.4g(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40706),3次/d复合维生素片2片(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40201),1次/d,10d为1疗程,共治疗2疗程。治疗组给予自拟通督平衡汤口服,通督平衡汤组成:葛根40g,桂枝20g,白芍15g,赤芍15g鹿角片20g,肉苁蓉20g,桃仁10g,红花15g,川芎15g,狗脊15g,杜仲15g,牛膝15g,羌活15g,仙鹤草20g,穿山甲5g。用法:水煎至300ml,1剂/d分2次温服,10d为1个疗程,每疗程间隔2d,共治疗2疗程。治疗期间忌辛辣、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忌烟酒。
1.4疗判定标准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拟定[2],临床痊愈:治疗后局部症状完全消失或明显减轻,中医症状积分较治疗前降低95以上,且停药4w无复发;显效:治疗后症状明显减轻,中医症状积分较治疗前降低70~95;有效:治疗后症状减轻,中医症状积分较治疗前降低30~69;无效:治疗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中医症状积分较治疗前降低小于30。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字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表1示,治疗组临床总有效率为91.3,对照组为8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患者治疗前后中医症状积分比较 表2,治疗组治疗后腰部疼痛、腰部压痛、腰椎活动度、步行能力、下肢放射痛、直腿抬高试验积分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中医学中属于"腰痛""痹症"等范筹。《医学心悟》:"腰痛拘急,牵引腿足"。《素问・痹论》指出"风、寒、湿三气杂至[4],合而为痹。"《丹溪心法・腰痛》则认为腰痛病因"主湿热、肾虚、瘀血、闪挫、痰积"等认识。通督平衡汤中葛根辛甘和散,主诸痹[5],擅解肌肉之邪以舒经脉拘挛;桂枝辛温祛风,擅温通十二经脉,二药合对脊柱强痛显著为君药,白芍加桂枝,调和营卫,酸甘化阴软化骨刺,舒筋缓急而疏通督脉经络;鹿角片、肉苁蓉温通督脉,大补精髓而益元阳,以扶正补益督脉精血固本;赤芍配白芍,一散一补,即活血散瘀止痛,又补血养筋。督脉气血痹阻是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病机关键,选桃仁、红花、川芎、活血化瘀,虫类药地龙、土虫、加强活血化瘀,穿山甲搜风通络,改善督脉血液循环,改善腰椎退行性病变;狗脊、杜仲、牛膝补肝肾、强筋骨;狗脊、羌活引药入督;仙鹤草中药激素,行血止血,扶正补虚而不留邪(《干祖旺医话》)。临证中在主方基础上根据症状进一步辨证用药,如寒湿偏重:加威灵仙、徐长卿、细辛、祛风散寒通经止痛。临床实践证明通督平衡汤能改善因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腰痛,改善脊髓微循环而消除受压神经根水肿及无菌性炎症引起的下肢神经痛等症状,诸药合用达到调理督脉气血,疏通督脉瘀滞,平衡督脉阴阳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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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贵延,薛赛琴.最新国内外疾病诊断标准[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2:59.
【关键词】沙立度胺; VAD方案;多发性骨髓瘤
Clinical efficacy of Thalidomide combined VAD regimen in the treatment multiple myelomaLIU Yunhua Department of Hematology,The Central Hospital of Xinyang City of Henan,Xinyang 464000, 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observe the clinical curative effect and toxicity of drugs of Thalidomide combined VAD regimen on treating newly diagnosed multiple myeloma (MM) patients Methods35 patients with newly diagnosed MM treated with Thalidomide combined VAD regimen Every 21 days a course of treatment, intermittent 4 weeks after treatment, observation of efficacy and toxicity of drugs ResultsAfter treatment for 3 treatments, among the 35 patients,5 patients achieved complete remission(CR)and 19 partial remission(PR), 5 patients improved and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828% Drug toxicity were bone marrow suppression, fingertip numbness and constipation etc ConclusionTreating newly diagnosed multiple myeloma (MM) patients with Thalidomide combined VAD regimen can obtain a better efficacy, which is effective, safe,welltolerable and worth to practice in clinics.
【Key words】Thalidomide; VAD regimen; Multiple myeloma
作者单位:464000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医院血液科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 MM)是一种骨髓单克隆浆细胞异常增生的恶性肿瘤性疾病,以骨髓中浆细胞恶性克隆性增生、血清或尿液中出现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并伴有广泛的溶骨病变或骨质疏松为特征[1]。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多发性骨髓瘤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MM的治疗目前仍以联合化疗为主,但完全缓解率低,5年生存期不足10%。近年来随着MM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发现抗血管新生药物沙立度胺是治疗MM的新的有效措施[2]。我院采用沙立度胺联合VAD方案治疗初发MM患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07年6月至2010年10月我院住院MM患者共35例,其中男22例,女13例;年龄35~73岁,平均(595±102)岁; 诊断符合张之南《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3版的诊断标准[3],均经临床、骨髓涂片、血清M蛋白、X线等检查确诊。临床表现有:贫血29 例,腰痛16例,水肿、蛋白尿17例, 反复呼吸道感染10例,齿龈渗血3 例,胸闷、心悸3例。其中IgG型16例, IgA型11例, IgD型3例, 轻链型3例,不分泌型2例; 临床DurieSalmon分期:ⅠA期2例, ⅠB期3例, ⅡA期5例、ⅡB 期9例, ⅢA11例, ⅢB 5例;均为初治病例,之前均未接受过治疗。
12方法治疗当日开始口服沙立度胺(常州制药厂生产),起始量50 mg,早、晚各1次, 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每5~7 d增加50~100 mg,直至治疗剂量达200 mg/d,维持治疗。如果患者出现明显不良反应,不能耐受则减量或停用。联合VAD方案:长春新碱04 mg/d,第1~3天静脉注射;阿霉素10 mg/d,第1~4天静脉注射;地塞米松40 mg/d,第1~4天, 9~12 d, 17~20 d静脉注射,每个疗程为21 d,每个疗程后间歇4周。同时配合抗感染, 护肾等治疗,必要时成分输血、抗凝等对症支持治疗。治疗3个疗程后进行疗效评定。
13观察指标所有病例在化疗前均检查血常规、骨髓象、肝肾功能、免疫球蛋白、乳酸脱氢酶、心电图、心肌酶、血钙、血糖,β2微球蛋白、M蛋白,C反应蛋白以及白细胞介素6等指标。化疗后每周2次复查血常规,每周复查肝肾功能、电解质,每疗程后复查骨髓象、免疫球蛋白、蛋白电泳、C反应蛋白、白细胞介素6。治疗结束后骨髓浆细胞的下降情况以及血清M蛋白的下降情况。同时观察并记录患者临床变化和不良反应,如血压升高、并发感染、出现骨髓抑制、周围神经病变、心脏损害以及嗜睡、头昏等症状及体征。
14疗效标准根据张之南《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3版[3],治疗3个疗程后评定疗效, 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进步和无效。有效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例数+进步例数)/总例数]×100%。自行停止治疗者不列入统计。
2结果
3讨论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中老年患者中常见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迄今为止仍以化疗为主, 但由于多数患者年龄较大, 常常难以耐受大剂量的化疗, 因此不良反应多且缓解率不高。传统的多发性骨髓瘤化疗方案是VAD方案,该方案对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率仅为50%左右,并且缓解期不持久,长期缓解比例低,不良作用多见且严重[4]。所以研究人员一直在努力探索一种具有不同机制、疗效好、不良作用小的替代药物。近年来大量基础研究表明,新生血管的大量形成在多发性骨髓瘤的发病机制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与疾病的发生发展以及预后等密切相关[5]。研究发现多发性骨髓瘤细胞通过自身分泌白介素6(IL6)、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以及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等细胞因子,促进自身的恶性增生,另外还可通过其他黏附分子与骨髓基质细胞发生黏附,导致后者转录与分泌IL6、VEGF、TNFα以及胰岛素类生长因子等细胞因子,进一步促进多发性骨髓瘤细胞的生长[6]。沙立度胺也称反应停,在上世纪60年代主要用于妊娠反应的治疗,后来发现其还具有明显的抗血管新生及免疫调节作用,所以沙立度胺就被广泛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上。目前认为沙利度胺的作用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7,8]:①可通过自由基团使DNA发生氧化性损伤,直接作用于骨髓瘤细胞或骨髓基质细胞抑制其生长与存活。②影响黏附分子表达,干扰髓瘤细胞或骨髓基质细胞的黏附及相互作用,从而改变肿瘤细胞的生长、生存和耐药。③抑制促进骨髓瘤细胞生长和生存的细胞因子(如IL6、IL10及或TNFα)的分泌,并降低它们的生物活性,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 抑制VEGF及基础纤维母细胞生长因子2的活性,从而抑制骨髓瘤血管新生;还具有诱导Th1细胞反应并产生IFNγ和IL2的免疫调节作用。
我们应用沙立度胺联合VAD方案治疗初发多发性骨髓瘤结果显示,所有病例治疗3个疗程后, 5例患者完全缓解,19例患者部分缓解,进步5例、总有效率为828%。有效率明显高于以往单用VAD方案。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因此,沙立度胺联合化疗,加强了对MM细胞抑制作用,破坏MM细胞赖以生存的骨髓微环境,使治疗效果明显提高。研究认为沙利度胺治疗MM不但抑制血管增生,还可诱导对长春新碱、阿霉素和地塞米松耐药的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凋亡或停滞于G1期,通过抑制IL6增强地塞米松的抗瘤作用而发挥疗效。
沙立度胺常见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便秘、纳差,致畸等,偶见周围神经病、血栓形成、继发性停经、皮肤及黏膜损害、药物性肝炎及失眠等,患者均可耐受。有文献报道沙利度胺可引起水钠潴留、周围神经病变、浆膜腔积液、心脏毒性等,而沙立度胺联合化疗可使骨髓抑制、指端麻木、便秘、嗜睡发生率升高[9],本组病例中骨髓抑制及指端麻木发生率较高, 还有便秘、嗜睡、、皮疹、水肿等,不良反应均较轻,经过对症处理后均有所改善,不影响治疗。本组研究中出现2例感染引起的呼吸衰竭;2例患者出现严重肝脏损害和肾功能损害,考虑与其本身疾病及化疗有关。国内外有报道的沙利度胺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剂量和用法不完全一致, 国外推荐剂量为400~600 mg/d, 而我们研究中的治疗剂量为200 mg/d,若大于400 mg/d,不良反应会明显增加,患者不能耐受,这可能与人种间的药物耐受性差异有关[10]。
综上所述,沙利度胺作用机制不同于化疗药物,不良反应轻微,其联合VAD方案既能抑制肿瘤细胞,又破坏了肿瘤赖以生存的微环境,疗效可明显提高,是值得临床推广的一种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安全有效方法。由于本组样本数少,关于沙利度胺联合化疗方案最佳治疗剂量、时间以及影响疗效的相关因素等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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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经纪委研究,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及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清查及整改情况;
2.对“”隐形变异的9类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 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4.巡视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督查考核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督查考核组成员
第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颁发有关证照的;
(二)对不具备法定条件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资格予以批准认定的;
(三)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四)违法委托单位或者个人行使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权或者审批权的;
(五)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审批行为的。
第六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
(二)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第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二)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三)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四)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组织审查验收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
(二)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
(三)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第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
(二)违反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时,、、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本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的处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三)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审批、验收,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六)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二)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
(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对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中除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关键词】腰椎间盘突出症;胶原酶溶解术;独活寄生汤;疗效
腰椎间盘突出症病情常反复发作,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临床上有手术治疗和保守治疗两种方式,但手术治疗风险较大,术后常合并有并发症[1]。我院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采用胶原酶溶解术配合独活寄生汤内服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50例,效果满意,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100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所有病例均符合国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经临床体征、症状和常规影像学X线、CT、MRI等检查确诊,近期未服用过镇痛药物。排除肿瘤、结核、风湿性疾病患者,排除脊柱炎症性病变、髓核突出严重压迫马尾神经者,排除装有心脏起搏器、人工瓣膜者,排除严重的消化道溃疡、精神疾病患者,无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严重的肝肾功能疾病,其中男性55例,女性45例,年龄30~60岁,平均(46.4±16.5),病程5~24个月,平均病程(16.4±8.9)个月。下肢放射痛56例;行走困难44例。将该组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两组在年龄、性别、病程、临床表现方面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治疗方法⑴对照组:采用胶原酶溶解术治疗,患者麻醉成功后将稀释后的胶原酶1200u注人病变椎间盘附近的硬膜外腔,一次缓慢注入,术后患侧向下侧卧6~8h,抗生素常规抗感染。⑵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独活寄生汤内服治疗,组方为:桑寄生20g,独活12g,茯苓20g,牛膝15g,防风15g,当归15g,杜仲15g,秦艽12g,熟地12g,芍药12g,党参12 g,川芎10 g,桂心10g,细辛3g,甘草6g。加减:疼痛重者加地龙15g,草乌、制川乌各6g,间歇性跛行重者加威灵仙15g,制乳10g;延胡索15g;麻木加全蝎10g。每日1剂,分2次服用,以7d为一个疗程。
1.3评价指标比较两组的治疗效果、治愈时间和复发率,其中疗效判定标准为[2]⑴治愈:腰腿痛等自觉症状消失,腰部活动自如,X射线示椎体间隙基本恢复正常,直腿抬高70°以上,能胜任原工作。⑵显效:腰腿痛等自觉症状基本消失,过重活动后有轻度疼痛和不适,休息后消失,X射线示椎体间隙接近正常,直腿抬高60°以上,基本能胜任工作。
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1.0软件包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描述,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观察组临床治愈38例,显效10例,有效2例,总有效率为1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2.0%,P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n=50)
注: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P
2.2两组患者治愈时间及复发率观察组的治愈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复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
表2 两组患者治愈时间及复发率比较
注: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P
3 讨论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临床常见病和多发病,以腰痛和坐骨神经通为典型临床表现,多见于青壮年及老年人。腰椎间盘突出症以腰椎间盘退行性变为基础,由于神经根及其周围组织受到突出物的压迫,致神经根充血水肿、缺血缺氧,进而引起根性疼痛。胶原酶溶解术已有20多年的应用历史,主要用于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将胶原酶注射到病变的椎间盘内或盘外,可将髓核和突出的纤维环直接溶解,解除对神经根和脊髓的压迫,达到治疗目的。腰椎间盘突出症属于祖国医学“腰痛”“痹症”的范畴,由正气虚弱、肝肾不足、气血亏虚是本,筋脉劳损、外伤跌扑、用力不当所致,治宜以祛风湿、通经络、止痹痛、益肝肾,祛邪扶正,标本兼顾为大法[3]。独活寄生汤具有祛邪扶正,标本兼顾,可使血气足而风湿除,肝肾强而痹证愈的功效。结果显示在胶原酶溶解术的基础上采用独活寄生汤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在疗效、治愈时间和复发率上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
参考文献
[1]马彦旭,赵宇昊,黄明华.独活寄生汤加减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34例[J].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2011,17(15):241-243.
关键词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 差旅费 问题
差旅费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中一项经常性支出项目,其数额大,业务量多,管理难度较大,建立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原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下出现问题及原因
对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原有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大多已执行很多年(笔者所有县原来执行是1992年9月的规定,2014年7月开始执行新的管理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已出现了一些与实际不相符合的地方,单位内部及审核人员在差旅费管理审核方面也不到位,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不及时
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地点大多较近,单次出差发生费用较小,出差人员经常多次差旅费一次报销,造成各种费用相互混淆,多次单据相互混淆。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也往往由于时间过长,次数过多没有作细致的了解和审核,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任务、路线不明,时间、日期不详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情况都由单位领导掌握,只要领导签字了,财务人员很难对其进行真正的监督和把关。
(三)交通费支出失真
城市间车票的时间不是出差期间的日期或者没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车票价,市内交通费票据杂乱,时间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县乡交通发展的不平衡性,单位人员到乡下的交通票据取得也是形形。这说明报销核算人员没有对原始单据进行检查和规范,出现了“见票就报”的现象,没有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认真核实。
(四)住宿费有超标准现象和虚假情况
基层单位人员长途出差情况不是太多,但由于长期以来凭票报销的实际情况,出差人员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的思想,住宿时有普通宾馆不住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还有的住宿费以小开大,将其他不能报销的费用打入住宿费,给本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五)原有管理办法确有补贴过低的情况
基层单位差旅费多年以来大多执行的是凭票报销加伙食补贴的报销办法,而笔者所在县执行的伙食补贴标准一直沿用1992年9月的标准,省内出差每天补贴8元。这在客观上也为出差人员违规及审核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供了借口。
二、现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特点
现有差旅费管理办法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克服原有管理办法出现的问题,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明确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差旅费的报销范围为四项内容,即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市内交通费。其他费用不属于差旅费的范围,避免了含糊不清超范围报销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费各项费用的标准
现有管理办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费、住宿费的执行标准,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伙食补助标准,并创新设计了出差市内交通费的包干使用标准。避免了原有管理办法下城市内交通票据的杂乱情况出现的可能,减轻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的工作量,达到控制开支的目的。
(三)明确了差旅费报销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办法从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到出差结束办理报销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明确了审批人员、出差人员、审核人员的责任,减少了互相推诿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费管理办法下基层单位加强内控管理措施
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建立出差审批制度,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进行控制,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杜绝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现象出现。
(一)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
基层单位内部应当制定适合单位管理的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的内容构成,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明确支出事前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借款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审核审批权限、程序;明确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
(二)加强差旅费支出事前申请审批控制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账务除由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处理外,应受上级核算中心审核监督。由于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大多是短途,单次发生差旅费金额较少,在出差之前应当履行支出事前申请程序,填写工作人员差旅费审批单,按制度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果遇有大额差旅费项目,应先由单位领导批准做出预算,再报上级核算中心审批备案。审批时根据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审批内容包括:出差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选择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间的标准等信息进行事前申请,由单位领导审核确定,待出差回来实际报销时再按照支出审批、审核、资金支付、核算和归档程序办理。
经过事前审批,能使出差人员外出心中有数,不会盲目增加费用,从而杜绝造成差旅费超支后能不能报销的矛盾问题,达到控制差旅费用的目的。
(三)加强差旅费支出审核控制。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计核算人员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先核对差旅费审批单,核准出差人员姓名、人数、出差事由、天数、地点、乘坐交通工具类型等信息,再审核交通票据、住宿票、会务票等是否与外出往返时间相符,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报,并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不能夹报与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据。财务部门和出差人员必须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避免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套取现金。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基层单位财务处应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对在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不能确定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核算部门请示解决办法。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制度设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将落实内部控制成为常态自觉的行为。
(作者单位为黎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参考文献
会计基础工作涉及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的??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是维护财经纪律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在此,着重从会计凭证方面分析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一)报销单据审核不严
有些会计人员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往往流于形式,没有仔细审查附件是否齐全、规范。如经费支出无预算审批,报销单据后仅附有发票;把外部收据作为报销凭据;发票没有单位名称或发票没有加盖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购物发票写购物一批,只有总金额没有数量、单价;购买实物的报销凭证,后面没有附上实物入库验收单等。
(二)记帐凭证不规范
会计人员在填制记帐凭证时,摘要过于简单,以至于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如发放某某项目人员补贴,只笼统地记载一句“发放某某项目补贴”;差旅费记账凭证摘要只写“某人报销差旅费”;款项支付业务记账凭证摘要只写“付某某项目工程款”,无转账支票号码;如附件张数空缺;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纸质记账凭证无复核人签字盖章等。
记账凭证中统计科目使用不当,如将应记入委托业务或物业管理费的外包工程款或物业管理费计入“劳务费”核算;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有意或无意地记入“差旅费”核算;公务接待费记入“伙食补助”。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一)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或职业责任心不强
目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差不齐,有些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熟,对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没有明确认识,不能发现报销单据、记账凭证中的不规范。还有些财务人员由于职业责任心不强,对财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导致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够完善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经济活动有效进行,有效防止错误和减少舞弊的发生,同时,也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和操作规程。
三、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一)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审批程序、职责权限,支出报销流程,从制度上保障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对报销单据规范性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
会计凭证是否规范,最根本的取决于报销单据填写是否规范,归根结底是原始凭证的规范。为此,事业单位应该在单位内部对报销单据规范性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从源头上保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经费。发票所载付款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全称。收款方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一致。
2.票据时间要求。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必须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或跨年度的票据不予报销;确因特殊情形需延长期限或跨年度的,须说明情况,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才予以报销。
3.会议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参与人数、金额等内容;报销附件应有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会议预算审批表、会议方案含参会人员名单,通知文件、签到表、发票、刷卡凭据等。
4.接待费用。报销单据摘要填写接待事由、接待对象人数,参与接待人数、时间、报销金额等内容;报销附件应有:《公务接待审批表》(接待前填写,即接待审批表的时间必须早于发票时间)、公函(无公函必须写相关说明)、发票、刷卡凭据等。礼品、娱乐、景点门票等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无接待公函的不得报销。
5.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出国(境)事由等,报销附件应包括出国(境)任务批件、出国(境)审批表、发票等。与出国(境)公务无关的费用和超预算支出不得报销。
6.办公用品等零星物资采购费用。报销附件应有物品清单、发票(但凡发票填写为购物一批的,必须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印章的销货清单)、刷卡凭据,办公用品入库验收,除零星采购外,还应有采购合同等。
7.大宗物资采购费用。报销附件应有发票、采购合同,涉及政府采购的手续(中标通知书),物资使用部门的对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进行点验后的验收手续(注意:不是财务处出具的按规定办理了采购程序的手续)
8.工程和服务等各类政府采购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费用名称、付款进度,已经付款金额,本次付款金额,除正式发票、合同外,支付进度款,应出具相关人员对工程进度或服务结果的确认手续,付尾款时必须出具具备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完工验收手续。
9.车辆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车辆号牌,费用类别,费用金额;报销燃油费,须注明累计里程;报销公车维修费,须在发票后附上维修清单以及已经过相关权限人批准的《公务车维修申请单》。
10.公务出差费用报销,报销单据应注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出差人员;费用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件有发票,住宿刷卡POS单,《因公出差审批表》,邀请函、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同一事项多人出差,但出发或返回时间不完全一致或多人出差到多地,或多人出差到多地,应附上详细的行程单。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能力,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财务人员加强会计凭证管理。
事业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进行检查,从而促使单位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凭证;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财政部于1997年下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涉及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的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是维护财经纪律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在此,着重从会计凭证方面分析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一)报销单据审核不严
有些会计人员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往往流于形式,没有仔细审查附件是否齐全、规范。如经费支出无预算审批,报销单据后仅附有发票;把外部收据作为报销凭据;发票没有单位名称或发票没有加盖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购物发票写购物一批,只有总金额没有数量、单价;购买实物的报销凭证,后面没有附上实物入库验收单等。
(二)记帐凭证不规范
会计人员在填制记帐凭证时,摘要过于简单,以至于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如发放某某项目人员补贴,只笼统地记载一句“发放某某项目补贴”;差旅费记账凭证摘要只写“某人报销差旅费”;款项支付业务记账凭证摘要只写“付某某项目工程款”,无转账支票号码;如附件张数空缺;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纸质记账凭证无复核人签字盖章等。记账凭证中统计科目使用不当,如将应记入委托业务或物业管理费的外包工程款或物业管理费计入“劳务费”核算;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有意或无意地记入“差旅费”核算;公务接待费记入“伙食补助”。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一)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或职业责任心不强
目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差不齐,有些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熟,对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没有明确认识,不能发现报销单据、记账凭证中的不规范。还有些财务人员由于职业责任心不强,对财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导致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够完善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经济活动有效进行,有效防止错误和减少舞弊的发生,同时,也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和操作规程。
三、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一)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审批程序、职责权限,支出报销流程,从制度上保障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对报销单据规范性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
会计凭证是否规范,最根本的取决于报销单据填写是否规范,归根结底是原始凭证的规范。为此,事业单位应该在单位内部对报销单据规范性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从源头上保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运行。具体要求如下:1.各项经费。发票所载付款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全称。收款方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一致。2.票据时间要求。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必须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或跨年度的票据不予报销;确因特殊情形需延长期限或跨年度的,须说明情况,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才予以报销。3.会议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参与人数、金额等内容;报销附件应有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会议预算审批表、会议方案含参会人员名单,通知文件、签到表、发票、刷卡凭据等。4.接待费用。报销单据摘要填写接待事由、接待对象人数,参与接待人数、时间、报销金额等内容;报销附件应有:《公务接待审批表》(接待前填写,即接待审批表的时间必须早于发票时间)、公函(无公函必须写相关说明)、发票、刷卡凭据等。礼品、娱乐、景点门票等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无接待公函的不得报销。5.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出国(境)事由等,报销附件应包括出国(境)任务批件、出国(境)审批表、发票等。与出国(境)公务无关的费用和超预算支出不得报销。6.办公用品等零星物资采购费用。报销附件应有物品清单、发票(但凡发票填写为购物一批的,必须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印章的销货清单)、刷卡凭据,办公用品入库验收,除零星采购外,还应有采购合同等。7.大宗物资采购费用。报销附件应有发票、采购合同,涉及政府采购的手续(中标通知书),物资使用部门的对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进行点验后的验收手续(注意:不是财务处出具的按规定办理了采购程序的手续)8.工程和服务等各类政府采购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费用名称、付款进度,已经付款金额,本次付款金额,除正式发票、合同外,支付进度款,应出具相关人员对工程进度或服务结果的确认手续,付尾款时必须出具具备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完工验收手续。9.车辆费用。报销单据应注明车辆号牌,费用类别,费用金额;报销燃油费,须注明累计里程;报销公车维修费,须在发票后附上维修清单以及已经过相关权限人批准的《公务车维修申请单》。10.公务出差费用报销,报销单据应注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出差人员;费用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件有发票,住宿刷卡POS单,《因公出差审批表》,邀请函、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同一事项多人出差,但出发或返回时间不完全一致或多人出差到多地,或多人出差到多地,应附上详细的行程单。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能力,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财务人员加强会计凭证管理。事业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进行检查,从而促使单位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各级事业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拨款,通过系列措施规范会计凭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从而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