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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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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活动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申请许可的项目既涉及市卫生行政部门又涉及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管理范围的,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

第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放射诊疗人员一览表及其健康检查结果,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放射诊疗设备列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目录的,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由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报告;

(七)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八)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九)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第五条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是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单独开展核素敷贴治疗除外)的,应当提供(以下每类证书至少各提供1件):放射肿瘤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医学物理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单独开展核素敷贴治疗的,应当提供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开展核医学(单独开展放射免疫除外)工作的,应当提供(以下每类证书至少各提供1件):核医学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核医学技师或技术人员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单独开展放射免疫工作的,应当提供医学检验人员相关证书。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提供(以下每类证书至少各提供1件):放射影像医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放射影像技师相关证书;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至少提供1名放射影像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无专业放射影像医师从事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是口腔类执业医师,且取得由本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放射影像专业相关培训证明。

第六条第四条第(九)项所称放射诊疗设备是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除单独开展核素敷贴治疗)的,应当至少配有1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配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配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配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配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第七条第四条第(八)项所称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是指:

(一)放射诊疗工作安全操作制度;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放射诊疗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四)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五)放射性同位素领用登记制度;

(六)放射诊疗设备维护、维修制度;

(七)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等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内容为: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尤其是开展的诊疗项目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

(二)申请人提供的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与现场的诊疗设备情况是否一致;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和放射防护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

(四)放射诊疗人员资质与提交的材料是否相符;

(五)放射诊疗人员体检、培训、健康档案的建立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的要求;

(六)与从事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的制订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是否具有有关辐射影响患者和受检者(尤其是对育龄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健康的有效事先告知方式;

(八)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设备的辐射水平、安全连锁装置的性能现场抽检结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第九条第(三)项所称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和放射防护仪器设备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二)放射治疗场所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开展核素敷贴治疗的,工作场所应配备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核医学工作场所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配置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并设有存放场所,配有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四)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每个机房至少配备1套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核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应当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的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第十三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校验时申请人应当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验证周期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材料;

(四)放射诊疗工作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五)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加贴校验合格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进。对改进合格的,加贴校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不包括迁址)、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许可变更申请表;

(三)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的,应提供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提供变更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设备清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五)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因迁址而变更放射诊疗场所或新增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重新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新增的放射诊疗项目涉及市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管理范围的,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许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并及时收缴《放射诊疗许可证》,依法办理相应的诊疗科目变更(注销)手续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1年以上的;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十七条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在本市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持遗失公告到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八条《放射诊疗许可证》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许可证正副本的格式进行编号,格式为:沪地区简称卫放证字(年份)第????号,从0001开始编号。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在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十九条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均为一式4份。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将1份申请表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存档;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1份申请表送相应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存档。

第2篇

【关键词】 军队疗养院;放射科;数字化;管理模式

影像医学的发展使得放射科在军队疗养院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主要表现在:①临床对影像诊断的依赖性不断增加,尤其是需要各种先进的影像诊断设备如DR等进行诊断。②影像医学设备的不断更新使得放射科在疗养院的固定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放射科在疗养院中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科室。③影像医学发展的趋势使数字化的设备越来越多,这就决定了影像医学的资料管理必将由传统管理模式向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因此,提高放射科的管理水平,使它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已经成为目前军队疗养院的当务之急。

笔者所在的杭州疗养院空勤疗养区放射科近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放射科根据检查需要在原普通X线机的基础上引进了DR数字化X线摄片系统,它在降低X线投照剂量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图像质量、工作效率和患者的流通率。

在讨论具体的放射科管理之前,必须对科室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目标。确定近期和远期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是科室领导首先必须做的事。我们的定位目标是:保持在空勤疗养系统的领先地位,扩大在全国军队疗养院的影响。同时在科室的日常管理中又要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诊疗水平,改善工作环境,改善服务态度,做到让疗养员更满意。

放射科医疗设备昂贵,岗位设置多,技术要求高,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临床诊断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人员。对于这样一个大型科室,需要管理的除了行政和业务外,还有大型医疗设备,其管理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结合我院放射科管理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大家进行交流与探讨。

1 行政管理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医疗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1.1 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学科管理的命脉,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行动指南,我科在疗区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包括考勤制度、周会制度、休假制度、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政治思想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影像资料保存和借用制度、各级人员考核制度、论文奖励制度、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放射科安全防范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制度,数字化设备对环境温度、湿度、操作程序的要求较高,科里专门制定相应制度和操作要求,各条制度均有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保证了全科员工有章可循,也保证了科室设备、工作的顺利运行和平稳发展。

1.2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军队疗养院的生命,也是放射科的生存之本。在为疗养员服务,尤其是为特勤疗养员服务方面,医疗质量关是服务的基础。DR数字化X线摄片系统的引进,大大提高了影像的质量和拍摄速度。如何最大程度的发挥设备的效能,减少人为误差发生的次数,防止误诊漏诊,我们建立了两级医生核片制度,有主治医师以上负责报告和签发;建立了临床―影像讨论制度,形成与临床的密切合作关系。针对部队疗养员来院时间集中,人数多,来院时间不确定等因素,我们专门安排固定时间,对疗养员进行集中体检,避免了地方疗养人员的干扰,提高了体检的速度。与过去相比,DR数字化X线摄片系统克服了原来用透视机进行大体检图像不能保留的最大缺陷,使每个空勤人员的体检影像资料得到保留。

1.3 科研管理。DR数字化X线摄片系统的引进,为科研资源的利用提供了便捷的技术平台,在数字化平台上,所有的影像资料都可以迅速的查询和分析,有效的提高了科研工作的效率。为了有效的利用现有条件进行科研工作,我们提出:形成一条科研主线,并以主线为中心带动科研项目发展的科研管理思路。在这种思路的引领下,紧紧围绕科研主线,明确研究方向,逐渐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

2 人员管理

在指导思想上,以“一切为了疗养员,一切为了部队,一切为了战斗力”统一全科思想。数字化设备的特点决定了其精密性和易损性,所以技术管理和医生管理必须有所区别。一流的设备需要一流的技术人员才能产生一流的质量。我科将技术组人员根据岗位分组,使每个岗位有相对固定的技术人员匹配,既保证了设备的良好操作,减少故障率,又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的优势特点,为医疗质量和科研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放射科医生的主要职责在于提供正确的诊断报告,这决定了放射科医生需要广泛的临床和影像医学知识,必须掌握尽可能多的影像诊断方法。对此,疗养院建立了一套进修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诊断医生到医院进行培训、学习,使医生能更多地接触临床病例,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疗养员的体检质量提供保障。

3 设备管理

3.1 网络化,建立全院联网。放射科数字化设备与全院各科室联网是疗养院提高体检质量和体检效率的必然趋势,为此,我院正准备引进先进的、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的网络系统。

3.2 建立维修绿色通道和保养资料库。为设备建立维修快速通道和保养资料库。

3.2.1 和制造商建立快速维修通道,遇到机器故障,保证能以最快速度修复。

3.2.2 保养资料库可以及时了解各台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可能会发生的故障,及时做好准备,以免措手不及,也可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损失。

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影像医学学科的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更需要我们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我们也应该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更为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思路,比如如何更好地利用网络和数字化进行科学管理,如何发挥数字化影像的优势以及如何面对不断出现的科技发展新趋势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形成更为合理、高效的管理模式等等。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医院,是一所于年9月建立的由个人筹资48万元合伙经营的综合性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位于城大道号,现有业务用房平方米,职工人,设置病床张。

放射科设置于医院综合业务楼二楼右侧,从事放射工作用房三间,共计70平方米,分别设有照射诊断室(40平方米)、工作人员操作室和值班室。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人,其中:医师1人,主管技师1,技士2人;主要设备和设施有:北京万东frk302-1·200ma·光诊断机1台(属于ⅲ类射线装置),cr1台,阅片灯箱1个,微机1台、打印机1台。

二、防护设施

(一)环境安全防护:照射室墙壁屏蔽厚度为30厘米钡沙砖混墙。辐射监测点三个,分别是放射操作人员观察窗、病人出入门和操作人员出入门。放射操作人员操作观察窗为120080020的铅玻璃,病人出入门为50毫米不锈钢铅门,放射操作人员出入门为木铅门。

(二)辐射防护设备:大号铅衣1件、大号铅围脖1条、大号铅手套1双、中号铅眼镜1架。

(三)辐射监测设备:oslnlight个人胸章剂量计5个、辐射监测仪1台。

三、管理措施

(一)健全管理组织。医院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成立了以医院法人代表同志为组长、分管放射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同志为副组长、放射科主任和工作人员、同志为成员的“放射性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内部放射性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组织对含射线装置设备、使用、贮存、应急处理、废弃物回收,培训教育放射工作人员,宣传放射防护知识,监督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检查放射机器设备及其场所环境,及时排除放射故障和安全隐患。

(二)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放射科线机操作规则》、《北京万东专用透视机操作规程及维护措施》、《放射科质量控制制度》、《辐射防护制度》、《辐射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放射科事件报告制度》、《放射科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科岗位责任制》、《放射科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放射科应急控制和保障措施》等。

(三)应急处置。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制定了《发生放射线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以院长同志为组长、副院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等。

四、日常管理。

1.为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对放射工作人员采取了多途径多种形式的培训,并承诺我院全部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培训。

2.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和检定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正常运行。2010年6月德阳市同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医用光机周围环境-γ辐射课题率监测”,2010年7月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对“x、γ环境水平剂量率仪”进行检定合格,分别报告了监测结果和检定结果,出具了监测报告和检定证书。

3.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一是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二是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个人胸章剂量计,并定期由蓝道尔个人剂量监测室进行检测。

4.环境监测,购置安装辐射监测仪,建立日常监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