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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督察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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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督察报告

第1篇

市卫健行政综合监管科:

关于印发《XX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对照通知要求的十二项自查内容,根据我实际,执业范围情况进行了逐一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接到通知后我院召开了专门会议,对通知要求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并按照通知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了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十二项自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工作的落实,并取得了明显工作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机构自查情况:我院性质为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位于XXXXXXXXX号。法人:XXX,主要负责人:XXX。医疗机构等级为二级未定等综合医院。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XX年X月X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的管理从未进行过买卖、转让、租借。严格按照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未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违规开展超范围的临床诊疗活动。并按规定成立了相关的管理部门和领导小组,保障了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医院环境设施条件有限,未设输血科、未设精神卫生科室、无职业病诊断资质。

2. 人员自查情况:我院在岗医护药技人员均取得了相应资质证书,执业地点变更落实率达到98%,试用期间的相关人员待转正后也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我院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护士执业及医技资格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和出具《医学证明》。医院所有医护药技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3. 药械自查情况:本月经自查我院建立了完整的药械进销存等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及违禁药品,医院严格按照精麻药品、抗菌药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精麻药品无违规情况发生,抗菌药品使用率符合基本要求,无违规用血情况发生。

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经自查我院各临床科室医护药技人员严格按照诊断疾病、治疗指南、规范检查、规范治疗,按照操作规范处置病人。无未经备案开展限制或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

5. 医疗质量管理情况:按照卫生医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成立了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等相关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各项核心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6. 传染病防治自查情况:我院建有传染病管理小组并设有专人管理此项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做的定期检查、考核,及时网上上报疫情。并批准建有艾滋病监测点,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按管理流程要求转上级定点医院诊治,同时按季节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和监测工作。本月无违规收治传染病情况发生。

7.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情况:我院未设产科、儿科只设有妇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自查我院母婴技术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均有资质执业医师诊治处置患者严格按照执业规范要求执业无超范围执业行为发生。

8. 放射诊疗自查情况:我院经自查放射诊疗人员资质、防护监测、环评符合规定要求,职责制度健全,各项记录完整。执业健康检查规范。

9. 中医药自查情况:我院设有中医科、中医骨伤科、中医妇科人员资质均符合执业行为。我院建立了完整的中药进销存等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10. 医疗文献管理:我院建有病案室,医务科、护理部建有完整的医疗文献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病案医疗文献的考评和统计。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民营医院医护、药技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不稳定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高、中、初级技术人员结构不均衡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二是医院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和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造成医院规范化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医院管理人员缺乏流动性大造成结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在管理制度执行上有不足。

四、自纠措施

一是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医院各项执业行为。

二是按照自查工作方案,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范围和医护、药技人员依法执业行为。

三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对新进医护、药技人员坚强岗前依法执业培训及时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独立上岗。

四是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和结构不断完善设施设备,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第2篇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对刑事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强化刑事立案、批捕、侦查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并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了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等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经调查了解,200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3件,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3件;依法审查提请逮捕案件426件656人,移送案件1241件1773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16人、撤回移送12人;对应该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和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13人。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正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群众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等案件,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2008年以来,共计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对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判决、裁定不当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以来,共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1138件1580人,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9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6人,全部被法院再审改判;审查群众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1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28件,其中改判11件,调解结案4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3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上访人息诉服判,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和市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2008年以来,共进行各项检察监督123次,发现不当情形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建议8份,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其中重新收监2人;加大对在押人犯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立案2件,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保持了看守所连续25年无超期羁押记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侦监、监所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工作,提高了对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先后同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监督意见》,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法律援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盐务部门会签了《关于盐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全市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加强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把受案关、阅卷审查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关、证据复核完善关,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符合工作特点的办案流程和制度,灵活运用“三个结合”(纠正违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进行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效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中,定期开展法律监督案件总结分析活动,对法律监督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办案实践,促进了干警法律监督意识的逐步强化和提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善于监督、准确监督的能力,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年轻干警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不够重视,回复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院肩负着打击惩处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认识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好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要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既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又要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办案效果。

第3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政策;满意度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它为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办学体制改革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作为后起之秀,独立学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套,没有直接的经验可学,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发展之路。

1、四川省独立学院发展的政策满意度调查

四川省现有独立学院9所,笔者选取银杏学院、川大锦城学院和川外成都学院三所独立学院的400人进行关于《政府政策对四川省独立学院运行及管理的影响》的问卷调查,其中20人从事高层管理工作,149人从事行政工作,186人从事教师工作,45人从事辅导员工作。调查问题共25个。分为五大部分:基本信息、政策认知情况、政策执行效果、政策满意度、政策建议。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400份,其中发放纸质问卷340份,收回301份,有效问卷285份;发放电子邮件40份,收回33份,有效问卷28份;电话20个,有效17个,总的问卷有效率为82.5%。问卷如下:

政府政策对四川省独立学院运行及管理的影响调查评价基准

评价基准:1、公众认知:指公众对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促进独立学院发展而制定的各种政策的认知。它既包括各种意见、办法、纲要、细则等以静态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又包括各种实施和执行情况等以动态的实践形式体现出来;调查涉及的问题:涉及5个问题:国家举办独立学院的原因,公众是否了解独立学院的相关政策,了解政策的渠道,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情况;2、政策执行情况:指分析评价政策执行中各环节的效果;调查涉及的问题:涉及3个问题:学院执行政策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学院执行政策遇到的困境;3、公众认可:指对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文件的认可程度;调查涉及的问题:涉及5个问题:政策数量的认可度,政策中个别条款的认可度,政策质量的认可度,政策可行性;4、政策建议:指通过对独立学院发展和政策支持相关性的分析,找出政策支持与政策需要,从应然和实然的角度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调查涉及的问题:涉及7个问题:对政策制定者的建议,对独立学院的建议,对现有政策的改进建议,对独立学院发展前景的建议。

2、政府政策存在的问题

2.1政府扶持力度和引导政策不明显

在调查中,对于独立学院的资队伍建设,接近七成的被调查者希望政府“平等公办大学与独立学院的教师地位”、“适当提供培训、科研及实践的机会”、“健全教师资格和职称评审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给予独立学院教师以平等的福利待遇”、“给予教师管理机制以政策保障,如建立独立的人事户头”。在征地、基建、税费减免、办学资金方面,也希望独立学院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的优惠便利政策。

2.2政策宣传效果和有效性不强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社会对独立学院还缺少全面的认同,对独立学院政策还知之甚少。在调查中,有近五成的被调查者对独立学院的政策不太了解,很难从相应渠道获知独立学院的相关政策。在政策的有效性方面,根据调查结果也不难看出,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加强调研、长短政策相结合、强化政策的可操作性以及建立民主参与的决策制度方面都有所期许,其中,对于政策公平性和可操作性方面的要求更加迫切。

3、四川省独立学院发展政策改进建议

3.1制定独立学院的相关扶持政策

首先,在财政和税收优惠方面,通过低息或无息贷款、税收减免等方式间接的扶持和资助独立学院。比如可以为独立学院的基建贷款给予其适当幅度的财政贴息补助,对独立学院高校建设用地减免土地征用费。在补贴对象的选择方面,政府可以将扶持方向转变为对独立学院的受教育者进行资助。

其次,在现有的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政府要加强改革,使独立学院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得以稳定。政府需对以往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使所有性质高校的教师都能享受同等待遇,尤其是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使制度的平等化和社会化得以真正实现。

再次,在社会认可度方面,政府应当力图改变社会上存在的对独立学院的一些歪曲观念,适时的引导社会舆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用人形势来促进独立学院的发展,给予独立学院学生平等就业的竞争机会和平台。

3.2提高现有政策的有效性

在政策制定方面,独立学院政策的制定者要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国外形势,通过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吸收优秀的成果,站在全局统筹的立场上制定政策。积极加入关于独立学院的调研中,这样才能使政策更科学、更民主、更有效,实现教育政策的有效性。其次,要保障公众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形成一种长效机制,通过各种不同的利益需求之间的整合和平衡,使独立学院政策能全面的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需求,增强政策对公众需求的回应性。

在政策的实施方面,政策制定者要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通过多种渠道来加大对独立学院的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有关独立学院的舆论引导。各级政策部门之间有效沟通,使独立学院的信息市场畅开。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将独立学院与社会相关方面紧紧的连接在一起,将政策执行效果自觉的交给社会和市场去评判,从而促使独立学院回归定位,更加面向社会需要、市场需求办学。此外,广泛开展独立学院政策执行的后续研究。只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学院发展之路。所以,在现阶段,应当由高等教育研究的权威机构组织并发起,成立独立学院研究会、联合独立学院成立联谊会、举办独立学院论坛与经验交流会等活动,这样使独立学院的研究得以广泛推行,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宝玉.我国独立学院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09:36-42.

[2]詹虎,罗秀.关于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思考[N].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11):24-28.

[3]左小利.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对独立学院教育过程管理的案例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2: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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