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黑摩的整治方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市文明公共指数测评的要求,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年6月10日至年7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各种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出租”、“黑摩的”和违规客运班线车辆。
四、整治方式
此次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整治时间:星期日:下午3:00至6:00;星期一:上午7:30至下午18:00。集中整治时间,所有人员要全部上岗。
日常整治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六,每天上午7:30至10:00、下午3:00至6:00。日常整治时间,可视情分组上岗。
五、重点区域及责任分工
重点区域:路转盘周边、汽车北站周边、机场周边、高速出入口周边、高速出入口周边、街道路与路交叉路口周边。
(一)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的区域及责任分工按照《区交通局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实施。
(二)日常整治
1、路转盘周边及高架桥上下口处:
2、汽车北站周边:
3、高速出入口周边:
4、高速出入口周边:
5、街道路与路路口周边:
6、稽查大队对重点区域每周至少组织两次专项集中整治,具体整治区域,由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调度。
7、客运所重点负责全区“黑线路”、“黑班车”的整治和查处。
8、其他时间的整治监管工作,由各个执法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情况自行调整安排,也可由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调整。
六、几点要求
1.为确保此次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董进,成员为局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纪婵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2.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使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重点治理,严管重罚;坚持文明执法、安全执法,避免与管理相对人发生冲突,杜绝发生。
3、要加强协调沟通和数据汇总。各执法单位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本周整治情况汇总报指挥部办公室。
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明电〔〕40号)、《关于印发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1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持续深化校车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教安组办〔〕3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全面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促成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整治,切实减少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不符合校车标准汽车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秦赛红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区安监局副局长
林同旺区交巡警大队副队长
林辉区交通局安办主任、运管所副所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区交巡警大队综合科科长)、(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区教育局安办科员)、(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步骤
1、排查阶段
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每一名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爱心接送车”、周末学生班车等)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及驾驶人员源头管理,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切实提高整治力度。
五、工作措施
1、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排查隐患,建立健全档案
由区教育、交通、交巡警、安监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并对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同时要责成校方及时向区教育、交巡警、交通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备案工作。
3、加强执法,推进校车整治
加强重点管控巡查。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区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追究责任。要下大力气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与取缔活动。
4、明确职责,强化校车规范运营
在国家、省市对校车安全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相关学校要按照校车整改具体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帮助相关学校联系有运营资质的汽车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租用校车。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实行校车“六定”(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管理模式,督促学校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校车交通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区教育、交巡警、交通、安监部门及相关街镇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区交巡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校车运营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运营行为,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做优做美全市城乡环境和创造最适宜人居的城市为目标,按照“建管并举、堵疏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据整治要求,全面开展市政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今年10月12日前,基本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到道路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绿化景观完善、市容整洁优美、广告设置规范、长效管理落实,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松陵城区组、经济开发区组、农村组。各镇要相应建立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各整治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制定整治规划方案,各司其职,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同时,各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合优势,发挥合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景观绿化和道路设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办发[]38号)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对整治范围进行绿化建设和完善,使绿化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能达到整治要求。绿化要讲求生态,合理选择树种和绿化品种。绿化设计和建设遵循自然、生态、节俭的原则,科学选择植物品种,尽可能增加绿量。城镇主要出入口以景观绿化为主,尽量减少或基本不搞硬化处理。对主要通道沿线两侧暂无法建绿化的敞开地块,建景观围墙或广告牌遮挡;对整治道路两侧零散地块及道路(人行道)与围墙之间遗留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好道路沿线接口。
(二)整治环境卫生
对整治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组织清除。尤其是公路沿线两侧200米以内要无乱搭乱建、无废品回收站、无货料堆积场、无工业废弃物堆积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无成堆或散在垃圾;在城市出入口、城镇建成区道路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对陈旧、破损的进行修复或重建。
(三)规范市容秩序
拆除城镇(区)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违法建筑,规范道路两侧商家的经营行为,严禁擅自破墙开店。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对陈旧、破损的居民楼、办公楼、商业楼及附属围墙等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查处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贴等违章行为,不间断地开展统一取缔无证摊点、查处占道经营、清理乱涂乱贴的专项整治,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使流动无证摊点、店外占道经营、乱涂乱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整洁、美观、有序。
(四)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按照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整治出新、整齐规范的总体目标,对整治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改造。一方面,对擅自设置、陈旧破损和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灯箱等进行拆除清理并重新规范设置;另一方面,对城镇主要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按照《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规划设置并进行拍卖,以美化市容市貌,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整齐。
(五)整顿交通秩序
对整治范围内的交通设施进行清理完善,对陈旧、损坏的交通隔离栏进行更新或油漆见新,定期漆划道路标线,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对“黑摩的”、“黑车”无证营运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
(六)整治水环境
加强各城镇(区)建成区内河道整治,组织开展清淤换水工作,做到“岸无垃圾水面清,何时不洁何时清”。组织开展农村河道“双清”工作,巩固“双清”成果。
(七)落实长效管理
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长效管理的意见》(政发[]24号)要求,强化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综合整治后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四、职责分工
按照整治任务的要求,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
(一)宣传部负责环境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整治范围内规划设计的指导、规划管理分工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和其他违法建筑认定工作的指导;负责松陵城区各类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围栏作业、车辆带泥出场等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地区施工现场管理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松陵市区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环境卫生、水环境整治、立面整治和市区绿化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对城镇主要出入口景点设计指导。
(四)市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建设的养护工作。负责完善平望立交桥绿地建设工作;国省道及市镇公路的养护和修补工作;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会同公安部门查处“黑摩的”、“黑车”等违章行为。
(五)市公安局负责整治范围内的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和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维修、更新和油漆见新交通隔离栏,漆划道路标线,协同查处“黑摩的”、“黑车”违章营运等行为。
(六)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督查,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依法规范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七)工商局负责规范各单位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依法规范营业执照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有碍观瞻的废品收购点。
(八)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标牌、标识的建设工作。
(九)爱卫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的要求,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十)农林局负责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和农村绿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十一)水利局负责农村河道“双清”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十二)环保局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烟尘、噪声和污水排放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三)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和职能全面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市确定的整治要求,按照各自整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网络,深入动员,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细化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测算整治经费,组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进整治范围内的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按整治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