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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我们从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人手,撤消现有部门纪检组,由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派出若干纪工委、监察分局,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12―15个市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垂直领导。改革工作计划、3年完成,2007年启动试点,市级部门试点面为20%,参加试点的区(市)、县为30%;2008年试点面扩大至60%,2009年全面推行。
变“双重领导”为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需要,向同级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检组或纪检员。这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派驻机构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纪委、监察部门与所驻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派驻纪检组长在组织和行政管理上要服从于所驻部门党组(委)的领导,而在业务上则要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督主体隶属于监督客体、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的局面。在双重领导体制下,部门党组、(委)往往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体,派驻机构难免不受其意志的制约和左右,不但增加了监督成本,而且弱化了监督实效。特别是派驻干部的工资关系以及其他后勤保障还保留在所驻机关,当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结成“亲密关系”时,甚至可能成为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挡箭牌”,这是某些领导班子集体违规、共同“撞红”的症结所在。双重领导体制不利于派驻机构放手大胆地开展监督,“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派驻机构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监督虚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日益显现。而新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不仅消除了监督者接受被监督者领导所带来的弊端,突出并强化了监督职责,包括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和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利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部门业务和管理工作之中,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现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有效分离。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相当一部分派驻纪检组长分管着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整日事务缠身,难以集中精力抓监督工作。实施改革后,派出机构不再驻在地联系部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部门党组成员,特别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经费,干部行政、组织关系和工资福利,以及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全部纳入纪委、监察局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完全分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专司监督职能,主要履行执行督察、行政巡察、协调督导、效能监察、维权执纪、制度防范等工作职责;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集体或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会议,以及组织年度巡查、专项督查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赋予查阅资料、谈话函询、监察建议、绩效评估、督查督办等工作权限。为保证这种领导管理模式在加强外部监督的同时,不削弱内部监督,在部门内设机构中仍保留纪检监察室(处),实现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主体的体制进一步减弱,作用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监督措施也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实。同时,作为责任主体的部门党组(委)和行政主要领导工作有抓手,真正担负起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对派出机构新的领导管理模式能否真正高效、顺畅运行,还需要认真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纪委、监察局与派出机构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派出机构与联系部门党组(委)领导班子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派出机构与联系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派出机构与联系部门干部群众的关系,建立并完善纪委对纪工委管理监督、纪工委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有效监督、党员群众对纪检干部实时监督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局领导班子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落实。
3、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组织本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5、组织本局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政务公开。
8、组织执行《廉政准则》,抓好《廉政准则》在各科室、局属单位的贯彻落实。
9、组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不认真执行或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
1、局长: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对班子其他九名成员及二名调研员、二名副调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副局长:对分管的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指导科和融资担保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3、副局长:对分管的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原材料工业科和装备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4、副局长:对分管的发展规划科和消费品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5、纪检组长:对分管的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负主要领导责任。
6、副局长:对分管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科、高技术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7、副局长:对分管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国防工业综合科和民爆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8、副局长:对分管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通信管理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9、局长:分管盐业局,对盐业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
10、调研员:对分管的科教培训科,工业经济运行局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局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
(一)共性责任内容:
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领导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模范遵守党的法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情况的发生。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遵守《廉政准则》,并以《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7、指导、督促分管的科室、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个人责任内容
局党组书记、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新: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及时组织研究本局的党风廉政工作,明确重点,提出决策意见,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抓好落实。
(2)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调查,掌握动态,主持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3)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核准责任追究。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认真落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6)在领导班子内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等纪律条规和廉政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2、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党组分工,对自已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按照统一部署,指导、监督、管理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完成分管范围内的目标任务。
(2)认真纠正分管科室不良现象,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局机关科室负责人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组织领导本科室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性党风教育,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执行《准则》及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科室职责范围,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科室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措施,并按规定检查、报告实施情况。
(四)做到规范服务,严肃纪律、依法行政,避免加重企业负担等乱收费行为。
(五)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上级批转的重要件,要及时安排查处,按期结案。
五、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
(一)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长领导下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局党组的意见,督促贯彻落实。
(二)做好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
富平
近日,富平县审计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春训工作动员会,要求全体审计干部迅速收心归位,确保春训会取得实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学政策,学业务,强素质,提水平,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深入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和实现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契机,结合2017年省市审计工作重点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分析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制定出台全年审计工作计划。
铜川
为做好2017年各项审计工作,近日铜川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审计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学习了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依法审计及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了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科室分别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知识培训,突出审计全覆盖、落实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点,通过大量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对审计实务中应注意的一些具体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进行了讲解。
碑林
近日碑林区审计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审计工作,对新华网时评文章《收心、聚力、加油干》以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媒体反映工商局办事难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等进行了原文学习。会议要求继续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追赶超越要走在前列》、《奋力追赶超越,追梦宏伟目标》两篇文章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转变服务理念,领会相关通报文章精神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针对作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站在群众立场开展工作。此外要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要标识准确。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宝鸡
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开展以来,全市12个县(区)及市本级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的审计内容和要求,合理调配审计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审计组进驻之后,市、县两级凡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筹集分配的相关单位迅速联系各审计组负责人,明确需提供资料的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各审计小组的信息联络员每天及时登录省厅保障房审计工作平台,及时下载审计署动态、省厅最新指示,并传达到审计组第一时间进行落实。各审计组包抓领导长期驻守审计第一线,监督落实审计进度。
(宝鸡市局社保科)
榆林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中,榆林市审计局实行“上审下”的审计模式,对市本级和12县区全面展开审计。2012年至2015年,榆林市已连续4年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查出并纠正了少数项目或单位违规使用保障房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保障房长期空置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刘新中)
公车改革审计
耀州
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工作的通知》,耀州区审计局抽调专人到耀州区车改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从而确定抽查单位,确保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耀州区公车改革情况的实际情况以及准确揭示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审计数据,剖析公车改革绩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建议。
(姚莹)
留坝
近日留坝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审计调查工作全面铺开,该局在收到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第一时间,精心安排部署此项审计工作。成立了以投资中心主任为组长及主审,以审计经验丰富的副局长、综合审计科科长为成员的审计调查组;审计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公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对该县公车改革主管部门和单位及2016年度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部分县级重点部门进行了详细的审前调查,制定出符合该县实际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
(窦萍)
专项审计
西安
西安市审计局在民生项目审计中,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作为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审计人员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全市10个涉农区县进行审计调查全覆盖,深入财政、教育、卫生、供餐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走访学校40多所,发放回收调查问卷3200多份。采取现场查看和账表核查等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提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激励机制等意见建议,促进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
延安
近期延安市审计局组成14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市本级及13个县(区)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审计。延安治沟造地重大项目是陕西省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针对目前存在的工程整体进展缓慢、少数工程质量不达标、项目变更频繁、移交滞后等突出问题,市局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口径开展审计,此次审计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管理及建设情况、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注重揭示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重复建设等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注重揭示项目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审计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西乡
近日西乡县审计局对“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审计,重点审计了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投人、拨付、使用、分配、管理、绩效、项目实施进度、重点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节,审计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簿、查阅项目建设实施档案及财务资料,进入项目实施地点实际核查等方式,把资金与项目结合、财务收支与效益审计结合,关注是否有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套取_取资金、牟取私利、失职渎职等问题,把生态环保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客观评价水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成效,通过审计揭示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完善。
(张伟)
廉政建设
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
近日驻陕西省审计厅纪检组召开了审计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通报大会,向全厅干部职工通报了纪检组一年来在监督执纪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纪检组长尤磊同志还通报了驻厅纪检组一年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情况并传达了省委、省纪委有关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和履责监督的新要求,同时还对驻厅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沟通、配合、协调不畅等问题和当前厅机关党风廉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别进行了指出、问责和警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健对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表示坚决支持,并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对纪检组通报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厅机关今后改进管理、强化廉洁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大荔
大荔县审计局把廉政监督延伸至审计一线,推进机制创新。由局纪检组牵头,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了四个回访小组,对2016年完成计划任务80%的审计项目,按原分管负责人员相互交叉的原则进行了廉政回访,主要对审计组审前公示、审计人员文明执法、执行审计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回访,召开座谈会邀请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等参加,听取被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审单位对审计结果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参会人员对审计组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填写廉政建设情况回访测评表。局纪检组将廉政回访结果上报局党组,纳入股室年度考核,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审计人员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董文博 李华平)
扶贫帮困
镇巴
镇巴县审计局包扶青水镇古路村以来,针对前期多次入户调研了解到该村贫困户近六分之一是因病致贫的客观现实,镇巴县审计局党组主动作为,大力开展送医下乡活动。在县局的协调下,镇巴县中医院派医护人员前往古路村开展贫困户义诊活动,为全村近150名患者查体诊断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并提出治疗建议。在开展义诊的同时,还向村民发放了“慢性病防治手册”等医疗健康宣传知识手册300多份。
(刘世明 苟鹏)
勉县
近日,勉县审计局驻村工作队深入包扶村镇川镇安咀村贫困户家中开展拟脱贫户退出自查评估工作。2016年,该局包扶村共有贫困户83户230人,共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83对。通过帮扶,该局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建房住房问题,举办致富培训班,落实产业扶持补助资金,成功申报教育、医疗、金融等惠民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扶贫政策。此次该局驻村工作队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进一步核准家庭收入支出账目,填写贫困退出自查评估相关表册。经自查评估,初步确定了17户45人已达贫困退出标准,后期将会按程序对拟贫困户开展脱贫认定和信息更新工作。
(丁瑞)
信息台
渭南
近日,渭南市审计局举办了以“做诚信审计人”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本期大讲堂由南京审计学院教授主讲,市局全体领导干部参加。讲堂从诚信是审计人员的基本素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诚信建设、重诚信守纪律依法审计三个方面展开诚信教育,结合审计工作中以诚信为本的相关例子进一步阐述做诚实守信审计人的重要性。通过本期道德讲堂,审计人员进一步认识到重诺守信的重要性。
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