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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指导、服务、监督等手段,将农民工作为重点人群,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将建筑业、餐饮业等作为重点行业,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争使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同时,要巩固国有、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其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一)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分类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部统一制订餐饮、建筑等行业的劳动合同范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印发供用人单位和职工使用,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逐户指导、督促辖区内餐饮和建筑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用工特点,制定和公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规章制度的示范文本,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各省研究编写1-2个行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提供给企业参考。
(三)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点建设。开展“百市示范点”活动,各省要选择3-4个地市级城市,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选择若干企业,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通过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结合各地进行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抓住机遇,推动试点城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
(四)建立和运用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劳动合同的依法履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加强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在有条件的企业免费推广使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一)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对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的动态情况。
(二)建立科学的劳动合同抽样调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劳动合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定期采集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有关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一)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贯彻落实办法,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开展“劳动合同法普及月”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做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日常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宣传活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行技能培训时,增加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创业培训班、技工学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讲座。
(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对劳动合同签订率高,劳动合同履行好的企业要广泛宣传,发挥其积极作用。对存在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予以曝光。
(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作用。定期公布有关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示范文本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考。及时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平台。积极宣传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定期公布各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一)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作用,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对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力争使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基本签订劳动合同。
(二)发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企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的作用,把重点工作向中小型企业延伸,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劳动工资;统计;规范;对策
劳动工资统计(简称劳资统计)是反映收入分配的重要指标,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国家、省及地方政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市场、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全国、地方社会保障工作的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来源,也是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劳资统计信息尤为突出,关系着社会民生最直接的层面。因此,为提高劳资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公众,有必要对劳资统计工作进行研究。
一、当前劳资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制度存在缺陷,统计信息缺乏共享机制。
长期以来,劳资统计和各业务部门统计几十年如一日地使用全面报表统计方法,一表统到底,在统计的调查方法上,形式单一,难以及时反映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致使统计工作滞后,存在统计盲区;另外,现行的劳资统计,有些指标设置已不适应形势,而且劳资统计没有建立规范的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与其它业务部门缺乏长期协作的信息互补,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负担,而且造成统计信息资源浪费。
(二)统计资料不完整或不准确,统计基础薄弱。
在一些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上级统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置统计台帐,对统计资料的归档不够规范。由于现行的统计指标体系涉及范围广,指标多,调查对象不同,统计结果差异悬殊,自行理解填报现象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由于保管不当致使统计基础资料损坏、丢失的严重问题,这就造成了报送统计数据相互打架的现象。
(三)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统计服务不到位。
基层单位统计机构不断弱化,在企事业单位中,已很少有单独为统计工作设定的部门,
统计人员大多是兼职或虽设置专职统计人员但统计人员存在经常调整、专业素质差的现象,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统计人员更换过于频繁,统计员之间交接手续不完整,致使年度统计资料断档现象较为严重,所有这些都很难达到统计报表及时、有效、准确、完整的要求。另外,在一定程度上,最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仅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和初级数据汇总整理,再有,平时统计人员任务繁重,无暇顾及等等,而忽视了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的职能。
(四)统计手段落后。在基层许多单位,由于对统计工作经费投入不够,没有配备专门的计算机等必备硬件设施,日常统计仍以手工填报为主,统计人员工作量大,统计效率非常低,而且统计信息也容易出问题。而对于上级统计汇总单位来讲,则加大了数据汇总难度,无法及时、有效的完成统计任务,影响了统计结果的时效性。
(五)统计人员培训不到位,统计普法力度不够。当前,普遍存在着统计人员培训不够,大部分统计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员统计业务知识水平偏低。由于缺乏有效的普法宣传,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尤其基层单位领导对统计法规认识不足,统计人员没有对统计法规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和领会,法律意识淡薄,在数据的收集和整理过程中随意性大,并容易受到来自基层行政领导的干预。
二、完善劳资统计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统计规章制度,简化统计指标体系。
统计主管部门应建立统计综合协调机制,理顺统计数据来源渠道,及时更新统计基础表格,尽量做到科学、实用、高效。应及时淘汰不适应国家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统计指标或表格,如年末人数中“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许多单位已没有该项资料;“在岗职工”中的 “临时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这两个指标,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各用工单位已无“临时职工”与“其他从业人员”之分;“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数”已逐渐减少,对私营企业也不适用;整合原有的统计表样,避免重复统计,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消耗。
(二)加强统计机构建设,夯实劳资统计基础。根据不同单位、部门的性质、特点,健全专兼职统计机构,配备必需的专职统计人员。各单位应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硬件设施。同时,各关单位应不断强化劳资统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劳资统计电子台账,及时调整劳资统计台账的信息;劳资统计人员要注重日常积累,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做好劳资统计报表的综合分析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劳资统计报表,并加强劳资统计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
(三)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适时修订现行统计调查的方式、方法。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国家、省、市、县、乡等各级政府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就要求劳资统计工作必须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建设统计网站,扩大网上直报工作的覆盖面。
1、国家应建立统一的公用平台,为统计信息的网上采集、整理、加工、、传递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进一步推行网上直报工作,开发适合不同行业简便实用的电子台帐系统。
2、积极着手建立部门统计协调、数据衔接和共享机制,探索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实现部门信息网及政府专网与企事业、公众互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实现统计信息公开化、统计信息咨询网络化,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互动性。
(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
各单位应配备专职劳资统计人员并保持劳资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应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统计奖惩制度,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各项待遇,使劳资统计人员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要针对劳动工资政策的不断完善、统计报表不断更新、基层统计人员频繁变动等情况,定期对劳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劳资统计指标体系,精通业务,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统计及统计分析水平,避免统计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五)进一步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劳资统计主管部门应加强《统计法》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各基层单位领导及劳资统计人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重视劳资统计,对相关指标解释认真领会,确保不出现漏报、瞒报劳动工资等统计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当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改革的稳步推进,劳资统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劳资统计人员以及管理者认清形势,加强劳资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改进统计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劳资统计方法问题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贾建慧,对当前劳资统计工作的几点思考,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第九卷第六期。
通过采取必要的行政及法律手段,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统领,以规范和加强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为主线。
二、目标任务
并得到较好落实;劳动合同管理趋于规范,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配套的劳动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实现“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措施得力、劳动用工行为规范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抓好“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有计划、多层次地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尤其是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举办“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联合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资人员和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法律培训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单(册)张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有特色、有新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宣传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把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作为全面落实“一法一条例”解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状况、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实现对全市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软件(离线版)逐步建立我市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规范、细化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实效性。
(四)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薪字〔 〕539号)要求,根据“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宏观监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特点,分类制定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和适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聘用离退休人员劳动协议书》等四类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市要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使用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动部门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五)开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执法督查活动
认真履行职责,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针对部分企业中存在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并将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准确摸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指导其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指导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六)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不断规范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州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
(七)大力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规范和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对尚未建立工会的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解决部分劳动者工资长期得不到合理增长、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等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并及时将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力争实现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率达到100%
(八)着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并将每年的34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我市实际,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和行业作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典型示范单位,率先实行,积累经验,并在条件成熟后,全市范围内推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建立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要约行动有序进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九)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
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分析研究“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依托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以提高劳动争议调处能力为目标,继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今年年底前,今年。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比较完善,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为确保这一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的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部门要在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市宣传发动工作已于 年 月份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宣传渠道,扩大“一法一条例”社会影响力,不仅要在各用人单位中做到广泛知晓,同时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认知程度,为“一法一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系统培训阶段
对所有用人单位的法人和劳资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培训班。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全市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以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项行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
(四)检查总结阶段
重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全面总结今年工作情况,提出明年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用工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对推动劳动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一个部门干、其他部门看”现象发生。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春林为组长的图们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企业家协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客观分析形势。
定期分析我市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要经常深入基层,要建立分析研究制度。特别是深入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和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研究解决。
(三)创新工作方法。
克服各种困难,要抓住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有利时机。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要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与全市中心工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摆布,统筹安排,使各项工作互相补充、互相促进。要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范围,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任务。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9号)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2000年底前,我市将对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单位中80%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此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先行试点、滚动推进”的原则,今年7月份在西城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实施。现就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
对按规定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2000年要在原行业统筹之外所有参统单位中实行。2001年在原行业统筹单位中实行。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发放的内容和形式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内容为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工商银行和邮局代为发放,为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查询,可自主就近选择发放网点。
(一)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工商银行和邮局发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邮局寄发;
(三)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本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委托邮局上门送发。
三、统筹外养老金发放形式
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范畴,应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其中离休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应给予保障。单位可以委托工商银行、邮局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起发放。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为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组织实施
(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公司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部门领导、同事的帮助和指导下,我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的工作学习,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的完成本职工作,并且也能够做好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20xx年我主要负责的工作是:原创: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公积金的核算汇总缴纳;技术中心的出纳工作。现在针对20xx年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及下一年的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统计报表工作方面
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上报统计报表。我们公司的统计工作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基层数据收集环节还是很薄弱的,主要是由于基层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统计工作没有充分的认识,这样就给我们的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20xx年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是:
1.统计工作要做到按时准确地上报
统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状大,公司领导对统计工作也逐渐的重视起来。这就要求我们的报表工作将要更加的精益求精,同时也将激励我们更好的做好统计工作。20xx年我们的统计报表工作每个月都能够按时准确的上报。从每月的号开始到次月的号之间是上报报表的时间,xx统计局、经贸委、自治区统计局等各单位的报表加总起来每个月大概要报张报表。到了季度或半年、年底就要增加到x张左右。因此,今年我们对基层报表的时间进行了调整。每个月我们都要求各单位的统计员在x号至x号开始将报表上报表,有时统计员因其他工作而忘记上报,我们都要及时的电话提醒。我们坚持做到不迟报一张表。在准确性方面,我们实行的是三级复核制度。因为我们都是提前一天开始收集资料的,所以我是第一级汇总核对,在汇总完成后我都要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核对,与上月的数据进行比较,核对与以往的数据是否有大的异常,如果没大的出入,我就将报表交给xx做二级核对,xx在核对无误错误后,再交由部长做最后一级的三级核对,因而在准确方面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2.加大力度对各厂的统计报表的审核指导
因为我们的统计工作是根据两厂的报表汇总形成合并报表上报到统计局等相关单位的。我们不直接参与数据的统计收集工作,不直接与各单位的生产部门接口,这就使得报表的准确性受到下级单位统计员工作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每个月与企管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加大复查的力度,力征数据达到准确,不出现少报、多报、错报的现象。在年初我们还准备对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核对每个月的数据的真实性,因此,我们将联合企管部将对各单位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突击性的检查,看各单位的报表数据是否有不真实的性况。但由于工作上的一些原因,此项工作至今还没有进行,我想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进行检查、落实。
3.在统计方面与企管部做到信息共享不做重复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一致
企管是全公司做为生产经营的管理部门,已经是在对全公司的产值等各项指标进行统计了,而财务部又在做统计后对外上报报表工作,在统计工作上说是在做重复的工作,为了不做重复的工作我们就必须加强与企管部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尽可能的减少重复劳动,减少信息资源的浪费。因此在每个月上报报表时我们都会到企管部收集数据,这样就做到了:我们有的就与企管部进行核对,我们没有的就做到在企管部收集,减少了重复工作,增加了工作效率,增加了数据的准确性。
二、技术中心出纳工作方面
我们公司的技术中心是国家家级技术中心。因此,按国家家的规定,技术的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的。技术中心的日常业务主要是公司的专利申请、为各项科技活动而出差人员的差费支出,每月的工资发放等工作。每个月的业务量不大,但很零散,且业务的跨月份的比较多处理起来不方便。这就要求我每个月要仔细的计好每一笔资金的流出与流入,尽可能的不要跨月份,防止账实不复的现象出现。
从x月份开始科技管理部的预算也由我来核算。由于年初的预算制定时没事有些问题没能考虑进来:x总工的预算,技术中心的预算以及有些费用的分摊等问题都没能做明确的规定,导致了现在科技部的一些费用超支且有些费用没有地方列支的现象。这就使得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大大折扣了。为此我建议科技部下一年的预算时尽可能的科技部与技术中心分开,科技部按公司的预算走,技术中心则以项目核算列支,没有项目的就不列预算,不允许列支。
三、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
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收获,但是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针对20xx年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在谈一谈下一年的工作思路:
⒈在统计报表方面,明年要严格规范报表的格式,上报的时间,上报报表的质量,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够对基层的统计员进行考核,以确保报表的真实性。与此同时要加大统计报表重要性的宣传,主要是对基层领导的宣传,提高认识,使得领导能够支持我们的工作。
每年各基层统计员的上报数据无法确定真实性的情况下,建议20xx年增加去基层检查工作,核实数据的次数,多采取突击性的,不定期的检查。同时针对各单位的统计工作人员的素质不一的情况,建议明年的增加对各单位的人员培训以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上报数据的质量;
⒉在住房公积金上,明年还是要求仔细、认真核算,做到不漏交一个人。且抓紧时间,将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核对清楚,且尽可能的制定出一制度来,严格要求各单位的公积金,以确保员工的利益;
⒊技术中心的出纳工作,虽然工作量不是很大,但是,也不能放松,要尽可能的保证每一笔汇款准确无误。同时针对今年的预算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在明年的预算工作中,要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尽可能合理科学的设计好科技部、技术中心20xx年的预算,以避免像今年这种漏掉或者没有设置的现象发生。
公司年终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过去的一年,综合办公室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为20xx年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部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综合办公室的文件整理工作
20xx年x月至x月,按照公司要求拟定综合性文件、报告x份;整理对外发文x份;整理外部收文x份,综合办公室已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发、文件和督办工作,以及对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2、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公司制度
根据公司运行工作实际,协助公司领导相继完善了《规章制度汇编》、《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规范了公司员工的行为,增加了员工的责任心。
对在公司召开的会议,会前做好签到本、茶水、椅子、会议通知、车辆接送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会议按时召开。会后完成记录报总经理室。对在公司外召开的会议及接待,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酒店、车辆等预定工作,并做好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
3、组织安排各项活动
20xx年综合办公室组织安排了各种形式的活动,得到了各部门、项目部的支持。元月份组织各部门、项目部员工参加抗雪救灾活动;4月份在指挥部领导下组织了公司团员参加了植物认养活动;5月份起组织全体员工向地震灾区捐款的活动,三次募捐共筹得善款一万三千余元,物资若干;6月份组织员工参加迎奥运火炬方队,为奥运圣火在合肥的顺利传递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期,组织各项目员工开展从细节入手,提高服务质量大讨论活动。
二、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
1、根据需要,及时做好人员招聘及现有人员潜力开发工作
人员招聘是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点,20xx年随着政务区各项配套设施的建成,物业基层人员处于一人难求的局面,为打破僵局,综合办公室采用多元化招聘手段,与劳务公司签订基层员工用工协议;与周边街道办事处联系输送街道辖区内适龄人员。2月份,公司顺利接管天鹅湖畔小区,综合办公室迎难而上,高效、及时的完成了小区基本人员配置。截止11月份,公司目前在岗人员941人。
2、加强档案、考勤管理,确保劳资无误发放
20xx年下半年,在外借一人的配合下,对公司相关的员工档案、考勤卡等进行了整理,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基本能达到领导的要求。在劳资管理方面,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一丝不苟,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送交上来的考勤表、加班表反复核对,发现疑问及时汇报,不造含糊不清的帐表,按时将工资表送交财务。
3、做到合法用工,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入户、转出工作
20xx年x月x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这就要求,对每位新入职员工都须签订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贯试用期后签订合同的做法,新的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办理的工作量,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仔细核对每位员工的信息,以保证在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办理中不出错。
由于物业公司一线员工众多,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意外伤害,20xx年申报工伤x余起。另,公司于x月份顺得通过公司员工的各项保险基数核定工作。
4、加强绩效考核,制定了合理的办法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邀标单位都在三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并且邀标谈质论价全过程总经理室、财务部、律师办、采购全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总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协助配合和支持,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综合办公室工作较琐碎,工作上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由于能力有限,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
2、对公司各部门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从而对领导决策应起到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3、抓制度落实不够,由于公司事物繁杂,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现象。
4、公司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市、区(县)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及其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制度。
三、统计工作基本任务。统计是制定民政工作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是民政科学管理的基础。其基本任务是:对民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四、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二章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单位确定由领导负责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具体指导,定期研究,经常督促与检查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统计部门负责人,代表单位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统计调查、部门调查、地方统计调查和本单位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2、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帐;
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贯彻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三、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本部门业务主管机关颁发的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统计机构或单位领导,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四、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取得《统计上岗证》。
五、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六、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统计人员对单位领导负责,各基层单位领导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章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
一、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是民政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做到账面整洁、账目清晰、指标完整、数据真实,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
二、各类统计报表按照各类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上报年报表的同时应当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报告。
三、统计报表上报,统计人员必须与相关科(股)室相互配合,核对无误后,数出一门对外报出。
四、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由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制发报表上报,不得随意制发统计报表,统计数据。
第四章统计资料管理
单位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统计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人员在向上级机关和单位领导提供统计资料、报表的同时,必须报统计部门负责人一份。
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统计人员上报的统计资料由统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在交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
二、由统计人员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管理。
三、单位的民政事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归口财务部门管理。
四、单位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五、统计部门负责人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统计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乡政府对农村统计检查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自查工作精神,再次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统计检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乡统计队伍建设
1、分管情况:XX乡党委委员、副书记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统计机构健全、制度完整:乡政府确定专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统计年检,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三、统计工作软、硬件建设
1、乡统计办公场所
乡党政领导在政府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特意为统计办留置了一间全新、单独的办公室,并配置了专用的微机、打印机、档案柜等,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2、制度建设
根据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规范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的存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日常统计报表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各类统计报表按要求实行网上直报,并建立完整的村级台帐,保证数据质量,实事求是。
四、数据来源
1、充分发挥广大乡、村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调查。包括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抽样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2、乡直有关部门上报各种报表及表册。如派出所提供的人口报表,畜牧站上报的畜牧生产季报表,农业服务中心上报的农村经济收入和农民负担调查表等。
3、乡统计人员到有关单位搜集相关的统计基础材料。统计人员到乡直管财政所、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搜集劳动情况及报表材料,到中心小学、卫生院等垂管单位搜集相关统计材料。
五、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能坚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规定参加统计工作会议、有关统计培训及统计执法考试等,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需要。
2、对统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乡统计部门及时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进度,乡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统计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对统计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统计各类报表工作。
(1)乡统计人员每月都要抽出部分时间,深入农村及有关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搜集统计资料,了解辖区农业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进一步核实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统计执法,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
(2)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将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将重要统计资料整理归档。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统计人员加强学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因此,本乡历年农村统计工作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乡级上报农作物播种面积数据15笔,分村汇总66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农作物产量数据12笔,分村汇总60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生猪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牛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羊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家禽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
六、存在的不足
对村级统计人员培训较少,乡直有关单位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乡统计站。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乡统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会议、培训、执法考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
2、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搜集准备培训资料,拟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村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以上,使其统计业务素质有一定的提高。
3、规范统计档案管理。认真搜集统计资料予以保存,规范建档。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09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政办发〔2009〕72号),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确保第一产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09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政办发〔2009〕72号),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确保第一产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工作思路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蓬江、江海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在2012年前在市区建立一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我市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早日建成。
[关键词] 统计工作;统计信息;医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3)04(c)-0146-02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医院管理已变得更加依赖于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已成为当今医院管理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医院科学管理服务为宗旨。医院要加强管理,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就需要充分的发挥统计咨询、监督职能,有效的利用统计信息。只有依据准确的统计信息资料,才能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从而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该文探讨了医院统计工作的意义,并根据医院管理现存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1 医院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医疗改革已经逐步实施,医院的管理工作也在逐步改善,部分医院的统计工作还取得了进步,但这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仍需解决。尽管医院统计工作随着医改的深入有了一定的起色,但步伐并不大,各项统计工作不够深入,统计的覆盖范围也只局限在某些领域,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概括如下。
首先, 统计工作手段落后,在医院信息化条件下,医院统计工作方法已转变向信息网络化、自动化方向拓展和延伸。但有些医院统计工具更新慢不提供网上办公的条件,没有专门的统计工作软件或者软件陈旧不能够满足统计处理量,甚至有些只能依靠工作者手工计算统计,效率十分低下。缺乏专业化的处理软件和设备系统,统计出来的信息也就不够客观、全面和迅速。如果统计信息的主观性强,数据失真,供管理者参考的价值就不高,对他们的管理工作就引起决策失误,造成医疗损失。
其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尚未得以充分认识。医院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由于统计工作人员对医院管理不能或无法主动参与,提供的资料也局限于医疗业务统计的一些常规报表。大多数领导尤其是许多基层医院的领导对统计知识缺乏深入的了解,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只看到收入和支出的多少,而不了解有些数据要经过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处理后才能反映真实情况。因而对于统计部门撰写的分析报告常常不予理会。长期以来造成医院统计工作与医院改革发展明显的失衡。
第三,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统计人员系非统计专业人员,未经过正规统计专业知识学习,有的仅经过短期专业培训,有的则是一张白纸。由于统计学知识的欠缺,故对一些统计算法、统计公式很陌生,甚至对某些常用的统计报表中的一些统计指标亦不能很好的理解和把握,还有个别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欠缺,给统计工作和医院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主要表现在3方面:①敬业精神缺失,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②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统计部门属医院辅助部门,不被领导重视,故对未来丧失信心,无抱负,无长远目标,以至工作被动,缺乏热情。③缺乏奉献和创新精神,安于现状和墨守成规。只局限于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工作,不愿意发挥主观能动性或更深层次的数据分析工作。孰不知深层次的数据综合分析工作对医院管理的宏观或微观调控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2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提高医院统计质量的建议
就上述问题,要提高医院统计质量,促进医院的科学管理,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改革落后的统计手段。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信息技术,加深医院统计工作的自动化程度,避免人、财、物在时间、空间上的浪费,从而减轻统计工作部门的劳动强度,并可以随时调用医疗信息数据,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通过硬件设施的提高,将历史统计信息予以输入整理、系统分析,并按照体系予以汇总和分析,将其广泛地应用到医院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完整的、全面的医院统计专用程序体系。通过改革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医疗统计管理网络系统,能促进医院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医院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医院科学管理。
其次,深化拓展统计工作,时代在发展,医院也在发展和改革。统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应该深化拓展统计工作,与医院改革同步发展和接轨,要求统计工作从单一的日常报表等常规工作向多元化、专题化方向发展,扩大统计对象范围,运用统计方法为医院的科学管理提供及时、动态的反馈信息,并加强信息预测职能,提供有预见性的数据,为医院制定各项计划、政策提供可行依据。
第三,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高的要求医院管理的科学性,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医疗业务内容不断丰富,不仅对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统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也不可忽视。医院统计工作是卫生统计人员的基本工作也是重要工作,要求统计工作者要增强自身素质,全面提高业务层次。认真学习《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国家政策、方针,让自己的统计行为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作为卫生统计信息人员,除本身专业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医护知识、经济财会知识,计算机应用技术、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努力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医院管理的需要。
最后,要提高医院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从医院管理角度讲,医院统计信息是医院信息的主体,它直接为医院的科学管理决策服务,是医院实行质量化、现代化科学管理的依据。领导只有靠统计信息数据才能做好医院的科学管理工作。要加强统计人员的培养,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到先进的医院进修学习从中得到借鉴和启示、参加专业统计知识的培训。同时也要求统计工作人员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到医院管理中去,为医院领导总结和检查工作,掌握各科室工作进度,制订医院工作计划,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发掘才干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
3 统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做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能够为医院科学管理提供主要依据,保证医院的诊疗设备、人员、消耗、新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决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参与各种医疗活动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反过来,通过医院统计数据工作也可以掌握医院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检测和验证医院的管理行为是否有效。
4 结论
综上所述,统计工作的发展是无止境的,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首先要做到数据化。医院要发展,必须通过及时、准确、科学、综合的统计信息来支持医院业务,促进医院管理在科学、快速、健康的轨道上发展,真正体现出医院统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最大效益。展望未来,将会越来越显示信息的重要性,同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与探索。只有对统计工作内容进行不断地扩展和延伸,才能使统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显示出无可替代的作用,更好地为决策者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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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圆.新时期统计工作如何更好地为医院管理服务[J].中国医院统计,2004,11(2):166.
[4] 毛爱萍,李作佳.医院统计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作用[J].中国民康医学,2003,15(5):308.
记得上班的第一天,在新进人员座谈会上,几位局领导都说了同样的一句话:“进了统计门,就是统计人。”“统计人”这三个字明明白白地说明了我们的工作职责和历史使命。我们的职责是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并提供分析报告,为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看似平凡,实则伟大。zrj总理的“不出假数”、wjb总理的“真实可信”这八个字时时刻刻提醒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统计工作也许是枯燥的,整天要面对一些冷冰冰的数字和报表;统计工作也许是辛苦的,它需要我们走村入户,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它可能没有人前人后的追捧,没有事前事后的觥筹交错,没有节前节后的门庭若市,但统计工作的意义是重大的。国家和政府的决策依据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们的统计数据,因而我也可以说:责任重于泰山,统计工作无小事,统计工作必须零差错。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小事,认认真真核对好每一个数据,仔仔细细做好每一份统计报表,我们才心安理得,才问心无愧,才对得起统计人这一神圣的称呼。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必须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只有业务水平和能力过得硬、拉得出、打得响,才可以得到人民的口碑,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才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是一名统计新兵,尽管有九年的工作经验,但刚刚跨入统计行业,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知识世界、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没有跨入统计门,我以为,统计工作很简单,无非是数字的加加减减;进入了统计门,初步学习了很多期的统计分析,突然有了畏难情绪:那么深奥的分析报告,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我行吗?通过这次政治学习,我意识到,能力不是天生的,勤能补拙,尽管我是新手、尽管我起步晚,但我可以通过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变被动为主动。要善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一是向身边的人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善于观察身边的人,以他们为镜子,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向本系统的行家里手学。学习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和勇于创新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遵章守纪、乐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尽快缩小工作转变中存在的差距。三是向书本学。力戒浮躁心态,克服厌学情绪,警惕和杜绝应付差使的“假学”现象,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就是职责、就是境界、就是素质的观念,强化勤奋学习、提高工作本领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在坚持学好理论知识,提高思想境界的同时,立足本职工作需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弄懂弄通,工作中思路清、情况明、一口清、问不倒。
效率就是活力,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是机关作风中要重点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机关形象的直接体现。效率低,就是人浮于事,就是办事拖拉,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效率高,就是各司其职,就是雷厉风行,就是一个好汉三个帮。我们要在整体协作的融洽氛围中,研究各自的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统计工作者的崭新形象。
要使工作效率得到保证,还要求我们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详细的工作职责,严格按计划行事,每天定时完成日常工作,坚决不能养成“我生待明日”的习惯。要使工作效率得到保证,还要求我们要不断总结工作,写出工作总结,既总结成功的经验,也总结失败的教训,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少走弯路。少走弯路,就是增加了有效劳动,效率和质量就必然提高了。
为了掌握各区、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的工作情况,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劳部发〔1996〕137号)的有关要求,劳动部及市劳动局将组织对各地执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这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内容为《实施计划》中提出的五项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其中,第一、第五全面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及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为对区、县检查的重点内容;关于建设三大区域劳动力信息网的情况不列入对区、县的检查范围。
二、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互)查两个阶段进行,以自查为主,抽(互)查为辅,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为自查阶段,96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劳动部将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抽调人员进行抽查。北京市作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重要输入市将是被抽查的重点,请各区县劳动局做好准备,认真积极配合。
三、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区、县劳动局应将《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劳动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1996年4月22日 劳部发〔1996〕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自1994年实施以来,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基本制度、信息系统和服务网络,特别是在1995年和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盲目无序的问题,还需经过艰苦努力。继续实施“有序化工程”是“九五”期间劳动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为此,我部研究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初步形成跨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以下简称“民工”)按需流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单位跨地区招用的新民工80%实现证卡合一,持证就业。
(二)新民工有组织地输出、输入的比例和老民工有组织地探亲、返岗的比例明显提高。
(三)初步建立与跨地区流动就业相关的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持证就业的民工凭证享受服务。
(四)1997年春运期间盲目外出的新民工明显减少,基本消除因民工流量过于集中而造成的交通客流严重积压现象。
二、具体任务
(一)全面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1.劳动力输出地普遍对新民工实行外出前凭输入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信息登记发卡的制度。劳动力输出地区劳动部门根据输入地区的管理要求制定简便易行的工作程序,建立监督机制,使大部分外出民工纳入管理;逐步提高劳动部门组织输出的比例。
2.全国各主要城市和重点劳动力输入地区严格实行新民工凭卡办证、持证就业的制度,同时继续与劳动力输出地配合,为1996年春节以前就业的老民工补发证卡,力争在1996年12月31日前使所辖单位使用的外省民工领到标准式样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做到证卡合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跨地区流动就业凭证服务制度,制定并公布凭证服务和跟踪服务项目,明确输入地和输出地各级劳动部门的服务职责。
4.争取制定统一的流动就业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全国统一标准未出台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本地区统一的收费标准,并对有关收费的程序和用途明确规定,严格管理。
(二)建设三大区域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1.保证足量、准确的信息上网,并做到信息传输顺畅。北京、上海、天津市要做到劳动部门新批准跨地区招用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网(已招到的注明);广东省今年联网的市要做到新招外地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网(包括就地招收转换职业的外地民工,已招到的注明)。各省级站保证一定数量的跨地区求职人员群体和个体信息上网,最低数量由三大网中心协商各省级站确定;主要输出地要做到全部由劳动部门组织输往外地的人员情况以群体信息上网。建立用工和求职信息的修正制度和程序,保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2.各入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地、县级信息站和信息收集、传报制度。广东、上海、北京对本地各区、市级信息站建立跨地区用工信息传报制度。其他入网省年内至少建立5个地级站,其中至少2个站使用计算机联网,其他站以传真方式传报信息,并建立跨地区求职信息和劳动部门组织输出人员信息传报制度。各主要输出地区至少建立一个县级劳务基地,根据用工信息开展培训,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并做到基地劳动力资源信息上网。
3.劳动部就业司与信息中心联合建立三大网信息监测分析制度,由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监测。从1996年7月1日起,对三大网网上信息每两周汇总分析一次,并随时对各省级站信息上网情况进行抽查。就业司和信息中心向各中心和省级站定期分析数据。
4.各入网劳动力输入省、直辖市与劳动力输出省、自治区相互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引导为主要手段实施宏观调控民工流动总量的机制和制度。
(三)发展服务网络,开展流动就业各环节的服务
1.大力发展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乡镇劳动 服务机构的现状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和分类,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已建立的乡镇劳动服务(管理)站、所加强管理,落实职能,切实将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落实到基层。乡镇建站比例达到80%以上的地区,重点完善机构,强化职能,使乡镇就业服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乡镇建站比例未达到50%的地区,重点在输出劳动力较多和乡镇企业较发达的地区发展机构,年内争取使建站比例提高5-10%,并通过建立中心站扩大服务的覆盖面。
2.整理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各输出地对驻外地劳务工作机构进行一次整顿,明确职责,提出规范性要求;三大劳务协作区分别制定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各主要输入、输出地共同总结推广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的典型经验,指导其开展跟踪服务,协助当地劳动部门搞好跨地区就业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对持证民工的服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劳动部门加强配合,以多种形式为已领到流动就业证卡的民工服务,广泛宣传服务内容,并协调有关部门为持证民工提供各种优惠和服务,争取让每个持证民工了解能够享受的服务项目,并凭证享受服务。
4.加强对民工的培训。各地劳动部门将提高民工素质作为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的重要措施,列入计划,作出具体安排。输出地劳动部门发挥乡镇劳动服务机构的作用,在民工外出前加强有关知识教育,并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积极开展就业训练;输入地劳动部门指导企业对民工进行必要的教育,组织民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各类培训。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对持流动就业证的民工可给予优惠。
(四)做好1997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1.各主要输入、输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对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向地方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1997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
2.在坚持前两年各项有效措施的同时,1997年春运前集中力量做好民工返乡、返岗的组织工作。指导企业分期、分批安排民工休假;输入、输出地劳动部门共同对民工返乡、返岗进行登记、预测;加强与铁路、交通部门的信息沟通,扩大预订团体车、船票的比例,尽量使春运期间民工客流量保持均衡。
3.下大力气做好宣传工作,加大管理、监察力度,尽可能减少春节后一个月内新民工外出的人数。
(三)加强流动就业统计工作
1.将证卡发放与登记、统计工作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充分利用登记资料,较准确地掌握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情况。
2.按照劳动部《就业与失业统计报表制度》(劳部发〔1995〕436号)中“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统计表”的要求,落实责任,逐级做好统计工作,保证报表质量,按时将报表汇总后报劳动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劳动力输入、输出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确定主要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有序化工程”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凭证管理制度、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上述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劳动部门,并列入工作考核指标。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劳动部和地方各级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主动协调政策,开展合作,争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开发就业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作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作出各阶段工作的安排,并报劳动部备案。
(四)建立检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96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对所辖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写出阶段小结和总结报告。劳动部就业司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补贴工作经费。对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计划、总结、报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根据工作量和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少量工作经费补贴。
四、活动安排
鉴于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与“有序化工程”实施联系紧密,故将有关活动作出统一安排: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实施有序化工程工作计划。
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报告及典型材料(调查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省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和试点县、市经验材料(试点总结的要求另行通知)。
7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小结。
8月下旬,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试点地区促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各地开展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的经验。
10月下旬,劳动部对各地实施“有序化工程”情况和1997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