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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汇报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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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汇报材料

第1篇

一、2011年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为了规范人社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1年的重点是《社会保险法》,为了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我科先后派员参加了省厅在黄山举办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举办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提高我科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法》知识,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在局内部和企业的学习宣传打下坚实基础。在《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加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我局联合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草拟了分管副市长在《日报》上发表的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署名文章等工作。同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六月份多次上街设点宣传《社会保险法》,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还派员参加了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讲团,到机关、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法》。

总之,在省厅、市司法局和局统一安排下,我科积极参加了《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和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逐步深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对我们行政执法、行政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造成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截止11月份,我局行政复议5件,其中省厅2件,1件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1件在审理中;市政府受理3件,2件维持,1件在审。行政诉讼2件,1件胜诉,1件在审理。5个案件均为工伤认定问题。为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科按照程序积极调阅相关资料,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顾问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做好答辩工作,确保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的落实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为行政服务项目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好行政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科对全局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项目7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行政行为5项。摸清情况,为下步“两集中、两到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一年来,我科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顾全大局,不分份内份外,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撰写了市资源枯竭城市评估材料和市资源枯竭转型评估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发改委。二是起草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推动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进程。三是牵头做好《市志》和2010年《年鉴》人社部份的编写工作,完成7万多字的编写任务,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地方志办的好评。

总之,一年来我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规范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二是对局行政执法监督还没有开展起来。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据职能,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1、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扎实做好以《社会保险法》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局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协助相关科室、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做好上述三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第2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检查组领导:

首先,对省检查评估小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多年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首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中期评估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01号)的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转发了省相关通知,加强了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自今年6月份开始,要求兰山区、临沭县对照中期评估标准,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同时,市里也对全市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把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鼓励创业的体制机制,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总体呈现出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服务明显加强、创业愿望有效保护,创业活动显著增多的态势。早在2003年,我市就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资金支持;2004年作为全省第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市,率先组织开展了“SYB”创业培训,提供了“一条龙”创业跟踪服务;2009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建立“五大体系”为目标,开展了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09年2月,我市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对创业带动就业十大典型进行了隆重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2010年11月,在临沭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仅2010年,全市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达到46536户,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14.5万人。

一、浓厚的创业氛围,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形成了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同时,建立了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工作,营造推动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市、县(区)人社局设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兰山区、临沭县政府都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将目标任务逐级逐项分解下达,出台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了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创建机构定目标、定要求、定责任、定奖惩措施,加强动态监测、注重服务指导,狠抓督促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快捷高效的发展。二是舆论宣传工作得力,相关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建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创业推介会、创业校园行、创业金点子大赛、创业故事专题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业促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转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通过对创业明星、优秀创业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制作创业典型专题片下乡播放等活动,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创业的好处,体会到创业的优越性,认识到创业不但能自主就业,更能脱贫致富奔小康,使人们单纯依靠政府安置就业的传统观念得到了明显转变,增加了群众对创业促就业的认同度。

二、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奠定了创建活动基础

为切实推动工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市人社局和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初步建立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结合行业特点,允许创办一人公司,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全部流转和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将其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二是扩大政策覆盖面。将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到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创业人群,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费用,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据统计,到2010年底,仅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就达2.1万人,带动就业10万余人,真正实现了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返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畅通融资渠道。为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管理办法等政策,有的县(市)建立了创业指导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有的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止“十一五”末,全市设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的县区已达到7个,共注入1600多万元的担保基金。五年中,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7笔、共计7773万元,平均年回收率在98%以上,解除了创业者“一怕政策有变、二怕没钱周转”的后顾之忧,极大地稳定了原有的创业群体,带动和促进了新的创业群体的积极参与和发展。今年1-8月份,全市新发放贷款1141万元,扶持创业人员257人,带动就业801人。

三、完善的培训体系,培育壮大了创业主体

积极整合社会各类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院校,加强了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社会化创业培训体系。一是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市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通过招标已认定具备培训条件的具有完善教学设施、规范教材、实训基地、演练设备的创业培训基地已达113处,多数开设了创业培训和各种技能培训课程。二是创业培训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积极整合国家和省里关于妇女、青年、残疾人、大学生、复转军人、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和资金,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创业富民培训。三是创业培训形式不断创新。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不同的创业群体,组织实施了“就业帮扶行动”、“创业培训进校园”、“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创办中小企业”等系列培训活动,大大提升了创业者的技能素质。“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3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5万人,新创造就业岗位3.3万个。今年1-8月份,全市共有7980人参加了创业培训。

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搭建了创业平台载体

一是创业指导成效显著。市、县(区)共聘请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及创业成功人士共98人,组建成立了9个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开展创业项目开发评审、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二是创业项目库逐步完善。截止到目前,全市共筛选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且适合本地生产经营的优秀项目320多个,并在创业就业网站进行公开,使创业者通过查询平台可以快速便捷的了解创业项目信息。三是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结合***市作为商贸物流大市的优势,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资、多方融资,采取新建、联合、挂靠等方式,在市、县(区)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市场等处开辟建立孵化基地、创业园区27处,创业见习基地35处,帮助6800余人成功创业,充分发挥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也利用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积极为困难职工、青年、妇女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对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民创业意识还不够浓郁,面向城乡创业者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融合度不够紧密,创业服务内容与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在释放整体效应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市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尚不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难,受行业限制、部门阻隔以及各自利益的制约,创建工作经费难筹集,创业扶持资金不到位,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注入少,贷款数额小,与1000多万人口的市情规模不相称。三是创业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一条龙”模式有待完善,创业见习工作尚待开发。师资管理、教学质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四是创业指导中心运作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全市各级创业指导中心还处于初建阶段,功能尚不完善,有些区县还存在缺少场地、缺少专门服务人员、建设思路不成熟等问题,随着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求实创新,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探索出切实可行、充分发挥创业服务功能的创业指导中心运作模式。创业基地功效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区县的创业基地发展水平还未充分发掘创业培育、创业孵化、创业助推的功能。五是创业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缺乏制度化保障。建立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层面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尚不成熟,合作的紧密程度和实际效果还不高。

第3篇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就业培训情况:

(1)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6500人,占全年目标8500人的77%。其中新增输出前培训5100人,占全年目标6400人的80%。再就业培训1125人,占全年任务2000人的56%。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1次,组织鉴定人数1561人,占全年任务1380人的113%,发证1196人,占全年任务1200人的99.7%。

(2)劳务输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10400人,占全年任务12000人的87%。组织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7800人,占全年目标8800人的88%。

(3)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新增就业2500人,占全年任务4400人的57%,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324人,占全年任务600人的221%。

2、社会保险情况:

(1)养老保险: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全县实际参保人数25728人,占全年目标26303人的97.8%。实际缴费人数8029人。“断保”人员新增续保人数295人,乡镇企业参保人数1975人,农民工参保人数478人,个体私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数1517人。实际月人均缴费工资599元,当期共征收养老保险费4516万元,已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5453万元的82.8%。共追缴企业欠费187万元,完成市全年目标450万元的41.56%。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137万元,清欠50万元,清欠率40%,基金征缴率达9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上半年共支出养老金1134万元。三是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投保人数为44人,全县参保人数13.89万人。实现保费收入136.6万元,占全年目标100万元的137%,上半年养老金支出16.8万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653人,累计补助金收入150万元,上半年支出19.1万元。还有约1200人将于下半年陆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741家,参保人数达3282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31000人的106%。新增参保人员4535人。基本医疗基金收入1864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523万元的74%。其中统筹金收入99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744万元,大病救助收入13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收入120万元,发生医疗费用344万元,其中两个定点医院284万元,乡镇医院及转外、居外医疗费用共60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全县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各25221人,实际缴费人数5570人。新增参加工伤、生育保险276人。收入工伤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39万元的77%,支出基金1万元;收入生育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0万元的50%,支出基金6万元。

(4)失业保险:全县参保人数5.49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5.18万人的106%。征缴失业保险80.9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400万元的20%。

3、维护权益情况: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达200件,涉案标的630余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38%。已处理结案的195件,结案率为97.5%。以调解方式结案181件,占案件总数的90.5%;以裁决方式结案的14件,占案件总数的7%;受理案件数和调解结案率创新高。案外调解的劳动争议达32件,涉案标的30余万元,涉及辞退、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2)劳动保障监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三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0户次,涉及职工1.02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24份;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1.32万元,涉及劳动者156人,其中农民工工资34.1万元,涉及农民工180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2户;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207人次;共立案180件,结案180件,受理立案率和结案率均为100%。

(3)劳动工资和合同:召开两次全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劳动合同签定率达98%以上,集体合同审核达到100%。依法鉴证劳动合同2907份,审查无效劳动合同150份并督促其整改,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100%。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1、抓好政策扶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重抓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工作。今年来,组织开展劳动力交流会6次,组织专场招聘会3次,入场招聘企业累计164家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5000个次,求职者报名登记18200人次,新增就业人员13000人。二是积极开展下岗再就业援助工作。切实做好我县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今年来,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341本,审核发放“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36人,发放补贴121万元。

2、抓好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来,我局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培训基地和学校的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开展对口培训,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共1561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1196本,其中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25人,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25人,组织技师审报19人。

3、抓好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创出新佳绩。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为使农转工作能把市场需求、农民要求和培训重点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根据上级政府部署,开展了全县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重点摸清农民数量、文化水平、培训意向和分工分业情况,便于进一步了解资源状况,开展有效培训。二是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上半年,全县共培训农民6500人,培训后转移就业5755人,其中本地转移1439人,劳务输出4318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3场,今年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0400人。

4、抓好扩面征缴,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全力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为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通告》(*政发[*]*号)。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我局成立了养老保险扩面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保险工作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扩面1020人。二是将个体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出台了《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政发[*]*号),标志着全县近万名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上半年,参保人数达到25221人,增加276人。四是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年初我局就开始调研,对县城城镇户口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了人员情况,进行了多方案测算,确定了筹集标准,拟订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县政府于7月14日已正式发文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抓好仲裁监察,职工维权工作结出新成果。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次,分别为农民工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动、女职工、未成年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全县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和全县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多家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企业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消除了劳资隐患。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同时,按照劳动合同三年计划要求,积极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二是切实做好个案处理工作。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80件,180人次,为职工追讨工资、清退押金等累计22.2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0件,申诉标的630万元,结案195件,结案标的592万元。工伤认定上半年受理11起,其中认定为工伤11起,涉及非参保工伤认定案7件。处理、县长热线等电话120件次,结案率98%,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完成进度还不理想;有些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个别单位、个别同志的作风还不够扎实。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基金征缴缺乏新的增长点。原有企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新办企业需要一个成长过程,导致实际缴费人数严重滞后。二是企业瞒报漏报缴费基数。部分参保、缴费企业没有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三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充分覆盖工作推进成效较差。四是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观念不强,医保监管有待加强。五是计算机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正在使用的服务器及原操作系统难以适应“金保工程”的要求和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六是社会保险经办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工作中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打算和措施

1、建好人力资源市场,继续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完成大楼主体建设。二是用活扶持政策。积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用足、用活各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三是开发就业岗位。紧紧抓住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这一契机,采取拓展就业空间、完善市场服务、统筹城乡就业等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着力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充分就业。*年,全面完成开发县内就业岗位6000个、县外就业岗位2000个、实现就业6600人的目标任务。四是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底数,探索和逐步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五是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培训,拓宽劳动者的就业门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一是完善社保制度,扩大参保范围。要不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参保范围,进一步增加各险种的参保人员,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下半年企业养老保险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促进他们积极参保。医疗保险要紧紧围绕《个体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重点抓好个体从业人员、城镇无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实现41000人参保目标。二是加强社保宣传,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通告》的宣传,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要依法扩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医疗保险要重点推进个体从业人员、城镇未从业居民参保;生育保险要加快制度完善,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继续以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进城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等为重点人群扩大覆盖面,实现工伤保险在高风险行业和企业的全覆盖。三是加大征缴力度,确保足额征缴。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发动工作,努力做到足额征收,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迈上新台阶。首先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强部门合作,实现行政推动,对征缴情况及时过堂,并加强于地税、财政和缴费主管部门的配合,强化征缴。第二,要集中时间人力主动走出去,结合各种宣传形式,上门说服动员,为企业及其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第三,要采取法律手段,对有缴费能力但存在恶意欠费的单位实施处罚。第四要为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服务。争取全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收入达6500万元以上,使参保人数达263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