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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为了规范人社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1年的重点是《社会保险法》,为了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我科先后派员参加了省厅在黄山举办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举办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提高我科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法》知识,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在局内部和企业的学习宣传打下坚实基础。在《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加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我局联合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草拟了分管副市长在《日报》上发表的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署名文章等工作。同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六月份多次上街设点宣传《社会保险法》,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还派员参加了司法局组织开展的《社会保险法》宣讲团,到机关、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法》。
总之,在省厅、市司法局和局统一安排下,我科积极参加了《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和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逐步深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对我们行政执法、行政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造成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截止11月份,我局行政复议5件,其中省厅2件,1件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1件在审理中;市政府受理3件,2件维持,1件在审。行政诉讼2件,1件胜诉,1件在审理。5个案件均为工伤认定问题。为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科按照程序积极调阅相关资料,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顾问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做好答辩工作,确保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的落实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为行政服务项目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好行政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科对全局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项目7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行政行为5项。摸清情况,为下步“两集中、两到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一年来,我科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顾全大局,不分份内份外,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撰写了市资源枯竭城市评估材料和市资源枯竭转型评估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发改委。二是起草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推动了铜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进程。三是牵头做好《市志》和2010年《年鉴》人社部份的编写工作,完成7万多字的编写任务,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地方志办的好评。
总之,一年来我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规范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二是对局行政执法监督还没有开展起来。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据职能,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1、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扎实做好以《社会保险法》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局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协助相关科室、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做好上述三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实现两个方面工作的突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检查组领导:
首先,对省检查评估小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多年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首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中期评估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01号)的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转发了省相关通知,加强了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自今年6月份开始,要求兰山区、临沭县对照中期评估标准,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同时,市里也对全市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把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鼓励创业的体制机制,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总体呈现出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服务明显加强、创业愿望有效保护,创业活动显著增多的态势。早在2003年,我市就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抓手,建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资金支持;2004年作为全省第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市,率先组织开展了“SYB”创业培训,提供了“一条龙”创业跟踪服务;2009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建立“五大体系”为目标,开展了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09年2月,我市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对创业带动就业十大典型进行了隆重表彰,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2010年11月,在临沭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仅2010年,全市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达到46536户,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14.5万人。
一、浓厚的创业氛围,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形成了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同时,建立了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工作,营造推动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市、县(区)人社局设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兰山区、临沭县政府都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将目标任务逐级逐项分解下达,出台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了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创建机构定目标、定要求、定责任、定奖惩措施,加强动态监测、注重服务指导,狠抓督促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快捷高效的发展。二是舆论宣传工作得力,相关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建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创业推介会、创业校园行、创业金点子大赛、创业故事专题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业促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转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通过对创业明星、优秀创业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制作创业典型专题片下乡播放等活动,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创业的好处,体会到创业的优越性,认识到创业不但能自主就业,更能脱贫致富奔小康,使人们单纯依靠政府安置就业的传统观念得到了明显转变,增加了群众对创业促就业的认同度。
二、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奠定了创建活动基础
为切实推动工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市人社局和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初步建立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结合行业特点,允许创办一人公司,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全部流转和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将其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二是扩大政策覆盖面。将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到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创业人群,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费用,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据统计,到2010年底,仅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就达2.1万人,带动就业10万余人,真正实现了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返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畅通融资渠道。为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管理办法等政策,有的县(市)建立了创业指导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有的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止“十一五”末,全市设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的县区已达到7个,共注入1600多万元的担保基金。五年中,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7笔、共计7773万元,平均年回收率在98%以上,解除了创业者“一怕政策有变、二怕没钱周转”的后顾之忧,极大地稳定了原有的创业群体,带动和促进了新的创业群体的积极参与和发展。今年1-8月份,全市新发放贷款1141万元,扶持创业人员257人,带动就业801人。
三、完善的培训体系,培育壮大了创业主体
积极整合社会各类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院校,加强了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社会化创业培训体系。一是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市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通过招标已认定具备培训条件的具有完善教学设施、规范教材、实训基地、演练设备的创业培训基地已达113处,多数开设了创业培训和各种技能培训课程。二是创业培训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积极整合国家和省里关于妇女、青年、残疾人、大学生、复转军人、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和资金,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创业富民培训。三是创业培训形式不断创新。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不同的创业群体,组织实施了“就业帮扶行动”、“创业培训进校园”、“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创办中小企业”等系列培训活动,大大提升了创业者的技能素质。“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3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5万人,新创造就业岗位3.3万个。今年1-8月份,全市共有7980人参加了创业培训。
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搭建了创业平台载体
一是创业指导成效显著。市、县(区)共聘请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及创业成功人士共98人,组建成立了9个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开展创业项目开发评审、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二是创业项目库逐步完善。截止到目前,全市共筛选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且适合本地生产经营的优秀项目320多个,并在创业就业网站进行公开,使创业者通过查询平台可以快速便捷的了解创业项目信息。三是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结合***市作为商贸物流大市的优势,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资、多方融资,采取新建、联合、挂靠等方式,在市、县(区)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市场等处开辟建立孵化基地、创业园区27处,创业见习基地35处,帮助6800余人成功创业,充分发挥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也利用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积极为困难职工、青年、妇女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对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民创业意识还不够浓郁,面向城乡创业者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融合度不够紧密,创业服务内容与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在释放整体效应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市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尚不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难,受行业限制、部门阻隔以及各自利益的制约,创建工作经费难筹集,创业扶持资金不到位,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注入少,贷款数额小,与1000多万人口的市情规模不相称。三是创业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一条龙”模式有待完善,创业见习工作尚待开发。师资管理、教学质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四是创业指导中心运作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全市各级创业指导中心还处于初建阶段,功能尚不完善,有些区县还存在缺少场地、缺少专门服务人员、建设思路不成熟等问题,随着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求实创新,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探索出切实可行、充分发挥创业服务功能的创业指导中心运作模式。创业基地功效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区县的创业基地发展水平还未充分发掘创业培育、创业孵化、创业助推的功能。五是创业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缺乏制度化保障。建立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层面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尚不成熟,合作的紧密程度和实际效果还不高。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就业培训情况:
(1)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6500人,占全年目标8500人的77%。其中新增输出前培训5100人,占全年目标6400人的80%。再就业培训1125人,占全年任务2000人的56%。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1次,组织鉴定人数1561人,占全年任务1380人的113%,发证1196人,占全年任务1200人的99.7%。
(2)劳务输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10400人,占全年任务12000人的87%。组织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7800人,占全年目标8800人的88%。
(3)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1%。新增就业2500人,占全年任务4400人的57%,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324人,占全年任务600人的221%。
2、社会保险情况:
(1)养老保险:一是企业养老保险。全县实际参保人数25728人,占全年目标26303人的97.8%。实际缴费人数8029人。“断保”人员新增续保人数295人,乡镇企业参保人数1975人,农民工参保人数478人,个体私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数1517人。实际月人均缴费工资599元,当期共征收养老保险费4516万元,已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5453万元的82.8%。共追缴企业欠费187万元,完成市全年目标450万元的41.56%。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137万元,清欠50万元,清欠率40%,基金征缴率达9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上半年共支出养老金1134万元。三是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投保人数为44人,全县参保人数13.89万人。实现保费收入136.6万元,占全年目标100万元的137%,上半年养老金支出16.8万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653人,累计补助金收入150万元,上半年支出19.1万元。还有约1200人将于下半年陆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741家,参保人数达3282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31000人的106%。新增参保人员4535人。基本医疗基金收入1864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523万元的74%。其中统筹金收入99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744万元,大病救助收入13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收入120万元,发生医疗费用344万元,其中两个定点医院284万元,乡镇医院及转外、居外医疗费用共60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全县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各25221人,实际缴费人数5570人。新增参加工伤、生育保险276人。收入工伤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39万元的77%,支出基金1万元;收入生育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0万元的50%,支出基金6万元。
(4)失业保险:全县参保人数5.49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5.18万人的106%。征缴失业保险80.9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400万元的20%。
3、维护权益情况: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达200件,涉案标的630余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38%。已处理结案的195件,结案率为97.5%。以调解方式结案181件,占案件总数的90.5%;以裁决方式结案的14件,占案件总数的7%;受理案件数和调解结案率创新高。案外调解的劳动争议达32件,涉案标的30余万元,涉及辞退、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2)劳动保障监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三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0户次,涉及职工1.02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24份;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1.32万元,涉及劳动者156人,其中农民工工资34.1万元,涉及农民工180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2户;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207人次;共立案180件,结案180件,受理立案率和结案率均为100%。
(3)劳动工资和合同:召开两次全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劳动合同签定率达98%以上,集体合同审核达到100%。依法鉴证劳动合同2907份,审查无效劳动合同150份并督促其整改,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100%。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1、抓好政策扶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重抓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工作。今年来,组织开展劳动力交流会6次,组织专场招聘会3次,入场招聘企业累计164家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5000个次,求职者报名登记18200人次,新增就业人员13000人。二是积极开展下岗再就业援助工作。切实做好我县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今年来,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341本,审核发放“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36人,发放补贴121万元。
2、抓好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来,我局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培训基地和学校的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开展对口培训,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共1561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1196本,其中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25人,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25人,组织技师审报19人。
3、抓好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创出新佳绩。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为使农转工作能把市场需求、农民要求和培训重点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根据上级政府部署,开展了全县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重点摸清农民数量、文化水平、培训意向和分工分业情况,便于进一步了解资源状况,开展有效培训。二是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上半年,全县共培训农民6500人,培训后转移就业5755人,其中本地转移1439人,劳务输出4318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3场,今年来,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0400人。
4、抓好扩面征缴,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全力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为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通告》(*政发[*]*号)。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我局成立了养老保险扩面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保险工作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扩面1020人。二是将个体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出台了《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政发[*]*号),标志着全县近万名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上半年,参保人数达到25221人,增加276人。四是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年初我局就开始调研,对县城城镇户口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了人员情况,进行了多方案测算,确定了筹集标准,拟订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县政府于7月14日已正式发文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抓好仲裁监察,职工维权工作结出新成果。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次,分别为农民工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动、女职工、未成年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全县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和全县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多家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企业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消除了劳资隐患。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同时,按照劳动合同三年计划要求,积极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二是切实做好个案处理工作。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80件,180人次,为职工追讨工资、清退押金等累计22.2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0件,申诉标的630万元,结案195件,结案标的592万元。工伤认定上半年受理11起,其中认定为工伤11起,涉及非参保工伤认定案7件。处理、县长热线等电话120件次,结案率98%,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半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完成进度还不理想;有些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个别单位、个别同志的作风还不够扎实。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基金征缴缺乏新的增长点。原有企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新办企业需要一个成长过程,导致实际缴费人数严重滞后。二是企业瞒报漏报缴费基数。部分参保、缴费企业没有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三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充分覆盖工作推进成效较差。四是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观念不强,医保监管有待加强。五是计算机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正在使用的服务器及原操作系统难以适应“金保工程”的要求和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六是社会保险经办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工作中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打算和措施
1、建好人力资源市场,继续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完成大楼主体建设。二是用活扶持政策。积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用足、用活各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三是开发就业岗位。紧紧抓住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这一契机,采取拓展就业空间、完善市场服务、统筹城乡就业等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着力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充分就业。*年,全面完成开发县内就业岗位6000个、县外就业岗位2000个、实现就业6600人的目标任务。四是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底数,探索和逐步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五是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培训,拓宽劳动者的就业门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一是完善社保制度,扩大参保范围。要不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参保范围,进一步增加各险种的参保人员,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下半年企业养老保险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促进他们积极参保。医疗保险要紧紧围绕《个体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重点抓好个体从业人员、城镇无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实现41000人参保目标。二是加强社保宣传,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通告》的宣传,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要依法扩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医疗保险要重点推进个体从业人员、城镇未从业居民参保;生育保险要加快制度完善,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继续以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进城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等为重点人群扩大覆盖面,实现工伤保险在高风险行业和企业的全覆盖。三是加大征缴力度,确保足额征缴。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发动工作,努力做到足额征收,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迈上新台阶。首先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强部门合作,实现行政推动,对征缴情况及时过堂,并加强于地税、财政和缴费主管部门的配合,强化征缴。第二,要集中时间人力主动走出去,结合各种宣传形式,上门说服动员,为企业及其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第三,要采取法律手段,对有缴费能力但存在恶意欠费的单位实施处罚。第四要为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服务。争取全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收入达6500万元以上,使参保人数达26300人以上。
一、大力引进外国专家,推动经济发展
20**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引智在工业领域的作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进程。在实施的项引进专家项目中,工业项目约占35%,绝大多数成效显著。如塔里木马鹿协会通过聘请英国马鹿专家来沙指导马鹿养殖技术,提高了仔鹿的成活率和鹿茸的经济效益。其次是引智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成效凸显。这是20**年以来引智工作的一个新特点。一批外国专家在农业产业机构调整、红枣种植、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如法国红枣专家来我县进行交流和指导,提高了我县的红枣种植水平,为红枣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奠定了基础,深受当地政府和农民的好评。
二、积极实施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们认真实施引智为“三农”服务行动方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大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农引推”项目均取得明显成效。
20**年我县邀请法红枣种植专家对我县红枣种植、红枣产业发展等进行了指导和规划,解决了红枣育苗、种植、挂果等一系列技术问题,规划了我县红枣业发展的方向,现在我县红枣种植面积达13万亩,为把我县打造为南疆集红枣种植、深加工、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红枣种植基地奠定了基础,2007年计划进一步扩大红枣种植面积。棉花种植膜下滴灌项目自2001年以来累计推广4万余亩,有效解决了我县干旱缺水与灌溉用水资源浪费的矛盾,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
经我县的努力,20**年,南疆地区第一个投资600万元的智能化温室大棚在我县安家落户,这为我县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奠定了基础,目前,借着这股东风,我县生态高效观光区已规划出,计划总投资1.3亿元,目前正在开工建设中。
引智在扶贫工作方面也发挥了作用。例如,塔里木马鹿养殖技术在托依堡镇安家落户,20**年以来已发展到10个养殖点64户,年产鹿茸量12吨。有力的促进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速度。
三、积极开展出国(境)培训,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
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精神,优化项目结构,加强管理、监督与服务,取得较大收获。
管理类项目中,我县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选派3名县级领导干部赴欧洲进行了考察培训,选派18名乡镇干部赴港澳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促进了项目单位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外派培训干部眼界开拓了,思路开阔了,长远谋划发展的能力提高了。
四、加大引智宣传力度,扩大我县知名度
我们利用各种途径和机会宣传xx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引智工作。通过参加乌洽会和出国培训与考察等活动,制作形象生动的宣传册、展板等宣传xx。我们重视与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良好合作关系。20**年,我县“一干旗小刀”的制作工艺被搬上了中央电视台。20**年至今,我县先后获得了“中国塔里木胡杨之乡”、“中国塔里木马鹿之乡”、“中国塔里木棉花之乡”、“中国红柳之乡”、“中国卡拉库尔羊之乡”、“中国罗布麻之乡”等荣誉称号。
一、畅通“三条渠道”,调查摸底清清楚楚,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民心工程”来抓
把开展小额担保工作做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全县深入开展了“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调查活动。一是社区专干走下去。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城关镇、四个社区居委会开展专项调查,由局领导带头主抓,社区专干分片包干,逐户逐户摸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问卷调查报上来。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向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人员发放问卷,抽样调查,提高调查的准确性。三是张榜公布核出来。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张榜公布其出生、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纠正。提高调查的透明度。通过三管齐下,做到了家庭情况清、就业状况清、社会关系清“三清”。调查统计显示,在7329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有6078人实现就业,其中有1336人从事灵活就业,1420人在企事业单位就业,2445人在外打工,877人在家歇业。在这些下岗失业人员中,有892人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欲望,但缺少启动资金。这些调查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激活“三个机制”,社会参与群策群力,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德政工程”来抓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帮扶机制,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的浓厚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劳动、财政、银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力。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注入担保资金210万元,解决根本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了“劳动部门主动牵头,财政、工商、银信部门主动配合”的高效运作格局。财政部门保证了担保基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从而实现了在全市率先启动。工商、税务部门大力推行便民服务,保证办证办照快捷准确。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简化程序,热心服务,积极发放贷款。同时,组建了创业服务中心,对贷款的再创业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形成创业、就业、再创业的良性循环。三是干部主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为自己的下岗失业人员亲友开展政策咨询,代办各种手续,踊跃为亲友承担工资担保。
三、把住“三个环节”,具体运作明明白白,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阳光工程”来抓
坚持“既办成好事,又规避风险”的原则,突出两性(可操作性、严密性)一化(规范化)。一是严密操作。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汝城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汝城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流程》、《汝城县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汝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我县顺利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规范放贷行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严格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资格审查、中心担保、银行核贷”的工作程序,成立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维护广大下岗职工的利益,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除严格按规定组织小额贷款项目评审外,还特别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有国家公职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发放)提供的反担保,作为担保中心审批的先决条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分子套取贷款,确保了资金安全,维护了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三是严肃纪律。对下岗失业人员弄虚作假骗贷的,进行公开嚗光,三年内不允许享受小额贷款政策,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提供反担保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从而确保落实政策的严肃性。
四、力求“三个效果”,享受政策实实在在,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富民工程”来抓
求真务实
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汝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6月24日)
汝城县位于湘粤赣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2401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336个村(居)委会,四个社区,是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36.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万,有下岗失业人员7329人,符合发证条件并已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的有4426人,持证“4050”人员1489人。近几年来,我们把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05年6月底,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351起。两年来共落实小额贷款担保资金210户,发放小额贷款金额420万元。今年完成110户,发放贷款金额220完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任务,占下达任务的183%。扶持了210个小型微利项目顺利上马,共创造661个就业机会,帮助292名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
一、畅通“三条渠道”,调查摸底清清楚楚,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民心工程”来抓
把开展小额担保工作做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全县深入开展了“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调查活动。一是社区专干走下去。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城关镇、四个社区居委会开展专项调查,由局领导带头主抓,社区专干分片包干,逐户逐户摸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问卷调查报上来。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向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人员发放问卷,抽样调查,提高调查的准确性。三是张榜公布核出来。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张榜公布其出生、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纠正。提高调查的透明度。通过三管齐下,做到了家庭情况清、就业状况清、社会关系清“三清”。调查统计显示,在7329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有6078人实现就业,其中有1336人从事灵活就业,1420人在企事业单位就业,2445人在外打工,877人在家歇业。在这些下岗失业人员中,有892人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欲望,但缺少启动资金。这些调查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激活“三个机制”,社会参与群策群力,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德政工程”来抓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帮扶机制,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的浓厚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成立了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劳动、财政、银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力。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注入担保资金210万元,解决根本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了“劳动部门主动牵头,财政、工商、银信部门主动配合”的高效运作格局。财政部门保证了担保基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从而实现了在全市率先启动。工商、税务部门大力推行便民服务,保证办证办照快捷准确。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简化程序,热心服务,积极发放贷款。同时,组建了创业服务中心,对贷款的再创业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形成创业、就业、再创业的良性循环。三是干部主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为自己的下岗失业人员亲友开展政策咨询,代办各种手续,踊跃为亲友承担工资担保。
三、把住“三个环节”,具体运作明明白白,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阳光工程”来抓
坚持“既办成好事,又规避风险”的原则,突出两性(可操作性、严密性)一化(规范化)。一是严密操作。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汝城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汝城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流程》、《汝城县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汝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我县顺利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规范放贷行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严格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资格审查、中心担保、银行核贷”的工作程序,成立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维护广大下岗职工的利益,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除严格按规定组织小额贷款项目评审外,还特别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有国家公职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发放)提供的反担保,作为担保中心审批的先决条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分子套取贷款,确保了资金安全,维护了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三是严肃纪律。对下岗失业人员弄虚作假骗贷的,进行公开?ス猓??昴诓辉市硐硎苄《畲?钫?撸?怨?夜?叭嗽蔽ス嫣峁吹15模?伤?诘ノ桓涸鹑私?小熬?咎富啊保?佣?繁B涫嫡?叩难纤嘈浴?/P>四、力求“三个效果”,享受政策实实在在,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为“富民工程”来抓
市教育局:
根据2018年3月31日第15期《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技校已于2018年4月1日起由市教育局接收管理,现将部分工作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向局领导汇报:
一、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接收伊始,由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老师进行了多次上访,我们班子成员分头做好各科组的思想工作,并积极和市教育局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二、工资的审批和发放。由人社局核定工资标准后,经市教育局审批,每月只能以报表的形式进行完成,刚开始没有会计,只是我们班子成员进行核对,每月进行上报审核发放,并要向老师解解释为何每月工资的发放时间不固定等事宜。
三、积极配合教育局开展好各项临时性工作。如参加省企业培训教师项目等。
四、做好年终考核的各项工作。
亟待解决的事项:
一、养老保险二〇一五年十月份已从省里转出,但现在仍未办理落实。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wm708”为你整理了这篇医保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医保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汇报
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重点,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1842反馈1:医疗报销能实施跨省异地报销,比如广东的医保在广西就报销不了;2: 医疗保险是否能实施跨省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实施跨省异地结算。二是按规定,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如外出务工、在校生按照当地征缴文件参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经实现跨省异地报销,但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备案手续,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二是按照当年的征缴文件征收,如2020年根据《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105 号)规定实施。
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46反馈医保缴费个人缴费高,每年都有增加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医保发(2019)23号、桂医保发(2020)46号文件实施;二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争取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全自治区按国家规定统一制定,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都是逐年提高。自治区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时,我们建议每2-3年提高一次个人缴费标准档次,比较符合群众预期要求,减轻群众负担。二是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1)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2)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3)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7反馈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医保局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医保政策宣传,而不是只注重政策执行不到位时进行处罚的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印制医保相关政策宣传材料;三是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布洛陀广场)或者下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四是在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一是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二是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三是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3希望跨地就医/医保报销更完善;合作医疗费用一年比一年高,报销金额越来越少;农合贵,报销比例低,建议可以提高比例,降低药费。门诊报销太少,刚报得200;农合每年要交250元,门诊报销只有200元,看一次门诊一年的报销都用完了,只有住院才报销得多,可是不生大病谁住院?但是每年小感小冒上医院也不少,只能看门诊;门诊报销太少了,医疗费用太贵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多了解多支持。
整改完成情况:1、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 (一)筹资标准。门诊医疗统筹按每人每年不高于50元筹集,从当年筹集的基金总额中提取,用于门诊医疗保障,参保个人不缴费。筹资标准视年度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当年门诊医疗统筹不足支付的,从基金中支付。门诊医疗统筹不建立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2、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医保筹集标准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以及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费用。
4、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5、已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用耗材、药品“零差价”政策,药品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6、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群众诉求,建议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00元,减轻群众负担。
已完成整改。
经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整改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医疗保障的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医保干部优质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全局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基本情况
全单位共有在册事业单位人员36人,应参加考核36人,实际参加考核36人,其中:优秀5人,合格29人,不合格0人,不定等次2人。
优秀人员名单:**********
不定等次人员名单:*********(以上两人为2018年“人才引进”人员)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2018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人事局年度考核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一定比例群众代表组成的2017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征收办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
2.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为加强我单位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我单位指定***\***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处理考核工作中的协调工作和材料上报、整理、归档等日常事务。对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3.严格把关、规范程序。为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民主公平,要求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程序进行考核。我办召开干部大会,传达2018考核事项,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及2018年优秀干部推荐表,按照评议推荐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4.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依照区人社局统一安排确定我单位优秀人员比例。
区征收办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流程合理、规范,考核结果严格要求及时上报至区人社局备案。
一、2019年工作总结
1、办公室工作。
按照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办公室各项事务进行管理。
(1)及时了解文件的签发及落实情况,并按时进行督办;
(2)认真做好各部门协调及上传下达工作;
(3)办理了我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工会主席法人变更、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等工作;
(4)多次接待区八项规定检查组、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考核,上报相关材料;
(5)处理了办公室清理、搬迁以及办公桌、会议桌购置等事宜;
(6)为区委巡察组准备办公室、办公用品,并做好对接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凭证。
2、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
(1)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对办公室所有需要报销的单据进行审核、报销,对各项票据、凭证进行了整理装订;
(2)完成全局财务预算、决算工作的填报及公开,以及半年和全年人员经费指标调整测算工作;
(3)变更了我局工会账户法人信息,办理了工会互助医疗相关事宜,并按照规定,发放我局工会会员福利;
(4)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针对我局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相关情况,报财政局国资办;
(5)为全局在职人员申办了公务卡,并严格按照公务卡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支出。
3、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
(1)完成了孙明国职级并行、李金阳退休材料的上报及审批工作,并将工资进行了相应套改;
(2)办理了郭盛、郭光磊、韩肖等人的调入手续,整理上报了李涛平级重用、边宁正科级人选相关材料;
(3)全局人员的年度工资演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套改,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扣缴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计算、填报,人事管理软件及工资软件进行了及时的维护调整;
(4)同时按照各单位、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汇总上报了各项人事统计、工资统计、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统计等报表,做到了准确、及时。
二、2020年工作打算
1、办公室工作。
目前,在处理办公室事务时,在公文签收及传达、请销假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明年,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办公室各项事务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①、强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健全细化局内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公室管理。
②、 协助各科室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③、协助局领导做好宣传、人事等工作。
④、重点抓好内部文件制发、通知、文件管理、上报材料把关等规范管理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在更加认真做好全局服务工作的同时,确保不漏事、不误事。
2、招商引资工作。
加强招商引资业务知识学习,了解项目从对接到签约、落户相应的程序;掌握一定的招商技巧,更加积极主动收集招商信息;同时,协同各级领导做好招商宣传、客商接待等事宜。
3、财务管理工作。
在账务管理工作方面,下一步,更加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并定期向领导汇报财会业务执行情况。
按照区人社局和街道的统一部署,东京村积极开展创业工作,夯实基础,强化平台建设,依托资源,广泛开展创业行动,有力促进了我村的创业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开展好创建省级创业型村的创建活动,我村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刘凯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吕树伟任副组长,我村工作人员张丽、朱琦、韩飞、王仙、谢红亮等为小组成员的创建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整合了辖区有利资源,确保我村省级创业型村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1、悬挂宣传标语。为在全村范围内营造创建省级创业型村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创建宣传工作,按照区人社局和街道的统一布署,我村将创建标语悬挂在服务大厅和宣传栏。
2、编制宣传手册。在上级领导的帮助下,我们精心制作了创业政策汇编宣传册,将我区创业培训政策、小额贷款政策、小额贷款办理指南等信息汇集成册。在辖区围内广泛发放,做到了创业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增强了创业者信心的同时让创业者能及时的享受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积极性,受到村民与个体工商户的欢迎。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了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依托辖区资源,千方百计扩大创业与就业
我们辖区内的甘露商城是我街道的创业孵化基地,商城内聚集的大量的小微商铺,其中不乏有许多成功的创业者。为了带动辖区村民创业,我村主动与甘露商城联系,定期邀请商城内创业成功者,到我村为有创业意愿的村民分享创业经验和教训,为创业者鼓劲打气,让新创业者少走弯路,提高创业成功率。
通过“省级创业型村”的创建工作,东京村搭建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我村已实现常住人口就业率达99%以上,创业示范基地1个。
东京村在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村的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但是仍然存在许多宣传盲点,仍然有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错失了不少创业良机。如对辖区村民的创业意愿和创业方向掌握得不够细致,没有开展有针对性地创业培训和创业引导,对创业成功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我村的创业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谏壁街道东京村
一、基本情况
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前身为肥城矿务局,1959年建局的老煤炭企业。坐落在享有“中国桃都、世上桃园”美誉的肥城市境内。1959年建局,1960年后陆续投产,1998年3月改制创立肥城矿业集团,同年由原煤炭部直管下放山东省管理,2004年7月划归省国资委管理,2010年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六家权属矿业集团之一。肥城矿业集团主要产业有煤炭生产、铝业、煤化工及物流贸易等,目前,集团公司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了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仍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下滑,特别是当前,肥城矿业集团资金极度紧张,银行贷款十分困难,肥城矿业集团权属单位及关破改制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仅缴纳至2014年7月。截至2015年4月,肥城矿业集团(含代缴关破改制企业)欠缴省社保局及泰安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用34165万元(其中,欠省统筹21890万元,欠泰安市统筹12275万元),因关破改制企业与肥城矿业集团权属单位在省社保局共用一个账户,无法分户缴纳,导致肥城矿业集团在2014年7月前已为关破改制企业垫付保险费4405.40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截至2015年4月未拨费用10466万元。
二、存在问题
因欠缴社保金,已导致从欠缴月份的相关保险业务停止办理,参保员工相关手续无法办理,如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增减员、保险关系转移、生育费报销、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业务,尤其是企业开除职工而无法和其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被开除职工无法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员工反应比较强烈,随着时间的推移,涉及人数和不稳定因素会越来越多,影响面也越来越广(已影响800余人,其中涉及390余人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医疗工伤保险费,伤残、工病亡遗费用发放涉及人员多,政策性强,部分人员属弱势群体,若拖欠严重,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资金长期不到位,定点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拒收矿区病员,停止刷矿区医疗卡,使封闭管理的医疗工伤保险难以正常运行,造成参保员工就医困难。肥城矿业集团虽然完成了矿区与地方医疗网络系统的对接及有关医疗政策规定的衔接,但由于缺少资金4.25亿元(地方要求一次性过渡金2.05亿元,医疗统筹金结余0.38万元,参保员工个人医疗账户结余1.53亿元,关破改制企业拖欠医疗费0.29万元),至今无法纳入地方统筹。由于历史原因,原属于肥城矿业集团的改制破产企业,社会保险由肥城矿业集团统一管理,关破改制企业与肥城矿业集团权属单位在省社保局共用一个账户,无法分户缴纳,导致肥城矿业集团在2014年7月前已为关破改制企业垫付保险费4405.40万元。
三、解决办法及思路
一、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加快推进全市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全市人社系统2019年至2020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即:到2019年底,初步建立与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树立“信用兰州人社”。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落实抓、科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组织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做好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全局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责任科室、单位每季度最后一月15日前按要求上报信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时间与任务进度同步。结合每月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情况,不定期通报相关科室、单位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情况。每半年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上报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汇报会,听取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落实归集应用。
加强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报送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相关科室、单位在7个工作日在通过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按照要求分别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和市文明办。按照“加强事前核查、签订承诺书、在网站公示”的三个步骤,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并作为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依据。规范承诺书格式内容,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按规范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推送至“信用兰州”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落实信用审核环节,查询结果需有书面材料入档或者提交会议审核通过。在局系统项目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等工作中,将审查信用信息作为其中重要一项,信用良好是企业参加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的前置条件。
五、推进联合奖惩。
围绕社保骗保、劳动用工等工作和19个重点领域推进联合奖惩和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100%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动态监管。按照《兰州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文件要求,今年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批13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2户,并推送到“信用兰州”实行联合惩戒。在社会保险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及失业保险审核审批、工作。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对市属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配合省、市上级部门的专项审批检查工作。养老保养方面,2019年1月至5月,处理市属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业务中,发现并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17余万元。失业保险方面,对省、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待遇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审批检查工作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纳入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当中,完善失业保险申领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数据库;将失业保险基金中各项补贴申领全部纳入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当中,通过技能补贴、稳岗补贴实名制登记系统的建立,实现专项治理活动全覆盖。
一、联会成员构成
成立联会指导小组,联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西平掌管,成员单位由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工信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计算局、县安监局、县法制办、县扶贫办和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共30个部分构成。县人社局局长陈国清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构成人员。
联会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许味堂兼任,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构成。
二、联会首要职责
研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严重政策办法,为县县政府决定计划供应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分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状况,协调停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按期向县县政府汇报工作状况,并实时传递乡(镇)、各部分。
三、联会议事规矩
(一)按期向县县政府汇报工作发展状况。首要是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推行各部分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历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会全领大会。学习贯彻中心和省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有关精神;议定年度工作方案、任务目标和阶段性工作和安排;传递工作发展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办法的建议。确因工作需求,可以随时召开全领大会或局部成员单位大会。全领大会经县县政府赞同,可约请有关部分负责同志列席。联会以大会纪要方式确认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赞同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还抄报县县政府。
(三)不按期召开专门大会、开展专项活动和结合调研。联会办公室依据年度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按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局部成员单位召开专门大会进行专题研讨,并实时向联会各成员单位传递工作效果。还,各部分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查询研讨,经过多种方式,具体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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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精准技能培训助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汇报材料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聚焦聚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助推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细化培训科目,按需分类培训。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与宿迁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联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企业“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根据城乡劳动者的实际情况“量身订做”培训内容,突出技能培训针对性,分类开展电工、砌筑工、中式面点、西式面点、保育员、育婴员等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培训的精度和准度,增强技能培训的实效。
规范培训流程,提升培训质量。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该局按照提前制定的培训计划,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使用国家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培训标准,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同时加强对培训的教学管理,规范职业培训的程序和制度,培训后组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全程跟踪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优化培训服务,提升培训满意度。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降低学习成本,该局把培训课堂搬到城乡劳动者的家门口,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同步提升学员理论与实操能力。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并推荐就业岗位,或组织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指导选择招聘岗位,帮助学员成功就业。
今年1-11月份,该局与宿迁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联合先后在全区10个乡镇、3个街道开展巡回培训,合计开展创业培训1400人、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近6000人及技工院校(宿迁技师院)高级工培训1500余人。同时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省、市“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鼓励、动员广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促进在岗职工稳定就业。自“以工代训”政策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宿豫区共有55家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预发放补贴资金1446.69万元,惠及职工近万人。
据悉,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激励相容、精准效能的原则,继续做好各类培训工作。
一是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加强协作配合,优化师资配备,在开展培训的同时,尝试开展创业实训、就业实习。注重培训实效,从意识培训转变为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学员的就业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