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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全口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单项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始终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态势,为推进区“四区”、“四高地”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1.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与分级分类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辖区监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构建完善以企业为单位,各街道、社区的监管网络。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各监管部门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察大队)
2.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3月底前,完成全区1205家中小企业、规模型企业、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职业危害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力争告知率达100%,承诺书签定率达99%以上。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职业危害企业中,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督促418家危化品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五项公示”。结合“五小企业”整治,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将企业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强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月份继续开展全区危化品行业从业单位安全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4.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辖区规模型企业和A类企业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在仓储物流、商场等企业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达标的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在7—9月份组织开展标准化互查互评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5.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局机关执法检查企业100家以上,日常检查不低于400家次。对2013年以来发生重伤事故的企业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暗访抽查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四不两直”要求,暗访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要确保今年工商贸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他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各类事故情况及时在局网站相关栏目上反映。(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强化整治,严格考核,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三级政府挂牌不少于55项,其中市政府挂牌5项,整改投入规模总体不低于上年。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九小场所”、“五小企业”为重点,对每一个作业场所,每一个生产环节,做到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行隐患会办和行政约谈制度。以反违章和“打非治违”为突破口,规范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一步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8.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六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油气输送管线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
9.做好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例会、检查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安委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区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安委会议事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会办制度》、《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安委会各项工作规则。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制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各部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力度。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完善事故信息共享和事故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委办)
(三)、创新举措,提升能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0.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工作责任、措施、目标及任务,争取在2014年底,全区所有行业和领域都纳入系统管理。完善区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地图导航等相关功能,对接市局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利用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体系,加强实战演练。2014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区性消防应急演练、1次烟花爆竹事故和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指导,依法要求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演练。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水平。(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安全意识的入心入脑。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开展“安康杯”和“119消防活动月”等活动,精心组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巡回展览、安全文化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2014年计划在全区开展6-8个市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并有2-3个参加省安全社区创建,成功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开展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建设。依托社区建设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计划完成2家展示馆的建设。(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3月底前,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开展一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党员组织纪律教育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利用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开设专题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员发展,计划在7月份发展一名党员。加强危化协会党建工作,按照党建工作基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好“绿十字护航”、党代表接待日等各项活动。(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
(一)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至月日之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此次活动,以自查为主,辅以积极的督导和严格的行政执法。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二要务必全面。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所有生产经营系统和环节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要提高效率。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消除盲点。四要注重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挂账督办,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撤人,制定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五要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由各驻县联合督导组负责督促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市安委办负责督促落实;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各监管部门对口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于每月的日将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法人代表安全承诺书签订。正在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已进入签定承诺书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承诺书的签订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对承诺书备案等规定动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搞好发动和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举行现场签订仪式,做到应签尽签。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内部承诺,要充分体现企业法人与职工的双向承诺,要体现单位特点,便于操作管理,切忌照抄照搬,确保承诺制度在本单位顺利推进。
(三)迅速启动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全市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迅速启动,周密部署,对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以严格的执法检查、高压的监管态势,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突出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把煤矿和烟花爆竹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中,按照近期省、市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煤矿,正常生产的矿井,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持续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启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如期完成;基建、技改矿井,要严格履行改扩建手续,严防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双停”小煤矿,要按规定拆除提升设备,落实领导包矿、公职人员驻矿的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双停”到位。烟花爆竹,各相关部门要各施其责,供销部门要加强对仓储、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制售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零售网点布设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尤其是以往易形成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地段,要提前考量,合理布设,强化监管,坚决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形成。成立的3个煤矿检查组、17个驻烟花爆竹仓库工作组、37个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以及5个市级巡查督查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范围,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以此推动监督措施的全面落实。
(五)继续对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实行停产整顿措施。从月日到月日,对全市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措施。停产期间,要采取远距离停电和停供火工品的“双停”措施,并抽调3名公职人员驻矿监控,确保停产到位;对需排水的矿山要限量供电、停供火工品。其它行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备停产条件的,也要停产放假。对实施停产放假的企业,停产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停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停产企业的节后复产工作,市相关部门还要制定严格的复产措施,并以节后复产为契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矿山防灾避灾水平。此外,要深化冶金行业专项治理,重点对煤气生产、运输、使用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高温介质的起吊、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六)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冬季是化工生产不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老化工区剩余企业拆迁过程的安全监管,协调力量齐抓共管,派驻专人严盯死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安全拆迁。
(七)严格实行春运资质制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都要制订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对春运车辆状况、驾驶员的资质全面复查一遍;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或车辆,不得参加春运;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收回有关牌证,不得参加春运;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确保春运安全。
(八)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对高等院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所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落实到位;加强对重要物资仓库、露天货场的检查,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有火情,能迅速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强化建筑行业冬季施工安全。建筑施工监管部门要针对节前赶工期、民工急于返乡等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对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查处。同时严格冬季防火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因民工烤火取暖、吸烟或电线短路等引发火灾事故。春节过后,随着施工旺季的到来,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树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意识。
一、基本思路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正确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全面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作用,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一、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安全管理漏洞、生产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为重点,全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指导、督促团场、镇、管委会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
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向所有煤矿持续深入宣传《七条规定》,督促煤矿对照《七条规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要求各煤矿制定方案,并对其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工作。对各煤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顶板专项治理、矿井通风、瓦斯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矿井防灭火、在建煤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工作。要深入开展客车、货车、面包车等“三车治理”,整顿路面行车秩序;要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交通工具安全技术准入关,严禁运输(客运)车辆带“病”行驶、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凌晨2点到5点的管控,严格落实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重点车辆100%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长途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督,使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验,对达不到标准的车辆要果断采取措施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一经发现要责令其回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和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及时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隧道、危旧桥梁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农机:要开展春耕春播“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拖拉机、农机具反光膜的加装情况;整治拖拉机“黑车非驾”、违法载人、超长、超宽、超载、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源头管理,实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七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
非煤矿山:要进一步加大复产验收逐级检查力度,非煤矿山企业在准备恢复生产之前,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逐项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安监局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开工一个。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对逾期仍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夯实企业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要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善改造和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督查检查,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或未达标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严禁采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保证员工安全的承诺,形成“治违”的长效机制,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消防: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团场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规划。要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隐患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建筑外保温材料与消防产品。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以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并抓好整改落实。凡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场所,一律不得营业。
建筑施工:要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建筑安全监管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继续加大事故通报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现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取缔无证上岗,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不法行为。
旅游、特种设备: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和行业监管,加强对各类旅游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开展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突出整治车用气瓶、压力管网和土锅炉。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无证无牌使用运行隐患排查,处罚力度。
经委、水利、教育、商务、文化等部门:要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明确阶段专项整治责任、内容、措施和目标。
受限空间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内存在有毒有害、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认真识别,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切实落实在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度和现场设置明显安全告知牌的要求,安全告知牌内容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电话等;对长期废弃的受限空间(检查井)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或填埋,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城镇燃气: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的监督管理,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中按标准计量投放臭味剂、针对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努力实现六月份为“安全生产无事故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近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要突出煤矿、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等方面的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加强对高危行业复工复产验收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应急演练是应对各类事故及灾害准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缺陷和不足;认真全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对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开展演练活动做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演练活动安排,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务求实效。抓好煤矿井下紧急安全避险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监控系统,做好安全预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大型建设项目气候条件可行论证、防雷电检测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六月份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三面向”,注重实效,开展安全科普、“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月、道路交通文明计划等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力度;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媒体,形成舆论强势;建立和利用文化广场、公交车辆、影剧院等阵地,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宣教咨询服务,促进安全知识“五进”。
一、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心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报市政府下发实施。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研究出台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规范性部署。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督办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三)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改进对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五)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编制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可靠的自动连锁装置系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安全仪表系统和气防站,深入推行危化企业专家安全审计制度。
(六)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规模以上在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创建水平,在全市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七)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按“扩面增量提质”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规范系统运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两化”系统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的作用。
(八)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依托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宣传员、事故上报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协查员的作用,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十)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和报备,完善救援现场指挥机制,强化救援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十一)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镇(街道)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十二)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通过分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十三)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十五)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计划执法,加大过程执法力度,规范各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十六)强化重大隐患督办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拓宽重大隐患信息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收集重大隐患信息;调整重大隐患申报、挂牌督办及整改效果考核机制,激励各地、各单位自主排查、申报重大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报备工作,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措施。
(十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镇(街道)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清单式排查、邀请专家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十八)深化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公告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二十)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将生产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二十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质效。
(二十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制度,通过政府出资采购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单位或专家开展园区规划、自动化改造、安全检查与督查、“三同时”评审、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和专家咨询会诊等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与内容,为园区和企业的长期健康安全发展打下基础。
(二十三)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消防、中介机构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监管。
(二十四)推进科技兴安工程。强化科技支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技术装备。加强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工艺及场所自动化监测监控措施,强力推进应用阻隔防爆技术。督促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立气体防护站(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校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抓好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工作人员,稳定各镇(街道)、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协调力度,加强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主题,围绕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安监队伍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效,强化行政效能问责,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不断,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转好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作风建设。
1、建立风险防控督导机制。推行安全监管工作“月计划、周推进”、“定量、限时、到人”和“同步考核、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廉政预警“三色卡”、廉政执法监督卡,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告诫、约谈、问责等手段,加大安监人员履职的事前、事中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源头预防。
2、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县政府各项规定的学习贯彻与监督检查,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不慢乱作为”和“”、“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做好帮扶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为服务对象、为群众排扰解难。
3、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健全“五办”工作机制,细化“五办”工作措施,落实“五办”工作责任,用制度和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增强大局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畅通工作渠道,防止“中梗阻”,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据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监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将评议结果向相关乡镇、部门反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接受基层和群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真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作风改进措施。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好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的开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市监察局转发省监察厅制定的《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行政效能投诉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坚持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安监部门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凡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的,要尽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严格执行集中办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安监窗口管理,优化内部操作流程,杜绝体外循环,进一步改善行政服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实现“零”投诉,满意度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
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放式的社会参与机制、绩效考评机制,以具体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为核心,结合“不慢乱作为”治理,与执法检查、纠风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平时服务态度测评等紧密结合,抓好股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把效能建设考核与股室站队及个人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行力
1、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局政务大厅窗口、机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人员纪律、效能督查,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的督查,开展对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情况的监督监察,对各股室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行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强化对全局安全监管人员到岗履职、廉政执法情况的督导,对作风不实、效能低下的严格问责。
2、开展效能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问题、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中的安监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服务不到位等行为的暗访督查和治理,对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验收批复、行政审批审核等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3、加强效能建设宣传。通过网络、墙报、公开栏、标语、简报、信息等形式加大对效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对先进典型公开宣传、对反面典型点名报道,发挥先进的引导、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教育、告诫作用。同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总结效能监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四)强化责任落实,塑造优质服务形象。
1、狠抓责任落实。狠抓作风转变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党组全面负责,纪检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强化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县镇两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的责任制,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在总结几年来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思路,以协调促监管,以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加大督察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各镇(街)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落实,完善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及示范点的提质扩面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有序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正面引导、政策引导,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争取有3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农民举办红白喜事的需要。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责任,控制源头,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禁止不合格的农产品入市销售,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抽检,对重点产品、重大节日做到随时进行重点抽检。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企业尽快创造取证条件。继续做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与规范工作,不断提升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建立健全定向供应学校、食堂、餐饮业等公众消费场所食品和生产单位的信息档案,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的发生。合理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场,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高,推动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同时要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禽畜和注水肉、牛、羊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三)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亚太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推行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工作,全面构建电子监管平台。依法查处收购、储存、运输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各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警示,全面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诚信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条件的许可入手,强化许可后续监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工作。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督;全面推进“五常法”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及重大活动(特别是世界合唱节、世博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县政府《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整顿工作格局,强化整顿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
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层面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有效遏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清查和防止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和防止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污染食品,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时,进一步巩固豆制品、地沟油整治成果。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注重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正常秩序。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积极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推进校园“放心店”提质扩面工作,提高名优食品的配送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A级、B级学校食堂“五常法”及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C级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同时,继续实行米、油、肉、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程;三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测信息沟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食品信息分析,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适时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八、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意识,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会处置、能协调、懂指挥。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全面加强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投入,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把城乡建设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的深入,促进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要通过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建设施工行为;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市政工程施工中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严格安全管理
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我局管理的工程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到施工现场带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顶管工程、吊装工程、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
2、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积极推行劳务人员经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实名进行登记。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3、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自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安全标准规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项目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定期评价将建设行业企业划分为“ABC”类,进行差别化、资格(资质)动态监管。2012年底前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实施更加有力安全监督管理
1、强化“一岗双责”制。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科室、乡镇府和相应分管的工程或和辖区内的各建设工程的并行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我局分管领导对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辖区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由我局主要领导对乡镇区(开发区)政府及管委会分管建设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我局作书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的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范围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进行公告;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3、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我局依法加强市政工程涉及的城区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监管,各级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建设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关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网档案和资料;施工单位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监理单位要在开挖过程施工中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在地面挖掘和土方开挖施工前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在作业现场开展专项监护、巡查和管理,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我局发挥行业技术优势,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组,牵头组织事故技术原因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建设各方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许可、执业资格依法实施处罚,建立对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将追究有关监管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强化行业、舆论宣传和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和落实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行业员工安全意识事故防范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四、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严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质量安全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目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严把工程安全施工的准入关。
2、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及时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暗访,对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地区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或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在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至60天的建议。
六、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超标、或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单位和部门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按照县政府规定,凡受到“一票否决”的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在组织机构、队伍能力、监管业务、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全省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业务指导组要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监管档案,提升监管所人员监管业务能力。
20__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以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建设,坚持“抓重点,带全盘,促进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的综治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挥政法综治部门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诣因素,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综治工作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固把握综治大局。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切实找准民政部门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能的着眼点、落脚点,找准民政工作服务综治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找准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的着力点、突破点,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做好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注意解决在落实优抚政策、企业改制、殡葬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以灾民生活救济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要把握民政工作方向,建立一套适应我县县情,群众明白,操作公开,切实可行的一整套工作方案,使之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强农村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在做好城市低保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启动、过渡工作,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的目标,继续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了农村灾民“冬令”和“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不出现大批人员盲流,不发生疫病流行。完善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全县的经济发展。
三、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开展全县优抚对象尤其是重点优抚对象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互查互检,制定紧密结合祁门县情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配套的政策,确保这块工作的来信来访及上访降到最低程度,保持社会稳定。
四、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落实双重管理体制。贯彻一手抓培养,一手抓监督管理的方针,强化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在保证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建立打击非法组织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业务主管单位联络员制度,引导民间组织建立自律机制,扶持和培育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开发区长海客运站举行,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蒋溪南亲临现场指导宣传工作。各单位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画、知识手册、传单、书签、流动宣传车等多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并向广大群众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咨询服务。(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安监局)
泉州市鲤城区 8个街道和安监、消防、交警、交通、建设、总工会等部门纷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区几个地点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充分运用猜谜语、播放事故案例、事故图片展、老年腰鼓队表演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帮助群众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近700人(次),分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鲤城区安监局)
宁德市蕉城区 6月19日上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消防、公安、安监、建设、交通等11个部门通过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播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式,以安全发展为理念、以安全知识为宣传重点,向群众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咨询服务。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强化了全区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且在全区营造了“人人讲安全”的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蕉城区安监局)
南平市及延平区 6月14日上午在文化广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宣传单5000多份、安全知识小册子1000多册、印有安全标语的围裙300条、宣传扑克200副,摆放道路交通、防火、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图片22幅,还利用交通宣传车上的电视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片。(南平市,延平区安监局)
连城县 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日”活动,编辑手机短信,该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短信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宣传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当天共发送安全信息3万余条。(连城县安监局)
福煤集团 在翠屏山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活动由该矿党委书记王金星主持,省煤炭集团公司安监室主任李叶枝,福建煤电公司副总经理雄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安全图片展览、安全演讲、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安全相声和安全小品表演、采掘队长夫妻面对面安全承诺签名和百位职工安全签名。(翠屏山煤矿党政办)
莆田市城厢区 在龙桥街道办事处门口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协副主席张美宣、市安监局长张志宏到现场指导咨询活动,围绕各单位的职能和特点,分别从生产、消防、交通、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疾病控制等各方面安全展开了宣传和咨询。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百人,发放宣传品300余份。过往群众积极参与,现场反映热烈,达到了宣传安全的效果。(城厢区安监局)
厦门市湖里区 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区政府钟伟东副巡视员为启动仪式致词;相关领导向第二批40家“平安企业”进行了授牌:街道、社区志愿消防队仪仗队和消防技术现场表演;区安委会12个职能部门展出宣传展板并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安全知识咨询,整个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湖里区安监局)
三明市 6月14日在三明宾馆门口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今年主题和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识,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三明市安监局)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底前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40%,验收合格率达10%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30%。
二、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标准(附件三)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镇(区)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达标申报。
(二)受理初审。各镇(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并组织初审。
(三)县局评审。各镇(区)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初审后,统一报县安监局,县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四)上报验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完成自评、初审、评审等程序后,上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
三、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责任体系。各镇(区)要要加强对企业督促指导,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推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确定实施达标企业名单和计划达标时间,并于2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拟达标企业名单》(附件一)上报县安监局。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标”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68宗,死亡11人,伤83人,直接经济损失66.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8%、下降45.0%、下降48.8%、纯增22.0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0宗,死亡9人,受伤83人,直接经济损失9.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9.6%,下降55.0%,下降48.8%和下降45.9%;发生火灾事故6宗,无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持平,持平和上升89.7%;工矿企业发生2宗安全事故,死亡2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00%、增加100%,持平,和纯增27万元。四项控制指标前三项有较大下降。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1、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根据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计划。要求各镇、各部门也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2、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2月12日,县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局协助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各有关部门秉承“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于2月底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并与各村委居委、有关直属单位、有关企业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照县安委会去年初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考核文件,对各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活动。各镇也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组织开展了对各村委居委、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并把结果通报。
4、严格追究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酿成事故的,严肃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年3月5日,东城镇发生一起工人触电死亡事故。4月23日,东城镇又发生一名工人高处坠地死亡事故。两起事故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已查明,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二)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阶段工作要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一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年初,召开县安委会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县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确立了“全面排查、分级管理”的原则,保证全县的排查工作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争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二是狠抓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接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后,安委办下发文件,明确春季检查行动组织、总结以及督查等有关要求。各镇、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层层部署,使春季检查行动顺利展开。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检查企业1732家,排查出各类一般安全事故隐患3219起,目前已经整改3117起,整改率96.8%。对排查的各类事故隐患,我们按照隐患等级分类归档,交有关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事故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当场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同时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事故隐患治理,由县安委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切实保证隐患彻底整改到位。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研究出台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效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等五项制度。突出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患一档”管理,全面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三)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统一部署,以事故多发、危险性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目标,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保畅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工作目标,深化“平安畅通县”创建,组织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强化路面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农机、教育等部门共排查道路交通隐患28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我县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检验。
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安全大检查和“五整顿、两关闭”为抓手,重点整治了隐患存在较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生产企业。到目前为止,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危化品经营企业领取许可证4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领证率10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立了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手册300多份,发放、张贴《通告》100多份,实行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对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实行监控。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处3家非法经营户,对2名违法经营者进行了处理,共收缴并销毁烟花爆竹5万多元。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逐项落实,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法人和员工安全素质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为突破口,对全县8家石场开展整治工作,对没有按时整改的3家企业,依法停业整顿。
5、消防安全整治。深刻吸取潮阳“5·21”事故沉痛教训,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2009年5月21日,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庭作坊发生一起重大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15人住院救治,其中3人重伤。事故发生第二天,安监局按王作雄县长要求起草文件,部署全县开展消防大检查。2009年6月1日**市江城岭东工业区一制衣厂发生火灾,火灾5小时后扑灭,厂房一至五层全部过火,6名工人受伤,无人员死亡。6月2日下午,以安监局牵头,在县府301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市江城区“6·1”火灾事故情况,部署“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伍世光副县长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城区“6·1”火灾事故教训,按阳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东安[2009]4号)要求,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厂房、“多合一”建筑、“五小”场所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均属检查范围。到6月15日,我县消防、安监、质监、建设、卫生、教育、旅游、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均按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在全县开展消防整治工作,共出动车辆219车次,1109人次,检查企业1036家,发现火灾隐患1109处,现整改1067处,整改率96.2%。通过在全县开展消防大检查,排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使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注重源头,严格监管,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强化危化品源头监管,依法严把经营许可证申办审核关。上半年,县安监局审查通过了42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4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评价。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危险源来监控。一是推行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安监局与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危化品企业做出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是推行安全投入预算机制。三是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安监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手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评估分级工作,推进我县机械制造、冶金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促使企业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五)扩大宣传,深化培训,扎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各镇、县有关部门在城区及镇的主要街道、公共聚集场所、厂区、社区悬挂公共安全宣传条幅、横幅,张贴宣传画及标语;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推广宣传、跟踪报道;6月14日,以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公安消防、国土资源、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有3000多人对各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咨询,现场派发各种资料10000多份。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向深入,确实把安全生产明信片知识竞答活动做好,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专职负责此工作,有关文件已下发,各镇、各部门已分派任务,相信各镇、各部门能按时按量完成,企业这一块,局每天派两名人员同邮政局同志一起下企业发动订购,现已超过10000份。
2、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确保我县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安监局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了《2009年阳东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09年阳东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为有序地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协助质监、建设等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学习活动,到6月底共培训各种责任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5期,共400多人。
(六)开展“三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安全执法和法律法规宣传,严查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一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问责。对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今年对东城得力金塑有限公司“3·5”触电事故、阳东金帆实业有限公司“4.23”高处坠落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惩处,并把事故通报全县。二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客货运输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按规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抗拒安全执法的。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检查企业329家,发出整改指令书67份,停产停业整顿8家,行政处罚2家。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以案说法,对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七)落实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制度,完善县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
**市企业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或领域从事的生产经营企业均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年初我局汇同县财政局完善阳东企业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工作,保障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完善县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到目前,我县14家非煤矿山、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均按要求进行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