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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工作背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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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工作背景

第1篇

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整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在完成引进陕升宁天然气进京工程的基础上,北京市的大规模天然气置换工作于97年正式开始。根据天然气进入市区气源方向及现有人工煤气及天然气输配系统状况,置换工作由人工煤气供气区的北部向南、西方向逐步进行。截止到99年底人工煤气区的90万用户中, 已有38,石万户进行了天然气置换(见下表),天然气供气区已拓展到前三门大街以北的广大地区(即北京市的北城地区)。从2000年开始,还将对现有的近50万人工煤气用户分4至5年完成置换。其中,2000年将对22万户进行天然气置换。届时, 北京市的人工煤气将退出城市燃气供应系统,全部被天然气所取代。

二、天然气置换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

(一)天然气置换工作流程

(二)天然气置换工作流程说明

1、 按照北京市政府、原北京市公用局(现市燃气集团公司)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北京市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分年度置换计划,确定分年度置换规模及置换区域范围。同时,汇同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分年度置换计划做好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榆配系统的调整计划,包括调度供气平衡、购销计划、三级输配管网的调整,置换连通线施工计划等工作的调整工作计划。

2、 按照置换分年度计划的要求,收集规划置换区管网和用户资料,其中管网管理所提供高、中压人工煤气管网运行编号图、置换区中、低压管网运行图,用户管理所提供置换区用户资料,内容包括:搂号、产权单位、居民户数、主要灶具类型等,置换力、负责搜集和整理相关地形、各调压站所带负荷、用户增减数量等资料。

3、 置换办根据年度置换计划及收集的资料,制定出本年度置换工作分期计划,在分期计划中规定置换期数、置换日期及至换范围、置换民用户数、公福数等,同时制定每期置换中各项工作的完成详细时间表。

4、 按照置换分期计划,置换办组织对分期置换区用户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内容包括:核实中、低管网运行图.上建筑物位置,标注新增及拆除建筑物,调查建筑物内用气情况及用气性质,居民用户数量的核实及房屋产权单位。

5、 将初步调查资料整理后,置换办制定初步置换方案,方案中规定了各置换单位置换前准备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置换日期及用户现场咨询时间等。

6、 按照初步置换方案要求,各置换单位在置换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1) 置换办:根据初步调查资料,对置换区内所有房屋产权单位进行核实用户数量、用气性质及门牌号等工作,登记造册后给房屋产权单位开具天然气置换费收费通知单并收取置换资。

(2) 管网管理所(管网运行管理部门):① 参照初步调查资料对置换区中、低压管网进行核查②核准中、低管网运行图,并对遗漏管线进行补测、上图。③按照分期置换计划,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置换区分段中压闸门的加装与更换工作以及中、低压管线的切、接线的作业。④制定出管网置换方案及置换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方案。

(3) 对必要的中、低压置换连通线、置换前需更新的管道工程,由工程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问前完成。

(4) 用户管理所(用户户内管理部门):

第2篇

卫辉国家粮食储备库多种经营工作在市粮食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因地制宜、选准项目、分流人员、增加效益”的宗旨,本着“利民、为民、便民”的方针,科学选取经营项目,对选取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地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先后进行了粮苑洗浴城转包、职工食堂承包,新近又成立了汽车维修中心和综合批发部,目前,卫辉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多种经营工作运行良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地发展,多种经营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

卫辉国家粮食储备库对多种经营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加快我库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卫辉国储库都将多种经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利用储备库的地理位置和经营环境优势,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特别是粮苑洗浴城更是走在了多种经营工作的前列。《卫辉市粮食局多种经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以魏主任为核心的储备库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多种经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经营方案,结合储备库的实际,提出了多种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和可行性计划,加大力度,付诸实施。

二、加强领导,全面协调

为加强对多种经营工作的领导,保证多种经营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卫辉国储库提出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加强领导,全面协调”的方针,给予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魏主任的全面领导下,指派工作能力强、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领导主抓多种经营工作,储备库各职能部门协调,为多种经营提供便利的条件,协调解决经营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将分流人员充实到经营单位,真正将局党委提出的“转岗不下岗、人人有活干、人人有饭吃”落到实处。

为使经营单位合法规范经营,保证对经营单位的领导,储备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项目、分类型加强内部控制,对经营单位的国有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防止资产流失,与承包人签订经营合同,使之纳入规范化、合理化经营轨道之内,对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我库积极协调外部关系,从而保证了经营单位一心一意搞经营,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效益。

三、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为了提高多种经营的经济效益,便利多种经营工作的开展,防止多种经营过分依赖储备库,再度出现“大锅饭”的情况,卫辉国储库不断创新机制,提出了产权分离的多种经营工作方法,多种经营单位各项设施的所有权归我库,对经营权公开向社会招标,有实力的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投标,使多种经营单位顺利地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之按照市场机制去经营。

洗浴城由承包人独立经营,向我库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我库为之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职工食堂采取分流职工承包的办法,我库为之提供正常经营用煤、用电、用水,并保证一定的就餐人数;

以上两个项目经营运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

第3篇

一、各级领导重视,“三落实”工作基本到位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及时成立区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及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时分设4个工作职能组,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专款作为普查经费。各乡(镇)场都能按照区经普办的要求成立乡镇级经普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落实经普经费。大兴、顺河、井头等乡镇行动迅速,落实到位早,有力促进了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舆论引导,阶段性宣传卓有成效

宣传工作基本贯穿于普查全过程,主要采取会议、广播、宣传车、网页宣传和横幅、标语宣传联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动员,做到经济普查家喻户晓。侍岭、大兴、曹集等乡镇宣传阵容强大,效果明显,有力推动了经济普查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措施落实,有效地开展单位清查

区经普办在单位清查之初就明确提出坚持“四个反复”、实现“四个到位”、努力当好“四员”的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经普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1、注重人员选配和培训。“两员”选配是经济普查的组织保障,选配时严把人员素质关。培训上以分级培训为主,区、乡两级分别进行。顺河镇高度重视“两员”选调和培训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共选调高素质的“两员”50余名,并多次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确保每一名普查员都能全面掌握业务知识。

2、制定单位清查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规定单位清查组织实施办法,明确对区经普办职能组和乡镇经普办工作的考核方式,保障了单位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侍岭、保安等乡镇在清查时采取先难后易的方式,对行业集中度高的小区进行试点清查,总结经验,然后在全乡镇推广。大兴镇专门制定考核办法,并将经济普查列入年终考核,此举被市经普办做为经验推广。

3、建立清查业务联系及周报制度。为了保证清查中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区经普办建立清查业务联系制度,由业务组统一负责收集、整理、解答清查中的业务问题。每周四由乡镇将一周单位清查情况报告区经普办;周五区经普办将一周单位清查情况报告市经普办;周末区经普办召开由各职能组组长参加的单位清查工作汇报会。

4、注重数据质量控制。区经普办在实行“三包两挂”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具体措施,坚持把好初审关、集中审核关、核对关、录入关。多次组织区、乡两级采取自查、互查、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大兴、侍岭、丁嘴、新庄等乡镇的数据质量控制较好。

四、组织全面考核,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通过区经普办组织考核组分别对全区17个乡镇的经济普查准备阶段面上对前期工作进行验收,结合平时上报资料的考核,从对“三落实”工作及制度建设、阶段性宣传工作、经普队伍建设、单位清查工作、数据质量控制和工作总结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排出先后(得分及排名情况附后)。

第4篇

今年1月1日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五周年。作为贯彻实施《劳动法》重要内容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从1996年建立以来,对规范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管理行为,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实施对各类企业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做好2000年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全市劳动保障年检时间从2000年2月15日开始,于4月底结束。

二、根据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整工作职能的需要,为保证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严肃性,今年劳动保障年检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年检情况”栏目中,要启用新的印章,具体为“***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年检专用章”、“劳动保障年检合格”、“劳动保障年检连续三年合格专用章”(证章样式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刻制)。

对于连续三年劳动保障年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加盖“劳动保障年检连续三年合格专用章”。其余均加盖“劳动保障年检合格章”。在“受理”栏目中监察员签字必须两人以上。

三、通过三年的年检实践并根据形势的变化,新的劳动保障年检证书对一些栏目进行了必要调整,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新的证书格式要求认真填写,逻辑关系要准确,数字要真实。原“劳动年检证书”(含三年合订本)停止使用。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报领新的“劳动保障年检证书”时,要根据去年年检数及今年实际新增数申报。

四、为了使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与全市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要把用人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缴纳、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情况、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安置和培训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招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情况作为重点。凡有一项达不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的劳动保障年检一律不得通过,并要对年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以统一采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对其提出硬性的整改要求。对于用人单位涉及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可按《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其违法行为逾期不改的情况下,一律予以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给予处罚外,还要对其进行新闻曝光。

五、劳动保障年检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及时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因此,用人单位除如实填写“劳动保障年检证书”,按京劳监发318号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人数;本年度即将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情况;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岗位及人数情况;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劳务输出”人员的情况。相关材料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进行备案。

六、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劳动保障年检力度。要及时与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尤其要了解掌握近年来本区、县新发展的各类企业的数量和名单。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宣传,使劳动保障年检覆盖面逐年提高。对于新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并将新参检用人单位的基础资料进行备案。对于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的要按有关规定查处,对年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并将其做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七、要坚持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借鉴前几年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成功做法,本着既严肃执法又要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在年检中要注意加强对新参检单位的劳动保障政策 的宣传和指导,引导和帮助有关企业改进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规范企业的劳动保障行为,也是保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区分具体情况尽可能的简化相关程序和手续,树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5篇

卫生部通报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工作督察情况

本刊讯6月26日,卫生部通报对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工作的督察情况。5月22日至6月3日,卫生部组织专家分别对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六个赛区城市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化学中毒和放射防护卫生等保障工作进行了督察。

情况显示,各赛区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奥运安全保障工作。卫生部门建立了奥运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互相沟通和交流奥运卫生保障工作相关信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各赛区根据本地卫生保障的实际,结合国务院和卫生部奥运卫生保障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了奥运场馆内外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根据奥运卫生保障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卫生保障培训工作。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分队,通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预案内容,调整处置程序,完善应急储备,提高了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各地根据卫生部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奥运卫生保障工作的特点,集中开展了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防护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北京市卫生局还建立了特殊场所的监控体系,对5家餐饮服务商和10余家大型送餐企业的加工操作关键部位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对119家签约饭店、73家奥运场馆安装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管理设施,在运动员村、媒体村供水水泵房设置饮用水安全保障预警系统。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城市运行大环境,消除了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降低了公共卫生风险。

行业动态

我国正在由疫苗使用生产大国转向研制强国

本刊讯记者从6月26日举行的“健康科技高峰论坛”上获悉,我国已在传统疫苗的技术提升、新型基因工程疫苗等品种的开发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跨越,但是在某些疫苗品种的产能、质量、关键生产工艺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如,目前我国每年仅能生产百白破疫苗1800万人份,麻-风-腮疫苗600万人份。

我国是世界疫苗产品的最大生产国和最大使用国,疫苗市场增长迅速,尤其是2003年SARS爆发后,每年以平均15%的速度递增。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疫苗的生产和研发工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我国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病毒性肝炎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计划中,对疫苗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都作出了重点安排。仅已经启动的863计划“疫苗与抗体工程”重大项目就安排了约2亿元国拨经费用于支持疫苗研究开发,并即将启动针对重大传统疫苗生产和质量技术提升的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疫苗关键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一大批处于临床前研究的疫苗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乙型脑炎疫苗和流感裂解疫苗、狂犬病疫苗已经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其中我国自主研发的乙型脑炎疫苗正在争取WHO 的GMP预认证。

“健康科技高峰论坛”由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14个部门共同主办。论坛以“发展医药科技,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研讨医药科技前沿问题,普及医药健康科技知识,探讨医药科技发展热点问题为目标,普及医药健康科技知识,促进医药科技发展,服务人民健康。论坛通过深入的讨论与交流,展示疫苗领域最新的科研进展,探讨疫苗研究的热点与趋势,交流疫苗产业的发展方向。

会议活动

山东省评出百姓最信赖十佳医院

本刊讯近日,“山东百姓最信赖十佳医院、山东省医院改革与发展十大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山东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及权威新闻媒体领导出席了颁奖典礼。

第6篇

1 背景

2008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承办奥运赛事,除了北京以外,还有上海、沈阳、香港等6个协办城市承担奥运会足球、赛马和帆船等项目的比赛。作为协办城市之一,上海共举行足球比赛12场,接待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日本等17支代表队20队次共792人次,接待来自五大洲16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近260人,观众达40万。从运动员提前抵达适应场地到全部离开共计29天,正式比赛16天。

上海市承担本次奥运赛事的比赛场馆1个,训练场馆5个,接待宾馆2家,涉及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各比赛场馆及接待宾馆中,使用市政二次供水的有3家,5家使用市政管网供水。

上海市2007年度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8.95/10万,无SARS、人禽流感病例发生,公共卫生状况控制在历史较高水平,近年来无重大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根据传染病发病特点,赛事举办期间适逢夏季,是介水传染病发病高峰期。

参加本次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上海市及徐汇区、长宁区等5家卫生监督机构近20名卫生监督员,以及负责水质监测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赛前保障准备

2.1 总体工作目标

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要先确立一个定位较高、明确科学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提出的“平安奥运”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既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定,又要使来自世界各国的嘉宾获得生活安全感”的工作目标。

2.2 工作方案

2008年初,我们将奥运保障工作列为年度首要工作。在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总结历年来参与APEC会议、上合组织六国峰会及2007年特奥会饮水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08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监督》及《上海市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指南》的要求,制订《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工作方案》、《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要求》及《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制订了《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保障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3 组织结构

我们成立了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徐汇、长宁等5个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同时建立工作网络,配备专职负责饮水保障的卫生监督员,确保奥运组委会和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与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与相关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机构与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和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之间的信息通畅。通过方案也明确了监督机构与比赛场馆的工作职责,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生活饮用水预防、控制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卫生安全隐患的职责;比赛场馆、接待宾馆等重点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是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管理、实施的经营管理责任,落实具体监督指导意见,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2.4 培训工作

保障要求的全面落实离不开被保障单位的重视以及对要求的全面理解,因此做好培训工作,使每一个参与者清晰保障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是圆满完成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一方面邀请各方面专家,对参加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识培训,总结以往保障工作的经验及教训,进一步明确保障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对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开展培训,逐条解释保障要求,督促其建立健全专门的保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自身管理,全市共培训200余人次。

2.5 全面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奥运饮水保障的策略是全面提高,重点保障。因此在年初尚未完全明确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名单时,我们就开展了对负责上海市区供水的所有市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整个城市的供水安全。5月份在逐步获悉场馆和宾馆名单后,我们又组织了3轮对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和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进行水质抽检。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经过3轮专项检查,使相关单位饮水卫生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为比赛开始后的重点保障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掌握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基线数据,赛前我们对各单位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进行106项指标全分析,总计检测指标2820项次。

2.6 突发事件的演练

为预防赛事期间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应急处置,我们依据《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应急小组,配备现场检测仪器和采样设备,组织了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演练,主要是针对接待宾馆可能发生二次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对接报、调查、处置、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预演,通过实战演练,锻炼队伍,查找不足。

3 赛事期间

3.1 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

本次奥运饮水保障我们采用以巡回监督与督查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即监督员每日对比赛场馆、接待宾馆的饮水监督与督查小组不定期监督相结合。我们根据比赛、训练场馆和接待宾馆所在区域不同,由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这些场所饮水安全保障,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唯一的比赛场馆(上海八万人体育场)和参赛选手接待宾馆(华亭宾馆)的饮水安全保障。在比赛期间,由市卫生监督所与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组成的督查组,也不定期赴相关区,对各区卫生监督所奥运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确保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水质监测点和监督监测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共在上海涉及奥运任务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接待饭店和比赛场馆中设饮水监测点18个,其中出厂水5个,管网末梢水11个,二次供水2个。在事先掌握这些场所的饮水水源、方式及供水设施情况的基础上,每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这些场所监督检查1次,监督的重点内容为饮水保障要求的落实情况,如定期的巡视、水质自检等。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

监测点水样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耗氧量、砷、氰化物、消毒剂余量共10个指标进行监测,其中除消毒剂余量每天监测2次外,其余指标每天监测1次。其中浑浊度和消毒剂余量均由卫生监督员在现场监测。

3.3 每日监测及上报

7月25日―8月23日赛事举行期间,我们每天对全市13家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052人次,并对18个监测点水质进行现场监测和采样检测,检测指标5 270项次。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每日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保障工作日报,内容包括保障监督监测结果和遇到的问题等。每日中午前,我们按照要求制作水质监测结果上报表,将当日上午现场监测结果及前日实验室监测结果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室。每周进行周报,对当周饮水保障情况进行汇总。在整个保障过程中,共上报日报表31份,周报5份。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饮水保障工作中,部分场所发生饮用水部分指标不稳定的现象,我们立即组织力量,赴现场查找、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冲洗管道、保证氯量等措施,使稳定得到迅速解决。

4 赛后总结

2008年8月24日,2008北京奥运会胜利结束,历时近2个月的上海赛区饮水监督保障任务圆满结束。整个保障工作期间,上海未发生一起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起的卫生安全事件,未发生一起介水传染病,我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确保运动员和来宾的饮水安全,用实际行动实践了“平安奥运”的承诺。我们对整个保障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剖析,为今后重大活动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无论是奥运会还是六国峰会都是在一个阶段时间内举行的重大活动,但是饮水保障工作却不仅仅只是这一阶段的事情,它建立在日常长期性的有效工作基础之上。以本次奥运饮水保障为例,我们一开始就调取了赛事所在地区供水单位档案,分析了历年来本市在该地区饮水水质特点和介水疾病发病规律,在获悉接待饭店、比赛场馆名单后,又及时调取了这些场所饮水水源、方式及供水设施情况的资料。以上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依赖我们日常建立的一个完整的饮水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定期更新,保证卫生监督员能第一时间了解被保障场所的基本情况。长期性的工作还体现在建立一支呼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卫生监督队伍。饮水保障工作类似于日常监督,但又不同于日常监督,除了需要监督员有扎实的业务能力,还特别强调随机应变的能力,包括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现场检测仪器的掌握、对可能危害的预见等。只有通过日常一点一滴的锻炼和积累,才能保证保障工作的圆满成功。可见,扎实的日常工作是卫生保障圆满成功的前提。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奥运饮水保障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仅仅有这个氛围还远远不够,奥运饮水保障还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在饮水保障过程中,我们根据上海的特点和饮水保障的要求,制订了一系列的技术文件,规范了保障工作,为保障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在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我们总结了近年来本市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规律,并结合奥运场馆用水特点,认识到接待奥运选手和外国来宾的接待宾馆二次供水应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二次供水污染事件处置要点,我们在原有《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制订了专门针对本次奥运保障的应急预案,强调了针对宾馆二次供水污染的处置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实战演练使每一名参加保障的监督员熟练掌握。由于饮水污染事件的表现形式与其它如食源性污染事件十分类似,因此我们要求监督员除了要通过核查确证突发事件性质,还要具备一定的现场水质快速检测能力,以便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

饮水保障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保障人员要依据保障单位的特点不同,在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潜在危害因素,并进行分析、分解,制定具体干预措施,以达到卫生安全的目的。

第7篇

为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现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字〔1999〕1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就业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的,用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就业经费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分别从各级财政预算和失业保险金中安排。就业经费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就业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

1.劳动力市场建设费。主要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和网络通信、数据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正常运行维护支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场地建设费用,以区县政府安排为主,市财政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费用,涉及全市统一开发的计算机网络费用,以市财政安排为主,网络日常维护、通讯费用以区(县)财政安排为主。

2.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助费。主要用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城镇青年培训、职业介绍等补助费。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经费列入年度失业保险金预算。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经费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年5号)文件执行。

3.再就业补助。主要用于下岗职工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的补助支出以及为开展再就业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再就业补助分别列入失业保险金预算和同级财政预算。

4.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劳动部门举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组织机构、培训机构经费和开展业务免费服务方面的业务支出。公益性职业介绍组织机构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

二、市、区(县)、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开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就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经费开支属于就业经费管理范围。

三、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年度就业经费预算,年度终了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情况预测,编制下年度就业经费预算草案,经同级财政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同级财政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区县财政部门同时将就业经费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备案。没有特殊原因,不再调整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年度就业经费决算,年度终了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编制年度就业经费决算。

失业保险金用于就业的经费预、决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转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京财社〔1999年〕1802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过去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社字〔1999〕157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和就业工作任务的增加,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用于就业方面的经费不断增加,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但是,就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经费的筹集和支出也不够规范,亟待加以改进。为了切实加强就业经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就业经费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的,用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就业经费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就业工作无关的其它支出。

二、就业经费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就业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包括就业经费预、决算的编报,经费开支计划的审核,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归集上缴等项工作。

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要严格就业经费的开支范围,就业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城镇就业补助费,包括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就业训练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清理回收的原扶持生产资金要全部转作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其中地方借用的中央级扶持生产周转金要尽快归还劳动保障部后转作劳动力市场建设费。

1.劳动力市场建设费。主要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和网络通讯、数据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正常运行维护支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开支。

2、就业训练费。主要用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城镇青年培训补助支出。

3、业务费。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工作所需的业务费用,如宣传费、培训费、小型专业会议费等。

4、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和开展就业工作确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再就业补助费。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的补助支出以及为开展再就业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

六、要切实加强就业经费预、决算的管理工作: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收支统管的原则,编制本级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在核定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年度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就业工作任务、失业人员规模、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力可能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核定各项收入(包括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预算。

(三)就业经费年度预算审定后,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执行。除因失业人员规模和就业工作任务有较大变化外,不再调整预算。

(四)下级财政预算安排某项就业经费确有困难,需向上级申请专项补助时,应由同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详细说明申请补助的项目、金额、测算标准及本级经费落实等情况。凡越级上报的补助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分项经费预算收支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六)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指标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就业工作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七)年度终了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就业经费决算,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报送及时。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建立相应帐目,对各项收支活动进行会计核算;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分设;帐、款、物必须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各项支付、汇拨和报销业务的凭证必须齐全,必须履行经手人、验收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程序。

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支付或报销,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就业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就业经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虚报冒领;对由就业经费开支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应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用就业经费购置大型或大宗批量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劳务,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就业机构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二、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专题财务检查。对于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必须及时组织调查。对于查出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逐步使职工劳动收入显性化、货币化,促进依法纳税,实现消费基金合理适度增长,在1999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我市企业中试行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是建立在企业依法自主分配和银行对企业职工收入进行代储基础上,加强职工个人收入管理的一种形式。其核心内容是:职工在企业获得的全部收入均应纳入其银行个人帐户,企业不再向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

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关于继续试行企业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资发〔1999〕10号文件附件一、附件二)仍做为试点企业进行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管理的基本制度。

三、各区、县、局、总公司要对已纳入试点的企业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凡列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98〕15号)和市体改委《关于部分调整我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京体改发〔1999〕15号)确定的19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北京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其中:1.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独立核算企业较多的,2000年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应不少于50%。2.除集团公司、总公司以外的其它独立核算企业要求在2000年全部实行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并将新纳入试点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一)于2000年5月31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试点企业应调整内部工资支付形式,逐步使职工全部收入从银行个人帐户中列支。对前两年已纳入试点的企业,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的比例在2000年应不低于90%。今年列入试点的企业,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的比例应不低于70%。

五、凡职工个人应税收入暂未纳入其银行个人帐户的,也应依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各有关银行根据试点企业名单,负责其开户银行工资的组织工作。各分理处职工工资如收取手续费,其标准为每笔最高不超过1元,企业每月通过银行转入个人帐户1次以上的,不再加收手续费。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工资业务时,将免费为职工开立个人工资帐户(包括活期储蓄存折和银行卡)。开户银行负责为职工人数较多,且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免费安装自动取款机。

七、试行职工收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是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使企业职工认识和理解个人帐户制度实施的主要目的,转变观念,积极配合工作,保证个人帐户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做好监督检查和调研工作,及时反馈所属企业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建立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制度落到实处。

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所属北京市分行各分理处负责办理各试点企业工资业务。各企业开户行(分理处)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柜台服务工作,与试点企业相互配合,保证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

职工收入纳入银行个人帐户试点基本情况表2000年度

报送单位名称(区、县、局、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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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99年|是否|银行|开户  |    |    |

序 |    |经济|企业|所在|发薪|99年|职工|银行||行(分|基本|退休|是否银

   |企业|    |    |    |    |末职|工资||工资|理处)|存款|职工|行

号 |名称|类型|规模|区县|日期|工人|总额|工资|占总|名称  |帐户|人数|退休费

   |    |    |    |    |    (人)(万元)    |    |收入%|帐号|    |

- |--|--|--|--|--|--|--|--|--|---|--|--|---

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9  |  10  | 11 | 12 |  13

- |--|--|--|--|--|--|--|--|--|---|--|--|---

  1|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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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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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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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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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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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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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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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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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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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我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

(1999年6月7日  京体改发〔1999〕15号)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98〕15号)的精神,为加快我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步伐,努力完成中央提出的到2000年使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我市确定了190户企业列为三年实现目标规划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在各有关委办、综合经济部门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进展较为顺利。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企业在具体改制的过程中操作比较困难。应部分企业和有关委办的要求,为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到2000年的目标,根据京政发〔1998〕15号文件及《市体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京体改发〔1998〕20号)“将根据工作进展及企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企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市经委系统:经调整,北京焦化厂、北京琉璃河水泥厂、北京天坛家具公司、北京建材制品总厂、北京燕山水泥厂、通州华飞化工公司六户企业不再做为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骨干企业。将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京牧机集团、北京三露厂、北京四环制药厂、北京怀柔冲压厂6户企业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市经委系统骨干企业总数58家不变。

二、市商委系统:经调整,古城宾馆、北京可赛工贸集团、复兴商业城、顺义国泰商业大厦、延庆百货大楼、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6户企业不再做为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骨干企业。将北京物美天翔便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兴新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延庆夏都大厦、北京市六必居食品公司6户企业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市商委系统骨干企业总数64户不变。

三、市农办系统:经调整,北京市华都肉食品公司、北京市四道口水产公司不再做为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骨干企业。将北京市峪口养鸡总场、北京市友谊饲料公司列入三年规划目标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市农办系统骨干企业总数18户不变。

列入名单的企业要紧紧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加快工作;有关委办及相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这些企业的改制工作,共同为完成中央提出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改革目标而努力。

特此通知。

附:北京市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190户)

市经委系统:58户

1.首钢总公司

2.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

5.国营第七三八厂

6.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星海乐器有限公司

9.北京红星酿酒集团公司

10.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

11.北京重型电机厂

12.北京开关厂

13.北京第一机床厂

14.北人集团公司

15.北京第二毛纺织厂

16.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7.北京清河毛纺织厂

18.北京丽源公司

19.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北京日化二厂

21.北京轻联包装集团

22.北京远东仪表公司

23.北京电视配件三厂

24.北京毛纺织厂

25.北京光学仪器厂

26.北京印刷二厂

27.北京敬业电工集团

28.北京无线电厂

29.北京京华印刷总厂

30.北京大华衬衫厂

31.北京衬衫厂

32.北京仪器厂

33.北京分析仪器厂

34.国营七六一厂

35.北京照相机总厂

36.北京汽车灯厂

37.北京华盾塑料公司

38.北京铜牛集团

39.北京印刷一厂

40.北京京工服装集团公司

41.北京金星制笔公司

42.北京电机总厂

43.北京玻璃仪器厂

44.北京矿务局

45.北京第四制药厂

46.北京液压公司

47.北京轮胎厂

48.北京化工厂

49.北京造纸集团

50.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公司

5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

52.华都酿酒食品公司

53.平谷化工总厂

54.北京市植保机械厂

55.北京燕京牧机集团

56.北京三露厂

57.北京四环制药厂

58.北京怀柔冲压厂

市商委系统:64户

1.北京隆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市天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

4.北京市百货公司

5.北京市红都集团公司

6.北京商务会馆

7.北京市文化用品公司

8.北京市六必居食品公司

9.北京市金狮食品酿造公司

10.北京市粮油贸易总公司

11.北京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2.北京市普兰德洗染公司

13.和平里大酒店

14.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北京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6.北京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7.双安商场

18.长安商场

第9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2000年工资内外收入检查的范围为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企业)。

二、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1999年度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情况

1.实行各种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地税局《关于核定1999年企业工资总额及效益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资发〔1999〕4号文件)及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对1999年工效挂钩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其中,重点检查的内容有:

(1)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的企业是否完成核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未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企业是否按规定未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2)是否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关于1999年企业工资总额及效益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资发〔1999〕4号)及《关于进行1999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劳社资发〔1999〕40号文件)中“挂钩、包干工资总额的口径”的规定提取挂钩工资总额。

(3)企业是否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达的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批复中规定的挂钩浮动比例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4)经批准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及列支渠道进行列支。

(5)企业工资基金结余情况。主要检查企业财务相关科目与劳动报表的金额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

2.实行成本列支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和成本列支平均工资核定办法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核定的包干工资总额或平均工资水平列支工资,有无超标准列支、超发工资情况。

(二)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内外收入是否按照统计部门规定的构成口径全部统计在相关报表内,有无漏报、错报。

(三)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1999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是否突破北京市的1999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突破上线是否经过批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我市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四)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从银行领取的工资是否超过企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额。

(五)企业经营者收入有无具体管理办法,是否按管理权限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

(六)企业执行我市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情况。

(七)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内外收入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通过截留收入,坐支现金等做法向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的情况。

(八)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三、检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计划单列企业对其所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企业户数均不少于5户,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少于10户的,可检查1至2户。检查后,将企业自查情况和重点检查情况分别汇总并写出书面报告(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及处理意见)。于4月30日前上报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检查组或借助中介机构,选择部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处理原则

1.对于超提超发工资的企业,有工资储备金的,原则上应将其超提超发的工资从工资储备金中扣减,同时调整相应会计科目;没有工资储备金的企业,应核减多列成本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做纳税调整。

2.对超预警线发放工资的企业,应认真学习市里有关工资指导线办法的规定,认真查找原因,在以后年度严格合理控制工资增长幅度。

3.对历年工资储备金不实的企业,要求其财务部门、劳资部门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数字,劳动部门与财务部门应一致。

4.对未按规定使用《手册》领取工资的企业,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工资联审制度,做好与银行的配合工作。

5.对在检查中发现统计报表错、漏报问题的企业,应找出原因,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统计制度方面的管理与培训,保证报表统计数字准确,全面提高报表质量,同时应补交漏缴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6.对存在漏缴职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企业,应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补交漏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二)处理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署工作,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由企业主动按上述处理原则进行纠正,并将结果报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第10篇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1991〕81号令)规定,现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应当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单位招用人员申请书;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员身份证;

    4.招聘合同书。

    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报单位答复,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说明。

第11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劳动者制度工时的折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的文件精神,为便于企业执行政策,对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统一口径,即: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0.92天。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

由于每月制度工时天数改为20.92天,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小时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其它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2000年2月12日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附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17日  劳社部发〔2000〕8号)

第12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通知要求上来。

    二、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对外来劳动力宏观调控的力度,结合目前我市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检查,坚决杜绝私招乱雇行为。

    三、加强与相关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驻京劳务管理处的协作,注意灾区民工的动向。自1998年12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外埠劳务基地有组织的招用外地务工人员,不得招用零散外埠劳动力。对特殊需要的,须经市劳动局批准。

    四、切实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和春运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局成立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为市、区(县)劳动局的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各区(县)劳动局及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办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外地民工留京过节的工作。各区(县)劳动局及用人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五、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用人单位应按50%的比例安排外地民工留京过春节。对在京过节的民工,市、区(县)劳动局将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六、在1999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间,各级劳动部门暂停办理外地务工人员手续;各用人单位暂停招用外地务工人员;外埠劳务基地暂停向北京输送劳动力。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此期间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或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报市劳动局批准。

    七、建立值班和民工流动信息的通报制度。自12月1日起至1999年春运结束前,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于每月的10日、25日分别上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一次工作简报;1999年春运期间每周四上报一次工作动态情况。

    八、春运期间,市劳动局将组织相关区劳动局和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驻京劳务管理处对本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外地民工流动情况和崇文门三角地等外地人员非法聚集地进行监测。

    九、春运期间,市、区(县)劳动部门要加大对私招乱雇外地务工人员、侵害外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及其他扰乱北京市劳动力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13篇

一、概念定义不同

根据国务院2000年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三、归档处理不同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第14篇

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职员,往往更能得到上司的重视,在升职、待遇等方面比沟通能力较差的员工顺利。连续两年,周明所在公司的两名上司为一名探井技术人员做年终总结时,都指出技术人员需要改进沟通方式。他们说,你的技术能力很强,但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带动和影响他人。他们建议技术人员向高层汇报工作时要注意技巧,抓住要点。

经过两名上司的指点,加上多年的实践,技术人员终于体会到,该说的话要说,但点到为止,最好先把要点阐明,有必要时再随着谈话的内容深入展开。因为我们认为很重要的内容,别人不一定认为重要;自己认为很容易的内容,别人没有类似专业背景,也不一定容易懂。因此,汇报要简明扼要、深入浅出,不要太长太细。如果汇报对象是高层,那么告诉他们最关心的结果,比如预期储量、可采产量、项目经济效益等,少谈技术层面的内容。 划清界限相处愉快

上乘的沟通能力,不只是一味谦让,有时必须学会说“不”。2015年8月,周明参加了一个协会组织的论坛。主讲嘉宾菲立培・巴友是英国某石油公司执行副总裁,他谈到了一件事情。有一次,他开会发言时被同事打断。菲立培・巴友严肃地对同事说:“我的发言还没结束,请让我说完。”美国人文质彬彬、礼貌有加的绅士比比皆是,但自我膨胀、粗鲁待人的也大有人在。菲立培・巴友对大家的建议是,作为外族职员,要勇于站出来说话。你不能太谦虚,该说的要说,不能让别人无缘无故打断你的发言。

前些年,周明制做油田的静态模型,一名年轻的印裔同事作为储备工程师制做油田的动态模型。印裔同事并不是很懂油田的静态模型,但与周明说话时口口声声说“你应该这样”。周明开始不太在意,后来觉得他这种教训人的口气有些过分。有一天,周明严肃地对印裔同事说:“你不应该这样对我说话。我欢迎你咨询问题,或提出建设性意见,但不需要你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那以后,印裔同事对他礼貌多了,两人合作得也很不错。 双向沟通有利团队协作

第15篇

一、掌握适度性原则目前,国内有很多企业在制定戓略觃划后,都不能将企业的戓略意图清晰地传达给员工。由于缺乏有效的戓略沟通,非常容易导致企业各部门失去共同的方向和目标,不能从全局出发,致使企业在实施戓略中屡屡叐阻。可见,企业对员工适度的管理沟通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沟通的渠道设置及沟通频率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而应当根据企业具体业务不管理的需要,适度、适当地设置,以能达到管理目的为基准。有些管理者往往会容易产生这样两种心理:担心下属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工作,所以自己过于频繁去现场查看戒查问下属的工作进展情形,导致不必要的忧虑和管理资源浪费,这是管理沟通过于频繁的情形;戒者又过于相信下属会按照自己指令开展工作,因此对下属的工作进展很少过问,造成管理失控,给企业带来损失,这又发成了管理沟通过于稀少的毛病。从被管理者的角度来讲,也容易存在着相应的沟通毛病:一是沟通频率过高,为了讨叏上级领导欣赏不信仸,戒让领导更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有事没事,有空没空,经常往领导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冴,既影响了自己工作开展,又给领导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和低效率;二是沟通频率过低,很多下属以为自己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至于向不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冴,则根本不重要,理由是事实上不汇报,工作照样可以囿满完成,由此造成了按照要求应当及时汇报,却没汇报,使管理层对于具体工作的开展失去必要的信息反馈。所以沟通过多戒过少,渠道设置太多戒太少,均会影响管理沟通的效率、效益。太多时形成沟通成本太高,企业资源浪费;太少时又使得必要的管理沟通缺乏渠道和机会,信息交流叐到人为限制,管理的质量和强度叐到影响,严重时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大局。因此,适当地把握住适度性原则,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其现实重要性。

二、掌握针对性原则管理沟通的针对性原则是指,所有管理沟通的活劢不过程设计,都是为了解决企业管理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支持、维护企业正常高效运行而设置,每一项管理沟通活劢都有其明确合理的针对性。虽然不同企业的管理沟通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企业的内外部条件、管理传统、企业文化等等因素却是个别的、独特的,因此,每个企业的管理不管理沟通均应该具有自己的个性化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在设置企业管理沟通模式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具体企业的实际情冴,所设置和采用的管理沟通模式,必须切合该企业的管理实际需要。企业管理沟通的具体沟通渠道、方式、内容等等的设计,也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即必须考虑到企业设计这一沟通渠道、沟通内容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完成企业管理中的哪项工作,达到哪个目的。凡是无劣于企业完成管理仸务的沟通设计,无论其表面看来多么好和有吸引力,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抛弃;而对于迈些明显有益于企业经营管理,少了就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沟通设计,则应该将其加入和融入企业的总体管理沟通模式。

关于城乡人口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有关单位: 为推动南岸区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科技局自主创新应对金融危机工作措施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争取50项以上国、省科技计划项目 准确把握国家扩大内需的历史……

文教局领导先进性最新整顿措施

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找出了文教局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起来有十五条共六个方面,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一、存 在 的 突 出 问……